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问责自查报告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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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问责自查报告1
尊敬的上级领导:
20xx年,本人在组织的培养、关怀和支持下,从科级干部到副县级领导干部,从财政部门到审计部门,实现了工作岗位和职位的较大变化,思想观念有了提升,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为了认真总结过去,扎实做好今后的工作,按照地委关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要求,现将本人20xx年思想、作风、工作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思想政治建设方面
当前,在全地区干部群众上下一心、群策群力,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大开放、大开发、大建设政策,努力推进地区跨跃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新时期、新形势下,作为一名身在其中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名新任领导干部,只有不断加强学习,切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才能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和立场,明晰理想信念,明确奋斗目标,紧跟时代步伐,履职尽责,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期望。
一年来,本人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地委、行署的决议、决定,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 裂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的投身于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永葆青春的根本保证,也是对我们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一年来,本人认真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党纪;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戒非分之想;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不行偏袒之事,不图非分之财,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持良好操守;遵守原则,秉公办事,以身作则,严以律己;要求下级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坚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坚持真诚待人,正直处世。
三、组织领导能力方面
一年来,本人在工作中注重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提高管理、组织、决策、执行能力;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复杂问题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大胆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增强创新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合力,有效的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作风建设方面
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保证班子团结,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关键所在。本人认真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决策和处理问题;服从组织安排,执行党组决定,坚决维护班子的团结;按照工作分工,全力协助、配合、支持局长、书记工作,努力做好自己的分管工作;坚持重大问题及时向局长、书记请示汇报,一般事务和属自己职权范围的事情大胆决策;始终坚持做到摆正位子,当好配角,做好参谋和助手。按照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原则,大胆开展工作,与班子成员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坚持做到互相配合不争权,相互信任不猜疑,相互支持不拆台,相互体谅不推诿。能够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制,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勤奋敬业。
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听取基层单位和有关科室意见,诚恳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批评,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坚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在原则问题上讲真理,不讲面子,在一些非原则的小事上讲风格,求同存异,互尊互谅;对别人的弱点不苛求指责,对别人的过失不耿耿于怀,对下属努力做到在生活上多关心,在感情上多交流,努力营造宽松、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五、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作为一名履职时间不久的领导干部,本人感到存在下列不足:
1、思想不够解放。在思维方式、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措施等方面,与实际工作的需要,与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存在着明显差距,在新的一年,要努力改善。
2、学习亟待加强。在政治理论学习和审计业务学习方面,还不深入、不透彻、不全面,必须强化学习,尽快提高,以适应新岗位工作的需要。
干部问责自查报告2
今年自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以来,我在认真领会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阮书记、唐市长的讲话后,根据工委《关于在全街(场)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的实施方案》(武发9号)的文件精神和区教育局党委相关要求,对比需要重点解决的十个方面的问题以及自身实际,深入细致地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现就本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作为一名主管一方教育的党员干部,自开展工作以来,我牢记局党委领导对我工作的嘱托,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教育大局,认清教育发展的方向,以内抓教学质量,外树教育形象为抓手,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市、区《治庸问责》各项要求,大力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年”活动,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积极将教育改革推向深入。每年教育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工作态势。
在各项工作的落实中,我始终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整个教育工作的始终,认真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时刻以一个党员干部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做人民公仆的教育。同时积极加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生活、工作作风建设,纠正部门和教育行业的不正之风,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提高认识,从自身做起
庸,顾名思义即为平庸、碌碌无为。庸,首先存在于思想、意识形态,得过且过,图安逸、怕责任、怕担当,因而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其次,庸,表现在行为中,只顾眼前,不图长远,欣赏既得利益,不思进取,甚至不作为、乱作为。作为一名主管教育的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者,是学校向前发展的引路人,庸必将导致政令不畅、行风不正,教师素质下滑,教育教学质量不高。因此,主导教育正气,营造优良的城市投资环境,必须从党员干部做起,必须从我们每一位教师做起。在工作中,在生活上,我总严格要求自己,不敢有半点倦担为了更好做好本职工作,促进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我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以场为家,坚持星期一、星期二、星期四吃住在。利用晚上和空余时间走访全场所有校长和部分老师,接触了大量的群众,听取了领导和普通教师的教育心声,了解群众对教育的期盼。三年来,我先后完成了xx中学标准化建设的达标验收,实现了东风小学由一所村级小学向xx市素质教育特色学校的成功转变,保持了职高的稳定和学前教育高水平发展,确保了xx小学教育始终走在全区前列,教育整体水平稳步提高的良好趋势。
二、搞好对照,找准问题
《治庸问责暂行办法》提出需要重点解决的十个方面的问题,是对“庸”的高度概括。对照十个方面的问题,自己反复检查比对,认为自己存在的问题虽然不是突出,但足以引起高度的重视和警醒。
(一)理论学习不深入。平时由于事务性的工作较多,对党的理论的学习不全面,不系统,不经常;认为不学习照样能够干好工作,对学习缺乏应有的兴趣和热情,缺乏刻苦钻研精神,没有深入挖掘理论内涵,把握精神实质,思想上缺乏紧迫感,其次理论和实际联系的不够紧密,就理论学理论,工作中存在理论脱离实际的现象。
(二)工作推进不得力。由于临时性、突发性工作多,导致工作中不能较好地深入基层一线,有时工作脱离群众,在工作中不能做到系统地调查研究,缺乏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导致接触群众少,决策落实“不到位”。到中心校多,进村偏远村小少,好话听得多,意见听得少,因而对基层情况若明若暗,对问题的研究不深不透,对群众的真实想法了解不够,对一些苗头性问题缺乏敏感性,缺乏超前性和预见性。
(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坚定。一方面在工作上,批评身边的同志多,要求过严,自我批评、自我反省不够,另一方面,在相关原则问题上和纪律要求,作风要求上,因人情、面情等方面,没有较好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认真剖析,查找原因:
一方面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群众利益不够关心;另一方面是缺乏进取心,平时疏于学习,懒得钻研。由于教育工作的科学性、群众性强,对基层教育人的要求也就更为严格,往往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穿”。如果因为疏于学习而对教育工作的政策了解不深,在工作时就难免会遇到问题,在执行政策时就可能会产生偏差。基层政策执行的情况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发展和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偏差就可能会使老百姓得利益受到损害。
四、明确目标,整改措施
“责任风暴”“治庸计划”是一场深入心灵,修正世界观的革命。根本的目的使执政之基的每一位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我们自身的素质、行为准则、工作能力和水平,办事作风与党和政府的要求存在多大的差距,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多远的距离。通过学习提高、对照自查、剖析原因等过程,我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并制定出对应措施,力求自身存在的问题得到根本改正。
一是认真学习理论,强化宗旨教育,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从严要求自己,正人先正己,无论在任何部门,任何岗位都要严于律己,只要是对工作发展有利的事情,别人做不到的,自己一定要想方设法做到,真正做到从自己做起,从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
二是树立更高的工作标准,保持积极的心态和强烈的进取之心。取法乎上得其中,取法乎中得其下,没有大的目标,就没有大的成就。因此,作为自己来说,必须树立远大的工作目标。作为教育干事大目标就是保持政令畅通,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关心全体师生,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我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实践这一大目标。
三是关注新生事物,发现新生事物,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新,敢于失败。彻底调整心态,保持与时俱进的强烈求知欲和独立思考的习惯,关心身边事,发现身边事,创造新方法,在学习中不断思考,在思考中不断丰富,在丰富中不断完善和强大,争取在工作上做一个有能力有主张的智者。
四是在非原则问题上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原则问题上做到是非分明。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工作中,更应做到换位思考,多以积极正面的方式做工作,倡导鼓励加引导的干事氛围,包容失误和失败,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干好事的教育改革风气。同时,坚持有原则的团结,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事关全局的问题上,在涉及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廉政建设等原则问题上必须讲是非、讲原则。
我将以这次“治庸问责”为契机,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端正工作态度、提升自身形象,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干部问责自查报告3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5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颁布以来,我局把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作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的重要抓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宣传发动,浓厚氛围
为保证《暂行规定》在我局的全面实施,促进该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我局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小组,建立了纪检监察机构与组织人事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协调配合机制,为贯彻落实问责规定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迅速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转发到局属各单位,提出了我局落实中央、省文件精神的具体要求,并在全局领导干部大会上进行学习解读和专门部署。我局各单位纷纷采取开展专题学习辅导、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配发文件单行本、组织知识测试和充分利用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全面领会问责制的精神实质,深刻理解实行问责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准确把握“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问责原则。局属院党委举行了专题辅导会,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权力上的敬畏感、本领上的恐慌感、工作上的危机感,用党员干部的责任感,换取职工群众的幸福感。
(二)健全规章,规范机制
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我局逐步建立起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先后下发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及量化考核标准》、《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关于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局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关于在全局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和《党务公开基本目录》等文件,在全局推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保廉合同》制度,对各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严肃实行问责。
局属各单位根据实际制定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科级干部管理办法》,院制定《效能责任追究管理规定》等,各单位出台的各项规范性文件,更加明确对当事人、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单位的责任追究规定,让问责工作有章可循。
(三)加强督查,讲求实效
为促进《暂行规定》的全面贯彻执行,我局始终坚持采取重点督查、专项督查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督查形式促进工作落实。
一是围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实施问责。围绕局党委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加强专项督查,对有令不行失职渎职的,严肃责任追究,推动地勘中心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实施问责。加强对干部任用、人事调配、财务管理、设备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矿业权运作、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八个重点“领域权力行使的监督,进一步健全权力行使制约机制。
三是围绕廉政风险源头防治实施问责。注重源头防治,坚持预防为先,及时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出现的勤政廉政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结合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四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施问责。近年来,我局把解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作为实施问责制的着力点,经常征求职工与离退休人员代表及党风廉政义务监督员、监察员意见,有效维护了职工群众利益,促进干部作风的持续好转。
五是围绕影响机关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实施问责。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我局积极探索和实践效能问责工作,以问事、问效、问责为主要手段,对上班时间脱岗、炒股、玩游戏等现象,一经发现,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教育和处理,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有力推动了机关作风转变和行政效能提高。
二、主要成效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推动省、局一系列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增强了服务意识。实施《暂行规定》两年多来,我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普遍认识到,必须以实际行动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做到科学管理、以人为本,努力为职工群众提供尽可能便利的服务。机关作风明显扎实,服务态度明显改变,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改善。
二是提高了责任观念。问责制启动后,各级干部普遍感到工作压力增大了,肩上的责任加重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明显提升,执行力明显增强,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局全面建设贡献力量的自觉性提高了。
三是提升了法治理念。在问责制推行以前,个别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违规操作的行为时有发生。通过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存在问题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实施,对于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不断加以改进和规范。
一是重执行问责,轻决策问责。当前在具体实行问责中,更多重视执行中出现过错的问责,而对超越规定职权、未按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政策实施决策的追究力度不大,出现借口“集体决策“而逃避责任的做法。
二是重有过问责,轻无为问责。《暂行规定》明确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公共安全事件时,才会有领导干部被追究问责,而对于懒散、拖拉、不作为的领导干部却少有问责。
三是重事故问责,轻日常问责。重大责任事故,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将被问责,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决策失误或违规失职造成损失的,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责任追究往往被忽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加大问责力度,做到失责必究。在深入学习贯彻《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强化责任对象,做到职能清晰、权责一致,有责必问,失责必究。
二要加大监督力度,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整合监督资源,形成有效监督的合力,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三要加大管理力度,做到从严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的日常管理,使领导干部不敢懈怠、不敢腐败、不敢专权、不敢失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