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总结报告 >

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样例汇总8篇

网友发表时间 2276835

【参照】优秀的范文能大大的缩减您写作的时间,以下优秀范例“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样例汇总8篇”由阿拉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收集分享,供您参考写作之用,希望下面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第一篇】

是xx新兴煤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奠基之年,公司自成立以来,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履行“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切实提高对抓好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抓好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抓好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实现了矿井由隐患整改到正常生产的平安转变,现将我公司如下:

是公司创业起步之年,为适应煤矿兼并重组整合的需要,公司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作用,择优配备煤矿各级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先培训,再任职,先持证,后上岗”的制度,为煤矿安全生产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公司成立后下发文件,成立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负责落实职工培训制度和矿井培训组织管理工作,确立“统一领导,分级实施”方针,采取“集中培训和专项培训”相结合、“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建立了职工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时选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特殊工种人员、重要工种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参加资格培训,确保全员持证上岗。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公司坚决执行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各类培训以满足煤矿兼并重组整合的需要。

首先,抓好“三项人员”的培训工作,自x月份开始,组织五职矿长到河南理工大学安培中心进行资格培训,全部合格取得“双证”,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x名,一线监督员x名,爆破作业人员x名,基本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其次,抓好特殊工种和一般工种的培训工作,从x月开始,公司联系新密煤炭学校,培训和复训特殊工种共xx名,其中,安全监控工x名,提升机司机x名,井下电气作业x名,防突工x名,安全检查工x名,瓦斯检查工x名,探放水工x名,瓦斯抽放工xx名,爆破工x名;同时,积极与国投登封教学三矿四级培训机构联系派专职教师来我公司培训授课,共培训溜子司机、信号把钩工等一般工种工种xx人次,发证xx个,保证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此项工作比照新密市收费标准为公司节约xx万元。

第三、强基固本,夯实基础,抓好新工人培训工作。

今年x月、x月、x月,公司对新工人进行三次培训和再培训,8月又进行复工复产前的培训工作,共培训职工xx名,要求全员培训,持证上岗,树立“培训不过关,人人是隐患”的全员培训理念,每期培训有计划、课程表、点名册、试卷、成绩、总结;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xx学时,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矿井概况、入井须知、义务与权利、应急救援预案、五大灾害处理,井下避灾自救互救、自救器使用、以及其它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等。培训结束后,由新密市煤炭学校进行统一考试,所有入井人员合格取证,方可上岗,保证持证率100%。对刚上岗的新工人,由各单位负责,指定经验丰富的老工人为师傅,采取“以师带徒、以老带新”的方法,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师徒关系由主管培训部门登记建档);满xx个月后,由主管培训部门组织再次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四、制定计划,坚持复训,应培尽培公司制定年度月度季度培训计划,全年共举办x期学习班,按时举办一般工种培训班,对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工种轮训一遍。在职一般工种年度安全培训,按规定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xx学时。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者给予办理一般工种证;全年共培训和复训重要工种xx名,对考试不合格者予以处罚,并继续参加培训,全面实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目标。

第五、突出重点,抓好专项培训工作公司积极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抓好专项培训工作,共举办三期专项培训班。x月份上旬,公司进行了防治水专项培训,x月份进行了瓦斯防治专项培训,请专业技术人员,全员培训;x月进行了班组长专项培训,共培训班长x名,实行统一考试,通过培训提高了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抗灾防灾应急救援能力。

第六、抓好平面及其他管理人员培训,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针对平面科室及副职以上管理人员,主要进行学历职称和团队建设方面的培训,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的办法,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1、学历职称:根据上级的要求,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学历职称达标培训考试,今年x名管理人员参加成人高招自学考试,有x名参加各类职称培训复训考试,有x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试。

2、团队建设和管理知识:x月份组织x名副职以上干部、优秀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国投河南分公司执行力和团队建设方面的学习和训练,x月份分批到平煤集团、国投新能公司参观学习瓦斯治理经验,通过学习提高了业务技能和经营管理知识,提升了领导能力和领导艺术。

由企管部、安检部等部门协作,采取各种职工喜闻乐见的学习形式,在全公司掀起“人人要安全、人人讲安全”的学习高潮,x月份组织举办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x月x日,参加国投xx分公司举办的职业技能比武,xx获得瓦斯检查工技能比武第一名。同年xx月xx日,又获得xx省煤炭系统瓦斯检查工技能比武第二名,并获得xx省煤炭系统五一劳动奖章,又获得高级技师职称。

1、职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提高教学难度越来越大;

2、培训领导力量薄弱,对基层指导力度不够到位;

3、对职工岗位变动掌握不够全面,培训计划变动频繁;

4、无成立主管培训的科室。

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第二篇】

在**春的“百安活动”中,**小学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学校领导班子和全体教工齐心努力下,“百日安全”活动真正做到了安全生产万无一失,没有发生过一起不安全事故,各项安全工作全面达到了上级的要求。下面就具体工作的进行总结如下:

一、“百安”活动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局“百安活动”的要求,围绕“一强三优、三抓一创”的工作思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全面、全员、全方位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的监督力度,确保“百安活动”和学校安全尤其是元旦、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的稳定运行。

二、成立强有力的“百安”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区教育局“百安活动”的要求,我校在收到文件以后就立即展开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首先,成立了以学校王凯校长为组长,学校负责安全工作的王晓英主任任副组长,其他行政领导为组员的“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分别落实制定了目标和方案,为“百安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加大宣传力度。

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并在全校教职员工大会上传达了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指出了此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安排部署了具体工作,全体教职员工都认真领会了会议精神并做了详细的笔记。每位老师都在心理上把此次工作放在了首位,绷紧了安全这根弦。同时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站在学生中加强了宣传。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百安”活动。

1、开学初学校各个班主任老师在班上对全体学生的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摸底,特别对针对了班上的问题学生,详细的了解了他的家庭情况,如:父母关系如何,有无重大的家庭矛盾,学生在家的管教如何,和同学有无矛盾纠纷,有无不良嗜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家校沟通。

2、开学初在全校进行了管制刀具和不良器具的专项清查和收缴、进行了火患清缴,杜绝了安全隐患。各班主任老师对班上的问题学生进行了一对一的思想交流,化解学生心里的矛盾和不良情绪,从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

3、利用学校每班的黑板,对此次安全整治进行了宣传,对学生进行了自我保护,如何处理紧急事故的安全教育。并在学生集会上由学校王校长讲了有关的事宜。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做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4、学校在原有的值周老师的基础上成立了学校护校巡逻队,由学校领导带头,三位门卫和保安具体实施,在全校进行24小时巡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学校王校长,并立即解决。

5、学校领导班子对全校的教室、厨房、厕所、围墙、篮板,及一些附属设施进性了安全检查,排出了一些小隐患。

正视所做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才能做好所有的工作,我们会继续扎实的开展此次安全整治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在近期,由王校长组织已经对围墙进行了加高处理,排除了此处的安全隐患,同时我们会加大工作力度,与附近相关单位联系,尽快解决路面凹凸不平的问题。

总之,我们在安全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但我们深深知道,安全工作是一项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的重要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百安活动”的要求以及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和措施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方针,坚持把安全工作同教学工作同安排、同总结,坚持安全工作天天抓、周周抓、勤检查、月月有总结的安全机制,力争把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第三篇】

为期天的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第一期培训班今天就要结束了,在办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大家的辛勤努力下,这次培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这次培训可以说有这样五个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二是培训内容丰富,三是学习气氛浓厚,四是办班形式新颖,五是学员学有所获。

我们这次培训,办领导从学习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的确定到授课教师的选择和参加培训的人员等都是经过了认真的研究讨论,办党组书记魏亚伦同志对讲课内容亲自进行审核,从全面、系统、深入地组织经常性的培训,为形成健康良好的学习培训机制奠定坚实基础的高度,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办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出席了培训的开班仪式和今天的结业式。亚伦、兆安同志亲自为大家授课;国贵、福林、连毅同志也在百忙中也抽出时间和大家共同参加培训;我也从国家监管体制的历史演变、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形成过程、安全生产理论体系的构成及其内涵等三个方面做了中心发言。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办领导对这次培训的高度重视。

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全力配合,确保了培训的人员出席率。与此同时,对所承担的授课内容都进行了精心准备,保证了授课质量。

在历时6天、48个课时的培训中,我们共安排了14次专题讲座。

同志在开班式上的讲话中,回顾了我办从组建伊始到逐步发展壮大各个阶段的发展历程,对10项重点工作和10个体系建设,向参加培训的全体学员进行了透彻的解读。

同志以近50年从事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的丰富经验,将大学生活中煤炭专业所学到的全部课程浓缩为2个小时的精彩演讲,在授课中,从煤的形成过程、地质构造,到煤矿灾害预防措施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深入浅出地为学员们讲解了煤矿安全知识。使大家实现了对煤矿知识从感xx认识向理xx认识的跨越。

市法制办的同志在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培训中,重点讲解了在依法行政前提下,特别强调了其执法过程中的合理xx、适当xx。正如古人所云:不可乘怒而重责;不可乘喜而轻诺。我们执法时绝对不可以情绪化,也绝不可以凭个人主观好恶去执法。“情绪化”执法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大忌,也是依法行政内涵所不允许的,从一定角度讲,也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曾参加《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起草工作的省安监局同志,在《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授课中,对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立法宗旨以及具体内容逐一进行了详细讲解,使我们对一部法律、法规出台背景的艰辛过程和《条例》的每一条款的具体内容都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从事安全生产工作近60年的原省劳动厅劳动保护处处长同志,以其亲身的实践,将《安全生产法》7章、97条内容进行了高度的总结、提炼,形象地将相关条款比喻xxxx体的头部、心脏、腹部、四肢等部位。他对《安全生产法》诠释,为我们学习掌握和运用《安全生产法》提供了形象记忆法,起到了曲径通幽的作用。

办内各相关处室的等同志也都结合各自的业务和工作实践,向大家讲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现场监察知识。

由于这次培训时间紧内容多,不得不采用一种填鸭式的方法。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大家都很辛苦,很疲劳。但大家的学习情趣和学习热情,却让我们非常高兴和欣慰。一是态度认真。上课时,没有打瞌睡、说话和做与培训无关事情的,大家都能认真地听课、认真做笔记。每个同志都是在自觉地、主动地学习。二是互相交流。针对一些疑惑和问题,及时向老师请教,大家相互交流、探讨。三是严肃活泼。大家自觉遵守培训规定的各项纪律,保证出勤,尊敬讲课老师。课前歌声嘹亮,课后欢声笑语,既活跃了学习培训的气氛,又使紧张的学习得到了放松,在增强了培训班的凝聚力的同时,也增加了学员的相互了解。

为使培训形式上新颖、生动,办组建以来,我们首次采用了多媒体授课形式,每个授课人员都精心准备课件,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倾注了劳动汗水。他们选用现场模拟画面,将枯燥的理论知识与生动的实际案例有机地结合,增加了大家的感性认识,方便了大家学习,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通过学习培训,应该有这么三个方面的收获。一是对安全生产机构的状况、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过程及我们所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监管任务有了一定的了解。二是对在工作中应该掌握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理论体系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轮廓。三是在一定程度上对安全生产监管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有了一定的把握。

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第四篇】

公司从20xx年xx月16日开始对公司各部门及一线生产骨干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大力宣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通过专家们深入浅出地讲解,学员认真地学习了相关知识,学员们的安全理念、安全意识、风险防范能力与职业责任均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现将此次培训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作为落实公司年度安全会议精神,广泛开展学习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安全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

公司领导对培训工作非常重视,专门在办公会议上强调了各部门责任,质量安全部制定了培训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并与公司各部门进行了协商沟通,同时要求公司各部门、项目部积极配合培训工作的展开,督促各部门及生产一线员工参加培训,责任到人,培训过程严格按照计划进行。

有了领导的支持和合理的培训计划做基础,整个培训过程中,员工积极响应,培训热情很高。培训主要由省安监局、长沙市海事局、市消防中队等单位的专家负责。

按照公司培训要求,授课人认真编写了相关教案,质量安全部汇编了相关资料发放到各个学员手中,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员工培训过程历时两天半,共有39名员工参加,基本实现了停泊待工项目部安全责任人、船长培训率达到98%。

突出结合安全意识、安全风险及施工实际,这次培训的教材以授课人根据公司要求编制的课案,针对公司施工实际情况,突出了海上施工相关安全方面的内容。

同时质量安全部收集整理了(*),对员工灌输了先进的安全理念、介绍了应急救援机制的建立,传授了海上防火救生的方法与策略等等。在培训授课中,授课人利用投影仪,通过生动的画面,详细的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一个个真实的案例,给员工分析事故原因,教育大家防患与未然,提高预防事故的意识和能力,减少或杜绝事故发生。

培训过程中,质量安全部对学员进行了严格地考勤,每次上课均进行签到、点名。培训刚结束马上进行理论考试。理论考试采用人力资源部拟定的试卷,考试成绩和员工的绩效挂钩,并对考试前七名及全出勤率的学员给予了物质奖励。这次培训考试的参考率达到80%,合格率达到88%。

在培训过程中,质量安全部及时就此次培训的效果及公司安全方面的工作情况,在所有参加培训人员中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调查表27份,收回27份,反馈率达100%,职工积极踊跃的'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质量安全部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归纳总结。(见附件)。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员工在安全理念、安全意识、安全风险防范和职业责任四个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通过活动的开展,加强了企业员工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了员工的集体意识,培养了员工敬业爱岗的精神。

问题如下:

1、培训的内容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还有一定差距,更须加强实际操作的培训。

2、培训参与的人员不积极,培训时间短,公司各部门经理、职员及项目经理参与度不高,内容形式还有待充实。

3、个别员工对培训的意义认识不足,对培训重视不够。建议在今后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中,增强对员工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增强培训工作和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培训纪律要求。

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关系到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持之以恒地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使公司的安全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

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第五篇】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顺利开展。省路网中心以“三确保”扎实开展形式丰富、内容具体的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增强职工安全素质,切实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总体安全生产局面稳定。

中心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详细地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细化分解活动目标,形成互抓互管的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开展。同时,利用职工书屋安全生产图书、微信等平台,强化安全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开展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设置安全专栏等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升活动氛围。

中心组织学习安全文化知识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宣贯会、观看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等专题活动,以文促思,使安全理念能够深入人心。观看安全教育片,利用周例会组织安全讨论,分析典型安全事故案例,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督促大家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意识转变。

中心按照省厅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抓细抓实设备监管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月隐患大排查,重点对易燃易爆、电气火灾、重点区域、女生宿舍、设备等部位开展地毯式排查,积极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到位,做到及时治理、及时维护,切实提升设备稳定性能。

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第六篇】

为了切实抓好此项工作,我校制定了培训计划,选定了培训内容,安排了培训时间。

二、培训组织及内容。

1、培养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2、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危害及其应对。

3、食品安全与饮食卫生。

4、中小学校园(内、外)活动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对。

三、培训目的'。

提高广大教师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应急管理素质是此次培训工作的目的。为了达到目的,并实现全员、全过程学习,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把我校7位教师全部集中到阶梯教室集体培训学习,培训质量和效果明显。

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第七篇】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持始终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建立健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此次《安全生产法》修改重点突出了以下内容:

(一)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即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保障。

(二)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

一是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

二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七项职责,主要包括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

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三)增加了安全生产规划并与城乡规划相衔接的规定。

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是,安全生产规划与城乡规划不衔接,导致问题突出,留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新安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同时明确,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目的是通过安全生产规划,明确安全生产长远目标、工作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把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推进,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相融合,推动政府和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四)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的规定保证安全经费投入,是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保障,新安法将其上升为法律规定。新安法第二十条规定: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企业、职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

(五)增加了有关部门制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规定。

新安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这一规定对提高事故隐患处理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六)完善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权利义务的规定。

一是增加劳务派遣教育培训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二是增加劳务派遣人员的权利义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新安法明确了劳务派遣人员与本单位从业人员具有相同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与《劳动合同法》相衔接。同时,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的责任,双方都有教育培训的责任,各有侧重。

(七)完善了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

新安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完善了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对验收结果负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核查。一是加强了对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的监管,保证安全设施的质量;二是按照减少、取消行政审批的要求,取消验收审批环节,强化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八)完善了安全生产工艺设备淘汰目录的规定。

新安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与原安法相比,新安法增加了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别确定淘汰目录的规定,增强了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通过制定发布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目录的形式,及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动态管理,有利于提高工艺、设备的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

(九)完善了对危险物品查封扣押的规定新安法第六十二条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可行使的职权,其中包括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权,即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权力。此项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原安法中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避免因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处置不当引发事故。

(十)完善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规定。

深刻吸取2013年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6·2‛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加强危险作业管理。新安法第四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这一规定,授权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新情况、新问题确定危险作业的新类型,强化现场管理,落实防范措施。

(十一)完善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租赁规定。

由于有些生产经营单位以包代管,以租代管,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不负责任,导致事故隐患大量存在,甚至发生安全事故。新安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依照这一规定,安全管理责任仍由发包、出租方承担,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发包、租赁的责任,有利于生产经营单位对建设项目、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十二)完善了矿山井下、海上石油开采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新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这一规定,把涉及安全生产的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在本法中予以明确,与《特种设备安全法》相衔接。

(十三)完善了事故应急救援规定。

应急救援是防范安全事故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新安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将多年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保障措施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一是明确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新安法第七十六条)。

二是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新安法第七十六条)。

三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有关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新安法第七十八条)。

(十四)完善了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调查报告公开的规定。

‚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是在多年事故救援、调查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符合事故调查的基本规律,多次被写入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新安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本条规定从法律上肯定了近年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取得的经验: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事故调查应当遵循的原则,由原来的‚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改为‚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制度,只有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才能回应遇难者家属及社会公众的关切,同时真正发挥事故的教育警示作用;三是增加了事故发生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的义务,强化了事故调查的后续处理工作。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此,新安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作出了严格规定。一是明确规定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二是明确规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三是明确规定了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范围,既包括本单位招收的人员,也包括被派遣劳动者,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实习生等;四是明确规定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和培训档案。

二、创新建立了10项法律制度。

(一)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新安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法律规范。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求的重要体现,把多年来坚持实行并不断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新安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二)建立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危害较大,整改难度也较大。为此,新安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督办责任,对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具有重要意义。新安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越级报告制度。

在安全管理工作实践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向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报告后,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由于各种原因,不予处理或者不及时处理,最终导致事故发生。新安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赋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越级报告的权利,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的职责,有利于及时排除重大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代表了现代管理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全面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11年,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多年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结合多年来的实践,新安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五)建立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为明确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定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引导安全管理队伍朝着职业化方向发展,解决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问题,新安法第二十四条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三个方面加以推进:

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是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三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六)建立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风险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是厂毁人亡,群死群伤,一些企业无力对伤亡人员进行救治和补偿,往往是企业赚钱、政府买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企业解决事故救援和第三者伤害补偿费用问题,以及引入保险企业参与事故风险防控辅助管理。根据2006年以来在湖南省、湖北省、山西省、北京市、重庆市等省(直辖市)进行试点取得的经验,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有利于增加事故应急救援和本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第三人的赔偿资金来源,减轻政府负担。新安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发挥保险机构作用,促进安全生产。

(七)建立依法实施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强制措施制度。

近年来,因企业拒不执行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停业指令,仍然违法生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事故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新安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这一规定,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生产事故,保证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八)建立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诚信守法是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最低要求。为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针对实践中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上市公司‚不怕罚款怕曝光‛的情况,新安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金融机构。

(九)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和执法计划制度。

改进安全执法方式,提高安全执法效率,严格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对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新安法将分级分类监管和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作为安全监管部门的法定执法方式。新安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新安法还规定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法律责任。

(十)建立高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任免告知制度。

从事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及矿山开采、金属冶炼活动,安全风险较大,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安全管理技能。为此,新安法明确了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重要地位,明确监管部门要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新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强化了10项法律规定。

(一)强化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李克强总理强调‚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能踩的‘红线’‛。2011年《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明确指出,安全生产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新安法第三条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强化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协调机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情况问题复杂。如整顿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组织工作及事故调查处理等问题,仅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自身还难以解决。许多问题都需要由政府出面,统筹协调,依法解决。新安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这一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

新安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新安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地位新安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此项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为安全监管执法的主体。安监部门成立十几年来一直是执法部门,这次在法律上再一次明确,对突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赋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相应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

(五)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最基层,大量高危企业集中,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为深刻吸取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安法第八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六)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国发〔2010〕23号文明确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新安法将其上升为法律规定,并进一步强化,对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此次修法在总则第三条中明确规定‚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并在其后的章节中对此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凸显出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七)强化安全监管人员的职责。

新安法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增加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既有利于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也有利于促进重大事故隐患的及时消除。新安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八)强化应急救援措施的规定。

深刻吸取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把警戒、疏散等救援措施纳入法律规定,强化应急救援措施,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新安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参与事故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九)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内因和根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最终都要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只有把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2002年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和震慑力度已经明显不够,新安法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扩大了行政处罚对象的范围,并且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倍至5倍,并且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加大了对非法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1.强化对事故企业的处罚。

新安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对发生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安监部门处以二十万元到一千万元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2.强化了对拒不执行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指令的处罚。

新安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强化了对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处罚。

新安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强化了对未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安全评价的处罚。

新安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安全评价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支同祥)。

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第八篇】

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中,强化安全教育工作,整顿校园秩序,使师生对学校有安全感,让全校师生生活在优美、安定、祥和的校园环境里,使学校成为师生的学园、家园、乐园。我校结合自己的实际,规范管理,科学操作,构建了安全工作网络,为教育教学的高效运作提供了切实可靠的保障。

近几年来,学校的教育管理在社会上声誉鹊起,但是与此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社会在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教育体制的不断深化,无论是学校外部还是内部都存在着一些不安定的因素,也给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为此,我们学校于07年12月底召开了安全工作协调会,总体规划“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并在活动中首先成立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胡顺中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党支部书记何朝前、副校长周放、工会主席陈廷斌、教导主任田常贵,团委书记艾建、后勤肖国君、柏兴春、各班主任等人为成员,学校还成立有10人组成的护校队,年级组长。遇到问题随时上报政教处,重大问题政教处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这样使得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健全,网络畅通,形成了校长亲自抓,政教处具体抓,团委书记、年级组长、护校队配合抓,班主任、体育教师协助抓的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安全网络,一级指导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其次是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方案,把本次活动要做的工作列清楚,把规章制度订好,以便按步就班、有章可循,把可能出现的问题估计足,以便早做工作,在全校安全工作上做到同布置、同实施、同检查、同评比。由于组织健全、网络畅通,为学校安全工作的有效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对广大教职员工和全体师生进行安全生产意识教育,是我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此,我校利用行政会、支部大会、全体教师会、全体学生会、国旗下的讲话进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总动员,并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充分发挥课堂、班会主渠道的作用,进行安全意识的渗透。每周团队课都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其次,充分利用宣传工具如广播、录像、电视、黑板报、橱窗、自办小报、悬挂标语、印制散发安全告家长书等形式,对学生安全意识的培养起到了良好的辅助作用。这些渗透潜移默化,给学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要求学生加强自防意识,如放学要求学生关窗、锁门;平时身边少留钱,用多少带多少,生活费天天拿;每天放学带走贵重学习用具。

2、加强校门管理,校门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起着很关键的作用,我们特别重视学校的校门管理工作,随时要求教职员工进出校门后关、锁门,严禁非法分子和可疑人员进入校内;同时,我们还严加教育学生,非上学、放学时间进出校门一律履行请假手续。

3、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我校有部分教师、学生骑摩托车、自行车,一方面,我们加强对车辆的管理,车辆摆放在规定位置;另一方面,又提醒教师和学生注意骑车安全。

4、在防范设施方面,学校办公楼前后窗安装了保护网、防盗门,部分防盗门实行专人负责开关,线路布设规范合理,实验室、会计室、办公室、图书、资料室、档案室等重要处室制度健全,各处室实行专业人员保管档案、图书。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各种仪器、仪表、书籍、帐目、票据等排放有序,室内整洁规范,并备有一定量的消防设备,对于微机室、各电脑配置室等重要部位,还安装了报警装置,采取了夜间守护制度。

5、安全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检查和督促,为此,学校领导人人过问安全工作,并不定期持对有关人员的上岗情况作出检查评比,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处理,使全体人员人人都崩紧“安全第一”这根弦,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为学校的快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校与当地公安部门共建文明单位,做好违纪学生和校外青年的教育工作。为了创建一个文明的教育环境,我校正确对待差生,定期给他们开会,经常找他们谈话,关心他们的生活、进步,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及时地给他们鼓励,他们中的绝大部分能改邪归正,迷途知返,对那些经常来我校骚扰的校外青年我们安排护校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当地公安机关,从而实现以法治校,杜绝恶劣事件的发生。

在本次活动中,我们加强了教职工的政治学习,政治学习时,要求每位教师认真记笔记;同时,我们还组织广大教师举行座谈会,使广大教师都不同程度的受到了教育,其思想道德素质得到了较大的提高,真正做到了文明教学,文明育人,深受社会和家长的好评。我校对教职工定期进行思想教育,一直倡导三结合教育,建立家长学校。

在本次活动中,我们重点抓了学生的常规管理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让学生学会自己管理自己,消灭了购买零食和内容不健康书籍的现象,从而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促进了学校的周边环境建设;同时还加强了文明监督岗管理工作。我们采取了定班、定员、定岗的方法,让学生加强课间巡视,配合学校加强管理,保证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举办了以“百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办报制作,开展了“我心中的校园安全”讨论。这些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

班主任工作是学校在安全教育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为了刺激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活动初,我们就制定了班主任考评机制,将班级中出现的重大恶劣事件也纳入期末班级考评之中,同时,我们也重视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强调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减少学生的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在活动中,校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团队建设和团队工作,定期举行团的知识讲座和团员的思想道德建设,加强青年团的组织建设与发展,带领学长和团员积极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定期举行培训。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学长、团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大大提高了。

教育环境的好坏,对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治理好学校周边环境,学校成立了治理周边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主要负责领导工作,把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纳入了学校工作议事日程,建立了领导责任制,切实担负起治理周边环境的职责。围绕这一主题,我们主要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做好宣传工作,使全体师生明确治理周边环境的重要意义,让他们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3)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重点控制校门口200米范围以内无摊点,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促进了学生的健康成长。

回首过去,我们问心无愧,展望未来,我们信心百倍。此次“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中,经过辛勤的努力,我们深深地体会到这样一点:人人树立安全意识,采取安全措施,严加防范,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学校的安全文明工作才能做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深信: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经过人们的共同努力,我校的安全工作一定能确保万无一失。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35 2276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