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英文读后感范例【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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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英文读后感范文【第一篇】
看了很多豆友的评价,都写得很好呢。
整个故事轻快明媚,爱玛并没有遇到太大的人生曲折,多的是一些也许在读者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爱玛无疑是个命好的姑娘,同时她天性善良,富有孝心,不高高在上,而是以真诚的态度与邻居相处,并对她的家庭老师的感情十分丰厚。这该有多难得。也包括对哈丽特的指导与关爱,她处处为哈丽特着想,迫切希望她获得幸福,鼓励哈丽特,给她无限的希望。让哈丽特两次因为感情的事而郁郁不乐。幸好结局哈丽特跟马丁又结婚了。而爱玛也跟奈特利结婚。同时,爱玛也对自己的情感真正确认是在哈丽特喜欢上奈特利的那个时候,她才强烈感受到的。她曾以为,哈丽特喜欢弗洛克,而弗洛克却又是一开始,爱玛满心欢喜以为是她伴侣的人。这真是错综复杂的情感。因为一开始他们相处非常融洽。尽管,奈特利表现得对弗洛克没那么好感,爱玛坚信是他把人想错了。
要说说奈特利,一开始就觉得他富有智慧,能准确判断别人,待人待事有自己的正确主见,他对爱玛的错误行为敢于指责,当爱玛改正过来的时候,他对她更加友好。他完全是为了她好。到最后,他知道了弗洛克跟简已经订婚了以后才从他弟弟那里赶回来找爱玛,担心爱玛因为这件事痛苦,却没料到事情并非他所想。于是他跟爱玛告白,也是在那个时候,爱玛知道了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就是奈特利的时候。奈特利也是个很真诚的人,对待朋友邻居,从来都是愿意为别人着想。他开马车送简,还有为马丁打气,把苹果送给简,一开始还以为他喜欢简呢。甚至在舞会上帮哈丽特摆脱尴尬,这些都证明他是个真挚的人。他为了爱玛也试着改变对哈丽特的看法。他的爱从来都是默默无闻。用行动而不是耍嘴皮。当然他很有自己的一套老法。
还有很多人的故事都很有趣,每个人的个性都描述得很细致,我可以一个个清楚的讲出来,但总觉得太过流水账。但是,结尾婚姻配对非常完美。每一对真是天造地设。
前面还很讨厌爱玛的。这个女人自以为是、爱猜忌、看不起低层阶级、有很强的门第观念。甚至简直算不上善良。
从这部开始就讨厌那种擅自乱点鸳鸯谱给别人做媒的人。
可后来她改了,有了自知之明,才觉得她有点可爱。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年轻女子成长的书。
这是一个不完美的女主角。
而奈特利先生,却是一个很完美的男主角。
非常地,善解人意、内敛谦逊、深谙做人处事、正直坦诚、总是那么地关心体谅人。
而且总是帮助爱玛,纠正她,与她辩论,关心她。
最后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结局,反派角色也有了好结局,如弗兰克·邱吉尔,皆大欢喜。简·奥斯丁式结尾,不需要多复杂多坎坷多悲惨,就这样简单而又美好温情,喜欢。
爱玛英文读后感范文【第二篇】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爱玛英文读后感范文【第三篇】
英国人戴维·洛奇在《小世界》里替莫里斯教授的一对儿女起名叫达西和伊丽莎白。由熟悉《傲慢与偏见》的人看来,这未免有一点乱伦的意味。简·奥斯丁活了42岁,一共写了6篇小说,统统是关于适当的婚姻与适当的爱情。可是她本身并没有结过婚。《爱玛》是她写的最后1篇小说,爱玛是位出色的,有一些可爱缺点的闺秀,一心抱定独身的念头,和奥斯丁一样。
奥斯丁的第一部小说是《理智与情感》。23岁的女孩还不懂得用复杂的人物和细节充实、掩盖她的主题,就那么简单地把自己想说的道理说出来了。其实她所有的小说无非是这个道理的延伸和发展,但是到《爱玛》,技巧和经验已经炉火纯青,所有的侧面都那么丰满,每一个人物都那么充实可信。
她在所有的故事中指出:当有教养的青年男女门当户对,谁也不会玷辱谁时,他们可以发展适当的感情。这感情必须在理智的指导下,以订婚为目的。有理智的女孩在热恋和失恋时都要克制,以免为人侧目,失掉家族和自己的体面。
我常常奇怪这些女孩子是怎样做到这一点的,为什么情感不会冲破理智。生活中可往往不是这样。有一个女人被人评论说:如果你一直没有理智也就算了,可是你每次歇斯底里之后偏偏又能恢复理智,这真让人受不了。女人有理智时像金子一样高尚公正,坦荡无私,女人歇斯底里时像一摊泥捞不起来,无可理喻。问题是谁也不知道哪一句话会让她从金变泥,瞬间崩溃,随后就不可收拾。
谁知道,也许这才是情感与理智的常态。情感像水一样流荡,不可捉摸,理智像土一样沉默,亘古不变。爱玛最终还是结了婚,因为她发现一直以来,她都那么重视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跟谁结婚都不行,要结婚就非娶她爱玛不可!”在小说里奈特利先生果然没有辜负她,皆大欢喜。然而,如果在这漫长的消磨中奈特利先生已经爱上了别人呢?觉得和别人结婚也很可以向往呢?这好像是更加可能的事情吧。人得到爱情的水,珍藏起来,过多少年打开,决不是婚礼上的女儿红:它要么偷偷地蒸发掉了,要么变得肮脏难耐。贾母拿出密敛多年的上好人参给凤姐用药,谁知时间久了,那人参已成了糟朽烂木,化灰化烟,烟消云散,水流花谢,春去无归。春归容易,花已成泥。
这就是失掉了理智时说的话。
有理智的时候会说:化灰化烟,烟清云淡,水流花寂,春去宁归。春归容易,杂花满蹊。
绝望地怀着希望。
爱玛英文读后感范文【第四篇】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爱玛英文读后感范文【第五篇】
英国简奥斯丁的《爱玛》,不得不说,又是一部精彩小说。
有时候会后悔为什么前面的三年,那么多的名著,却丝毫吸引不了自己的注意力。无知即愚昧,教育学书说对了。
(1)真的是一本很精彩的小说。尽管描写的圈子很小,视野也相对有点窄了,但作者却将人物描写的栩栩如生。有时候,似乎能从书本里跳出贝蒂小姐的喋喋不休,简·菲尔费克斯的冷淡,爱玛的热心,甚至是伍德豪斯先生的忧郁等等都在作者的笔下变得活灵活现。
(2)尽管爱玛狂傲自大喜欢主宰别人的婚姻生活,但在书里,我看到的似乎更多是爱玛的优点。她善于观察别人,善于剖析自己的内心,在听到奈特利先生的批评后,也愿意去反省。有时候,觉得爱玛更像个未长大的孩子,而奈特利像一名有耐心的老师,总是包容着她,爱她关心她,却也严格要求她。呵护她,但对她的缺点也以恰当的方式反馈与她。而爱玛显然是能感受到这种关心与爱的。
(3)小说里,很好的展现了那个年代,英国的风土人情:绅士、跳舞、聊天、社会地位的重要性。
(5)小说看完了,却时刻提醒着我:要学会从别人的眼里、举止里、眼神里观察、分析人的性格等。
教师的基本素质是学会观察学生。或许在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前,还可以把本书温习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