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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范文【优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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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第一篇】

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各环节进入事故易发、多发期,为有效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连日来,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街道组织所辖各社区深入门店开展烟花爆竹专项安全检查和宣传工作。

检查中,重点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营业证件、经营范围、购销台账、进货渠道、储存数量、存放方式、产品质量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排查,对无证售卖和超标、伪劣、假冒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此次共检查沿街门店40余家,收缴销毁烟花爆竹8箱。其间还对各门店消防设施是否完善、主要通道出口是否通畅、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经营者要自觉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此外,检查人员还向烟花爆竹经营店宣传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条例,提醒零售店主不得私自出售、存放、非法或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提高群众对烟花爆竹安全的防范意识,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下一步,街道将加大对非法储存、_爆竹的执法力度,为营造安全形势营造良好氛围。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第二篇】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营销、运输、存储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区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确定工作重点如下:

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发放公开信、发布通告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区委、区政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决心和决策部署,努力营造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严重危害性,自觉抵制非法制贩行为。具体标准:行动期间,每个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必须出动一部宣传车,每个村(居)必须设立宣传横幅6条以上,标语20条以上。

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本着“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屋、不漏一人”的原则,全面彻底地搞好排查。除对原有烟花爆竹传统生产村庄及其周边区域加大排查力度外,对非传统生产村庄及偏僻区域和部位也要落实严格的排查措施,绝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或存有侥幸心理。要把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交界区域、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员租赁房屋、农村闲置院落、废弃厂房和养殖场等部位作为工作重点,进行彻底地排查。要在排查中确定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全面摸清底数,逐一登记建档,逐一落实包括包靠人员和管控措施。特别要从重点人员入手,摸清其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家庭成员、现从事职业等情况,防止因管控不到位而发生私自制贩烟花爆竹问题。安监部门要对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燃放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所有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及时采取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行政措施。对违反规定运输和燃放、违法携带和邮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从严处罚。

要建立覆盖全民的有奖举报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等方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及时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迅速掀起一场围剿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民战争。要充分发挥信息员作用,各村居要实行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确定一名信息员。要充分发挥公共安全有奖举报电话的作用,发动群众进行有奖举报,对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的,由区政府给予不低于一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及时发现并坚决打击取缔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窝点。

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街道、开发区、管理区主要负责人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行动期间辖区内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责任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书记、办事处(管委会)主任引咎辞职;其他相关责任人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要逐级实行分片包干的办法,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都要落实包靠人员,严防死守,盯紧盯牢,杜绝事故发生。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1)7个包村工作组要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全天候靠在所包靠村里开展工作;

(3)区委联合督查组要不定期到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对各基层单位和7个包村工作组、9个督导组的工作进行督查。

和解决并依法予以处罚,严防不安全事态进一步发展。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每周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成果和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区公共安全指挥中心将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取得的战果和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认真搞好总结并请于20xx年3月20日前书面报区公共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第三篇】

一年来,我们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强化领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长效治理的`方式,狠抓烟花爆竹整治工作。自20xx年以来,全乡共依法关闭经营户3户,没收了烟花鞭炮成品及半成品67万响,回顾前段的工作,我们的做法是: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我们把它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

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书记包亚军负总责,乡长涂红祥任组长,全体安委会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乡安监所内),由俞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汤承国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二是落实了目标治理责任制。年初由乡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目标治理责任书,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乡、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年度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限期督促整改。

三是落实部门责任。我们以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乡政府负责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乡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财政再困难,首先要保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经费到位,乡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乡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乡安监所负责合法销售点的安全治理、换发证及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

四是落实工作经费。乡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挤出2800元用于烟花鞭炮的宣传和整治经费。

针对我乡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的反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

二是组织了10多人工作队伍,深入到各销售点和非法个体作坊进行排查摸底,共查出隐患27处,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同时我们在各村重点部位还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员,做到了信息准确,把握及时,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第四篇】

为切实加强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秩序,坚决贯彻执行《x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20xx年度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陆安发[20xx]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整章建制,确保安全”的原则,依法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职得实效,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它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在全镇范围内排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窝点,加大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有效地抑制了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通过舆论监督、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

同时各地开展了有奖举报制,把有奖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凡举报一起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经查实给举报一定奖励。

针对我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业分散在各村委会,并且较隐蔽,镇整治领导小组把打击工作的重点放在村小组,责任落实在村小组。建立联系站所包行政村,行政村干部包村小组的包保责任制,对曾经非法经营的店铺明确专人负责监控,对我镇…集市、…集市组织成员单位定期、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今年我镇组织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单位在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节假日进行联合执法,重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通过开展地毯式排查,坚决遏制了受利益驱动的非法经营,通过积极的专项整治,取缔非法经营一家,经过九个多月的专项整治,我镇烟花爆竹市场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净化我镇的烟花爆竹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受利益驱使,个别非法经营点的隐蔽性高,发现难度大。

2、法制意识淡溥,不安全的行为时有发生。

1、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制度。

2、严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3、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监管水平。

4、加强烟花爆竹春节经营监督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消防条件、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坚决予以取缔。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第五篇】

为切实加强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秩序,坚决贯彻执行《_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20xx年度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陆安发[20xx]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整章建制,确保安全”的原则,依法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职得实效,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它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在全镇范围内排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窝点,加大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有效地抑制了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通过舆论监督、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

同时各地开展了有奖举报制,把有奖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凡举报一起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经查实给举报一定奖励。

针对我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业分散在各村委会,并且较隐蔽,镇整治领导小组把打击工作的重点放在村小组,责任落实在村小组。建立联系站所包行政村,行政村干部包村小组的包保责任制,对曾经非法经营的店铺明确专人负责监控,对我镇…集市、…集市组织成员单位定期、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今年我镇组织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单位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假日进行联合执法,重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通过开展地毯式排查,坚决遏制了受利益驱动的非法经营,通过积极的专项整治,取缔非法经营一家,经过九个多月的专项整治,我镇烟花爆竹市场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净化我镇的烟花爆竹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受利益驱使,个别非法经营点的隐蔽性高,发现难度大。

2、法制意识淡溥,不安全的行为时有发生。

1、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制度。

2、严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3、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监管水平。

4、加强烟花爆竹春节经营监督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消防条件、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坚决予以取缔。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第六篇】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增强幼儿安全意识,2022年1月26日上午忆华里幼儿园寒假班开展了“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幼儿观看了放烟花的视频,通过谈话明白逢年过节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环境、浪费资源,还存在噪声污染、消防隐患、安全问题。同时,结合生活中炸伤炸残等案例向幼儿进一步你强调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幼儿安全意识。

通过此次活动,普及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使幼儿懂得了一些自己保护的方法。希望通过宣传教育,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使幼儿安全过好假期,健康快乐地成长。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第七篇】

为适应风景线小区过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提高员工应对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时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检验各部门协同作战的统一性,根据项目对此项工作的布置,20xx年1月28日下午,举行一次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现将演练情况汇报如下:

演练于下午15时30分开始。胡小刚扮演业主抱一箱烟花爆竹欲从12岗进入园区,门岗人员阻拦,告知其政府要求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园区的危害性。业主配合工作应对其无法进入表示歉意。巡逻岗在巡查期间发现有业主燃放烟花爆竹,立即上前阻止,业主配合工作则对其表示歉意。如果不配合,再次告知其后果及严重性,对不听劝阻的将直接采取应急措施或上报公安部门。业主不在物业管辖区域但离园区较近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比如在西侧通道,巡逻岗应立即上前阻止并告知其危害及后果的严重性,如不听劝阻,应立即进行警戒,防止火灾或伤人事故发生。

召集参加演练人员结合列队,由总指挥对本次预案演练进行点评:

本次演练时间紧、任务重,全体参演部门和人员没有丝毫懈怠,发扬了密切配合、群策群力、协同作战、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使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从演练的效果来看,这次演练指导有方、准备有序、组织有力、扎实有效,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整个演练工作体现了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启动快速。体现特色,提前准备,重点推进。为加强演练组织领导,确保演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总指挥和各组人员分工。为增强演练效果,体现工作特色,对所有环节认真分析其可能存在的危险性,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取得的.具体成效同事一致认为:这次演练具有很强的实战性和创新性,评估等级为优秀,演练取得圆满成功,达到预期效果。主要反映在:这次演练贯彻实施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负责的应急处置原则,演练科目实际、参演人员齐全,内容场景逼真,对促进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实现了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的演练目标。这次演练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严密,准备工作充分,程序设置合理,安全保障可靠,过程公开透明。通过演练检验了各级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检查了应急救援各小组应急物质、装备、技术的准备情况,并锻炼了队伍;增强了企业员工的忧患意识,普及了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提高了指挥人员处置重大事故的能力,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

此次演练虽然取得了成功,但是,我们也从中发现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1、各参与员工应时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全面提高应急救援体系反应、救援以及协同作战能力。

2、秩序部应认真做好预案编辑审核,完善各项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确保各部门明确各自的职责,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到达准确位置开展救援,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

3、确保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能及时提出救援方案,报请决策。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事故救援演练,确保发生事故时及时自救。

4、要加强救援演练的实战性,要在事先未知状况下不设脚本,实战检验各员工的快速反应能力。要进一步细化区域、以及便捷的救援线路,方便及时准确到达事故发生地点。

5、各成员应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熟悉各自工作内容,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反映能力,为今后其他救援工作奠定基础。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第八篇】

为确实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我乡认真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xx乡安全生产良好态势。xx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乡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xx乡定期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两区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针对我乡实际情况,此次春节前共对辖区内5家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进行2次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2、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

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

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

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

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累计排查隐患24条,已整改24条全部整改到位。检查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两区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第九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xx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山东省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鲁安办发〔20xx〕27号)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确定在全市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推动“打非、治违、抓责任”和“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强化监管,落实措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20xx年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不发生烟花爆竹各类事故,促进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25号)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政府监管责任,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要明确县、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逐级实行分片包干的办法,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所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都要派驻安全督查员,严防死守,盯紧盯牢,严防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通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二)加强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企业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切实做到细致认真、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批发企业重点监督检查储存仓库的安全距离和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储存的产品是否按照规定分类分库存放,有无超量存放和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将有关部门收缴的非法和伪劣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存放,是否建立并实施了产品流向登记制度,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符合要求等。运输和焰火燃放企业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有关专业燃放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焰火燃放活动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等。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分级建档,限期整改,并落实专人监督整改落实情况,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问题严重整改无望的,依法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予以关闭。

(三)继续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态势。要认真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治保员的积极性,使“打非”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县、乡政府要组织公安干警和安监、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及村委会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重点县、乡镇政府要建立排查档案,对有过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要确定专人负责,重点监管。要加强执法检查装备建设,已配备摩尔探测仪的,要发挥作用;没有配备的',要尽快配备起来并尽早投入使用;要发动群众进行有奖举报,及时发现并坚决打击取缔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窝点。

(四)严肃查处违规采购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烟花爆竹产品行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采购和销售含有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引发爆炸事故的重要原因,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继续采取严防措施,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检测活动,检测范围要涵盖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对个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滑坡的经营企业,要增加抽检的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采购、销售使用氯酸钾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的批发经营企业,要依法给予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各级安监、质监等有关部门要配备氯酸钾快速检验试剂,强化监管手段,确保能够在日常各种检查中,随时对烟花爆竹药物进行现场检验,及时处罚违规行为。

(五)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和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要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各县(市、区)安监局应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审查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认真把好准入关。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大型商贸区和工业设施比较集中的地方,要严格控制零售点数量并确保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注意加强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监管,重点监督检查零售经营网点布点是否合理,存放数量是否超量,消防器材和警示标识是否完备,是否销售非法制贩的烟花爆竹产品和禁止零售的产品品种,是否符合一证一点、专店或专柜销售,两个零售点之间安全间距不少于50米等规定;严防出现集中、连片和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问题,确保社会公共安全。

各地要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多种方式,播放安全公益广告,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安全燃放。燃放烟花爆竹时,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地点和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等容易发生公共安全燃放事故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公安部门要严格对焰火晚会的审批,把安全条件放在第一位。

(六)妥善处理临时零售经营业户未销完的烟花爆竹和收缴的非法制贩的烟花爆竹。对于临时零售经营业户许可证到期后没有销售完的未开箱烟花爆竹,各批发经营企业要按照烟花爆竹回购或者代为保存协议的约定,及时回收或代为保存,统一存放在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仓库内,严防私自大量存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事故。基层公安、工商、质监、安监部门要妥善处理收缴的非法制贩、假冒伪劣和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制品。因这些制品在用药、质量、制作工艺等方面都存有不安全因素,极易因摩擦、碰撞或受潮自燃而发生爆炸,一定不能将其存放在不安全的地方或长期存放在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仓库内,严禁将上述收缴物品与批发经营企业的合格产品混库存放。需要销毁的,公安部门要及时组织销毁,不能长期或者大量存放形成重大隐患。

全市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今年12月16日(阴历十一月初一)起至20xx年3月25日(阴历二月初十)完成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今年12月16日到20xx年1月31日,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xx]125号)精神,加强合法企业监督检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10家合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经营安全。二是继续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态势。

第二阶段,从20xx年2月1日到3月15日,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监督检查为重点,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工作;二是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三是持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第三阶段,从20xx年3月16日到3月25日,以烟花爆竹回收和储存安全监管为重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检查工作部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级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维护好正常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好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气氛。

(三)扎实细致,注重实效。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组织精干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乡(镇)村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监督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细致、注重实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各项检查和督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果断地处置解决并依法予以处罚,严防不安全事态进一步发展。对烟花爆竹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并派专人监督。同时,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宣传工作,营造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认真搞好总结并请于20xx年2月20日前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第十篇】

1、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机构。成立“打非专项行动”指挥部,全面启动和部署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设专职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准确了解和总结工作中问题,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师市通知要求,制定了切合实际、突出整治重点的工作实施方案,划分工作阶段,明确时间,制定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具体实施措施,将“打非”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

3、健全“打非”工作责任体系。团安全科突出做好对辖区内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摸排,及时了解和上报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信息。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牵头负责监管行业的打非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打非”工作,积极协助配合好牵头负责部门在本部门负责管辖范围、职责范围内的“打非”工作,形成责任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协作的良好局面。

5、对全团开展全面巡查。严格按照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原则,逐个单位进行拉网式巡查,清楚掌握全团情况,并与其他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实行集中取缔。

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在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充分利用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1、实施联合执法制度。“打非”工作牵头部门定期召开“打非”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打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道路运输办、工交建商科、安全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2、全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让“打非”行动进机关、进企业、进村庄、进家庭和进学校,让全社会的人来参与、理解和支持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打非”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3、加大处罚力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肃处罚,由此而造成生产安全生产事故的`,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不断完善举报制度,实行“打非”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打非”举报。

在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团排除了大量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收获,截止目前,我团累计集中巡查5次,出动巡查20余人次,停业整顿单位3家、无证烟花炮竹经营单位2家,及时处理群众举报2起。

但我团“打非”工作进展不平衡,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特别是进入冬季,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打非”任务更加艰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团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保驾护航,推动我团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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