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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刀锋的读后感(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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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的读后感【第一篇】

《刀锋》的作者也写了《月亮与六便士》,游走于现实与理想的人会喜欢这两本书。《刀锋》里有句话“连艾略特这样轻松致富的人都认为人是要勤勉的”,背景是他看不惯拉里的无所事事。

“勤勉”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精神上的思考,拉里显然在列,他没有像格雷一样投于生计,选择了身体闲晃,精神勤勉,按说接近于《无问西东》里说的“精神和内心”,不同的是电影中的人物在现实中是且思考且前行的,而拉里是纯无业地向天地、自己、书本发问。

拉里是一战时期的一名飞行员,他出身名门,曾经无忧无虑,后来他的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后,他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想弄清楚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于是他在周游世界中阅读与思考,这是一条无人理解的孤独之路,后来在印度受到启发,回到美国成为一名出租车司机。

我没勇气选择这条路,怕当头脑承担不了思虑时会出现瓶颈,所以要自己保持身体上的勤勉,哪怕是拖拖地,进阶高点工作养家,再境界点就做自己喜欢的事,身心合一投入时会有“心流”,这个过程中忘了时空、周遭和自己。但又不会一直务实,我希望步步向前再仰望天空时,心里依然有悦,有对天空的敬畏。就这样踏实生活,又疏离于现实,挺好。几年前的除夕,我在老家,远方的朋友微信发来一张图片,说“你抬起头,我们都能看到这星座”,我时常想起这一幕,有暖在呀。

拉里敢于选择和放弃,他在追寻的路上解除了婚约,不是不爱,而是爱成为牵绊时就了结了,这是没有对错的选择,因为每个人都有各自向往的幸福之路,你不是他,你不好定义他,致敬这世界上曾经的、现在的、未来的和拉里一样勇敢的人。

不写了,因为柴米油盐在召唤。

刀锋的读后感【第二篇】

《刀锋》这本书,是威廉·萨默赛特·毛姆四大长篇代表小说中最后一部,也是毛姆以自己真实姓名作为叙事者的长篇小说。虽然书中人物都"另取其名",但内容应该是毛姆的社交圈中社交季的一部分经历。在我心里,他是一位会讲故事并且很会照顾读者的作家。

这篇小说以艾略特的叙述开始,讲述了斜杠青年拉里的故事。拉里原本在空军退役后就要和艾略特的外甥女伊莎贝尔结婚的,前提是他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但他执念要去法国巴黎这个文明城市去"闲晃",并没有脚踏实地的去工作。最终,伊莎贝尔踽踽独行和他解除了婚约,嫁给了富二代格雷。

以前明白一个道路是活在当下,并努力实践着、今年感慨最多的是人性的善变:外界环境被动选择也好,私心善变也好其实根本的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导向吧。错综复杂价值观的涌现,都值得去探讨,这些价值观,即使放到现在,也能有相对应的价值观的人去对号入座。

艾略特这个人物既幸运又孤独。他每天热衷于组织聚会和派对,一直游离于上层社会的社交圈,他最觉得羞耻的事莫过于在家孤独的吃饭,他社交的对象,是以财富的多少,社会的地位为标准。但他却把当时并不有名的作家毛姆,尊敬有加。直到病入膏肓的时候,依然想着女王为什么不邀请他,平常参加他派对的哪些人却从来不来看望他,只有毛姆,为了完成他的心愿,特地去拜访女王,偷邀请函给他。

艾略特拼命想进入名利圈,穷其一生,获得比失去的少。生病前的熙熙攘攘与生病后的门可罗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越来越明白规则渐渐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对规则的解释权。

我在模糊的探索中,尝试着将感觉变为语言。周旋于画家圈的苏珊娜,从一个画家的怀里到另一个画家的怀里,是个高级画妓。她一直在寻找有趣的人,但我对她一点都不讨厌,她攒钱在乡下买地,并学习作画,提升自己。对于一个从小穷怕了的人来说,也许能实实在在看得到的、属于自己的金钱、土地,也是一中心灵的抚摸。伊莎贝尔是我很喜欢的角色。她感情丰富,总是露着迷人又调皮的微笑,别人言不及义的场合,她总能一语中的。每个女人都想体面的活着,她被社会的某些现实所逼迫,嫁给了富二代。她觉得男女双方不仅要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门当户对,更要辉煌无比。但他心里却永远爱着拉里,直到拉里想拯救一个堕落的女人,和她结婚,那时候,伊莎贝尔的心塌了,此时的拉里真的不属于她了。

本书的主人公拉里,为了去寻找自我和生命的意义,不惜和伊莎贝尔去解除婚约,也婉拒了格雷提供给他的体面工作。他不结婚,不工作,去欧洲游历,最后在印度的一个静修院受到启发,找到了生命的真义。

那么,我们穷其一生,都在追求什么呢?名利?财富?安全感?精神?大众里的主流价值观?后来,我明白了,我们缺什么,就去追求什么。我想,这就是一种体面。

最后,祝福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的追求。

刀锋的读后感【第三篇】

这本书的书名叫《刀锋》(therazor’sedge),作者是英国人,毛姆。razor是剃须刀的意思。

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段话:“我要走遍世上每一条路,度过深沉的悲伤,莫名的哀愁,无尽的喜悦,只求放手一博体验人生,追求灵魂中的星辰。”如果你对刀锋这本书名不是太熟悉的话,那么你对《月亮和六个便士》这本书一定了解,对,是同一个作者——毛姆。毛姆是英国著名作家,一生著作颇丰。上网百度了毛姆的生平简介,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童年不幸的经历对他后来的影响很大。

《刀锋》这部作品描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一位飞行员。这个好友非常勇敢,置生死于度外。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复员后,被当作英雄,有漂亮的未婚妻伊沙贝尔,有亲友为他提供的远大前程的工作,美好生活正在敞开怀抱等待他,但拉里并不快乐,他选择逃避这“美好生活”,他的“游手好闲”令周围所有人不解。朋友之死使他受到强烈的震撼,死亡使拉里对生命有了独特体验,他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他开始追问生命的意义,人存在的意义,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最终在印度领悟人生的真谛,因此,这本书带有东方文化的背景。这得益于作者——毛姆一生喜欢游历,足迹踏遍世界各地,深谙东西方文化。他以哲人的睿智洞察到西方社会中现代人的精神危机可以在东方文明中找到治愈良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工具理性走向极端化,追求高效率使手段成为目的,而人则异化为达到目的手段;西方文明所崇尚的主流价值观成为窒息人生命和个性的枷锁;而东方文化和宗教中通过求诸内心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追求自我完善等思想所关注的是人本身存在的价值,强调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是人的最高本质。

艾略特是小说中的另一中心人物。如果说拉里是经东方文化启迪而开化的明白人,艾略特则是终身执迷不悟的可怜虫。毛姆无时无刻不把这两人进行对比,其目的是将东西方文化的优劣短长进行观照,其叙述语调也有本质的区别:对拉里是由衷的褒奖,对艾略特则是辛辣、尖刻的讽刺。艾略特极其聪明,他削尖脑袋钻入上流社会,靠权谋、手腕讨得上流社会体面人士欢心而站稳脚跟,他从不放过任何商业机会,他不动声色地向上流社会附庸风雅的达官显贵推销形迹可疑的古董名画,并因此而暴发起来。艾略特是当今商业社会一个典型的功利主义者,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信奉交易原则,而这一切不过是过眼烟云。艾略特的人生悲喜剧说明靠名利等身外之物来证明人生价值的想法是极其愚蠢的。

这本书还要细细品读,才能更深刻地体会书中的诸多哲学精神。

刀锋的读后感【第四篇】

早就知道有这本书,但是,如果不是儿子在微信阅读中推荐我阅读,读它不知道是何时的事,因为,已经很久没有了阅读小说的兴致。但是,把它读完,却忍不住想说点什么,因为,这是一本认真探寻人生意义的“三观”教科书;因为,我曾经和儿子讲过,要本着“三观一致、个体相当、门当户对”的原则找女朋友,至于是谁,看两个人的缘分,但愿他能够听进,适时遇到。

在我看来,书中的各个人物(拉里、伊莎贝尔、艾略特、苏珊、索菲、格雷以及第一人称讲述故事的毛姆……),拉里无疑是作者要树立的一个标杆、一面旗帜、一个理想中人。他不愿意听任陈规套路的摆布,甘愿在社会规范的量尺下做一个有责任心而无公害的普通螺丝钉;他超然随性,热爱知识,不以劳动为苦,他的眼里没有阶级之分,没有上下贵贱,只有善恶,是人世间少有的那种纯粹。

如拉里所说,活着的最高境界,是自我的完善、精神的进化。但是,作为一个社会人,我们上有老下有小,逃避不了赡养父母的义务、养育子女的责任。即使是坚持精神至上的人,羡慕拉里的生活,但有勇气迈出拉里式生活第一步的人,总是寥寥。我们周遭的人大都是物质大于精神,在萧山这样的经济发达县区更是如此,很多人随波逐流、挣扎徘徊。

如何活的明白、快乐,并不是看几本书就可以掌握的技能。无论毛姆虚构的故事情节多么引人入胜,刻画的人物形象多么栩栩如生,读后的结论只能是:不管怎样的人生,都要享受这个在刀锋上行走的过程,活好当下,人人都是拉里!

刀锋的读后感【第五篇】

花了两周时间终于读完毛姆的《刀锋》。对小说主人公拉里的传奇人生特别艳羡,欣赏拉里无牵无挂的游荡,花大把的时间去追寻生命的意义。拉里是完美的化身,他富有主见,善解人意,待人真诚,爱憎分明。他从不活在别人的嘴中,而是一直遵循着自己的内心,不循规蹈矩,追寻着理想生活。

男主人公拉里在经历过好友开战机丧命的事件之后,好像变了一个人,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探索活着的最终目的。他背井离乡开始他的“晃荡”之旅。当别人询问他要去巴黎干什么时,拉里只说去“晃荡”。这在大家看来是不可理喻的荒唐之举,认为拉里不负责任,游手好闲。拉里在巴黎的几年基本上是泡在图书馆,看各类哲学书籍,汲取大量的知识;当他觉得看书累了的时候又去各国游荡,找体力工作去让自己的精神重新振作,如此循环往复很多年。最终,他在印度之行中找到了自己想要追寻的东西,救赎与自我救赎,这便是人生的意义。同时,他渐渐明白: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就是自我的完善。

如果说拉里是追寻精神世界的代表,那么女主人公伊莎贝尔则是追寻物质享乐世界的代表,她和母亲通过叔叔艾略特的帮助跻身上流社会。她很美,执着地爱着拉里,但是她的价值观不允许她和拉里结合。最终两个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但是圆满的一面是她和拉里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人生。她最后嫁给大家口中的最合适,且最门当户对的格雷,在爱情和面包的抉择中,她还是选择了面包。嫁给了格雷果然是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她很满足,可再次遇到拉里,并且得知他要娶别的女人时,她的内心便不再平静,嫉妒之心让她恶毒地拆散了拉里和未婚妻,未婚妻没有得到救赎,最后惨死在大海中。虽然作者毛姆在文中反复提到很欣赏伊莎贝尔,可言语之中还是很透露出伊莎贝尔的世俗,甚至狠毒的一面。从客观角度分析,不能说伊莎贝尔的价值观不正确,因为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力。

另一位主人公艾略特是一个靠自己的努力经营爬到上层社会的人,他有雄心壮志,苦心策划各种上流社会的奢华聚会,跻身于上流社会赚取钱财,最后还获得了国王的赏赐。他有鲜明的个性,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他不遗余力地帮助自己的妹妹和外甥女,在伊莎贝尔和格雷破产的期间他也照样给予各种帮助,帮助伊莎贝尔夫妇度过难关。当艾略特得知自己曾帮助过的一个年轻人忘恩负义时,他也嗤之以鼻,毕竟大多数人都不能接受农夫与蛇的故事。

艾略特在垂死之时还在关注是否被邀请参加新型贵族的`聚会,可见他一生的追求一直没有变——对名利的渴望与追寻。他的一生也圆满画上了句号,一生追求名利且在名利中死去,也是一种完满。

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刀锋》是一部有完美结局的小说,每个人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其实,无论选择怎样,请无悔于心。

刀锋的读后感【第六篇】

很值得一读。

本书用对照的手法,写了两种人,入世者,出世者。

入世者以老谈伯顿作为代表,一生都献给了名利场。垂死病中还要为了一纸请帖颠倒悲欢。作者一边反讽,一边同情。还尽力满足他最后的愿望,让他自以为志得意满的去见上帝。伊莎贝尔深得舅舅真传,品味,价值观,生活方式,一样浸泡在名利场中。浮华,无情,势利却圆融,优雅,修炼成精。作者以大慈悲的情怀,同样给她求仁得仁的快乐生活。

出世者以拉里为代表。换一句更像西方哲学的术语,叫做自我实现。他徒步丈量过欧洲的大片田野,最后在印度的瑜伽行者那里找到了灵魂的归处。但他不是弃绝世界的隐士,他是当求到了灵魂安宁之后,又回到原来的世界里,继续生活,越来越纯粹的生活下去。

从自我实现这个意义来说,苏菲是失败的实现,苏珊是成功的实现。而苏菲更近于拉里,苏珊更近于伊莎贝尔。格雷不过是个从来没有自己的空皮囊。

刀锋如果有主题,主题就是自我实现之路吧。

或许拉里纯粹高尚,有自觉,能自省。而伊莎贝尔通透精明,自私,也自律。他们都是世间难得的人尖儿。

刀锋的读后感【第七篇】

除去宗教和寻找终极答案的部分,看到拉里就好像看到我的大千本人。怪,自由,真诚,从不把外在眼光当回事。讨厌包装自己,不费力迎合他人的喜欢。作为一名普通人,抛不下虚荣心的伊莎贝尔没有和拉里结婚是必然的,往后的大半生里她却仍然苦恋也是必然的。而我认为还有一件必然的事是,伊莎贝尔从未真正了解过拉里的内心。所以她未曾真正拥有过他。拉里愿意娶放逐自己的苏菲为妻,愠怒的伊莎贝尔因而用尽了恶劣的言语诋毁她,贬低她,耍心机手段拦截她的幸福。我毫不意外。也更加明白为什么可怜的伊莎贝尔配不上拉里的灵魂。

另一位值得感慨的是艾略特。辛苦一生跻身名流社会,当作这辈子最高的priority,和最后临终时的孤独形成了好不心酸的对比。毛姆在阐述这个人物事迹时的客观让我由衷钦佩。非但没有让读者对艾略特的人生价值观形成偏见,还甚至能从他精心维护的奢靡生活中看到此人很多可爱的闪光点。临终时他回邀请函上写道,“甚感遗憾,事先与天主有约。”事先与天主有约,这份和他离世前physicalcondition极其相对立的优雅又怎么不让人佩服和难过呢。如果他年轻时料想到自己将孤苦伶仃得离去,还会奋力追求这样的一生吗?会的。他还是会的。

很久以前有一次我自言自语了很多烦恼,大千说,那就读书吧,你所有的烦恼早就在前人的书里有了答案。我当然不敢对每本书都带着功利主义去读,指望读了就能解决我某部分难题。但无疑毛姆这本确实给心里带来了清风。最后,我很喜欢他留给苏菲的那句诗。

“宝贝,走吧,去看看那朵玫瑰花。”

路漫漫其修远兮,迷途时我准会想起这句话。

刀锋的读后感【第八篇】

毛姆写这本书带给他极大的乐趣,原因为终于可以一吐为快,才不管其他人觉得这本书是好是坏。

读罢一月有余,拉里的身影一直在脑海萦绕,我唯有一吐为快,才下的眉头,安心,舒心。

《刀锋》背景是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局势不安,一派乱世,美国逐渐壮大,一派繁荣。拉里在乱世寻求生命的意义,追求某种哲学,某种宗教,可以满足身心的人生法则。他一点不爱钱,没有物质上的抱负且淡泊名利,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是精神生活。他的形象与伊莎贝尔、格雷、艾略特等形成强烈的反差。艾略特显得可悲至极,活着以社交为目的,宴会即是他的氧气,未受邀是奇耻大辱,独处是丢脸难堪。艾略特、伊莎贝尔代表的是实用主义,物质主义。

爱情与理想,物质与精神,两种价值观的撕扯,碰撞。让我们深度思考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是只能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

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渡人稀。爱情与理想,物质与精神。人自出生不同阶段亦有不同的需求,拉里年少参与作战,直面伙伴的战亡,诚然拥有一付二十多岁的皮囊,但他的心饱经沧桑,满是皱纹,已不能与同龄人相提并论,他与伊莎贝尔有隔阂,与艾略特有鸿沟是必然。他的经历让他不再是一般人,他想体验,想探究,想找答案。然而他只要觉得精神上的吸收达到了饱和,能学的都学了,此时做做杂役也显得特别快活,又回归了自然。

拉里的一生要么读书修行冥想,要么旅行,身体和心灵总有一个在路上,自我觉醒,自我完善,自我探究,再觉醒,再完善,再探究……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度过一生。

世界是个多元结合体,各自独立又各自影响,物质基础推进精神生活,精神要求限制物欲泛滥。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追求,无所谓成功与失败,无所谓对与错,适合自己的就好。

比如:阅读非常适合我!

刀锋的读后感【第九篇】

舅舅艾略特社交名流,一生追求的是與社會上流的名人貴族交往,雖然那副有時道貌岸然和老奸巨滑的嘴臉實在不討喜,但是他的確是處處為親人們著想,對姐姐和外甥女一家照顧的無微不至。最後病重心裏還念念不忘的是無法赴王室的約,看到這一幕的時候的確還挺心疼這個小老頭的,畢竟他對毛姆還是挺友好的:而女主之一的伊莎贝尔在毛姆笔下精神正常人格齐全的女子也算得上女子里出类拔萃的',就像毛姆在前面那章写的“生性有个缺点,对于外表欠佳的友人,怎么都看不惯,无论他的个性再好,与我有再多年的交情,如果有一口烂牙,或是鼻子长歪了,我就怎么也看不顺眼;而另一方面,对相貌姣好的友人,我则是永远都看不腻,即使认识二十年之久,我依然看不厌他们饱满的额头或线条柔和的颧骨。因此,每次见到伊莎贝尔,我都一再惊艳于她那标致的鹅蛋脸、白嫩的肌肤、淡褐色的既明亮又温暖的双眼。”可惜的是,她從頭到尾要的都是金錢與地位,逐漸被浮华吞没,與心愛人拉里漸行漸遠。可能真的像書友說的那樣,伊莎貝爾是水瓶座吧,對愛的控制慾太強,自己得不到拉里也不讓別人得到。由此讓蘇菲喪了命。

全劇最羨慕的是就是格雷和苏姗·鲁维耶了吧,格雷靠著伊莎貝爾的舅舅留下的財產又東山再起,有了穩定工作,他眼中的伊莎貝爾也永遠美麗動人,溫柔可人。而蘇珊也有了事業與愛情。

而拉里呢,真的是個迷,就像一陣風一樣,你看不見摸不著,你永遠不知道他在哪裏,在做什麼。在外苦修了半輩子就只是想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麽。到最後原來一切都是未知。对于拉里来说,一辈子很长,他要做的事很多,但是每件事都不是任務。要是把每件事都當成任務,的確人生也就太沒意思了。

刀锋的读后感【第十篇】

这部书,涉及了若干个人物,也是若干种人生,小人物、大人物,平庸、辉煌,奢靡、简约,时间是在二战左右,当时的美国还不是老大,英国依旧是小说的中心,包括法国,也有作者威廉·毛姆是英国人有关吧。

拉里在追寻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生活的意义,为何而活?活泼的战友的离去,让他开始审视世界、审视生命!善恶的界限在哪儿?恶由谁来惩戒?善由谁褒奖?不知道,并且现实中,往往恶长存,牺牲的是善。

拉里最终找到了答案,这个答案就是拉里想要的答案。可能读者、世人,对此答案并不满意。

答案的主体思想,就是,有善必有恶,二者共存,恶的存在是衬托善。活泼的'战友,这是善;战友逝去,这是恶。为什么要让善逝去?上帝为何要允许此恶发生?因为恶的发生,让大家更加珍视善,更加善待爱你的人,珍惜你的家人,你的朋友。

以下,摘取拉里答案的原文:

拉里啊,小老弟,”我说,“你这段漫长的旅程,始于对邪恶的叩问,才能坚持下去。但说了老半天,你却没提到有没有找到初步的答案。”

“可能原本就没有答案,也可能是我不够聪明,因而找不到答案。罗摩克里希纳把世界当成神的游戏。他说:‘世界好比一场游戏,有喜有忧,有道德有罪恶,有知识有愚昧,有善有恶。若创世之初缺乏罪恶和痛苦,游戏何以继续?’我不同意这个说法。真要我说的话,世界既然脱胎于梵,善恶自然相伴而生。如果没有骇人的地壳变动,就见不到喜马拉雅山的壮丽;中国工匠能把花瓶烧得薄如蛋壳,并赋予优美的造型,点缀美丽的装饰,着上迷人的色彩,涂上灿然的光泽,但是蛋瓷不改易碎的本质,只要失手掉在地上,就成了满地碎片。同理可证,我们在世界上所珍视的价值,也只能跟邪恶并存,不是吗?”

其他人物,各有人生,大多生命的终点,还是圆满的;不幸者,也确令人扼腕。

暂且写这么多吧,时间,时间,时间,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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