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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参考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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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参考【第一篇】

这本书实在不大像名著,里面充满了太多的敏感词汇,而主人公霍尔顿是个极其叛逆的孩子,他的五门功课有四门不及格,被退了学,他不敢回家,在街上游荡,住到宾馆里,他想去西部谋生,却因为妹妹的牵绊留了下来,他就是这样一个单纯又执着的“坏孩子”。

“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霍尔顿对妹妹说的一句话。他渴望幸福,而幸福似乎遥不可及,他的理想,不过想离开那浮躁的世界,寻一片纯净的麦田,过最简单的生活。

生活在新时代的我们,物资生活无忧,却也有着很多的困惑和烦恼。我们也曾有过各种各样的梦想,期待在人生的白纸上画出美丽的风景,可是,繁重的学业让我们不时蹙眉,父母的唠叨使我们选择逃避,社会中的五光十色也冲击着我们稚嫩的心灵。为了心中的理想,就像霍尔顿一样,我们也会“反抗”。可当我们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意见时,无论对错,成人们给我们打上一个标签——“叛逆期”。在这样的压力下,我们似乎不再有梦想,不再对未来有期待,我们被动地接受社会安排给我们的角色,无论是否情愿。

我们的理想,我们最初的最纯的期待,错了吗?

不对!拥有梦想是最正确的事!

理想就是人生的指路明灯,它会带着我们走出烦扰的“雨季”,正如霍尔顿,假如他没有纯洁的理想,他就会堕落到底。可以说是理想让他“活”了下来。

我们中学生,“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全身充满着青春的活力,我们怎么能放弃理想呢?失去了理想,也就失去了希望,那样的人生一团糟,而有梦想的人,总会在沙漠中寻到水源,于困境中坚定信念,似乎没什么东西能打倒他们。现在的我们,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一时迷惘、彷徨甚至迷失,但一切不过都是暂时的,只要心中理想之火不熄,就会有希望,希望让我们对明天有了更多期待!就像经典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面说的“希望是个好东西,也许是世间最好的东西。”

常怀理想,心存希望,我会就这样踯躅而坚定地走下去。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参考【第二篇】

青春期叛逆、青年时跌熬不驯、中年危机,暮年的不堪回首,这一切都是人类的孤独。

坦白说,很喜欢霍尔顿的坦率,他喜欢在他人名字面前加上一个“老”字,即便是自己的妹妹菲比。他嗜酒、抽烟,舞厅等等看得出,霍尔顿这个傻小子多么渴望长大成年,不愿受到一切宗教、学校、家长的束缚。但是他又那么怜悯,甚至关心着中央公园湖里的鸭子如何过冬。这样的孩子很真实,他有着那个年纪的天真、好奇、友爱以及孤独和迷茫,但那股子想要放飞自我的心却很难拘泥于这样的肉身。

我很欣赏霍尔顿的几句话:

“不过博物馆里最好的一点是一切东西总呆在原来的地方不动。唯一变样的东西只是你自己。”他觉得世界总是一尘不变,只是这个舞象之年的男孩已经有着自己独特的世界观,似乎超脱现实,看到了事态的本源。

“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样一种书,你读完后,很希望写这书的作家是你极要好的朋友,你只要高兴,随时都可以打电话给他。”什么是一名好学生呢?只要是有自己的思想与见地,就算是得到教育的雨润和滋养。

“一个人压根儿就不应该胆小”。我相信这就是霍尔顿的座右铭,青春就是敢于尝试,无畏险阻地去经历和体会。“我的职务是在悬崖边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想当个麦田的守望者。”他多么渴望长大,但心中却依然有爱,他爱护成千上万的孩子,他希望每个孩子都有一个前途似锦的未来。他希望做个守护者。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苟且与远方,谁更重要?一次屈辱,是不会影响一个人的风骨的。

霍尔顿是孤独的,但他也是精彩的。我们人生中总是有那么看似平淡的几天,却注定了未来的人生路。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参考【第三篇】

刚一掀开书本,就被作者塞林格生动的语言深深吸引,全书用主人公的口吻平铺直叙,使用了大量的口语,使其有着一种通俗易懂却又不失发人深省的感觉。

麦田里的守望者以回议的方式写的是一个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霍尔顿,在第四次被学校开除之后,深夜离开学校,来到美国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人物,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烦人种种丑恶,他想逃离这个现实的世界,但想到自己也许会得肺炎死去,决定冒险回家和妹妹菲芯诀别,他向她诉说了自己的理想和苦闷,他想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霍尔顿决定假装成一个聋哑人去西部谋生,最后,在妹妹的劝说下,他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回到家之后人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

看完这本书后,最让我觉得难得的是主人公在污浊的环境中仍能保持一颗与世无争的心,他渴望朴实和真诚,他有着自己的思想和灵魂,他有勇气拒绝成人世界的虚伪和肮脏,也许正是因为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世态人情,他才有了这个相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他希望自己能够为孩子们做些什么,他希望自己没有的童年可以让他人拥有。但是青春期特有的心理:玩世不恭,冲动敏感却又使得他一无所成,他没有能力改变这一现状,只能抱着那些虚无缥缈,不切实际的梦想去自欺欺人,最终他还是向这个社会妥协了。

由于作品的`感染力极强,引起了我的思考和共鸣。青春期这是一个由孩童到成人的过渡期,著名的德国儿童心理学家夏洛特?彪勒曾把青春期称之为“对抗期”。在这期间,少男少女们总有着叛逆的心理,追求新鲜,愤世气俗,不思上进。和赛尔顿不喜欢读书,不喜欢受人束缚,但是除了这些我们还能做什么呢?打架,抽烟,喝酒,一些禁止学生的行为?多么可笑啊,它们也许能满足你一时的好奇和新鲜感,但绝对不会对你的将来有任何一点的好处,只会让你变得庸庸碌碌,一事无成。

每个人都有着对理想的渴望,但是如果不靠奋斗和努力,能换来什么呢?只有空白,任何的梦只有经过汗水的浇灌才会发芽结果。现实是残酷的,生活在这个社会里,不是我们改变环境就是环境改变我们,那么你们选择的是前者还是后者呢?麦田里的守望者也许是那么的简单纯粹,但它也同样需要付出,主人公有着美好的理想境界,却是垮掉的一代,因为他并没有资本去实现。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望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参考【第四篇】

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

从小到大,我能完完整整读下来的外国书籍真是少之又少,

至今记得的一本还是初中时读过的《欧亨利短篇小说集》,

欧亨利的小说每次都在我搞不清故事要说什么的时候,

给我一个猝不及防的结尾,

这让我爱极了那种豁然开朗的意难平味道;

而读塞林格的这本,却让我内心总是充斥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失落。

那种感觉,就像是你无意中突然想起来,在很久以前,你丢过某个特别漂亮的纽扣。

在我眼里看到的,只是两个字——无助。

在一个痞子少年自发地去认知这个世界时,他发现这个世界跟他想的不一样,甚至截然相反。

就连他最喜欢的恩师都是会在半夜摸他头的同性恋。

我难以想象这些于十六岁的霍尔顿而言意味着多糟糕的体验。

可周围所有人都习以为常,你甚至都难以理解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这仿佛是生来就定好的条框规矩,如果你不按这个来,你就没法活;

可是,如果你选择了活在条框里,你就注定正在彬彬有礼地死去。

两夜一天,霍尔顿无时无刻不在满嘴脏话地咒骂这个世界,

破悬崖、破街道、破妞儿,

但我并不认为他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叛逆少年,

他们可不会像他一样去关心冬天湖上的鸭子该怎么活。

所以他拒绝着长大,

因为长大于他而言。

就相当于死去,

他必须以失去他最为。

宝贵的单纯。

为代价。

我不知道一个人要无助到什么地步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他无数次说着他要给谁打个电话,

他跟萨利提过私奔,

他跟老师说过自己的失望,

他跟妹妹菲比丫头讲他的无能为力和厌恶,

可没人能理解他,赞同他。

他说,

他要独自跑去西部,去找个加油站赚钱,

他还要装作自己是个聋哑人,这样就不用交谈,谁也不会搭理他,

他会建造一所木屋,一辈子住在森林的边上,

有阳光高照。

这是他被逼到绝境后,唯一想到所能为自己做的——藏起来。

藏到深山老林里去,去与世隔绝。

这种想法听起来古怪得像个疯子,

但同等地位地说,这就是自救。

他不甘心为了某个理由谦恭地活下去,

他就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轰轰烈烈地死去,

尽管那是在你们眼里,

一个极不值得的,不是这样就是那样的理由。

他在最后选择了回家,

选择了下学期继续准备上哪儿所学校。

因为他太爱他的妹妹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妥协和投降,

我只能从他的文字里庆幸,他那股倔强劲儿还在,

一位敢于向生活宣战的勇士还活着。

是本真正让我喜欢到骨子里的书,

我也希望塞林格是我最好的朋友,

随便我什么时候想,都可以给他打个电话。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参考【第五篇】

《麦田里的守望者》我想你们会跟我一样被这标题所吸引是否我们也在守望着什么呢?我的答案是肯定的而我不是在麦田里是在工地上我守望着天空能够飘雪下来因为那时候我就能回家了能够做我想做的事情了而不是守望在这里...在这里的经历我不想多说反正也就那样不好意思又扯远了.作者是jd赛林格讲述的是一个16岁的小男孩却比同年的孩子高出一个头他满口脏话吸烟酗酒甚至还嫖婊子对周围的环境感到非常乏味每天看着周围一群蠢蛋让他想吐在他第三所学校开除他以后也就是圣诞节的前几天他不敢回家也不想回家于是就在外面晃悠想着圣诞节学校放假在回去因为学校的开除信圣诞节才会寄到家。这就是大概的剧情我可每心思把整本书都写进去想看我可以送给你...每个人都有自己所向往的生活而不是被别人活着环境所左右如果你现在还很迷茫就看看着本书吧!不能在现在的环境得到我们就大胆的去另一个环境追求吧!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参考【第六篇】

正如其名,有一个17岁的男孩,厌恶世俗的纷纷扰扰,梦想有一个孩童的世界,没有城市的纷扰和成人的虚伪。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本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是他在纯真的妹妹身前发自内心的几句话,道出了他心里所想、心里所念。

在如今社会中,现实与残酷将人们狠狠包围。许多满怀梦想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在城市的喧嚣中,逐渐的迷失自我、失去方向,曾经的梦想烟消云散,人性也被逐渐磨灭。

我的姥姥生了三个女儿,大女儿是我妈妈,还有两个分别是我的二姨,三姨。

我的表弟是我三姨的儿子,三姨在他五岁左右时便外出闯荡,过几年又把表弟接到了她有所成就的那座城市。但是,抚养我表弟的人,并不是三姨,而是二姨。二姨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只要不是触犯了她的底线,不管你怎样做,她都不会生气。正是这样,三姨才会借着她的性格将她利用——让二姨给她带孩子。

在表弟去大城市不久,我和妈妈也相继的跟了过去。于是我们一大家团聚,其乐融融。二姨待我很好,只是面子上做做而已,三姨却连面子上也不做。她先前去我老家,瞧见了那副土里土气的模样,假模假样的装出疼惜我的神情。在她怜惜的眼神里,我还看出了不屑。她带我去了县城,给我买了一套衣服让我穿上,我高兴的不得了,她就像成全了乞丐一顿饭似的笑笑。她带着我们去饭店吃饭,菜上来了,没尝几口,她就拿出“文化人”的娇气,说:“亏这个饭店还是这个城里最好的,做的菜竟然这么难吃。”

后来三姨提出让我去她们那座大城市见见世面,妈妈也跟着去了。本来哥哥嫂嫂为了勤俭节约,与三姨二姨表弟共挤在两房一厅的房内,为了欢迎我和妈妈的到来,哥哥嫂嫂特意租了两房一厅的屋子,我们四人便搬了进去。在我们到了的那一天,哥哥嫂嫂给我和妈妈去超市买了上几百元的东西,嫂嫂更是礼貌的待着我和我妈妈。

记得我们刚到大城市的时候,还没天亮,哥哥嫂嫂便等候在车站将我们接了回来。我们去拜访三姨的家,表弟还睡着没醒,三姨和二姨都才刚在我们的敲门声下醒来。表弟被三姨叫醒时,极其不耐烦。三姨把我和表弟拉在一起,一白一黄成了鲜明的对比,白的是他,黄的是我,三姨为此还乐了一下,说她“照顾”儿子得当。饭做好后,我好心的夹菜给表弟,他还嫌恶的将我骂了一句,把菜推了去。三姨并没有站出来为我圆场,而是笑着说她儿子不喜欢别人给他夹菜。好像城里人特有的优点似的。这件事直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

到大城市才不久,哥哥嫂嫂天天精心的照顾着我,为我买这买那,吃的水果数不胜数,使我原本焦黄的皮肤变得又白又水润。三姨看我时妒忌的眼神我记在心里。我原本发黄的头发,变得黝黑有光泽。我瘦如柴股的身子,也长了一些肉。三姨看在眼里,心里冒火——他儿子只白没肉,瘦骨嶙峋。由此,她处处针对我,也叫她身边的人针对我。

我和表弟打架,我打赢了他,他跑去告状,把责任全推在我身上。三姨和二姨合着说我,说我比表弟大,要我让着表弟。我打不赢表弟,我跑去告状,三姨和二姨眼里闪着儿子建功立业回来后的得意,也要我要有一个当姐姐的样子,不要和他斤斤计较。妈妈、哥哥、嫂子,只能在背地里安慰我。其实,我只大我表弟两岁。难道大的孩子生下来就注定要让着小的孩子?这就不得而知了。

我的哥哥,给我买文具,我心疼他的钱让他少买点;表弟几天一次得缠着我哥哥,给他买这样那样的文具和玩具,就怕我哥哥少花一分钱。我看不过去就说一两句,表弟还毫不在意的说:“他是应该的。”

有人欺负我表弟,表弟跑来告状,我二话不说,立马去帮忙打架。可是到了别人欺负我时,他反而还落井下石,站在对立的一边说我坏话。事情到了现在,我都没弄明白——那些人为什么平白无故的要找表弟打架,而且是一群人。而我给表弟主持了公道之后,为什么那群人立刻转移了目标,将锋头指向我。

过年时,哥哥和嫂子赶着回家结婚,妈妈也跟着回去主持婚礼,留下我一人在大城市。表弟得到了机会,狠狠地报复我。

一天表弟引诱我打架,我和他打了起来。因为每次都是他先惹了我,我不去理他,他就越来越得意忘形的触犯我底线。直到我忍无可忍,他才达到目的的和我打架。

我和表弟正在打架时,二姨恰巧朝这边走来,表弟赶紧躲在二姨后面说我欺负他,并把责任全推卸给我。只要是一个长眼的人,都知道是表弟欺负我。但是二姨像当妈妈一样的养了表弟这么多年,和自己的女儿待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都没和表弟待在一起的时间长。可想而知,就算我再怎么和二姨关系近,都比不过她和表弟的亲情。

二姨护着表弟,不让我打他,我当时火冒三丈,一下子管不住自己的嘴,说二姨偏心表弟。就因为这么一句话,她对我大动肝火,咆哮着:“你在说一遍!”急不可耐的急急向前冲一步,并举起巴掌来瞪眼看着我。

我大哭起来,再也不敢说话了。她一个大人,我怎么打得过她?就算我躲了过去,我自己一个人在家,没菜没饭,晚上又不敢一个人睡,所以,我无助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我向二姨身后望,表弟便探出了头,颇有得意的笑。每次在我委屈的时候,他总是在大人身前一副委屈像,到了大人身后,便笑嘻嘻的看着我。他的成就,靠心计得来的。我没能比得过他,我又怎么可能比得过他?两个阿姨一起过来针对我,我家里人又得靠着他们吃饭。所以,我忍了。

事隔多年,我又回到了老家,搬到了小县城。每每想起到那里的一段时光,心就止不住的发寒。三姨见我搬回来,也就跟着表弟搬了回来,房与房相隔不到三十米。并和我读同一个学校。我还在给表弟主持着公道,他还是理所当然的享受着我的庇护,有时难免回过头来咬我一口。只是我没有再和他打了,因为他们搬来之后,我和妈妈搬到了离他们家隔着三条街的地方。他再也别想得到我“理所应当”的疼爱,再也别想伤我的心。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参考【第七篇】

从读高晓松的《如丧》到读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应该是能够了解的,高晓松备受这本书的危害,也是太合麦田的姓名来历,因而在晓松的极力推荐下,因为我拜读了,被这一霍尔顿·考尔芒特这一主人翁瞎折腾的五迷三道。

整部书全是在写霍尔顿被西潘院校辞退后离去院校而不想回家近几天内产生的各种各样无趣、喝闷酒、无意义的日常生活,但是总的来说,谁沒有那一段迷茫期呢?关键的是,霍尔顿去见了两个对他有长远实际意义危害的人,更改了他的念头,把他从摧毁的谷底中拽了回家。

其一是他的初中语文教师,他给了他对认识自己性情的启迪。印象深刻的是他告知霍尔顿的这句话,“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示是他想要以便某一原因而奋不顾身地去世,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示是他想要以便某一原因而谦恭地生存下去”。这话用在霍尔顿的身上十分切合。霍尔顿厌烦他的院校,厌烦他的教师,厌烦他的同学们,厌烦一切,感觉她们是那麼的装腔作势,感觉她们全是虚情假意的,虚情假意的闲聊,虚情假意的问好,因而他对学习培训提不起来兴趣爱好,对别人提不起来兴趣爱好,他就需要那么逃出这世界,去做他唯一想干的事儿。“我能立在一道破悬崖峭壁旁边,我要做的便是把握住每一个跑向悬崖峭壁的小孩——我是说如果她们跑起来不要看方位,我也得从哪里回来把握住她们。我一天到晚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地里的守望者得了”。

另一个是他喜爱的可爱的妹妹菲比。我觉得假如你读过这本书,你一定也会喜爱这一精灵古怪的小妞。她十分讨人喜欢,能够和霍尔顿沟通交流。这一小妞听了霍尔顿对人生道路的厌烦之后,问了一个一针见血的难题“你全都讨厌,有一件你喜爱的事儿吗?”。当霍尔顿决策出走,决策在离开以前讨论一下她的情况下,她拥有胆大之举,这一行为也救了霍尔顿,我感慨这一小女孩的不一般。

霍尔顿性情不烂,因而他获得了一丝教师的钟爱。他唾骂这世界,由于他看到了这世界的虚情假意,可是也有这光辉的一面,就如他看到的那2个纯真的女巫。我们在青春发育期的情况下,都是碰到这类难题,感觉他人乃至自身的家人都虚情假意的可伶,可是总有什么东西帮着大家发展,要我了解更加深入,发展的更强更完善。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参考【第八篇】

英国历史学家尼耶尔?弗格森(niallferguson)在《未曾发生的历史》(visualhistory)一书中让偶然性在历史进程中翩翩起舞,他设想了一系列人类在某些重大时刻可能进入的历史分叉小径,比如没有克伦威尔的英国,独立战争遭遇失败的美国和爱尔兰,二战中向希特勒投降的英国以及最终被纳粹全盘纳入统治范围的欧洲等等,这类问题我们通常用一句谚语来引出:假如克娄帕特拉(cleopatra)的鼻子短半寸......

但正如罗伯特.佛罗斯特(robertfrost)在《林中路》(theroadnottaken)中所说的,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道路,可惜我不能同时涉足,历史也在这些无数个有着无数条分叉的路口单向度地延伸着。虽然所有这些我们没有走的路,按照量子力学中的平行宇宙理论,其实已经在另外的一些宇宙中被人踏得寸草不生了,但我们所考虑的仍旧是那唯一的、已经发生过的历史。

《随机致富的傻瓜》(fooledbyrandomness)一书的作者纳西姆.塔勒布(nassimtaleb)认为,正是这种特点,让人类几乎天生就是概率盲。如果我们不参考那些未曾发生的历史,那就无法真正看懂那些已经实现的历史,借助物理学家费曼的说法,塔勒布称这种做法为在历史之下求和(summingunderhistories)。塔勒布写作这本书的目的,就是为了给概率盲上点儿眼药水。但即使是他本人也认为不会收到太多效果,因为概率法则与人们的直觉是相悖的,我们在面临选择时一般只在潜意识中构建两种场景:a发生,或者a不发生,而没有以%的概率a发生这一选项,随机性对于我们的大脑来说有些太过于抽象。更多的时候,我们对于未来只构造一种场景:最有可能实现的结果,或者最期待的结果,当人们闯红灯穿过车流汹涌的马路时,他们想到的是方便快捷地通过,当人们花钱购买彩票时,他们想到的是价值上千万的大奖。

尽管对于随机性的无视与误解随处可见,但证券市场是塔勒布观察得最多、感触也最深的地方在纽约大学数学教授和畅销书作者的身份之外,他更是一名混得不错的交易员。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塔勒布看到那些他身边的明星交易员们起起伏伏,总有一些人会因为一段时间的不错业绩而认为自己眼光过人,无往不胜,然后,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炸毁(因为巨额亏损而被清算辞退)在某次黑天鹅的现身之中。

这里的黑天鹅不是指巴塞罗那队的主教练里杰卡尔徳。根据塔勒布的梳理,概率论的哲学根源是怀疑学派。苏格兰哲学家休谟曾在他的《人性论》中以著名的黑天鹅问题表达了对于经验主义者的怀疑:我们看到的白天鹅数目再多,也无法推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因为只要有一只黑天鹅,就足以推翻这个猜想(后来,人们在澳大利亚真的发现了黑天鹅)。

时间会消除随机性,黑天鹅终有一天会出现,这在概率论中被称为遍历性(ergodicity)。常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就是人民群众对于这一原理朴素而准确的表达,一个听上去更加玄乎的例子是,如果你让一只猴子在一台打字机前无限期地敲打键盘,那么总有一段时间内,这只猴子能一字不差地敲出《奥德赛》。

更重要的是,黑天鹅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与白天鹅的强烈不对称性:一只黑天鹅就能推翻成千上万只白天鹅累成的证据大山。在概率论中,如果结果与概率强烈不对称,这被称为分布的偏态(skewness),它的意味很简单:如果失败的结果太过于惨重,那么一件事情成功的概率有多高根本无关紧要,你的对策就是传说中永不输钱的赌博秘笈不赌。

在蒙特卡洛转盘和黑天鹅之上,塔勒布建立了自己的交易信念。他选择了一种跟大多数交易员不一样的方式进行投机:看分布形态而不仅仅看概率,因此他会做出看好后市的同时却大量放空这种令许多交易员不理解的事情,他的交易风格是不断地赔小钱,以等待黑天鹅的出现而大赚一笔。在这本位列《财富》杂志评选的75本商务人士必读书之一的小书中,也许塔勒布能给现在的股民们带来的最重要提醒是:不到胖女人唱歌时(歌剧往往以女高音飙高音结束),一切未定,投资其实只是在抛骰子,报酬也总有一天会来报仇。

凡是学过一些粗浅概率论的读者,比如事前概率和条件概率,联合概率和独立分布等等,都会发现《随机致富的傻瓜》的内容很容易理解,但这并不会让阅读本书变得多余。因为即使是一位精通概率论的数学教授,也未必会在生活中真正用从概率论的观点考虑事情,正如作者在他的观察中发现,数学是后天学的,但懂数学却是天生的。这让我想起著名的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徳.凯恩斯,他也曾写过一本《概率论》(treatiseonprobability),显示出对于这一数学领域的精深研究,可这也拦不住他在外汇市场上惨遭破产,显然凯恩斯并没有按照偏态原理去操作。后来凯恩斯又在股市上再次陷入了濒临破产的窘境,考虑到第二次破产可能会极大地损害他作为世界上最著名经济学家的声誉(也许是世界上全体经济学家的声誉),这一次他终于吸取了教训,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割肉止损。

除了能获取一些有用的概率知识之外,也许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它透露出的与概率法则非常一致的人生态度。塔勒布本人的人生经历充满了戏剧性,他的祖父和曾祖父都曾担任黎巴嫩的副总理,可谓官宦世家,但他却遭遇了家族从巨富到赤贫的巨变。后来塔勒布成为纽约大学的数学教授,在刚刚进入股票市场时他就成功地避免了一场股灾,并因此而引起了一些华尔街操盘手的侧目。经过半年的研究,塔勒布把这一切归咎于运气他并不比别人高明,也不比别人愚蠢,只是和其他所有人一起在命运的转盘上被随意抛掷。

塔勒布信奉随机性,但这世界却喜欢非黑即白。在塔勒布创立投资基金和出版此书的过程中,他发现两极分化无处不在:要么是吸引所有的资金,要么一分钱拿不到,或者要么每家出版社都抢着要出版,要么就没有任何答复。这种两极化令塔勒布非常不安,太成功容易树敌,太失败则叫人气馁。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两者我都不要,他的感叹让人想起尼采的箴言:不要太高,也不要太低,站在中间,风景最美。塔勒布的人生观并非是一种中庸之道,而是对于数学规律的一种笃信,甚至可以说,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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