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围环境要求
(1)对于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调压站、充装站、供应站,这些场所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同时要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2)对于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将这些场所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2.地势条件要求
(1)对于甲、乙、丙类液体的仓库,为免发生火灾时对周围环境造成威胁,宜设置在地势较低的位置;对于布置在地势较高处,则要采取防止液体流散的措施。
(2)对于乙炔站等遇水产生可燃气体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的企业,禁止将这些场所布置在被水淹没的地方。
(3)对于生产、储存爆炸物品的场所,宜利用地形条件,将其布置在多面环山,附近没有建筑物的地方。
3.考虑主导风向
(1)对于散发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车间等,宜布置在出现火源地点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或侧风向。
(2)对于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该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独立选择在通风良好的地点。
(3)对于易燃材料的露天堆场宜设置在天然水源充足的地方,并宜在该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地点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