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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报告汇报概述范例(优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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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报告概述【第一篇】

(一)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此,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领导的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项措施。要加强食品药品制售从业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和社会公德教育,熟悉并掌握必要的食品药品知识和技能,知晓本行业科学发展的动态和信息,加强自身规范化管理。要加大媒体对违法生产、教育行为的曝光力度,促进依法、诚信经营。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分期分批对不同人群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健康教育,让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对假冒、伪劣食品鉴别能力,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药品,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一是要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定期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加强沟通,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相关问题。对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之间的权限,对监管职责进行明确的分工,各负其责,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各个环节的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空白,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要完善和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依法履职,严格监管,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玩忽职守、执法犯法应严肃追究责任,给予必要的处分和处罚。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要高度重视消除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继续加强种植养殖源头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消除监管盲区。一是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源头的监管。积极扶持和引导农产品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企业提升产业水平,做大做强、规范生产,通过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统一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多环节的规范自律行为。要在有条件的超市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相关部门要严把好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准入关,不能因陋就简,降低门槛,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违反相关程序的厂商要加大处罚力度、限期整改。要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禁止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是加强对流通环节监管。要严格执行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加大对产品抽查检验力度,确保进入流通食品安全。四是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严格餐具消毒,加强集中式餐具消毒服务公司的规范管理。加大对夜市、摊点的整治力度。五是高度关注广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状况,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农村食品卫生监督力量,从源头上控制伪劣食品药品对农民群众的危害。

(四)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围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提高市场规范化程度和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程度。

(五)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步伐,调整充实食安委成员单位。通过有效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和监管力量,把分散的监管集中起来,把具体的监管统一起来,切实使现有监管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发挥,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和信息体系,继续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机制,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和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全面推广药监系统的监管台帐制度,健全和完善各监管部门检查、抽查台账和现场记录,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使各项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探索农村食品药品综合监管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网络的作用,真正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六)健全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保障机制。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将食品药品监管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逐年增加。解决好食品药品执法交通工具、快速检测装备、取证工具和信息化设备的配备,提高监管水平。要进一步整合市、县食品药品检测资源,提高检测面和检测水平,切实使检测到位,实现检测常态化。二是尽快配齐配强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同时要把住人员的进出关,对现有的执法人员要加强培训和进修,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人事编制部门在调研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和乡村食品药品协管员编制,以满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七)大力扶持食品医药产业发展。通过逐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将食品安全的管理延伸到农户。通过政策扶持、市场引导,发展一批技术先进、标准化程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一方面继续加大对小作坊的整治力度,逐步淘汰生产条件差,技术落后又无力改造的小作坊,一方面支持技术先进、质量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发展壮大,逐步提高名牌产品企业和质量认证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从源头上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概述【第二篇】

按照州政协20xx年工作安排意见,州政协组成由李永义副主席任组长,州政协办公室、科教文卫体委员会部分委员和州食品安全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调研组,于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12月16日对我州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后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在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陪同下,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进行座谈的方式,深入到勐海彩云之南茶厂、xx县酒厂、景洪民族幼儿园食堂、景洪农贸市场、嘎洒曼暖龙米线米干加工点,实地查看了解情况,听取了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和xx市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的汇报,并同与会者进行了座谈,对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通过调研,调研组认为,我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又是旅游胜地,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重、责任大。州委州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机构设置、工作部署、年终考核、经费保障等方面突出食品安全工作。各县市和有关部门,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真抓实干,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全州多年以来未发生大的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为我州的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与此同时,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监管力量不足、企业质量意识不高、监管有死角、配套法规不健全、经费紧张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首先是要提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只有认识到位,行动才会到位;其次就是要因病施治、对症下药。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和解决。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整监管职能,强化监管责任。

一是调整职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我州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对一些部门的职能进行了调整和充实。xx年1月7日,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充实西双版纳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将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置在州卫生局,并对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单位进行了调整充实。1月20日,州政府组织州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会议,正式将餐饮服务监管职能从卫生部门移交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到卫生部门。7月至8月,xx市、xx县按照州政府的要求先后作了相应的调整;二是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在年初召开的全州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州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县市政府又与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责任状(xx市还与各乡镇、各乡镇又与各村委会签订了责任状,xx县在各乡镇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抽调各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狠抓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年初,州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西双版纳州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并围绕这些重点开展工作、常抓不懈;四是积极开展各项保障工作。在春节、泼水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中高考、两会等重要节日和活动期间,都组织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对重要场所、重要环节、重要人员的食品安全进行报障。

(二)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安全。

目前,全州共有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企业11653户,监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除日常监管外,还要根据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今年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专项整治行动:

1、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和《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州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宣传不留死角,确保责任不留死角,确保排查不留死角,确保监管不留死角,确保整治不留死角”的工作方针,坚持整顿与规范并行、打击与扶持并举、专项整治与构建长效机制并重的原则,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使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一是及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指导、协调全州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对专项整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强责任追究。州政府与三县市政府和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主要监管职能部门签订了《西双版纳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任务书》,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是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各县市各部门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辖区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和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州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宣传报道方案》。州内媒体根据方案要求,加大了宣传力度。各县市各部门充分利用简报、宣传单、标语、网页等媒介,加强专项行动宣传。向企业发放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相关公告,开展“给监管对象一封公开信”及《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等活动;五是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监管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整治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882人次,出动车辆2632辆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807户次,食品生产企业11282户次,食品流通企业21709户次,餐饮服务企业3688户次,种养殖户1182户次,屠宰场346户次,市场1779个次。封存、下架朱师傅绿茶粉、朱师傅面包馒头速发改良剂、四川xx县红油豆瓣酱等非法使用物质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2、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州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存在的问题,从今年3月开始,全州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了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对规模较大的景洪“洁康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监管和整治。针对该公司在消毒场地、人员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先后8次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检测,共抽检套装餐饮具80套400件,促使该公司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消除了景洪地区餐饮业一大安全隐患。二是对全州辖区内20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其中景洪8家、勐腊5家、勐海7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7家消毒后餐饮具进行随机采样。针对存在问题,除现场指导整改外,下发监督意见书16份,对周围环境不符合选址要求的2家单位提出重新选址意见,对检验不合格的消毒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

3、猪肉市场专项整治。

根据我州猪肉市场存在的问题,今年6月开始,全州开展了猪肉安全专项整治。以景洪城区生猪集中屠宰整治为重点,针对“私屠、私卖、私买”问题,严厉打击私自屠宰、加工经营“瘦肉精”的生猪及不合格猪肉产品的违法行为。商务、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行动,开展突击检查、增加市场巡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督促企业改善屠宰设施,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加强生猪等畜禽屠宰检疫监管,屠宰企业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做好餐饮服务环节购进管理,严禁购进私屠滥宰猪肉,制定《西双版纳州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生猪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通过整治,使猪肉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猪肉安全进一步得到保证。

根据省上要求,我州卫生部门认真组织了xx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完成了省级安排的xx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共311个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任务。其中:乳制品、茶叶、蛋类、肉类、鲜食用菌、粮食、水产品、蔬菜、油炸面食品、膨化食品、酱腌菜、熟肉制品、蜜饯、炒货、酒类等样品共205份,监测项目为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蛋制品、糕点及饼干(边贸食品)饮料(边贸食品)等样品106份,监测项目为食品中食源性致病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对领导机关掌握食品安全情况,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规划,下达食品安全工作任务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6月13日至20日是“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围绕“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宣传活动主题,全州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制了15000份“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系列宣传小折页”,编制了《食品添加剂监管及相关知识》、《台湾地区塑化剂污染食品事件问答》、《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等资料下发。州食品安全委员会、xx市政府联合开展了西双版纳州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xx余册,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各新闻媒体利用自身优势,大力宣传食品安全。西双版纳报社利用报纸、网络,开设严打私屠滥宰、健康生活、傣乡美食、衣食住行等专栏,宣传我州食品安全动态,传播食品安全知识,西双版纳人民广播电台在《西双版纳新闻》、《傣乡十分》、《农垦之窗》、《热线追踪》等栏目,经常播出食品安全动态性消息和深度报道,邀请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卫生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人参与三期《西双版纳热线》直播,就全州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现状和食品安全法规向全州听众作深入权威的宣传。通过宣传、提高了社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提高了群众对假劣食品的防范意识。

由于机构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实现了全年的目标任务。截止9月底,我州先后通过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考核评估和省食品安全督查组的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今年以来,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人员编制紧缺,监管力量不足。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分别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大,但人员编制并未相应增加或增加过少,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重、难度大。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机构改革后,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和“三定方案”要求其工作任务较原先增加了约三分之二,但人员编制没有增加,明显感到监管力量不足。

(二)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淡薄,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由于社会“道德滑坡、诚信缺失”,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能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守法意识、道德意识、诚信意识淡薄,为了追逐高额利润而制售假劣产品,食品摊贩的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敷衍了事等,给食品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

(三)检测力量分散,监控力度不倒位。

我州目前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主要分布在卫生、质监、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检验设备重复、落后,许多项目不能检验。如今年工商部门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辣椒面抽验工作,共抽取77个样品,其中胭脂红、落叶黄等项目因我州不能检验而送普洱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检验。各部门日常监管的抽样检验结果只供本部门用,形成了检测设备资源分散、落后,数据结果难以共享的局面。在技术层面上影响了食品安全监控力度。

(四)配套法规不健全,对“五小”食品加工经营的监管难度大。

我州食品生产经营小型分散的“五小”(小摊贩、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屠宰点)数量较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目前,我省尚未制定相关法规,“五小”的生产经营活动处于“多、小、散、乱、差”和无证无照难监管状态,安全隐患较大。

(五)边民互市频繁,食品非法出入境难管控。

我州边境线长、通道多,边民互市频繁、食品非法出入境现象时有发生,给防堵和监管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六)职能调整不到位,依法行政有困难。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餐饮服务监管职能分别由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这就意味着对不符合这一法律规定的部门职能要进行调整。州政府、xx市政府和xx县政府先后于今年的1月、7月和8月对相关部门的职能进行了调整和工作交接。目前尚有xx县因故未调整到位,使一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资格不符合规定,给依法行政和监管造成不必要的困难。

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点多而广、遍布城乡,安全监管要求到现场检查,监管任务十分繁重。但监管部门普遍存在装备落后,经费困难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执法不力和管理松懈等弊端,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一)增加和调整编制人员,充实监管力量。

面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点多面广,监管工作量大监管力量不足的实际。一是要加强监管部门和综合协调机构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二是整合监管力量,完善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配合,发挥一加一大于二的整合功能,整合监管力量的另一个方面是在条件成熟后整合目前分散在各监管部门的检验室,避免设备重复、落后、使用效率低和重复投资的弊端;三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制定和实施我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提高我州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和防范能力,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苗头;四是坚持因事设编,因岗设人的原则。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应适当增加和调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编制、人员。充实监管力量,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二)加强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加大失信惩戒和违法追究力度。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信用档案,不断充实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础数据。并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给予重罚,并实行市场退出机制,从而加强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目前,我省尚未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五小”)的管理办法,而监管工作又亟需出台这一管理法规,可用政协提案在xx年云南省“两会”上提交的方式向省上反映,以求尽快解决当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存在的“多、小、散、乱、差”问题。

(三)建立联动机制,管控食品走私。

为了防止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边民互市和出入境通道进行食品走私治动,海关、边防驻军、边防武警、出入境检验检疫、农业、工商等打私成员单位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加强在主要通道上的查辑管控工作,有效防止和打击食品非法入境。

(四)依法调整职能,明确执法主体。

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食品安全一靠企业自律,二靠政府监管。监管需要法律法规的授权。《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监管部门都作了明确规定,没有按此法规定调整部门职能的这些部门便没有执法的主体资格,也就不能依法监管。因此,尚未进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的地方,要依法尽快调整,及早明确相关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依法行政、依法监管,避免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保障工作经费,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安全保障、综合协调、风险监测评估等方面的工作,以及执法装备的购置和更新,都需要相应的经费保障才能使监管工作正常运转。目前,州、县、市政府在财力较困难的情况下对食品安全工作作了一定的安排,有的列入财政预算,有的未列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一项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一项地地道道的民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更加高度重视。应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使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安排常态化。经费有了保障,监管工作无后顾之忧,食品安全监管就有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就不会是一句空话。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概述【第三篇】

为有效的控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监控,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学校卫生室、食堂要通过课堂教育、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操作营业。

(2)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生产加工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加大奖惩力度。

(3)学校通过健康教育,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三是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专题讲座,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概述【第四篇】

学校本着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教育工作办公室要求,认真对文件的要求,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检查,现将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老师专管,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组长:xx(校长、书记)

副组长:xx(副校长)xx副校长)

成员:xxxx

在学校食堂用餐的:现有学生1000余人,教职工200余人。学校本着勤俭节约,让利学生的原则,做好食堂销售管理工作,把食品安全做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并完善了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卫生制度

出处

a、食品卫生:

1、应采购新鲜、卫生、无污染的菜肉米面等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腐败、变质、过期食品以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2、食品的防蝇、防鼠、防尘、防腐设施应正常使用。

3、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切生、熟食品的刀具及砧板分开使用。

4、加工前,菜必须洗净,食物要煮熟,保证饭菜卫生、安全。

5、盛放食品的餐具洗净,定期消毒,销售熟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不得随意用手取食。

b、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进行体检,符合要求者才能上岗。

2、要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好清洁工作衣帽,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洗、勤换工作衣帽。

c、环境卫生:

1、餐厅、厨房等室内外环境按包干范围必须每天打扫,保持清洁卫生,每周要大扫除,做到室内“六面光”,地面干净,墙壁、门窗、天花板无污痕、无涂画、无灰尘、无蜘蛛网,室外无污物,水沟通畅,无臭味,无卫生死角。

2、锅灶、水池、炊具、台板、砧板、食品橱、冰柜等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3、食堂周围水槽、水沟、剩饭菜池(桶)要经常清洗、清扫。

4、餐桌椅用后要擦干净。餐具和盛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洗净、消毒。

5、食品及原料的贮存应符合卫生、安全、整洁的要求。

6、发现采购、销售病、死、变质肉类(包括母猪肉)米面等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司务长负主要责任责任。

7、采购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大宗食品必须提供该食品的有效证照及发票。

8、事务长应加强市场行情的调查了解,尽量多想办法,采购价廉物美的物品,尽量降低成本,减少支出。每餐尽可能多的,制作多个品种,力求每个学生都能吃到可口的饭菜。

9、对剩饭剩菜,严格按要求进行处理。

(二)就餐制度

1、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准时开饭,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开饭时间。

2、要礼貌待人,不得使用粗暴语言。

3、开饭时及时检查饭菜数量,及时补充,确保足额供应。

(三)食品验收制度

1、凡采购入食堂的食物,必须经验收后方可使用。要验质量。主要看食物的品质是否完好,有无污染变质,是否有齐全的生产厂家、商标、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过保质期,有无产品合格证等;验数量。能称重量的,必须过称,以件计的,是否符合数量标准。

2、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购货发票上签名,不合格的,及时向采购人员反馈,采购员必须与供货商联系退货,严禁不合格食物进入食堂。

3、未经验收的食物严禁进入食堂,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认真。

4、食堂工作人员要根据季节变化和当地实际,努力提高操作水平,力求做到菜肴多样化,配餐科学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价格,食堂不得擅自提价。

(四)安全管理制度:

1、提高安全作业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门窗无人时要上锁。食堂晚上实行值班制。

2、食堂操作场所和贮存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不准在厨房卖小食及点心。学校教职工及学生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进入食堂,更不准进入操作间、原料间。

3、发现从业人员有可疑传染病者应立即向学校汇报采取相关措施。

5、保管员应及时做好食堂实物帐,如实填写入库单。物资出库时保管员应填写好出库单,并要求领取人签名。保管好食堂物资(含餐具、厨具、各种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

6、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煤气、炉具、消毒柜、冰箱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闸、油气总阀门及门、窗等,做好防范工作。

7、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贯例和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严防工伤事故。不准随意移动电器设备;不准随意改变电器功能;不准乱搭、乱拉电线、电源。使用电动电器设备前使用者一定要先学习设备使用说明书,掌握使用方法后再进行操作。如不按以上规定操作,造成事故后果自负,设备受损个人赔偿。

8、食堂内不准会客,更不准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9、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一旦发生情况,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及校长汇报,并保护好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便查清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10、每餐都及时留有样品。严谨销售剩饭剩菜。

11、餐厅卫生由专人及时清扫,全天保持整洁。

(五)违犯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司务长要配合总务处及学校查清责任归属,对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处理,属司务长管理责任的,要加重处理。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学校设意见箱,由总务处定期收集师生对饭菜、卫生、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学生代表进行测评、检查饭菜质量及数量。

(七)严格执行学校的管理制度。管理员要建立健全收支流水帐和采购、支出明细账,每月向校委会汇报一次当月的收入、支出明细账。

1、我们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存在的部分问题。例如:部分蔬菜清洗方式不符营养卫生的要求;出售食品时,工作人员卫生防护措施不到位;个别工作人员对教职工及学生的疑问解释不到位,容易造成误解。

2、学生多是周边农村来的,年龄较小,在家是小皇帝,小公主,自理能力较弱,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保持餐厅环境卫生方面,意识相对较差。

3、由于市场的原因,蔬菜、肉类等食品的价格较高,难以满足每个人的口味。

1、建立责任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更新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人员的会议,经常组织学习食品卫生以及安全方面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2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对食堂的全面工作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化。从人员、采购、保管、加工、出售等所有管理环节进行细化并狠抓落实。

3、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经常利用晨会、班会、校会以及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购买食品做到三要和三不:一要看好食品色泽,二要嗅一嗅食品气味,三要看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一不喝生水,二不买过期食品,三不吃发霉变质食物。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要求学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晒衣被,懂得季节性病菌、病毒的传播与预防。促进学生养成较强的意识和良好的习惯。

对照检查标准,我们在自查中发现,尽管我们付出了相当的努力,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今后,学校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监管工作的力度,不断改善,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乃至学校整体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概述【第五篇】

为强化今年我镇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水平,根据上级的专项工作部署,我镇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确定了重点整治的重点对象和环节,并按照工作安排,开展了食品市场秩序的整治。现将第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年初,经镇政府批准,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在会议上总结了去年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今年工作的开展提出了五项建议措施。一是继续健全镇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现高效的平台运作;二是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三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四是尽快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五是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根据工作开展的需要,为加强部门间的沟通,组织召开了第二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会议,既1月10日的会议传达学习了区政府《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分析了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形势,查找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明确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重点、监管要求和任务分工等,并对节前联合检查工作做了详细部署。

1、调整了龙王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建立健全了龙王镇20xx年健康教育组织机构网络;制定了: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20xx年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xx年度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计划、20xx年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和发放了《龙王镇食品安全告知书》。

2、食品安全培训。第一次培训时间:20xx年4月2日下午,地点:龙王镇政府,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章第八、九条和第七、八章,讲课人:吴定聪(人大副主席)和李占彪(政府副镇长)。参加培训的人员有镇村干部、肉类食品经营者和流动厨师,共计108人。第二次培训时间:20xx年6月28日下午,地点:龙王镇政府,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六、七、八章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讲课人:吴定聪(人大副主席)和李占彪(政府副镇长)。参加培训的人员有食品店、餐馆、食堂和食品加工业,共计67人。

元旦春节期间,我镇按照食品安全年度工作部署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薄弱环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针对农产品消费安全,加强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力度。元月17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开展毒鼠强等农业高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检查行动,元旦至春节的一段时期,对猪瘦肉、家畜、家禽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异常。

2、对生产食品、炒货、糕点等应节食品的两家食品加工业主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违法业主。

3、1月24日,镇食品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农业、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春节期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产品消费量大、节日接待任务重、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问题多的情况,对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检查结果,没有发现异常现象。

4、2月12日—13日,对春节前部署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督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提高了食品经营业主的食品安全责任感和紧迫感,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和身体健康,在督查中没有发现异常食品,但存在有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业主。

5、为做好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一是对全镇中、小型餐饮业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的餐饮业主无消毒设施、有的清洗设施不齐全,达不到卫生标准,合格率为86。7%;二是针对学校食堂食用油和餐饮业食用大米进行检查,合格率100%;同时,结合“创卫”、节前食品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学校食堂、餐饮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均比较卫生;三是开展超市等单位的节前应节食品检查工作,全镇共检查超市4家,在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员当场提出了卫生监督要求、意见。

6、4月8日的会议传达了区食品安全委员《关于调整青白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精神,同时部署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再次明确龙王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职责。

7、7月份,对全镇的食品生产小作坊、餐饮业、食品经营店进行了全面的调查造册登记,摸清了家底。

8、在8—12月期间,对食品生产小作坊、餐饮业,多次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12家食品生产小作坊的证照都不齐全,其中:酒厂8家,面条2家,豆腐1家,粉条2家。通过现场督查、宣传政策,结果:有的小作坊很快就办齐了证照,如龙王镇龙胜街龙供酒厂和龙王镇红树村13组豆腐生产等的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已经办齐;有的小作坊还在继续努力争取早日办齐证照;有的还没有行动,还在观望形式;有的已经停产停业。

9、全镇流动厨师,经过排查,有11个,健康证齐全,向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并进行了公示。

今年我镇食品安全工作,通过上下联合、部门联动、有机结合、齐抓共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食品安全有关指示精神,效果显著,严厉打击了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将其控制在萌芽状态,使我镇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得到了可靠保障,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为龙王明天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今年,我镇通过对食品安全进行执法检查,在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整治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也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发现部分生产经营食品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对食品安全工作持观望态度,镇食品委员会人员和执法人员对其及时进行面对面的教育,并要求及时改正。

1、以食品安全委员会为载体,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组织查处力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事故处理程序。

2、继续强化日常监管。包括对药品(医械)的经营业主的监管,对特殊药品、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管,对保健品化妆品市场的监管等等,跟踪检查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汇报,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处理。

3、继续与公安部门合作,坚决打击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食品的大案要案;开展对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专项整治和经营秩序的专项整治。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概述【第六篇】

我镇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我镇及时调整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卫生副镇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构建了一支由64人组成的食品安全助理检查员队伍,各行政村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小组,构建了全覆盖的监管网络,建立了检查、学习培训、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概述【第七篇】

目前,xxx区拥有各类种养殖户124家,食品加工企业11家,食品小作坊45家,食品经营主体238家,餐饮单位196家。今年以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食安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区本着“重在监管、重在平时、重在过程、重在宣传、重在抓好工作落实”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管体系,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辖区食品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没有发生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组织领导到位。我区按照上级要求,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成立了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组织;指导各办事处成立了相应办事机构,逐渐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监管实现了全覆盖。同时,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应对措施,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二)坚持宣传引导到位。我们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利用“”、食品安全宣传月等节日,在全区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向社会普及法律法规以及知识常识,形成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支持食品安全、人人为食品安全作贡献”的浓厚社会氛围。20xx年,我们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0余份,接受咨询1000余人次,培训从业人员500余人次。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市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

(三)坚持制度建设到位。我区在充分评估辖区食品安全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xxx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xxx区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xxx区食品安全例会制度》等一系列监管制度。我们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区政府目标体系,与食品安全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对食品安全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并修订了全区食品安全考核办法,每季度对各成员单位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检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坚持监管落实到位。我们把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突出隐患排查,强化执法检查,努力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有效监管。一是开展了重点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00余户,没收销毁各类假冒伪劣产品100余公斤。二是开展了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处销售“三无”食品经营户9家,没收“三无”食品30余公斤,捣毁无证经营小作坊1家,违法占道经营食品商户10余户,有力维护了师生及周边群众的饮食安全。三是开展餐饮示范一条街规范整治活动。对解放西路沿街49家餐饮单位进行量化分级管理,完善索证索票、档案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餐饮单位经营秩序。四是实施了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全年累计出动食品安全检查300余人次,各类监测1000余批次,保障了辖区群众吃上了放心肉、菜及豆制品,喝上了放心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科学监管,全力构筑食品安全”的工作总要求,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抓机制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日常监管制度、目标管理考核、有奖举报等机制,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全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二是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培训经费,重点组织对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三是抓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有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食品领域里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抓日常监管。定期召开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强化暗访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从严监管、从严执法、从严查处,努力为市民群众创造一个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概述【第八篇】

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安全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和谐的校园环境。学校长期以来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抓平时,重细节。我校食堂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对学校的食堂卫生工作展开了全面、认真的自检自查,再次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日,学校专门召开食堂卫生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学校食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职工、后勤人员会议,学习上级颁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

每学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卫生健康体检和业务培训。

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搞好食品卫生宣传。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2)把好“消毒”关。所有的餐具、用具都高温蒸汽消毒。

(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必须做到“三白”。

(4)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关,保证放毒现象发生。

为有效的控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监控,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安全。

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学校食堂要通过课堂教育、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操作营业。

(2)食堂生产加工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加大奖惩力度。

(3)全面停止使用一次性碗、筷和塑料袋,杜绝白色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学校通过健康教育,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专题讲座,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加大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监控力度,禁止学生到无证摊点就餐或购买副食、饮料等商品。

(1)学校因经费原因,学校食堂配套设施标准不高。

(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都是临时工,不够安心。

总之,要持之以恒做到上述几条,才能确保学生的食品安全,我们一定在本学期中再接再励,把食堂卫生工作做得更好。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概述【第九篇】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食品安全标准及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情况做如下汇报:

1、何谓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本着最大限度释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 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 世纪80 年代后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 年颁布的gb 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 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 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 年和1987 年颁布了gb 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x 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 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 世纪90 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 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xx 年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1996年、xx年和xx年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发布情况

《食品安全法》授权卫生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唯一的制定和发布机构。近两年来,卫生部颁发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并颁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据统计,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68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58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胶姆糖基础剂和食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从法律角度讲,今后,在食品构成中,除食品工艺配方核定的主料、辅料外,凡是发现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品种目录(总计2314种)之内的任何成分,均可视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凡是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特定限制,超范围、超量使用目录中的添加剂的,均可视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中,如何处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但是在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实践中,时常会遇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在处置此类问题是,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的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定,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部门备案;二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三是既无国家标准,也无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符合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须备案登记,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法过程中也可作为参照。

6、食品安全标准与国家标准接轨的必要性

近年 来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食品贸易也在飞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因而贸易争端也不断出现。有不少发达国家的标准严于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标准,采取了比较高的技术壁垒措施。好在sp和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在发生食品贸易争端时,必须以cac标准或风险分析的结论为依据,可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解决。且wto规定了cac的标准要以科学性为基础,采用风险分析的原理进行制定。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若贸易对方国标准严于cac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其按照风险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自身国家的合法贸易权益。这对相关贸易国设立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对策。因此,我国充分利用sps和tbt协定的规定,积极应对,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始对我国食品标准进行制、修订。检验检疫行业规划在xx-xx年对本行业标准制、修订。但根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对食品标准的不断加严、更新及我国出口食品屡屡遭受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对食品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要站高望远,加快步伐,以尽快与cac标准接轨,为我国的进出口食品贸易保驾护航。

(一)分工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从国际上看,监管体制一般分三大类,有多部门体系的、单部门体系的、综合型体系的,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多部门体系的模式。这种监管体制,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分阶段管理的一个现实,就是生产经营分了若干阶段,现在我们按照这个特点进行监管,是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既体现相互分工,又能够实现综合协调,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无缝呢?有时候比较难。这是多部门监管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部门职能要么重叠,要么出现空白。针对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特别对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对以上职责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2、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为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杜绝的实践中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xx年12月29日,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对销售非自产初级农产品从业者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小饭桌”、“农家乐”、公开举办农村家宴、食品展销、仓储、专业食品运输等从业者监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监管。放心早餐的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销售点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兼营行为监管、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等情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堵塞了监管漏洞。意见授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本意见的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作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对于本意见没有明确或新出现的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确定相应的监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对难以界定具体监管部门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等办法进行监管,各部门应当服从并积极参与或配合,杜绝监管盲区。

3、xx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x食安委发〔xx〕4号)。为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xx年4月27日,xx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x食安委发[xx]4号),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营养餐监管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工程实施过程中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奶牛养殖、生鲜奶收购及饲料、兽药和养鸡场的监管工作。在省级有关部门未指定鸡蛋供应企业之前,由农业部门对学生营养餐所用鸡蛋供应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会同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对外公布。负责对鸡蛋供应企业所用饲料、防疫用药及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论定期公示;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审查学生营养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对乳品生产企业的乳品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检测结论。协助相关部门对奶品中标企业所设置的配送机构及代理商进行日常监控,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最小包装规格、再次灌装、分拆等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奶品、蛋品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中标企业代理商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定并监督实施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代理商仓储及物流配送质量安全规范,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供应的奶品、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公示检验结论;卫生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所涉食品(含饮用水)进入学校之后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对蛋奶等品种储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应监测等进行技术指导,对奶品、蛋品及饮用水等品种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结果。负责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对直接接触蛋奶等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总供销合同项下所涉品种定期取样送检,对怀疑品种随时送检。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并监督执行。结合地域及学生分布情况,逐校或按片区配备学生营养餐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员,并组织专业培训。负责督促各实施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按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的要求,新增设施设备,改进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的环境和条件;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各级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依纪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财政、商务、供销、民族宗教事务、审计、旅游等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

(二)我市食品链条各环节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综合整治;负责农产品跟踪检测和蔬菜安检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场(厂、点)生猪、牛、羊的检疫及其监督。

市经贸委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战略。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酒类市场及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在屠宰环节,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净化肉品市场监管。在有关县区,此项职责由经贸局承担。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

市卫生局目前仍然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据市政府机改方案及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学校、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将有卫生局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划转工作已启动,预计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市场准入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违法的食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假冒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承担原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组织制定、审批、发布食品地方标准。

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出入境食品及其装载、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药监局要根据省、市编办划分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监管体制创新,尽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分意见,并抓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三)几个特殊情况的处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在实践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数量多、分布隐蔽、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等问题,个监管部门在对小作坊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因而导致对小作坊的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我市在小作坊监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对主体和特征都很明显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着对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施许可管理。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xx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7项要求,共计44条(具体内容详见gb/t23734-xx)。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需向县区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县区质监部门对其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合格后当场随机抽样。样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县区质监部门在小作坊申请书上签署“现场审查并产品抽检合格”意见。小作坊业主持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县区质监部门为其出具开业生产登记证明。不具备自检能力的食品小作坊应就近就地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含有技术参数的项目,每季度委托检验一次。总砷、铅、铝等重金属指标每年委托检验一次。在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下,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小作坊每年进行全项目的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对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围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意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分两种情形处置: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2、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指无固定店铺,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者所在地区县政府允许的场所内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人。食品零售摊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主要指区域规划、场所公共卫生、摊点布局等)

3、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的食品监管。这几类场所均有较明确的“四至”边界,环境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着便民高效、责任唯一的原则,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等场所内的所有食品从业行为,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4、对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监管。省政府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业以外兼营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兼营业务日常监管由主营业务监管部门负责,在监管中发现兼营活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的,应及时移送依法负责的监管部门处理。按照《意见》的精神,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酒、饮料等非自产及预包装食品的,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5、运输中食品的监管。生产企业若直接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质监部门监管;生产企业若设库中转站的,视为流通行为,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企业若委托第三方物流单位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对于监管职责归属不清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由市食安委进行研究、协调后决定。

6、几类农副土特产品的监管。豆腐生产加工属于典型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监管;豆芽的生产过程非常特殊,虽符合农产品生产的特征,但是未经过充分光合作用,若按初级农产品对待,则可以使用化肥、助长剂、漂白剂等,但是这些成分在其生长过程中降解、转化非常缓慢,残留量较大,留下质量安全隐患,因而,市食安委指定由质监部门监管。木耳、香菇、茶园符合农产品生产特征,应由农业部门监管。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概述【第十篇】

县工商局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场监管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措施,为维护全县的食品市场秩序安全稳做出了积极贡献。抓好四个环节:

坚持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为保障食品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工商”的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进一步充实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工商所也相应成立监管机构,从上至下形成了接受投诉与快速打击相结合的执法监管网络体系。进一步对食品监管工作重点,层层落实责任制,将责任目标纳入单位和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年度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等措施。同时建立违法案件信息库,完善监管档案,切实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过采取各种有效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在全县范围举行""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并通过宣传车巡回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了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一是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力度,一是强化行业自律,倡导诚信经营。对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开展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教育,进一步增强食品经营企业的自律意识和信用观念。

二是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加大对食品生产者履行法定责任的监督力度,鼓励和督促生产者建立和完善协议准入、质量自检、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和保障销售食品质量。

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深入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地净化了食品市场消费环境,确保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深入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腌制食品、冷冻食品、超市自制食品、调味品和食用油进行全面的清查,规范经营者自律,坚决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的不法行为。紧紧围绕学生喜欢食用的奶制品、油炸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重点品种,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营造社会满意、家长放心的校园及周边食品消费环境,有效地保证了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食品消费安全。结合节假日食品市场监管检查,适时组织开展了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全县共取缔无照经营业户多个,吊销营业执照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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