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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实用【汇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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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第一篇】

某区产品质量和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我区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8月底以来,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行动迅速,责任明确,围绕三个重点,在注重治标的同时,着力治本,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8月下旬,区质监分局专门召开了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特别规定》宣贯会,宣传和讲解国家法律对食品企业的要求。结合排查和执法检查,质监人员每到一家就把《特别规定》和《南湖区不安全食品召回实施细则》送到企业主的手中。区工商分局为贯彻《特别规定》,专门印制了5000份“告食品经营单位”的书面通知,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经营单位挨家挨户进行上门发放。

8月底以来,嘉兴电视台、嘉兴电台、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嘉兴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先后20多次报道了我区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一些严重的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被及时曝光。

质监分局以糕点、豆制品、酱腌菜、饮用水、冷饮等五类食品为整治重点,分区域开展全面的执法检查,共出动人员452人次,检查小企业、小作坊127家,并对其中的6家进行了立案查处。工商分局开展了农村放心店“回头看”活动,组织各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进行自查,再由各工商所复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处理,确保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符合标准和要求。市卫生监督所积极配合南湖区的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加班加点。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他们还专门制作了餐饮行业的规章制度,并送户上门。

在实施分头检查,分别整治的基础上,区领导小组先后三次组织工商、卫生、质监、农经、三产等部门,对余新、大桥、七星等重点地区的食品企业和经营户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把全国现场会的检查作为检验前一阶段专项整治成果、全力推进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机遇,予以高度重视。一是根据上级要求,部署任务,落实责任到镇、到村、到部门,并确定了以余新、大桥、七星三个乡镇为整治重点。各相关部门和延线各镇根据分工和整治方案的要求,对三条线路的沿线企业和经营单位,加强了监督检查的力度。质监分局由局长亲自带队,挨家挨户检查企业落实整改的情况,并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工商分局由主管局长挂帅,组成三个执法检查组,确保车辆、确保人员,并落实责任区,逐点进行检查部署。区卫生部门抽调力量,放弃休息时间,对余新、大桥、七星等区域的小餐饮、学校食堂、小副食品店等重点行业加强整治力度,全力以赴投入整治行动。

在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部门、乡镇街道的通力合作下,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如质监部门通过全面排查,发现了新增的糕点小作坊16家;药监部门对药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清查,全区共有药品生产企业2家,零售批发企业183家。

整治行动开始至今,区政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讨论食品整治中遇到的难点和解决办法,各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群策群力,通力合作,使整治提前出现成效。截止目前,质监部门已对6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10家企业限期整改,并拟移送证照不全的生产加工主6个。三产部门在整治中收缴违法肉品2542公斤。药监分局查获7起违法案件。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第二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精神,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隆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具体安排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项整治行动。

根据质量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8月28日县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由我局承担了领导小组的日常协调、组织、联系等相关工作。

(一)、起草制订了全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安排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代政府起草制定了《隆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分解、细化了专项整治的步骤和目标任务。8月28日下午,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质量工作会议,分管副县长李萍对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常务副县长张勇就整治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二)、加强成员单位间的工作协调,形成部门合力,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

建立了“制度+平台”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配合。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局起草制订了“隆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协查协作制度”等九项工作制度,建立了成员单位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部门合作”的联动平台。根据整治工作的需要,适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已召开了7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6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制订了领导小组《宣传方案》,组织媒体对各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报道,并组织各部门走上街头,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编辑印发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截止目前,已印发11期,编辑报道整治信息37则。通过一系列的牵头、服务工作,致力于整合各部门力量,在我县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三)、督促指导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落实目标责任制。10月18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县政府目标办,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了县政府对各部门、各乡镇政府20_年的年度目标考核。

2、指导各牵头部门、各乡镇政府分别结合行业特点、区域特点制定了整治行动方案,作到了目标明确、不打折扣,切实可行。

3、是派出联合执法检查组,多次深入到乡镇、企业、学校,餐厅、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和指导,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我们履职尽责,深入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整治目标的完成。

第一阶段的经验、教训,宣传、推广试点省、市工作经验,部署整治工作,提出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认识、再动员的新要求。根据上级的部署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浙江现场会召开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决定采取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对整治目标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并召开全局职工大会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为加大《特别规定》宣传的力度,我局于9月上旬分别派出了8个《特别规定》宣传小分队,深入到迎祥、响石、山川等9个乡镇,向企业及企业员工宣讲《特别规定》和食品安全法规文件。9月19日,我局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药监、商务、农业、畜牧等部门及有关企业,在县城东门广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特别规定》宣传咨询活动。9月29日,我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视频会议精神,组织召开了全县部分重点整治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负责人会议,动员、引导、帮促,食品企业提高对专项整治的认识,改进完善生产条件,按规定获得市场准入。11月16日我局又组织召开了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工作会议。11月29日,《内江日报》刊登了我局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纪实--《构筑质量安全的坚实壁垒》一文,重点宣传了我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

三、全力以赴、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为实现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我局以稽查队和监督监察股为主组建了专项整治执法队伍,对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了分类排查、专项抽查、全面整治等监管措施,开展了专项整治检查。

(一)分类排查。

在现有的食品生产企业中,一是按原有的分类监管等级和规模分类进行排查,列出名单,制订目标,严格要求和督促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率先全部企业和全部产品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二是按产品的风险程度进行排查,编制了17类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确定33户企业为我县的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三是按企业资质状况(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安全卫生必备条件)进行分类,逐一列出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未获证小企业名单,未获证产品名单,并视其生产、质量情况帮促、敦促、督促其立即改进生产条件,尽快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确保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能在规定期限内100%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四是对生产高风险食品且通过整改或受政策限制不能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企业,按规定进行劝退,劝退出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在规定限期内既不退出又不能取证的,将列入建议取缔企业名单予以取缔或依法实施查处。

(二)全面整治。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求,按照省、市、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我局在分类排查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

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以来,我局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重点,开展了整治检查查处工作。组织开展了白酒、调味品、肉制品、含油脂类食品、糕点、食用油、桶装饮用水、食品添加剂使用等行业以及“十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药监、农业等部门开展了三次联合执法检查。截止目前,我局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8起,涉案金额6万余元,集中销毁工业硫磺熏制的竹笋万斤,监督销毁企业召回的竹笋罐头件(24×225g/瓶)。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巡查、回访、

监督检查,强制检验,是专项整治检查的基本方式和监管措施。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加大了对获证企业的整治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了生产企业的整治检查,对生产企业原材料质量控制(包括进货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关键工序质量控制,不合格品控制,产品检验控制,销售记录、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等提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具体要求,并对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等工作实施了检查。通过检查,有效地规范了获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截止目前,全县88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已全部获得了食品生产市场准入资格。

3、专项检查。

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自7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工作以来,我局已分别组织或配合市质监局对瓶(桶)装饮用水、酱油、食醋、白酒、糕点、大米、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的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截止目前,已抽查产品90个批次,检验样品90个,合格86个,食品质量综合抽查合格率%。专项抽查中,依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对4户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后处理,做到了抽查一类产品,整治一个行业,增强了监督抽查的有效性。

4、联合检查。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承担了县联合检查第一组牵头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隆府办发〔20_〕176号文件精神,我局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药监、农业、商务等部门,分别于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到龙市镇、迎祥镇、桂花井乡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指导乡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中听取了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相关整治资料,并深入企业检查,与部分企业座谈,了解专项整治和贯彻落实《特别规定》的情况,并针对整治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向各乡镇提出了建议,对企业和商家如何进一步确保食品安全进行了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并责令整改,共发出各类整改通知6份,对一起无证生产食品的企业实施了处罚。

四、全面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的文件精神,我局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小作坊底数,已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作坊数量和名单作了进一步清理核实,督促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备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在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配合下,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大米等十类产品纳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范围产品目录的批复》(隆府函[20_]37号),于10月1日至2日两天,由局领导带队组成9介专项检查组分赴全县18个乡镇,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拉网式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按规定进行了认真地梳理分类,确定了51户作为小作坊监管,对已获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具备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使用回收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超出限制销售范围、不违反预包装限制要求等保证食品安全措施。并明确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对证照齐全,安全卫生基本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从业者有意愿提高生产条件的小作坊,我局进行了积极指导,督促其对基本安全卫生条件进行改造,产品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达到要求的与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对有证无照或有照无证(即证照不齐的)或安全卫生基本条件达不到要求的。食品生产加工者,按规定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或取缔。

(二)实施“挂面”小作坊样板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按照市质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先期选择了对挂面小作坊的规范,与卫生部门加强联系,制定一个行业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和卫生环境规范,打造一个行业的1家样板小作坊,组织质监人员和企业人员参观学习。让大家做到心中有数,质监人员知道到企业应该“怎样查”、“怎样管”、“怎样扶”,企业人员知道“怎样建”。通过样板建设,发挥示范作用,并在全县内进行推广,以促进一个行业的规范化。

通过专项整治和进一步深入开展小作坊治理,力争并确保小作坊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目标的完成,建立和完善以质量承诺书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加快实现小作坊监管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五、开展了涉及安全的汽车配件等10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

我县涉及安全的10类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通过市、县两级配合实施,对全县10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已全部完成了全县8户10类重点产品的质量档案建立工作。

六、主要工作成效。

通过近四个月的专项整治,我县生产加工环节的3个整治目标已基本完成,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为止,全县88户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获得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获证率已达到100%,10类重点产品建档率已达到100%;51户两证齐全,符合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已全部签订了小作坊食品安全承诺书。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80多人次,执法车辆200余台次,巡查生产企业和小作坊135户,共巡查_5次,回访72次,巡查率达97%,回访率100%;帮扶8户企业获得了市场准入资格,劝退1家不符合条件的液态白酒生产企业;帮助准备申证的4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做大做强,帮助企业、小作坊建立质量管理、检验等制度750多个,统一规范、制作发放监督牌、食品安全承诺书278个,产品销售、原辅材料厂进货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417本;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6份,发放《特别规定》等宣传资料120_多份,形成了一定的声势,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继续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全体执法人员仍将继续努力,全力以赴的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和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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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第三篇】

根据国家总局、省局、市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部署落实相关工作,从5月份开始,集中力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成立领导小组。5月24日,省、市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贯彻会议精神,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新闻宣传、检查指导工作,推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制订行动方案。我区及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内容、时间和要求。并组织力量,分四个小组分片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全面监督检查,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持有效的证书和批件,是否存在无证和超范围生产行为,原料是否与配方一致,是否按照批准的和生产工艺组织生产,批生产记录情况等。经营企业重点检查索证索票、标签、说明书、批准文号的合法性等。还加强了对保健食品广告监测。

根据市局打“四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区打“四非”专项行动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互为衔接,时间进度服从工作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

1、检查整治阶段。充分发挥相关业务科室和基层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一是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执行情况等为检查内容,对多年来一直处于长期停产状态的企业和多年不生产的品种进行疏理,名单上报市局建议考虑吊销许可证和批准文号。二是以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专卖店、药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保健食品主要集散地和批发市场等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以经营合法性、销售产品合法性、标识和说明书、索证索票制度、销售台账及出厂检验报告等为检查内容。检查经营保健食品是否取得有关许可、是否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市场开办责任、是否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三是对本辖区内违法广告涉及的保健食品进行核查,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四是根据省、市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组织进行飞行检查,结合外地协查情况和保健食品季节性生产特点,组织对雪佳、五洲、金日洋参、湖宝等生产企业展开了飞行检查,查阅企业准入生产手续、进货票据、批生产记录、销售台账等资料,指导企业完善管理制度。

2、案件查办阶段。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案件涉及辖区外企业的,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协查。区食安办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加强对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安办工作的指导。

3、规范提高阶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当前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我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量多、分布散,对我局的监管工作提出严峻挑战。目前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1、生产经营行为还不够规范。有的企业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按照制度规定去做,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流于形式。有的企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规范,用法用量、产品规格和批件不一致。抽检发现有的经营企业经营的产品含法律明令禁止添加的药物。

2、企业负责人法制意识淡薄,对员工培训力度不够。由于一部分企业生产时断时续、市场销售不够理想等方面的原因,存在员工流动快、培训不及时、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等现象,一些员工不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生产记录不完善,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有的企业负责人还存在一些错误的思想认识,不能严格按照法规要求管理企业,甚至还有钻法律空子、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通过短信平台向辖区所有药品批发、连锁和零售药店群发短信500多条,区、镇两级出动检查人员1887人次,检查(协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40多家次,批发企业、专营店、零售药店、大型商场超市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92家。经过为期三个月的检查整治、案件查办,我区打“四非”工作成效显著,上报信息4条、报送报表4次、阶段总结9次,按时向市局报告专项行动的进展、成效和遇到的问题。

1、检查企业覆盖面广。本次行动,做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覆盖面100%,大部分生产企业现场检查2次以上;批发企业、专营店、大型商场、连锁超市检查覆盖面100%,零售药店、小超市等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超过了80%,检查记录规范、完整。

2、全区情况全面掌握。我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4家,拥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38个。经营企业1043家,其中批发连锁企业15家、大型商场超市、专卖店20家、药店544家,其余为小商店超市。我区14家生产企业中常年生产的3家(佳尔科、雪佳、五洲),去年有过批量生产的4家(奥奇、庆和、湖宝、三健),已停产1年以上,目前车间正在改造,或处于观望状态准备改造的3家(金日洋参、锦仁堂、康富来),已停产3年以上的4家(唯一、华南、红太阳、远亚),其中“唯一”、“华南”的车间已改作他用或已拆除。有关我区生产企业的现状已向市局作了报告。

3、重点企业重点监管。结合打“四非”重点检查企业名单和保健食品季节性生产的特点,对省、市局制定的“打四非”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和产品重点检查,做到了全覆盖。特别是对外地协查较多的“雪佳”、“全烈”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突击检查。现场对企业生产车间、仓库和化验室进行认真、详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完善管理制度,还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了抽检。

4、配合上级监测抽检。根据省、市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和市局风险监测抽样的要求,组织进行突击检查,配合市局开展共抽检产品25批次,其中减肥类12批、辅助降血糖类1批、缓解体力疲劳类12批。

5、外地协查回复及时。共协查回复各地协查函35份,每次协查均到企业现场核查企业相关的资质、品种的批件、涉及具体生产批号的产品查阅相应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销售记录和原辅料台帐,并要求企业出具相关情况说明。35份外地协查均做到了及时核实情况、及时回复。我局发函协查问题保健食品16个。

6、案件处置严格依法。对于保健食品的案件处置,我局做到严格依法查处,遇到问题产品,法规、稽查、保化三个科室认真研究法律法规,以确定最适合的法律条款和处罚标准。目前,共移交稽查涉嫌保健食品违法案件12个,立案5个。

这次行动中,我局在遍布全区的170余块社区电子屏上循环播放食品公益广告和相关常识,大大提高了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度。

9月4日,我局举办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负责人培训班,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专营店、大型超市、连锁超市和医药连锁、批发企业负责人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介绍了保健食品基础知识、当前形势和监管要求,详细讲解了保健食品的定义、分类、行政许可流程、包装标识、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等内容,还结合相关案例培训了相关法律法规。到会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场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有效促使企业进一步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诚信和道德建设。

下阶段,我局将主要从做好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开展工作:

1、办理案件,对有问题保健食品依法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保健食品,一律停止销售并依法严肃处理;发现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黑窝点”,及时取缔;对涉嫌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动员社会监督力量,形成全面治理和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和合力。

2、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自律。做好保健食品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科学保健理念,规范媒体行为,支持鼓励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公开监督电话,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氛围,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3、加强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台账管理。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供应商建档情况、原料收货查验和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批生产记录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质量意识,坚决履行质量第一负责人责任制度,检查生产经营企业《保健食品质量承诺书》执行情况和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加强监测,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性抽样送检。开展辖区内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及产品抽验工作,特别是我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加强对减肥、缓解体力疲劳等社会反映强烈,违法违规宣传较多的功能产品非法添加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及时曝光问题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5、加强监管,加大巡查的力度。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提高专项检查的覆盖面,加大突击检查频次,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6、加强梳理,形成长效管理制度。针对前阶段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不等不靠,探索适合我区的监管办法。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卫生部等9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卫监督发[]6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08]45号)(以下简称《省政府专项整治方案》)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质检部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08]872号)精神,圆满完成生产加工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立足质监部门职责,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和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使用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和严厉查处无标、无证、不按标准规范生产食品添加剂及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使食品生产加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在本次专项整治中,各市(地、农垦)质量技术监督局要认真履行质监职责,围绕各项专项整治目标,突出重点,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切实抓好各项整治任务的落实,确保完成整治工作目标。

(一)强化食品添加剂企业监管。一是彻底摸清辖区食品添加剂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获证企业和无证照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卫生条件、管理状况、企业执行标准、标识标注、是否按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等,建立企业纸质和电子档案;二是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企业生产加工行为,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方可组织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未纳入的要参照食品添加剂许可工作有关要求加强监管;要求企业建立“两帐”:即原辅材料进货台帐、销售去向及用途台帐,具可溯源性;建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把关等规章制度,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标识管理等;三是严厉查处无证、无标、不按标准规范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企业规范生产、质量合格、标识规范。

(二)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监管。一是彻底摸清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特别是企业食品添加剂备案情况,并纳入企业纸质和电子档案实施动态监管;二是对照国家相关部门提供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清单,摸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并注意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予以严厉打击;三是摸清非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如使用编号或使用着色剂等模糊名称替代添加剂真实名称的,并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予以整治纠正;四是严格规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在生产加工中按标准规范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进货验收和使用台帐,加强质量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五是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当地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食品、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控、重点整治;六是结合各地监督检查计划,加大对食品添加剂、食品中添加剂指标和项目的监督检验和监督抽查,尤其是整治清单中所列的安全项目和食品,扩大监督检验覆盖面和有效性。

三、工作安排。

按照卫生部等9部门、省政府及国家质检总局工作安排,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利用4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和目标。

(一)自查自纠阶段(12月10日至1月10日)。

1、主要任务。

(2)调查摸底,摸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企业基本情况,掌握非法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2、具体措施。

(1)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告要求,明确专项整治的目的、范围和要求。督促辖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明确企业第一责任的具体要求。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在规定时间报告自查自纠的过程和结果,并再次明确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2)设立举报电话。

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百姓健康安全消费。要向社会公布质监部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对举报属实者按有关规定实施奖励措施。

(3)摸底排查。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调查摸清辖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建立企业档案实施动态监管。摸清并认真分析汇总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并于201月12日前将结果上报省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由省局汇总后反馈给相关卫生行政部门。

(4)强化抽检。依据质监职责,在安排年食品监督检验计划中,根据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及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线索和相关信息,将整治清单中所列的安全项目和食品作为抽查的主要对象,有针对性地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类别、重点项目,加大抽查的覆盖面和有效性。

(5)汇总分析。认真汇总既往发生的各种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及时向省局报告。对已有监管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现有措施或根据实际制定新的监管措施。

(二)清理整顿阶段(2009年1月11日至3月10日)。

1、主要任务。

(1)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

(2)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2、具体措施。

(1)依法查处。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组织对发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

(2)追根溯源。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剂的供应链和入口,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3)清理规范。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清理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依法严厉查处以非食品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行为。对违法违规生产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要求企业停产整顿,彻底检查,依法纠正,形成可追溯的记录,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直至产品质量稳定合格为止。

(三)规范巩固阶段。

1、主要任务。

(1)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机制。

(2)建立和实施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2、具体措施。

(1)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剂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2)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行为。强化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市场准入工作,严把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市场准入关,严查无证生产行为。加大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监管力度,规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物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管理,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

(3)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强化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企业巡查、监督抽检等日常监管工作力度,依法从重查处在食品生产加工中违法使用和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单位和个人。

(4)引导企业诚信自律。加强对企业的培训教育,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守法生产经营意识,使从业者提高素质,熟悉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知识,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深刻认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开拓性地开展工作,做到在专项整治的各个阶段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落实、效果明显,确保各项专项整治目标和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查处整治工作力度。

各地要突出“五个重点”,根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第一批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清单,及随着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其它陆续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清单,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突出重点食品。各地可根据实际将乳制品、肉制品、酿造食品和蛋白含量高的食品、饮料、葡萄酒及果酒等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食品列为重点食品,加强监管。

二是突出重点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既要密切关注列入清单的产品,也要注意调查生产加工环节出现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新情况、新动态、新物质,坚决杜绝三聚氰胺污染乳制品事件等类似问题在我省发生。

三是突出重点企业。各地要将易出质量安全问题的小企业、小作坊、不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未把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在实处的企业、频频出现质量问题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企业列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加严监管和监控。

四是突出重点区域。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将具有地方特色、区域生产集中的食品加工集散地,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加工食品质量安全隐患较多的地区,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严密监管。

五是突出重点环节。要将企业的进货验收、生产加工中的关键控制环节、产品检验、销售去向等作为重点环节,加强监管,严密监控,确保具有可追溯性。

(三)突出质监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各地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检测车在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现场快速检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突显“四位一体”模式的监管优势,挖掘食品安全巡查执法队这支特殊队伍的潜力,落实“两个前移”、“双重监管”新模式,探索食品添加剂管理的新方式,完善和落实好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与公安、司法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该通报的通报,该移送的移送,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企业秩序,树立诚信氛围,使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新突破。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沟通协调工作。

各地要组织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从业者增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感,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引导企业诚信生产经营。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进展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如何辨别食品优劣和合理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知识,消除盲目恐慌情绪和恶意炒作行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对工作中发现的各类新情况、信息、典型案件等要及时向省局通报。

(五)认真上报专项整治信息。

各地要在工作中注意搜集音像资料,完善案卷、档案等内部管理、巡查记录、监督检查等工作记录,做好迎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的准备工作,及时上报各阶段专项整治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动态。请各市(地)于每月的3日、18日向省局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报送重点是专项整治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重大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并分别于2009年1月18日、3月18日前向省局报送专项整治阶段性总结;于2009年4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的全面总结。

联系人:李湘江、马海军。

电子邮箱:hljspc@。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第五篇】

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__160号、《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__193号)和河北省《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冀食药监食20__51号),市药监局及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__市20__年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__县辖区内的所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校长(负责人)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学校对托管食堂、承包食堂、供餐单位是否有准入制度,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食用油是否符合《__市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管理规定》要求。大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火锅底料、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五)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孽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学生餐菜谱设置能否避免风险菜,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六)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明白应知应会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__年4月至6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4月—4月底)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健康证明、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5月—5月底)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对各类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发生过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要进行重点检查。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第六篇】

在县食安办的正确指导和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我镇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用实际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加强领导,抓好食品安络建设。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全镇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大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研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前我镇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乡村两级人员已全部配备到位,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将充分发挥熟悉乡情村情的优势,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重视宣传,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镇食品安全宣传方案,以食品安全宣传月为抓手,重点突出对《食品安全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在乡镇集贸市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横幅标语;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张贴食品安全彩图;印发宣传彩页在集市、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场所向群众和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进行宣传,引导群众健康饮食,提高群众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利用村干部开会时间对各村协管员、信息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培训。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县里组织的培训会。会同农委、镇科协、兽医站对种植、养殖大户进行无公害种植、养殖技术以及动物防疫培训。

三、突出重点,抓好薄弱环节。

一是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进一步提高学校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项监管责任。学校利用班会、校园板报、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检查。

二是抓好对流动餐饮大棚的管理。近年来,农村人口减少,流动餐饮大棚几乎完全取代了原先农村的互助式村宴。但流动餐饮大棚本身硬件基础差,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我们一方面开展对流动大棚经营者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卫生意识,一方面督促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抓好红白事活动饮食安全的监管,切实保障人员密集场所的食品安全。

三是监控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全年到大戴家墓穆民养殖小区入户宣传4次,印制宣传页800张,宣传内容为如何科学、健康养殖肉羊。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为小区建大型户外宣传牌,呼吁全社会共同打击违法使用“瘦肉精”。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第七篇】

市政府部署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部署,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全力以赴,攻坚克难,载至xx月xx日,共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检查经营户xx户次,检查集贸市场xx个次,下架封存问题乳制品xx公斤,已退回上级经销商xx公斤,还有xx公斤正在督促经销商退货,清查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自市政府部署此项工作以来,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确定了突出重点、齐头并进的整治原则。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我局《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责任目标和任务,召开了由局机关全体人员和副分局长以上干部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集中时间、人员、精力全面深入地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迅速反应,全力攻坚,全部封存下架流通环节所有问题乳制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快速反应,沉着应对,果断出击,合力攻坚,做到了“三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在xx日下午xx工商局安排清查问题乳制品工作后,当晚我局就在xx电视台发布了消费预警,并在黄金时段连续播出,第一时间让经营者和消费者了解问题奶粉的详细信息。同时,通过在经营场所张贴公告、利用农村喇叭广播、发布消费警示等形式,及时向消费者发布消费预警,向全市人民发布发停止食用问题奶粉的消费警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xx夜,xx局长直接将有关情况和工作安排部署向市委、政府主管领导作了汇报,得到了市委、政府领导的肯定和支持,并采纳我局建议,以市政府名义发布了“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事件处置的紧急通知”和“xx人民政府关于停止销售、食用问题奶粉的紧急通告”明传电报,迅速形成了政府负总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清查氛围。第一时间彻底清查。次日一上班,全局召开了问题乳制品专项整治动员大会,随即,由班子成员带队一线督导,倾全局之力,迅速在第一时间对全市xx家食品经营户开展了拉网式排查,系统所有人员没有节假日,实行无限时工作制,对流通环节所有问题乳制品全部“冻结”,使xx流通领域问题乳制品得到彻底清理。

二是严防死守,全程监控,确保所有下架封存问题乳制品全部退出冀州流通领域。在清查问题乳制品专项行动中,我局严格落实下架封存问题乳制品集中统一保管、退货商提出书面申请、工商人员全程监控退货制度,通过督促经营户逐级退货、派工商人员跟随经营户去xx退货、积极协调xx总经销来xx召回等方式,督促、协调、帮助经营者退货,对于目前还不能退回xx经销的,由局统一封存保管,对已退回的进行重新登记、核实、筛查,确保xx时前,所有下架封存问题乳制品全部退出xx流通领域。全局片管员与分局长、分局长与局长逐级签定保证书。三是开展“四查四看”活动,深入抓好问题乳制品清查工作“回头看”。即查经营户货架、柜台、库房、院落,看经营户有无私藏、私销问题乳制品的现象;查经营户承诺书、通告、不合格乳制品名单张贴情况,看经营户有无对相关事项不清楚的现象;查下架封存问题乳制品,看有无被经销商转移、藏匿的现象;查退货凭证,看有无虚假退货的现象。局党组书记*亲自带领班子成员,分头带队深入分局一线督导,全局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全市所有食品经营户再重新查一遍、问一遍,严防问题乳制品再次流入市场销售。

对于目前无照经营食品情况,鉴于当前严峻形势,我们对所有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食品户,采取了一律先停业关门、相关前置手续和营业执照办理完毕后再营业的断然措施。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了应对措施,一是前置许可证过期,虽然我们提前发出过通知,但由于有关部门补办期长,导致许可证过期,经营户仍在开业经营,对这种情况,我们采取了先责令关门停业手续补办齐后再开业的措施。二是村中生活困难、孤寡老人且以此为生的,办不起前置许可。对这种情况,我们主要是集中情况向当地政府汇报,力争通过政府救济、生活补助等方式,鼓励他们另谋出路。三是规模较小的面条加工、馒头加工等农村食品小作坊,规模小、条件差,在这方面,我们正在通过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适当降低准入门槛。

一是开展了食品市场整治专项执法检查,加强了了食品进货渠道和集市管理,加大了对食品批发市场、大商场、大超市及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农村食杂店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肉、蛋、油、粮、糕点等食品,严厉打击经销“三无”、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行为,打击违法行为,震慑不法分子。二是结合问题乳制品专项整治,下大力规范了食品经营户的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落实情况,同时,督促食品经营户全面落实了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退市环节各项制度,使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三是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箱作用,对食品经营户和集贸市场实行了定期检测和随机检测。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国庆“十一”黄金周,继续加大节日期间食品市场整治,不断把我市开展的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向深层次推进。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第八篇】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按照xx县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要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坚持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核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专门成立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此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专职干部全面负责,相关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x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各项要求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牧区、中心小学及郭庆联校食品安全氛围基本形成。

二、主要成绩。

﹙一﹚组织领导得到加强,责任得到明确。被督查单位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明显增强,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办公会议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并对责任目标细化分解,乡政府与3个村委会、中心小学及联校签订责任书,共签订责任书4份。针对牧区监管力量薄弱的实际,我乡成立食品药品管理站,配备食品药品协管员,各村委会主任为信息员,有效解决了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村、组二级监管网络,实现具体事务有专人抓,彻底改变了过去基层食品安全业务没有专职人员抓落实的局面。

﹙二﹚制度建设逐步完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在建立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我乡制订了工作计划、宣传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文件,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我乡将食品安全列入村规民约,通过自律的方式,全面落实牧区家庭自办宴席管理的工作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我乡结合实际和职责,制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使应急处置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第九篇】

根据县市场_《关于开展春季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xxxx市监发[2016]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正常教学秩序,xxxx镇认真组织,扎实开展了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印发了开展春季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次活动高效有序开展。

xxxx镇现有学校1所(含幼儿园),学校有1所食堂,学校周边有小餐饮店4户。

一是认真开展对学校食堂的检查。现场检查了学生食堂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和进货台帐、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食品加工用具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卫生设施和设备的检修和运转、食品留样等情况。重点对中小学营养餐计划中的蛋奶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在查验过程中,没有发现过期的蛋奶及肉制品。

二是检查各小餐饮店“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对证件过期、到期的,督促其到相关部门进行更换,完善经营的合法性。对小餐店食品加工环节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进行检查,要求严格按照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程序进行加工操作,防止生熟交叉污染,并完善餐饮用具消毒、保洁设施,必须建立购销台帐,完善索证索票,验收、登记制度,做好经营场所的卫生。

经过严格检查,发现学校周边餐饮摊点存在没有办理许可证的情况,台帐建立也不完善,部分消毒柜没有投入使用,三防设施不到位、卫生条件差、学生食堂留样密封简陋等问题。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求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严格明确食品卫生管理员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强化其法律意识、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提高卫生知识水平。使每个从业人员都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加工操作,保证食品的清洁卫生,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并引导学校建立健全了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学校领导和食堂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一)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做到人人知晓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食品安全的作用。

(二)要求和监督学校继续严把食堂原材料安全关,重点做好原材料农产品的生产、及国家禁止的不合格原料进入校园餐桌,认真做好各项食品安全留样记录。

(三)计划20年6月,对xxxx中心小学校长、食堂从业人员、食杂店从业人员、学生进行卫生法律及卫生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学校师生、食堂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第十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预防和控制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在秋季开学之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食品、化妆品监督所领导的安排部署下,对全县学校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此次检查出动车辆10台次,监督人员32人次,共检查学校食堂34家,通过这次专项行动检查发现全县的学校食堂在食品安全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学校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学校对食堂卫生管理督查力度不足,卫生制度不落实,从业人员缺乏卫生意识,对食品加工流程不熟悉,食品加工操作环节不规范。

2、部分学校食堂面积狭小食堂布局不合理,不能进行区域划分。

3、食堂内因设施不足进行分类摆放,加工流程不能避免生熟交叉污染,动物类食品和植物类食品加工未能分开,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不到位。

4、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进货验收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能规范进行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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