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活着读后感汇聚【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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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第一篇】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心灵的起伏依旧在波动,久久不能停歇。《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有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两语能够诠释清晰的,我也只能说那么一点点感悟罢了。
人皆有生老病死,无论生或死,也只是破蛹到枯灭的过程罢了,也只是发酵、沉淀其后绽放的过程罢了,又或是余华所道:“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罢了”。
但只要活着,就有意义,且,是生生不息的!这便是《活着》,文字描绘的一幅幅画面是鲜活却又是腐烂的,处处无不是在吃人的封建下,生命却能在废墟中迸发,眼前仿佛是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在露宿之境也可以百折不挠。那抹光亮,与天壤共存,共三光而永辉。
最终,泪水被老人那双历尽沧桑的、枯瘦的手掩埋,晚年与牛相依,孑然一身,天地苍茫苦无根。可依旧有光在发亮,在燃烧,终将点燃生命的萧条——福贵心中那份活着的意义。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中享受艰难,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正如蜡烛,在蜡炬滴泪的过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真挚、依赖,坚强。最后,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
“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长短,而在内容”有些人认为活着便是为了能享天伦之乐;有些人认为活着便是为了闯荡出一番作为,做尽人间好事;有些人认为活着便是为了在荆楚大地上病毒乍起之时,逆潮而上......
而当代正值青春的青年,又如何活的出彩?青春孕育着早春的生机,展现着盛夏的热烈,暗藏着金秋的硕实,昭示着寒冬的希望。当一个人的青春融汇到一个时代、一份事业中,这样的青春就不会远去,活着的意义,也便是为了在那最美好的青春无怨无悔,为生命剪烛,我们必将在岁月的历练中折射出耀眼的光芒,在忍受生命所赋予的责任同时,流光溢彩,耀眼生辉。
或许我们很多人在看《活着》之前,都会觉得自己的人生太悲苦,看不到希望,还无力改变。很少有人会满足于现状,认为自己活得舒心,但当我们看完《活着》这本书,我们会真的学会检讨自我,我们会发现,生命之余我们是幸福的。
我们不必经历一个个亲人接连死亡的悲伤,也不用承受生命带给我们的沉重,我们只需要活着就可以。没有悲伤的活着,有所希望的活着便是一种幸福,这便是余华的《活着》这本书带给我们的切身感受。
这部作品悲壮而充满力量,绝望却依然满怀希望。这本书让我们看到了活着的精神,却也教会了我们如何活着。就如余华所言: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谛。
活着读后感【第二篇】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暑假一次在书城转悠选书,一位刚参加完高考在店内打工的高中生向我推荐了余华的作品《活着》、《第七天》,便买来拜读。读完特别感受到作家余华善于对死亡,残酷,阴暗进行冷静、细致的描写,“用文字制造疼痛”。看他的文字,也许多年以后你已经忘了他的情节,可是他的文字带来的那种直撮心底的疼痛感是无论多久依然清晰地的!
余华说:“我决定写下1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读完此书,心情是沉重的。这本薄薄的题为“活着”的小说,一路走来,却充满着死亡,悲伤,苦难。主人公福贵不曾得福,未有富贵。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相继离去,只剩下他,和一只同样风烛残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在夕阳下相伴而去的背影。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千钧的重压,它没有断。合上书,回想福贵的一生,不禁慨叹:人仅仅是与万物一样的物质存在,其本身没有任何意义。
也许,《活着》不是当今最杰出的一部现实主义作品,但薄薄的小册子一旦翻阅起来却尤感滞重。总有那么一些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打动你!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旁人眼中福贵的苦难一生,而对于自己感受一生的福贵,也许更多感受到的是归于平静的幸福。我喜欢微笑着读福贵与老牛的对话:“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其实这不过是老人编出来的。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牛,老牛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责任,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择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责任。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可以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活着读后感【第三篇】
一直没有正式看过这本名气很大的书,现实中有人亲人一个个离世,大家总说这是现实版的福贵,大抵猜到了书中讲述的是一个怎样悲惨的故事;但是真正摊开来读,还是几度掩面哭泣,几乎读不下去,真的是太惨了。
福贵作为地主家的儿子,吃喝嫖赌,一路活到老;不管他受什么样的罪,都是咎由自取,并没有觉得心痛。
到是福贵的妻子家珍,贤良淑德,对福贵不离不弃,本来儿女双全,却一个个失去,最后还得了软骨病,真的看得内心极度煎熬,老天也真是不公,为什么要这么对一个善良的人。
还有福贵的闺女凤霞,乐观开朗的女孩子,却得病变成了聋哑人,还好嫁了个歪脖子的好男人,在街坊邻里间都有口皆碑的,结果难产去世,真的气得我想把书摔在地上。
又看了葛优和巩俐的电影版,与原著有点区别,福贵身边的人离世的原因更适合那个年代了;我也是几度中断不敢看了。虽然巩俐演得很坚强,但是没有我心目中家珍的柔弱。
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就经常在夜里问自己,我为什么活着?那时候有很多梦想,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村里还经常停电,大概初二的时候,家里才是整个村里少数装电话的人,初装费就要一千多,现在家里座机基本都没了,大家也习惯了,免费送都没人要。
但是那时候很开心啊,没有手机,周末就是跟小伙伴去天桥掏虾,去人家地里偷红萝卜,红薯,烧一堆火,红薯用泥巴包起来放进去烧,拿出来可好吃了,这辈子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红薯;现在周末躺在家里吹着空调,感觉颈椎疼,一身肥肉。
初中开始打篮球,然后一直看nba,那时候的梦想就是去美国看nba,结果去纽约麦迪逊花园广场看了尼克斯,去布鲁克林看了篮网,然后因为时差在山呼海啸中居然睡着了;也是形式大于内容了吧。
以前觉得香车美女跟自己遥不可及,现在买了百万豪车,身边也一直不缺美女;猎艳的好奇心也少了,大概什么东西都唾手可得的时候,就索然无味了吧。
自己从小就认为活着就是要走人生主旋律,在年轻时就要奋斗,然后娶妻生子,买房买车,积累财富。也去游山玩水,也去放荡夜场,但自己都知道这些不是人生主旋律,偶尔为之可以,但是不能当饭吃。所以自己从来也不去羡慕那些辞去工作周游世界的人,不羡慕那些抛妻弃子成就伟业的人,普世的价值观不是世俗,而是让自己心安的法门。
我也慢慢地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有钱有闲,不至于财务自由,但是也不为五斗米折腰;关键是活着到不惑之年,真的没有太多的欲望,该经历的也都经历了,也越来越喜欢独处,觉得大多数烦恼都是跟人相处来的。
以前一直觉得感受到痛苦才觉得自己活着,所以去创业,去经历四面楚歌的困境;去跑马拉松,去越野,感受身体极限的痛苦;去跳伞,去蹦极,刺激的瞬间感觉自己活着;但是现在连个恐怖片都不想看,不是不敢,是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受刺激,安安稳稳地活着比啥都强,是什么时候,自己失去了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心。
这两年,大概唯有坐下来静静地看书,写写读书笔记,与书中的人物感同身受,并反思自己的内心,每次内心的碰撞感到自己活着,明心见性,了生死。
也许活着本身就没有什么意义,就只是活着而已。和心爱的人一起走过千山万水,去国内那些没有去过的地方;独处的时候就静静地看书,修身养性,不急不躁;工作就有一说一,做好分内的事,精进自己的技术,加强团队的管理,在正确的时间和正确的地点做该做的事,不要干着活摸着鱼,一天天浑浑噩噩,这是对自己的不善,是浪费自己的生命。
这就是活着,不求大富大贵,但求问心无愧。
活着读后感【第四篇】
这本书看完了,这确实是一本不需要书签的书,对于想养成读书习惯的`人来说,十分推荐这本书,读起来很流畅。
一本书一共有5篇自序,这还是第一次见。在日本自序中,余华谈到了时间创造了一切,创造了生离死别,创造了酸甜苦辣,并引用了贺知章的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对于某些事情的认识,确实只有亲身经历过才懂。就像对于读完上面这首诗的感受,初中和现在相差深远。而现在当我读完《活着》的这本书时,感触并不是很深,并没有觉得这本书写的有多么好,这可能就是我们这一代人对于上一两代人所遭受的苦难没有切身体会的原因吧。
读完之后大概有以下几点感触:富贵最大的幸运就是取了家珍这么好的妻子,这一点甚至改变了自己之前的择偶观;凤霞因为生病变成哑巴真的是太可惜了,但是她第一次就相亲成功我感觉还是比较意外的;有庆一定是一个超级可爱的孩子,如果当时能给他一只狗狗陪他玩,简直就是天堂般的生活了,毕竟绵羊和人类的互动还是很少的,感触最深的就是富贵夸他跑步得第一名的时候,仅有的一次表扬,内心真得比有庆本人还要激动,这可能和自己的生活经历有关系吧;凤霞因为难产而去世,二喜因为工地事故而去世,苦根因为吃豆子而去世,这样类似的事情回老家时也听长辈提起过,那个年代这样的事情确实。
只有回老家时,才能听到长辈讲述他们年轻时的苦难,表情状态大都相似,脸上的皱纹快乐的游动着,和富贵一样,精彩的讲述着自己。
活着读后感【第五篇】
去年看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我看了两遍,看第二遍就是为了强化看第一遍时心里的感受。
我是一个心肠比较软的人,而且特别容易被带入小说。
说真的,我看不懂文学,我能读出来的只有里面的一个一个的故事。
少年的福贵吃喝嫖赌,败光家产。但他仍然被家里的所有人接纳了,没有人敌对他。
即便是在被抓去当壮丁以后,妻子家珍对他的忠心也丝毫没有改变。
上天特殊的关照,让福贵又活着从战场上回到的家乡。
这时,老母亲早已因为没有药治病死了,闺女凤霞也聋了。
接下来作者就开始了对他精神的砺练。他有一个很懂事的儿子有庆,因为天天跑步上下学,被体育老师相中,准备重点培养他当运动员。老天给了他希望的小火苗,而后又残忍的把它掐灭。儿子有庆因为争着给校长献血,被医生活活把血抽干了。
接着是他的女儿凤霞,虽然从小聋哑,但还是找了一个城里的女婿二喜,女婿二喜虽是个歪头,但实干,孝顺,也很疼凤霞!很快他们的孩子就要出生了。就在希望即将升起的时候,凤霞却因为难产失血过多死了!
“有庆和凤霞走了,妻子家珍也活不成了”。接着妻子家珍也死了!
但这还没完,因为每天都要背着儿子干活儿。女婿二喜身心疲惫,一个不经意间的失误把二喜歪头夹碎了!
二喜的尸体被送到了县医院,这让欲哭无泪的富贵联想到,这个县医院是他前世的对头,索走了他三个最亲亲人的命。
他开始害怕、痛恨这家医院!
二喜和凤霞的孩子苦根自然便跟了富贵。日子虽然依旧艰苦,但眼看着苦根一天天的长大,这又是新的希望。为了给苦根改善生活,富贵煮了一大筐豆子。哪知苦根竟然因为贪吃,把自己活活撑死了!
就这样,所有的亲人都死了。
富贵用便宜的价格买了一头“比他还老牛”!他给这头牛起名叫富贵!
这便有了小说开头的一段,老人牵着老牛迎着夕阳走去,老人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七八分,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要羞辱你。话说过来了,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尽心尽力了。”
最后,老人唱起那苍老的歌: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背后是炊烟和晚霞。
小说中我们看到了人对苦难的承受力,和在承受中无怨无悔地活下去的态度。在最后的结尾,这老人在夕阳中间就像是一个雕塑。这个形象太突出了。作者不是要写经过岁月以后的云淡风轻,他是要写伤痕都刻在老人的身上。他写出了活着的高尚和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