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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品味时尚(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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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品味时尚【第一篇】

当人们的血脉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饮料时,似乎再有哦没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诗意地流淌的踪迹。

当人们恣意地将头发烫染得卷曲蓬松,五彩斑斓时,似乎大家忘记了自己原本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的秀发。

当人们开始将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体”、奇形怪状时,似乎特立独行成了时代的标签。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渐渐让步于时尚装扮。

当人们以车代步,进入了电动马达四轮的新纪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闲庭信步,边走边欣赏,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拥揽。似乎没有人用脚步去丈量脚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与自然的厚实。

当人们用电邮、用短讯、用视频支起了整个地球村,网住了这个偌大的城市,似乎人们丢失了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期待与盼望。鸿雁飞过,丝毫没有等待的不安与渴望。咫尺与天涯丢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别离般的重量。

当人们在电视前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选秀节目时,时尚的魔力将戏曲民乐从人们的耳朵里驱逐出境。

当人们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夸虚假的“青春文学”时,海子的眼泪便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而那些关于生命与爱的性灵,便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

当人们再也没有阅读经典的习惯之时,这个由时尚照亮的世界是否会透彻明亮?

我们,义无反顾地沉浸在时尚的大潮中。

我们,也在义无反顾地远离经典传统之美为我们铺设的沙岸。我们,只能无助地挣扎。

品味时尚,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

人生的道路中,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的。有的人选择了绕道而行,有的人却选择了勇敢面对。第二种做法虽然花的时间多,且不论是否能够克服,但他的勇气就值得我们学习。就如古人所说的: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当困难来临时,就要勇敢面对,敢于逆流而上,才能成功。

困难如水,意志是质量,要想不被水流冲走,就要加深你的质量。曾经在书上了解到,在亚马孙河域的热带雨林里,生活着一种名为恩科里特大蜂的动物。这种蜂长相很奇特,它们体型庞大,但却有着一队与身体极不对称的小翅膀,按理说,这样不利的身体条件将会是致命的伤痛,它们应该不能在自然中存活下来才对。但就是这样一种蜂却活到如今仍未灭绝。生理上的缺陷的确是致命的弱点,它们无法飞的如其它同类般飞快,但他们却是蜂类之中持久力最强的。为了生存,它们有时需要在非洲大草原里连续飞行250公里,凭借意志,练出了这超强的飞行能力。面对缺陷,我们不要自卑,学学人家吧,加深自己的质量,不要害怕困难,象巨蜂一样飞舞。

困难是火,智慧是灯,要想在黑暗中发光,就要学会如何用灯。巨蜂翅膀很小,行动不便,确实给它们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但生活的残酷使它们意思到,翅膀小也不一定要和别人比快,于是在失败中一次次磨练,终于成为蜂类中持久力最强,飞行高度最高的一族。不要埋怨自己哪里哪里比人差了,要学会找出自己的优点,没有的话,那就自己创造一个。

困难是肥料,生活是树,要想生活之树长得挺拔,要想人生有意义,就得懂得把握生活中的每一点肥料。的确,困难来临时,我们总难免会有退缩之心,但每次迎难而上时,我们也总能有所收获。不要害怕失败,在每次可能的情况下,挑战困难,挑战你自己吧!

挑战困难,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还有智慧与毅力,更重要的是一颗矢志不移的心,相信自己,你就是明天的恩科里特大蜂。在生活的潮流中,尽情舞动吧!

高考品味时尚【第二篇】

人们总是喜欢追赶时尚,文明必然是造物主眼前的明珠。为了显示独特,这种文明便演变成了突出观念的象征,而为了这样的追逐,不知是大势所趋,还是人们内心的丑陋。

倘若是当初的接触,便是那传说中的“哈韩”,染个小黄毛,穿个牛仔裤,大街上的潇洒姿态,迷离的步伐,便会是一种额外的地位象征。他们总认为是别人不理解自己的别致,然而,确实是他们自己的无知!随着愈多的人加入,便掀起一阵浪潮。但是,华丽的外边掩不住空虚的内心。他们始终不解如此的真谛,即使我穿行于繁市街头,也是暗中嗤之以鼻,我明白他们的伪装。

空洞的时尚必将泯灭。随之的便是网上流传极广的“我也是醉了”,起初我也是浅浅的过儿,但这“逐渐”便又是波起云涌,遍及全国,人们仿佛都有意无意地说到这句话,也就是彰显自己“学士渊博”吧。这次的波动连成语大会的评委也提及,评判这句话是对文化的侮辱与侵夺,它没有真正的实际含义。确实,连句子都如此的空洞,谁又能明白文化真正的纯洁与高雅。

人本身就是如此的虚伪,好似蝼蚁蛀空的树,仅是表面的光泽使其颤立,如行尸走肉,没有魂灵。

最深刻的便是奥运中炒红的表情包,那次的采访我真是电视直播,那句“洪荒之力”也是让人哭笑不得,但走红的句子也是令人堪忧。同学把它用在了不成调的语句中,还用撇上天的嘴角解释“这好像是哪个参加奥运会的人说的。”我深深地皱起了眉头。

文化的时尚本应如此?

我们都被世事的浮华击晕了头脑,许多精深的文化不发扬,却在装着似懂非懂的笑话。或许我们不能遏制时尚的发展与波及,但此种的行为从小便令我厌恶至极。

或许,在一面接受科技发展,时代进步的同时,我们也应在觥筹交错的社会中保持时尚的高雅,那些丑恶的独特只会带着人类社会,甚至在精神上加剧文明的退化!

我都不再相信时尚,或许部分文化是精神的补给,但为何传来的都是些伪装的外表。或许我们改变了,如此便是对灵魂的亵渎。

高考品味时尚【第三篇】

小沈阳:

你好!我是你最忠实的粉丝。在去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上,你以独特的幽默,与众不同的搞笑,别出心裁的创意,赢得了大家热烈的掌声,并征服了我的心。(行文第一段,有针对性地对收信人表示敬意,为下面写正文作铺垫。)。

“你别看我年纪小,我总结的,人一辈子多短暂啊,睡觉是一夜一夜的,眼睛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啊哈?眼睛一闭不睁,这辈子过去了,啊哈?”你这些经典的台词,换来了笑声和人们对你的深刻记忆。

你因这次春节联欢晚会而一票走红,成为了大家茶前饭后的一大热点话题。有人说:“小沈阳是小品界的一颗璀璨的明星。”但也有人说:“小沈阳的表演不男不女,教坏了青少年。”作为你的粉丝,我想同你说说我的心里话,并给你提一点建议。(在用简洁的语言稍微客套一下后,开始提建议。)。

我认为:你有自己的风格是好的。但在追求搞笑的同时,你也应符合大众的主流看法,你应将表演中庸俗的东西去掉,将你自己的搞笑继续发扬。比如人们喜欢你幽默的语言,你就把台词写得更幽默、更生动;人们喜欢你夸张的动作,你就在动作上刻上你独特的烙印。

小品的形式很重要。因为形式新颖才会吸引观众。但小品的内容更重要。因为小品的内容是会对社会风气造成影响。如果你小品的形式好,但内容欠佳和深度缺乏,你的小品就不会有永远的生命力。要知道,光靠形式最终吸引不住人。(态度诚恳地给小沈阳提建议。)。

那次你在天津演出,故意学女人的说话、动作、穿着,搞得不男不女。大多数观众都讨厌你,认为你神经病兮兮。久而久之,这会给你带来负面影响。可能你认为这些搞怪动作会赢得观众,那你就错了。据我了解许多中老年观众对你不男不女的说话、动作、穿着很反感。所以,你很有必要研究自己的表演是否有问题。你应该追求观众的认同感。(指出小沈阳表演中存在的不足,继续提建议。)。

品读时尚,我们首先要正确理解时尚,把握时尚。为了让你能成为一朵永远盛开的“鲜花”,我希望你在保留活泼生动的小品形式的同时,也将你小品内容更新一下。这样你才可以赢得更多的观众,成为小品界一朵永远盛开的“鲜花”。(概括全文,提出希望。)。

祝你。

有一个更灿烂的明天!

你的粉丝:xxx。

2009年6月7日。

高考品味时尚【第四篇】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简评作者用调侃的笔触、俏皮的语言,将“品味时尚”这样的严肃话题写得轻松洒脱且意味深长。文章开头便出语不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好生气派!文中,作者对“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所下的定义也令人叫绝,值得玩味。可见作者的“品味时尚”功力十分了得。结尾处“记住,……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只下咽,就像嚼口香糖”,寥寥数语,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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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品味时尚【第五篇】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高考品味时尚【第六篇】

品位时尚,让我们从“头”说起。

小时候,最时尚的发型是平头,那种发型让人看起来精干、聪明。到了理发店,跟理发师傅说一声:“就剃那个最时尚的!”理发师傅二话不说,在你头上操家伙推来推去那么几下,一个清爽爽的平头就“新鲜出炉”了。走在大街上别提多潇洒。

时尚如同七彩屏,转瞬间,就变成了它的色彩。

平头渐渐退隐,分头则一下子涌现出来。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时尚一族”,他们走着走着就突然那么一甩头,让那时尚的分头分明出来,炫耀着。这功劳恐怕还得盖于当时流行的港片吧。周星驰、刘德华、亦或周润发时不时一甩头,亦或时时一阵风吹来,分头前的发梢飞扬,映射着一张张帅气的脸庞。啧啧,那个帅呀,那个时尚呀!于是众多“平头”蓄发认明“分头”之志。

等我上高中时,平头、分头早就被时尚给辞退了。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头”。

我问同学,你的不也是毛毛头吗?又有什么区别?他指出了细微之处。原来他的头发时竖着的毛毛头,直指着天,像一根根“天线”。

高三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很是让人烦恼,常常时几个星期没好好洗头,一摸,头屑纷飞,我们美其名曰:“下雪了”。

时尚,在高三这枯燥的日子里。继续焕发着它的光彩。某日,班长剃了个平头,我们觉得他做作业时挠着平头的样子很酷,而且一挠那个“平头”顿时停滞的笔又飞快起来,而且不用常洗头。

于是,毕业照上,我们班男生全是平头。

高考品味时尚【第七篇】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飞鸟划过了头顶,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长的笛,就像整个山坡开满了鲜艳的花却又迅速枯萎。我知道忧伤与寂寞又一次占领了我的心房。

自从有小山村来到这上学后,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为开了花就会结出硕大的白果石,本以为下过雨就会有彩虹,本以为走出小村的路就会平坦无阻。这么多的本以为蕴藏着我对未来生活的无限希望,就像火红的铁块经现实的冷水一淋又变成了冷色。我在这里的生活并不是佷顺利。

同学们都很好,可是我总是觉得自己像个异类,被时尚文化冲击着的他们,光鲜动人,风风火火,而我?呵,还属于90年代未经改造的稀缺物种呢!我开始冷静的观察着,时尚文化原来如此:

这里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的少。同学会说:“真fashion!”

这里的学生,有的人的头发颜色比家里老母鸡的颜色还要黄,头发比鸡窝还要乱。同学会说“帅!”

这里的晚上比白天还要热闹,半夜街上还是有那么多的人,ktv、网吧、台球室成了年轻人驻足的场地,通宵不睡,打着网游,大喊“德玛西亚”的人。同学会说“真牛逼啊!”

这里的蔬菜、水果比农村的肉还贵,同学会说:“进口蔬菜,绿色有机食品,既时尚又健康。”

哟!时尚原来如此,改明儿回去叫妈妈裤子的破洞别补了,这里有个洞才时尚呢!说这话我心里有点酸,同学们有些话又现出来了。什么“菜鸟、猴子请来的逗逼、虾米、二货”之类的我又更加不堪了解。

说什么“菜鸟”是时尚,那我告诉你,想当年跟着哥哥爬树掏鸟窝、下河摸螃蟹别提有多“酷”了。

可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们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听到他们在谈论什么牌子的衣服、球赛、游戏之类的,我都静静走开,他们的“时尚文化”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也许不本不该忧伤,这些时尚文化与学习何干呢?想到这里,心里又释然起来。时尚生活不过如此,经过细细品味,还是咱们农村好啊!农村生态游也成为有钱人的时尚,我估计以后也就成了我的时尚。所以品味时尚文化,不须忧伤嘛。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相信学习也许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时尚文化”,努力奋斗,考上自己理想的大学!

如此一番,品味时尚文化,颇有收获。

高考品味时尚【第八篇】

要,首先要弄明白时尚是什么意思,时,一时之意也;尚,风尚之意也。合在一起,时尚便是一时的风尚。

要成为时尚,首先得抓住这个“尚”字。尚原义是喜欢,只有喜欢的人多了才能成为一种潮流,才有可能成为时尚。

但除了这个尚字,还需抓住一个时字,一种潮流只有在一段时间内以风卷残云之势席卷全国乃至全球,才能称之为时尚。

可现在看来,诸多时尚如此短命的原因也往往出在这个时字上,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思前想后,或许想不出头绪。但原因很简单,这便是创新与模仿的区别。创新是时尚的生命。

柳永敢于创新,为前人之不敢为,所以他建立的时尚历久弥新;而现在的学者陈袭旧章,按图索骥,美其名曰“独特见解”的也只不过为博人眼球而故弄玄虚罢了,所以他们的时尚便是过眼烟云。

真正的时尚就如同一杯普通的水,平凡却能够让你每次都在其中品味到新的东西,而暂时的时尚,却是用光怪陆离的色彩掩盖住的一杯普通的盐水而已。

时尚就如同历史,是创新和重复永不停歇地互动,敢于创新的时尚成为经典流传万代,因循守旧的时尚只能湮没在时光的无情中。

品味重复的单调品味创新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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