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汇聚【汇编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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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第一篇】
为积极做好特殊时间防疫、安全和卫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2.乘坐公共交通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双手卫生,不随手触摸公共设施设备;。
3.建议步行、骑行或自架上班,尽量避免高密集人群;。
1.进入办公园区前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2.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加强开窗通风;。
3.定期对经常接触的办公用品进行消毒,建议准备带盖的饮用水杯;。
1.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人以下;。
2.尽量减少聚集性团建活动,如有特别需要,需逐级签批至总经理同意;。
3.注意饮食卫生,不吃野味和冻品,避免直接接触;。
4.建议采用非现金支付消费,减少肢体接触,降低风险;。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第二篇】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公司冬季疫情防控通知近日,青岛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鉴于目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发展情况,为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经公司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凡是需要前往疫情风险地区或接待疫情地区来访的人员,均须提前到总经办报备,如因瞒报、漏报导致疫情扩散或个人隔离,由私自出行或接待的人员承担责任及因疫情防控产生的损失。
二、如今进入冬季,气温下降,预防好冬季流感,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勤洗手、常通风、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少聚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
出现了不适的症状,特别是呼吸道的不适症状,一定要自觉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近诊治,接受正规的诊断和治疗。
四、购买进口冷冻产品时,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同时避免采购时用手直接接触,购买后要及时对双手及物品进行清洗消毒,烹调食用时要注意烧熟、煮透。
感谢广大员工的理解和配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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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第三篇】
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春节假期即将结束,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将返回工作岗位。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防止疫情扩散,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合理安排公务活动,取消新春团拜、走访慰问、项目调研等集中活动,减少人员聚集。除疫情防控会议外,其他拟定的会议活动特别是大型会议、大型活动应暂停、推迟或取消。对确需召开的会议,要严控会议规模,减少参会人员,控制会议时长,尽可能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并做好佩戴口罩、全面消毒等防护处置措施。对确需举办的活动,需经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估后,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进行。
疫情防控期间,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和机关单位日常运转的基础上,可根据工作实际,实行弹性工作制,合理安排干部职工办公时间和办公方式,能网上办理的事项尽量网上办理,减少人员聚集和直接接触。除工作要求必须在岗人员外,暂未承担实际任务的干部职工,由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灵活把握和管理,可安排学习、相互谈心或在家网上办公、电话办公,但应加强在家工作的人员管理,不得离开市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正常工作不受影响。
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敦促干部职工如实报告个人自疫情以来的具体行程、密切接触者、身体状况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对于尚在隔离或居家观察期间的人员,应严格落实隔离措施,隔离期未满前不得返岗工作。
1.做好进入办公场所的人员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对进入办公场所人员的管理工作,对进入办公场所的人员要求佩戴口罩,进行询问登记和体温监测登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
2.做好办公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近日内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勤开窗、常通风,特别是要重点对办公楼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处理;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大扫除和消毒工作,对办公室过期的书报、文件等进行清理,对办公室的门把窗锁、电脑键盘鼠标、座椅扶手等频繁接触部位进行消毒工作;及时清理垃圾,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防止滋生病菌。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回收桶,妥善处置废弃口罩。
3.落实干部职工疫情防护措施。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大督促力度,要求干部职工在电梯、会议室等公共区域佩戴口罩,多人同室办公时必须佩戴口罩,接待外来人员时双方必须佩戴口罩;要求在上、下班途中全程佩戴口罩,提倡优先选择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设施和物品。
4.尽量不使用中央空调。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尽量不使用中央空调,可适当添置必要的取暖设备。确需使用中央空调时,应先请专业技术人员对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进行检测,并对风道、送风口、回风口等进行消毒处理,确定无交叉污染风险后方可使用。
5.严格执行项目停工要求。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维修、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20〕5号)要求,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疫情防控期内,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坚持“防疫优先、安全第一”原则,结合实际,采取分散就餐、错时供餐等方式供餐就餐;就餐人数较多的应采取打包配餐制,避免食堂规模聚集就餐;鼓励干部职工回家就餐,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同时,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排查,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品原料入口关,确保食堂操作间及餐饮用具的清洁卫生安全。
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妥善安排公务用车,加强疫情防控公务出行保障。注重加强对公务车辆和车库(位)的疫情检控,出车前后要对公务车辆车内、门把手等经常接触部位进行消毒,定期对车身、车库(位)进行喷洒消毒。多人乘坐公务车须全程佩戴口罩。
1.凡干部个人近期有与涉疫者或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而隐瞒不报告的,一律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相关规定,给予最严厉的纪律处分。
2.凡干部个人违规擅自在外聚餐聚会、打牌娱乐等,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先免职降职,给予最严厉的纪律处分。
3.凡干部个人在所居住社区搞特殊、耍特权,不配合社区工作、不服从疫情防控统一安排的,一律按战时要求,给予最严厉的.纪律处分。
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把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各县市区(园区)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中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日。
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第四篇】
近期,境外新冠疫情加速蔓延,国内多点出现散发病例甚至局部聚集性疫情,随着春节临近,疫情加速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坚定不移贯彻各级政府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管控,严防疫情输入传扩,特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告知:
全体职工要坚定信念、高度重视,学习贯彻公司下发的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和会议要求,凝聚合力,团结奋战,全面抓好各项防控举措,真正做到精神传达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措施部署到位。
自即日起,行政部做好对公司各部门疫情防控的日常指导督导工作,完善防疫具体措施,落实监督管理职能。
1.做好人员流动和办公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每日做好办公区域、电梯间、会议室等场所的消杀消毒工作,及落实查看来访人员口罩佩戴、绿码出示等工作,做好口罩、消毒液、酒精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2.重点关注来自风险区和经过风险区的来访人员,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3.自即日起原则上不安排出差,必要外出离x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4.自即日起非必要或紧急情况严格控制线下会议和活动次数,倡导线上办公、线上会议。线下会议要注意佩戴口罩,保持合理距离;倡导干部职工减少外出,控制外出就餐和聚会游玩。
全体职工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制度,自觉增强防护意识,主动了解防疫知识,做好个人和家庭的防护工作。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遵循“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不聚集、不扎堆”原则。外出活动请必须佩戴口罩,携带好备用口罩。减少到超市、商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第x页共x页差的地方。个人、家庭聚会建议在**人以下,减少不必要的串门、走访。室内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全体职工要达成防疫共识,形成自发防控网,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及亲属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外地回x人员应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备,对身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可随时拨打**x或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进行举报。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带头落实防控措施,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对未经证实x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信、不传、不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措施,出入各类场所要严格遵守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全民参与,战“疫”必胜。**公司全体职工要自觉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坚决守住冬春季疫情防线,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让我们共同携手,筑牢防控堡垒,为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贡献力量!
**有限公司。
****年x月**日。
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第五篇】
进一步深化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性复杂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不放松,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结合新情况新问题从严从紧从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织密织牢疫情防控严密防线,压实压紧主体责任,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形成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整体联动、运行高效的工作格局,严防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是自身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做好疫情防控是安全生产的大前提,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全市各工业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遵守防控工作指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在执行现行防疫措施过程中要特别加强以下环节:
一是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成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防控工作专班。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个人,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的收集和报送工作,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二是严格人员往来管控。坚决树立“安全岛”意识,立足“早发现”原则,严格落实员工往来管理,减少非必要商务往来,各企业员工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离珠,按照进珠最新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及健康管理要求。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及参照管理地市)旅居史及健康码异常人员,须第一时间向社区、单位或酒店报备,并按期完成核酸检测。各企业要建立高风险岗位人群名单化管理与健康管理,切实消除疫情风险隐患。
三是强化员工个人防护。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员工疫苗接种情况,督促尚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员工尽快接种疫苗,建立健康防护屏障。日常持续宣传疫情防控教育,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引导员工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是加强企业区域管理。落实防控工作指引要求,强化工作场所、公共区域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规程拆寄管理进口物资,做好工作场所清洁和环境消杀,不聚集、不扎堆,设置门岗24小时值班值守,非本企业内人员进入,要做好出入登记,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等异常情况,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
各区工信部门要担起行业管理责任,做到“管行业就要管疫情防控”,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工作、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我局将通过电话抽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抽查,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约谈,对疫情防控中发现存在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造成较大影响的,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处理,以强有力的督查问责促进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专此通知。
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第六篇】
当前,国际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我市邻近地区如上海、温州、嘉兴、杭州等地相继出现新冠疫情阳性病例,“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现将有关防控措施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应检尽检”及“愿检尽检”。频繁往来上海、杭州等地的人员,请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在近期按每周两次的频率主动落实核酸检测。近期赴上海各医院就诊的来(返)慈人员,请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主动配合健康管理。近期以来,有上海市、温州市、嘉兴市、杭州市等有疫情发生省份和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慈人员,请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所住宾馆报备相关情况,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按照《市外来慈返慈人员健康管理提示表》,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三、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发热门诊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规范开展预检分诊,详细询问患者上海等疫情发生地区的流行病学史,做到“人人预检”,同时要规范接诊和转诊,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对所有发热患者进行核酸检测并对患者进行留观;未开设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不得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一旦发现可疑患者,要立即报告村(社区)网格员并用专车点对点转送至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进一步诊治。
四、加强零售药店管理。零售药店继续暂停销售退热类药品,对购买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并将及时相关售药信息传送至监管平台。
五、加强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尽快建立免疫屏障是目前极为重要的一项防控举措,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符合条件的个人,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要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六、落实自我健康监测。在人员密集场合和封闭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尽快至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
慈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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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第七篇】
公司所有人员:
根据疫情最新政策,按照辖区社区的管理要求,从2022年3月11日22时开始按照本通知立即执行以下措施:
1.所有外地车牌车辆,本地车牌非本小区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本小区,如果执意要进入,必须做好实名登记(登记内容按照表格内容填写清楚并完整)后,扫疫情防控场所码,秩序维护员现场确认为绿码后、进行测温(35度=37度)正常后放入。
2.携带行李进入本小区的居民一律要详细登记信息,出示车站、码头、快递检查安全健康绿码确认,并现场督促向社区网格员进行报备以后放入。
3.每日下午17时-18时内各小区按照隶属社区对应关系,将当日24小时“***小区来嘉人员排查登记表”拍照报告相关社区网格员或指定的工作人员,并且同时上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4.凡是违反本通知规定条款者,一经被检查、投诉、瞒报、虚报、假报、迟报,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等行为,将按照疫情防控法规及公司制度管理制度追究一切责任及赔偿由其产生的经济赔偿。
嘉峪关市康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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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第八篇】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职能部门: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展情况,为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按照中国能建、集团股份公司要求,经公司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前在武汉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地,在汉期间要严格遵守当地政府有关要求。未经审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途径、任何方式出入武汉。
二、近期从武汉返回、或与武汉返回人员接触者,应主动向所在社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报告,自行居家隔离14天,每天中午12时准时报告个人及家属健康状况,由各单位(部门)汇总后报工会工作部。
三、宜昌基地的其他员工及家属,要主动配合公司和社区防控要求,节日期间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出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四、因春节返乡探亲,已经离开湖北省、宜昌市的员工,应自觉接受当地监督,不得抵触。返回宜昌本部、项目所在地的出行计划,必须经公司审批。
五、凡公司员工,必须以所在机构(部门、项目部、工程处等)为单位,实行疫情排查管控“零报告”制度,不允许有一人在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联”。
六、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掌握员工身体健康状况,须如实报告,不得隐瞒。如出现疑似、确诊病例立即上报公司工会工作部(联系人:张燕陵,电话:18671609700),由工会工作部上报集团股份公司。
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第九篇】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为指导企业做好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把有效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按照“三落实一确保”的原则,全力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复工有序可控,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区、镇(街道)和村居(社区)要压实责任,扎实做好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的监管、指导和服务工作,对规模较大、用工人数较多、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要派出工作组或监督服务员进驻。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应制定更加严格的复工标准。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进一步细化明确企业复工标准,督促指导各地做好企业复工及防控措施的验收审核工作。
(三)落实主体责任。拟在全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须成立本企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疫情应急预案和防控工作方案,在响应期内常态化进行员工疫情防控、环境消毒、防疫宣传、物资准备等工作,确保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各复工企业要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确保企业平稳有序安全复工。严格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原则指导企业复工,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疫情形势及行业特点,严格把关,分步骤组织企业复工验收报批,条件不允许、标准不到位的坚决不予批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企业复工标准如下:
(一)复工前必须满足“六到位”
1、组织机制、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到位。复工企业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小组,并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2、责任明确到位。企业负责人须与所在园区(乡镇、街道)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其中市属企业直接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企业负责人还须与企业内部各工作小组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
3、人员信息排查到位。“一人一档”做好企业职工建档筛查工作,对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从何处返淮、返淮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乘坐时间、交通工具的班次号等详细信息登记造册,以便追溯核查。
4、防疫知识宣传到位。企业须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以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方式开展宣传培训。
5、防控物资准备到位。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口罩、消毒液、酒精、体温计等防控物资。
6、全面消杀防护到位。复工前对厂区、门厅楼道、电梯、会议室、车间、生产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消杀防疫,确保符合疫情防控安全条件。
(二)复工后必须做到“四坚持”
1、坚持人员从严管理。企业应做到封闭管理,每天开展员工健康申报和检查,由专人负责对每名进厂职工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有自备班车的企业,应在登车前测量记录;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厂区前应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记录体温信息,商超企业还应做好进店顾客的体温测量登记;在人员密集区域必须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尽量减少集体性室内活动,严控聚集人数、频次和时长;交通物流企业应对途经重点疫情区域驾驶人员加强管理,对途经区域进行登记;快递企业投递来自疫区的货物,应按收件客户需求安全投递。
2、坚持环境消杀通风作业。加强落实办公区、生活区、自备班车等各类设施的环境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工作及生活场所定时通风换气,保证空气流通。
3、坚持就餐环节防控。就餐应作为防控重点环节,企业食堂禁止宰杀活畜禽,餐具必须每天消毒处理,注意食品安全卫生,不聚集用餐。食堂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健康状况调查和检查,每日岗前必须测量体温并保留检测记录。
4、坚持执行“日报告”制度。企业应按照属地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如实报送复工及疫情防控相关数据信息。
倡导有条件的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网上办公、居家办公、弹性工作制等形式办公,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扩散。
企业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工。
2月9日24时前,“三必需一重要”类企业提前复工流程按照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等文件执行,其中建筑工地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20日24时;其他各类企业2月9日24时前原则上不得复工,确需复工的,向本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县区(园区)政府同意后,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市联防联控指挥部批准。
申请2月9日24时后复工的企业,市属企业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报市联防联控指挥部批准;县(区)属企业由企业所在园区(镇、街道)联合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按复工标准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报县(区)级政府批准,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要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各地各部门要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提前跟踪对接困难行业和企业运行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惠企政策措施。
一是强化督查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条块结合,加强防控措施抽查和安全生产、环保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经营。
二是加强要素保障。各地各部门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做好煤电油运及原辅料、资金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有序恢复城际及市内公共交通,适度满足外地职工返淮和上下班通勤需求,努力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三是突出安全底线。各地各部门要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明防控纪律,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疫情防控措施执行有力,对落实防控不严、措施不力,造成人员漏检、漏防,监测措施不到位、防控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后果的,将严肃问责。
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第十篇】
疫情是指疫情的发生和发展。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h1n1和2019年冠状病毒性疾病新冠肺炎-19在更大的地区爆发。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汇聚【汇编10篇】”,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近期,德宏州瑞丽市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3月31日省委阮成发书记在瑞丽市边境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上的讲话和4月1日州委陈明书记调研麻栗坡边境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切实扎牢防输入、防扩散、防反弹的防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严防死守“麻栗坡阵地”,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疫情形势。瑞丽市再次发生疫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紧张起来,提振精神状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要求上来,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和歇歇脚、松口气、无所谓的精神状态,坚决扛起为国守边的政治职责,整合一切资源,竭尽一切所能,守住国门、守住边境,为夺取疫情防控全面胜利做出麻栗坡贡献。
二、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县各级干部要把疫情防控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最强的责任担当、最严实的纪律作风抓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压实35名县处级领导、91名县级部门挂包领导、89名乡镇挂钩领导、89名村委会挂钩人员、145名村小组挂钩人员“五级”段长责任,对全县277公里国境线258块界碑实行段长负责制,加强边境管控。各挂钩领导和挂钩人员要种好自己防控的“责任田”、守好自己的防控“阵地”,身体力行深入挂钩点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迅速补齐疫情防控短板和弱项。同时,各乡镇、农场要按辖区群众5—10户签订的《麻栗坡县疫情防控承诺书》,开展对群众的诚信教育,督促其认真履行管边、守边义务,将边境村寨互联、互防、互控和群众相互监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织密扎牢防控网络,构筑边境疫情防控铜墙铁壁,切断疫情输入和传播链条,全力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三、紧盯目标任务,确保人员排查和疫苗接种工作实现“两个率先”。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州的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开展对德宏州应对疫情指挥部推送的瑞丽市入麻返麻重点人员排查核实工作,在全州率先实现排查核实清零,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我县。同时,要加大对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开展18岁以上目标人群的排查统计、宣传引导、组织发动接种工作。在人员排查统计工作上,各乡镇负责按辖区常住人口数据统计,对于外出务工人员,在排查统计表中一定要注明务工地和联系电话,以便了解和掌握疫苗接种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务工所在地接种机构为务工人员接种疫苗;县级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干部职工和主管行业内人员统计工作。在宣传引导工作上,要按照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要求,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普知识,提高接种意愿。在组织发动疫苗接种上,要按照分配的疫苗数,有序组织接种,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在全州率先实现4月底完成18岁以上符合接种条件人群的第一剂次疫苗接种,6月底完成第二剂次接种,12月底完成全人群接种目标任务,加快构筑免疫屏障。
四、优化卡点设置,确保防控到位。各乡镇、农场要按照“五个管住”的要求,在现有卡点的基础上,结合便于集中防控实际,优化卡点设置,在人员流动大、易发多发偷越国(边)境和走私案件的重要通道、便道加大物防、技防设施的建设力度和密度,减少人防压力。
五、规范卡点查验工作,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各疫情防控卡点值守人员在值守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健康安全,加强对进出卡点人员、车辆的信息检查和登记,做到测体温、健康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扫码(卡)验码(卡)全覆盖,确保来路清、去向明。对于查堵的境外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部门和乡镇指挥部,由所在地指挥部通知当地卫生医疗机构采取闭环管理措施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隔离医学观察14天,开展4次核酸检测,4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4次核酸检测结果任何1次为阳性的,立即用负压救护车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及时上报信息,隔离治疗转为阴性后,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对于扫健康码、通讯大数据卡结果为黄码人员,立即报告本乡镇指挥部,检查是否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有且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立即放行,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立即流调溯源、立即隔离观察、立即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立即放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立即用负压救护车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及时上报信息。对于扫健康码、通讯大数据卡结果为红码人员,立即报告本乡镇指挥部,立即流调溯源、立即隔离观察、立即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立即用负压救护车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及时上报信息,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医学隔离观察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纳入村(社区)健康管理,2次核酸检测任何一次结果为阳性的,立即用负压救护车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及时上报信息。各乡镇、农场要加强对各疫情防控卡点值守人员查验工作业务培训和指导,规范卡点查验工作,增强防范和处置能力。
六、进一步修改完善封闭管控预案,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县指挥部办公室要结合麻栗坡县实际,及时修改完善封县预案,并指导各乡镇修改完善或制定封乡(镇)、封村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不断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七、加大督查力度,从严追责问责。县疫情指挥部督查组要整合各方督查力量,紧紧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加大督查的力度和密度,坚决破解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铁的纪律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和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推进,确保我县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走在全州前列。对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力导致疫情输入、传播和蔓延,疫苗接种工作滞后的乡镇和部门,将严肃追责问责。
麻栗坡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各乡街、区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落靠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在严格执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6号公告基础上,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现就“严密部署、严加防控、严实责任、严肃纪律”相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区内所有经营性旅游景区、景点一律关闭,违规运营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进入红岸公园等开放式景区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接受测温、扫码、戴口罩及查验身份等管理措施,严禁开展任何聚集性活动。
二、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以铁一般的纪律严格杜绝重点场所发生感染。全区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严格实行封闭管理,一律不得接收新入住人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7号公告要求,全面加强院感防控工作,一律禁止各种探视活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发生感染的,相关机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一律就地撤免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全面加强火车站、公路及小区卡口管控和查验工作,凡省内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及绥芬河市、肇州县、望奎县、绥棱县和对俄货物通关的口岸市县,省外的广州市、深圳市,揭阳市惠来县、青岛市胶州市、满洲里市、珲春市来富人员,原则上一律劝返。上述地区人员已来富的,按照第36号公告规定落实管控措施,集中隔离期满的,一律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区内各酒店、宾馆一律不得接待市外未经隔离人员入住。所有开展商务洽谈等人员一律由接待单位提前3天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未提前报备的一律劝返;批准来富的,必须持出发地5天内核酸、抗体检测呈阴性证明,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一律禁止离齐出行,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需离齐出行的,必须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同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无论何时返富一律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两次核酸和一次抗体检测(费用自理),无异常方可返岗。因被隔离影响所承担工作的,由区纪委监委严肃追责。
五、“五一”期间,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任务的各类人员暂停休假,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区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一把手一律取消休假。防控人员必须坚持在岗值守,应急处置人员必须时刻做好应急准备。
六、全区各类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饭店、个体工商业户严格执行测温、扫码要求,严禁举办各类促销和可能造成人员聚集的活动。机关干部职工及广大市民一律严禁聚集聚餐聚会,不外出、不串门、婚丧嫁娶不操办,出入公共场所要自觉与他人保持米以上距离。
七、“五一”期间,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持续组织开展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督促其立即整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精准高效。对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和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2020年10月24日,喀什地区疏附县对“应检尽检”人员进行定期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对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截至10月25日14时,137人呈阳性,均与24日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其父母所在的三村工厂相关联,经专家诊断,均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不前往风险地区。广大市民请密切关注新疆喀什地区疫情进展信息,近期非必需不前往喀什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提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喀什市返余后,应及时主动向单位、村(居)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主动上报检测。请10月8日后有喀什地区旅居史、与喀什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主动向村(居)进行报告登记,并接受村(居)管理措施,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进行至少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故意隐瞒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三、返(入)余主动报备。正在新疆喀什地区旅居的市民,返(入)余必须提前3天向所在乡镇、村(居)、单位报备,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接受至少一次核酸检测,期间实施相对集中隔离,在检测结果为阴性、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四、加强防范意识。秋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新冠疫情风险增加,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减少聚餐,使用公筷和公勺。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前往县人民医院就诊排查,并主动告知近期外出史和重点新疆喀什人员接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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