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寒假海子的诗读后感样例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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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寒假海子的诗读后感【第一篇】
《林海雪原》是曲波的代表作,该书主要以1946年内战一触即发的东北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勇敢而又善战的小分队与土匪斗智斗勇的故事。下面网友整理初中生寒假《林海雪原》。
读后感。
范文,欢迎阅读。
在众多红书中,最先吸引住我目光的是《林海雪原》,是曾经我和爸爸一起观看过的电视剧,但《林海雪原》这本书是我第一次阅读,带着以往的回忆我翻开书。
一开始就把我带到了一个冰天雪地的东北大平原,这里有一支东北人民解放军小分队,在团参谋长少剑波的率领下,深入林海雪原执行剿匪任务。这股匪徒是原国民党的败兵,流窜到我军后方。侦察英雄杨子荣提出一个大胆的设想:打进威虎山内部,探得敌情,配合小分队里应外合全歼座山雕匪帮。一场斗智斗勇的故事就这样展开了。
书中战士们吃苦耐劳,在雪原中纵横,与敌人做艰苦的斗争,在斗争中,战士们高度发挥了军人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战胜了常人所难以忍受的艰苦,克服了想像不到的困难,在冰天雪地里,侦察奔袭,斗智斗力。情节一环扣一环,精彩纷呈,我沉浸在这群英雄的故事里,跟着他们一道跨谷跳涧,滑雪飞山。跟杨子荣一起打虎上山,跟少剑波一道指挥战斗……我被这些英雄的故事深深地打动着。
对他们来说,死,毫不可怕,鲜血,更是为着这一片他们深爱着的土地,为着他们那可亲可爱的乡亲们所流的。无论在多么危急的情况下,都吓不退他们,因为心中的一个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支持着他们在狂风暴雪中一次次站起,直至最后的胜利。他们对自己人生的目标,执着地追求着,不畏层层险阻,即使是到了“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地步,也甘愿拼死一搏,也许他们认为:面对自己的人生,唯有拼过,才了无遗憾。如果一个人没有理想,便会对自己的前途、要走的路感到迷茫,徘徊不定,成为迷途的羔羊,在黑暗中消逝。
我体会到作为青年,一定要有自己的奋斗目标,并具备坚强的意志力、勇于拼搏的气魄,决不放弃的信念,那么在精神上永远是无法被击倒的,不会因中途的失败而放弃自己的理想。理想,是人生的灯塔,更是人生的彼岸。有了理想这盏明灯的指引,我们才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前进的方向。
细细品味《林海雪原》一书,发现它讲述的不仅是解放战争初期的剿匪斗争,它所表现出的更是一种智慧,一股勇气,使我对人生有了新的感悟。
这本书,给我们留下了很多的问题,比如生或者死的思考等等,需要我们一点点的去品,才能读出其中的韵味。
读《林海雪原》经常会感觉到一个词的含义那便是“集体”。文中的人物,如少剑波杨荣等,张口闭口不离集体,可谓已经深入骨髓,同自己的生命融为—体了。风里来雪里去是记忆拼搏下的一点一滴。
“集体”这个词更相信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它的意境已将不可计数的心融为一体。有着强烈的集体思维的人,头可断、血可留、此志不可改。永远把集体利益摆在第—位,这似乎是—个很奇怪的特性。但这种强烈的集体意识也是难能可贵的,于现当下社会有着不可言说的非凡意义。
汉朝文学家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集体而死必是重于泰山,小高波正是为着这座泰山而永生。生与死,千百年来有人歌颂,有人笑,更有人长叹一声?“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其实生与死只是一线之差,便是有气与无气。有人死得气壮山河,那种人以另外一种方式存活,可得其所。
有人死了遭千古唾骂、万人践踏。那种人为求一丝生机拼命乞怜,却终为土灰。不必太看重生死,该来的时候会来,该去的时候会去,无愧于自己的生命,。在世界上存活,又何必执着于一个想法、或一个将来的结果。关天培身上的刀疤、胸膛的枪洞,都一次次地说明了这个道理。
对应到现实生活中,我们需要对自己所身处的学校集体班集体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发挥螺丝钉的精神,本着一分光一分热的态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于集体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做好自己的事,这才是深处和平年代的我们应该有的态度。
正值党内建设火热进行中,我们没有理由不去努力实现我们的中国梦!加油!
读着红色经典《林海雪原》,那引人入胜的情节带我回到了那片林海雪原。
在这片冰天雪地的东北大平原,有一支东北人民解放军小分队,在团参谋长的率领下深入林海雪原执行剿匪任务。这股匪徒是原国民党的败兵流窜到我军后方的。就这样,一场斗智斗勇的故事展开了。
战士们同甘共苦,排除万难,在雪原中与敌人艰苦作战。在战争中,战士们忍受了常人难以忍受的艰苦;克服了难以想像的困难。在冰天雪地里侦查突袭,斗智斗勇。跟他们一道越山跨谷,跟杨子荣一道打虎上山,跟少剑波一道指挥作战。我沉迷于了这段精彩的故事,被它深深的感染着,激励着。
少剑波,他有勇有谋,沉着应战,不骄不躁,令我钦佩。但在我印象中,记忆最深的还是杨子荣,他为彻底消灭威虎山上顽固的匪徒,数夜未眠,凭借着坚强的意志,上演了一场壮烈的“智取威虎山”。
他们并不畏惧,他们为可亲可爱的乡亲们而战;血,为他们深爱着的这片土地而流。死,对于他们来说,算什么!无论在多么危急的状况下,他们不曾怕过,退过,总是勇往直前。正因在他们心中一向有个坚定的信念支撑着他们。支持他们在风雪中一次次站起,支持他们在困难面前一次次昂首。他们不断追求着自己的人生目标,不畏艰难险阻,哪怕是到了死亡的边沿,也甘愿拼死一搏。也许他们认为唯有拼过,才了无遗憾。一个人如果没有理想,在自己的人生路上便会感到迷茫,徘徊不定,在黑暗中就会逐渐消逝。人生也就没有任何好处。
我明白了:作为一名青少年,我们必须要有自己的奋斗目标,要有坚强的意志,坚定的意志,勇往直前的精神,这样才不会被击倒。理想是人生路上的明灯,是人生的彼岸。因此,我们要每时每刻心怀目标,从小目标到大目标,一步一步前进,一步一步迈向成功,不好让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
细细品味,感悟繁繁。我们不会忘记那些以前苦难的岁月,我们也会更珍惜这天的完美生活,为了自己的目标,奋发图强,为明天创下辉煌!
就是正因在不经意中看电视时发现了《林海雪原》故事片,可惜就是不知道具体的细节和故事梗概,于是就毅然决定非得把它的故事详细看完为快,毕竟在我心里认为只要别人知道的知识我务必立马知道才感觉到痛快,不然就总以为生活中失去了什么似的。因此,及时的借到了书,也及时的展开了阅读。然而这本书确实资料量很大,一时半刻无法阅读完,因此直到这天才算有了一个结。掩卷沉思,收获不少:
一、坐山雕和刁得一并不是一本书里的人物,而是分别属于《林海雪原》和《沙家浜》(由于自己才疏学浅,以前总认为坐山雕和刁得一同出于《林海雪原》中,即使在阅读中还总着急为什么就是见不到关于刁得一的故事呢!)。
二、关于杨子荣这个人物,在我的印象中他一向是个英雄,而且是书中最主要的人物,然而透过阅读才发现他仅仅是属于第二人物来叙写的,原来我又由于自己的不得知而与东北抗日英雄杨振宁相混淆,错误的把他俩的事迹颠倒代替。
三、本书的主要人物是描述年轻有为的军事将领少剑波,书中详细刻写了他沉着冷静、不骄不燥、英勇善战、足智多谋的成长历程以及简单过度的感情故事,更为主要的可能就是作者本人的缩影。
四、了解了当时东北人民的具体生活场景和现状,官匪民怨、土豪劣绅强权、日军残忍屠杀的阴影都一一浮现,给历史和老百姓留下了无法磨灭的记忆。
五、能把英烈的事迹昭示于天下而不至于林海雪原,确实作者不仅仅能够自慰,更能够安慰亡灵的寄托与希冀。
六、能够写出那么大的气势来自然是了不起的,但是却发现所有的情节都过于简单,尤其是最重要的智取威虎山的过程都单调乏味,显得呆板雷同,不够新颖别致。
总之,能够又参与到阅读中自然是件好事,而且还在不自觉中增长了见识,提高了自己的阅读欣赏水平,确实不枉于一读吗。毕竟我已经有好长时刻没有来得及阅读了,就得继续多方寻找时机加强更广泛的阅读。
《林海雪原》是作家曲波根据自己的经历创作的长篇小说。书里所写的是有关于1946年冬天,东北民主联军一支小分队,在团参谋长少剑波的率领下,深入林海雪原执行剿匪任务的过程。着重描写侦察英雄杨子荣与威虎山座山雕匪帮斗智斗勇的传奇故事。
“‘以最深的敬意,献给我英雄的战友杨子荣、高波等同志。’这是《林海雪原》全书的第一句话,也是我怀念战友赤诚的一颗心。”这是曲晓波在作品前给读者的话中的第一句话。这一句话我觉得在表现曲晓波对战友赤诚的一颗心的同时也体现了我对林海雪原战士们的一颗崇敬的心。
英雄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但英雄的精神却常在心中,崇拜英雄的一颗心依然在热烈的跳动着,这部作品是一部力量之作,是一部激动人心的作品。记得上小学时就常听人讲《林海雪原》的故事,那时的我认字有限,“鸽”与“鸡”都分不清,还闹了不少小笑话,但我还是借了一本《林海雪原》,靠查。
字典。
读完了全书,书中的人物形象及其情节,虽然不能诠释,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伴随我成长。
如今,怀着激情,再次读《林海雪原》,望着“林海雪原”四个字,感觉这仿佛是由鲜红的热血所凝成,在封面上的皑皑白雪的映衬下,显得更加鲜艳,更加火红。在那上面,我仿佛看到了一个个亲切和蔼的解放军战士,为着自己的理想,更为了祖国——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在深山老林中奋斗的身影。他们的笑容与灵魂,生死与鲜血,爱与恨和深山老林皑皑白雪融为一体,脉搏永远与郁郁葱葱的老林跳动。战士们的赤子之心已被那片深爱的土地和可亲可爱的乡亲们所见证,更为今天的人们诠释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理想”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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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寒假海子的诗读后感【第二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下面网友整理初中生寒假《朝花夕拾》。
读后感。
范文,欢迎阅读。
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坐在藤椅上,杯中的茉莉散发着沁人心脾的馨香,轻轻地弥漫在身边,手捧着那本淡绿色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散发出独特的童真,随着那一片片思念的云彩飞向那曾属于我们久违的世界。
晨曦中的鲜花故然绽放着娇嫩的花瓣,唤发着淡淡的清香,顶着残阳采的花失去了晨曦中的娇嫩与芳菲,却平添了一种迟来的成熟、风韵。这是鲁迅先生的童年,一个沾满碎屑的青葱时光。鲁迅先生是一个幸运儿,但同时也是不幸的儿,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可以在百草园中无忧无虑的游玩,他可以静静地听油蛉在低唱;他可以在白雪飘飘的冬天捉鸟。但同时他却承担着超越年龄的负担,小小年纪的他就要学着放弃,抑制自己的欲望去背那些所谓的经典《鉴略》、《。
千字文。
》、《。
百家姓。
》,小小年纪的他就要着失去双亲的痛苦,小小年纪的他就要学会着承担一个家的重任。
或许,这就是那个沾满碎屑的青葱时光。在这个时光中鲁迅学会了长大,学会了承担,学会了思索,而我随鲁迅也懂得了成长。有人说1篇好的文章不在于你有多美的文字,重要的是你是否可以引起读者的思考与共鸣。而鲁迅先生做到了,他用他平淡朴实的语言唤发了多少人的思考,唤起了多少人的回忆和曾经拥有的幸福时光。
小时候我喜欢坐在藤椅上,依偎在外婆的怀里望着满天的星星,在宁静的月光下,数星星。在月色如水的夜晚,享受着那份浓浓的亲情与温馨。如今的我,离开了过去,不再拥有过去那些时光了。这,或许是一种遗憾,但同时却多了一份充实。现在的我拥有着许多许多的书。每天在书中遨游着,努力地学习,拼命的争取明天。或许这很累很累,但我却在一天天地长大,一天天地成熟。这或许是在过去那些美景中领会不到的吧!
童年,在随着你我的长大渐行渐远,或许它会消失在人生的尽头,但它却留在了那一片片琐碎的记忆,闪耀在星空中,虽然只是点点微光却足以照亮你我前行的路。在如今的时代中,不如读一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吧!
合上《朝花夕拾》,品尝着那杯尚留余温淡雅的茉莉,时光又将我带回了那那一个轮回。
我读的名著是《朝花夕拾》,作者鲁迅,我不觉得这像是一本名著,反倒像一个朋友与你闲聊家常。这本书主要是记述了鲁迅从幼年时期到青年时期的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的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真挚的情怀,无奈的忧伤,这一切都是能感受到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藤野先生,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让人鄙夷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这让鲁迅极为厌恶,于是他去了仙台,在那里认识了藤野先生。藤野先生虽衣着模糊,但对科学严谨求实,对学生的作业一丝不苟,在鲁迅的作业上用红笔圈出来。而且他平等公正,毫无民族偏见,有着高尚的人格。
印象最深的情节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阿长与山海经》,细读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这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三味书屋后面还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抓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的。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玩耍的无限乐趣。而《阿长与山海经》说的是儿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比如她睡相不好,“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给我讲“长毛的故事”,谋害了我的“隐鼠”,给我买来了《山海经》等。刻画了一位可敬可爱的封建女性的形象,她有着中国劳动妇女的传统美德,她不仅质朴,而且善良,关爱别人。作者由原来的讨厌她,变成敬她爱她。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的天真烂漫,令人回味,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份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的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不过,这正是儿童特有的。
曾几何时,我已远离了童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中,纷纷扰扰的生活中,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吧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童年就像一杯浓郁可口的咖啡,品味时很甜美,但甜美中带有一点苦涩;而成长则像一杯芳香四溢的茶,入口也许很苦,那是因为你失去了童稚,失去了那份坚持的勇气,失去了一份心灵依慰,但随后你就能品出这茶的醇美、香甜,让人回味无穷,我在成长道路中学到、懂得了许多。
清晨开放的花到傍晚才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使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我看着,陷入了沉思。
进了初中,发现每本语文书上都有鲁迅的文章,几乎每1篇文章都选自一个好听的名字《朝花夕拾》。一遇到鲁迅的文章,老师都会细细地讲,课文下边的注释也总是密密麻麻。《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批评,批评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鲁迅先生以一个天真活泼的小孩子的视点,叙述了这沉闷的一切。
百草园是少年鲁迅的乐园,百草园里长着碧绿的菜畦,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有在树叶里长吟鸣蝉,有伏在菜花上的肥胖黄蜂,有忽然从草间直窜云霄里去轻捷的叫天子。在园子里的少年鲁迅经常搬来凳子,爬上大树,在树叉上坐下,寻找着鸟蛋,大人来了,他又到草丛里去趴着,在青草的掩护下与大人捉迷藏。冬天,下了雪,他又会照着闰土爹的方法,玩雪和捕鸟,无奈每次所捕得的鸟少之又少。
《朝花夕拾》中,给我影响很深的是《阿长与山海经》这篇文章。阿长是鲁迅家给他请的保姆,这个乡下人的要求很多,生活很不检点:总之在私底下对别人指指点点;给鲁迅讲长毛的故事来吓唬他;还害死了鲁迅的隐鼠;睡觉摆人字形,差不多要要霸占整张床铺。但就是这样的阿长却给鲁迅买了他最想要的《山海经》,满足了他的愿望。
童年的回忆就像一本令人难忘的。
日记。
不经意一翻会让你感到流连忘返哭笑不得但更多的还是欢愉与喜悦。当我们有空时不妨品品成长这杯茶翻翻这本“日记”你会发现:自己得到了许多。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其中一部著名的。
散文。
集,原名叫《旧事重提》。在书中,他回忆了自己年少时光的求学生涯,以此怀念自己的过去,抒发了对时光易逝的感慨。瘦削、严厉的寿镜吾老先生,关心鲁迅的藤野老师,为人高傲的老友范爱农,朴实的阿长……这些人在鲁迅看来,都是值得去怀念的。虽然岁月的流逝如同白驹过隙一般,但他们都在鲁迅的脑海里刻下了深深的印迹,这是他永生永世也无法忘怀的。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这篇故事中出场。在鲁迅的父亲弥留之际,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苦痛”。后来父亲死了,这让鲁迅觉得“这却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对孩子们却很“好”:看到他们吃冰不会像别人一样告发,而她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衍太太,实际心中却是鄙视她的。因为她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还一再唆使他变卖母亲的首饰来换钱。这是个自私自利、喜欢使坏的妇人,这个形象同时也讽刺了旧社会上的许多官僚。
垂髫之年,鲁迅曾在一个名叫“三味书屋”的私塾读书。这里号称是“全城最严的书塾”,刚刚离开家里的“百草园”来到这里的鲁迅,对一切都感到好奇。但不久后,他就对日复一日的读书生活厌倦了,于是便常常和伙伴们一起,溜到屋子后面的小花园里去,折一折梅花,爬一爬假山,捉一捉昆虫,也是挺惬意的。但每每都会被寿镜吾老先生喝回:“人都到哪里去了?!”于是便只好灰溜溜地走回,也免不了“吃板子”。然而即使付出了代价,也抵挡不住大家往后跑的“恒心”。鲁迅在多年以后回顾这件事,也还是觉得很有趣味。毕竟,人总是会有一颗童心的。
《朝花夕拾》是一幅画卷,是一部往事,也是一把利刃。它平淡中见真情,从侧面抨击了有着不良风气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要求改革”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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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寒假海子的诗读后感【第三篇】
《海底两万里》第一部的前半部分主要讲述了“鹦鹉螺号”的故事。1866年,有人以为在海上见到了一条独角鲸,出于对航海安全的思考,也是在公众的呼吁下,由美国派遣了亚伯拉罕·林肯号对“海怪”进行追逐。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参加了这次追逐行动。结果,追逐怪物的战舰反被怪物追逐,并遭到“海怪”的凶猛袭击。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仆人康塞尔,以及一名捕鲸手尼德·兰落水,被“海怪”所救,此后便被尼摩船长囚禁在这艘神秘的潜艇中,之后便开始了海底两万里的环球旅行,并发现这是一艘名为鹦鹉螺号的潜艇。
尼摩船长是“鹦鹉螺号”的船长,驾驶着这艘潜水艇,是一个不明国籍的人。他友好的接待了从大陆上来的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仆人康塞尔以及捕鲸手尼德·兰,这个人会多种语言,他不喜欢登上大陆,总是和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呆在海底下面,并且也不和大陆上的人们来这一部分介绍了整本书内所有的主要人物,比如尼摩船长,阿龙纳斯教授和康塞尔以及捕鲸手尼德·兰等等。
在小说的这一部分,就已经介绍了一部分海底的奇妙景象,给人以流连忘返的感受。凡尔纳塑造的尼摩船长是处在资本主义上升阶段,有着人文主义和民主思想的典型的人物形象。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代表着新兴的资产阶级的利益。
《海底两万里》第一部分的后半部分写了阿龙纳斯教授和仆人康塞尔以及捕鲸手尼德·兰在“鹦鹉螺号”上的一部分经历。主要讲了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的人。他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精心研究、设计、建造了这只独角鲸大怪物——潜水船——“鹦鹉螺号”,他与潜水船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好像这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唯一目的。在这孤独的生涯中他巧遇了阿龙纳斯并与他共同经历了一幕幕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事件。
其中有几处是我觉得比较引人入胜:上部第二十章托里斯海峡:鹦鹉螺号第一次遭受困境碰触到海峡的礁石而被迫停下来。然而这对阿龙纳斯,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却是一件好事。因为他们能在旁边的小岛上逗留了两天,这对一个原先生活在陆地上却因为某种原因而留在海上3个月的人来说是上天何等的优厚待遇啊!然而,在他刚想享受战利品时却遇到了土人围攻。最终以尼摩船长沉着冷静去对付土人围攻,以及在珊瑚墓地的故事而告一段落。
从一个方面讲,就是经历了一场壮美、勇敢的旅行。从自己陌生的地方——海洋,开始的一段充满想象的旅行。如今自己已经摆脱了过往的稚气,但是偶有时间,还是会回味一下这本充满奇幻的小说。在回味的同时,依旧能感受到那种奇幻的美丽。《海底两万里》第二部分的前半部分写了阿龙纳斯教授和仆人康塞尔以及捕鲸手尼德·兰在“鹦鹉螺号”上的另一部分经历。这一部分主要写了他们一齐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等等。让我明白了超多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海洋生物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构造这些东西如今都已变成了现实,作者儒勒·凡尔纳的想象力,能在还未发明电灯的社会中预料到未来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造出一个神奇的海底世界。
虽然书中讲述了不少有关海洋的知识,例如红海一名是源于海中的一种名叫三棱藻的微小生物分泌的黏液造成海水颜色像血一样红。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在读者理解起来十分刻意或困难的,只是一次旅行中的所见所闻罢了,这使人们对因景而生的各种想法和收获都得以牢固的保存。
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必须的科学背景,否则不是科幻只是空想;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
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龙纳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德的勇敢都是我们该学习的。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一次精神上的盛宴。
在《海底两万里》的第二部分的后半部分,主要讲了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同伴在“鹦鹉螺号”上度过的最后一段时期,包括了他们一行人到达了南极,看到了那块大陆上的动物,并且还在那上面插上了代表尼摩船长的旗帜——一个黑色背景上衬托着一个金黄色的“n”字,之后,他们在离开南极的过程中,受到了冰山的撞击,并且在行驶了一段路途后,发现前方道路被冰雪堵死,于是他们就往回开,但是之后他们与后面堵上的冰山撞上了,被困冰中,“鹦鹉螺号”的四周,上面下面,都是不可透过的冰墙,而且缺少空气。于是他们开始凿冰墙,从下部的薄弱冰层凿,但四周的冰墙已经开始了冰冻作用,于是尼摩船长开始喷开水以升温,为凿冰工作争取了时间。最后,下部冰层还有一米厚的时候,“鹦鹉螺号”用重量把它压碎了,并且以惊人的每小时四十海里的速度前行,再用那巨大的冲角沿对角线的方向冲开冰层,获取了新鲜的空气。之后,他们又沿南美洲部分海岸走经过墨西哥湾,抵达欧洲。这时,尼德·兰计划着逃跑,却意外的遇上了章鱼,他们于是不得不与章鱼战斗,而且损失了一个同伴。之后,一天晚上,阿龙纳斯教授和尼德·兰及康塞尔逃跑,在即将放开小艇时,遇到了北冰洋大风暴,却因螺丝钉松下导致小艇抛出,最后脱险。
到小说结尾,尼摩船长所做的一番事:攻击其他国家的战船并击毁。又给他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使人琢磨不透。
初中生寒假海子的诗读后感【第四篇】
最近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这本书是曹文轩伯伯写的。里面讲述了桑桑与小伙伴在草房子里快乐的六年生活。
作者在这本书里写了20多种人物,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杜小康。他在我心目中是一个热爱学习、从不骄傲的小男孩,他学习成绩特别好,但是他从来不向同学炫耀,他在老师的心目中是第一位,但是他从不骄傲,他家特别有钱,但是他从不在同学面前显摆。杜小康家里破产,他被逼退学,可是他非常喜欢上学他拿出了自己的玩具在学校门口摆小摊,桑校长说说过一句话“日后,油麻地最出名的也学就是杜小康吧”!
我记得药廖里面桑桑得了一场重病,但是他答应过妹妹要带她去看城,他把自己的所有的钱都给妹妹买了零食、玩具,他最后一个愿望就是带妹妹去看城墙,可是妹妹上到一半两个脚板上已经磨了两个大大的水泡,桑桑蹲了下来把妹妹背上了城墙,他已经筋疲力尽了无法动弹。我不到了这里,就情不自禁的留下了眼泪。
初中生寒假海子的诗读后感【第五篇】
读了《朝花夕拾》,鲁迅先生和我们一起分享了他的童年时代,清晨掉落的花,傍晚才拾起,夕阳的余辉使她多添几分韵味,一起都是那么美好,令人回味无穷……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说,《朝花夕拾》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翻开《朝花夕拾》犹如打开了鲁迅先生童年的大门,沿着他成长的足迹,我仿佛置身于趣味横生的百草园,耳畔传来油蛉蟋蟀优美的琴音;走进三味书屋,枯燥刻板的学习之余,折腊梅寻蝉蜕一样也是乐事,我惊讶的发现:一向严肃认真的鲁迅先生,童年时也和其他孩子一样,以虫草为友,以自然为伴,向往自由快乐,无拘无束的生活。这位平日不苟言笑的老人好像一下子变回了当年那个天真活泼的孩子,留恋在无忧无虑的世界里。
想想小时候的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最爱在下雨前看小蚂蚁搬家忙碌可爱模样;最爱在宁静的夏夜独自一人参加虫子的音乐会;最爱下雪天和伙伴们一起玩耍,打雪仗,堆雪人,一玩起来就忘了时间,忘了回家。如今,童年已成为逝去的风景,只留下无数怀念。
“朝花夕拾杯中酒,寂寞的人在风雨之后,时光的背影如此悠悠,往日的岁月又上心头……”朝花夕拾,拾起的是童年的欢乐,拾起的是美好的记忆,拾起的是温馨的画面,拾起的是对往事的怀念与思考。
初中生寒假海子的诗读后感【第六篇】
《草房子》是曹文轩10月18日于北京大学燕北园撰写的一部现代著名长篇小说。它是曹文轩在继《山羊不吃天堂草》之后沉淀多年、酝酿数载,倾心奉献的又一部儿童文学作品。
《草房子》语言优美、故事情节曲折生动,我被深深地吸引住了。《草房子》这本长篇小说的主人公是油麦地小学校长家的儿子桑桑。小说主要描写了这位名叫桑桑的小男孩小学六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生活。他所在的学校叫油麻地小学,教室都是草房子。桑桑和他的家人是开学不久才调过来的,桑桑的父亲原是一位猎人,打猎直到25岁。虽然只上过一年学,可他一直坚持读书,才当上了校长。在这六年小学生活中,桑桑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蒋一轮老师与白雀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的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惨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刹那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嗍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桑桑得鼠疮快要死时,温幼菊的发自内心的鼓励……这一切;既清晰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小学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精彩的六年!
《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遥远,想起浪漫的童话。我们走近曹文轩为我们搭的《草房子》时,我们确实被这样一种气息所弥漫。作者以优美的文笔,写了离我们已远去的小学生活,这种看似平常实则并不简单的生活,我们的时代未必经历过,但无疑我们都能体悟得到,那种发生在还未长大却向往长大的少男少女之间的纯真故事,有许多茫动,但也是必然。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经历,不幸少年与厄运抗争的悲怆,残疾少年对尊严的坚守,等等,在这所其实并不大的草房子里扑朔迷离地上演,给人撼人心魄之感,有时甚至催人泪下。
曹文轩在这里显然是把草房子作为一种美好的象征。人的少年时代是人生阶段最有朝气,也最可珍惜的时光,活在这个季节里少男少女是人类生命力的一种象征。作者在书后“代跋”里问“如何使今天的孩子感动?”是的,这样一个命题,是时下儿童文学颇值得关注的,在一个不易被感动的时代里,为孩子们写作,是一件不易的事,今天儿童文学并不沉寂,但能感动儿童的有多少呢?真情和新鲜哪个更能吸引孩子的目光?我想《草房子》也许能感动一些孩子,书中对人性中病疾、困厄、理解、帮助等永恒的东西所倾注的感情,孩子们能从这些生动可感的文字中收获许多。
我的阅读,时不时地能从《草房子》里拾到作者敏感的心,我想只有敏感,才能把握这样如诗的文字。人民文学副主编肖复兴说“《草房子》是一首诗”,我有同感。作者不是诗人,却凭着他对儿童深入生命的同情和爱创造了小说的诗的世界,我想这也许是《草房子》成功的一条理由吧。
初中生寒假海子的诗读后感【第七篇】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萧红写的《呼兰河传》,便沉醉在这本书中了,它把我带到了二十世纪初的小城------呼兰河。
这个小城并不繁华,一年四季有非常多的事。在萧何的笔下,却写得如此生动独特。
其中,这个小城的东二街道的六七尺深的大泥坑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不下雨那泥浆好像粥一样,下了雨,这泥坑就变成河了。在连续三个月不下雨的时候,车夫和马翻过好几次车,而翻了之后,过路的人看着他们似乎也起不来,便来帮帮忙。有时因为拖不出马,而准备走人。但看看马快被泥坑憋死了,只好又过来再次帮忙,还不时的喝彩“噢!噢!”.闹得非常热闹,也使居民说长道短,得以消遣。当这个坑淹死了猪后,有些人会把死猪拿去卖,并且是非常便宜的。有些小孩就说这是“瘟猪肉”,并且是在许多家长面前说的,便会被家长打。我看后,觉得萧红是在讽刺这些贫苦的劳动人民,让人感到凄凉、凄苦。许多人说过一些不会掉进坑里的办法,如:有的说拆墙,有的说种树,但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想过把泥坑填平。它让我感慨:多么愚昧的人民呀!在他们的脑海里就要顺应社会,顺应天意,人是不能违抗天命。
茅盾曾经说过:要点不在《呼兰河传》不像是一部严格意义的小说,而在于它于这“不像”之外,还有些别的东西------一些比“像”一部小说更为“诱人”些的东西:它是1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这本经典的小说生动、形象地讽刺了人们的无知、愚昧,同时,萧红用了幽默的语言,描绘了如此让人同情、痛恨的一件件事。《呼兰河传》这部作品是萧红后期的代表作,她通过这部作品,描述了一个灰色的天空,灰色的道路,灰色的城市,灰色的社会。
初中生寒假海子的诗读后感【第八篇】
一个孩子是一个天使,一个善良,快乐,活泼的好爸爸也是一个天使。
《父与子》描述了一个大腹便便,蓄着小胡子的光头老爸和他活泼可爱而又的儿子之间发生的故事。他们演绎了一场场生动而又好玩的画面,看后使我们哈哈大笑,回味无穷。作品所塑造的善良,正直,宽容的父子形象深深地打动了读者的心。《父与子》中生动幽默的小故事均取材伯劳斯日常生活中的真实体验,让人们在笑声中回味父子之情,领会父子情深,体会父亲的伟大。
一对好朋友,快乐父子俩,平凡的生活溢满了浓浓的亲情。在现实中也有这样伟大的父亲,他就是我爸爸。平常他有空就陪我玩耍陪我游戏,在我准备睡觉时,他会一直待在我身边说故事聊天,直到我睡着为止。爸爸他也非常关心我的健康。比如,有一次我睡到半夜的时候,突然不舒服,呕吐不止,爸爸听到了马上拿个袋子跑过来给我吐,我停止吐了,他又拿来个探热针给我量体温,五分钟后拿出来一看“度”。他眉头一皱,他飞似的跑到停车场,把车开到家的楼下。然后匆匆忙忙跑上楼,急急忙忙把我背下楼,轻轻放到车上,系好安全带,关好车门,上车,一支箭似的往医院赶。很快我们到了医院,医院里还有十来个人也在等着看急诊,爸爸很着急,又抱住我跑去护士哪里问问看看能否先看。夜很深,我也很困了,不知不觉中我就在爸爸温暖的怀抱里睡着了。我醒来时,我已经回到家躺在床上了,我扭头一看,我爸爸就睡在我床边,看着他满面的憔悴,眼底的黑眼圈和皱纹,我顿时留下两行热泪。
这就是我伟大的爸爸!虽然我会长大,他不能永远待在我身边,但是他却给予我永恒的父爱,在我成长路上留着深深的印记!等我长大后,我也要跟爸爸一样关心照顾陪伴爸爸,爸爸我爱你!
我喜欢读《父与子》,每当读它,我总是觉得内心像拂过一缕春风,轻轻的、暧暧的;每当读它,我总是对父亲充满了深深的爱意。
《父与子》是德国大师奥·卜劳恩创作的漫画集。他用一幅幅小巧精湛的画面记录了父与子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有趣的故事,无言地流露出纯真的赤子之情与融融的天伦之乐。看过这本书的人,一定忘不了父子俩的形象:脑袋扁圆,总穿一件马甲的父亲,一头乱发,小不点儿的儿子。
《父与子》的每一副漫画都很有趣,其中有1篇叫《寻找逃走的儿子》,儿子用球打破了玻璃,父亲打他,儿子逃走了。父亲在家等,等了几个小时也不见儿子,心急了出去找,没找到,回家时看见儿子又打破了一块玻璃,还被球撞了一下,看见儿子,父亲激动地抱起儿子……这一抱,深深的父子情流露出来,让我特别感动。
想到我的父亲,从小对我宠爱有加,但从不溺爱我。他经常和我谈心,就像朋友一样。无论白天我和父亲发生过什么不愉快的事情,晚上的饭桌旁,我们依旧谈笑风生。即使我说错了话,他也不会责怪我,只是淡淡地说“下次注意就行了。”他似乎永远那么深沉,如山一样耸立在我身后,高大威严。
每次有困难,他虽然从不帮我克服,却永远是第一个来激励我的人。考试考得好,他很少夸奖我,只是拿着试卷一遍遍地看;我成功了,他只是淡淡地说一句“继续保持”,饭桌上却能听到他更多的话语……。其实父亲的爱我们有时感受不到,因为它藏得隐蔽,藏得深沉。
我喜欢《父与子》这本书,因为它告诉了我:父爱深深,我是父亲的宝贝,父亲是我这辈子要恩谢的人!
当拿到《父与子》这本书时,我就被封面深深地吸引了。父亲圆圆的脑袋,胖得像气球一样的身体,让人感觉随时都可以飞起来。儿子蓬乱的头发,瘦小的身躯,咋一看,真有点像邋遢大王。
既然是《父与子》,我就让爸爸跟我一起读这本书。我们迫不及待地翻看起来,有些有对话的,我就和爸爸分角色朗读。里面的故事非常有趣,特别是配图的漫画十分生动。看着看着,我们俩都会捧腹大笑。书中的爸爸为儿子做了许多事:帮他写做业啦,给他当马骑啦,陪他睡觉等等,我感觉到他们父子好相爱。其实我爸爸也为我做好多事:给我过生日,我走累了二话不说就背我,也陪我睡觉。我可能有点像书中的儿子,有点调皮,有点任性,有时候会惹得爸爸生气。我对爸爸说:“爸爸,你看,书中的爸爸这么好,还不会生气呢!”爸爸说:“那你看,书中的儿子还能得冠军呢!”正当我们争论不休时,妈妈听见了,过来说:“从现在开始,你向书中的爸爸学习,你向书中的儿子学习。那样改天就可以写一本金氏版的《父与子》了。”我听了,连忙说:“不对,妈妈,应该是《父与女》吧。”我们都会心地哈哈大笑起来。
真享受亲子阅读时光,它不但丰富了我的课外知识,而且总能给我带来欢乐。
暑假,我看了《父与子》这本书,里面的故事常常会使人情不自禁地开怀大笑起来,这本书是德国著名的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写的,它让我爱不释手极了,常常忘记了吃饭,常常忘记了睡觉。
我最喜欢的还是《救火》这幅漫画,它总是让我忍俊发笑:一天儿子放学回家,发现从家里冒出“滚滚浓烟”,儿子见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提来一桶水,往家里泼,不但把“浓烟”浇灭了,还把爸爸也弄得浑身是水,原来是爸爸在抽烟呢!《父与子》这些小故事,都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车子坏了便用脚蹬;蛋糕忘放葡萄干了,便用枪射过去;爸爸和儿子刚要睡觉,突然闯进来一个强盗,爸爸和强盗用枪对打,他们中间只隔了一座墙,机灵的儿子在地上洒了一个图钉,便都跑了,强盗见他们跑走了,赶紧追上去,结果踩到了钉子,趁他倒地时,爸爸用绳子绑住了他。
他们善良、淳朴、搞笑、真诚……打动了数亿观众。《父与子》反映的是父子之间有趣的故事,那个秃头的大胡子爸爸,幽默、慈祥,那个留着刺猬头的淘气儿子,机灵、调皮。《父与子》的漫画中虽然没有文字,但是特别容易读懂,常常会使人发出会心的微笑。爸爸和儿子,他们俩啊,可真是一对世界著名的欢喜冤家呢!
我真喜欢《父与子》这本书,它也能让我受益匪浅。
《父与子》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埃-奥-卜劳恩。讲的是长着刺猬头、调皮、可爱、喜欢搞恶作剧的儿子。和长着秃头、大胡子、慈祥、和蔼、幽默的爸爸。他们俩之间发生的许多有趣的故事。看后,让我们哈哈大笑,回味无穷。
比如说,爸爸要自拍,可是爸爸长着秃头,拍出来的照片会不好看,于是叫儿子来帮忙,儿子倒立在爸爸的头上。“咔嚓”一声,照片出来了,爸爸用剪刀对半剪开,“耶”!爸爸大叫一声,我真帅,我有头发了。儿子呢,也很有趣。有一次奥运跑步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儿子要看比赛,因此,他站的比较近,爸爸叫他站远一点,儿子却不听爸爸的话,爸爸想揍儿子。儿子见情况不妙,撒腿就跑,爸爸在后面穷追不舍。儿子健步如飞,跑到了终点。一不小心拿了个冠军。我最喜欢的是《战争允许一切手段》这1篇故事,讲的是儿子和爸爸在浴缸里玩船模大战,儿子的劲太小,总是打不中爸爸的船模,爸爸却百发百中,这下儿子生气了,趁爸爸把儿子的船模放入水中时,儿子突然打开浴头,把爸爸淋成了落汤鸡,儿子趁爸爸去换衣服时,儿子把爸爸的船模放入水中。只见儿子是多么聪明、顽皮、可爱!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看了他们的故事,图画中的含义,使我很受启发和教育,我也想起了我与爸爸之间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比如,有一次双休日,我和爸爸去小区里打球,我的发球被爸爸的反手给拍死了。于是我火了,他的发球我也一拍扣死了,爸爸输的心服口服。虽然书中的这对父与子都有缺点,但他们的父子感情很深厚,心地善良,纯真可爱,热心助人,我非常喜欢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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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寒假海子的诗读后感【第九篇】
利用这个寒假我读了两本书:《第五项修炼》和《杜拉拉升职记》,我从书里看到的似乎只是一些表层的东西,却也足以让我受益。
先看的是《第五项修炼》,刚开始看着那些环行线路图和那些专业术语,有些为难,有些看不懂。真奇怪它怎么能以连续几年名列全美畅销书的排行金榜。慢慢我读懂了。呵,那感觉真的像作者彼得圣吉博士坐在我面前,我像一个小学生样端坐着,听着他从内心深处流淌出的肺腑之言,看着他为我开启了一扇重新看世界的窗,那些经典的事例那些睿智的语言那些寓意深刻的小故事,还有那些我还是有些不感兴趣的图表,都在给我以启迪以思考。
我喜欢那个水煮青蛙的小故事:如果你把一只青蛙放在沸水中,它会立刻跳出。但是如果你把青蛙放在温水中,然后慢慢加热,当温度慢慢上升时,青蛙将变得愈来愈虚弱,最后无法动弹。虽然没有什么限制它脱离困境,青蛙仍留在那里直到被煮熟。为什么会这样?因为青蛙内部感应生存威胁的器官,只能感应出环境中激烈的变化,而不是针对缓慢渐进的变化。所以我们要学习看出缓慢渐进的过程,放慢自己认知变化的步调,并特别注意那些细微以及不寻常的变化,避免被煮青蛙的命运。
读《杜拉拉升职记》完全是抱着一种轻松愉悦的心情,却也看到了许多许多的东西。这是一本贴近现代生活的书,是对我们现代生活的一个真实写照。书中的主人公,那个具有时尚名字的杜拉拉,因她身在世界500强之外企职场,执著上进踏实勤奋,用一般人难有的勤奋,再加上不断学习聪明的大脑,为她自己加薪晋级换来了机会,最终成长为这个大公司的hr经理,并为自己赢来了理想中的爱情。
我们必须面对这样一个奇怪的事实:在这个世界上,成功卓越者少,失败平庸者多。成功卓越者活得充实、自在、潇洒,失败平庸者过得空虚、艰难、猥琐。人活着就像航海,“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目标在哪里都不知道,那么任何风向对他来说都是不顺的”。对于刚刚踏出校门的人们,每个人都会怀揣各种各样的梦想,然而当你真正步入一个公司,处于一个职位的时候,你可能会发现其实现实与自己所想象的情况是不同的,这样有些人非要逆流而上,而有些人则会顺流而下,然而时间和实践证明往往后者会走的更远、更好、更顺利,而前者多会在抱怨中生活。因此,当你发现自己不适应当前环境的时候,我觉得其实改变自己比起改变环境更容易一些,也更实用和实际一些。这样在工作中不论环境如何改变,你都可以应对自如,因为你本身就在改变。而另一方面,对于工作和环境的不断变化,在你的身边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还应具备的就是“思考”。其实在工作中会思考的人要比只会努力的人更轻松、更有效率、更有前途。
初中生寒假海子的诗读后感【第十篇】
以前买书在当当网,一般要3-4天送到,这次上了卓越,6号中午下的订单,不想,7号一早就有人敲开了送书的门。卓越比当当快?不能下这样的结论,刚看了傅佩荣的《哲学与人生》,如何提升哲学素养?培养思考习惯、掌握整体观点……咱也活学活用一下嘛,至少不以偏概全。“对任何事情都要从不同的角度思考,久而久之,就可以超越自己的成见,思想也将更为圆融。”
哲学,高中时学了一点点理论,到底是该如何定义,恐怕要对不起老师了。当年的老师是个魁梧的老师,很有激情的,印象中,他总是用两只熊掌一样的手在头顶上比划,“哲学嘛……”,人在教室四周走动,小数点也在教室横飞。一上课就很忘我的老师,是个好老师,只可惜,我的智商实在不高,无法理解老师的许多话。记忆中,高二时,我还当了一年的政治课代表。这门学科我没有任何特色,至今不明白班主任的用意。是拿掉我的英语课代表的职务于心不忍,还是有别的激励的意思?不清楚,班主任没找我谈一句话,我那时一直在黑暗中想,老师为什么只照顾到急于在英语学科上要进步的同学她呢?老师有没有想到我的感受?后来,也在一直假设,要是老师那时找我们多谈谈心,也许……学生时代的我多么渴望老师给予的言或行的鼓励啊。而今,我当老师了,我当然知道孩子们在心智上需要什么。于是我毫不吝啬,该付出的绝不占有着。“生命是丰富的,但对每个人来说,都只能活在当下。”
今天读了第十三章,《教育与自我》,收获颇丰。
主要内容是:
教育是风格的培养:教育的三阶段1、浪漫期――小学阶段;2、精密期――初中高中的6年;3、展望期――上了大学以后。教育就是自我的要求。
人生四大领域:群体、自我、自然界、超越界。
教育与自我生命的发展:自我认识、自我定位、自我成长、自我超越。
我认为值得回味的语录现在供大家一起分享:
我们常说教育是“自我教育”,就是因为它需要受教育者的配合……教育是一个需要靠自己去承担的责任。
小孩子在尚未准备好接受现实世界之前,必须先以这些浪漫题材所提供的故事情节作为他所相信的世界,然后再慢慢成长,接受真实的挑战。若是忽略此一阶段的需求,幼小的心灵将会受到伤害。
如果在中学阶段没有好好努力,那么这一生在知识的领域中,恐怕必须放弃许多权利了。
“很多人不快乐,就是因为找不到人生的意义。然而,人生的意义又是什么?一个人在念中学的时候,人生的意义是要考大学;念大学的时候,人生的意义则是要顺利毕业或继续深造。这样的意义一直往后推延,最后总是要碰到结束,而在这个关卡上,不能在以一个具体的东西作为意义了(如赚到多少钱、当到什么官)。这个意义是一个人在生命过程中无法达成的,因此不能向外探求,只能内向寻找,也就是一种对自己的要求,要求自己达成一种最高的、圆满的境界。”
与别人相处的时候,如果发现别人的意见和我们不同,不但不要生气,反而要借这个机会反省。
所谓“最好总是要碰到结束”那就是死亡吧。一个人一生中会完成一件件有意义的事,难道当他死了后,他所做的一切就都没意义了么?生命究竟有没有意义?你既然问了,那就一定有意义。很少人能达到圆满的境界,但生命的意义不就是在追求圆满的过程中么!只有人才会有这样的提问,才会有这样的终极思考,动物不会,这就是动物与人最根本的区别。
“一个人的生命内涵由他所选择的价值所构成,如果无法回答:‘人生中什么最重要’?代表你根本不了解自己。”
从古到今,人们都会用“盛世”和“乱世”来形容当时的社会面貌和历史状况,其实不管是盛世还是乱世,都是“俗世”。在现实世界里,人们通常用利益来衡量一切,并学习各种求生的本领来适应社会,以致不被社会所淘汰,这样是符合达尔文的“进化论”的。然而人们会忽视一些人之所以被称之为“人”的.那些精神价值,信仰、真诚、尊严、正直、忠诚、率真、爱情……这些东西本来人人都有,可是人们在追逐名利的时候或多或少的把他们丢失了、遗忘了,遗忘和丢失的不是这些东西而是他自己,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更不知道人是什么。有些人一生都在追逐一样东西却始终追不到,就像狗总喜欢咬自己的尾巴,却总是咬不到,我们只看到那只狗拼命地在转圈,却始终跳不出那个圈子。
记得很多年以前,我就职于一家建筑单位,在这家公司里有很多和我年纪相仿的同事,大家都很谈得来,既是同事又成了朋友。那段日子过得很快乐。后来由于企业不景气而裁员,我也不得不离开那了。本来每天朝夕相处在身边的同事一下子就没有了,心里非常的失落,总希望他们有空时来看看我,大家聚聚,回忆以前开心的日子,我也非常期待每次的聚会。可是很奇怪,每次聚会结束后,心里失落得感受比没聚会时还要厉害,有点举足无错的样子,后来对于聚会,我既是期待又是担忧,矛盾极了。
后来,我渐渐地养成了看书的习惯,从散文、诗词、到孔孟之道、经典著作等等,虽然看的书不多,却能在阅读中感受到无比的快乐和精神上的愉悦,每看完一本书就像经历一次旅程,在旅程中感怀历史、感悟人生、感知生命,感激这些文字给你带来无穷的快乐。晓风残月,青灯黄卷,丝丝秋雨,手捧香茗,此情此景,岂不快哉!朋友,向外探求;读书,由内而发,两者兼顾,相得益彰。
活在当下,珍惜高峰经验――是一种能够让人在一刹那之间觉得无所缺憾、一切美好圆满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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