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聘用协议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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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聘用协议书1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因发展需要,甲方需聘用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房建专业),经过真诚协商,双方达成如下聘用条款:
一、注册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注册期限为壹年,每年薪金为:元整,薪资支付方式为:壹年一付。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合格证、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乙方一寸二寸彩色相片各4张,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些证明材料。
在当日验证完成双方签定本合同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元整,并报销原返程车旅费。乙方的身份证和毕业证甲方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归还(十五个工作日左右)。第二年若甲方继续聘用乙方,第二年薪金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乙方姓名:开户行:银行帐号:。
三、甲方办理注册期限为50个工作日,超过50个工作日视同注册成功,必须付给上述款项;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完成注册时,乙方应将已收到的薪资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收回全部证件(甲方均应出具有效书证予以证实)。若是甲方单位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注册的,则退还首付款的50%。
四、聘用期间,若国家开通对建造师继续教育,乙方在聘用期内的继续教育(含继续教育期间标准的差旅住宿费用)均由甲方负担,乙方凭相关票据向甲方报销,
协议书《二级建造师聘用协议书》。如因甲方需要乙方到公司配合的,甲方应提前与乙方协商,报销原返程车旅费、食宿费。
五、完成注册后,乙方只作为甲方资质升级和年检之用,乙方的“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交由甲方妥善保管,其注册章及其他证书原件应交还给乙方。在甲方办理资质申报、年检或有关部门检查时,若需有关证书原件、印章等,乙方应及时配合提供,不得延误。
若超出以上范围,甲方要使用乙方证书或印章时,则应经双方协商,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付给相应报酬或津贴。如甲方不经乙方同意私自使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在合同期内,甲方应为乙方在《执业手册》上登记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并为乙方办理该证的年检工作,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若有其他需要注册的证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注册手续;甲方保证乙方资格证件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
七、解聘:乙方必须在聘用合同的壹年期满后,才可转注,在合同期满时,甲方应提前30天出具乙方的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转注册证明,方便乙方办理转注的手续。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也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说明具体情况,并应退还已收的辞聘后期间的薪资,且甲方不再负担其再教育学习费用。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应支付剩余期间的薪资。
八、续聘: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违约责任:
甲方负责乙方在注册期内的再教育学习的一切费用及手续,如甲方没有在注册期满前完成乙方的再教育学习手续和转注册的证明材料,造成乙方无法转注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延期的薪金,且由甲方办理转注手续,直至乙方能转注为止。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件丢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金额如下:若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负责补办,如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进行赔偿;由于大学文凭(原件)无法补办,若丢失损毁,甲方应赔付乙方伍万元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十、本合同所指薪资均为税后金额,如需缴税,均由甲方承担。
十一、双方如有争议或纠纷时,可协商或提请仲裁部门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建造师聘用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叁年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期自 20** 年 8月 1 日起至 20**年8月日止,共计个月。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 技术员 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根据现场工作需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四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能力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和休假按甲方工程进度酌情安排,以每周休息一天为标准,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七条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三、 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 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及相应奖金。
第九条 乙方劳动报酬月工资标准为 元,如果甲方工程在丹江口市城区,乙方的衣食住行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甲方工程不在丹江口城区,乙方由此产生的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通讯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十条 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及相应物价水平进行对现行工资标准提出增加调整意见,调整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于每月2日以货币形式,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发放。其中第一个月(2011年8月)甲方从支付乙方工资中扣除元作为劳动保证金。
第十二条 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发放之日起10日内 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四、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乙方的保险福利待遇包含在其月薪中,甲方不另行承担。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法制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 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 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十八条 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 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六、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 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在此期间甲方不支付乙方劳动报酬,但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3、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 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并濒临破产;
3.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七、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八、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 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1. 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 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 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 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九、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 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十、 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 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乙双方签字:
甲方: 地址:
乙 方:________ 性别: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建造师聘用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现聘用乙方从事一级建造师(专业:建筑 工程)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且乙方同意考B证参与项目投标,达成一致意见;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贰 年 ,自建造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告之日算起。
二、 聘用待遇:
经双方商定,甲方同意乙方的聘用工资由代理方杭州朗泰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来支付。甲方确认乙方注册材料(建造师资格证书、原单位解聘证明、毕业证书、照片均为原件,身份证为复印件)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注册证书,B证,执业印章在协议期内由甲方保管,其他所有原件注册完毕3日内归还乙方保管(解聘证明注册时由建设主管部门收取,注册成功后不予退还)。
三、 甲方义务及权利:
1、甲方承诺乙方注册证书仅用于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年检、项目投标,若甲方违约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全部的损失;乙方对甲方违约使用乙方注册证书或执业证章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负任何责任,如具体项目需要乙方到场的,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约定。
2、甲方保证乙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及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承担在聘用期内乙方的注册(含续期注册)费用、执业年检费用及乙方每年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继续教育、相关的业务培训以及因此产生的差旅费等费用;年检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等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进行相关的配合。
3、协议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B证,执业印章,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由甲方承担全部费用及承担乙方因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遗失而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4、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 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若乙方提供的资料是虚假伪造的,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工作责任,但应配合甲方的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工作。
3、聘用期间,乙方每年应参加行业主管部门(指定要求建造师本人到场)的继续教育及相关的业务培训,如未能参加,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4、聘用期间,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建设部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五、 其他:
1、本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聘乙方,但须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否则即视为违约。
2、甲方不承担聘用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
3、如甲方需将乙方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用于参加工程招投标,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出场费每次1000元,(其他费用另外报销) 中标后每个月2000元项目补贴。
4、在办理注册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仅为办理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所用;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所有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
六、 附加条款:
甲方应在双方签定协议当日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给乙方。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建造师聘用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发展需要,甲方需聘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经过真诚协商,双方达成如下聘用条款:
一、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______周年,_______元/年,注册成功之日起,作为聘用薪金的结算期。
二、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应于20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合格证、大学文凭(原件)、身份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乙方一寸彩色相片5张,二寸彩色相片2张,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甲方确认材料无误后,应在当日一次性支付乙方过来应聘的`单趟车旅费。
三、聘用期间,乙方每年的继续教育、及其它相关培训费用(含继续教育期间标准的差旅住宿费用)均由甲方负担,乙方凭相关票据向甲方报销。
四、乙方完成注册到甲方名下后,乙方同意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交由甲方保管。甲方有责任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章及其它证书原件应及时交还乙方本人保管,但牵及公司年审需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时,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甲方如需使用乙方注册章时,必须将图纸交由乙方审查,乙方同意后盖章。若甲方需使用乙方证件参加招投标承接工程,应提前十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使用,并相应给予乙方岗位津贴(另行协商)。关于一级建造师年检要求工程业绩的情况,由甲乙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五、乙方提供证书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公司企业资质申报及年检方面。除此之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在合同期内,乙方若有其他需要注册的证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注册手续;甲方保证乙方资格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
七、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甲方应为乙方在《执业手册》上登记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并为乙方办理该证的年检工作,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
八、解聘:合同到期之后,甲方应提前30天出具乙方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转注册材料,方便乙方办理转注的手续。在甲方注册成功后,与本合同第四条中应交还乙方的其它材料一同交予乙方。
九、违约责任:甲方负责乙方在注册期内的再教育学习的一切费用及手续,如甲方无法在注册期满前完成乙方的再教育学习手续和转注册的证明材料,造成乙方无法转注,甲方应向乙方赔偿伍千元整。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赔付乙方伍千元整;由于大学文凭(原件)无法补办,如因甲方过失而丢失损毁,甲方应赔付乙方伍万元整;资格证吊销,甲方赔付乙方贰拾万元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后果,甲方概不负责。乙方要求提前解聘,则甲方不负责再教育学习费用,乙方退还甲方聘用工资,且赔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元整。
十、本协议条款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
十一、续聘: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解聘,聘用工资付清后失效。如存在合同纠纷无法协商时提请当地劳动仲裁部门仲裁。
十三、本合同所指金额均为税后金额,如本合同发生缴税情况,均由甲方承担。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20___年_____月_____日20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造师聘用协议书5
甲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企业经营发展需要,现聘用乙方从事壹级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聘用期限:
1、聘期:聘用期限为叁年;以甲方出具正式聘书作为聘用乙方的凭证。
2、起始日:以乙方证件正式注册到甲方时的日期(即注册证书所载明的日期)为聘用起始日。
二、聘用待遇:
乙方聘用期间的聘用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出差补贴三部分构成。其中:
1、基本工资:
⑴基本工资:聘用期间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基本工资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伍万元整),以银行卡或现金的形式在每年期初(即基本工资结算日)支付。
⑵基本工资结算日:以乙方证件正式注册到甲方时的日期(指当年的月日)为当年工资津贴结算日。
⑶首年基本工资支付:首次验证后付定金元(乙方需在验证后一周内提供注册所需相关资料,若没有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乙方退回甲方定金元)。注册成功后一周内付元(注册成功时间以网上公示的日期为准)。
⑷以后年度基本工资支付:甲方应在该年度基本工资结算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当年的基本工资。
⑸因乙方原因注册不成功,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聘用定金,甲方退还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证书证件,本协议自动终止。因甲方原因注册不成功,甲方应每月按当年的聘用基本工资标准补贴乙方因注册时间拖延而损失的费用,并退还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证书证件,本协议终止。注册不成功的原因,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网上公示为准。
2、岗位津贴:
由乙方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甲方应支付给乙方额外的岗位津贴:
⑴项目中标价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中标价1%的标准支付。
⑵项目中标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中标价%的标准支付。
3、出差补贴:
⑴注册证书年检、工地检查指导、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等需要乙方到位的出差补贴:
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工作安排,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位,由此引发的费用(含来回路费、生活住宿费等)由甲方负责全额报销,并给予乙方每天元出差补贴。
⑵参加工程招投标需要乙方到位的出差补贴:
①参加甲方单位工程招投标:甲方可以使用乙方证件参加招投标承接工程,但应提前征求乙方意见;在取得乙方同意后,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位,由此引发的费用(含来回路费、生活住宿费等)由甲方负责全额报销,并给予乙方每天元出差补贴。
②参加甲方合作单位工程招投标:甲方合作单位可以使用乙方证件参加招投标承接工程,但甲方应提前征求乙方意见;在取得乙方同意后,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位,由此引发的费用(含来回路费、生活住宿费等)由甲方合作单位负责全额报销,乙方的出差补贴由甲方合作单位按照参加招投标当时的市场行情支付。
三、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保管:
1、办理注册手续期间,乙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证明材料等,由甲方妥善保管。手续办理后,甲方应将乙方的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书原件、相关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等立即交还乙方。
2、注册成功后,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由甲方保管;壹级建造师执业印章和执业信息卡等其他证件资料,甲方应在领取注册证书后交还乙方,由乙方保管。
四、甲方义务和权利:
1、乙方同意作为壹级建造师在甲方注册,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壹级建造师职务。甲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合理地使用乙方的注册证书,确保注册证书安全、有效。由乙方盖章签认的有关工程建设文件等资料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保证乙方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初始注册、转注册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承担在聘用期内乙方的注册(含续期注册)费用、执业年检费用及乙方每年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继续教育及相关的业务培训的费用,其中包括乙方考B证的费用;年检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等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进行相关的配合。
3、协议期内,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册证书原件,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以及承担乙方因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遗失而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4、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
5、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
其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义务和权利:
1、乙方心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无犯罪前科,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
⑵具备国家建设部、人事部认可的壹级建造师资格(提供壹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⑶填写《人才引进申请表》同意入职并将壹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甲方,并愿意为其服务叁年。
⑷乙方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资料是虚假伪造的,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⑸积级配合甲方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2、聘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开展工作,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3、聘用的壹级建造师实行不坐班工作制。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工作责任,但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建造师证书注册等相关工作。
4、乙方必须确保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有效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质受到影响,乙方应退还甲方在本协议聘用期间已支付的所有基本工资。
5、聘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注册。
6、聘用期间如乙方需取回注册证书,应提前通知甲方。
若证书正在使用,乙方则需等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并安全备案后方可取回。若因招投标风险而造成的证件失效(或吊销、注销)以及其他所有损失等,均由甲方负责。
7、在履约期间,乙方应按国家政策的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及相关的业务培训。如按国家政策规定乙方需继续进行有关学习培训,乙方应及时参加;因学习培训而引发的所有费用(含来回路费、生活住宿费、学习培训费等),由甲方全额报销;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违约责任:
1、在聘用期内,甲方如未能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出差补贴,或甲方将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甲方有违反本协议书条款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必须按协议期限支付给乙方还未支付的基本工资。
2、在聘用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失效(或注销、吊销)的,或乙方将建造师执业印章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注册证书失效(或注销、吊销)以后的基本工资。
3、在聘用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失效的,甲方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基本工资;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吊销或注消的,甲方公司每年以当年基本工资的标准补贴乙方直至到乙方成功重新取得注册证书为止。
4、在聘用期内,由乙方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工程,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责任事故,其一切后果(包括民事、刑事、行政等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由此导致乙方的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失效(或注销、吊销)的,甲方应每年按事故当年聘用的基本工资标准补贴乙方的损失,直至到乙方成功重新取得注册证书为止。
5、在聘用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协商解决:需要变动协议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6、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于第三人,如发现有此类现象,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履约期间基本工资总额的50%损失并解除协议。
七、其他规定:
1、本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聘乙方,但须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向,本聘用协议期满后,甲方必须及时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否则即视为违约。
2、履约期内,若乙方原有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再通过建造师其他专业考试(增项)或其他执业资格考试,如国家规定必须注册在甲方,其增加的费用及各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订协议协商解决。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书过程中所签订其他协议书,与本协议书不一致时,均以本协议书为准。
八、附加条款:
1、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双方应妥善保管,如因协议丢失而引起的纠纷、费用由丢失方自行解决。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甲方电话:乙方电话:
签署日期:年1月1日签署日期: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