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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零售申请书【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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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零售申请书【第一篇】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安全规范

2新修订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安全规范》要求零售网点,与中小学校、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间最小距离应为100米。

“对于不符合选址要求的零售网点,我们将坚决不予许可。”北京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烟花销售网点的安全条件将要经过更加严格的审查。

摊点防火防爆是重中之重。新规范是在北京实施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管理安全要求》基础上进行修订,其中明确提出,烟花零售网点与同时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场所建筑之间距离应超过20米,要求网点内不应有除照明灯具及音、视频监控设备以外的用电设备,不应使用电器加热。

根据本市近年来监管实际情况,新规范明确网点建筑面积大于50平米且周边防火间距大于12米的销售点,限制存放量从原来的500箱减至400箱。对于网点内部布置和产品堆垛方面,还规定网点内部销售、储存两区之间应有不燃烧材料制成的硬质隔断,隔断上方应设置到顶,不留空隙。

为提升视频监控监视可靠性,新规范中还增加了监视区域应覆盖全部产品及出入口;零售网点内的视频监控摄像机安装高度不应低于产品码垛高度,安装位置应尽可能覆盖较大的监视区域;零售网点内视频监控宜选用低照度摄像机,不宜采用红外灯光源,周界监视视频监视可选用红外灯光源等规定。

此外,与“老规定”相比,新规范新增了零售网点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间最小距离应为100米的要求。

另据了解,猴年春节北京烟花爆竹禁放点在往年规定基础上,明确将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区街道、乡镇、社区,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特别提出对于东城、西城、海淀、丰台等区,建议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重点将老旧平房区域划定为禁放区域。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安全规范

学校及医院100米内禁售

本市此前执行的零售网点设置标准是从201月1日起开始全面实施的。

零售网点距周边目标的最小允许距离要求是规范中惟一的强制性条款。规范中明确提出,烟花零售网点与同时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场所建筑之间距离应超过20米。

同时,规范对于零售网点最小允许距离的要求中,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的距离为100米。而老标准中,对学校、幼儿园周边零售点设置距离为40米。

在花炮存量上,规范中增加“零售网点的存放量应根据周围环境、距离确定总存放量,且不宜超过300公斤”。

此外,根据本市近年来监管实际情况,规范明确网点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且周边防火间距大于12米的销售点,限制存放量从原来的500箱减至400箱。

平房密集区等纳入禁放区域

另外,记者了解到,猴年春节本市烟花爆竹禁放点在往年规定基础上,明确将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纳入禁放区域。

各区街道、乡镇、社区,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对于东城、西城、海淀、丰台等区,建议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重点将老旧平房区域划定为禁放区域。

销售点上空不能有电线

相比之前的标准,规范中删除了部分条款。

以前规定,多层建筑物二层及二层以上全部封存且不存放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一层可作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使用。但实际监管中却发现,网点将二层以上封堵后,对二层以上财产和人员情况不明,对安全监管造成不利。于是在此次规范中,将此条款删除。

按照以前的规定,10kV以下架空输电线路不应跨越零售网点上空。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经销商分不清输电线路和通信线路,也分不清输电线路的电压。于是新规范中明确提出,架空输电线路和通信线路不应跨越零售网点上空,以便于理解和操作。

规范中规定网点内部销售、储存两区之间应有不燃烧材料制成的硬质隔断,隔断上方应设置到顶,不留空隙。零售网点配电箱以及灯具、开关、插座等距离烟花爆竹产品不应小于1米。零售网点用电设备也受到额外限制。网点内不允许使用电器加热。

近五年来,本市在烟花爆竹销售环节未出现重特大事故,仅发生过一起燃烧事故,是由于有源设备的引入及管线布设不规范造成的,同时监控设备的布置不合理也为后期的事故调查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新规范制定中特意吸收了此次事故的教训,增加了零售网点内配电线路应穿钢管敷设,穿过墙体处应对墙洞进行平整打磨及密封处理。

烟花爆竹零售申请书【第二篇】

XX经营户:

你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经我所许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经营许可证号为:XXXX)因你公司未按《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在承诺期限内投入车辆营运,未达到开业条件。按照《_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自行注销你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并限期XXXX年XX月XX日前向我所交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XXXX交通运输管理所

XXXX年XX月XX日

烟花爆竹零售申请书【第三篇】

_________________经济贸易委员会:

我公司《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号)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原因,对证书内容现申请变更如下:

1、原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原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请示,请予批复。

申请人:(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烟花爆竹零售申请书【第四篇】

为了拉近遵义市汽车行业与本市消费者之间的距离,促进遵义市汽车行业的发展,于20xx年3月拟组建遵义立方普众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为遵义市汽车行业的发展献出一份绵薄之力。本人已有汽修汽配管理工作经验,公司配置了先进的维修设备,拥有一批先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还有长期合作的客户群体,小型汽车销售、维修为一体的企业。

公司在汽车4S店销售及维修技术上,对维修、销售人员进行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培训;并拥有多种先进的汽车专业维修检测设备,能系统完善的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我公司车辆施救服务中心现有救援设备,售后服务车一辆、售后工作车一辆。本市提供24小时救援服务,能让xx汽车用户享受最快捷、方便的维修。

同时我公司本着以:用“户至上、信誉第一”为宗旨,为客户营造一个舒服的销售、维修环境,我们对销售大厅、维修车间、接待大厅及客户休息室设计舒适优雅,让客户在购车、修车之余享受家的感觉。在与客户沟通上,成立了顾客关怀中心,并建立完整的客户档案,对顾客进行定期回访,与客户随时保持联系,让客户切实感受到选择xx汽车就是选择了放心。我公司xx汽车4S店具备正常运营条件,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到期,特此申请道路经营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维修车间。我司拥有租用场地书面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为年。停车场和维修车间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相关条款规定建造规划。现共有xxxm2经营场地,其中,汽车维修占地x m2,展区占地面积xxm2,停车场占地面积 m2。

二、我司拥有充沛的技术人员:高级维修工x名和中级维修工x名,技术负责人员x名和质量检验人员x名。

三、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

四、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以上情况均属实,敬请领导考察与监督。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

时间:20xx年x月x日

烟花爆竹零售申请书【第五篇】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确保两节期间(腊月二十三起至正月十五)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 乡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对全乡内烟花零售点进行选址和监管、打击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各烟花爆竹经营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二条 烟花爆竹实行定点批发、定点经营,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必须统一到我县具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资格的两家单位进货和配送。

第三条 禁止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持证经营,严禁一证设多家,一店设多点行为,不得离店经营,店外摆卖,流动经营,沿街兜售,严禁试帆燃试放。

第四条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安全距离。

第五条 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桶),并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私存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第六条 杜绝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因管理不当和违规经营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从2XXX年2月11日至2XXX年3月5日止),安监办存档一份,经营户留存一份。

王宝营子乡安监办

经营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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