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汇聚【参考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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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第一篇】
《阿q正传》被公认为鲁迅最优秀的作品,甚至有人用“只要是在中国有些文化的人,没有不知道《阿q正传》的”来形容《阿q正传》的影响力的。而我本人也十分赞同这一观点,在我上高三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一年一共讲了1篇文章,其他时间都用在总复习上了,而他所讲的那篇课文,就是《阿q正传》,《阿q正传》的重要性可见一般。
在《阿q正传》整篇文章中,留给大多数读者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q的精神胜利法。阿q常常用过去的和未来的来掩饰他现在的不幸,比如他常这样夸耀自己:“我以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我儿子会阔多啦”可是当他说这句话时,连老婆还没有着落。他能用自轻自贱来获取心理的满足。在被别人打败后,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自己是虫豸,并以这种自轻自贱的第一开安慰自己,并说,我这是第一,状元不就是第一吗,那我就是状元来“狠狠地”赞美自己一翻。他用祖传的法宝“忘却”来掩饰自己生活中的不幸。总而言之,“精神胜利法”所带给阿q的,在阿q自身看来,是值得炫耀的资本,是别人都没有而惟独自己有的值得大家都来学习的地方。但在其他有良知的中国人看来,则是一种巨大的耻辱,而鲁迅想要通过阿q的“精神胜利法”揭示的,其实就是整个中国国民性的弱点,中国人之所以会成为东亚病夫,就是由于这个软肋在作怪。中国人向来以为自己地大物博,是天国,其他国家都是自己的附属国,并且当英国大炮已经炸开中国的大门上,中国皇帝还不知道英国在哪,面积有多少,与中国是否接壤。当一次英国军官邀请清朝大将福康安去参观英国大炮,福大将军却抛出这样一句话:“这玩意儿,想来没什么稀罕,看亦可,不看亦可。”当时中国人的自大心理恐怕已超出了想象。这与阿q的“精神胜利法”却有异曲同工之妙。阿q也常常对自己不如人家的地方不顾一屑,照样我行我素,自以为自己就是皇帝,只是皇帝生错了地方,在我看来,煞是好笑。
阿q的另一个引起我注意的地方,就是在他对革命的态度问题上。起初,阿q以为“革命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他对革命的态度一向是“深恶痛绝之”的。但当他听说“革命”使城里的举人老爷都害怕,未庄里的男男女女又是如此的慌张之后,阿q又产生了要投降革命的愿望。因此,在鲁迅的小说中,阿q成为了未庄第一个起来欢迎革命并要“投身”革命的人。但是,在阿q的革命思维中,革命无非就是穿着崇祯皇帝的素来推翻清政府,简单地说就是反清复明罢了。因此,“他对革命在态度上的这种变化,并不是政治上的真正觉醒,因为他对革命的认识是十分幼稚、糊涂、错误的。”他之所以神往革命,并不是希望推翻地主豪绅,而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希望,去拿别人的一些东西罢了,从而成为“要有什么就有什么”的人,革命以后,他可以随意地去拿原本属于赵太爷、钱太爷们的东西,可以抬高自己的阶级地位,成为当年的赵太爷、钱太爷们,从而奴役现在和他一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d、王胡们。这种观念,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所“赐予”的,可能也是只有在中国当年这个封建时代才会出现的极度充满幻想并且狭隘的小农意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带给人们是绝对的权利概念,君与臣的关系是绝对的。在古代的中国,如果是一个下层老百姓,对君权是绝对服从的,除非实在是活不下去了,才会起来反抗,而这反抗,也不会是实质上的改变,仅仅是改朝换代罢了。这样,阿q所表现出来的某些特性也就不难理解了。
纵观阿q,其实就是一个鲁迅概念中的一个封建落后、思想愚昧的乡村农民的典型形象,是鲁迅把自己所要表达的中国农民的种种弊陋都集中到阿q一个人身上,让阿q成为中国当时封建农民的典型代表。而鲁迅对于乡村生活的了解是相当有限的,更谈不上是熟悉。而他对于阿q这种“乡村小户人家”,所采取的“与其说是建立在详观细察基础上的具体描绘与刻画,还不如说是借助于有限的了解而充分发挥艺术创作所见许的推理与想象”。总的说来,鲁迅在乡下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当然称不上是乡下人,他所塑造的阿q形象其实也就是个城里人眼中的农民的典型。
妨碍鲁迅作品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的惊醒价值,起码对于我们这一辈人来说,阿q的教训早以牢记,我们不会再度迷茫,历史不会重演,这其实也是阿q带给我们的最深刻的影响。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第二篇】
今天,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阿q正传》,他笔下所描述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的堕落的中国人民的典型。
《阿q正传》主要写了一个叫阿q的流浪农民,他身受剥削和压迫,处在社会的最底层。阿q没有家,只能住在土谷祠里,每天只能给人家做短工。
我有时候很可怜阿q,因为他总是受人欺凌,而有时又很讨厌他,因为他很不争气。对阿q满足于现状,鲁迅先生在文中的字里行间都体现了他对阿q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阿q每次被人打了之后,就幻想是“老子被儿子打了”,斗不过假洋鬼子时他就把气全都撒在了小尼姑身上,或挑衅比他更弱小的小d;这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即人们所说的“阿q精神”。
说到“精神胜利法”,其实我也不该去嘲笑阿q,因为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例如有一次在学校,我跟一个六年级的学生因为打篮球争地盘而吵了几句,就开始打了起来,打得不可开交,你一拳,我一脚,可凶了!突然,那个人使劲推了我一把,我的脚没站稳,重重地倒在了地上,大哭了起来。随后,那个人便溜之大吉了。我一边擦眼泪一边心里想:“哼!太可恶了!不就是年级比我高,力气比我大吗,还比我矮大半截呢!说不定年龄还比我小,弟弟打哥哥,不成体统!”现在想来,也觉得自己很可笑!
这篇《阿q正传》就是鲁迅先生为解剖中国人的国民精神而做出的努力,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环境下一些中国人的病态。可悲的是,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这个病根依然未除。
(二)。
《阿q正传》看完了,阿q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鲁迅先生在文章中所要表达的思想也或多或少进入了我的脑中。
阿q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既高傲却又卑贱。被别人打时,自我安慰想:“是儿子打老子。”阿q的自我精神疗法可谓世间第一。同时,他却又瞧不起自认为比自己还低贱的人-----王胡、小d。
阿q是悲哀的。阿q并不懒惰,他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女人,有一个家;阿q想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
有人说阿q有反抗精神,因为城里人闹革命的时候,阿q也十分自觉的去参加。有人觉得自己像阿q,拿阿q的行为去对号入座。也有人说阿q是个封建思想的集合体,应该被时代所抛弃。这就是当时人们的`想法,鲁迅先生的文章深刻的揭示了这一点,他写的阿q是成功的,他也是成功的。我们已经远离了鲁迅的那个年代,阿q精神的“代入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了别人的欺辱,口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早将那人骂的狗血喷头、体无完肤了。一位政府内的干部受到了上级的批评,心中也一定是敢怒不敢言,心中想:“总有一天,你“下”了,老子“上”了,栽到我手里------”心中如是想着,便多了一分慰籍。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在现今盛行——某某学生,看到老师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老师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不公平!不平等!一些成天泡在迪吧、网吧的瘾君子,以颓废为美?!“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样的社会不如隐于其中!”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在少年人中------。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第三篇】
写下这条标题时,我差点以为我是在歌颂阿q。伟大革命家、著名作家鲁迅先生的著作《阿q正传》也看了好几遍,越看就越发觉得阿q这注定悲剧式的人物可怜可恨。
在鲁迅先生的所有著作中,《阿q正传》可堪称他的代表作,它因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依靠精神胜利法而赖以谋生的悲剧性小人物阿q的典型而受到国内外的广泛赞誉。《阿q正传》之所以使人印象深刻,主要是因为鲁迅通过对阿q形象的塑造概括了“精神胜利法”这一腐蚀整个中华民族的严重痼疾,鲁迅曾多次讲到他创作《阿q正传》是为了通过对阿q艺术形象的塑造,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的国人的魂灵来,要画出沉默的国民的魂灵来,暴露国民的弱点,从而引起疗救的注意来改造国民性。
《阿q正传》在表述的层面上看是在为一个地位卑微的小人物立传,其实是想通过塑造这一人物形象,把他的影响和悲剧折射到每一个中国人的身上,暴露当时国民的弱点。当时的中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时期,从乡土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化,阿q作为乡土人物的一个代表,这样一个旧人物的命运注定是悲剧的。
阿q自认为是个有过进城经历的人,但他仍“很鄙薄城里人,譬如用三尺三寸宽的木板做成的凳子,未庄人叫‘长凳’,他也叫‘长凳’,城里人却叫‘条凳’”、“油煎大头鱼,未庄都加上半寸长的葱叶,城里却加上切细的葱丝”,在阿q看来,这些都是错的、可笑的。显然,在阿q的对城里人的态度和看法中也显现了当时封闭保守的乡下人对热情奔放的城市人的感觉,他代表了乡土人物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对城市生活的一种批判、否定和拒斥,也表现了城乡之间对立、隔膜的社会病态。
像这样的阿q,我想就算是在现代社会里,甚至在以后的社会里,都一直存在着。封建思想影响着我们两千多年,早已根深蒂固,哪里是现代这么短的一朝一夕能彻底消除的呢?现代的城乡经济差距、思想隔阂仍广泛存在不说;就如今科技发展如此迅猛,城乡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下,未来的城乡隔阂就算不会随之越拉越大,也不会彻底破除。在乡下人看来,越来越开放的城市人是阿q;在城市人看来,依然那么保守的乡下人,更是阿q。
更甚,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阿q要心安理得地活着,精神胜利法便成了他唯一能自我保护的武器,同时也是很多人的自欺欺人的武器。精神胜利法使阿q能够游刃有余地应付一切现实中的侮辱和悲哀,是他能够安心逃避现实的桥梁,鲁迅先生就是通过对阿q行状的具体描绘来表达他对这种国民劣根性的讽刺。阿q的自尊到了自负自傲的地步,所有未庄人都不在他的眼里,总是那一句“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当别人拿他头上的癞疮奚落他时,他便报复以“你还不配”,仿佛在头上的是一种高尚的光荣的癞头疮,并非平常的癞头疮;这样的行为,在现代也并不少见,人们总是喜欢以这样一种自我安慰式来说服和掩饰自己。当有人揪住他的黄辫子要他自己说是人打畜生时,他就承认是“打虫”。
他“觉得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并由“第一个”联想到“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把自己与状元等同起来,从而蔑视对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他就想着“告一状”,使他被“抓进县里去杀头”,从而在精神上获胜,永远都能在遭受屈辱之后,千方百计把他认为最光荣或最权威的事物与自己挂上钩,从而在精神上战胜对方,获得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虚荣到只能在自我吹嘘中企图获得自尊心的满足,在幻想的王国中企图忘却现实的屈辱。
把别人的打当成是儿子的打,在自轻自贱中自欺自慰,来化解现实的侮辱和痛苦。以至于当阿q死到临头时,竟还在为画不好一个圆圈而苦恼,然后再寻求在精神胜利法中释然,仍在飘飘然地做着精神胜利的妄想,仍然执迷不悟。作者就是这样以一种讽刺和幽默的手法和悲喜交融的形式,刻画出阿q命运的悲剧,指出阿q精神胜利法的愚昧和荒唐,批判阿q的精神弱点,尖锐地讽刺精神胜利法对人民的毒害,对国民麻木的精神状态的悲愤痛切,向黑暗的社会提出严正的抗议,从而引起人们疗救这一精神弱点的注意。
阿q的自尊到了自负自傲的地步,所有未庄人都不在他的眼里,总是那一句“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当别人拿他头上的癞疮奚落他时,他便报复以“你还不配”,仿佛在头上的是一种高尚的光荣的癞头疮,并非平常的癞头疮;这样的行为,在现代也并不少见,人们总是喜欢以这样一种自我安慰式来说服和掩饰自己。当有人揪住他的黄辫子要他自己说是人打畜生时,他就承认是“打虫”。
作者就是这样以一种讽刺和幽默的手法和悲喜交融的形式,刻画出阿q命运的悲剧,指出阿q精神胜利法的愚昧和荒唐,批判阿q的精神弱点,尖锐地讽刺精神胜利法对人民的毒害,对国民麻木的精神状态的悲愤痛切,向黑暗的社会提出严正的抗议,从而引起人们疗救这一精神弱点的注意。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第四篇】
《阿甘正传》这本书,姜老师经常说起,很吸引我。所以我去新华书店找了又找。终于找到了一本适合我们小学生看的。
我想大家都知道,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幸福的人,一种是努力追求幸福的人。而阿甘就是那种努力追求幸福的人。阿甘的妈妈对阿甘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阿甘从智商只有75分而进不了学校,直至上学,到橄榄健将,到战斗英雄,到捕虾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起,他抛弃了所有的杂念,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最后以诚实、守信、勇敢和真诚,跑到了人生中属于自己的辉煌。
也许会有人说阿甘的一生会有太多巧合,但那仅仅是巧合吗?阿甘用诚实、守信、认真、勇敢换来的东西让太多人羡慕和嫉妒,但他失去了多少又有多少人能够明白呢?他唯一的好友在战斗中不幸身亡,为了完成好友的遗愿,阿甘竟然真的去买了一艘渔船,办起了企业。为了纪念自己的好友,他把这个企业叫做吉布?甘企业,把企业的一半股份给了好友的母亲,自己去做一份除草的工作。阿甘,以一个纯真的角度为我们诠释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
阿甘就是这么诚实守信、重情轻财的人,虽然好友、亲人、女友一个个离他而去,但他仍然带着小阿甘坚强的活着,在常人看来,阿甘真的很笨,但他的人生纯洁无暇,他那颗金子般的心,折射出人性最耀眼的光芒!《阿甘正传》这本书告诉我:上帝是公平的,他给我们每一个人不会太多也不会太少。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第五篇】
看过《阿甘正传》后,我想我应该安静地坐下来写下自己想说的。尽管我想千篇1律的写阿甘如何如何傻却又执着,如何重情义,如何痴情,但是站在一个女生的角度,我还是决定写他爱了一生的女人,一个幸福的女人——珍妮。
珍妮最初应该也是善良的。在所有人都歧视这个靠支撑架才能走路的阿甘,不愿意给他座位的时候,他站在车里孤独无助的时候,她对阿甘说:“坐这里吧。”也许是因为她家境的贫穷和暴力使她也没有什么朋友的原因,也许只是同情的原因,让她去帮助阿甘,自此成为了一生的朋友,最后甚至是她的爱人,这些珍妮当然还都不知道。也是她,“跑!阿甘!跑!”让阿甘摆脱了吱吱呀呀的脚撑,同时也无数次免于了同学的欺辱。这也许也奠定了阿甘成功的一生。这时我想起外婆唠唠叨叨的话语:“不正常的孩子要离他远一点,不要招惹麻烦上身。”
珍妮也只是为了梦想努力,方式不对的侥幸者。一开始我是讨厌她的,他怎么能自甘堕落,一次又一次抛弃那么爱她、信任她的阿甘,我恨她恨的咬牙切齿,也许是我太过敏感和夸张,我愤恨地关了电脑,让我可以继续恨她,三天的情绪像渐变色一样,终于平静下来我又打开电脑继续看下去,渐渐发现,其实是她也只是个普普通通为着自己努力方式不对而导致堕落的人。
珍妮现在我确定,她是爱着阿甘的。我之前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一次次抛弃阿甘后又回来,也许真像之前她自己所想的,只是密不可分的朋友,两个永远不同世界却仍可以在一起的朋友?当然不是,就像现在网络说的,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蓝颜红颜,所谓的蓝颜红颜,一定有一方是深深爱着对方却永远迈不出那一脚跨到对方的界限,而另一方则呆呆的以好朋友的情感认为对方就是蓝颜或者红颜一样,等到两个人都迈开了跨越界限的步子,那就是最幸福的情侣,就像阿甘和珍妮一样。
珍妮在吸毒绝望的,想跳楼的一瞬间,我肯定,我真的肯定她想的是阿甘,是傻傻的爱着她,信任她一定会回来的阿甘,于是她就回来了,又跟阿甘在一起,度过了缠绵悱恻的一整晚,但第二天的离开让我以为他永远不会回来,结果她寄了封信给阿甘让他去找他。女人心,海底针,我现在懂了。她是抱着什么心态笑着脸迎接来找她的阿甘呢?我永远都不懂。外婆还说:“女人要多长个心眼。”长多了心眼,心不就破了么。
我最终最终的确定,珍妮是幸福的,因为有永远爱她的阿甘,有万花筒一样的人生经历,尽管大部分都是不堪回首的,有着幸福安详的最后人生,艾滋病也挡不住的幸福。这些就够了。珍妮幸福之前承受的的会比现代任何一个女人都多,所以在最后对幸福的珍惜也是死命的,死命的去珍惜的。珍妮,做梦都是幸福的。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第六篇】
说起《阿q正传》,最津津乐道的便是他的精神胜利法吧,在第二章的优胜记略及其续集中,体现的尤为明显。
被人抓住黄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阿q心想自己是被儿子打了。
这样一种自苦式的安慰方式显然和大众是相背离的,但阿q身上的这种特质,在面临爱情,生计的时候更为突出。
当阿q因为调戏吴妈,被赶出赵府,并受到周遭人的不待见时,阿q的反应是:
“他起来之后,仍旧在街上逛······却又渐渐觉得世上有些奇怪”
“但他更觉得世上有些古怪,却是许多日以后的事,其一,酒店不肯赊账了·····”
有着高度自我安慰能力的阿q,在现实世界中的反应是迟钝的,换个视角看,阿q的这种“自我胜利法”,其实是他自身的自我保护机制,以破除他认知,感知世界的障碍。
人作为群体动物,除了基本的生理需求,还有更高级的,对社会认同感和自我价值的追求,而这一切对于阿q来说,却是困难的。
文章第一章便介绍了阿q的大致情况,姓氏不清,名字也为音译,籍贯也并不了解,只有一个“阿”字是十分肯定的。
社会身份的缺失,造成了阿q本身性格上的缺陷和矛盾。
极度不屑于世事,但又渴望得到关注与尊重,极易膨胀又极度自卑。
生命结束前,阿q回忆起的那只饿狼:
“眼睛又凶又怯,凶凶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回他又看见了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在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
和文章结束时,看客们冷漠的态度相呼应,“可笑的死囚”,“竟没唱一出戏”,“白跟一路”
比一头饿狼更可怕的,便是大众的口舌。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第七篇】
《阿甘正传》这本书,姜老师经常说起,很吸引我。所以我去新华书店找了又找。终于找到了一本适合我们小学生看的。
我想大家都知道,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幸福的人,一种是努力追求幸福的人。而阿甘就是那种努力追求幸福的人。阿甘的妈妈对阿甘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阿甘从智商只有75分而进不了学校,直至上学,到橄榄健将,到战斗英雄,到捕虾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起,他抛弃了所有的杂念,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最后以诚实、守信、勇敢和真诚,跑到了人生中属于自己的辉煌。
也许会有人说阿甘的一生会有太多巧合,但那仅仅是巧合吗?阿甘用诚实、守信、认真、勇敢换来的东西让太多人羡慕和嫉妒,但他失去了多少又有多少人能够明白呢?他的好友在战斗中不幸身亡,为了完成好友的遗愿,阿甘竟然真的去买了一艘渔船,办起了企业。为了纪念自己的好友,他把这个企业叫做吉布?甘企业,把企业的一半股份给了好友的母亲,自己去做一份除草的工作。阿甘,以一个纯真的角度为我们诠释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
阿甘就是这么诚实守信、重情轻财的人,虽然好友、亲人、女友一个个离他而去,但他仍然带着小阿甘坚强的活着,在常人看来,阿甘真的很笨,但他的人生纯洁无暇,他那颗金子般的心,折射出人性最耀眼的光芒!《阿甘正传》这本书告诉我:上帝是公平的,他给我们每一个人不会太多也不会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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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第八篇】
在同学的欺辱下,阿甘跑掉了脚上的助跑器,跑进了橄榄球场,跑出了越南战场,用乒乓球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三次跑进白宫接受总统接见,跑出了亿万财富,四次横穿整个美国。帮助珍妮和丹中尉从打击中恢复并实现各自的梦想。
福布斯·甘这个被认为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最终成为了橄榄球明星,大学生,全国知名人物,捕虾船船长,还得过荣誉勋章并多次受到总统的接待。这不是讽刺。我想我们大家都错误的理解了聪明的真正含义-----善良和单纯才是上帝赋予我们最聪明的财富。在阿甘单纯的眼光中,最美的事物是暗夜中的星星,黄昏中的晚霞,沙漠中的朝阳。单纯是一种美德,执着则是一种战无不胜的`品质。阿甘以他执着战胜了生命中一切艰难险阻,在人生的旅途中一次又一次地奔跑着。
历史尘埃落定,阿甘有了儿子,他的儿子将有崭新的生活,一切不复重演。阿甘站在珍妮的墓前,这是催人泪下的一幕。无论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在什么样的境域中。阿甘以他不带任何偏见杂质的眼睛去看世间的一切,他用他的思维方式引导我们大家共同回顾,这样我们才更容易感悟到生命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