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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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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第一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2024年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优质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今早起来,顶着一双“熊猫眼”。

本来是当做睡前读物的《云边有个小卖部》昨晚被我一口气看完了,后半段几乎边看边哭。等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放声大哭了十几分钟,床头全是纸巾,一塌糊涂。

去洗手间洗脸的时候,看着镜子里那个双眼红肿、眼球充血、满脸胀红的人,忽然间已经不记得上次哭这么彻底的是什么时候了。大概很多年前了吧。

张嘉佳在后记里这样写道:

谢谢你能读完这本小说。

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

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

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

写给离开我们的人。

写给陪伴我们的人。

写给我们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当当做活动,满100减50的时候,我买下了这本书。本来之前已经订好闹铃,张来广州签售的时候就去支持的。没想到当天临时有工作,没去成。这次看到活动,就顺手买回来了。

我本来以为是和《从你的世界路过》这样风格的作品,没想到张嘉佳讲起小镇青年也是如此的细腻,直戳人心中的柔软。

有一个镇叫云边镇,镇上有一个外婆带着他的'外孙开了一个小卖部,这个小孩儿叫刘十三。他从小就没什么出息,大学毕业也没什么出息。但是他却有一个赤城的心,认识了一个身患绝症的女孩儿。后来在外婆和这个女孩儿的帮助下,不断成长和超越自己的故事。

当我写完这本书的梗概和介绍的时候,我就发现,这本书的故事架构俗得不行。之所以哭的这么伤心,是因为这么俗的故事是用真心在包装。

外婆和刘十三之间,相依为命,把对彼此的爱放在心底,默默行动。全书第一次哭就是刘十三离开云边镇去读大学的时候,他偷偷在床头给外婆塞了500块钱,而外婆也偷偷在他的行李里面塞了500块钱。当外婆得知自己得了癌症的时候,不顾一切去城里把刘十三抓回来,只用默默地支持,给他暗淡无光的生活带去了希望和坚强。

大概每个人都有一个这样的长辈吧,不计一切的付出,哪怕是离开,她也选择了平平淡淡。最后给外孙的嘱托就是从来不在外孙面前提的女儿,还有帮刘十三卖保险。忽然一个瞬间觉得,这不是离别,只是离开而已。

程霜和刘十三之间,青梅竹马,但是却造化弄人。程霜,一个从小就得知自己得癌症的人,三次偷偷离开家,都为了刘十三。为了爱,她帮助他坚强。两个人的相处简单甚至没有浪漫,但程霜给予刘十三的,都是最无声也最强大的支持。

这些故事固然精彩,但其实最最精彩的是云边镇有血有肉的人们,书中重点刻画的几个人,都是讲感情的不同侧面。亲情、爱情和友情。

虽然小镇里面也有犯罪,有死亡,但是大家对亲情、爱情和友情的坚守是最打动人心的部分。牛大田未来追求爱情,烧掉自己的赌坊,只因为对方父母不同意把女儿嫁给一个开赌坊的人,当爱人面临着毁容,选择了不离不弃。多美好啊,多让人感动啊。毛婷婷和毛志杰,所有的东西都留给弟弟,可是弟弟丝毫不领情;人到40碰到了一个真心对待她的人,结婚也得不到弟弟的支持,但所幸对象对她很好;当弟弟醒悟过来后悔的时候,已经晚了。

书里都是讲述的最纯真的情,但是却让人忍不住哭。

再有一个球球,一个懂事到不行的孩子。对着刘十三喊爸爸对着程霜喊妈妈的一个小女孩儿,一个人照顾封掉的爸爸。虽然他爸爸最后成为一系列悲剧的主角,也没有任何人怪他们。他爸爸也只是为了给她更好的生活。

所有人的动机都很纯真,但是依然产生了一出出的悲剧,所有人离世都没有抱怨,只有对或者人的眷恋和鼓励。

一个天边的小镇住着一群纯真的人。而这群纯真的人打动了我。

这就是这本书的故事。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第二篇】

那是一个怎样的世界?云边有个小卖部,里边有老旧的收音机,厨房里有烧着的泡椒江团,院子里有大桃树,还有少年刘十三关于远方的朦胧的梦和发生在云边镇里的无法预测的故事。

“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这是北岛在《波兰来客》里说的话,那时和如今对比鲜明,落差太大,直接冲击的是精神。少年总该有梦,刘十三就一直有梦。他的大城市和清华北大的梦,源自母亲留下的话和他对遥远而神秘的远方的向往。

很多读者都从主人公刘十三的身上或多或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也一样。在程霜眼里,刘十三“又懒,又傻,脾气怪,说话难听,心肠软,腿短,没魄力,也就作文写得好点,土了吧叽”。可是,那个拼命背模拟试题扇自己耳光的也是他,那个在用东信电子厂的内部稿纸拼起来的本子上写下一个个计划的也是他,那个在新年的雪夜一步一脚印为外婆王莺莺的魂灵点亮回家路的也是他。刘十三固执而顽强,生活一次次打倒他,他一次次挣扎着爬起来。爬到最后,还是王莺莺开了一夜的拖拉机,找到他的出租屋,把喝得醉生梦死的刘十三带回了云边镇,那个有清风,桃树,泡椒饭团的故乡。

大抵少年总有无穷无尽的勇气和干劲,年轻时不愿被束缚,不愿被框在小小的地方,总想离开家去看看更远的地方,直到老了才明白,远离纷乱喧嚣的世界,故乡的平静和包容才是最好的安慰。就像书中所写,刘十三说以后要带王莺莺去大城市看看,王莺莺却说,“我年轻的时候早就晃过了,年纪大了,还是留在老家吧。”我们对远方有太多的期许和遐想,却忘了故乡才是陪我们走过一生的地方。

刘十三无疑是幸福的。他有三五好友,有外婆,有云边镇,有爱他而他说不爱她的程霜,这些都是属于他的独一无二的财富。我永远记得,程霜最后给刘十三留下的信:“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程霜最后也没有打败病魔,和王莺莺一样,离开了刘十三。或许告别才是生命的常态,只不过,有些人的告别,可能是一生。

这一路磕磕绊绊,刘十三走得太苦也太累。他遇见很多人很多事,谈过哭得撕心裂肺的恋爱,有过喝得不省人事的时候。但他失去的同时也收获了很多,在这个过程中,他真的慢慢成长了,即便付出很大的代价,即便途中失败过无数次。

我们都是刘十三,在茫茫世间追逐远方的梦,纵使我们有很多不完美,纵使我们只有一腔热血和燃不尽的斗志。初看这本书,我颇感惊艳,尤为喜欢张嘉佳不疾而缓的讲故事的方法。至于我最喜欢的书里人物刘十三,程霜和王莺莺,他们不仅让我在阅读中共鸣了一场人生,更让我借助阅读思索更本真的人生。

不可否认的是,人间茫茫多沧桑,谁人奋斗不磨难。太多的时候,我们得去经历失败,同时也必然体验成长。写完这篇随笔,我涌动的心情总算有所平复,也借笔达意,愿远方星河滚烫,愿你我仍是少年模样,生动而美好。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第三篇】

云边有个小卖部生动地讲述了刘十三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主人公刘十三,他是一个纯朴善良而且说到做到的一个人。小的时候他总是把自己要做的事写在本子上,本子上一旦写上了他就一定会努力的去做到。比如预习初中课本,做会所有应用题,他会不顾一切的努力做这些事情。他热爱读书,在大城市奔波奋斗,然而命运却不遂他的心愿,即使是他那么努力的读书,但是也没有考上他心中理想的学校,在找工作当中一次次的碰壁,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放弃过,像极了我们许多人。在生活的重压下我们不断挣扎,面对生活给我们的重击,我们从未屈服,我们努力的奋斗,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这个世界改变我们。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像王莺莺一样的外婆。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没有文化、不识字,在村里开着一个小卖部。在刘十三找工作屡屡碰壁,在大城市混不下去的时候,外婆总会突然出现,要么给刘十三打钱,要么大半夜开着拖拉机把他拉回云边镇。在外人看来王莺莺永远都是精力充沛的样子,爱打麻将,动不动就打刘十三,可她也是最爱刘十三的,每天给他做好吃的,小卖部新进回的方便面,她总是会记得给刘十三留一箱,等他回来吃。王莺莺也是最坚强的,刘十三去上大学的时候,王莺莺偷偷的哭;甚至她得了重病都强忍着给刘十三做饭。王莺莺也确实老了,直到她再也不打麻将,再也开不动拖拉机了。

刘十三从小的伙伴程霜,喜欢了他那么多年,从小就被查出来得了癌症,但她依然乐观开朗、大大咧咧,一点都不像得了绝症的样子,当年的少年或许以为程霜在跟他开玩笑,直到第二次见面他亲眼地看到那张病危通知单的时候才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人生短暂,程霜一共从医院逃出来三次,每次都是去找刘十三。程霜和刘十三约定,这次如果她手术过后活着回来,就去找刘十三,然而这个通过吃抗癌药维持了20多年生命的女孩却再也没有回来。生命最后这个女孩给刘十三画了一幅画,下面有一行字是这样写的“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还有刘十三的大学室友智哥,他的“女儿”球球,小学同学牛大田,初恋牡丹,这些人都从刘十三的生命中走过,都或多或少的教会了他一些道理,或许多年以后刘十三还会想起那年的云边镇,想起刘十三在门上刻的“王莺莺是个小气鬼”,想起那个夜晚,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第四篇】

现在是大晚上2:00,终于把这本书后面部分一口气给看完了。起初不是很喜欢这个作者的文笔,觉得作者的写作很幼稚,以为又是那些幼稚的青春疼痛文学一类的书,虽然我确实抱着类似的想法去阅读的,因为自高二以来书确实看得少了,加上长期碎片式阅读打散了我整本阅读的专注力,名著读起来很吃力,经常会走神,倒是这些不太需要过脑子的书籍才适合我叭!

不过,这本书在网上好评如潮是应该的,小说前期发育的过程中穿插了很多具有矛盾点的情节(小高潮)推动故事发展,小说的结尾也很触情,让我不忍心但又忍不住一口气读完,“悲剧就是一步步把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你看”,各种亲情和爱情的矛盾不断升级加强了情节的复杂和影响力,不得不说,作者很会营造紧张的氛围感!而且结局刘十三孤独一人今后的生活会是怎样的,必定会引发读者情不自禁的带入联想,同时,也容易让人想起一个人——《活着》里面同样孤独终老的福贵,但想必余华笔下的福贵是难以超越的,作者或许想模仿余华的情节及人物,但是二者的作品真的是不配比较啊。

我不太喜欢这类书的原因第一是情节第二是写作风格,但我觉得这本书倒是有些清新脱俗,情节设计让我觉得很舒服,没有那些扭扭捏捏假惺惺的玛丽苏,亲情与爱情的比重也是相当的,情感穿透力也很强,写作风格至少是不那么幼稚,而且尤其是动态的环境描写十分生动、画面感强烈。

但是我不太适应这样的文笔,我发现那些大名作家的文笔真的十分写实,不知道他们是不注重打磨还是刻意不往这个方面写,他们的文章都是偏于理性,注重文字要给你传达出什么信息,“画面感都要来自于自己的想象,而不是靠生动的文采让你看到浮于表面的固化的“画面感”或者将情感都灌注在描写中,比如在余华的《活着》中,直白写实的文笔是我自己的脑补想象才一步步在脑海中走完全程的画面,情感都是灌注在情节的细节中的,而读到这本书,作者的文字只会让我跟着作者脑海中的画面去补脑,就我而言,我觉得还是《活着》这类书读起来更舒服、更自由一些。

当然,现在的时代趋势可能是这样的,大众喜欢文字温暖一点的文章,文学有各种各样合理的存在形式,每类文学也有它对应的人群,但是我发现近几年来的书籍都在向这本书类似的文风靠拢,我想大概也和信息化时代带来的碎片化阅读的习惯有关吧。

最后,还是要赞美作者一下,作者结尾真的写的很精彩!我发现张嘉佳真的是一个很富有情感的人,他的文字在情节高潮还是环境描写都很洗涤我的心灵,也让我学到很多不一样的东西,我还看过他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改编的电影,也早早的了解他肯定是一个写作善于娓娓道来又心思细腻的人,这次才真真切切读到他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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