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字]传记作文初二通用4篇
【参考阅览】此篇精品资料“[600字]传记作文初二通用4篇”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帮您减少加班熬夜,轻松写作尽在阿拉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传记作文600字初2【第一篇】
看人与看物的道路一样,有时需要变换角度重新审视自己,只看到自己的短处,认为自己处处不如别人,这样的心态只能使自己越来越自卑。换个角度看自己是我们需要掌握一种认识自己的好方法。
大科学家爱因斯坦小时候在课堂上做手工,老师要求每个学生做一只鸭子。全班学生纷纷把做出来的鸭子交给老师并得到老师的夸奖。唯有爱因斯坦迟迟才交他的手工活,老师看过之后高高举起,用嘲笑的口气对全班同学说:谁见过世界上比这更丑的鸭子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爱因斯坦站起来大声说:“有,同学们。“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只更丑的小鸭子高高举起,“那就是我第一次做的鸭子“。若爱因斯坦因老师和同学的嘲笑而自卑,永远抬不起头,他能成为一代科学家吗?
一个人总能在某一处胜过别人,而在这一处上又总会有更强的人胜过他。学会欣赏每个人会让你受益无穷。智者尊重每一个人,因为他知道人各有其长,也明白成事不易。傻瓜都鄙视他人,一半出于无知,一半因为他所中意的总是最差的。
人们说:“上帝在为你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新年见闻)也必定为你开启了另一扇窗户;在失去一些东西的时候,必然会在另一方面得到升华。”每一种才能都有与之相应的缺点,如果你屈服于它,它将像暴君一样统治你。推翻它的办法是一开头就要看准究竟是什么样的缺点。要像那些因你的缺点而责备你的人那样注意它。你要成为自己的主人,就必须学会自省。一旦这主要的缺点投降了,所有其它不足都会随之而降。相信自己“天生我才必有用”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你也是一颗闪闪发光的明星!!
传记作文600字初2【第二篇】
《林肯传》比我想象中要薄,但真的是本不错的书。
一是故事性比较强。以往读过的为数不多的人物传记,总试图大而全的涵盖下人物的点滴小事,但结果给读者的印象往往是些零星的记忆。而卡耐基写的这本传记则以林肯的出生、婚姻、仕途为主线,突出人物性格,使林肯这一形象立了起来。
二是该书以篇章细分,比较适合零存整取式阅读,所以也就很能避免前读后忘的尴尬。说起林肯,凡是稍微由点历史常识的人都听说过。印象里他应该是那种形象高大、谈吐幽默,极具人格魅力的人。但让我大跌眼镜的是,现实中的林肯却是那么的懦弱。大而言之,命运;小而说之自己的终身大事都不能做主。这样的人怎么会成为美国历史上极具影响力的总统呢?无怪乎在南北战争中林肯频繁换帅,面临不信任案,又让战火多燃烧了2年……是林肯那个凶蛮的夫人把他“逼”上了政界的辉煌?是政界的私人恩怨阴差阳错的使林肯成为了美国第16届总统?是李将军的骄傲冒进造成了南方军的失败?是北方军的胜利保住了林肯的地位?是美国历史上唯一的这场内战成就了林肯的名声?我想或许正如那篇当年没人在意的盖茨堡“擦不亮”,许多在当时今世看上去微不足道的事情人物,有时却能在历史的坐标轴上找到属于自己的永恒地位。当然,我想现实中的林肯绝不是一无是处的。比如他刻苦、博学、幽默、善辩。历史教科书上林肯形象的高大化兴许就是因着南北战争的重要意义。可是如果美国不是现在的美国,林肯又能在历史的恒河中留下多少印迹呢?正如他常念到的诗:人啊,你有什么可骄傲的?平凡如浪花一朵。但即便平凡,也请追逐精彩,哪怕只是短暂的一瞬。兴许在一千年以后,你成为了某书中的主角。因为,历史用故事记载才传奇。
传记作文600字初2【第三篇】
爷爷1943年1月25日出生于山西,生在旧社会,长在红旗下。
爷爷从小就是一个勤奋好学的人。他每天放学回家都要挑灯夜读,因此成绩非常之好。在小学时,他就获得了文房四宝的奖品,高中和大学时一直都是年级前三名,每年都被评为五好学生,在高考时,爷爷是他们村里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人。
1957年,爷爷从山西转学到了河南,学校离家有62里路,因为家里没钱,只能走路。去学校也买不起饭,只能从家里拿红薯和馍到学校吃,中午在学校吃完饭后就从学校走回家,到了天黑时才能到家,到家后还要马不停蹄地赶往生产队赚工分,日复一日。
1962年11月,爷爷加入了人民志愿军307团二营。四个月后,爷爷成为了一名空降兵。在这期间还进行了一次全军大比武,爷爷获得了优等射手的称号。在参军过程中,一天只能吃上两顿饭,有时不得不吃生大米,但爷爷都扛下来了。
1980年,爷爷到四川民航飞行学院车当教员,他训练了15期学生,培养了300多名优秀的飞行员。他对待工作非常认真,星期天都不休息,给学生补课,让学生能够学到更多的知识,爷爷说是为了让那些学生的父母放心,既然人家把孩子交到了他的手上,他就要给人家一个好的答复。现在民航里的飞行员有一半都是从四川民航飞行学院毕业的,爷爷也算得上是桃李满天下了。
正是由于爷爷有这股勤奋努力,尽职尽责的劲儿,爷爷的生活才能过得这么滋润。
传记作文600字初2【第四篇】
《水浒》一书中,众多好汉都有着自己的个性和作为,其中让我比较佩服的,就是那武二武行者—武松了。
武松,清河县人,由于在家排行老二,因此有武二一称。它的景阳岗打虎一事,在今天也还是家喻户晓。不止这样,他怒杀潘金莲,血溅鸳鸯楼等英雄事迹也让我记忆犹新,并且赞叹道—这才是真正的英雄好汉呀。之后,他与其他好汉一样,都上了梁山,成为了那一百单八将的一员,读到此处,我和武松,对朝廷中的那些奸诈小人感到更加的不满,为什么贪官小人就能收尽俸禄,让皇帝重视,而真正的英雄好汉却连一个好的出路都没有!武松这个人物,他的性格,在施耐庵的妙笔之下,显得十分的真实生动。虽然他和其他的好汉性格大同小异—为人正直、仗义疏财、嫉恶如仇。但他和他的大哥武大郎那样相依为命的亲情,却让他在众多好汉中脱颖而出,他对朋友的仗义,以及它的见义勇为,这性格虽放在现在确实有些鲁莽,但是这同样也是我敬佩他的原因。
到了小说的后面,武松也和梁山其他好汉一并去征讨方腊,不幸的是,武松在这场大战中失去了他的左臂,最后留在了寺院。读到这,起初有些伤心,但后来我又转念一想:这可能就是武松最好的人生终点了吧,在清静的寺院中,远离那战争的烟尘,无需回到那腐败的朝廷之中,去受那四大奸臣的迫害。呆在寺院中,远离那世间的丑恶,同时洗净自己身上的丑恶,最后没有痛苦的去往那西方极乐世界。想到这,我对武松的选择感到了赞许,对武松的结局也十分满意。
武松,他虽未做出什么惊动朝廷的大事,但他的生平,也做出了许多官府震惊,让百姓称赞的好事,他是第一位告诉我如何做一个英雄好汉的一个人物,也是第一位让我了解并爱上《水浒》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