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批烈士回国观后感精彩6篇
英雄的壮举令人动容,烈士们为国捐躯的精神永铭心间,激励后人奋发向上,真是令人敬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第十批烈士回国观后感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第十批烈士回国观后感 篇1
近日,我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受启发、倍感鼓舞,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会议探讨内容我们可以看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直在努力。该如何坚持?如何改进?如何更好的实现这个伟大梦想以及更好的解决拦在复兴道路上的问题,我们从本次会议中可以知道几点:
首先全会肯定了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中央政治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人民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极大的推动了人民的积极性、民族的团结性,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
其次,全会强调,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
政治上,我们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密切联系群众,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团结奋斗,实现共同繁荣。
经济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让人民有更多的实现富足的机会。走上共同富裕道路。
文化上,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信念、道德观念,对我们的文化产生自豪感,促使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
更重要的是党中央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改革创新,扶持创新型产业和人才,保持社会活力,让我们国家更加繁盛的同时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做出贡献啊,让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更加高大,使我们产生无与伦比的文化自信,更加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作为一名基层社区党员,我将结合实际工作贯彻落实,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学习贯彻成果体现在推动发展的实效上,主动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化解人民群众中存在的矛盾,结合当前创卫工作,不断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和帮助社区群众解决力所能及的困难。
第十批烈士回国观后感 篇2
通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感受共产党人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忠贞不渝”的赤诚深情,始终将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于人民。
坚持“万山磅礴,必有主峰”的党的领导,这是践行“人民至上”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强调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赤。”习近平总书记常说:“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千尺必有其根,河流万里必有其源。”不管我们走了多远,都不能忘记为了什么而出发,信仰愈坚定,人的斗志就愈坚强。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党员干部,广大青年干部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要坚定信仰,牢记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使命初心,把信仰融入血液、深入骨髓、镌刻于心。
发扬“功崇惟志,业广惟勤”的奋斗精神,这是践行“人民至上”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习近平强调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
中国人民生活一定会一年更比一年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我们将举全党全国之力,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兑现我们的承诺。”我们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中国梦、创造全体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继续付出辛勤劳动和艰苦努力。“将心比心为民心,一枝一叶总关情”,青年党员干部要对事业有激情、有热情,对群众有感情、有真心,要树立一种言出必行、行必有果的执行意识,把事业当做一种责任和追求,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韧劲、冲劲和闯劲,肩负起厚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真抓实干中争创一流,彰显党员执行力。
凝聚“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的人民力量,这是践行“人民至上”的动力所在、方向所在。“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讲话时强调,中国要飞得高、跑得快,就要汇集和激发近14亿人民的磅礴力量。抗洪前线,无数人民主动请缨,冲锋在前,“战”在一线,直面风险和挑战,坚定信念、磨练本领,以饱满自信的精神状态用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的崇高宗旨;扶贫一线,无数群众涵养“直挂云帆济沧海”的乐观豁达,直面困难,不畏基层工作的繁重性、复杂性,笃行实践,做积极的行动派,敢为人先的“领头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战场上,人民是真正的主力军。正是因为有了千千万万人民群众的牺牲和忍耐、坚持和奉献,正是因为有了医护人员、公安干警、基层一线工作者、志愿者等无数中华儿女同舟共济、守望相助的家国情怀,才有了如今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控制和各地经济的有序复苏。
第十批烈士回国观后感 篇3
按照市委统一要求,近期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特别是结合工作职责,认真研读了《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的组织路线》等文章。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谈一点粗浅的学习体会。
党的十九大以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创性地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我们党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又一重大成果,首次对党的组织路线作出明确概括,对事关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方向性、原则性、战略性问题作出了科学回答,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实践路径。
第一,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要持之以恒推动党员干部真正学懂、弄通、做实,筑牢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本领、提升品行作风。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要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一切工作都要朝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来推进、来检验。
第二,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必须切实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严密组织体系去实现,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是成就伟大事业的基础。对于各级党组织而言,全面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最关键、最首要、最根本的要做到“两个坚决维护”。要把落实“两个坚决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从严从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各领域党建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党的基层组织打造成坚强战斗堡垒,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第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必须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要突出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严把“思想政治关、清正廉洁关、能力素质关”,着力在培养、考核、选任、管理、激励上下功夫。要建立健全素质培养体系,抓好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把理想信念教育、知识结构改善、能力素质提升贯穿干部成长全过程;要建立健全知事识人体系,强化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真正把干部考准考实;要建立健全选拔任用体系,坚持好干部标准,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真正把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建立健全正向激励体系,大胆起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坚决调整那些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要深入实施人才战略,厚植人才成长沃土,创新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吸引机制,努力建设一支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的优秀人才队伍,推动人才引领振兴发展。
第四,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必须要加强和完善监督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要建立健全从严管理体系,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担负起在“两个维护”上的重大使命,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抓好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抓好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抓好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抓好执政骨干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抓好党的组织制度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第十批烈士回国观后感 篇4
一、六个提升
(一)提升法律援助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应援尽援
提升法律援助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努力为更多的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援助。通过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应援尽援。把受援人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法律援助质量的标准,把法律援助质量看作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将规范服务贯穿法律援助活动始终,积极推进并不断完善信访等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简化法律援助程序,探索法律援助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中与其他执法调处手段的衔接机制,通过法律援助中的调解方式化解社会纠纷和矛盾,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首要价值追求,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二)提升法律服务的水平,满足群众法律需求
在“十二五”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突出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的重点,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工作,积极拓展为政府科学决策服务领域,强化法律参谋职能。律师要通过积极担任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帮助和推动各级政府及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协助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管理;致力拓展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的领域,运用法律手段为稳定农村、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建立相对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和法律服务市场管理体系的同时,努力实现法律服务工作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在123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方面,要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使其真正成为“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重要渠道。
公证工作重点在拓展业务、规范管理、不断满足县域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增强市场经济观念和大局观念,搞好主动服务;加强公证质量管理,严格办证程序;强化和完善办证质量检查制度,加大检查监督和处理的力度,不断提高公证人员确保质量的自觉性。
(三)提升社区矫正的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社会
随着社区组织的逐步规范和社区功能的不断拓展,由司法局牵头,乡镇司法所组织落实对辖区内监外执行罪犯进行管理教育工作成为司法局的一项新增行政职能。面对矫正对象日益增多,而矫正工作人员极少,矫正监管手段弱,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长期不报到的情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不断加大社区矫正的投入力度,不仅尝试利用现代化通讯设施进行定位跟踪管理,同时,积极探索适应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之路,使这项综合性强的矫正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提升安置帮教的水平,促进社会稳定
加强和规范“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加大对安置帮教基地的建设力度,通过政策倾斜,技术指导,增强基地吸收解教人员的能力。同时加强解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适应社会能力,加强对解教人员的心理疏导,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心理趋向,增强社会对解教人员的认可度,预防和减少“回归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促进和维护社会稳定。
(五)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巩固普法成效
目前的普法形式、手段与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制需求不相适应,那种设立在街头的咨询台、横幅、标语、讲座相当于摆地摊,档次低,吸引力差,群众接受度、认可度低,甚至于有抵触情绪,同时也影响市容。探索新方法,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成为全面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和“六五”普法成效的突破口,同时各执依部门、宣传单位形成合力,加强联动,群策群力,满足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所提出的新需求,整体上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水平,巩固普法成果,强化“六五”普法成效。
(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安定团结
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镇村调委会建设,同时注重调解组织的多样化。积极发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调委会和消费者协会等行业性调委会及市场等区域性调委会,努力构建全社会大调解格局;严格调解工作程序,强化对调解员的政治、业务培训,逐步推行调解员等级、资格准入、责任追究、持证上岗等制度,实现调解业务工作规范化。织细、织密民调网络,细化、量化防控机制,集中搞好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期间、重点地区部位的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全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
二、三个改善
(一)加大基层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全面改善司法行政业务用房紧张的局面,全力推进司法所建设规范化
十二五期间,我局将进一步抓好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资金,协调有关部门在政策、财力、物力等多方面给予支持,确保在“十二五”期间全面改善局机关司法行政业务用房紧张的局面,积极改善司法所的办公条件,全部配备交通工具,实现“基础设施现代化、业务管理科学化、办公手段自动化、人员素质专业化”的“四化”标准,将 8个镇司法所也全部建设成高标准、规范化的司法所,在达到市级一流标准的前提下,创省级一流、争国家先进。
(二)加大业务经费保障投入力度,全面改善提升职能水平和服务能力
近年来,随着中央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政法经费得到了根本性保障。但随着职能拓展,社会需要的提高等,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方面资金需求量越来越大。在“十二五”期间,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要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机构,特别是要抓紧充实县(镇)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援助专职人员,确保法律援助工作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同时以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目标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强化从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建档、管理教育、考核奖惩、到解除帮教监管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制度化,落实经费保障,实现矫正工作专人负责,最终实现矫正对象、解教人员尽快回归社会,减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为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加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力度,全面改善后备力量不足的局面
全面完成“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大跨越,就必须加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近年来,随着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除了担负着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多项日常工作外,还担负起为信息化管理所需要的越来越多的基础性工作,虽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机构建设、人员编制、有了明显的改善,但缺编情况仍很严重。目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编制42人,在编人员仅为31人,局机关,各司法所都存在着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解决此问题,要内部提升素质与开门招录相结合,一方面鼓励在职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文化素质和学历层次,切实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另一方面从政法干警和社会招考的公务员中补充后备力量。
在十二五期间,深入开展 “争创人民满意司法行政干警”活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规范从政,使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工作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同时重点解决好改革和创新问题,加大对法律服务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建设的力度,努力提升法律服务层次。
总之,要通过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使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全县司法行政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新的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要有新举措,人民调解要有新思路,法律服务要有新突破;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第十批烈士回国观后感 篇5
“十三五”时期,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开展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展开工作,扎实工作,锐意进取,较好完成了既定工作目标,为推动全县民主法治进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十四五”规划要求,现结合实际,对全县今后五年司法行政工作作如下整体安排。
一、“十四五”时期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法治XX建设,顺利实施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开展,全民法律素质、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县、镇(区、办)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全面完成;法律援助功能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优化,更多的弱势群众获得法律援助;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加强律师、公证及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完善律师工作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业务工作的创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职能,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司法行政全体干警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十四五”时期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中心工作,以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积极作为,为XX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十四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安排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全面贯彻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认真开展2021—2025年法治建设暨“七五”普法工作,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经过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力争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达到应普对象的95%以上,。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法治建设进程,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全县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2、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镇(区、办)和村(居)“两委”干部、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牧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并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抓好落实。
3、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加强公务员法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廉政教育基地资源,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4、围绕促进政治建设法治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政治建设法治化进程。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宪法的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5、围绕促进经济建设法治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经济建设法治化进程。重点组织宣传学习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组织宣传学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组织宣传学习旅游、商贸、餐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组织宣传学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6、围绕促进文化建设法治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文化建设法治化进程。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相结合,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
7、围绕促进社会建设法治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社会建设法治化进程。学习宣传保护公民生命自由、财产权利、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宣传有关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安全卫生、矛盾纠纷调处、依法维权等与劳动者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安全生产等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宣传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与社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1、深化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巩固完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不断深化完善经济开发区、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工业园区等区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进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医患纠纷、治安案件民事调解等领域的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深层次、高水平、宽领域发展。力争到2020年,村民(社区)警务室调解室建设率达95%以上,交通事故调委会建设达到国道、省道全覆盖,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物业调委会建设有所进展。
2、着力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调解员的法律、业务培训,提升调解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大对人民调解队伍的调整、整顿力度,选聘年富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具备一定综合素质的村(社区)干部充实基层调解组织,进一步改进、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和整体素质;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吸收退休法官、检察官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专业人员加入专职调解员队伍,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3、积极探索建立“大调解”衔接配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力度,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和协作,深化完善诉调衔接机制建设;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积极总结完善运用人民调解机制化解轻微治安纠纷的做法和经验,深入推进治调衔接机制建设,不断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4、继续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坚持开展人民调解案卷质量评查工作,提高纠纷调解程序、文书制作、档案归类的专业化水平;积极贯彻《人民调解法》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规定,努力解决好人民调解业务经费、人民调解组织补助经费、专职人民调解员固定补贴,完善人民调解“一案一补”工作,提高并落实“一案一补”资金发放标准,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
5、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和治理各种因素引起的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信息及工作建议报送制度。做好超前排查、超前预防,组织基层司法所和调解组织集中开展纠纷专项治理,针对易多发的矛盾隐患进行专题法制宣讲、法制教育,完善预防措施。
(三)做好安置帮教管理工作
1、落实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前后的信息登记、接送移交、帮教管理等工作,进一步落实“危安类”刑满释放人员的接送机制,落实好防范措施,确保重点对象不脱管、不实控;完善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库,加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身份核查,努力提升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水平。
2、积极贯彻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社会保障等有关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全力落实生活困难人员享受低保或临时救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信贷、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协调解决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保留原有的承包地的问题,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有保障、有收入。做好全县过渡性安置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协调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力争到2020年,全县范围内建立至少5个过渡性安置基地,妥善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的临时就业问题。
3、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帮扶。组织基层司法所及时了解辖区内安置帮教对象的情况,制定帮教计划、完善帮教措施、规范帮教档案;完善外出务工人员的协作帮教机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教活动,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认真落实与监狱、看守所制定的六项合作帮教机制,组织人社、民政、公安等部门开展进监所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会保障与救济等政策宣传工作,实现帮教工作向狱内的拓展和延伸,使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率、帮教率达到95%以上,重新违反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4、坚持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的依法、规范开展。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全县安置帮教工作文书档案格式,促进安置帮教工作发展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指导与督查,重点抓好对衔接程序、工作流程、文书格式、档案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推动帮教措施的落实。
(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1、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建立执法、志愿者相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力量,实行专编专用,确保每个司法所都有政法专编人员专职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落实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按1:15的配备要求。
2、积极协调,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运行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建立经费动态增长机制。积极争取资金,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建立一个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
3、争取党委、政府重视社区矫正工作,推动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健全分级管理、分级处遇机制,全面实施奖惩考核、心理矫正、个案矫正等工作,不断提高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推行风险评估机制,科学运用“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管理方式,防止重新违法犯罪,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帮扶工作,着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心理咨询室建设,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活动要求、工作流程,强化“社区服刑人员GSP定位管理平台”、“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三个系统的信息化管理。
5、扎实开展“监管安全年”活动,着力提高监管效果。积极开展“防脱管、防漏管,打击重新违法犯罪”为主题的社区矫正“两防一打”专项活动。“十四五”时期,全全县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以内。
(五)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1、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组织机构和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工作重心下移、人往基层走、财往基层流、物往基层转、政策往基层倾斜的工作思路,积极协调解决司法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司法所待遇问题,用足用好基层司法所公益性岗位、见习岗位,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大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工作力度,力争将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纳入全县“十四五”社会维稳项目建设规划,确保司法所履行职能的基本硬件需要。
2、深入推进基层司法所业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培训力度,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基层队伍履职能力;继续做好对各基层司法所所务管理、业务开展、职能履行、文书使用、档案规范等各项工作的指导检查,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业务的规范开展。
3、全面提升基层司法所工作水平。深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发展,巩固司法所建设成果;坚持以点带面,积极培育各镇(区、办)司法所工作的先进典型,有力助推全县基层司法所工作的全面提升;研究制定基层司法所工作考核办法和立功奖励激励机制,坚持实行司法所年度考核与立功受奖相挂钩,充分调动基层司法所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培育基层工作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
(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1、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放宽。在国家《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制定与XX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法律援助提供能力相适应的法律援助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更多的低收入群体能够获得法律的帮助。
2、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法律援助提供能力增强。建立覆盖县、镇(区、办)两级的12348法律咨询专线系统,公民可以通过拔打专线电话获得法律咨询服务;力争使每一个需要法律援助的公民都能够获得便利、免费的法律援助。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可在最短的时限内到达法律援助机构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就近申请法律援助,获得必要的合格的法律援助。探索集中调配律师资源丰富的律师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途径与方法,解决律师资源稀少的边远乡镇的资源配置难题。探索、推进值班律师制度。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力争每年办案增长率达到15-20%,基本满足困难公民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3、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得到有效加强。健全完善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组织,对不同性质的法律援助机构和组织有针对性地进行规范管理。加强县域法律援助工作能力建设,在经费保障、人员配备、教育培训、基础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水平,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指派、承办都经过网络化手段完成。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等办公设施及装备齐备、规范。
4、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逐步提高办案补贴标准,调动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建立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水平。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争取成立地级法律援助基金会。
5、公众普遍知晓法律援助制度。把法律援助制度纳入“七五普法”内容,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公众普遍知晓法律援助制度,城镇居民法律援助知晓率达到95%,农民法律援助知晓率达到90%。
(七)加强律师公证管理工作
1、加强律师管理工作。严把入门关,采取有效措施把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律师队伍。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律师事务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肃查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纯洁律师队伍。
2、加强律师培训工作,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完善律师集中培训,重点解决当年或上年的热点、难点法律事务问题。建立XX律师论坛,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提高广大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3、摸清全县律师业主要发展指标,创新律师管理体制。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分配机制、管理机制方面建立符合全县律师发展的新模式,积极推进律师业务的创新,引导律师开展非诉讼法律事务,力争有所突破。
4、加强律师诚信制度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诚信教育,提高广大律师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努力塑造律师良好的诚信形象。
5、依法规范公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公证法》,加强对公证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努力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依法管理公证工作;完善公证业绩评价和考核体系,防止公证业务市场化倾向;建立健全公证机构体制机制,强化公证监督,加强公证质量检查,避免错证,杜绝假证;积极引导公证机构拓展服务领域,力争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八)加强行业协会建设
加强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协会的监督管理,完善行政和行业协会“两结合”的管理模式。挖掘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潜力,建立起司法行政调控机制与行业协会协调机制互联、司法行政行政功能与行业协会行业自律功能互补、司法行政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法律服务监管体系。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建立健全各个行业协会党建工作体制和机制。
(九)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
1、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充实管理力量。健全专门的司法鉴定管理机构,配齐配强管理人员,明确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和管理要求。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培训,培养掌握必要的法律和专业知识,熟悉司法鉴定程序和技术规范。制定并实施《XX全县司法鉴定机构考评办法(试行)》、《XX全县司法鉴定机构考评标准(试行)》,规范司法鉴定机构软硬条件,满足新形势下司法鉴定发展需求。
2、完善优化司法鉴定服务网络,提高鉴定机构自身建设。严把鉴定机构准入关,适度发展鉴定类别。建立优胜劣汰机制,打造法律意识过强、职业道德过硬,人才队伍素质高、行业口碑好的专业化机构。
3、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实现司法鉴定管理、监督、检查信息公开,依法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实施全过程、动态化监督管理;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鉴定信息服务,提高鉴定机构办公、管理水平。
(十)加强信息化建设
以XX政府网站、XX司法局网上会客厅、司法局官方微博、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党务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搭建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建设覆盖县、镇(区、办)司法行政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统一、应用功能完备的信息化体系。
(十一)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政能力。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贯彻执法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确保班子团结坚强和决策科学。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年轻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依法行政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和完善干部任前公示、试用期制、领导干部谈话制、竞争上岗制。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体制。认真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建立管理严格、充满活力的司法行政队伍管理体制。严格执行“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的原则,择优录用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建立完善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准入制度,大力强化对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在严格管理的同时,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广大干部职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努力营造和谐温暖的工作环境。
3、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树立诚信守法、维护正义、服务社会的执业理念,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加强监督和管理,积极响应司法部律师人才培养选用政策,鼓励优秀律师、公证员通过公开选拔、公务员录用考试等途径进入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抓好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机构储备人才。
4、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广泛深入开展“争创学习型机关”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牢固树立“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进一步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和服务本领。进一步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完善培训工作机制,统筹规划培训工作。采取下派基层实践锻炼,上派跟班学习、选送培训等多种方法,大力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针对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公务员队伍、法律服务队伍等“两支队伍”的不同特点和培训需求,根据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分层培训的原则,建立三级培训网络。争取到2020年,全系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0%,大专以上学历达到95%以上,基层司法机关干部大学本科以上比例明显提高,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机构队伍政治理论、执业道德、执业纪律、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新招录人员全部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研究生、法律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明显增加。
5、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率型、创新型、节约型、廉政型机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立功创模、创先争优等活动,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创建市、省级精神文明单位。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制定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意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中心,结合司法行政队伍实际,以强化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监督检查为动力,以严肃惩治为手段,以加强党的领导为保障,基本建立起司法行政系统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和比较完备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为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第十批烈士回国观后感 篇6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通知》,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是广大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参考,是进一步加深对初心和使命理解的重要工具。认真践行学习通知,是对各级党员干部的要求,也是党员应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学好、学透、学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就要坐下来好好学、由表及里透透学、联系工作实实学。
拔掉“凳上刺”,理论学习坐得住。理论学习知识性强、概念表述多、趣味性不足,通常较为枯燥,部分党员一碰到理论学习,凳子上就像长了刺,坐不住、学不进成了学习理论知识时的阻碍。为了提高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党组织不断创新学习形式,通过组织参观革命纪念馆、“云”课堂、研讨交流会、学习笔记互评互鉴等形式提升学习的趣味性,取得了一定成效。理论学习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如果一味依靠组织活动来推进学习,必然导致学习内容碎片化,影响学习效果,甚至可能造成断章取义、以偏概全的严重问题。《大学》有言,“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理论学习从来没有捷径可走,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的关键还是要静下心、坐下来,认真读原文看原著、用心悟原理。党员干部要去除浮躁心态、克服畏难心理,拔掉“凳上刺”,坐得住、坐得稳,踏踏实实、原原本本、全面系统地学习理论思想。
合上“摘抄本”,理论知识吃得透。摘抄是学习的一种重要方法,既可以帮助学习者集中注意力,又能有效提炼文章主要思想便于反复学习,但不应本末倒置地把摘抄作为学习目的,把理论摘抄作为装饰讲话稿和应对学习检查的工具,偏离学习初衷。欲事立,须是心立。理论学习须谨防“表面化”“形式化”,摘抄誊写理论知识过手更要入心,要在抄写后,合上本子,结合发展大势、职责要求和现实情况,认真思考思想的深刻内涵、理论依据、现实意义和实践要求,以水滴石穿的韧劲儿学懂弄通理论知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集中展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系统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著作,各级党员干部抓好第三卷的学习对准确把握新趋势、找到新突破、培育新优势有着重要意义,是进一步推进伟大工程的重要力量来源。
架起“连云梯”,理论作用落得实。“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是理论学习的要求,也是学习成效的重要评判。伟大的理论来自于实践,也必将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党员干部在学习理论时如果脱离现实、抛开工作,就学习而谈学习,那理论知识学得再深再好,也无法发挥其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重要作用。“一语不成践,万卷皆为空”,要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找准学懂弄通做实的落脚点,架起理论和实践的“连云梯”。要紧密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认真学习理解《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深刻内涵,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胜脱贫攻坚。
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要把理论学习作为终身课题,静心凝神地学、实时跟进地学、联系实际地学,始终做到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