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迅的经典故事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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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迅的故事范文【第一篇】
关键词:鲁迅 童年 回忆 《社戏》 《故乡》
一。鲁迅的童年经验以及回忆书写
童年对许多人来说,是快乐美好的,是一段难忘的体验,在成人后回忆往事时,对当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情感。鲁迅先生远没有伟大的童年时代生活,而他的童年时代大多是通过已经伟大了的鲁迅的回忆来展现给世人的。在《朝花夕拾》的《小引》中说:“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留存。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朝花夕拾》就是鲁迅永别故乡后的情思,就是在流离颠沛中,对儿时童心的追忆,它表现的是真实的鲁迅,真实的童年生活。而在小说中,“我”并非真正的鲁迅,而是鲁迅的化身,具有更深刻的意义。回忆的童年或许是真的,或许更是一种童年梦幻,是对童年生活纯真无邪的希冀。所以,本文就以《社戏》、《故乡》这两篇有关童年回忆的小说进行分析。
鲁迅的童年以13岁为界分成截然不同的两段生活,在13岁以前鲁迅也有过快乐的童年,而13岁以后,一连串的打击突然降落到他头上。首先是祖父因科场案入狱,接着父亲久病不起,鲁迅不得不过早担起家庭重担,常年奔走于药铺和当铺之间,在世人的冷眼中受尽了侮辱和炎凉,过早尝遍了人生的酸苦,遭受着难堪、屈辱、自卑和压抑,正因为如此,13岁之前在乡下度过的快乐日子在鲁迅不愉快的压抑的生活中显得弥足珍贵。对于鲁迅而言,基本上是在一种被压抑的和沉重的氛围中度过他的最重要的一段童年时光的。在鲁迅的童年经验中有着他的对于不愉快的和压抑的早期生活的极为敏感的记忆,或者说,早期生活的压抑感及其记忆,构成了鲁迅童年经验中最显著和最重要的内容。鲁迅是怀着一种受到伤害的心情走向人生、社会的。在对人世的感慨和洞观的背后,不知隐藏了他多少滞重的记忆。同时,鲁迅作为一个精神界的与黑暗抗争的战士,成年后令人绝望的现实人生便时时激起鲁迅对童年生活的追忆,他的精神需要一个栖息之所,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就成了他逃避残酷现实,寻找精神的慰藉与心灵的栖息地。所以在《社戏》中,成年鲁迅由于精神上的压抑,以至于从北京戏园的两次看戏也不能排解他心中的抑郁,从而转向回溯性童年记忆,向我们描绘了童年鲁迅在故乡看戏的自然欢快、美丽动人的画面。
回忆是一个与时间相联系的概念,时间的延续会使一切事情成为回忆,同时也会使一切痛苦渐渐趋于平淡,甚至由于距离的拉开,有些痛苦还会转化为美感,正如距离产生美。鲁迅虽然对旧的社会、旧的人生在理智上充满了憎恶与绝望,但他在情感深处,在潜意识中却不能甚至不愿像别人那样慷慨激昂甚至兴高采烈地埋葬它,因为那社会、那人生里毕竟有着他的一份眷恋与希望。书写童年是一种回忆,对童年的回忆往往是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不经意间发生的, 回忆的引发是有一定契机的:一个历史事件、一种文化嬗变、一次思潮涌动,甚至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情, 都可能引发对童年的回忆。《故乡》中的回忆是因为不愿相信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社戏》由“我”对在城市看戏的不满始, 以对比的方式勾起了对童年在家乡看戏的回忆。
二。鲁迅小说中的童年情境和故乡景象
我们来看看鲁迅回忆的童年,《故乡》中,“闰土来了,我便飞跑的去看……他见人很怕羞,只是不怕我,没有旁人的时候,便和我说话,于是不到半日,我们便熟识了。”小说又陆续给我们呈现出了少年的“我”和闰土关于捕鸟、捡贝壳等的天真对话。《社戏》中,在童年“我”的眼里,乡村的风景是那样美丽动人:“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地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作者还塑造了一群淳朴可爱的农村孩子的形象,如双喜、阿发、桂生等。这些小伙伴聪明活泼、胆大心细、热情友爱。“我”看不成戏,“他们都叹息而且表同情”;开船时“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以防万一;看戏时桂生殷勤地为“我”买豆浆舀水;回家的路上阿发以“我们的大得多”为由,建议去“偷”自家的豆。小说中的童年记忆充满了童真、诗意与温情,自然的一切充满了灵动飞扬的生命活力和绚烂美妙的幻想色彩,而且体现着儿童无拘无束的自由天性。
《故乡》写的是现实中的故乡,它是那样的萧索残破,“没有一些活气”。小说开篇就极力渲染一种“臧否不知所云”的心态:“故乡全不如此”,“故乡好得多了”,故乡“仿佛也就如此”,“故乡本也如此”。这或许是因为“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是为“永别”而来。目睹过故乡的衰败,体味了故友的隔膜,满蕴着迁徙的感伤,故乡越发显得黯然失色,以至于离开之际,“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沉郁悲凉之情溢于言表。但是,我们回忆的意愿却是趋向于美好事物用以慰藉心灵的。所以,《故乡》以“我”脑里闪过“神异的图画”: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瓜田和英姿勃发的刺猹少年,使阴晦之气为之一扫。“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
《社戏》所描绘的是作者心中理想的故乡图景,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鲁迅很早就离开故乡,故乡给予他的,并非都是温馨的回忆,其间还有许多不幸与白眼,鲁迅对故乡却有一种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当这种情感在当前的世界显得陌生时,它就在回忆的世界里寻找。同样是看戏,成年鲁迅在北京看的两回戏,都觉得“没有看出什么来就走了”,只觉得“耳朵冬冬惶惶地响”,而觉得真正的好戏已经是“远哉遥远”的了,然后,作者笔锋一转,就由枯燥烦闷的现实中转向温情脉脉的回忆里去了。人既然无法脱离既定的存在,那么人就会在对现实苦难的沉重感受中寻求解脱,就会在自己的内心深处眺望存在或不存在的远方。
在《社戏》、《故乡》中,同样体现着不同层面的自然与社会对立的结构模式。王富仁说《社戏》“里面有着嘈杂的都市生活与恬静的农村生活的对立,有粗俗自私的城里人和亲切和善的农民的对立,有愚陋倨傲的成人与聪明天真的儿童的对立,有矫饰的贵族化的都市文艺与朴素的平民化的民间文艺的对立,有充满生存竞争的纷乱社会与优美宜人的大自然的对立。这些对立,说到底,实际便是社会与自然的对立。”在《故乡》中是儿童世界与成人世界的对立。儿童天真、纯洁,是人的天然本性的集中体现,儿童之间亲密友善,而成人却是愚昧、麻木而又痛苦的,早已被社会理性所异化,成人之间是一种封建等级关系,充满了隔膜。《社戏》《故乡》中的自然,是一种生命的圆融,具有和谐、完美的情致,给人一种纯净、清新、活泼而又质朴的亲切感,洋溢着一种诗情画意般的美。这种自然所隐喻的自由境界,是一种生命的自由境界。童年回忆指向一种摆脱了一切桎梏,坚决、彻底的反抗精神和无压抑的、和谐的人生状态。
三。回忆超越现实的精神慰藉
在当下文学创作中,我们会程度不同地体味到作家的一种远方意识,在他们的笔下,我们会阅读到许多诸如“梦”、“童年”、“乡下”等间离现实的远方描写,这些充满超越性意味的远方意象和精神意绪,既是作家间离现实苦难的一种精神写作形式,同时也是作家试图超越现实苦难、消解现实人生苦难沉重性的富有诗意的表达。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鲁迅《社戏》的结末一句,不知勾起了多少读者的神思遐想。为什么我们会受作品中的这种怅然若失的情愫的强烈感染呢?因为这最末一句话拨动了我们的心弦,年少时的我们读到这里并不会有太多真切的感受,而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们会感叹会怀念,它使我们联想起自己永远失落了的童年,从而搅动我们心灵深层的积淀,引起“心弦的共振”。对童年的回忆,实际上暗示了叙述人当下时间上和空间上的缺失, 暗示了叙述人的孤独和焦虑,时光易逝,物是人非。而回忆产生的童年梦幻,宣告了叙述人对当下现实生活的否定。童年,对每个成人来说,都永远无法重现地消逝了。每每忆及,总会有一种惆怅的失落感,而人们对永远失落和不可重复的岁月总会去追寻出它的美感来,再用感情镀上金色的光泽。即使是忧患的童年,也会因时间的距离和人生的经验寻觅出不一样的美感。对回忆者而言,纯洁无瑕的童年生活,无疑是逃离当下沧桑成年的一种最为便捷、最为经济的途径。
参考文献
[1]范伯群、曾华鹏。作家与读者间的最良导体――人生经验通感――从《社戏》和《朝花夕拾》谈起[J].《名作欣赏》,1986年04期。
[2]陈丽芬、万祥。精神憩息下的审美记忆――评鲁迅《社戏》[J].《安徽文学》,2007年07期。
[3]赵建晖。鲁迅在《社戏》中为什么选用儿童视角[J].《语文建设》,2006年11.
关于鲁迅的故事范文【第二篇】
关键词:鲁迅;儒家;孔子
曾说:“鲁迅在中国的价值,据我看要算是中国的第一等圣人。孔夫子是封建社会的圣人,鲁迅则是现代中国的圣人。”{1}评价不可谓不高,但跟一般对鲁迅的认知有很大的差异。我们知道,鲁迅是以“打倒孔家店”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精神领袖之一。在20世纪70年代,鲁迅更一度被奉为彻底反封建即激烈批判孔子和儒家的代表人物。“打倒孔家店”的反儒先锋竟然是与孔子一样的圣人,不能不说是个很大的反差。当然,我们可以把的比喻,理解为说明鲁迅在当代中国的重要性,并非要探求他跟孔子的共同性。但鲁迅究竟怎样看孔子?――为方便起见,本文把孔子和儒家等同起来,而所谓儒家,为避免无谓的争议,仅以宋儒理学以前的理念为限――对于这个问题,“现代中国的圣人”的说法,却可以引起研究者的思考。其实,对这个问题的探讨,在鲁迅思想发展的研究中,早就应该引起研究者的注意:鲁迅从晚清参加带着鲜明“国粹主义”倾向的光复会,到“五四”却积极参与“打倒孔家店”,在孔子和儒家的问题上,究竟是怎样的转变?究竟有没有转变?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鲁迅批判孔子/儒家的实质问题,就笔者所见,我们似乎还没有对鲁迅这方面的“转变”,从简单的“决裂”中,探求其更具体的原因。
(一)
首先,鲁迅对孔子及儒家评论,并没有像20世纪70年代普遍认为的那样,完全彻底地加以否定。鲁迅文章中有不少地方,表达了他对孔子及其学说的某种好感。例如,他对孔子虽然删《诗》使之“温柔敦厚”,但却保留“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这样并不“纯厚”的句子,甚为赞赏;{2}对孔子“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很佩服,认为“一定要有这种人,世界才不寂寞”。{1}
这些明显的赞誉也许可以当作是个别孤立的言辞,不足以改变人们既定的看法。但鲁迅有些主张和价值取向,虽然没有明言,其实有着深厚的儒家基础,更值得我们注意,例如,他一贯提倡的“认真”精神与赞赏拥有这种精神的“愚人”,与儒家核心价值之一的“诚”,实质上是一致的。我们把鲁迅的“认真”跟儒家的“诚”等同起来有一定根据:(一)鲁迅说过“真的声音”,也就是至诚之声,能动人,是以文艺改造“国民性”的重要工具。{2}(二)《中庸》所谓“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正是鲁迅所欣赏的那些“认真”的“愚人”的品德,也是前面所说的“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精神的体现。(三)我们也可以从鲁迅品评的历史人物取得佐证,例如,鲁迅对子路(542-480 )的认真,③对明儒顾献成(1550-1612)、方孝孺(1357-1402)、袁宏道(1608-1610)以及东林党人,对清末一些真诚的维新派,对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对他们“择善固执,疾恶如仇”的态度,无疑是欣赏的。他们的“方巾气”、“道学气”成了“认真”的同义语。{4}
儒家的“诚”并非一种神秘的超自然力量,而是具有入世的社会政治意义。《中庸》中有一段话: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万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可见“诚”不单是一种纯粹的道德品质,也是改造社会和建设理想的手段,而这个社会作用跟鲁迅文艺运动的目标不谋而合。鲁迅在《无声的中国》也说了跟《中庸》非常相似的话:
只有真的声音,才能感动中国的人和世界的人;必须有了真的声音,才能和世界的人同在世界上生活。{5}
这“真的声音”,也是“诚”的体现,同样是感化人,改造人的灵魂,改革和建设新社会的手段。
鲁迅的“认真”与儒家思想的契合,有一点需要说明。孔子和儒家是保守的,这点应该没有疑问,这跟鲁迅一生鼓吹改革表面上相反,不过鲁迅似乎并不认为这是个问题。就以王国维为例,王国维是个真正的国学家,要研究和发扬国粹。然而,由于他保守,不用新式标点,结果整理出来的东西很难懂,也就因此不能达到弘扬国学的目的。鲁迅因此指出,要认真发扬国粹还需用新式标点,也就是改革。{6}按照这样的思路,只要“认真”为中国的生存和发展着想,即使再保守的儒家,面对中国当时的情况也会实施改革,会变成维新派,甚至会变成革命党,{7}争民主自由,支持共产主义革命。“认真”也是促成变革的动力。此处的关键是孔子入世的精神和人文关怀。
事实上,对国家民族前途的忧虑,对社会民生的关怀,这种入世的精神也是鲁迅精神很重要的一面。鲁迅在思考中国“国民性”的改造时便强调过“诚”。他前期反对退隐书斋,只讲问题不谈主义;后期反对抒写性灵,提倡匕首投枪,都是由“诚”到改造人们精神的这一儒家传统的表现。就此而言,若说鲁迅继承了孔子的教导或儒家的理念,也不为过。当然,鲁迅也对孔子和儒家做了尖锐的批评。对这些批评的具体分析,有助于我们了解鲁迅对孔子和儒家的态度。本文集中讨论鲁迅以下的几篇文章:《二十四孝图》(1926),{8}包括《朝花夕拾》的《后记》(1927),{1}《十四年的“读经”》(1925)和《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1935)。{2}
(二)
应该说,鲁迅对《二十四孝图》这本元代编成的宣传儒家孝道的小册子,虽然猛烈抨击,但对里面的故事,还是有具体分析,并没有全盘否定。例如,他认为其中“子路负米”、“黄香扇枕”等例子,是可以勉力而行的:
“陆绩怀桔”也并不难,只要有阔人请我吃饭。“鲁迅先生作宾客而怀桔乎?”我便跪答云,“吾母性之所爱,欲归以遗母。”阔人大佩服,于是孝子就做稳了,也非常省事。
鲁迅虽然语带调侃,但他显然认为儒家的孝行,可以是出自真情并体现在日常正常生活行为当中,并非什么不近人情或超自然的神力。这没有什么不好或不对。然而,这本“孝子的教科书”里面的另外几个故事“哭竹生笋”、“卧冰求鲤”、“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则不一样。鲁迅狠狠批判的正是这几个故事,跟“黄香扇枕”等其他故事成鲜明对比。
鲁迅基于科学和现实生活的常识,指出“哭竹生笋”的真实性很可疑,而“卧冰求鲤”更有“性命之虞”,根本上否定了这两个“孝感动天”的故事。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在这两个故事里,“孝”遇到困难时虽以“诚”感动天,但这个“诚”只是借“哭”或不切实际的行动来体现,所以《二十四孝图》实际上也标榜了无能。也就是说,鲁迅实际上也否定了那种遇到困难,毫无办法,只会“哭”,希望上天感动拯救的无能的孝子模范。③还有一点,即使《二十四孝图》标榜了“孝”与“诚”,由于这两个故事根本脱离现实生活与科学,根本行不通,其教育效果也只能是“瞒”和“骗”,只会教人虚伪。
对于“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鲁迅对其中的虚伪的批判显得更加严厉,认为其贻祸后人的影响更为严重。在鲁迅看来,“老莱娱亲”中“简直是装佯,侮辱了孩子”,因为老莱子“应该扶一枝拐杖”,而不是“摇咕咚”,但问题的关键是,故事中的老莱子不单是假,而且是诈伪:
“行年七十,言不称老,常著五色斑斓之衣,为婴儿戏于亲侧。又常取水上堂,诈跌仆地,作婴儿啼,以娱亲意。”……而招我反感的便是“诈跌”。无论忤逆,无论孝顺,小孩子多不愿意“诈”作,听故事也不喜欢是谣言,这是凡有稍稍留心儿童心理的都知道的。
还有一点值得强调的是,对于这个“诈”,鲁迅也是认为本非如此,是后来才演变而成的。他比较了一些新旧的版本,指出老莱子原来并不如此“诈”:
然而在较古的书上一查,却还不至于如此虚伪。师觉授《孝子传》云,“老莱子……常衣斑斓之衣,为亲取饮,上堂脚跌,恐伤父母之心,僵仆为婴儿啼。”(《太平御览》四百十三引)较之今说,似稍近于人情。不知怎地,后之君子却一定要改得他“诈”起来,心里才能舒服。
出于同样的心态,邓伯道弃子救侄,原不过“弃”而已矣,昏妄人也必须说他将儿子捆在树上,使追不上来。这种“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而“古人”与“后之君子”的对比,“诚”与“诈”的明显对立,很透露了鲁迅对孔子和儒家的看法。
且不说“郭巨埋儿”反人性和常理的故事,这个故事其实连《孝经》“教民亲爱,莫善于孝”的原则也违背,鲁迅就以自己年幼时读了这个故事的感受,道出了孔子和儒家“孝”的教育的失败:
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丝不走样,也掘出一釜黄金来,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我从此总怕听到我的父母愁穷,怕看见我的白发的祖母,总觉得她是和我不两立,至少,也是一个和我的生命有些妨碍的人。……这大概是送给《二十四孝图》的儒者所万料不到的罢。
这样的“孝”的教育不单失败,而且还“教坏了后人”。由于这些故事“以不情为伦纪”,其实是些无法实行的道德模范,然而,这些无法实行的道德模范,却必须在口头和笔端上加以赞颂和推广,其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虚伪:
这些老玩意,本来谁也不实行。整饬伦纪的文电是常有的,却很少见绅士赤条条地躺在冰上面,将军跳下汽车去负米。
孔子推崇的“诚”也就从根本上遭到那些“昏妄人”或“后之君子”的破坏;而鲁迅批判他们的虚伪,反过来看,也可以认为是拥护儒家的“诚”。
总之,鲁迅一方面隐约继承儒家的“诚”,另一方面又看到儒家的“诚”已蜕变成“伪”,这个矛盾值得我们深思。从另一个角度看,由原来是见诸行动的入世的“诚”,演变成面对困难无能为力只能求助于天的“诚”;古人合乎人情的伦理,被“后之君子”扭曲成诈伪的行为,这些变化是否也值得认真探究?可惜这个问题已超出本文的范围以及本人的专业训练,只好留待研究儒家的学者解决。
但这些对孔子和儒家教导的破坏者,还不止是“妄人”和“后之君子”,还有更广阔的社会基础:那些“太平无事”时的“闲人”。在《朝花夕拾・后记》中,鲁迅通过曹娥投江觅父故事叙述历史,从曹娥原本淹死后抱尸而出,变成要沉下去再浮上来的负尸而出,揭露那些“礼仪之邦”旁观的众多“闲人”,以己度人,将“百善为先”之孝扯到男女上去,做出种种闲言闲语。这些“闲人”显然跟鲁迅笔下的“庸众”和“看客”一脉相承,都是些无处不在、飘忽不定、没有脸孔的鬼影。他们属于什么时代、什么阶级,实在说不清楚,似乎古今中外都让人感到他们的存在。但他们不负责任的闲言闲语却有很大的杀伤力和影响力,在孝的问题上,它们的影响力可以说已经超过孔子的教诲。孔子和真正的儒家之徒为什么会丧失了道德阐释的话语权呢?我们不妨看看《十四年的“读经”》和《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
(三)
鲁迅在1925年针对北洋政府的教育总长章士钊的读经主张,写了《十四年的“读经”》;在1935年针对正在加紧侵略中国的日本推行尊孔活动,写了《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在过去一段很长的时间里,人们就拿这两篇文章作为有力的证据,把鲁迅当成现代反孔批儒的先锋。{1}然而,鲁迅的批判是经过历史分析的。首先,在《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中,鲁迅认为:
孔夫子在本国的不遇,也并不是始于二十世纪的。孟子批评他为“圣之时者也”,倘翻成现代语,除了“摩登圣人”实在也没有别的法。……孔夫子的做定了“摩登圣人”是死了以后的事,活着的时候却是颇吃苦头的。……孔夫子到死了以后,我以为可以说是运气比较的好一点。因为他不会噜苏了,种种的权势者便用种种的白粉给他来化妆,一直抬到吓人的高度。……总而言之,孔夫子之在中国,是权势者们捧起来的……
为什么权势者或想获权势者要捧孔子呢?鲁迅认为:
在三四十年以前,凡有企图获得权势的人,就是希望做官的人,都是读“四书”和“五经”,做“八股”,别一些人就将这些书籍和文章,统名之为“敲门砖”。这就是说,文官考试一及第,这些东西也就同时被忘却,恰如敲门时所用的砖头一样,门一开,这砖头也就被抛掉了。孔子这人,其实是自从死了以后,也总是当着“敲门砖”的差使的。
所以,简而言之,吹捧孔子的人只是利用孔子,利用他作为谋取权势利益的“敲门砖”。这些权势的尊孔者既然把孔子儒家当“敲门砖”,用完即抛,与孔子儒家的理念自然没有关系。但造成这种弊病的原因,孔子和儒家是否也有责任呢?在《十四年的“读经”》中,鲁迅早已指出,当时主张尊孔读经者都是聪明的阔人,而孔儒为他们提供了有利的指导:
总而言之,是读经已经读过了,很悟到一点玩意儿,这种玩意儿,是孔二先生的先生老聃的大著作里就有的……曰:“学而优则仕”故也。
儒家原本的理念是通过读书,入世当官,然后经国济民,最终要实现儒家的社会理想。鲁迅则指出,这个理念在后来的实践却变了样,“想获权势者”或“聪明的阔人”利用读书可以当官的机会,把当官变成为了谋私利的手段。这显然并非孔子原来的教导,而是歪曲,我们可以认为这是个儒家可以被坏人利用的漏洞。至于这个漏洞是否可以避免,能否堵塞,本文不能深究。但鲁迅批判的目标明显是针对利用这个漏洞而谋私的人。鲁迅抨击这些人说:
孔子岂不是“圣之时者也”么,而况“之徒”呢?现在是主张“读经”的时候了。武则天做皇帝,谁敢说“男尊女卑”?多数主义虽然现称过激派,如果在列宁治下,则共产之合于葛天氏,一定可以考据出来的。……我看不见读经之徒的良心怎样,但我觉得他们大抵是聪明人,而这聪明,就是从读经和古文得来的。我们这曾经文明过而后来奉迎过蒙古人满洲人大驾了的国度里,古书实在太多,倘不是笨牛,读一点就可以知道,怎样敷衍,偷生,献媚,弄权,自私,然而能够假借大义,窃取美名。
因此,他还进一步指出:对于这些人,“至于所挂的招牌是佛学,是孔道,那倒没有什么关系”,也就是说,鲁迅表明他攻击的真正目标不是儒家,因为那只是招牌,换成其他什么主义亦无不可。他的真正目标是那些借此谋私的“聪明”人。如果他抨击了孔子,那也只是被利用的孔子而已。鲁迅接着批判了当时那些尊孔者的虚伪:
一看最近的例子,就更加明白……盘据着江苏和浙江,在路上随便砍杀百姓的孙传芳将军,一面复兴了投壶之礼;钻进山东,连自己也数不清金钱和兵丁和姨太太的数目了的张宗昌将军,则重刻了《十三经》,而且把圣道看作可以由肉体关系来传染的花柳病一样的东西,拿一个孔子后裔的谁来做了自己的女婿……他们都是连字也不大认识的人物,然而偏要大谈什么《十三经》之类,所以使人们觉得滑稽;言行也太不一致了,就更加令人讨厌。
有意思的是,鲁迅还谈到人们批评孔子的部分原因,是因为“既已厌恶和尚,恨及袈裟”,是由于孔子遭到假的尊孔者的亵渎,所以惹人反感,故必批之而后快,类似魏晋时期那些真正崇尚礼教者,因礼教遭到亵渎,反而要抨击礼教的那种心态一样。语气颇像是个真正卫道的儒家之徒。鲁迅还慨叹说:“如果孔丘……还活着,那些教徒们难免要恐慌。对于他们的行为,真不知道教主先生要怎样慨叹。”{1}总之,鲁迅把“教主”及后来只是利用“教主”谋私利的教徒区别开来。那些把孔子当成“敲门砖”的“聪明”人,跟前面鲁迅所指责将“诚”变“伪”的“后之君子”,其间有没有关系,是什么关系,还不是很清楚,暂且不管。但相对于那些真诚实行孔子理念的人物如子路,鲁迅并没有太多的批评。
(四)
当然,鲁迅也没有完全赞同儒家学说的全部,就正如在现实中,其实很难找到一个信徒或什么主义者,即使是“原教旨主义者”,会百分之百接受和实践他们的信仰或主义,且不说意识形态问题从来摆脱不了各种诠释的派别和争论。鲁迅肯定也批评了儒家,但他对儒家并非一概而论,而是具体分析。
儒家礼教在鲁迅当时的中国,诚然是“吃人”的制度。前面已经提过,鲁迅抨击《二十四孝图》中违反人性和常理的“郭巨埋儿”,其实连《孝经》“教民亲爱”的原则也违背。鲁迅谈到老莱子及邓伯道弃子救侄那段,直斥“后之君子”加以篡改,“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2}显然,这些“后之君子”其实才是儒家的破坏者,他们才是真正“反传统”,那些把孔子当成“敲门砖”的“阔人”就更不用说了。若循着上面的分析和思路,我们就可能会提出这样的疑问:这“吃人”的制度是儒家礼教原来的宗旨和效果呢,还是别人假借这块招牌来“吃人”呢?对于一些我们经常接触到的对儒家的批评,我们也可以循着这种思路去重新审察。例如所谓“三纲五常”,夫为妻纲,把妇女当奴隶,大多数男人乐于执行,但《左传》所赞的夫妻“相待如宾”,就没有多少人听了。孔子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历来为人诟病,认为是要维持一种对统治者有利的僵化的等级制度。{1}然而同是《论语》中,孔子补充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2}表明“君君,臣臣”应是一种相互尊重相互负责的关系。后来孟子再进一步提出:“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③鲁迅是知道这种君臣关系的,把有关的故事编入《会稽郡故书杂说》,供后人景仰。{4}总之,这“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关系,体现儒家有严格的礼制,不管这个礼制有什么缺点,君权及夫权在其中并非可以任意妄为。后世声称儒家的遵循者和实践者,究竟其中有多少是儒家原本的理念,恐怕还有待分辨。
另一方面,儒家也不是那么死板僵化。例如,一个皇帝,即不忠,原是违反儒家最基本的伦理的严重罪行,但也可以因为皇帝不行仁政,丧失天命,而得到解释和接受;孟子为了推行“王道”,面对《书经》“血流漂杵”的记载和诘难,干脆就说“尽信《书》不如无《书》”,{5}“霸道”得很。所以儒家并非教条主义者,并不一定是改革的障碍。“维新”一词就见于《诗经》和《书经》。《中庸》早就批评过食古不化的保守主义者:“愚而好自用……,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如此者灾及其身者也。”与鲁迅“五四”时期对保守传统的批评,其实不相伯仲。{6}虽然,鲁迅认为儒家“中庸”所体现出来的灵活性常常为“聪明”人利用来谋私利,但这只是工具,若用于改革,鲁迅还是支持的。{7}可惜鲁迅所欣赏的“愚人”,已没有足够的社会力量去利用儒家的灵活性来进行改革创新。所以,如果我们同意社会责任、“择善固执,疾恶如仇”以及“认真”态度都是儒家的核心精神,那么,鲁迅可能比一些儒家信徒更体现原本的儒家精神。
对于鲁迅对孔子和儒家的批评,例如,他认为孔子对妇女和儿童的轻蔑态度,又认为儒家属于过去,与民众无关,{8}似乎也值得我们重新思考。鲁迅把“小人”解释为“儿童”,有歪曲孔子原意之嫌;至于孔子所谓女子,是否包括人们的母亲?似乎不包括,但不包括的话,这里的女子是指什么地位的人?与小人并举,是否佣人?不是很清楚。总之,孔子认为女子难养,但这个问题是否可以推演出不止一种的后果和选择?例如,是继续让女子被“养”而遭到轻蔑呢,还是让女子自“养”而得到解放,争得尊严呢?也许历史已经做出了选择,但究竟什么形势和力量决定了这种历史选择?而且,这些不符合现代社会的要求的态度和价值标准,看来并非不可改变。
另外,鲁迅在谈论中国神话时,同意儒家“实用为教”造成古代神话散亡的观点,{1}如果对照《破恶声论》(1908)和《文化偏至论》(1908),则鲁迅早期主张宗教和抨击物质主义,实际上是针对儒家传统,认为儒家窒息了中国人精神的发展。这个批评比较严重,涉及儒家根本缺陷的问题。然而《毛诗序》所谓“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虽然“手舞足蹈”并非专指神话,但也可以包含其中,都是人们正常自然的感情反应和活动,与《破恶声论》所述能够培养民众“心声”和“内曜”之类的活动没有根本的不同,而儒家似乎并没有要铲除那些活动的意思。因此,我们对“实用为教”这个缺陷也可以理解为“独尊儒术”后(尤其是发展到理学后)走了极端即“偏至”的结果,并非儒家原来的主张。
还有一个很根本的批评,鲁迅认为孔子“太聪明了”。{2}这个批评表达了鲁迅对儒家理念和实践的失望,倒是值得我们深思。儒家是入世哲学,但入世是以参与“建制”来实现其理念,说白了就是当官(讲学与归隐只是不得已的退路),这就给“聪明”人谋私利提供方便和借口。虽然,利之所趋,不管是什么思想和制度,都不可避免地会引来谋私利的“聪明”人,但儒家只依靠道德修养来控制,缺乏实在制度的制衡,比起其他制度似乎就更难避免“聪明”人的利用。不过,鲁迅似乎没有兴趣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也许他认为当时已经是“聪明”人占主导,任何制度的改革已不能根本解决问题。表面看来,鲁迅在中国文化兴衰和社会进步的问题上,似乎跟儒家一样,重视道德修养,其实不然。鲁迅探索的是“国民性”问题,其心理精神的内涵,比道德修养范围要广。若从奴性的角度看,鲁迅抨击的“聪明人”其实是丧失“内曜”等精神力量,以“瞒”“骗”苟活的奴才,并非儒家道德修养所能解决;他所厌恶的“闲人”,亦非道德教化所能改变。
也许因为儒家为“聪明”人掌握,鲁迅晚年推崇墨家,以大禹和墨子脚踏实地苦干的形象来代表“中国的脊梁”。但鲁迅弘扬的墨家并未超出“诚”和“入世”精神,其根本还是原来儒家的精神。③所以鲁迅并非以墨代儒,而是引墨入儒,只是形象更新,并非理念转换。这样的理解还有一个根据。鲁迅的儒、墨并非“聪明人”与“愚人”的对立,因为他认为墨侠与孔儒都有相同的历史命运:“老实”的侠死完,剩下“取巧的侠”当权贵的奴才,{4}跟“聪明”的儒取代老实的儒一样。问题的症结显然并非两家的理念,而是造成中国人奴性的历史。而且墨家这个“显学”因后来衰微,从未成为社会主流,若成主流,从《理水》(1935)结尾的处理可以推断,鲁迅估计墨家被利用的命运跟儒家一样。再者,他对墨家过于理想的“兼爱”以及严密的等级组织,恐怕会比儒家思想各种弊端更有保留。
鲁迅对儒家及其信徒的失望,除了因为“聪明”人已成儒家的主流,还因为“聪明”人的对立面“愚人”,以及“诚”的人格体现,无力成为社会的支柱,无力带动文化传统的自我更新,实现符合时代需要的“创造性转化”,使民族精神“时时上征”。尤其是在异族入主的时节,“聪明”的儒者“虽则被俘,犹能为人师,居一切别的俘虏之上”,变成侍奉外来主子的奴才了。{5}对此,儒家学说及其门徒亦多少难辞其咎,第一,他们的治国方案没有重视培养国家实力,因此,无力对付外患;第二,他们也没有具体行之有效的治国办法。儒家以礼教治国,皇帝原本只是儒家礼、道之器,也在礼教约束和管治之下。然而对不遵从礼教的皇帝来说,例如在明代,真诚的儒家之徒除死谏之外,便无能为力。他们的社会责任变成空言。如果要继续坚持“诚”,继续社会责任的承担,那么,儒家之徒就只好对儒家学说和策略手段作重大修改(收徒讲学就是对辅助朝廷替天行道的一种改变),甚至将儒家主张修订得面目全非。明末清初王夫之(1619-1692)历史进化观便非常反传统,黄宗羲(1610-1695)的民主思想更影响到后来的维新运动,{1}及至当代新儒家提出一些民主政治的观点和主张,其实都是儒家这种内在矛盾的逻辑发展。所以,儒家思想实际上也在不断演变和调整。如果鲁迅因对“诚”以及对知识分子社会责任的执着,也称得上或者算得上是坚持儒家理念的话,则他对儒家和孔子的批判,并不妨碍他为儒家的发展开辟另一条道路和选择。但那是怎样的一条道路呢?笔者无意在此回答,但却认为值得思考。对传统批判最深刻的思想家,其深刻就是因为没有离开传统。
结束语
关于鲁迅的故事范文【第三篇】
在我们看来,传播鲁迅精神是一项公益的、神圣的事业,鲁迅所体现的立人思想、独立思考、拿来主义和韧性坚守都可以在社会的公共空间中加以传播和推广,而这种传播和推广能够有力地推动中国社会现代转型的进程。
记得母亲当年曾经说过:“我们把鲁迅的东西捐给国家,很放心。”把“鲁迅”捐给国家,体现的是鲁迅家属对鲁迅毕生追求事业的理解,是对鲁迅精神世界的理解,更是对传播、普及、推广鲁迅精神的期待,在这一切的背后是我们对鲁迅精神传播作为一项公益事业的认同和信心。
但是,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期开始,一些与鲁迅精神传播相悖的事情开始引发我们的惊讶与不解。总体的感受是:在鲁迅的身上又多出来了两个姓:一个姓“钱”,一个姓“权”,而他的本姓“周”倒似乎有被这两个新出来的“姓”给遮蔽掉的趋势。
这些年,被改姓了“钱”的鲁迅成了一个巨大的利益之源,被争抢的手段可谓各显神通,五花八门。主要表现在下面的行为上:偷着使用,先下手为强(抢注鲁迅域名和商标)、蒙混过关(打球、故意模糊影像)、假公济私(私人运用公共资源来谋取)、以小变大(个体变集团)、一个变俩(原本是单体,一分为二成双)、母鸡生蛋(成立子公司)等等。
现在所有有关鲁迅的域名,诸如com、net、org以及所有中文的鲁迅域名都已经被抢注一空,时间大概就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我们曾经试探着询问某鲁迅域名的拥有者是否能把域名承让出来,对方开价至少二十万,否则免谈……
据媒体统计,目前如“咸亨酒店”、“闰土”等热门词汇的四十五个类别的商标已经被全部抢注完毕。另外,以“百草园”作为商标的商品类别有二十二个;“孔乙己”有十七个。如今“孔乙己”商标,不但是茴香豆等食品商标,而且还是文房四宝、长衫、陶瓷,甚至是酸梅汤的品牌,“三味书屋”、“鲁镇”做成了香烟类商标,“华老栓”开了土特产商店,“祥林嫂”成立了洗浴中心。
一个全球品牌价值评估报告中显示:至2005年,咸亨酒店的品牌估价高达三十四亿八千万元,而北京孔乙己酒店创办十二年,没花一分钱做广告,现在在全国已拥有九家分店,来客几乎必点一碟茴香豆。
2003年10月,绍兴县柯岩风景区耗资两亿元,占地一百五十亩,创造出了一个鲁迅笔下的“鲁镇”,期望“带给鲁迅的读者们一个更真切的场景体验”。与此同时,绍兴市出于同样的考虑,投资六亿元,建设了一个“鲁迅故里”,成为绍兴旅游业的王牌,门票从几元钱飞涨到近百元。“鲁迅故里”仅去年门票收入就达三千万元,今年要达到五千万元。媒体又说:“走进绍兴城,从鲁迅幼儿园到鲁迅中学,从鲁迅图书馆到鲁迅电影城,从鲁迅广场到鲁迅路,从孔乙己土特产店到百草园腐乳、鲁镇牌酱鸭等,几乎全城都姓鲁。难怪有人形容,抖一抖《鲁迅全集》,掉个名字都是宝。”
被商业标签化的鲁迅俨然成了一座取之不尽的“金矿”,沾边就能镀金,就能发财。
与此同时,在另一些领域,鲁迅也摇身一变姓了“权”。
比如一些时候我们家属出于工作需要,要向某鲁迅纪念馆借用鲁迅的遗物资料,不但必须征得领导的层层批准,还得付费,否则就借不到。再比如,我们曾经多次提出要求移动鲁迅墓前的两棵白玉兰树,原因是这两棵树有近五十年的树龄,根系相当深广庞大,已经触及到了灵柩,作为鲁迅的家属,我们心里自然很难受,但是,当我们提出把那上面的两棵树挪一挪的要求时,始终不获同意,有关部门向上汇报时竟说:“周海婴要拔树!”
诸如此类,一些行政部门以“国家”的名义剥夺了周家后代对鲁迅拥有的天然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作为鲁迅家属理应享有的私权,在这里,一个比较突出的事例就是鲁迅著作的独占出版问题。鲁迅的著作权在1986年进入公有领域以后,《鲁迅全集》仍然不能被其他出版社自由出版,还美其名曰:“鲁迅很伟大,他的书不能乱出,否则的话影响不好。”为了开放鲁迅著作出版的限制,我多次打请示报告,我们还向政协提案,直至2004年这才有了松动。
至于滥用鲁迅姓名权和肖像权的问题,某些单位和部门中也广泛存在着他们长期以来以“国家的名义”制作和销售鲁迅纪念制品。当这些单位和部门以国家的名义在使用鲁迅的姓名、肖像时,无视家属的权利,我们甚至被告知无权过问,理由很简单也很权威,就是“我们代表国家”。而事实上,这些纪念制品无论盈利与否,都是商品,进入的是流通领域。再如,曾有个邮政部门在出售鲁迅头像邮票的同时,还制售鲁迅纪念邮册,标价达上百元,他们与其他单位一样以国家(公家)的名义拒绝我们过问,大声说“我是邮政”,实际上他们是邮政部门的子公司,应属三产企业……
在以国家名义对鲁迅的公权和我们家属对鲁迅拥有的天然的、法定的私权之间,人们似乎无条件地保留了对“国家名义”的简单认同,而不去考虑这些使用在多大程度上经过了严格的国家审定,并且完全是用于鲁迅精神传播这样一个公益事业的,更不要说对我们鲁迅家属所拥有的私权的基本理解和尊重。就如有关部门批准沈阳鲁迅美术学院可以用鲁迅的名字注册商标,我们家属要以鲁迅的名字注册商标时,却说“可能会造成不良影响”加以驳回一样,凡此种种可以看出来,鲁迅家属对鲁迅的合法私权上,不仅得不到基本的利益保障,而且,甚至得不到基本的理解。
如果鲁迅先生地下有知,看到当年落魄穷愁的孔乙己、祥林嫂们如今这样光鲜醒目,看到他笔下颓败的“鲁镇”如今这般人迹喧嚷,我们觉得他应该会对自己能够在现代人的生活和商业中有这么大的影响而高兴吧,毕竟这不是忘却的纪念,毕竟经济上的自立也是“立人”的一个方面。
我们希望全社会的人们都明白,鲁迅是属于国家的、民族的,但是,鲁迅本姓“周”,不姓“权”,更不姓“钱”。鲁迅是中华民族的一面旗,我们的责任是护旗,决不允许有人在大旗的庇荫下玷污他。
孙中山先生十数次题写“天下为公”四个字,鲁迅固然姓周,但作为家属,我们呼吁 “鲁迅为公”!
鲁迅的故事【第四篇】
我只想到过写遗嘱,以为我倘曾贵为宫保,富有千万,儿子和女婿及其他一定早已逼我写好遗嘱了,现在却谁也不提起。但是,我也留下一张罢。当时好像很想定了一些,都是写给亲属的,***的是:
1、不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
2、赶快收敛、埋掉、拉倒
3、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
4、忘掉我,管自己的生活。——倘不,那就真是胡涂虫。
5、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
6、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
7、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此外自然还有,现在忘记了。只还记得在发热时,又曾想到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