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案例【优推5篇】
犯罪心理学案例揭示了罪犯的动机与心理特征,分析其成长环境、社会关系及心理状态,探讨如何预防与干预,难道不值得深思吗?以下是阿拉题库的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犯罪心理学案例文章,欢迎您借鉴参考。
犯罪心理学 篇1
犯罪心理学
①犯罪心理学可诞生的标志是1897年出版的《犯罪心理学》②犯罪: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以及应受刑法惩罚性。③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原则:客观性,理论联系实际,伦理性原则。④犯罪心理学是应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研究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形成,变化规律的一门学科。⑤犯罪心理学上的犯罪人是刑事犯罪意义上的犯罪人。⑥犯罪心理学研究内容:犯罪心理学的基本问题,个体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的理论。不同类型的犯罪心理分析,犯罪心理学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⑦犯罪心理学的任务:理论→探索犯罪心理的规律。实践→研究要为揭露,惩治犯罪和改造罪犯提供心理学依据。⑧犯罪心理学研究主要方法→观察法,皮亚杰。调查法、测验法、实验法、案例分析法、个案法。⑨精神分析学派:精神分析是由奥地利的弗洛伊德于19世纪末创立的。⑩弗洛伊德的犯罪观: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本能,人格,罪恶感。犯罪行为的防治→重视法律的作用,提倡运用认同作用和升华作用等方式防治犯罪。11,阿德勒的犯罪观→自卑和超越,对犯罪的防治→三大生活领域:友谊职业爱情。其途径是找出罪犯在儿童时期所遭受的合作障碍,额皮痒他们的社会兴趣,教会他们怎样与人合作。
12、心理防卫机制→五种合理化解释→否认责任、损害、被害者的被害、责难者、高度效忠的群体。防卫机制→合理化作用,投射作用,认同作用。
13、社会学习理论中人� 人� 观察学习的四个过程:注意、保持、动作变现、动机过程。14个体的人格特征与犯罪心理的形成→性格与犯罪心理、气质与犯罪心理。气质使犯罪类型打上气质特征的印记,不同气质的人在具体犯罪过程中有不同的特点。气质是个人心理活动的稳定的动力特征,主要表现在心理过程的强度、速度、稳定性、灵活性以及指向性上。15犯罪人在不同阶段的心理特点
(一)犯罪前的西农历状态→自我辩解心理、犯罪决议状态、等待犯罪时机的焦虑状态。
(二)犯罪过程中的心理状态
(三)犯罪后的心理状态→情绪表现,行为表现(试探或其他反常行为)
16、犯罪心理的良性转化~~~条件:要产生内部心理矛盾、要有促进犯罪心理良性转化的的动因、要遵循转化规律。~~~类型→渐进型,顿悟型、反复型。17犯罪心理恶性发展的征状→犯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个人欲望膨胀、反社会心理增强、作案经验更加丰富、犯罪活动向多方向发展。18犯罪心理恶性发展的阶段;定型化、个性化、职业化阶段。19激情犯罪的动机→瞬间动机,既有一定的无意识性,导致的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和破坏性,在青少年违法犯罪中容易产生,导致的犯罪行为结束后,行为人往往会产生后悔的心理。20犯罪心理形成的基本模式:渐进式(典型,常见)突发式、机遇式。21内外机制:从主体吸收客观外界的消极影响到形成犯罪心理的过程和规律是犯罪心理的内化机制。从犯罪心理的整合到发动犯罪行为的过程和规律是犯罪心理的外化机制。22内化过程的五个阶段:不良的交往与模仿、个体对消极社会信息的选择、形成不健全人格、违法尝试获得体验、犯罪意向萌发。23犯罪情境:侵害对象,现场条件、现场气氛。24人格:一个人的整体精神面貌,极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心理特征的总和。25犯罪人格:犯罪人格是犯罪人特有的导致其犯罪行为发生的心理特征的综合,是一种严重的反社会人格。26犯罪人格特征:犯罪人格的本质是一种反社会人格,具有稳定性与连续性、不等于注定要犯罪的人格、是外显行为与内心心理的统一。27青少年犯罪的身心基础:青少年时期的生理发育特点:形态发育、内分泌变化、生理机能发育。28青少年时期身心矛盾与犯罪的关系→旺盛的精力与调节能力低的矛盾、兴奋性发育与控制能力低的矛盾、性发育成熟与道德观念缺乏的矛盾。29变态心理:变态心理是指行为人的认知,情绪情感、意志活动、个性心理特征及行为表现超出了正常范围。表现出个体辨别能力明显下降的偏离状态。
30变态心理者犯罪的基本特点:犯罪动机。行为特征。犯罪后的一般表现。31人格障碍:是一种人格在结构及功能上明显偏离正常,以致不能行之有效地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的心理行为表现。32不同经历犯罪人心理分析→初次犯罪的心理状态:侥幸心理、紧张恐惧心理、悔过心理。累犯的心理特征:强烈的反社会意识、情感意志特征、动机斗争的复杂性。惯犯的心理特征:反社会意识的顽固性、需要结构的畸形化、犯罪习惯自动化。33惯犯的行为特征:犯罪行为的连续性、残忍性、疯狂性、狡诈性。34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方法学路径→描述研究、相关研究、因果研究。35财产犯罪:是指以非法手段侵占公私财产和牟取经济利益的犯罪行为。36盗窃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的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37诈骗犯罪是指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公开以和平的方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38暴力犯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手段或者暴力相威胁,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破坏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以致这些权益受到威胁的行为。39杀人犯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40抢劫犯罪是当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人不敢反抗、无法反抗或无力反抗,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犯罪行为。41性犯罪是指一切受法律、道德、风尚、习惯及其他社会行为规范所禁止、谴责和惩罚的性行为。42毒品犯罪是指违反进度法规、破坏进度管制活动,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43计算机犯罪 是指非法入侵受国家保护的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44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犯罪心理学小故事 篇2
你知道什么是犯罪心理学吗?几个细思极恐的小故事,带你走近犯罪心理学。
01、有个男孩跟他女友去河边散步。突然他的女友掉进河里了,那个男孩就急忙跳到水里去找,可没找到他的女友,他伤心地离开了这里。过了几年后,他故地重游,这时看到有个老人在钓鱼,可那老人钓上来的鱼身上没有水草,他就问那老人为什么鱼身上没有沾到一点水草,那老人说:“这河从没有长过水草。”说到这时,那男孩突然跳到水里自杀了。为什么?
提示:水草???
参考答案:当男孩知道这个河没有水藻的时候,他才知道当初缠住自己脚又被自己踢开的“水藻”其实是他女朋友的头发,由于自责而自杀。
怎么样?有没有一丝丝感觉了?觉得上面一题太简单的朋友们不要急,后面才是考验大家的时刻!没有猜到上一题答案的朋友们也不要灰心,我们再来一题!
02、一个人坐火车去临镇看病,看完之后病全好了。回来的路上火车经过一个隧道,这个人就跳车自杀了。为什么?
提示:看病???隧道???
参考答案:这个人由于随火车进入了隧道一片漆黑,他以为自己刚刚治好的失明又复发了,受不了这个突然打击就自杀了。
exm?!你在逗我?这叫犯罪心理学?这明明是脑筋急转弯好不好!?好的,只要你能想到答案,你也可以把它当做一个脑筋急转弯~不管你用什么样的思维,试试第三题吧~
03、有母女三人,母亲死了,姐妹俩去参加葬礼。妹妹在葬礼上遇见了一个很有型的男子,并对他一见倾心。回到家后,妹妹把姐姐杀了。为什么?
提示:葬礼?有型男子?葬礼?
参考答案:妹妹把姐姐杀了,是因为又能再举办一次葬礼。这样在葬礼上或许就又能见到那个帅哥了。
不知道以上三题各位回答得如何呀?不过,相信每个人都已经对“犯罪心理学”有了初步的体会——要想猜出以上三题的正确答案,就需要反复揣测当事人的心理活动。而能否正确推断出每个人的心理, 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 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
犯罪心理学一词最早出现于1790年德国人明希编写的《犯罪心理学在刑法制度中的影响》;而最早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是1792年德国人绍曼编写的《犯罪心理学论》。
18世纪末、19世纪初形成了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第一个活跃期。
在龙勃罗梭实证研究的带动下,19世纪末出现了犯罪心理学的第二个活跃期。
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建立和发展,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的。
而历史上,也有一些典型的利用犯罪心理学而协助告破的案件,没有想出开篇3道题的朋友们,这个真的是最后的机会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就发生在纽约:
两颗土炸弹
1940年11月16日,纽约爱迪生公司大楼的窗沿上发现一只工具箱。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根黄铜管,管里塞满了炸药,管外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道:
“爱迪生公司的骗子们,这是给你们的炸弹。(签署)”
炸弹没有爆炸,但罪犯也没有留下指纹。几星期后,在爱迪生总公司,又发现一颗土炸弹,它是一只塞满炸药的短统羊毛袜,罪犯留下了同样的纸条。
是谁与爱迪生公司过不去?公司保卫部门查阅它所设立的“公安卡”,发现对公司发出过怨言的人有好几千,从何查起?他们认为,这也许只是想吓唬一下爱迪生公司吧?调查到此为止,也没有对外声张。
1941年,美国卷入太平洋战争。这件无头案就搁了下来,一拖就是十年。
十年以后
1950年圣诞节的前几天,《纽约先驱论坛报》收到一封读者来信。信发自韦斯特切斯特县,字迹清秀,字体个个大写,上面写道:
“我是个病人,而且正在为这个病而怨恨爱迪生公司,该公司会后悔他们的卑鄙罪行的。不久,我还要把炸弹放在剧院的座位上,谨此通告。”
在以后的几年中,警察局和“”那清秀的字体结下了不解之缘。
“”的炸弹越造越熟练,他的头八颗土炸弹只爆炸了两个。而后来的四颗都爆炸了。1955年,“”加快速度,放了52颗炸弹,炸响了30颗。报纸开始广泛报道他的“成就”,公众也对他感到严重不安,人们把他称为“炸弹狂”。而他却变本加厉,投寄给报社的匿名信中,措辞日益激烈。
一天,“”的土炸弹炸死了一个人。社会舆论和市政当局一致表示,一定要把这个“炸弹狂”挖出来。
移樽就教
“”和爱迪生公司多少有点纠葛,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怎样从这家公司积半个世纪之久的庞大档案中,寻找出有关的线索来?爱迪生公司苦恼不堪,纽约市警察局也束手无策。
芬内是纽约警察局的侦探长,兼纽约刑事实验室主任。他曾取得精神病法医学学士头衔。但这个神出鬼没的“炸弹狂”却使他绞尽脑汁,疲惫不堪。他决定破除门户之见,去请教研究刑事犯罪的心理分析家布鲁塞尔博士。
一天下午,芬内探长带领手下的两名侦探,挟着炸弹狂一案的全部宗卷,去布鲁塞尔博士家求教。那两名侦探和绝大多数人一样,不知心理分析是怎么一回事,对此行是否有收获深表怀疑。
布鲁塞尔博士对这次咨询也很明白,它不仅关系到自己的声誉,而且会影响“心理分析”这种新冒出来的侦破方法的前途。
芬内带来的全部宗卷中,唯一有用的只是那“炸弹狂”的几封信,以及几颗由他制造的炸弹的照片和一些炸弹的弹片。要据此做出结论,显然是很不够的。但是,博士凭着他对心理分析法的深刻理解和熟练运用,竟滔滔不绝地谈了四小时。历史已证明,这一次谈话给心理分析方法开创了新局面,成为犯罪行为分析史上的划时代事件。
他是男人
布鲁塞尔注视着那几颗没有爆炸的炸弹弹片,当着侦探们的面提出第一个假设:可以肯定“F·P·”是一个男人。因为,以前制造炸弹或放炸弹的都是男人,无一例外。
博士接着说下去:“毫无疑问,这个人之所以对爱迪生公司抱有偏见,是 渐渐地, 一个人 根据心理学家的研究,偏执狂的发展是很缓慢的,但一过35岁之后,便发展得不可收拾了。那个F·P·放炸弹已有16年的历史,年龄应该在50岁以上。这是第二个可能性。
“偏执狂都非常爱护他们自己,� 他们从来不承认自己有缺点,而把遇到的麻烦都归罪于别人,尤其是某个大组织,在这个案例中就是爱迪生公司。由此产生了第三个可能性:爱迪生公司可能对那个‘F·P·’也许有过不适当的处置,以至遭到他的报复。所以,他的出发点也许无可非议。
“从他的清秀字迹来看,他受过良好的中等教育,这是第四点。”
《犯罪心理学》讲稿 篇3
《犯罪心理学》讲稿
主编 罗大华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第一章 导论
学习时间:2学时。教学目标:
1、掌握犯罪心理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
2、掌握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任务和学习犯罪心理学的意义;
3、了解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原则、方法和发展概况以及本书的体系构思。重点难点:
1、犯罪心理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
2、犯罪心理学的任务。主要内容:
第一节 犯罪心理学的定义和对象
一、犯罪心理学的定义
(一)犯罪心理学,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及其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的一门学科。
(二)几个相关概念
1、犯罪和犯罪人。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触犯刑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人,是指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
2、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1)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包括:知、情、意、性格、兴趣、需要、动机、理想、信念、世界观、价值观、心理状态。
(2)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触犯刑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包括刑法中规定的故意犯罪行为和过失犯罪行为两大类。
(3)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区别:3点
①犯罪心理具有内隐性特征,犯罪行为具有外显性特征。心理是个黑箱,通过外在的行为来表现内在的心理状态。
②犯罪心理具有相对独立性,犯罪行为具有依存性。有心理不一定有相关的行为,有行为一定有相关的心理依据。
③犯罪心理形成在先,犯罪行为发生在后。(4)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联系:3点 ①没有犯罪心理就没有犯罪行为。
②了解犯罪心理必先了解犯罪行为。行为是心理的外在表现。③犯罪行为的性质往往由犯罪心理的状况而定。故意与过失。(5)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一致性:见书上的图。
(6)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不一致情况:①结果不一致。间接故意杀人。②犯罪人本无犯罪动机,只是在只胁迫下不得已实施了犯罪行为,如同学去盗窃。
(三)两个原理
1、犯罪心理及其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犯罪心理及结构在一定的内外因的作用下形成后,并非固定不变,它随着外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它的变化也是有规律可循的。
2、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
犯罪对策,是指预防、揭露、惩罚犯罪和矫治罪犯的各种策略、方针和手段的总称。应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以增强犯罪对策的有效性。
二、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两个层次:人、课题)
(一)研究六种人
1、犯罪人。是基本研究对象,指实施了犯罪行为并已由公安部门拘留、逮捕、或是经法院定罪判刑的人。
2、一般违法人。指虽然违反了刑事法律,但情节较轻,危害不大,
两个原因:(1)法律上明显区分,但心理机制上难以区分;(2)犯罪行为大多由一般违法行为演变而来。
3、虞犯。指根据其品性和环境可以预测其有较大可能触犯刑事法律的人,即有犯罪之虞者。包括6种行为不良的人(见P4)。
4、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易重新犯罪。
5、揭露与惩治犯罪的有关人员。公安、司法部门直接办案人员、被害人和证人。
6、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监狱的管教人员。
(二)研究的课题(P4—5)第二节 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四种)
一、犯罪心理学是一门偏于社会科学的综合性学科。犯罪人的生物属性,决定了其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发生,都离不开一定的生理机制的作用,故有一定的自然科学的性质。犯罪人的社会属性,使得犯罪人的行为总是触犯统治阶级利益和危害社会的行为。因而又具有社会学科的性质,故是综合学科。研究犯罪心理需要综合运用哲学、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多种社会科学,则它又是偏重于社会科学。
二、犯罪心理学是一门交叉学科。并非简单拼凑,而是应用心理学的理论方法,研究犯罪学科的基本对象犯罪人的行为依据。
三、犯罪心理学即是一门理论学科,又是应用学科。在犯罪学科及刑事法学中处于理论学科的地位。而又是应用心理学的体系中一部分。
四、犯罪心理学是一门或然性学科。或然性是哲学上与本然性相对应的范畴。变数多。
第三节 犯罪心理学的任务和作用
一、犯罪心理学的任务 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基本任务是:
(1)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为指导;(2)应用心理学;
(3)研究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及其结构形成、发展和变 化的规律;
(4)为预防犯罪,揭露和惩治犯罪及改造罪犯提供心理科学的依据;
(5)为维护社会治安,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服务。
二、犯罪心理学的作用
1、有助于全面了解犯罪问题
微观上:个体选择犯罪行为,不仅仅是客观环境的作用,个体生理和心理因素也在其中起着一定的作用;
宏观上:犯罪现象呈上升或下降趋势,不仅与社会政治、经济、法治方面的环境有关,而且与社会心理环境有密切关系。
2、可以有效地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研究犯罪心理学的根本任务是预防和减少犯罪行为、维护和保障社会安定。一方面,了解犯罪心理可以采取适当的帮助措施,干扰和破坏影响和诱导犯罪的因素;另一方面,普通人了解犯罪心理学的内容后,可以评定自己的心理状况,避免发生犯罪。
3、有助于提高刑事司法活动的水平
用回溯法来推断犯罪人的心理特征,动机、人的性格特征。实施有效的审讯活动。
4、有助于提高发行罪犯的质量。掌握心理,有的放矢。第四节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8种)
一、观察法。指有计划、有目的地通过对可能犯罪人或既然犯罪人的言词、表情、动作和行为等外部表现去了解他们的心理活动的一种方法。
1、客观观察法
(1)直接观察法。一是指对可能犯罪人或既然犯罪人在学习、劳动、交往活动过程中的观察,或对有精神疾病的违法犯罪者在临床中的观察。二是指个案法,通过了解某个违法犯罪者生活史或对其未来的生活历程进行追踪观察了解,以研究其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变化过程的方法。
(2)间接观察法。包括:
①问卷法,是一种通过填写表格、回答问题等形式来分析研究对象心理的方法。关键是问卷设计的科学性;优点:同时对大量的研究对象进行,后对答案进行统计处理和总结,从中发现研究对象的共同心理特点;缺点:是所得材料无法与研究对象的活动和行为加以对照,难以做出质量分析。
②谈话法,是研究者根据事先确定的问题,同研究对象进行谈话以了解其心理活动的方法。优点:交谈时不清楚可当场补充提问。缺点:对研究对象的心理活动的结论只能根据他的回答做出。
③活动产品分析法。通过研究对象的日记、文章、作品、书信、劳动产品等的分析,从中提示其心理活动的方法。
2、自我观察法。内省法,主观法,是通过研究对象自己的陈述 来研究其心理活动的一种方法。也分为:
(1)直接观察法。分析研究对象的口头或书面陈述。
(2)间接观察法。分析研究对象的书信、日记、自传、回忆录。
二、调查法。指研究者为研究违法犯罪人的某些心理问题,直接找有关的人去调查,以了解有关情况并从中提示基心理特点、原因和规律的方法。
调查方式多种多样。要客观,忌主观。
三、实验法。是研究者有意控制某些条件,促使研究对象发生一定的心理现象,以研究某些心理活动的规律的活动。
四、心理测验法。智力测验法测验智商、人格量表测量人格特征。
五、归因法。是探讨犯罪人犯罪行为原因与分析因果关系的方法,也就是从犯罪行为回溯推论犯罪行为原因的方法。包括三个方面:
(1)犯罪心理的归因,即把犯罪心理的产生归结为什么原因。(2)犯罪行为的归因,即根据犯罪人的行为和外在表现推测其心理活动。
(3)对犯罪人未�
六、案例分析法。是选择具有研究价值的各类案件,进行心理分析,从中找出不同类型犯罪人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变化的规律。
这是一种从具体到抽象、从分析到综合、从特殊到一般的研究方法。其关键在于案件的典型性,要得出有价值的结论。
七、经验总结法。是研究者应用心理学的原理去总结公安、检察、法院、监狱等部门的实际工作者与犯罪作斗争及矫治罪犯的丰富经验,从中得出科学结论的方法。
八、数量统计分析法。是的搜集和处理研究资料时进行宣分析的方法。
犯罪人的心理过程、个性心理、心理状态及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发展变化过程中,既有质的特点,又有量的特征。
第五节 犯罪心理学发展概况
一、西方犯罪心理学发展概况
(一)西方犯罪心理学的产生与发展
犯罪心理学与犯罪本是一家。犯罪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开始于19世纪后期,在20世纪20年代得到迅速发展。
1、犯罪心理学产生的历史背景和理论基础。
经济发展,犯罪增多,资本家采取非法手段。——背景 19世纪自然科学有了很大的进步,19世纪70年代,心理学从哲学中分化出� 特别是德国生物学家、哲学家、心理学家冯特于1879年在莱比锡大学创办了世界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开始用科学实验的方法来研究人类的心理和行为问题,从而诞生了现代心理学。为人们对犯罪人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进行系统的研究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2、犯罪心理学的产生和发展。犯罪心理学产生于两个源流:(1)作为理论学科的犯罪心理学的源流。(2)作为应用学科的犯罪心理学的源流。
(二)当代西方犯罪心理学研究概况 当代西方犯罪心理学研究涉及的主要领域:
1、犯罪原因。
2、犯罪动机。
3、犯罪决策。
4、犯罪预测。
5、少年犯罪心理学。
6、犯罪精神病理学。
二、我国古代犯罪心理学思想
(一)关于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论述
1、社会经济与犯罪心理。
2、人性与犯罪心理。
3、后天习俗与犯罪心理。(讨论)
(二)关于犯罪心理预防的思想
1、身教胜于言教。
2、重视家庭预防的功能、社会交往的预防功能、早期教育的预防功能。
3、重视刑罚和教化的心理预防功能。
4、修身自强。
(三)关于审判心理的论述
1、注意在讯问中观察被讯问人的心理反应。
2、强调严格按照犯罪者的主观心理状况定罪量刑。
3、司法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心理素养。
三、我国犯罪心理学研究现状
第六节 本书的体系构思(P20)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篇4
一、罪犯侧写
1、房门和窗户均没有撬动痕迹,受害者没有挣扎斗争痕迹,【凶手可能是受害者认识的人】;
2、受害人一家平时门户谨慎随手锁门,且张某回家时用钥匙打开房门, 凶手离开现场时可能把门关上,【表明凶手行凶后冷静】,把现场处理得较好;
凶手如果把门锁上,可能是用周某的钥匙,或者自己的钥匙,【凶手可能是受害人的父母或胞兄】;
排除激情犯罪的可能;
3、凶手杀死受害人的手段残忍,头部共有五处击打伤,说明凶手反复击打死者,且屋内可能的凶器有两处:门口叠放的圆凳,小房间内的方凳,说明凶手可能分两次击打死者, 【凶手极端仇视受害人】;
4、受害人在张某回家后并未死亡,说明凶手没有确保受害人死亡,【无作案经验,排除杀手作案的可能】;
5、打开的煤气阀可能是为了引起爆炸,根据现场门窗情况(大门关闭,窗帘拉起),凶手可能想等室内煤气到一定密度引发爆炸, 说明凶手可能想利用爆炸销毁不能带走或当场销毁的证据;
【说明凶手可能对这个家庭没有留恋和爱惜,毫无感情甚至充满仇恨】;
6、爆炸、纵火倾向,随着年龄递增逐步递减,男性高于女性,且多数纵火犯心理变态,【凶手可能是年轻力壮的男性且有心理挫折】;
7、如果凶手想利用爆炸销毁证据,说明他并不清楚张某的下班时间,或者不清楚张某当天将在五点下班;同时他又清楚张某肯定是五点以后回家,因为根据邻居证词,凶手可能在击倒受害者后谨慎的布置了现场;
【说明凶手较为了解受害人家人作息】;
综上,心理学专业同学给出的总述为
【男性,受害人熟人,不排除其胞兄作案可能】;
【身体瘦弱型,性格冷静内向,平时比较懦弱,嫉妒心强,记仇】; 【童年有可能被虐待过,来自离异家庭或暴力家庭可能性大】;
【智商中等偏高,可能高中文化程度,未接受高等教育原因可能和家庭暴力等因素有关】; 【家住在案发现场附近; 可能有轻度强迫症,可能有心理障碍史】。
二、犯罪过程
假设凶手是受害人认识的人,首先凶手在受害人信任的情况下进入房间,受害人等凶手进屋后还去做作业,凶手可能在屋内寻找某物,因为一些原因凶手决定袭击受害人。可能受害人正在做作业 然后被凶手从背后用圆凳击打头部;受害者没有准备,转身想逃,凶手便继续袭击受害者头部背部,待受害者至房屋中间倒下后,凶手换方凳继续击打,造成位置很低的血溅点。
等受害者彻底晕厥后,凶手因为没有经验,臆认为受害者已死,便开始下一步毁灭现场的准备;轻微的响动声可能是凶手想找引燃引爆物,无果后才利用煤气浓度引发。
雨伞并非周家人所有,可能是凶手带来;雨伞较湿,但文中没有提到当天下雨否。
三、推理报告注:根据现有的资料,该案件有很多可能,以下只是个
周家夫妇最初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生小孩,于是领养了哥哥,但后来经过努力,生下弟弟。弟弟从小就得到父母用心照顾,而哥哥在弟弟出生后,得到的关爱明显减少,与父母沟通也不像以前那么好了。
哥哥高中毕业后因为历史原因没能参加高考,可能是下乡,自然不是很顺利,但是家中还有一定的物质基础;而弟弟运气就那么好,全国恢复高考,弟弟可以参加考试,有机会去读大学。兄弟俩的区别越来越大。
周家父亲可能突遇意外死亡,哥哥却意外得知父亲曾留下遗嘱,而且遗嘱内容似乎对自己不利。于是哥哥决定找到遗嘱。
案发当天下午,哥哥回家找东西,没想到弟弟在家学**哥只能小心翼翼的动作。他进入大房间寻找遗嘱,在房间里翻动可能藏着遗嘱的地方;然后他想到了父母放置贵重物品的小皮箱,但是他也不知道父母把小皮箱放在哪里,于是他踩着藤椅爬到三门柜上面,没看到小皮箱,又打开三门柜,发现中门下方有个锁住的抽屉。
哥哥求证心切,费力拉开了抽屉,拉手也被扯坏了。此时哥哥在房间内的响动引发了弟弟的不满,弟弟可能埋怨了几句。哥哥拿出小皮箱,发现皮箱是上锁的,哥哥知道家中有放皮箱的备用钥匙(另一把在母亲身上),于是开始在大房间里四下翻动寻找钥匙,发现皮箱钥匙藏在藤椅里(或者一开始哥哥就知道皮箱钥匙藏在藤椅里)。于是他把藤椅和皮箱都搬到厨房去,在灶台上找到刀具等工具取出藤椅里的钥匙,打开皮箱,找到遗嘱。
没想到遗嘱中父亲把一切都安排好了,指出哥哥并非亲生小孩,而且决定把遗产都留给弟弟,哥哥从而证实了自己的猜测,也明白为什么从小父母对自己比较隔阂,特别是有了弟弟以后尤其对自己不好。
回忆自己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再看到父亲还要剥夺自己的继承权,听着弟弟在小房间里复习对自己发出的抱怨声,想到他本来运气和发展都比自己好,还能继承所有遗产,而自己什么都没有——哥哥崩溃了。
在嫉妒恐惧的心理作祟下,他抽起厨房里的圆凳,冲进小房间,朝着弟弟的后脑砸去;弟弟在完全无准备的情况下被人猛的一击,钢笔也戳穿了作业纸。弟弟受伤了,但是还有意识,他起身举起自己坐的方凳回击哥哥,结果方凳腿被砸断,方凳也掉在地上;他转身想逃,但哥哥继续疯狂的击打弟弟的头,背,四肢;弟弟想用手护住头部不能,被砸到在地。
此时哥哥想到只要弟弟死了,自己再销毁遗嘱,那么遗产按照顺位继承便是母亲和自己的,等母亲百年以后,所有的遗产肯定都是自己的了,于是决定向弟弟痛下杀手。他怕弟弟不死,又顺手换成掉在地上的烂方凳砸向弟弟,结果砸到地面导致方凳损坏,哥哥便操起另一只方凳击打弟弟,导致方凳面板脱落。弟弟终于不动弹了,哥哥意识到自己打死弟弟了,现在能做的就是毁灭现场。
他想到了纵火,但是家里没有引发大火的易燃物,于是他想到了开煤气引发爆炸,这样一来可以销毁现场,而来可以假造意外导致,于是他把煤气阀打开,拿走遗嘱,关好大门离开。
但哥哥没有想到,母亲五点就下班回家了,或者母亲在开门的时候没有像往常一样开灯,所以,现场被保留下来。
犯罪心理学调查报告 篇5
大学生消费维权意识调查报告
一. 报告撰写人
林国锦法学院 法学专业102班
二. 前言
针对目前的社会消费状况,我们在广西大学的学生范围内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目的在于了解当前社会消费与维权的现状以及大学生维权消费意识的现状。
调查的时间和地点:2011年4月5日广西大学
调查的对象:法学专业11人、以及非法学专业的动物医学11人、工业设计11人、其他专业的5人。
本次调查的问卷回收方面遗失2份。
本次调查的对象的选择是随机的,由于准备不足因而还存在很多的缺陷,比如问题的列举不全,考虑问题的深度等,都需要以此作为借鉴,下次改进。
三. 报告正文
㈠ 大学生对消费维权的整体主观印象
所谓的整体印象是从对相关的法律、维权热线、享有的权利、对维权组织等的熟悉和了解程度。
涉及的题目有:1.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熟悉吗?答案有两个选项:A熟悉 B不熟悉。在这个问题当中,我们收集的调查情况是:法学专业中有3人选A,有7人选B;在非法学的专业中有21人选B,其余收集不详。2.您知道作为消费者可以享有那些权利吗?这是一道文字做答题,调查收集的结果是几乎没有人填写。3.您知道消费者维权的热线电话吗?答案是两个选项:A 知道B不知道,调查的结果是法学专业的学生中有一半选择知道,为6人,而非法学的则是19人;
4、您对校内外的相应的维权组织有多少的了解?本题中有四个选项:A 有 产生实际的帮助,B 有,只是宣传C 有,形同虚设D没有;我们收集的调查结果如下:在法学专业中,选择A 的1人,选B的有4人,选C的有5人,选D的1人;在非法学专业中,选B的7人,选C的12人,选D的8人,A选项则没有人选。
个人对以上的调查的分析如下:首先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部法律的了解程度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199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调查的结果显示,大多数的学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不熟悉的,即使是法学专业的学生,他们给出的答卷也是让人难以置信的。这部法律从颁布至今已有7年时间,对它的不了解是出于消费者个人的因素还是国家方面的宣传不到位?这是值得考虑的问题,它也将是我们下一个调查的课题之一。对于消费者享有的权利,答卷也是比较失望的,学生们难道真的不知道自己享有的种种权利吗?假如是真的不知道,那他们在消费 时是否渴望拥有这样的权利?还是说这种权利从来就没有实现过,以至于让我们根本就忽视了它的存在?对于大学生对校内外的维权组织的了解程度方面,法学专业的学生大部分站在B、C的选项这边,非法学的情况也如此,为什么大部分的学生会对这样一种定性是为消费者服务的组织却没有更详细的了解?难道说他们很少遇到侵权的事例?还是说自身觉得他们是没有任何的益处的、?或者是这些组织自身的因素而没有让我们更好的去了解它们?
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对国家来说,这是一项为人民谋利益的大事,对社会组织来说,这是一项对社会发展的有意的事。对消费者来说,更是保护自我的盾牌,但现在的调查的结果显示,对于这项事业的整体印象却没有得到和他实质意义符合的崇高,反而是不为消费者问津的路边草。这是为什么?每年的“”消费者维权日或许有很多的人都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即使听到说了,也 选项中在购买奢侈品方面的较少,反映购买奢侈品的机会较少;男性中B、D两个选项的人居多,而女性中C项的较多,反映出男女性在消费方面的差异。同样这种差异。是否会出现在有关消费的维权方面呢?是我们值得探讨的问题。2.在消费时,权益被侵害的地点较多的发生在?本题的选项有:
A 校内B 校外。本题中选B的为31人,选A的为8人,可见大多数的同学被侵权的场合发生在校外,这个问题主要是调查场合的不同是否会对侵权的发生率存在影响,从调查的结果可以看得出,这种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至于被侵权的频率如何呢?本次调查中没有列入,这是个相当大的遗憾,这个对了解社会消费的现状和消费者发生被侵权的态度的了解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但调查时欠疏忽,所以将
㈢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受到侵权时的态度
涉及的相关问题有:1.据您的了解,身边的同学的权益被侵害后,维护自己权利的人吗?本题的选项有:A 超半数能主动去维护 B 少于一半C少数D 仅是抱怨,调查的结果如下:男性中有11人选择了C,选D的为6人;在女性中,选
B的2人,选C的为13人,选D的6人。首先我们是对男女性在对待受到侵权时的态度是否会存在差异进行了考虑,结果比较相近,我们无法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在维权方面,男的要比女的积极;同时,我们也按照法学与非法学的专业差别,进行了比较:法学专业中,选B的1人,选C的6人,选D的5人;在非法学专业中,选B的7人,选C的20人,选D的7人,可见法学专业的选C的比例占一半,在非法学专业中这个比例更高达到了70%。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法学专业的学生在维权方面的积极性较高是因为和其专业有关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我在此支持这样的观点。毕竟学习过相关的法律,法律素养会有别于普通人,这样的目的是在于强调学习法律的重要性,让更多的人学法,懂法,才可以用法。㈣ 大学生受到侵权时采取的方法
涉及的题目有:您所了解的赔偿途径有?题目的选项为:A 诉讼、提请仲裁B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C与经营者协商或投诉给厂家D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法学专业的调查如下:选A的有4人,选B的4人,选C的10人,选D的4人;非法学专业的如下:选A的8人,选B的9人,选C的18人,选D的14人。调查的结果就是选C的在这两类分类中都占了很大的比例,分别为45%和39%。大部分的同学选择了直接的与经营者协商调解或者投诉给厂家,这反映了:这种方法是最快的,相对来说不复杂的符合学生维权的途径;其次,这钟方法同时反映了学生的维权的意识相对高的。这样的结果,在法学和是否是法学的分类,意义不明显。㈤ 大学生对于提高维权意识的建议和看法
涉及的题目是:您认为应当如何去提高当代大学生的维权意识?选项为:A自主学习 B外界的组织和校方的培训。在这道题中,选A的人数为11人,选B的是26人。大多数的同学选择了希望通过外界的帮助去增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同时
也从侧面反应出,当今外界对于增强大学生维权意识方面存在某种缺陷,具体是怎样的缺陷?宣传不够,还是具体的路径不可行?或者根本就没有真真正正去做好本该属于自己的工作,这些都是需要社会各界去反省的。毕竟在这个“以人为本”的社会中,真的人民群众的利益,才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对于选A的同学,我们可以肯定他们对于增强自我维权意识的积极性的态度,只有内心有这种希望通过自我学习进而达到增强维权意识的想法,才可能成为他们前进的动力。
㈥ 总结
从本次的调查可以看出,主要的是,大学生维权意识的薄弱是不争的事实。其次是社会对于维权的保护和支持还没有达到一个很好的境界。这些都是可以从上面的分析中看得出的。当然,消费的维权不是大学生自己 的事,也不是社会组织本身单方面的努力可以做好的,这需要两者的相互配合才行。从另一个角度解读,社会组织在消费维权的作用上往往是起到一个引导的作用,是外在的条件,而真正的主导是消费者本身,他们在维权的迫切性方面有更高的期待,所以主要矛盾在于消费者本身。
如何唤醒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如何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并且为他们提供一条可以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的途径,这才是我们调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