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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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的通知》(甬教督〔20xx〕339号)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们根据《关于开展2013学年第二学期余姚市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的通知》要求,对照《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表》认真地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们鹿亭乡中心学校是2006年9月余姚市成立的第一所(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目前我校有教职员工22人,其中在职初中公立教师10人(含支教2人),在职小学公立教师9人(含支教1人),长代1人,代课2人。现有9个教学班,103名学生。其中小学6班,66名学生,初中3班,37名学生。
学校占地面积14406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940平方米,校园绿化面积780平方米,各项生均指标远远高于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活动场地有4道200米环形、6道110米直跑道的室外运动场一个,还有使用面积540平方米的室内活动室一个,有篮球、排球、羽毛球场各一个。学校有图书室2个(中小学分设),多媒体教室10个,计算机教室2个,实验室、仪器室各3个,有各类其它专用教室各1个,有计算机78台(含笔记本),其中学生用电脑50台,教师用机28台,有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校园音响系统、校园广播系统、校园电视系统、校园安防系统等。体育、音乐、美术器材及理科实验仪器等配备均达到省一类标准,学校有藏书24974册,且每年有新增。
学校成立至今,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全体教师都能做到服务于人民,奉献于社会,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既教书又育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努力营造求真务实、团结奉献的教风和勤奋守纪、团结向上的学风,力求使学校“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成人”。
二、自查自评情况
(一)自律机制
1、高度重视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工作。学校每学年初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小组,制定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明确学年学校“减负”工作的目标和措施,定期开展“减负”自查并有自查报告。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没有收到过与此有关的投诉和举报。
自评意见:达标。
2、在学校醒目位置安装统一制作的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公示牌,公布市、县(市)区两级举报电话。本学期开学第一周将第一学期课程安排、作息时间、课外文体活动、校历等教学活动安排在学校醒目位置及教室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自评意见:达标。
(二)招生分班
3、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学校对鹿亭境内的适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全部接纳,并享受与本地学生一样的待遇,学校无择校生。
自评意见:达标。
4、学校每一年级只有一个教学班,谈不上分快慢班,师资也均衡配置。
自评意见:达标。
(三)课程计划
5、落实新课程标准,按照省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开足开齐音、体、美、信息技术等课程,中小学科学实验开出率达到100%,但限于师资,开课质量基本符合要求,小学科学、初中体育基本有相应专职教师任教。
自评意见:基本达标。
6、学校认真落实大课间活动和课外文体活动,由于学生大多住宿在校,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活动均有记载。
自评意见:达标。
(四)作息时间
7、学校严格控制学生在校上课时间,保证不超过规定时间,不组织通校生来校参加晚自修,住校生晚自修小学80分钟,初中生120分钟,教师不占用学生的课间、午休、自修时间组织集体教学活动。
自评意见:达标。
8、严格按市教育局下发的《校历》及国务院规定安排假期和其他法定假日,从不利用节假日组织集体补课。
自评意见:达标。
(五)作业考试
9、认真落实“减负”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要求教师在认真组织教学活动的基础上,科学、适量布置课后作业。实行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控制,保证每位学生的作业日日清,教师对学生的书面作业全部批改,并及时反馈,有的教师还进行面批。
自评意见:达标。
10、建立科学合理的学业评价机制,中小学除使用教研室的学情监测练习外,不组织其他考试,小学期末考试学业评价全部采用等级制,初中生期中、期末两次采用百分制,但不公布考试成绩,也不对考试成绩进行公开排名。
自评意见:达标。
(六)教材教辅
11、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教材使用要求征订和使用教材、教辅资料。学生使用的教学用书只在《浙江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内征订,学校未统一购买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也不要求学生购买指定教辅材料。
自评意见:达标。
(七)社会评价
1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建设,提高师德修养,要求全体教师更多地关注学生的成长,更多地关注后20%学生的学业。本学期我们继续开展了一次面向学生家长和学生的征求意见活动,以便改进我们的教学,近年来学生和家长对学校的课业负担评价满意度较高。
自评意见:达标。
三、存在的困惑
1、山区学校生源数量骤减,生源质量每况愈下,师资配置结构性缺编,保证课时的开足开齐有一定难度。
2、由于山区青壮年劳动力常年在外,学生监护人大多为祖辈,家庭教育严重缺失,如何配合学校搞好学生自律教育,培养学习兴趣,营造家庭学习习惯,需全校教师群策群力。
四、上次督查问题及改进措施
1、上次督查问题:落实新课程标准,按照省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开足开齐音、体、美、信息技术等课程,中小学科学实验开出率达到100%,但限于师资,开课质量不符质量要求,如小学科学、初中体育无专职教师。
2、改进措施:小学科学教学基本有专职科学教师任教,初中体育教学基本有专职科学教师任教。
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自查报告【第二篇】
根据《关于严禁中小学校暑假补课的通知》和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精神,七、八月对我教育督导室对各学校办学行为进行了规范整顿,取得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督查,规范办学行为
7月初八月底,教育局督导室对全市学校进行了认真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暑假期间,对行知学校成建制补课及涟源市精英幼儿园、涟源市维思幼儿园、涟源市一中组织学生(幼儿)等四起违规补课现象时制止;各公办、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教育局安排的'放假、开学时间;公办教师没有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在职教师无组织学生有偿家教家养。
二、宣传政策,规范招生行为
开学初召开了招生工作专题会议,严格要求各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按规定落实好进城务工子女上学政策;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招收择校生的学校要严格执行“三限”(限钱数、限分数、限人数)政策,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不含择校生数)的10%,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严禁买卖生源。今年招生工作尽然有序,家长满意,社会评价良好。
三、依规收费,规范教育行为
一是规范中小学校收费行为。认真按照文件精神收费,严禁搭车收费,违规收费,借名义收费,发现违规收费行为,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今年秋季收费工作无违规收费行为。
二是规范发放中小学教辅资料行为。严格按照规定“一教一辅”的原则,学生自愿原则发放教辅资料,滥发教辅资料的行为,坚决查处学校或教师借征订教辅资料收取回扣费行为。学校现无滥发资料行为,学生负担加以减轻。
规范办学行为有一定成效,但防止反弹,下一阶段教育督导将联合纪检监察,进行明查暗访继续跟踪,让涟源教育为家长、为社会献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规范办学自查自纠报告【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各级文件精神,我校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自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密组织自查,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一、集中整治及自查时间
2013年2月1日——2月24日。
二、自查重点
1、《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和省政府225号令的条款要求(特别是第四至八条)
2、规范办学行为重点领域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重点规范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有偿补习活动。
3、严格执行寒假放假时间及假期有关规定(《东庄教办关于做好2013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具体活动
1、召开全体教师会集中学习。我校分别于1月30日和2月1日召开校委会和全体教职工会议,引导教师充分认识《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集中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学习文件规定,把文件精神传达到了每一位教职工,结合《东庄教办关于做好2013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严格规范教职工的执教行为。
2、制定方案,形成自查报告。学校集中研究,认真制定贯彻实施方案,细化内容,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与每一位教职工签订“不举办或参与有偿补习活动承诺书”。同时加大过程性监控,对存在有偿家教行为的在职教师,一经查实,一律按《宁阳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宁教字201243号)处理,并依照省《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设立了违规办学行为举报电话。举报电话:15094788996,5991242
四、自查结果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通过自查发现,我校能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严格做到了“五要五不准”:要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准随意增减课时;要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准随意增减科目;要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准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要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准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要坚持按规定的检测要求,不准随意增加检测次数。
(二)严格控制学生到校和在校时间。学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7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5分钟。严格执行县局节假日放假通知,从不占用课余、星期天和节假日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课;教师无有偿家教现象。
1.严格控制学生早晨到校和就寝时间。为了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我校严格执行县教育局统一下发的中小学作息时间,学生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中学晚自习时间不晚于21点。学生不准提前到校,学校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2.严格控制学生中午活动时间。中午安排值班教师分片区值班,让学生有充分发展个性时间和空间,组织学生进行体育活动,
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严禁利用午休时间集体组织学生“午自习”或上课,挤占学生活动、休息时间。
3.严格控制学生放学清校时间。我校严格按照放学时间放学,放学时间一到学校值班教师督促学生离校回家,所有教师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补差活动。
(三)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
1.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我校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都控制在1小时以内。双休日及节假日没有加大作业量的现象。
2.提高作业布置质量。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鼓励教师分层并有针对性的布置作业,不准用增加课业负担的方式惩罚学生。
3.严格作业批改要求。坚持有布置必有批改,有批改必有讲评、有讲评必有反馈的原则,杜绝只布置不批改或只对答案的现象,提高作业批改质量。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给予指导、帮助,有具体的帮扶措施,不得歧视、排斥。
4.规范作业管理。加强对各科作业布置的协调管理,严格控制每日各学科家庭作业总量,并在学生家长的配合下,按时完成所布置的作业。
(四)遵循教育规律办学,进一步规范办班和检测行为。按照县教育局要求每学期在期末进行一次学科检测。从不按检测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以学科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不按检测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学生检测成绩不以任何形式张榜公布。
(五)严格控制竞赛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我校从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我校从不随意停课放假,从不准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
(六)严格控制教辅用书征订。我校开设的国家必修课程及地方课程选用教材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选用,学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和专题教育读本等。
(七)强化管理。校长作为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严格执行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对学校的办学行为认真部署、严格检查、抓好落实。把进一步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落实新《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并通过学校、家长、社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减负”的规定,指导家庭教育,帮助广大学生、家长了解“减负”的内容,理解支持“减负”工作,将家长希望子女成才的迫切愿望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来,争取家长对“减负”的支持和配合,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言行和正确的方法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学校从不组织教师以任何名义在双休日和晚自习期间坐班。
(八)健全学校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学校利用团委督促学生自觉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不宜学生进出的场所,让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文明、安全、愉快的双休日或节假日。
(九)学校教师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无讽刺挖苦强行压制和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第四篇】
为严格执行《x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贯彻落实兰山区教体局《关于转发〈x省教育厅关于认真纠正和查处普通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密组织自查,严格按照自查要求,认真组织了办学行为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组织到位。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政务处、教务处为成员的规范办学行为自查领导小组,以保障自查工作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有效地开展。
二、认真学习讨论,确保认识到位。
在落实自查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本着“自查为改进,自查为提高,自查增信心”的原则。积极开展学校规范办学自查工作,真正把自查的激励作用发挥出来,该规范的规范,该改进的改进,该保留的保留,该提高的提高,通过自查查找不足,通过自查明确学校、教师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自查具体情况: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通过自查发现,我校各个年级都能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严格做到了“五要五不准”:要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准随意增减课时;要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准随意增减科目;要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准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要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准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要坚持按规定的检测要求,不准随意增加检测次数。
(二)严格控制学生到校和在校时间。
学生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5分钟。严格执行国家节假日放假通知,从不占用课余、星期天和节假日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课;教师无有偿家教现象。
1.严格控制学生早晨到校和在校时间。
为了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我校严格执行教体局统一下发的农村中小学作息时间,走读生到校时间不早于7:00,学生不准提前到校。
2.严格控制学生中午活动时间。
中午安排值班教师轮流值班,让学生有充分发展个性时间和空间,组织学生进行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严禁利用午休时间集体组织学生“午自习”或上课,挤占学生活动、休息时间。
3.严格控制学生放学清校时间。
我校严格按照四季作息时间表执行放学时间,放学时间一到学校值班教师督促学生马上离校回家,所有教师均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课外活动。
(三)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
1.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我校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都控制在小时以内。双休日及节假日没有加大作业量的现象。
2.提高作业布置质量。
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鼓励教师分层并有针对性的布置作业,不准用增加课业负担的方式惩罚学生。
3.严格作业批改要求。
坚持有布置必有批改,有批改必有讲评、有讲评必有反馈的原则,杜绝只布置不批改或只对答案的现象,提高作业批改质量。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给予指导、帮助,有具体的帮扶措施,不得歧视、排斥。
4.规范作业管理。
加强对各科作业布置的协调管理,严格控制每日各学科家庭作业总量,并在学生家长的配合下,按时完成所布置的作业。
(四)遵循教育规律办学,进一步规范办班和检测行为。学校按照教体局要求每学期在期末进行一次学科检测。学校从不按检测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以学科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不按检测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学生检测成绩不以任何形式张榜公布。
(五)严格控制竞赛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我校从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从不随意停课放假,从不准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
(六)严格控制教辅用书征订。我校开设的国家必修课程及地方课程选用教材严格按照教体局要求选用,学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等。
(七)健全学校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利用团队活动督促学生自觉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不宜学生进出的场所,让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文明、安全、愉快的双休日或节假日。
(八)学校教师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无讽刺挖苦强行压制和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全校各年级办学行为的自查,仍发现以下问题:
1.因人数多,活动空间小,活动项目集中,存在大课间活动不太规范的现象。
2.存在少数教师未经学校批准擅自调课的现象。
五、采取措施
学校严格按照《x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的要求,自觉规范办学行为,特别是对学校作息时间、课程设置、晚自习安排、考试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今后学校继续本着让学生全员参与活动的宗旨,不断丰富和规范大课间各项活动;另外由于客观原因需要调课的,须报请学校教务处批准,由教务处将调课通知加盖公章后于课前张贴到所调课班级(调课通知须一式两份,一份张贴、一份由教务处留存)。
学校成立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机制,教务处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到校、在校时间的制定,并在门口张贴作息时间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将不定期抽查各班作息时间执行情况及办学行为执行情况,并将一些典型的违反规定的做法继续采取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