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艺术的作文(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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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艺术的作文【第一篇】
一大早,我就睡不着了!因为,今天我要去中华艺术宫看名画啦!
中华艺术宫就是世博会的中国馆。我五岁的时候去看过世博会,可是全都忘光了。今天,我可要好好看看。
哇,中华艺术宫太美了!它红艳艳的,一层又一层,简直就是一座美丽的城堡。里面分成十几个展厅,每个展厅都挂满了名画,还有很多名人的照片呢。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齐白石老人画的一匹强壮的骏马。他画得实在是太好了,你看,马的鬃毛都竖了起来,浑身肌肉鼓鼓的,马腿跨得大大的,马尾巴都要飞起来了,它一定是在跟别的马儿赛跑;我保证它能拿第一名。我妈妈就属马,她也肯定第一名。
我还看到一幅画。画上有一位勇敢的战士,波浪已经没过了他的胸口,可他还挥舞着手臂,可能在说:“敌人,别跑!我一定要和我的兄弟姐妹把你们消灭光!”我也学着这位战士的样,拍了个照片。我也要像这位战士一样勇敢。
还有一幅画上画着一只凶狠的老鹰。这鹰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爪子紧紧地抓住树干。我猜,它肯定在捕捉什么猎物。
这一幅又一幅的画,栩栩如生,让人眼花缭乱。妈妈说,卖了房子也买不到一幅这么好的画。我从小画画就很好,要是我刻苦学画,一定也能成为这么有名的画家,让我的画挂到中华艺术宫。
艺术的作文【第二篇】
走到公园,很难看到绿色的眼睛和蝉鸣。其中,竹是另一大技能。
古代郑燮有句诗:“坚持青山不放松,根在碎岩。千打犹强,任其南北。”绿竹竿直上,初春刚出的竹笋不见了,竹叶却欣欣向荣。当每片叶子上传来蝉鸣的声音时,嘈杂的感觉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盖房子是在人的环境里,但没有车和马”的宁静感,让人陶醉。
我不只是看竹子的外在感觉,竹子的内在更吸引我。
我觉得王阳明在《诸葛》中体会到了人生的真谛,最终成了圣人。那么,作为“老寒三友”之一的竹子的内在本质是什么呢?
首先是它的毅力,就像那句“让它从东到西,从北到南”。竹子不怕狂风。它把风雨的。侵蚀看作是对上帝的考验。他无所畏惧。虽然风、霜、雨、雪在他绿色无缝的身体上留下了淡淡的痕迹,但他仍然笔直地站着,像一个巨人,轻蔑地对大自然的挑战低语。茫茫之间,谁能与之匹敌?很多人用这首诗来赞美梅花。其实我想说竹不能用这句话来形容他的精神。
说到竹子,很多人会想到隐士,竹林七贤,陶渊明……可能竹子是隐士的偏爱吧。因为隐士大多高贵干净,他们更喜欢竹子,所以他们揭示了竹子的另一个主要特征,高贵干净。
竹子不绞尽脑汁想出人头地,它要的是一种逍遥自在的生活。春天,花开花落,在斗草的舞台上,再也看不到竹子的影子;夏天,绿色的`世界满是眼睛,看不见竹子;秋天,万物凋零,但竹子仍在被遗忘的角落里享受它的快乐;冬天;残雪压垮枝头,风头被“雪中送炭”的梅花抢走。但竹子依然以自己不为人知的方式谱写着自己的生命乐章。
艺术作文【第三篇】
我曾以为我与艺术无缘。我曾以为艺术只是简简单单地唱歌、跳舞罢了。
几乎每个学校都有艺术节,我上的小学也不例外。我小时候没有什么独特的才艺,就连个兴趣都没有,所以,在艺术节表演时,我只能算是一个忠实的观众,只用听和看,不必上台。当然,每逢艺术节,都只有那几个那同学报名,他们倒挺会显摆,着一身靓丽服饰,走来走去,而我,没有一丝表演的冲动。
去年秋天,我升入初中。莫名地,喜欢上了摄影。家里的卡片机已不能满足我的需求,于是,我提出要购置一台单反,父亲虽答应,但也有条件:写6个月的日记,无论何时何地,每天坚持。为了爱好,为了期望,也为了艺术,这点又算什么呢?爱一件事,就要对它负有责任。开始的那天是个雨天,窗外的雨水敲击着玻璃,发出咚咚的响声。雨,仿佛也有了诗意。
一百五十多天,写成的日记已达两万多字,父亲也因此实现了承诺,一台单反、一个镜头,成了我旅行的标配。
初中的艺术节如期进行,项目不仅仅是唱歌、跳舞,连摄影、泥塑都加入了进来。有摄影,对我来说,是个好消息。单反的拍摄技巧我已熟悉,这种比赛应该不是什么问题。
一张又一张,挑选照片也要全身心的投入。百里挑一,成了标准。我突然发现,我与摄影有了一种密切的联系,我竟离不开它。
使沙漠显得美丽的,是它在什么地方藏着一口水井;使照片变得美丽的,是它有创作的意义。真正重要的东西,肉眼是无法看见的。
结果即将出炉,公布前几天,我睡觉老想着这件事,做啥事也不能专心致志。这段时间的流逝,如蜗牛般前行缓慢。
公布结果的时刻,往往是激动人心的。摄影一等奖,已不再是一个简单的猜想。
艺术的道路,并不平坦,我想我也不会走上这条道路,摄影,只能是个爱好。但是,艺术之旅,不会结束。
艺术作文【第四篇】
谈红尘滚滚,时光流逝;若行云流水,滑落指腹。上是一千多年前,耀眼的圆明园譬如一颗明珠,照亮整个大清王朝。让八国联军军队惘然止步,无人不惊羡它那逼人的魅力。
我早已听说过圆明园的壮丽景象,那一天我去了那里。
可是,我看到的并不是别人眼中的那么美好,有少许的荒凉与寂静。我不禁触摸身边的石柱,隐约还有一百多年前烈火燃烧了三天三夜时的余温。几千多年前,普罗米秀发现的火,在那时尽成为帮助八国联军伤害圆明园的刽子手。我不禁感慨,人类总是爱自欺欺人,圆明园不禁是中国的文物,又是证明人类智慧的凭证。是人类自己抹杀了自己的智慧,但他们还不以为然,认为这在战争中是合情合理的。难道在每一次战争中都要有牺牲吗?错!他们犯了不可原谅的错误。
也许,在前世我是一位不知名的吉普赛女郎,是去了双腿,以至于我今生永远的飞翔,不能着地,在无边地天空中唱着流浪的歌,品味着古老的文化艺术。
我喜欢如今的圆明园,虽然没有原来的那么宏大,但也算是小巧玲珑。它也不断地提醒我们要发展,进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保护好我们的古物。我的脚不停地向前迈动,那优雅的长廊,有的地方被来往的'游客磨掉了漆,我认为这才使艺术,是不同人用时间绘画出来的。这不同与其他艺术,这是独一无二的。抬眼望去,我看到金碧辉煌的建筑,在灼热的阳光下熠熠生辉,光彩夺人,妖娆妩媚,独占风骚。一波水帘吸引我们眼球,我站在柳树旁,纤细的柳枝蜻蜓点水般滑过湖面,荡起了涟漪颇有江南湮荡吴侬软雨之感。这些惟妙惟肖的景色正如艺术一般,刻印到我的脑海之中。
圆明园,这一让人伤感,令人惊羡的景象似一个艺术品,使我流连忘返。我细细的品味着,哦!我明白了----它就像笛声一样,委婉扬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