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熟悉的地方样例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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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熟悉的地方【第一篇】
说到莫过于她了。
她,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左眼上还有一颗不起眼的小黑痣,一对浓淡刚好的眉毛,高高的.鼻梁,樱桃小嘴。
她会好几种乐器,如钢琴、竖笛等等;他乐于助人,要是同学忘记带学习工具时,她总是第一个借给其他同学;她成绩好,每次考试总是名列前茅。
她可是我们班的口才大王,记得那一次,学校举行“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的演讲比赛,我们班派她去参加比赛。
比赛开始了,全场都安静了下来,她是第一个出场的,只见她迈着自信的步伐走上演讲台,她穿着一条红色的背带裙,一双红色的皮鞋,脖子上系着鲜艳的红领巾,显得那样漂亮。哇噻,好美啊,我心里暗暗赞叹。只见她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用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说道:“今天我演讲的是……”接下来,她铿锵有力的声音令我们一个个屏息凝神,生怕打搅了她的演讲。她的演讲是那样生动,她的声音是那样变化多端,她的表情是那样丰富。令我时而激动,时而高兴,时而难过,我完全被她的演讲所打动。场上也不时响起阵阵掌声。演讲比赛结束,她得了一等奖,我们都很开心,仿佛不止他得奖而是全班得奖了。
我想,你应该也知道她是谁了吧!那就是我们班的才貌双全的张思琴。
我最熟悉的地方【第二篇】
站在这一池塘边,心里第一次有了打翻五味瓶的滋味。回想6年的点点滴滴,望着不远处的校园,可自己却已从那儿毕业,不再能听老师上一节课,心中又落寞,惆怅了起来。这一池荷塘已褪下原本的污秽,在这盛夏时节绽放着花苞,碧绿的荷叶上滚动着晶莹的露珠,在阳光下折射出七彩的光芒。原本匆匆忙忙上下学的我,第一次发现这荷塘的风景。
与同学一起奔进校园,那个布满我们身影,令我们万分怀念,我们最熟悉的地方!我们迫不及待地奔向教学楼,奔向办公室,看到老班忙碌于批改作业的情景,心里更是不由得揪心。一叠叠本子堆放在桌上、地上,办公室里的栀子花放出悠悠沁香,墙上的书画已淡了墨迹。第一次发现,办公室里的风景,且这风景是那么动人。
老班听到了我们的声音,猛得一抬头,皱起的眉头一下子被捋平,嘴角勾勒出一个大大的弧度,眼睛扑闪着,写出了欣喜与不可思议。亲切的问候,顿时把一段时间不见的疏离感隔绝,在他得知等小孩有同学来时,顿时兴奋起来,当我们告诉他那个准确的数目时,他竟没站稳,声音因兴奋而激动颤抖,直呼不要把校长惊动,亮闪闪的眼睛却泄露了他的开心。突然想起了什么,我转身向后看,许多小脑袋凑在窗前门边向里张望着,这不是当年的我们吗?原来这也是一道风景,脸上的笑意更深了。
操场上本来许多同学,老班被围在中间,我们叫来了任课老师,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那在心里感谢过不知多少次的老师,那些当年朝夕相处的人,此刻,便站在面前。千言万语却化作了沉默。男生们提议打篮球,与当年一样,和老班一起打,老班欣然同意了,篮球场上奔跑的身影唤起了我们的回忆,仿佛让我们回到了从前。每个人都是那么认真,汗水又伴着青春的脚步重洒赛场。这,也是一道风景。
转眼间,一个小时竟已过去了,站在教室门口,老师亲切地提醒我们路上小心。不难发现,他们的一举一动中体现了不舍,老板微微湿润的眼睛肿,映出了我们的身影,这风景多么令人动容。
我最熟悉的地方【第三篇】
晓风习习,琼枝带露,啊,又是一个大雾天。故土的雾没有峨眉山的雾那样厚、那样秀,也没有黄山的雾那般秀美渺远、千变万化,但我最观赏的保持故土的雾。
我的故土位于崇山峻岭之中的会稽山麓,这边层峦叠嶂,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这边的雾有它特出的魅力。
故土的雾白得美,白得俭朴。像瑞雪一律的白吗?它没有。它白中略灰,白里泛青,比白雪美多了。可不是,浓雾酣睡在青山秀水之间,接收了山间草木的灵气,不要化装得更秀媚了吗?如许的白雾只配农村才具有,任何丹青高手,也很难调得出来吧?故土的雾白得天然,白得诚恳,我真想抓一把在手中,以至拥它入怀,把它点染在画纸上,常常地观赏它。
故土的雾浓得深,浓得纯,涓滴没有都会中的雾那般含有油烟味。它很心爱,固然行人相隔几步时,只能闻声,而不能见人,吸入一丝雾气,凉快凉快的。咱们背着书包上书院,浓雾飘上了我的前额,和我亲吻,我没法侧目,这个重情的女子啊,你是在衬托你的关切融合客吗?望望边际,雾茫茫的一片。大概有人会感触憋闷,看不到连接曲折的群峰,看不到葱茏兴盛的竹木,可我不在意。
我最熟悉的地方【第四篇】
不知不觉间又踏上了那一条路,蜿蜒曲折,伸向远方,路旁绿草依旧,只是路中的人都已换了模样。
曾经,那是一条通往小河的路,路旁生长着芳香的水草,绿油油的,绿草丛中点缀着朵朵白花,微风吹过就像一颗颗小星星向你调皮的眨着眼睛。路边流淌着淙淙的河水,清澈见底,游鱼在水里欢快地游玩嬉戏。那是我们小时候的乐园。
我们总喜欢三五成群去那里玩耍,无忧无虑,畅谈欢歌。我们一起分享心中的快乐,一起诉说遇到的烦恼。在这里,我们放飞过自己的梦想,憧憬过自己的未来,许过最美好的诺言。我们期待永远存在这个地方,永远有这么快乐的时光。
可是,有些事情总是事与愿违。你对它有太多的期望,它却给你很大的失望。我总是希望有一天能够再次踏上那一条路,一起与他们重温那段美好的回忆。
上次,终于有机会聚在一起。我提议去那条小路上走走,他们说好。可是,他们的脸上却没有我期待的.那种欢呼雀跃的神情,我的心里顿时觉得空落落的。
我们一路沉默着踏上那条小路,那里的水草长得更高,只是映衬着的不是白花而是显眼的白色垃圾。河中的水已不再清澈,长满了墨绿的浮萍,一阵阵恶臭扑鼻而来。这条路我们没有走下去就都已折回来了。我感到无限的迷茫与惘然。然而,我们走在一起已俨然没有了当初的那种亲密,我们看得最多的就是自己的手机。我们各自都有了新的环境,认识了新的人,结交了新的朋友,我们之间已经有了不可逾越的鸿沟。我们不只是变了模样,更是连心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已找不到共同的话题,我知道我们再也回不到以前的那段时光。
曾经是最熟悉的地方,现在已经成了陌生遥不可及的地方。曾经在这里留下过最美好的风景,如今已是时过境迁,人物皆非。再次回首时,才发现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
我最熟悉的地方【第五篇】
人的一生走过那么多路,待过这么多地方,心中总该有个让你熟悉、怀念的地方,只要一经过一想起,都会让你想停下脚步、慢慢思索与回味,像是“家”的感觉,不会有任何压迫感,却倍感温馨。
我也有个那样的地方,不是我家,也不是学校,而是一间规模不大的童装店。在我小时候,妈妈是店里的员工,老板是我姨妈,所以每天一放学我就直接到那里去,妈妈继续她的工作,我则是肆无忌惮地四处乱窜,跟哥哥玩捉迷藏时,还常躲到更衣室里去。我的童年时光大半在那里,直到妈妈辞去了工作。
六年级那年的寒假,因为姨妈的提议,我成了那里的实习生,每天早起到店里拆装、整理、摆放好衣服是我的工作;在店里,跟在家一样熟悉,我闭着眼都能走到更衣室。那里是我儿时的游戏场,也是我第一次打工领薪水的地方。
后来,隔了一段时间,当我踏进店里去看衣服时,才发现适合我的衣服所剩无几了!进了更衣室发现,小时任我游戏嬉耍的空间,现在却只够我站立。换好衣服,拉开门帘,再次巡视这个地方,虽然和记忆中有些改变,但这里的空气,这里的装潢、灯光、音乐……,每一样东西对我来说都有一种熟悉的味道,像是看到自己小时候的日记,而当我忍不住叹气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对这里的留恋这么深。
那间店,是一个我熟悉的地方,那里封存着属于我的一段时光和回忆,也许以后我不会再踏入那里,但回忆与梦会帮我守着它,每当我想念它时,迎我再次踏入。
我最熟悉的地方【第六篇】
时光荏苒,岁月流逝。仿佛一眼自己就从一个幼稚而有天真的小孩子变成了一个成熟而又懂事的中学生。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就这样八年,八年就在这个熟悉而又亲切的地方过去了。时间太残忍,将要把这美好的一切都要夺走。还有一年多,就一年多的时间,便要离开,离开这个地方。
每天都在这个地方过着重复的生活,但每天都有着不同的精彩。就这样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都是一如既往。每天见最熟悉的人,看同样的风景,慢慢的这一切都成了一种习惯。习惯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突然要改变一种习惯。当身边熟悉的一切都消失后,不知道自己会怎样。
还记得吗?那教室;还记得吗?那窗外的树;还记得吗?屹立在那的旗杆和上面迎风飘扬的五星红旗。
这一切,会忘吗?那里的树,那里的教学楼,那里的操场,还依旧没有改变,而我们却变了。正是因为它的滋养,我们长大了。心里存有无数的感激,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感谢那里的一切,和所有人。那些我们曾一起同甘苦,共患难的人。
教室里的一块普通的黑板,如果被倾注了许多人毕生的心血,那就会成为一盏明灯,它照亮了整个教室,照亮了坐在教室里的每个人的.人生。一根平凡的粉笔,如果被倾注了许多人心底的热爱,那就会成为一直神笔,它叙写了坐在教室里的每个人未来的路程。这所谓的许多人,他们是最普通却又不普通的人,就是—老师。在那个地方,他们是最根本的基础,他们的付出换来的是我们的辉煌。这就好像是盖楼房,如果没打地基,这座楼就没有支撑,是迟早都会塌的。在那里正是有一批不怕苦不怕累的人,才会显现出那个地方的伟大和辉煌。
那个熟悉而又陌生,温暖而又亲切的地方,凝聚了无数的精华,凝聚了人世间所有的情感。有时想着想着,眼睛就湿润了。仿佛那里的一切都在我的视线里渐行渐远,开始变得模糊,那里的一草一木都与我有了很深的感情,那里的欢声笑语恐怕是我一生都抹不掉的回忆。
那个地方的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情,都融于心底,无法释怀。若干年后我们依然记得。此刻,多想大声地说出:“那里就是我们的母校,那里就是我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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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熟悉的地方【第七篇】
暮雪,飘零,飞荡江畔,将灵魂折成纸船,投放到不知名的江上,荡漾。寒风起,枯叶转,残枝败,乘风归去,时光凋零。冬至。
绿意蔓延,无人剪细叶。无佳人眉眼,纵使柳色烟迷,却仍掩不住泪重的残颜。余光映叶,只是一片轻盈,一片无奈。春分未至。
山花烂漫,湖水清澈的面容与阳光对映,多了夏日虫鸣,多了湖畔老妪眼里望不穿的归盼,而她,却不知岁月悄然而去。夏至。
秋风瑟起,菊芳沁脾,金枫摇曳,细看,落叶的脉络清晰可见,一条条,皆是破落年华,遥记得当年夕阳映西窗边的鬓霜。秋分。
是否见异思迁是人的本性?当物质与环境熟悉得令人生厌时,感觉到的,不再是春花秋月,而是心生改变之念。同样是两杯水,不同的人拿着,必定其中有一人觉得别人的水比自己的更好喝。
拥有了,不好好把握,眼红,执着于他人所有,而忽视掉已有的。试问是谁造就了这一切,顾名思义,答案便是时间。同一事物与人的认知是形成反比的,刚开始对它的喜爱程度在时间的冲刷后会等于讨厌及无视该事物的程度。以至于改变了目标,追求到了又不满足于现状,这是规律也是本质。人生就是在追求与放弃,不满足与改变中进行的,毫无定数。
时光的刃在不停地切割。绝望、痛楚、欢悦及一切现有的,都将与人永远装不满的心一起,埋葬在时光的荒冢之中。
我最熟悉的地方【第八篇】
那天是在上学的路上独自骑自行车回家的路上。因为我习惯了孤独,我逐渐习惯了耳边咆哮的风和我面前的风景。这些年来,树木变得更加沧桑;建筑物只是逐渐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灰尘;而经常盯着它们的白云正逐渐从棒棒糖中消失。一个去南方,一个去北方。我以前从没见过。天空的另一边正在我面前下沉。金色的光芒立刻蔓延到地球上。我有点惊讶。太阳就像一条金色的地毯,我在淋浴下轻轻地飞到太阳的尽头。一段很短的旅程就像走了很长一段路。
这个场景已经在这里几百年甚至几万年了,但我今天才发现。渐渐地,一个被拉长的身影在水和天之间交织在一起,似乎有点颤抖,一步地向前走。它很慢,但很稳定。似乎有一种力量来支撑它,虽然它很弱,但足以支撑整个重量。够了。这时,太阳又沉了一点,橙色的光突然变得更深了。一个瘦小的人物出现在阳光明媚的地方。那个瘦削的背部紧紧地依偎在绊脚石的背上。结果是她的力量支持了他。一阵春风缓缓地吹过两颗沧桑的心。他的背稍微向左倾斜,她向右倾斜。他们慢慢地停在鹅黄色的春花前。
他为她挑了一个,把它戴在头上。她的银发和春花被风轻轻地掠过,凝视着她一会儿。就在这时,他们的背部被吞没在满是风的花海中。渐渐地,太阳仍然有最后的光芒,此时,这两个数字慢慢地溶解在一起,通过夕阳的最后余辉转过角落。长长的身影站在那里,永远固定在温暖的爱情上。那一刻的景色在熟悉的地方是最美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