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岗位职责(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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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的工作职责参考【第一篇】
销售科职责
1、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公司的销售任务。
2、对销售单位进行合法资格的审核,有关客户资料应存档备案。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
3、药品销售应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进行。
4、销售人员应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5、销售人员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销售票据应按规定保存。
6、按规定建立药品销售记录。销售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因特殊需要从其他商业直调的药品,本企业应保证药品质量,并及时做好有关记录。
8、药品营销宣传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的内容必须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使用说明书为准。
9、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
10、企业已售出的药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追回药品和做好记录。
11、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和企业相关制度,注意收集由本企业售出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发现不良反应情况,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采购科职责
1、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公司的药品购进任务。
2、坚持以销定购,加快库存周转,杜绝因库存积压造成的药品过期失效。
3、质管科通过验收组对进货质量进行监控。有权拒收不合格药品、不符合购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的药品。
4、制定能够确保购进的药品符合质量要求的进货程序。进货应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企业购进的药品应为合法企业所生产或经营的药品。
5、进货应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购进的药品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购进的药品的包装和标识应符合有关规定的储运要求。
6、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7、进货应按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执行。签订进货合同应明确质量条款。
8、购进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加盖了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购进生物制品,应有《生物制品批签发》。
9、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包抱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对首营品种应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企业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对首营品种(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
10、编制购货计划时应以药品质量作为得要依据,并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
11、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12、每年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评审结果存档备查。
质管科职责
1、质量管理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
2、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3、负责起草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4、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5、负责建立所经营药品并包括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
6、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7、负责药品的验收。
8、负责指导和监督药品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9、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审核,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10、负责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
11、协助开展对企业职工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
储运科职责
1、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库房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安全设施。装卸作业场所有顶棚。
2、仓库应有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备。应有避光、通风的设备。应有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应有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设备。有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应有适宜拆零及拼箱发货的工作场所等的储存场所和设备。
3、仓库划分待验区、合格品区、发货区、不合格品区、退货区等专用场所。以上各区均实行色标管理。
4、仓库保管员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收货。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企业有关部门处理。
5、对质量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发现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上报。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或记录。
6、药品应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中。药品应按批号集中堆放。有效期的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7、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药品与仓库地面、墙、顶、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药品垛堆应留有一定距离。
8、对销后退回的药品,凭经营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存放于退货药品区,由专人保管并做好退货记录。退货记录应保存3年。
9、药品出库应“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药品出库复核时,应按发货凭证对实物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复核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0、对有温度要求的药品的运输,应根据季节温度变化和运程采取必要的保温或冷藏措施。搬运、装卸药品应轻拿轻放。药品运输时,防止药品的破损和混淆。
验收员职责
1、药品质量验收,包括对药品外观的性状检查和对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
2、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并有记录。
3、验收时应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4、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5、验收特殊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的,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6、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7、验收进品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验收生物制品(包括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8、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9、验收药品应做好记录。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0、验收首营品种,应有该批号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11、对销后退回的药品,验收人员应按进货验收的规定验收,必要时应抽样送检验部门
检验。
12、验收应在待验区内进行,随到随验。最迟24小时内验收完毕。
13、由生产企业直调药品时,须经本单位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发运。
养护员职责
1、在业务上应接受质管科的监督指导。养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原则。
2、指导保管员合理储存药品,将药品储存于相应的库区。
3、应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配合保管人员进行库房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企业库房湿、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4、对库存药品,每季循环检查所有在库品种一次。近效期商品、易变质品种、重点养护品种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5、每季度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
6、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7、负责设施设备等的[]管理工作,应有登记、使用和定期检定的记录。设施和设备应每年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建立档案。
8、对重点养护品种,建立药品养护档案。
9、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管科予以处理。
1、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企业经营的药品质量负领导责任。
2、主持质量领导小组的工作,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和目标,并对质量体系进行审核。
3、主持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工作,定期召开企业质量分析会。
4、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管理机构,保证其独立行使质量管理职权。
5、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在经营中落实质量否决权。
6、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7、签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8、协调和处理企业部门之间,从业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培育企业团队精神。
9、主持制定和组织实施企业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和企业重大决策。
任命各部门负责人
1、在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下、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分管质量管理工作,兼任公司质量管理受权人。
2、组织建立和完善本企业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对该体系进行监控,确保其有效运行。
3、定期对本企业经营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直接上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4、对企业购进、储存、销售、运输过程中涉及的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等问题行使决定权。
5、对企业的购销资质证明文件、产品标签说明书、合同、票据、汇款单位、产品来源及真伪等进行审查和甄别。
6、受权人在行使职权时,企业其他人员必须予以配合和服从。
7、审核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对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8、负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批。
9、每年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情况进行内部评审。
医药代表的工作职责参考【第二篇】
一. 经理
1.密切掌握销售动态,参与销售策划的工作,使销售信息更好地服务于策划,策划的成果更好地促进销售;组织各部门对市场定位的讨论及参与其他一些决策。
2.部门内部的人事管理;掌握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使部门成为积极、向上、团结的整体,并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3.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做好与采购、仓储物流、信息、财务、人事行政、连锁管理各部门的工作衔接。避免因各部门工作衔接不够使销售额、销售策划等达不到预期的销售状况。
4.培养销售人员的专业技能及销售队伍的凝聚力,力求组建一支业务能力极强、高素质的销售团队,以便能出色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
5.安排主管的工作,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并逐步培养其独立工作的能力。
6.采取相应措施,尽最大可能地掌握客户资源并提高成功率。
二.主管
1.完成公司、经理交给的各项任务,并能积极主动、有预见性地解决工作中遇到或可能遇到的问题。
2.准确的掌握销售方案的销售状况及回款情况,当状况不佳时,能及时准确地发现原因,并告之相关部门,以便及时作出调整。
3.安排销售助理的工作,督促其对资料的完整收集、规范整理、及时归档,随时向上级提供准确的销售信息、销售回款信息。
4.负责督促商务员、电话销售员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提高仪态、仪表、服务质量,服务意识。
5.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帮助其调节好心理状态,使他们以最佳的精神面貌、最高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
6.监管和改善销售办公室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衔接,并负责解决。
7.布置员工的工作,并每天检查他们的工作完成情况。随机地请客户对商务员、电话销售员做出评价,并记入商务员、电话销售员档案,以促进商务员、电话销售员提高服务质量。
8.主持每天部门内部的早会,总结前一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了解商务员、电话销售员在工作日志中所提问题,并及时给予回复。
9.作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表”工作。使员工能理解公司的举措与政策,同时也关心员工的利益,让员工能真正地将自己融入到公司。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主持早会——会后检查值班电话销售员的工作——抽查销售助理的工作,如电脑资料的管理——检查销售代表的仪态仪表、服务质量,随机地请客户填写《客户对销售代表的评价》,对退房客户进行回访——就当日《工作日志》的内容请各部门配合解决,重要事情发《部门衔接函》。
一般一月的工作流程:总结当月的工作情况——对次月的工作做计划——接财务的催款通知单后安排商务员、电话销售员催款——整理过生的客户名单并安排商务员访问。
三.销售助理
1.销售助理是主管的助手,协助主管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站在主管的位置考虑问题,培养和提高独立工作能力。
2.负责部门的资料管理(详细内容见《销售部的资料管理》)。
3.办理新客户申请及新药布点等相关手续,负责与信息部的衔接,随时为销售部提供准确的新客户名单,并及时准确地将销售情况反映在“销售状况一览表”。
4.每天下班前进行工作日志汇总、将当天的定、退、货款情况及商务员和客户的意见汇总后发邮件或传真给总经理、销售经理。
5.负责6个月内近效期商品的电脑数据筛选及销售员反映的缺货商品的上报与跟踪。
6.每一月作一次有关销售量、退单量、客户来访量、客户定单量、未定单客户量、进货额小于1000元的客户名单、货款回收量等相关数据的统计,交与主管作完分析报告后上报经理。(情况特殊时每周可作一次)
7.协助信息部将新客户资料准确录入电脑;同时还应与财务室做好衔接工作,使销售部及时掌握客户的应交、已交款情况后及时催款。
8.将所有客户已签合同及证件、附件、公司下发资料等规范整理并妥善保管。
9.作好销售所需资料的入库登记,避免资料重复印刷造成浪费。
10.完成销售方案实施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如:价格明细表、宣传资料、定单及合同资料等。
11.作好商务员、电话销售员的轮休安排。
通常的工作流程:早会中核对前一日《销售日报表》——汇总前一日《销售日报表》——会后打开电脑转制数据——录入汇总《工作日志》并发邮件给总经理、销售经理——整理部门资料、销售数据——汇总当日的《工作日志》。
销售方案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制作宣传单、价格一览表、明细表——制作销售情况一览表——准备合同文本、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编号等。
四.电话销售员
1、电话销售员应具备创业热情,富有竞争意识,与商务员一起高效超额的完成销售任务;
2、电话销售员要随时保持良好的仪态、仪表,良好的文明用语,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3、电话销售员应熟悉胜维系统销售模块的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
4、电话销售员负责商品的销售,在销售商品的时候应按照先进先出、近期先出,零散先出的原则开具销售出库单,以避免商品近效期、过期而造成损失;
5、电话销售员开具销售出库单时应注意商品的有效期,过期商品切勿打印出来,并应及时上报;
6、电话销售员开单时发现短缺或缺货商品应做好登记,并上报;
7、电话销售员应严格按照客户的类别,选择打印格式;
8、电话销售员负责客户的跟踪,电话销售员务必跟踪负责区域的所有客户,发现未下单的客户应登记,1周未下定单的客户应让区域商务员前往了解维护;
五、商务员
1、商务员应具备创业热情,富有竞争意识,与电话销售员一起高效超额的完成销售任务;
2、商务员要随时保持良好的仪态、仪表,良好的文明用语,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3、商务员负责客户的跟踪维护,商务员应合理安排时间拜访所负责区域的客户,至少一周拜访一个客户一次;对电话销售员提出的未下定单的客户应于24小时内安排拜访,并做好客户访问登记;
4、商务员负责货款的催收,商务员在接到主管或电话销售员对客户的货款催收时,应在24小时内对客户进行拜访,并做好货款催收工作;
5、商务员负责内部促销商品及销售推广方案的销售推广,并按下达的任务积极
高效的完成任务,对特定商品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价格进行检查与市场维护;
6、商务员应不断学习业务技能,提高业务水平;
7、敬业爱岗、爱护公司财产。
医药代表的工作职责参考【第三篇】
一、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
二、 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 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药品。
三、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 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四、 定期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
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在经营中落实质量否决权。
六、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七、签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八、协调和处理部门之间,从业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培育企业团队精神。
九、主持制定和组织实施企业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和企业重大决策。
十、任命各部门负责人。
一、 在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下、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分管质量管理工作, 兼任公司质量管理受权人。
二、质量负责人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 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
三、组织建立和完善本企业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对该体系进行监控,确保其 有效运行。
四、定期对本企业经营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直接上报所在 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五、 对企业购进、储存、销售、运输过程中涉及的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等问题 行使决定权。
六、 对企业的购销资质证明文件、产品标签说明书、合同、票据、汇款单位、 产品来源及真伪等进行审查和甄别。
七、 受权人在行使职权时,企业其他人员必须予以配合和服从。
八、 审核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对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九、 负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批。
一、 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二、 组织制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
三、 负责对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的合法性、购进药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货 单位销售人员、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四、 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并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五、 负责药品的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养护、销售、退货、 运输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 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七、 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八、 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
九、 负责药品质量查询。
十、 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
十一、 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
十二、 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十三、 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和风险评估。
十四、 组织对药品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的考察和 评价。
十五、 组织对被委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查。 十六、 协助开展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一、负责建立健全各种帐册,做好各种财务预算计划,并认真监督执行。按 期作出财务决算报告。
二、做好记帐、结帐、报帐工作,正确核算各项费用开支、成本核算和财务 损益等工作。
三、按期核对、结算,并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证、帐帐、帐表相符,数据 真实可靠。
四、加强现金管理,严格审核和签发各种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的使用,及时 清理债务,杜绝或减少呆坏帐的发生,提高各种资金的使用效果。
五、负责公司成本核算,提出控制成本的办法,组织实施并不断完善。定期 做好经济活动和财务经营状况的分析,提出相应措施和办法,供公司领导决策。
六、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积极配合、协调好主管部门及税务、银行、工商等 有关单位相关工作。
七、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数额,监督有关人员对财产、物资的正确使 用,参与对财产物质的清查核定工作。
八、按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利息和管理费。遵守财经纪律。
九、建立健全各种票据、帐、表等的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负责公司财务 资料的安全工作。
十、坚持按财务制度办事,从严把好报销关,负责管理好正式发票的使用,搞好财务保密工作。
一、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公司的购进任务。
二、坚持以销定购,加快库存周转,杜绝因库存积压造成的药品过期失效。
三、购进药品时,供货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
1、《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
3、GMP(GSP)认证证书;
4、质量保证协议;
5、印章备案、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6、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四、对于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采购部门应当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过质量 管理部门和质量负责人的审核批准后,方可采购。
五、采购药品时,企业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和《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 劳务清单》。
六、特殊情况下,企业可采用直调方式购销药品,将已采购的药品不入本企 业仓库,直接从供货单位发送到购货单位。
七、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八、企业应当定期对药品采购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质量评审。
一、 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公司的销售任务。
二、 药品销售应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进行。
三、 将药品销售给合法的销售单位,并对销售单位的企业资质、人员身份进 行核实,保证药品销售流向真实、合法。
四、 严格审核销售单位的生产范围、经营范围或者诊疗范围,并按照相应的 范围销售药品。
五、 销售药品时,如实开具发票,做到票、账、货、款一致。
六、 做好药品销售记录。
七、 加强对退货的管理,保证退货环节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混入假冒药 品。
八、 制定投诉管理操作规程,内容包括投诉渠道及方式、档案记录、调查与 评估、处理措施、反馈和事后跟踪等。对投诉的质量问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和反馈,并做好记录,以便查询和跟踪。
九、 发现已售出药品有严重质量问题,应当立即通知销售单位停售、追回并 做好记录。
十、 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和供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并建立药品召回记录。
仓库管理职责
一、 根据药品的质量特性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 药品
二、 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为35%~75%;
三、 在人工作业的库房储存药品,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
四、 储存药品应当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 施;
五、 搬运和堆码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码高度符合 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药品包装
六、 药品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垛间距不小于5厘米;
七、 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八、 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应当集中存放;
九、 储存药品的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破损和杂物堆放;
十、 药品储存作业区内不得存放与储存管理无关的物品。
十一、企业应当对库存药品定期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十二、出库时应当对照销售记录进行复核并建立记录
十三、对销后退回的药品,凭经业务主管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存放于退货 区,由专人保管并做好退货记录。
十四、药品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应当有醒目的拼箱标志。
十五、 药品出库时,应当附加盖企业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
十六、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按规定进行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并及时将 数据上传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系统平台。
医药代表的工作职责参考【第四篇】
一、明确公司销售员职责,规范销售操作。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销售公司药品销售员。
三、责 任 者:销售部(副)经理、销售员。
四、职 责:
1.认真学习《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管理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认真学习药品专业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知识,注意提高自身素质,做一个合格的销售员。
3.积极参加医药监督局举办的营销人员培训班,并取得营销人员全法资格。
4.认真做好产品的销售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回款任务,确保货物及资金的安全,并负责收集顾客对产品或包装质量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汇报。
5.不将产品销售给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单位及个人,不销售给集市。
6.认真做好销售记录,做到批号跟踪,记录交公司保存三年。
7.配合公司做好新产品推广、销售。
8.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销售活动,维护企业荣誉,树立企业形象。
国内部分
第一条 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 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 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 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 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第三条 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1,20元
B一般级:每日1,00元
第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 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 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 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 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 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 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 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 情予以补贴。 Ⅱ 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 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