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镇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龙门镇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增强,社会风气逐步好转。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龙门镇扫黑除恶工作总结”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龙门镇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相关会议的精神,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后,为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了解,增强群众对该项工作的认同感,调动群众自发的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来。我镇立足高标准、着眼新形势、依托新载体开展专项宣传工作,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了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现将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镇党委、政府于2月13日首次组织召开了"龙门镇节前安全稳定暨扫黑除恶专题会",宣传了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各村于3月15日前召开由党员、村代表、村干部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题会,将本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摸排涉黑涉恶线索。
(二)强化组织,压实责任。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常态化,作为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镇干部大会、全体镇村组干部大会等会议,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意义及重要性。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及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全体镇干部、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镇综治中心,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将责任压实到具体人员,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确保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能够落到实处,为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制定印发了《龙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并就龙门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建立扫黑除恶摸排工作责任制,将各村负责人确定为摸排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摸排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真正形成常态。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通过在本辖区人口流动密集区内悬挂宣传板,在各通道显眼处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我镇多次组织镇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利用公众号、"村村响"、微博、微信、QQ等方式宣传、转发扫黑除恶相关知识。截至目前,我镇利用赶集日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2700余份,在全镇范围内张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30余张,张贴宣传标语共120余条,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30余幅,张贴《龙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举报电话》30余张,设立广告牌8处,LED电子滚动屏宣传10余次,设立举报箱7处,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犯罪,提供线索,营造了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
(五)积极摸排,取得实效。一是对辖区内的重点群体进行全面检查,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将辖区内曾有污点人员列入重点排查监管范围,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前期摸排,鼓动其揭发举报知晓的涉黑涉恶线索,强化教育引导,把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二是加大"村霸"、工程招投标和施工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排查力度。重点排查本辖区内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的"村霸"、强揽工程、非法占地、强供建材、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和恶意竞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等现象。各村每月月底均摸排上报涉黑涉恶线索至镇政府(有无黑恶线索均按时上报),对涉及的重大涉黑涉恶线索及治安乱点现象赓即报送。前期各村摸排上报涉黑涉恶线索共计14起,后经党委扩大会分析研判,摸排的14起案件不属于黑恶势力。
二、存在问题
虽然龙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四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三、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6、建章立制,扩大成果。充分发展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和督促作用,建立健全各部门合力打击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芦山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