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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精编读后感(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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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1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次获得正式授权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莫言,翻阅过的《百年孤独》,都是盗版。突然觉得它分外珍贵。

说的是孤独,看见别人写的读后感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字而写。不不不,你们都搞错了,不是文艺青年自己喝着咖啡所发出孤独的感叹,不是非主流们黑白人生的孤独,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间里没朋友的那种孤独。

这种孤独,是一个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人,非一般外物所能改变。是一种追求理想过后,发现这种追求根本没有意义,多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带来的那种孤独与彷徨,正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也正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学而最终精神失常,被捆在树上至死。

最奇怪的莫过于整个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里,一直不睡觉,但却一直遗忘东西,不得不在每样东西上贴上标签,杯子、碗、凳子之类的`。这是一个民族的孤独,他们盲目的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却不知道自己在追逐什么,而身后的事物——历史,却被他们渐渐遗忘。而生活在这里的何塞家族,一共经历了六代,但每一代却只是第一代的轮回,改不了那种流淌在血液里的盲目,向往虚无的东西。

但马孔多的女人们却是坚强独立。她们务实勤奋,乌尔苏拉照顾全家,开糖果店赚钱不断修建家;阿玛兰坦热衷于刺绣;蕾梅黛丝则心地善良。而她们都带有传奇色彩:乌尔苏拉活到一百四十岁,阿玛兰坦和死神对话,而蕾梅黛丝则飘上天去了。马尔克斯的这番回答,正是对马孔多的孤独的解释。

百年孤独读后感时间在故事里看着总是快的,但是转眼百年多的沧海桑田,从初代的勤奋耕耘到末代的荒凉颓败,真让人有种难以言明的感慨。发散一下,觉得儿女的教育还是非常重要的。像乌苏娜瞎了之后想起来的那些,她眼中真正勇敢的人其实是雷贝卡,而她自己心爱的子孙们没有一个拥有她所希望他们拥有的勇敢勤奋的美德。连小说前期的视点主角、前期我最喜欢的奥雷连诺上校也木有。

这个故事通篇看下来除了感慨家族的没落之外并没有特别深的感触——关于ZF和商人对当地人民造成的伤害除外——作为东半球的人,对西半球南边那个太过遥远的拉丁美洲真是知之甚少,真如小说后面附录里所说具有如此深的历史意义的话,也许布恩蒂亚家族就代表了最原始、最蓬勃、简单又有开拓精神的拉丁原住民?然后后来的ZF和香蕉公司就像侵略者,侵略了这块土地,在得不到利益的时候就果断抽身而去只剩下破败的小镇了。

而最后马孔多整个的消失,大概就是要改掉原始的社会风气?

故事里印象最深的3个人:梅尔加德斯、乌苏娜和菲兰达。虽然最后一个我对她实在十分讨厌,但是依然觉得这个人的个性塑造得合情合理且十分鲜明。乌苏娜代表了这个家族的兴,也代表了这个小镇的兴,她的勤奋和朴实为这个家庭创造出一片美好的天地,而菲兰达代表了亡,扼杀了人性,拒绝接受新事物,迷信又保守,即使布恩蒂亚家因为历史的原因早已积累下衰败的因子,她却也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梅尔加德斯则是代表了局外人,似乎是一个“先知”的角色,他带来了新的科技,知道故事的一切发展,他更像是一种力量而非真实的存在。

《百年孤独》读后感2

孤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感觉到,可是,能以孤独为主题,写成一本畅销但是实际上却也“孤独”的小说,这让人实在叹服。谁要想真正读懂孤独,《百年孤独》必看。

我不敢说,我读懂了孤独。这本书,情节曲折跌宕起伏,事件密度大,而且离奇荒诞,夸张变形,令人应接不暇。所以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感到非常痛快,可是,连里面的人物关系也没有理清。不过,外国人名字长还可以忍受,最难以忍受的是,几代人都可以叫同一个名字。忽略混乱的人物关系对于读小说的影响,我还是得到了一点点感悟。

《百年孤独》以一个家庭为主线,时间跨度一百年,描写了一家人与孤独相关的种种经历。

为爱疯狂是因为孤独吗?因为同时爱上皮埃特罗,贝丽卡和阿玛兰妲展开爱的角逐,当得知皮埃特罗和贝丽卡订婚后,阿玛兰妲甚至不惜一切代价阻挠婚姻。奥雷里亚诺爱上蕾梅黛丝后,迫不及待希望将还是孩子的蕾梅黛丝娶回家。梅梅爱上巴比伦后,整个心思都掏空了,全都放在与情人的欢爱之中。庇拉尔年轻时,与无数男人欢爱,老年后,还为年轻人提供欢爱的场地。为爱疯狂不是因为孤独吧,是因为爱火中烧,是因为人的欲望。相反,没有爱的能力的人,从来不会爱上别人的人,才注定了一生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从出生起,就不曾爱过任何人,晚年靠制作小金鱼排遣孤独。

还有一种人的孤独,源于对爱的莫名的恐惧,阿玛兰妲错过皮埃特罗,又断然拒绝马尔克斯上校,一个人晚年靠织一件精美的寿衣打发,准确说是享受这份孤独。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她始终拿不出爱的勇气?又是什么原因,让她在生命的尽头终于放弃对于贝丽卡的怨恨?在生命的尽头,她终于领悟了孤独,看到因为孤独,梅梅和贝丽卡遭受的苦难,文中说这不是出于爱或者恨。那是出于什么?出于同情心,出于悲悯的同理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正是如此,她才终于能够心平气和地面对死神,才能够与往事和解,才能够获得一份真正的心理上的宁静与平和。

看得出,莫言的小说,深受这部小说的影响。《丰乳肥臀》,同样是以一个家庭为线索展开,写爱情时,人物多是着魔的疯狂的状态。悲剧产生的原因,除了个人性格的严重缺陷外,又笼罩了一层若有若无的冥冥中注定的命运的魔力。《百年孤独》中,开头的羊皮卷写下的预言,在结尾处,完美地精准地得到了验证,仿佛这一家族的孤独是注定的无法逃脱的。而上官家的女儿们,一个个丰乳肥臀,但一个个都零落了,好像也是命运的嘲弄。看似是人在命运面前无能为力,实际上是,人在自己性格的局限上的无能为力,个人性格导致悲剧。

人的性格,关乎人性,是一个说不尽又说不清的话题。将人性中的某一部分夸大,比如欲望,看似变形不真实,实际上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人性,因为人性中的一些部分在日常生活中比较隐蔽。从这个角度讲,马尔克斯和莫言都是把人性的思考和表达推到极致的大师。

这部小说中的孤独,我还没有读懂。在这里谈一谈,只是经典作品的一种误读。日后,再读《百年孤独》,恐怕又会有别样的体会。

《百年孤独》读后感范文字3

1982年,哥伦比亚人加西亚·马尔克斯也是以一部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百年孤独》,成为南美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一也是唯一人。看来,魔幻现实主义是非欧美人叩开这个古老而固执奖项的一块有效敲门砖。

有书评说,《百年孤独》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大成登峰之作,从未真正领略过这种手法有多精妙,就从这座山峰开始入门吧,给自己的魔幻现实概念以一个高起点。

译本字如蚁大,厚如小砖,一气读完,畅意掩卷。感觉就象酒鬼豪饮完一瓮佳酿,用衣袖一抹口角,酣畅淋漓地曰:“好酒!”。很久没有一部小说能如此引我入胜了。

故事讲得曲折离奇,场面摆得浩荡庞杂,脉络骨感,内容丰满,手法多样,匠心独运。小说将不可思议的魔幻外衣披挂在赤裸的现实酮体上,让你去欣赏、剖析洋洋社会大观,去领略深刻的人性、丰富的情感。书中人物众多,且名字雷同难记,开始读起来磕磕绊绊,需要不停地翻到前面核对人名。无奈边读边按情节、血缘列了张祖孙七代人物关系图谱,总算眉清目楚的读完这本小说。过程与当年读《红楼梦》有几分相似。

其实不仅过程,细细对比起来,小说架构、内容、手法也与《红楼梦》有几分相仿:小说的情节都是将一个家族由盛而衰的命运,放在社会的大环境中铺陈展开,尽管人物都性格各异,命运迥然,但众多人物的生死悲喜却一例限于一种宿命,或是一卷羊皮卷,或是一册生死薄。二者还都采用了一种非现实的叙述手法,如果说《百》是魔幻现实主义,那《红》是不是能称为仙幻现实主义?

撇开种种对比,就《百年孤独》的故事内容,据说作者是通过虚构出马孔多这个新兴城市作为背景,以布恩同迪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进而希望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团结起来,走向文明、开放、繁荣。我未深入了解过拉美的历史、作者的生平,所以读不出背景下的意味,甚至觉得,这种解读,有可能是由于小说获奖,为了给其以积极正面的意义,某些读者或评论家为它臆撰的。

一部名著,只有能给人以多角度的解读视野,多层次的丰富内涵,才能称之为名著。所以,一个读者,也大可以自己相应层次的阅历、理解力去读一部作品,哪怕品出的是与主流理解大相径庭,甚至与作者本意相悖的滋味,那又何妨?必竟,你才是读者。

我眼中的《百年孤独》,难掩一种宿命轮回的孤独无望感。马尔克斯把孤独的诅咒封印进一卷羊皮卷,在“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的预言中,一座城市从无到有到繁荣到到自闭到化为齑粉,一个个生命从诞生到强大到要衰微到死亡。马孔多城市的繁荣,祖先何塞·阿尔卡迪奥·布恩迪亚非凡胆识和开放精神、妻子乌尔苏拉坚韧聪慧,后辈们零零总总的美丑善恶、蓬勃颓废,在最后那阵将房子连根拔起的莫名狂风中,都显得如此苍白空洞,只有孤独的狂笑在虚空中回荡。

无可救赎的毁灭让人不由滋生出一种悲观无为主义。

一个人,从脱离母体那刻起就烙上孤独的印记,无论生时如何寻找、攀附,如何富贵荣华、纸醉金迷、穷困潦倒,到死皆不免孑孓而去,营营苟苟碌碌地存活一世,所为何?

一个朝代王国,从独立起帜,历经征伐杀戮,励精图治,无论繁荣昌盛,积贫积弱,太平盛世之后必然暗藏摧枯拉朽的历史循环。由贤明统治者庇护一个朝代得享永年只是一场奢望,权谋勾斗叱咤风云一时,所为何?

一个星球,从独自悬浮于浩渺宇宙那天起,就开始为摆脱孤独,苦苦寻求另一个星球回应,无论生命是否光顾,寒暑是否更迭,最终归宿也无非是无尽的黑洞,或复归尘土。执着闪烁,让光线走过漫漫光年,所为何?

孤独就是一切人、事、物的灵魂,如影随形,无法摆脱。绵长的亲情、激越的爱恋,行空的创想,都是无谓的自我救赎,昙花一现后,孤独复孤独,百年又百年。

那么,我们是否就此只能将孤独的牢底坐穿?

拨开《百年孤独》看似颓废的气息,屏气凝神,我又嗅到一种另类的清新。书中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物,都烙着无法抹去的孤独印记,顶着雷同的名字,却活出一种种不同的轨迹,或奋发有为,或声色犬马,或沉寂归隐,或生命戛然,无论哪种演绎,都灿烂缤纷!回想起来,对书中形色人物人物死亡的归宿无需设想,对生命历程的关注,才是我读下这部30万字巨著的一大动力。结果并不重要,经历才最美妙。

孤独是定论,寻找是求解。死亡是注定的结局,经历才显得那么重要。因为能够望见终点,才让我们人生的路走得淡定从容。无惧风雨,无畏艰险,经受历练,享受孤独,在孤独中沉静地观照自己,观照世界。

马尔克斯自己曾说:“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所以,他的小说应该是让我们在无奈的

轮回中,更勇敢地生活,堆积厚重的记忆,以之与百年复百年的孤独相抗衡,孤独不灭,记忆永恒!

有句歌词说:“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想必作者就是在独自的狂欢中,为我们缔造了一座丰饶的城市,一群丰满的人物,一场丰盛的文学盛宴。他穷尽了世界,又自我穷尽。

感谢孤独,百年不够!

《百年孤独》读后感4

《百年孤独》,是我用时最长,阅读最仔细、又最意犹未尽的一本书。不要说阅读时偶有跳跃,哪怕稍有懈怠,你都看不出所以然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人物之多、关系之复杂、名字之相像、情节之迷离,简直令人叹为观止。可你若看进去,我保证你不想将目光移开,这本书吸引人到不想吃饭、不想睡觉的程度,连我现在写书评都是激动的。评论名副其实的存在,如果一生只看一本书,一定是《百年孤独》;如果书架上只放一本书,一定是《百年孤独》;一千年后还可能流传的老故事,一定是《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而加西亚·马尔克斯作为诺贝尔文学奖“唯一没有争议的获奖者”确是实至名归。他大概使用了魔法,给你讲了个糅合了现实与虚幻的传奇故事。在加勒比海沿岸的小镇马孔多,一个家族,七代人,一个世纪的风云变幻、百年兴衰,所有扭曲的战争、放纵、欲望、疯狂都写的万般合理,魔幻有趣。好喜欢这本书,最大满足了好奇、探险的阅读体验,并细细读出了《百年孤独》深入骨髓的孤独,还功不可没捋顺了所有人的人生。

曾经在喜马拉雅听过《百年孤独》,可只几个章节就因各种复杂放弃了,听书无论如何没有阅读过瘾,许多时候连反应、品味、咂摸的时间都没有,就像速食,而速食都不好吃。也曾经读过加西亚·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极棒的,自然而然在书堆里会继续拿起他的《百年孤独》。读书可以发现自己的浅薄,读的越多发现越多;而读书也能带你经历许多人生,你可以读读《百年孤独》,因为只这一本书就可以带你经历许许多多人生,那些梦幻的、疯狂的、有趣的、孤独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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