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石溪丛林之书读后感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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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丛林之书读后感【第一篇】
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看书了。在我的脑海里印象最深的书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格林童话》和《丛林之书》……特别是《丛林之书》写得生动有趣,好象真的在丛林里玩似的。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吉卜林。他生于英国,还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呢!实际上吉卜林以前也是历尽艰辛才写完这本书深受儿童少年喜爱。《丛林之书》实际上讲了一个名叫毛格利的狼孩的经历。他在丛林里和群兽一起游玩﹑睡觉﹑吃饭,将人们带入奇幻而又真实的热带丛林。细致并充满童趣的语言将你不经意间地融入丛林之中,和毛格利一起与各种动物玩耍嬉戏。
我觉得跟踪追击这个故事非常有趣又惊险。很多猎人要追击狼,企图获得几张珍贵的狼皮,可是都被聪明勇敢的毛格利发觉了,还领着大家逃出险境。
这本书富有想象力﹑语句富有童趣,也不禁使我联想到:“如果我们的家乡也长满了参天大树,也有许许多多的动物和我嬉戏,那该多好啊!”
《丛林之书》使我找到了很多快乐,也学到了许多知识和好词好句。我爱看《丛林之书》。假如你们什么时候感到不高兴时就可以看一下这本书哦!
沈石溪丛林之书读后感【第二篇】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丛林故事》读后感。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热带丛林,我仿佛亲眼目睹了有趣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人的的表现与动物的'表现的巨大反差是作者对于人类愚昧与猜忌的无情批判。
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清新的享受。
沈石溪丛林之书读后感【第三篇】
我躺在温暖的床上,就像被温暖的风包裹着一样,这似乎是真正的风。但是我并没有管它,我只是盯着黑漆漆的房间,感觉现在有点像丛林了。这时,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突然响起,把我吓得魂不附体。我用我最大的力气尖叫了一声,把那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也吓了一跳,声音戛然而止。我摸到了它,它不是一阵声音,而是一个长了毛的家伙。我以为那个家伙会被我吓走的,没想到它竟然开始自我介绍起来:“你好,我是遵守丛林法则的捕食者黑豹。”说着,它低低地咆哮了一声。我知道了,原来它就是我在看《丛林之书》时最喜欢的黑豹巴吉拉!
《丛林之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一个名叫莫格里的小男孩在婴儿时期被老虎叼到了丛林里。后来在黑豹巴吉拉和棕熊巴鲁的支持下,狼族收养了莫格里。在丛林中长大的莫格里后来做出了很多让人惊叹的事情——赶跑了村子里的坏人、将红毛豺狗悉数杀尽......
而他赶跑坏人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要放丛林进来。
狼孩莫格里回到村庄是被仇视的,因为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被狼养大的丛林魔鬼,还因此要杀掉他的养父养母。就这样激发了莫格里想放丛林进来的念头——把人类居住的村庄也变成丛林。
我在想丛林与村庄、自然与人类的关系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最开始,地球上没有村庄,人类的祖先属于大自然的一部分,与其他动物没有太多差别。后来人类的祖先从森林里走出来,人类逐渐开始在地球的各个地方生活,将丛林与森林变成了村庄、城市。他们正破坏着动物们的`家园——大自然。人类一点也不把曾经和自己差不多的动物放在眼里,大肆捕捉、杀害它们。这时候,人类和大自然的关系是对立的,人类觉得人定胜天,不觉得大自然有多伟大了。
可事实上,没有大自然也就没有人类。人类吃穿用度都离不开大自然,严格来说就连自己都属于自然的一部分。所以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才那么渴望去大自然中踏青、旅行啊!
我觉得应该要放一些丛林进来,来到我们的学校、我们的家、我们城市中的高楼大厦旁。
我想起了我今天去的谷山古采石场,站在这个宋代的采石场洞口,你能看到城市中高高的房子。可我身边明明是青色的石头、绿色的浅潭呀!我很庆幸我能处在自然中,可我又觉得谷山是在孤军奋战——因为城市建设,谷山被挖掉了很多,有些高楼都已经要建到山上来了。
我们是不是应该保持这样的大自然,让丛林、让森林、让大自然进来呢?
我最喜欢的黑豹巴吉拉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说:“我们也想这样,可惜人类的城市太大了,再怎么让丛林进去也行不通啊!”
所以我认为人类应当把丛林、森林这样的大自然带进我们的生活中,让人与自然更和谐。
巴吉拉是遵守丛林法则的,其实大自然也有一条自然法则,只不过很多时候我们会忽视它。
当你忽视了自然法则的时候,请记住《丛林之书》当中的丛林密语吧:你与我,同源同脉。
我们人类和大自然的所有物种们不正是同源同脉么?
沈石溪丛林之书读后感【第四篇】
在神秘幽暗的原始丛林中,每一天都会上演充斥着饥饿的追逐游戏,看似这一场饥饿游戏是由动物本能决定的,但是动物们依然受到丛林法则的制约,这是丛林自诞生之日起到现在的漫长岁月里流传下来的。
被西奥尼狼群收养的人类小孩莫格里,加入丛林的第一天就由棕熊巴洛传授丛林法则,比如丛林居民到自己的领地外面去狩猎,都必须大声地反复打招呼,得到回应后才可以开始。这招呼的意思,翻译过来就是:“请允许我在这儿狩猎,因为我很饿。”回应则是:“那好吧,但狩猎是为了食物,不是为了取乐。”
再比如在干旱少雨的年月,一旦宣布因水停战,在饮水的地方猎杀动物就是违法,要被处死,理由是饮水优先于进食。所以常常能看见食肉动物和食草动物一同喝水的画面。莫格里的担保人黑豹巴赫拉则教会他捕猎,午夜前猎杀要安静:树林已经睡着,勿吵勿叫,以免吓跑吃庄稼的鹿,导致空手而归。
如果有幸抢到弱者的猎物,得意中不要吃得一点不剩,要记得留下一些。巨蟒卡奥救过他的性命,也教过莫格里不要相信嘴里发出“咝咝”声音,长着三角脑袋和毒牙的蛇类,过河的时候要事先提醒这些家伙,以免造成一些没必要的误会。狼王阿克拉是莫格里的保护者,也传授他狼群的规则,服从、团结、分享,并且与其他狼群的狼发生冲突时,要去远处单打独斗,以免其他狼加入后引发大战,狼群减损丁口。等等。
跟新奇的脑洞对吧?这是《丛林之书》里的'故事,这本书被誉为写给成年人的清晨童话,他的作者是英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吉卜林。凭借幼年在印度丛林生活的经历,和巧妙的构思以及巨大的脑洞把故事中的动物人格化,每一个动物都有自己的名字和性格,所以在这本书里丛林社会其实就是人类社会的一个缩影,吉卜林在他的丛林生存故事中无数次地表达出想达到丛林和谐平衡的迫切愿望。
在利用所有动物都惧怕的红色花朵(也就是火)成为丛林的主人之后,莫格里除掉了破坏丛林规则的瘸子老虎谢利可汗,从自私贪婪的人类手里救下了他的人类父母,又利用人类的智慧带领猛兽们消灭了一群在丛林里进行无差别屠杀的豺狗。在与豺狗的最后一战中,狼王预言莫格里不久将会回归人类社会,人类就是人类,丛林虽然无拘无束,但他却从来不属于这里。
从人类中来最终又回到人类中去,莫格里最终向他“生而为人”的宿命妥协。丛林像是一个完美的乌托邦梦,梦境里的动物皆是自由民,丛林的一切都标榜着自由、美好、和谐、共荣。但美梦终须醒,莫格里,或者说是吉卜林,面对的将是不得不醒来的现实、不能推脱的责任和需要放手的过往。
很多朋友不了解《丛林之书》,其实人猿泰山这部风靡全球的作品灵感来源就是《丛林之书》,20xx年好莱坞制作的真人奇幻冒险电影《奇幻森林》也是根据《丛林之书》改编的,所以说《丛林之书》是丛林类小说真正的的开山鼻祖,温暖了孩子们的童年,温暖了大人们的世界,也在每个读过他的人心中,埋下了一颗亲近自然、探索自然的种子。
沈石溪丛林之书读后感【第五篇】
丛林之书400字读后感,欢迎阅读借鉴。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丛林故事》读后感。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热带丛林,我仿佛亲眼目睹了有趣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人的的表现与动物的表现的巨大反差是作者对于人类愚昧与猜忌的无情批判。
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清新的享受。
寒假,我读完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动物与人之间温暖的友谊。
文中的主人公莫格里是一位樵夫的儿子。当他还是一个婴儿时,在森林中受到了老虎谢尔汗的'追逐,父母逃散,而莫格里,被好心的狼夫妇救下,成为狼族的一员。眼看莫格里一天天长大,成了一个勇猛而聪明的少年。在森林中,他有许多好朋友,慈祥的狼爸爸、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还有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憨厚的老熊巴卢,以及狼群首领阿克拉。在老熊巴卢那里,莫格里学会了谋生的本领和每个动物都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
可是有一天,灾难降临了,一群猴子趁巴卢和巴希拉熟睡之际,把莫格里抢走了,两位老师都非常自责。终于,在老鹰朗恩的帮助下,找到了莫格里,与猴群展开了殊死搏斗,把猴群打得落荒而逃。
读完这本书,我被莫格里与动物之间的友谊所感动,所以,我们要顾惜与朋友之间的友谊。
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看书了。在我的脑海里印象最深的书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格林童话》和《丛林之书》……特别是《丛林之书》写得生动有趣,好象真的在丛林里玩似的。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吉卜林。他生于英国,还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呢!实际上吉卜林以前也是历尽艰辛才写完这本书深受儿童少年喜爱。《丛林之书》实际上讲了一个名叫毛格利的狼孩的经历。他在丛林里和群兽一起游玩﹑睡觉﹑吃饭,将人们带入奇幻而又真实的热带丛林。细致并充满童趣的语言将你不经意间地融入丛林之中,和毛格利一起与各种动物玩耍嬉戏。
我觉得跟踪追击这个故事非常有趣又惊险。很多猎人要追击狼,企图获得几张珍贵的狼皮,可是都被聪明勇敢的毛格利发觉了,还领着大家逃出险境。
这本书富有想象力﹑语句富有童趣,也不禁使我联想到:“如果我们的家乡也长满了参天大树,也有许许多多的动物和我嬉戏,那该多好啊!”
《丛林之书》使我找到了很多快乐,也学到了许多知识和好词好句。我爱看《丛林之书》。假如你们什么时候感到不高兴时就可以看一下这本书哦!
告诉你一个小秘密,今天我把在学校买的书《丛林故事》给看完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狼孩莫格里,和棕熊巴卢,黑豹巴希拉,狼头领阿克拉,老虎谢尔汗,还有蟒蛇卡阿。除了谢尔汗,另外的人都在帮助莫格里,打败谢尔汗。
在莫格里还很小的时侯,谢尔汗把他拖到了丛林里,幸亏被好心的狼家庭救回。因为莫格里是人不是狼,所以狼群里议论纷纷。就在这时,谢尔汗跳出来说:“它是我的!”可狼群已同意收留莫格里了,就一起保护它。莫格里在狼爸爸和狼妈妈的抚养下长大了,同时,巴卢成了莫格里的老师,巴希拉和卡阿成了他的好朋友。但是,因为谢尔汗的挑拨离间,让狼群误会了莫格里,把他赶出了丛林。莫格里只好回到了人居住的村庄。
为了消灭谢尔汗,他从村里把水牛赶到丛林,去打谢尔汗。牛群把谢尔汗活活地踩死了。等谢尔汗死后,就有猎人想抢虎皮。可莫格里曾发过誓,要把虎皮铺在阿克拉的脚下,所以不肯。猎人就生气地回村说莫格里坏话,大家都相信了,于是,村民们用石子扔莫格里,把他赶回了丛林。莫格里又和狼兄弟们生活在丛林里。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莫格里很勇敢。坚强,狼爸爸和狼妈妈都很有爱心,我要向他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