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马史诗读后感(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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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史诗》读后感1
《荷马史诗》是具有丰富意义的光辉巨著,它既是完美的文学作品,又是研究古代氏族社会的重要历史文献。
它正式成书于公元前6世纪。包括两部史诗,一部为《伊利亚特》(又译《伊利昂纪》),另一部是《奥德修纪》(又译《奥德赛》)。史诗的内容来源于公元前12世纪末希腊岛南部地区的阿开亚人和小亚西亚北部的特洛伊人之间发生的一场10年的战争。战争结束后,民间便有了许多传说,传说以短歌的形式歌颂战争中涌现出来的英雄事迹,并与古希腊神话交织在一起,由民间歌人口头传诵,代代相传,每逢盛宴或节日,就在氏族官邸中咏唱。
大约在公元前9世纪至8世纪,盲诗人荷马(约前9―8世纪)以短歌为基础,将之加工成演唱本,于公元前6世纪正式形成文字。公元前3世纪至2世纪,亚历山大城的学者对它进行完整的编辑和审定,这便是我们今天看到的《荷马史诗》。《荷马史诗》是欧洲文学最早的和最重要的作品,它为后世人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灵感,促成了无数巨著的诞生。
神的国度与人的国度,神性与人性,界限可是森严?
宙斯爱赫克托,只是因为他的献祭丰厚,而并非因为他是个英雄;这种基于利益的喜爱终于使其架不住众神的裁断,而判决赫克托死亡。
阿喀琉斯在庸庸碌碌地长寿和短暂却闪光地生活之间,选择了后者。
奥德修斯经历万般苦难却矢志不渝地回家,他是智慧而坚韧的,是真正的英雄,这种英雄比阿喀琉斯那种特别能战斗的英雄强过百倍,所以奥德赛专写奥德修斯的故事;而阿喀琉斯做了些什么呢?我的印象是他一直在与人争斗,显示其力量,此外并无其它;其侮辱赫克托尸体的事迹则更使他显得气量狭窄、意气用事和水准低下。
当美神阿弗洛狄忒与战神阿瑞斯私通被美神的丈夫设计网住,并请众神来参观评断之时,阿波罗问赫尔墨斯,若是你这样,当会如此?赫尔墨斯则答为了接近美神,他愿遭受更为难堪之事。看来,孔夫子所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也适用于希腊的神。
荷尔德林的一首诗曾写出了神与人,尤其是与诗人的关系:
“如果生活纯属劳累,人还能举目仰望说:我也甘于存在?是的!只要善良,这种纯真,尚与人心同在,人就不无欣喜以神性度量自身。神莫测而不可知?神如苍天昭然显明?我宁愿信奉后者。神本是人之尺度。充满劳绩,然而人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上。我要说星光璀璨的夜之阴影也难与人的纯洁相匹。人乃神性之形象。大地上可有尺度?绝无。”
荷马史诗读后感2
《荷马史诗》(之《伊里亚特》)讲的是希腊和特洛伊打了十年的仗,最终希腊的奥德修斯想出了木马计,最终把伊利昂(特洛伊)攻下了。那为啥希腊和特洛伊要打十年的仗呢,因为特洛伊的小王子帕里斯把希腊的王后海伦抢走了。特洛伊战争是人跟人打,人跟神打,神跟神打,真热闹啊!
我喜欢奥德修斯,因为他聪明机智,英俊潇洒,异常英勇,并且他射箭技术异常高,一支箭能射穿十二把斧头。
下头我再讲讲阿克琉斯,他的盾牌异常坚固,打起仗来异常厉害,最终阿克琉斯被帕里斯的箭射中了脚踝,然后就一命呜呼了。阿克琉斯的妈妈是河神,阿克琉斯刚一出生,她就抓住他的'脚踝,放在神水里浸泡,这样身体就刀枪不入,可是,脚踝这个地方,河神忘了在河水里浸泡,结果就成了他的弱点。(妈妈,你咋不把我也在神水里泡一泡啊,这样我就超级厉害了,就能够刀枪不入了啊!)
下头我再说说赫克托耳,我最喜欢他了。他英勇无比,可是,他把阿克琉斯的朋友杀死了,还抢下了他的盔甲。阿克琉斯十分恼恨,发誓要报仇。盔甲有一道裂缝,其他人都不明白,仅有阿克琉斯一个人明白,他就拔出利剑,“唰”的一声刺中了赫克托耳盔甲的裂缝,结果,鲜红的血流了出来,就这样,阿克琉斯把赫克托耳杀害了。可是,我还是佩服赫克托耳,因为他是特洛伊的第一勇士。
荷马史诗读后感3
世界名著之所以是世界名著,其关键在于获得世界各国人的肯定与推崇。《荷马史诗》作为世界名著,想必也早已被无数的读者欣赏品味鉴评过了,如此一来,我的这篇读后感未免显得沧海一粟,其力也细,其功亦微;即便如此;读过此书后的感情冲动还是让我不得不写下这篇读后感。
首先,《荷马史诗》让我感受最深的是这么一点:表现战争,动人心魄。读《荷马史诗》的人,如果对它里面的战争场面描写和英雄战斗描写无动于衷的话,只能证明读者的心不在焉已达到了如同白读的程度。写战争场面的史诗或史书,各国想必都有,然而能把战争场面描写得如此富有震撼力、如此摄人心魄的,恐怕也只有这一本古希腊人的诗篇了。在《荷马史诗》尤其是《伊利亚特》中,战争已经完全现出了它的原形——血腥与野蛮。就这一点来说,连现在的某些用高科技手段拍摄出来的好莱坞影片中的战争场景都无法与之比肩。
“他一心想打死伊德莫纽斯却被对手先投出的枪刺中,喉咙被穿了一个大洞。他就像一棵耸立于山间的橡树或白杨树,或是挺拔的松树被木工挥舞的利斧砍倒、运到海边去做造船的木料……”
“他利落地倒下,枪还扎在心脏处,枪杆随着还在跳动的心脏颤抖……”
“莫诺提奥尔特不甘示弱,砍中了他的脑门,脑壳劈为两半,两颗血淋淋的眼珠落在他脚下的尘埃里,身体晃悠悠地倒下……”
真不知道连看到太阳西沉就忍不装氨的一声叫出来的金圣叹看到这些描写会做出如何反应。像这样的血腥场面,在一般的令人作呕的恐怖读物中或许能找得到,甚或有甚于此,然而把这些用诗句来表现出来,却达到了无可比及的艺术效果,即外俗内雅,当诗人贯注了他的真挚感情于这些吓人的诗句中时,他就已经摆脱低级趣味的写作,而进入艺术的创作了。
荷马史诗读后感4
最近在图书馆借了《荷马史诗》,读了这本书之后,发觉这本书可以称得上欧洲文学史上的里程碑。荷马是一位传说性的人物,大约生活在公元前9世纪到前8世纪之间,据说他是小亚细亚地方爱琴海一带的人。他是一个双目失明的职业乐师,同时又是一位诗人。他背着古代的希腊七弦竖琴,四处漂泊,把自己的诗吟唱给人们听。他的诗在七弦琴的伴奏下,美妙动听,情节精彩,深得人们的推崇。古希腊流传最久远的两部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就是他的作品,因此,历史上称为“荷马史诗”。《荷马史诗》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长篇叙事史诗,是欧洲的“文学圣经”,是属于英雄的叙事诗。
《荷马史诗》包括《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两部史诗。《伊利亚特》叙述宙斯爱上了海神的女儿忒提斯,但是他从预言中得知,他与忒提斯生的儿子会比他更强大。为了保住权力,宙斯放弃了忒提斯,并把她嫁给了凡音的一个英雄。奥林匹斯众神都去参加忒提斯的婚礼,只有纷争女神没有受到邀请。为了报复,纷争女神在婚宴中扔下一只金苹果,上面写着“给最美的女神”。天后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和美神阿芙罗狄忒都认为自己最美,自己应该得到金苹果。宙斯将裁判权交给了特洛伊王子帕里斯。三位女神为了得到金苹果,纷纷向帕里斯许愿。美神阿芙罗狄忒许诺道:如果我得到了金苹果,我将把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送给你做妻子。于是,帕里斯最后决定将金苹果送给美神阿芙罗狄忒。得到了金苹果的美神,也如约帮助帕里斯拐走了希腊的绝世美女——海伦。于是希腊人推选阿伽门农作为联军统帅,前往攻打特洛伊。战争进行了十年,众神各助一方。最后,希腊人用著名的木马计战胜了特洛伊人,毁灭、洗劫了繁华的特洛伊。
《奥德赛》叙述在攻陷特洛伊之后奥德赛归国途中的十年漂泊。而且集中描写的只是这十年中最后一年零几十天的故事。奥德赛在班师途中迷失道路,辗转漂流了10年才得以重返故乡。史诗采用倒叙的手法,开始写他第十年漂流到斯赫里岛上,受到当地国王的款待。他向国王讲述了自己海上漂流的经历:他在海上遇上了风暴,独眼巨人库克罗普斯吞食了他的伙伴,神女喀尔刻又把他的其他同伴用巫术变成了猪。他游历了冥土,见到了许多熟人的亡魂,躲过了用歌声惑人的塞壬妖岛,逃过女妖斯库拉和藏在漩涡下的女妖卡律布狄斯,他在船只被宙斯击沉后流落到一个海岛上,被女神卡吕普索挽留,七年后才离开。之后他来到了斯赫里岛。国王听完他的遭遇后,派船送他回家。与此同时,他的儿子帕雷马科正在四处寻找他的踪迹。伊大卡的贵族以为奥德赛已经死去,也正纷纷追求他的妻子皮涅罗普,逼迫她改嫁,皮涅罗普用尽了各种方法拖延。最后奥德赛扮成乞丐终于回到家中,与其子杀尽那些卑鄙的恶人和小人,恢复了他在伊大卡的权力。
《荷马史诗》作为人类童年的产物具有永久的魅力,直到今天都仍然给我们以艺术享受。
《荷马史诗》读后感5
它正式成书于公元前6世纪。包括两部史诗,一部为《伊利亚特》(又译《伊利昂纪》),另一部是《奥德修纪》(又译《奥德赛》)。
史诗的内容来源于公元前12世纪末希腊岛南部地区的阿开亚人和小亚西亚北部的特洛伊人之间发生的一场20--年的战争。战争结束后,民间便有了许多传说,传说以短歌的形式歌颂战争中涌现出来的英雄事迹,并与古希腊神话交织在一起,由民间歌人口头传诵,代代相传,每逢盛宴或节日,就在氏族官邸中咏唱。大约在公元前9世纪至8世纪,盲诗人荷马(约前9―8世纪)以短歌为基础,将之加工成演唱本,于公元前6世纪正式形成文字。
公元前3世纪至2世纪,亚历山大城的学者对它进行完整的编辑和审定,这便是我们今天看到的《荷马史诗》。《荷马史诗》是欧洲文学最早的和最重要的作品,它为后世人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灵感,促成了无数巨著的诞生。
恩格斯说:“荷马的史诗以及全部神话――这就是希腊人由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的主要遗产。”因此,《荷马史诗》这一部过渡时期的作品,包含的野蛮的东西如杀戮、残暴、无休止的战争、视女人为私有财产等都要从特殊的历史时代背景去认识,否则就会感到不可理解。
整篇刻画英雄人物的果断、勇敢、坚强,展现英雄人物的智慧是《荷马史诗》的主旨。《伊利亚特》一开篇诗人就说出“阿呵琉斯的愤怒是我的主题”,史诗 全诗三分之二以上的篇幅是描写阿可琉斯拒绝参战的情形,这样就为表现其他英雄的形象留传了足够的空间。无论是希腊军中的狄俄墨得斯、埃涅阿斯,还是特洛伊军中的赫克托耳,他们的英勇善战都是在这一部分得以表现的,这种写法也为最后突出阿可琉斯的无比威力奠定了基础。一旦阿可琉斯参战,战局立即扭转,杀死赫克托耳,那他就很自然的表现出最高的英勇。
《奥得修斯》突出了希腊印象奥得修斯的智慧,并通过他讲述的惊心动魄的漂流经历,展现了古希腊人同自然的斗争,其中包含了许多远古时候的神话。《奥的修斯》前半部分写海上遭遇,富有浪漫色彩;后半部分写家庭生活,富有现实色彩。如误入巨人岛,用智慧杀死独眼巨人――海神波塞冬的儿子,将他的大勇大智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回宫后并不是毫无防备的扑入妻儿的怀抱,而是仔细拟订了向求婚的贵族子弟们复仇的计划。
史诗展现的是一个英雄的时代,是一个让我们感到既陌生又羡慕的时代。对英雄的重视在这个时代达到了顶峰。英雄的交锋包含着最独到的理解、最大的温柔和最极端的残酷。如得胜的阿可琉斯将赫克托耳的尸体拖在车后,绕城示威。但在9天后特洛伊的老王前来哀求归还尸体时,他被这位老人的哀伤打动了,将他儿子的尸体还给了他。特洛伊人悲痛而隆重的埋葬了自己的英雄。同时这个时代也让现代人困惑不解:人像牲口一样被屠杀和买卖,女人被当作财产一样转让,神与神之间彼此猜忌和互相斗争。
史诗的结构异常精美。两部史诗的时间跨度都长达20--年,但前者只描写了4天的战斗、21天的埋葬仪式和26天的空闲时间共计51天;后者也只集中描写了41天的活动。与主题有关的事件构成核心故事,其它的社会活动、贸易往来、宗教活动和生产作为穿插。
史诗以自然的质朴的口语写成,运用了大量“荷马式的比喻”,这些比喻新鲜、奇特,极富表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