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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自查报告汇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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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涉密自查报告【第一篇】

---预防和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重点部门和岗位的保密防范。

会后,局保密委员会对局保密要害部门和岗位进行了抽查,结合xxx行业实际,重点检查是否满足xx文件提出的十二个方面的要求和省保密委员会下发的xxx中所列内容。

2---供时签订许可协议;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规定标明密级,按同密级的纸介质文件管理;对密级xx成果的销毁,要求严格按规定执行,有上级部门领导批示和备案,销毁时做到有2人以上在场。

局系统主要xxx生产单位都设有专业资料管理办公室,并制定了各单位的《资料管理规定》和《涉密存储载体保密管理规定》;各单位均能及时将生产的xx成果按规定形式和份数送交资料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建立资料目录,实行统一管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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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人员管理自查报告【第二篇】

第三十五条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第一款规定涉密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涉密岗位”,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核心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重要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一般涉密岗位。在上述岗位工作的人员分别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机关、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岗位涉密程度的不同,确定涉密人员类别。“分类管理”,是指对不同涉密岗位上工作的涉密人员,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机关、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划分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二款规定涉密人员上岗审查制度。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由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保密工作机构,依据涉密人员任职条件,进行严格任前审查。审查内容一般包括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交往等情况。

第三款规定涉密人员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方面,应当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品行方面,应当品行端正,忠诚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能力方面,应当掌握保密业务知识、技能和基本的法律知识。

第四款规定涉密人员权益保障制度。涉密人员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就业、出境、学术成果发表等方面会受到一定限制,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等原则,在限制涉密人员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保护涉密人员合法权益,给予相应补偿,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涉密人员的关心和爱护。

关于涉密人员上岗保密要求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在涉密岗位工作,不仅需要具备很强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还要具备很强的保密意识和相应的保密专业知识技能。任用涉密人员,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机关、单位对涉密人员上岗前的保密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保密形势和敌情教育,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保密知识技能教育,岗位职责教育等。

促进了涉密人员管理的规范化,初步建立了保密承诺制度。机关、单位应当把保密承诺书的签订和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保密承诺长效管理机制。

涉密人员管理自查报告【第三篇】

案件要旨。

企业的核心人员,如技术人员、研发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等作为企业的顶梁柱,往往掌握着企业的重要商业信息。企业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其核心人员进行涉密信息的管理:与核心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与核心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权利人企业内部做好涉密信息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对核心人员进行商业秘密法律教育和保密义务培训。

基本案情。

原告某某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下简称“飞炬公司”)于3月成立,经营范围为:“生产半导体模具、集成电路的测试模具和发光二极管,并提供售后服务,销售公司自产产品”。6月,爱普生公司向原告购买了总价(含税)为3344元的fpc下治具、电针、电针套等;208月,爱普生公司向原告购买了总价(含税)为元的电针及电针套等。

被告宿某某自月至11月在原告处工作;被告陈某某自年11月至月在原告处工作。两被告同原告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均约定,两被告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原告《劳动手册》第九部分载明,“飞炬员工必须对公司业务、财物、技术数据及资料和内部业务文件进行保密。包括技术经营、不得公开的具体数字等信息……”,两被告均已在该手册上签字确认。

被告上海某某电子有限公司(下简称“新优公司”)于8月成立,经营范围为:“电子元器件,生产,加工,销售;电子产品及零部件,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宿某某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陈某某任监事。

原告为证明其与爱普生公司形成了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还提交了其与爱普生公司的交易清单,由于该证据系原告自己制作的文档,没有相应的交易凭证进行佐证,法院不予认可。

原告飞炬公司诉称,其成立于年9月,主要生产和销售半导体模具、集成电路等产品。被告宿某某自2001年起在原告处担任经理职务,主管销售、制造和售后服务等;被告陈某某自2002年在原告处担任技术工程师。208月,宿某某与陈某某共同投资设立了被告新优公司,制造和销售与原告同类产品。此后,两人利用在原告处任职的便利,披露和使用原告的经营信息和资源,并将原告客户飞单至新优公司,自年至间,新优公司因侵权获利共3223189元,造成原告重大损失。原告认为,三被告的行为构成对原告客户名单商业秘密侵权。审理中,原告明确本案仅主张苏州爱普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生公司)客户名单商业秘密侵权,要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与该公司交易,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

被告新优公司、宿某某、陈某某共同辩称,原告所主张的客户信息不构成商业秘密,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与原告所主张的客户发生过交易及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也没有证据证明赔偿金额。而且,客户信息是公开的信息,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原告所主张的客户仅仅与原告单独进行交易。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原告主张爱普生公司这一特定客户构成其商业秘密,应当证明其与爱普生公司存在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但对此,原告仅仅提供了2002年其与该公司合计五千多元的两次交易凭证,该证据不足以证明上述待证事实,原告应当对此承担不利后果。原告代理人称由于原告7月15日停止经营,相关票据无法提供,但本案自204月12日立案至原告停止营业,法院多次向原告释明本案的举证要求及法律后果,原告客观上可以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地完成举证;即使原告代理人为安全起见无法保存证据原件,也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相关复印件;且该证据一直处于原告控制之下,不属于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的证据。故而,法院对原告的上述辩解不予支持。此外,原告认为,爱普生公司只与日本公司交易的交易习惯、交易价格、交易产品型号均构成其商业秘密,但原告对此亦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某某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专家点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国有独资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提到,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侵犯本单位技术权益、经济利益的前提下,业余兼职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等活动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1988年1月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科委关于科技人员业余素质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正确处理本职和兼职关系,不得在业余兼职活动中将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擅自提供给兼职单位,也不得利用兼职关系从兼职单位套取技术秘密,侵害兼职单位的技术权益。可见,企业可以从下四个方面对企业的核心人员进行涉密信息的管理:

(1)与核心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根据涉密人员的不同类别、涉密范围、涉密期限、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并由相关人员亲自签字确认。企业可根据不同的涉密对象,对涉密人员给予一定的保密费,鼓励其自觉遵守保密协议。

(3)权利人企业内部做好涉密信息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对于企业的涉密信息,按照用途和重要性,进行分类管理,并对涉密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归档。对于不同的涉密信息,均制定相应的查阅、交接手续,对于相关接触人员,做到“谁查阅,谁签字,谁负责”,从而将涉密信息进一步落实到个人,做到对涉密信息的有效管理。同时,这也是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纠纷的有效凭证。

(4)对核心人员进行商业秘密法律教育和保密义务培训。()通过有关商业秘密法律知识的培训,从思想上牢固核心人员的保密意识,使广大职工增强法制观念、责任感、归属感,梳理保护商业秘密人人有责的思想,普遍提高保护商业秘密的自觉性。

相关商业秘密专项法律问题。

1、企业的核心涉密人员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企业的核心涉密人员主要有以下几类人员:(1)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如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2)科研开发人员,;(3)市场计划、高级营销人员;(4)处于企业重要岗位的其他人员,如总经理秘书、助理,公司法务、财物、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

涉密人员管理自查报告【第四篇】

一、涉密人员负有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二、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机要干部的标准和保密干部专业化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备案。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三、涉密人员管理由单位组织、人事和保密部门共同实施,并对涉密人员在岗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

四、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保密工作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五、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事活动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

六、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保密组织签定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七、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单位应征求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并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

八、涉密人员调动或退休须及时清退个人承办、保管的密件,经有关部门验证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手续。

九、本制度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

涉密人员管理自查报告【第五篇】

第一条为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在网络维护管理过程中涉及国家和企业保密工作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成立*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组织落实各项保密工作。

第二章保密工作基本原则。

第四条*的保密工作由*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保密工作将认真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第五条*全体员工有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各单位和各职能管理部门负有具体落实保密工作的责任。保密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教育、管理,并对各部门保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和全体员工通过保密教育,必须自觉树立保密意识,增强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和检查,务必做到:

一、不该说的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准利用工作中的便利条件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六、不准在电信业务、公务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七、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八、不准在公共场所议论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九、不准在非保密本上记录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第六条员工凡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丢失秘密载体的,视其情节和后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则和公司有关规定将给予泄密者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保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成立*保密委员会。

一、*保密委员会组成人员。

保密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

委员:

二、*保密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日常办公设在党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成员:

第四章保密工作制度。

第八条*保密工作实行由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确保安全的工作原则。

第九条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精神,逐级签订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第十条把保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部门和员工绩效考核内容。

第十一条对涉及国家、企业商业秘密的维护管理及维护项目,必须做到事前提出要求,事中加强监督核查,事后验收确认。

第十二条凡涉密人员严禁使用无线移动电话谈论涉及国家企业要求保密的内容,严禁使用无线互联功能编辑、传送、处理涉及国家企业需保密的文件、资料。严禁涉密人员丢失和损坏涉及国家企业秘密的纸介文件、图纸、资料、影像、磁盘、光盘等。

第十三条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对涉密人员要进行保密培训,使涉密人员掌握必要的保密法律知识,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企业相关制度要求,自觉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十四条对涉及国家,企业秘密的各单位、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要逐级签订保密责任书。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泄密报告制度,不得延误和隐瞒泄密事件。

第五章保密范围密级及解密。

第十六条涉及国家、集团及北京公司要求保密的所有内容。

第十七条涉及公司发展规划(包括通信发展规划和网络发展规划)及策略,网络结构和分布情况,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策略等。

第十八条与通信业务发展策略相配套的管线网络规划、投资规模、成本测算及工程档案、图纸、资料等。

第十九条维修项目设计(包括总体方案和路由组织)及概预算,项目招投标中的有关评标、选标方案、谈判策略及重大项目合同书内容。

第二十条通信网络组织,枢纽分布和干线具体路由,通信交换设备、传输设备、终端设备、无线室内覆盖等设备的功能,容量和具体位置,安装及市场占有量等。

第二十一条未公开的专有技术、技术体制、技术标准、网络结构、工程设计、技术试验结果、关键技术及具有知识产权的软件。

第二十二条企业人才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人员结构、员工素质、人员信息统计报表、人事档案(如企业高管人员、履历、信息、后备干部情况、考察材料及人事任免事项等),员工职务体系及薪酬。

第二十三条企业外事活动中的内部通报及内部规定,未公开的对外通信合作计划、协议、协定、各纪录及会议纪要。

第二十四条维护工作分析会会议资料及各项数据统计及资金计划等。

第二十五条纪检监察工作中涉及的来信来访、调查、处理过程,未审结公布的案情及诉讼情况、检举人、揭发人、控告人、证人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企业内部办公自动化及业务管理系统中使用的计算机系统的程序指令、数据库及加密方式。

第二十七条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领导讲话、文件资料、函件、传真电报、会议记录、纪要、档案、简报、规章制度、统计报表等。

第二十八条国家及企业秘密、企业商业秘密等级按文件保密部门要求确定,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二十九条公司工作中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如需要进行变更和提前解密,必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处理,并做相应文字记载和解密标志。

企业商业秘密的解密可根据情况的变化和企业的利益,由产生秘密的单位确定提前或延期解密,同时要经过上级单位保密部门的同意,并做相应文字记载和解密标志。

第六章文件资料等涉密载体的保密。

第三十条员工在起草文件时,凡涉及国家秘密或企业商业秘密内容的,均应依照规定,准确标明密级和制作数量,规定发放范围和保管期限。绝密级应编排顺序号。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发出和收到涉密文件资料、磁盘、光盘等秘密载体,均应严格履行登记、签收、编号、清点手续,经管人员要手递手进行传递,并随时掌握其去向。

第三十二条制发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必须由主管领导制定的专人在企业内部完成;复制秘密和机密级文件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办公室登记方可复制,其复印件按原件密级管理;绝密级文件资料不得复制,如确需复制,则必须经密级制发单位或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的制作应尽可能由业务部门在本企业内部完成。如制作量较大,可在保密部门审查通过的单位制作,其制作场所要符合保密要求,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的保密措施。

制作涉密文件资料、磁盘、光盘等秘密载体过程中所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及时销毁。

第三十三条严格控制涉密内容的知悉范围,阅读和使用秘。

密载体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绝密级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只有经过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触;禁止将涉密文件资料、磁盘、光盘等秘密载体携带出境。如工作需要携带出境的,应按照国家和企业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摘抄的,须经有批准权的领导批准,摘抄在保密本上,并妥善保管。

第三十四条涉密文件资料、磁盘、光盘等秘密载体由党政办公室集中管理,各单位、各部门留存期间必须妥善保管,其他内设机构及经办人不得长期留存。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每年年底,对涉密文件资料、磁盘、光盘等秘密载体统一进行收缴,按规定整理归档或按有关保密规定集中销毁。

销毁秘密载体应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纸介质秘密载体可使用碎纸机进行销毁,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要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彻底销毁,确保涉密内容无法还原。

第七章通信的保密。

第三十六条秘密载体(如:涉密文件资料、磁盘、光盘等)的传递必须由机要人员通过机要渠道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渠道或其它渠道进行传递。

缝有韧线的专用信封,并且在封装后,于信封封口及中缝处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

第三十七条凡涉密的信息联系必须使用加密通信设施,不得使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和计算机进行传送;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中不得谈论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第三十八条计算机系统处理、传递、存储涉密信息时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涉密计算机或企业办公自动化网必须与外界互联网实行物理断开或设置防火墙。通过互联网与外界进行互联时,要提高网络安全意识,禁止将本单位个人、他人或公共ip地址泄露给外界。

企业所有计算机均应设置秘密口令,关键数据和软件应该加密。

第三十九条绝密级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不得通过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进行传递。

第八章人员、机构变动中的保密。

第四十条各级领导要带头执行国家和企业的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在工作变动和办理离退休手续时,要主动把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各种文件资料、工作笔记、磁盘等移交档案部门处理。

第四十一条离退休人员个人留存的公务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应交原工作单位统一处理。

第四十二条新员工加入企业时与企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包括保密条款。

第四十三条对接触国家秘密或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办理调离、辞职、辞退及离退休手续时,必须与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承担保密义务,同时要将个人保管的所有秘密载体(如:涉密文件资料、磁盘、光盘等)交还企业。

第四十四条被撤销或合并的涉密单位,应将秘密载体移交给承担其原职能的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若发生失、泄密事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本单位保密部门汇报,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将损害降到最低水平。

第四十六条各部门要认真执行相关规定,认真按照*保密管理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抓好保密工作的落实。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涉密人员管理自查报告【第六篇】

根据xxxx精神,我局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重点部门和岗位的保密防范。

会后,局保密委员会对局保密要害部门和岗位进行了抽查,结合xxx行业实际,重点检查是否满足xx文件提出的十二个方面的要求和省保密委员会下发的xxx中所列内容。

局机要档案室和省xx资料档案馆是省保密委员会确认的保密要害部门。局档案机要室严格执行xxxx,负责文函的接收和管理。目前,局机要档案室有一名专职人员负责保密文件资料的管理;存放保密文件资料的场所符合保密和防火、防盗等安全要求;密件,密级文件平时存放库房档案柜中,密码电报、密钥放在保险柜中,并定期清理、检查,防止遗失;对收到和发出的保密文件资料有书面登记和签收、借阅手续;借阅带密级的文、电档案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保密文件资料办理完毕后收集齐全并立卷归档;复制、抄存涉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履行登记手续,任何密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用完及时收回;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没有处理过保密文件资料(包括登记文件目录);保密文件资料销毁有登记,并经主管领导审定,在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销毁单位进行,没有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密级文件资料的现象。

省xxx资料档案馆作为全省xx成果管理部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涉密xx成果保密管理工作的要求和xxx,负责管理、审查、分发全省范围xx资料,并接收、管理国家局调拨的基本系列地形图。目前,xxx资料档案馆有xx名专职人员负责保密文件资料的管理,存放档案资料的场馆符合保密和防火、防盗等安全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供xx成果,要求领用xx成果必须持有各市xx管理部门出具的资料索取函和领用单位的正式公函,领用成果逐张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做到有据可查,跟踪监督;纸质地图按要求打印保密编号,数据成果提供时签订许可协议;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规定标明密级,按同密级的纸介质文件管理;对密级xx成果的销毁,要求严格按规定执行,有上级部门领导批示和备案,销毁时做到有2人以上在场。

局系统主要xxx生产单位都设有专业资料管理办公室,并制定了各单位的《资料管理规定》和《涉密存储载体保密管理规定》;各单位均能及时将生产的xx成果按规定形式和份数送交资料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建立资料目录,实行统一管理。

全局系统严格执行《涉密计算机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和《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将抓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技术防范和管理放在突出位置。规定不得将各类涉密计算机光盘,尤其是涉密数字化xx成果外借,责任到人,严防丢失;各直属xx单位生产局域网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绝。目前,全局没有涉密计算机上网,省xxx站和省xxx信息网站管理使用了防火墙等技术,并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审查制度。

我局始终坚持以合理、合法、适度的原则开展涉外提供xx资料工作。局国土xx处负责保密审查把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向外提供资料。

二、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全局系统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工作基本是好的,没有发现涉密文件资料流失。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保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如,因我局近年来,离职、离岗、调动、退休的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均未保管过涉密文件,所以没有专门为他们办理涉密文件资料的清退手续;涉密文件发放后缺少定期核查的记录。局保密委员会要求各单位保密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保密意识,建立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完善各类手续,彻底杜绝涉密文件资料流失,确保涉密文件的安全。

整改涉密自查报告【第七篇】

湖北省保密局:

2015年3月31日贵局的各位领导亲临我司进行乙级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现场审查。对我司的基本情况及现场情况做了详细的检查工作,对保密工作进行了指导,给我司提出很多的宝贵意见,也发现了我司保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我司将针对贵局提出的问题积极配合做如下整改:

1、未能明确保密办公室职能。

整改措施:重新确立保密管理办公室职能,将明确参与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及修订工作列入保密管理办公室职能。

2、加工部对本部门保密管理的隐患和问题不了解。

整改措施: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业务部负责人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进行全方面自查,并明确罗列出保密管理的隐患和问题并进行整改。

3、保密制度与生产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措施:加强保密制度与数字化加工的结合,制度执行细化,制定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的针对性保密管理措施。

4、主要管理活动的保密风险点识别不够全面。

整改措施:强化保密风险点,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查,并将结果登记并及时在一周内整改,避免风险。

5、制度与流程中的内部牵制机制不够。

整改措施:保密管理办公室根据公司现阶段保密工作,制定内部牵制制度。

二、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并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1、未按要求对涉密人员实现实行动态管理,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变动情况。

整改措施:加强对涉密人员离岗管理。将本公司离职员工签订的涉密人员离岗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公司保密管理办公司留存,一分上交上级保密局机关备案,实行动态管理。

2、保密宣传教育不够经常,涉密人员保密意识与技能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制定保密教育培训计划时间表,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三、

加强信息系统与信息设备的台帐管理。

1、信息设备台帐不符合保密要求,未按要求对涉密信息设备做出标识。

整改措施:重新修改信息设备台帐,对保密等级进行登记,并对涉密信息设备、存储介质按最高涉密等级做相应的标识。

2、涉密计算机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措施不符合要求。

整改措施:将公司涉密计算机、内部机、互联网做相应的标识。加强涉密计算机管理,健全涉密计算机的交接手续,制定涉密计算机交接登记表。

三、对涉密加工场所的保密管理措施进行合理改进。

1、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措施不够。

整改措施:(1)建立健全数字化加工现场保密管理措施,实行封闭化管理(2)配备加工现场专职保密管理人员,合理安装门禁、视频监控、防盗报警等安防系统(3)频密场所门外设置专柜,供存放私人物品,现场指定专人负责。

2、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业务管理台账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按照管理台帐规范对台帐进行修改,对其加工档案内容的涉密登记进行明确标识。

3、未将保密管理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

整改措施:在财务预算中单独列明经费,并列明用途。

四、加强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持续性改进。

1、不能及时发现保密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整改措施: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工作,每年不少于四次。每季度召开一次保密领导小组例会,对本阶段保密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验收改进成果。

2、未将员工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职责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整改措施:重新制定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将员工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职责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将保密工作的绩效考核与管理机制挂钩,直接关系到公司员工的奖惩及晋升。

3、未定期对单位的保密管理状况进行分析。

总结。

整改措施: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年中、年度总结,以及对未来保密工作做全年计划。

五、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1、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需要加大。近年开展保密工作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加强对员工及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进一步提高保密意识十分重要。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保密意识,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严防可能发生的失、泄密事件,消除保密不安全隐患。

2、认真加强对计算机涉密工作的管理。这是一项技术性、保密性和连续性工作,我们要认真落实有关保密制度,完善管理,防止计算机泄密情况的发生。

3、加大对保密工作的物质保障。将保密经费合理列入财务预算使其作用到实质。做好保密工作要有较好的物质基础作保证,除了必要的资金、设备投入外,还应进一步加强对保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保密管理人员的素质。本次整改工作将逐步在全公司范围内有计划、有方向、有指导的循序渐进的进行,争取在本季度前完成全面整改。

万分感谢各位领导为我司保密工作的发展提出了如此宝贵的意见,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与指导。

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积极探索研究保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保密管理,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

2015年4月8日。

涉密项目自查报告(共16篇)【第八篇】

中共毕节地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接到中共毕节地委保密委办公室、毕节地区国家保密局关于转发《国家保密局》的通知(毕地保委办发20103号)后,地区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清理自查工作,并明确一名副局长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了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涉密载体清理人员范围,认真开展摸底清查为使清理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涉密载体清理情况检查目录》,我局将现有31名在职干部职工全部纳入统一清理范围。并将近三年调出单位的两名科级干部、一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和一名退休副县级领导干部也纳入其中。重点对办公室人员、各业务科室审计干部开展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查阅移交文件记录,具体检查相关文件内容,检查更换、移交的笔记本电脑、优盘,接收、制发的纸质文件的管理情况,对涉密介质进行了认真清点记录。

二、明确涉密载体范围,进行严格管理。

1件。

一是加强对涉密文件的监管。局办公室及各业务科室在制作涉密文件、审计文书或资料时严格把关,在办公室进行统一登记盖章;发放涉密文件资料均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控制范围,认真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在资料使用完毕后,均收回并实行专人管理;按保密部门要求清退涉密文件及时、彻底,严格履行手续;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转岗、调动、退休时,清退了个人使用保管的全部涉密文件资料、办公电脑和优盘;销毁涉密文件资料经过批准,履行了清点、登记手续,并在保密室进行物理销毁;涉密文件资料解密后,除需存档的外,都全部销毁;涉密文件资料电子版没有在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和处理,严格按同等密级的纸质文件管理要求统一管理;涉密会议的记录由办公专人进行保管。对网上公文的传递,做到了涉密计算机不联网,涉密文件不上网,上网文件不涉密,上网上报信息有审批有登记。在此次涉密载体清理自查中,在岗和调出人员中未发现涉密违法事件。二是加强对非工作需要的涉密电子文档、移动硬盘和优盘的动态管理。我局在将各科室主任、科长持有的涉密优盘登记,贴明标识进行管理的同时,将审计业务工作人员使用的笔记本电脑和优盘一并贴上保密标识进行登记编号。要求审计业务人员必须对自用笔记本电脑进行加密。注意时时升级杀毒软件和防火墙,抵御计算机病毒侵袭。

三、加强对涉密载体的更换、保管和销毁。

在长期的工作中,我局的主要涉密载体笔记本电脑、优盘和纸质文件都在不断的更换、接收、制发之中,但我们严格执行《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建立专门的保密室和档案室,对不能使用、需要销毁的电子涉密载体进行了清点、登记、储存。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经分管领导检查、主要领导审批后,方才进行销毁。对密件文件在收发、传阅、2使用、保管和清退等各个环节做到登记明确、手续清楚,不擅自扩大知悉范围,并定期将需要销毁的涉密纸质文件清理登记后,运送到指定地点,由专人监督进行销毁。在此次清理检查中,没有更换的旧笔记本电脑、优盘、涉密文件纸张流入本地旧货市场、废品市场的情况。

四、强化保密工作责任,完善相关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涉密载体专项清理工作,局党组调整充实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并将政治上靠得住、精通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年轻干部明确为具体执行人,开展检查清理工作。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组织安排好宣传、落实及自查工作。全局从主要领导到普通职工,都签订了保密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落实,实现了保密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落实。

为使全局涉密载体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在此次清理中,地区审计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修订完善了《毕节地区审计局涉密载体管理办法》。按照涉密载体“统一配置、统一标识,严格登记,责任到人、集中管理”的原则,对涉密载体的制作、收发、阅读、传递、复制、储存和销毁等程序都进行了严格规定,并将保密责任列入对干部的“双考双评双挂钩”动态跟踪管理考核之中,对造成泄密事件的当事人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毕节地区审计局二o一o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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