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总结报告 >

交通调查报告推选5篇

好学生发表时间 3445231

交通调查报告通过数据分析,揭示了交通流量、拥堵情况及出行方式的变化,为城市交通规划和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旨在提升出行效率与安全性。下面整理的优秀范文,供您参考学习之用。

交通调查报告【第1篇】

一、实验目的

实验目的:地点速度调查的目的在于通过调查资料掌握某地点车速的.分布规律及变化趋势、交通安全分析、交通工程设施设计和设置的依据、制定交通管理与控制措施的依据以及作为交通流理论研究中的重要参数

二、实验内容及原理

1.实验内容:采用人工观测法对车速进行测定,对某路段的地点车速进行测定,并对资料进行整理及分析,从而了解车速的变化情况。

2.实验原理:地点车速是指车辆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瞬时车速。用皮尺在道路上拉出25米长的距离,选取车辆,测定车辆通过此距离的时间,从而得到地点车速。

三、实验仪器

秒表、皮尺.四、实验方法及人员分工

1.调查方案设计:选择龙翔大道一段25m路段进行调查,确定调查人员及调查位置。

2.调查过程:选择在非高峰时间进行,至少连续调查1个小时,随机调查100辆。以人工观测法按车型进行调查,得到车辆通过路段的时间。

3.数据记录

数据分析:对地点车速进行分组,绘制地点车速频率分布图及累计频率分布图;求出平均车速及特征车速,分析地点车速的分布特征。

4.撰写分析报告。

五、数据记录与分析

1.数据记录表另附

2.数据具体分析与相关直方图绘制

河南城建学院

地点车速样本整理表

对样本进行整理分析,分为7组,组距为2,如下表:

河南城建学院

3、车速特征值计算:

平均车速:v=∑vi/N=(m/s)15%和85%地点车速计算:V15%≈7(m/s)V85%≈14(m/s)

河南城建学院

六、调查总结

这次调查地点在学校区域,大多数车辆以10 m/s—15 m/s的速度行驶,保证了行车的安全性,尽管极少的车辆以大于15 m/s,符合一般规律.


交通调查报告【第2篇】

一、全区公共交通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共有公交线路27条,公交车辆288台,分属四家客运公司运营。其中,公交分公司,长运分公司,唯达客运分公司为市属公司,淄博万杰客运公司为股份制民营公司。公交分公司经营公交线路20条,公交车辆170台;长运分公司经营公交线路7条,公交车辆52台;唯达客运分公司经营公交线路2条,公交车辆4台;淄博万杰客运公司经营公交线路10条,公交车辆62台。1路、13路、25路、32路等公交线路由多家客运公司共同经营。近年来,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我区公交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

1、整合公共交通资源,公交线路集约化改造效果初显。长期以来,我区公交车辆大多采取业户挂靠经营方式,由私营车辆挂靠公交运营公司从事公交运营,导致运营车辆旧,车型不统一,班次不合理,运营能力不足。鉴于上述营运方式的诸多缺陷,在广泛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交通主管部门对部分公交线路进行了集约化改造。截止目前,我区共有1路直达、11路、50路、98路、113路、161路、300路等7条公交线路完成了集约化改造,改造后,车容车貌和服务质量都有了大幅提升,群众出行变得更加便捷。

2、公交站场建设实现突破,公交行业规模不断扩大。XX年10月20日,列入交通部客运站建设计划和淄博市“”交通规划的客运站竣工交付使用。该工程采取环形孤岛模式,分为上中下三层,集出行、购物、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该客运站的投入使用,实现了公交、长途的“零距离换乘”,解决了火车站广场交通拥挤、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状况,有效地提升了城市文明形象,增强了中心城区服务功能。目前,该客运站已运营近两年,运营秩序良好。随着城市居民对公共交通需求的不断增加,及时延伸调整公交线路6条;更新公交车110台;城区公交车万人拥有率达到5标台以上;更新添置天然气公交车47台;770台出租车进行了双燃料改造。

3、公交运输能力稳步提高,行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近年来我区公共交通运输能力稳步提高,客运总量、车辆装备稳步增长,服务网络不断扩大,公交运力不足、群众出行不便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目前,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覆盖率大于70%,城区公交车平均运营速度20公里/小时,公交准点率达到95%以上,公交车辆出行分担率达到20%。共建设完成景观式候车亭5处。公交网络实现了全通达、全覆盖,11路、50路、113路、117路、118路等线路覆盖城区主要地区。离休干部、伤残军警、盲人、65岁以上老人、学生等特殊群体享受到11路公交车的免费或优惠乘车待遇。开展了“创建文明行业”、“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乘客满意工程”“爱心送考”等活动,公交行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4、城市客运市场管理有序,各项进一步规范。实施“双基”工程,确保安全形势稳定。加强车辆检测、驾驶员驾驶行为监管,始终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保障了全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工作,企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交通主管部门对车辆技术和人员档案实行精细化管理,实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在公交客运公司推行了“星级企业评定”和“质量信誉考核”等制度,企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加大对违章行为的治理力度。以开展“道路运输百日安全集中整治”、“迎省运、保畅通”等专项活动为契机,加大路巡路查和路面执法力度,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黑三轮、黑出租、黑摩的”及“倒客”、“宰客”等不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了城市公共交通市场秩序,确保了我区客运市场安全、文明、有序。

二、我区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尚未确立。公交优先战略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总体滞后。我区公共交通的出行分担率不高,与公交发达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公交服务能力不足,城市公共交通吸引力不高,公共交通在缓解城市拥堵、建设低碳交通等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2、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缺乏统一规划。城市公共交通线网构成主要以公交枢纽站为依托,实现点与点的连接。长期以来,我区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缺乏统一规划,特别是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时没有把公交设施配套纳入统一规划,给交通营运、管理和居民出行带来不便。

3、公交行业发展后劲不足。城市公共交通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政府应对城市公交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但由于财力所限,城市公交缺乏应有的补助和资金扶持,使原本属于社会公益性的公共交通行业发展受到制约,带来班线密度不高、始发时间不早、末班时间不晚等问题,公益职能发挥受限。

4、公交服务质量与不断增长的出行需求存在较

大差距。由于现行体制原因,城市公共交通的许可权限在市交通运输局,我区交通管理部门只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开辟新线、迁站、线路调整等诸多事项,都需多方协调解决,程序较为复杂,致使办事效率不高,不能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意愿。目前,我区存在公交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偏低,公交候车时间长、始发时间晚、末班时间早、换乘不方便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公交与其他交通方式的竞争力和对公众出行的吸引力。同时公共交通线网覆盖不均衡,影响了公共交通服务的普遍性。公共交通企业存在重经济指标、轻服务质量,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不足、信息化水平较低等问题。

5、城乡客运发展不协调。长期以来,由于我区城乡二元化结构的存在,导致城市公共交通与道路客运班线一直处于二元管理状态。城乡道路、场站、运力等资源难以共享和优化配置,经营成本和票价差距较大;城乡客运体系互不兼容,阻碍了城乡衔接、方便快捷的一体化客运网络建设;部分比较偏僻的线路,受客流量小、线路规划不合理、运营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存在亏损现象,导致线路经营者服务态度消极,甚至因为无力负担而影响运行;城乡公共客运服务不均等,农村和郊区居民进城难和出行不方便的问题突出,对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造成较大障碍。

三、对全区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1、加快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编制,确立城市公交优先发展地位。近年来,我区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构筑功能完备的公交网络,提供高效、便捷的公交服务体系,已成为当前和今后群众的迫切要求。有关部门应加快编制《**区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纲要》。在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设施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需要,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促进全区公共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确立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目标,确保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通过科学规划和建设,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优化营运结构,形成干支协调、结构合理、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系统,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城市公交事业与群众公交素质同步发展,着力打造“文明公交”品牌。

2、以公交企业集约化经营带动公共交通线路的优化。公共交通最终的服务对象是公交乘客,在优化公交线路方面,应确定公交最优线路模型的优化目标和约束条件。鼓励公交企业进行集约化经营,有利于解决市场资源布局分散问题,实现业内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经营,而且还可为政府扶持公交行业发展、监管公交行业服务提供固定、明确的途径和载体。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以公司制的经营主体取代承包、租赁经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交客运市场经营秩序。通过集约化改造经营,对山区客运线路和近郊客运线路进行科学合理的优化改造,实现公共交通线路的优化。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规范的公共交通补贴补偿制度。逐步落实财政支持和补偿机制。制定可行的优惠政策,减轻公交企业的税费负担,弥补城市公交建设与发展资金缺乏的问题;建立规范的财政补偿机制,对国有公交企业因价格因素造成的政策性亏损予以补贴,对因公交企业承担社会公益性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需要的资金给予财政补贴。另外,政府应逐步加大对公共交通站场、车辆等基础设施的投入,确保城市公交的建设与发展;将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在资金上统筹安排,重点扶持;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当中,抽出部分资金,用于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规划确定项目的建设及车辆、设备的更新,使公交事业发展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4、加强公交发展水平的考核与评价,全面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共交通企业经营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营运、妨碍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行为;要制定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建立推行等级服务评定制度,开展文明线路创建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公共交通企业要科学调度车辆和编制运行图,加大行车密度,缩短乘客等候时间;要加快车辆更新步伐,积极选用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的车辆,淘汰环境污染严重、技术条件差的车辆;要加强对公共交通站场、车辆、设施装备的维护保养,为群众创造良好的乘车和候车环境;加大对公交驾乘人员的培训,制定技术和服务评定标准,将驾乘人员的工资收入与服务质量、服务效能直接挂钩,提高公交一线驾乘人员改善服务、提高质量的自觉性与积极性,为提升我区公交服务和社会满意度注入生机和活力。

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车祸致死的首要原因。在这些酒后驾车酿成的惨剧中,有多少是源自于驾驶员的侥幸心理?有多少是源自于驾驶员对酒精的错误认识?

调查显示:驾驶员过高的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

根据来自4538位新浪网友的调查显示,有%的被调查者同意酒后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但在被问及是否有过酒后驾驶行为时,仅有%的被调查者从未有过酒后驾车的行为。在被问及酒后驾驶人员存在何种心理时,有%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过高的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另外,有%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存在侥幸心理。

饮酒与开车——致命的结合

然而事实并非想象中那样简单,来自某国际组织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每33分钟就会有一人死于与饮酒有关的交通事故。尽管有大多数人认为酒后驾车酿成的交通事故永远不可能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但专家的统计结果证明:在每个人的一生中卷入与喝酒有关的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为30%。显而易见,饮酒与开车是多么可怕的致命结合,正是由于酒后开车这个“罪魁祸首”使得一幕幕本不该发生的惨剧接连上演,造成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

酒精对驾驶员身体的影响

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尤其是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下降。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意外的机会越高,受到酒精影响的司机通常会有如下特征:

1.对信号灯反应慢;

2.逆向行驶;

3.摇摆不定、突然转向、飘忽不定或在道路中线驾驶; 4.乱踩刹车;

5.转弯幅度大;

6.蛇行;

7.没有原因就停车;

8.开车速度极慢;

9.突然转弯或违法转弯;

10.天黑时不开前灯;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交通的重要工具。汽车在给我们带来众多交通便捷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痛苦。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造成人们意外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我们在城市街头做了一次关于交通安全的调查。

我们对一些路上的行人进行了调查。很多人对交通规则和一些交通知识并不陌生。但通过我们的明察暗访,发现很多人都不遵守交通规则。不论是行人还是司机,都自由的在马路上穿行,对眼前的车辆或行人全是视而无睹。其实,这就是交通事故的来源。

其实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普及也非常重要,因为现在社会发展的越来越快,机动车的数量也越来越多了。大部分的事故都是在不懂交通规则的小学生身上的。而且,通过我们的调查,在我们上饶县,小学生也有很多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要让他们知道交通规则是必须遵守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学校和家长一起对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告诉他们一些重要的交通规则和交通知识就可以了。

小学四(1)班

XX年7月7日


交通调查报告【第3篇】

一、**县城区面临的道路交通管理现状

**县是一个总人口不到11万人的小县,城区位于漾濞上街镇,面积约平方公里,人口约10408人。

1、漾濞县城道路总体概况;漾濞县城有环城路、为民路、新建街、金星路、商业街、农民街6条主要城市街道,其它有文化巷、来龙巷、北门巷以及仁民街等胡同里巷,总公里程公里,城区街道全部为沥青路面,有路灯照明,绿化仅为两边行道树。有4个十字路口,两处交通信号灯和执勤岗亭,城内无公共停车场,仅在新建街设临时停车线,有停车泊位40个,主街道新建街宽10米有中心标线,为民街宽10米,划有中心标线,但无标志,平均街道宽

米,整个城市网络骨架呈自由式结构。

2、**县机动车拥量及县城内交通状况;

20xx年5月止全县机动车总数为3461辆,其中货车238辆,客车55辆,农用车365辆,拖拉机223辆,摩托车2449辆,全县交通警察13人,人均管理机动车266辆,城区日平均交通流量5533车次,人均管理车次,全县机动车驾驶员4152人,人均管理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地人遵章率只有55%,驾驶人遵章率75%,城镇居民日均出行量为6500人次,县城街天交通高峰期人流量8300人次,车流量达20xx车次,全县共设两个客运站,拥有8辆远郊公交车,由于漾濞城区没有专门的停车场供车辆停放,所有车辆沿街摆放,小贩以路为市,再加上停放的大小车辆经常乱停乱放,阻碍交通,是漾濞县城的交通乱点、堵点及事故隐患所在。

二、小城镇建设中道路交通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直接原因引发的思考

“人、车、路、交通环境”是道路交通管理中的四要素,不论是哪一个要素的滞后发展都会影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甚至阻碍城镇经济的发展,同时也给交通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一)关于“人”的思考

人是交通中的主体,没有人无所谓交通,而人对交通的不理解、不尊重,就会导致产生混乱的交通秩序,使日常的各项工作都无法开展,我县城道路交通管理中交通参与者的主要表现有:

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城市交通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淡薄。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腾飞,农村县城的交通日趋城市化,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观念都没有发生大的改变,仍停留在过去小城镇交通意识上,随意性和盲目性比较大,没有良好的交通习惯,甚至不知道红灯停、绿灯行,以及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区别,只图个人方便,不顾交通大局。特别是经济文化落后的山区农村进入城区的交通参与者,对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更是全然不知或知之甚少,他们把在农村长期形成的走路、开车的不良习惯带入城镇,对交通警察的正常交通管理不以为然,甚至疑惑不解,我行我素,对交通信号灯及交警的招呼漠然置之,对驾驶员的喇叭声不闻不问,再加上赶集的村民们无视交通秩序,随意摆摊置点,更使交通秩序异常混乱,异致了各种交通占道现象日益严重,特别是街天,城市街道成了大卖场、垃圾、废弃物满地狼籍,造就了城市的脏、乱、杂。

(二)关于“车”和“交通环境”的'思考

1、城市规划与交通发展不同步,交通设施滞后。

在近几年来漾濞县的小城镇在经济浪潮的冲击下也随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坑洼不平的乡村道路也随之飞速发展,县内机动车拥有量也在随着供求的需要急剧增加,与相应的公共设施不能同步发展。(1)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公共设施的建设都远远的不能满足这种增长的需要,城区道路窄,人车混行,使本已超负荷的道路显得更加拥挤,再加上商贩林立,10米宽的路面被占去5米,有效路面更加窄小,加上行人购物等,机动车几乎不能行走,特别是在街天这一现象更为突出。(2)交通规划不全,导致了车位不够,许多车辆乱停乱放,停车随意性非常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行政机关、政府部门,个别驾驶员更为突出,无视交通规则,当街停放。(3)城市建设规划不长远,建筑新设施必先占用或破坏一部分公路,忽视交通,减少公路使用期限,大大的降低了公路应有的通行率和使用率。

2、违反交通法规现象非常普遍;由于城市和居民的需求各种因素导致了近几年漾濞县境内三轮摩托车迅猛增加,而这些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大部分都是一些剩余劳动力或外来人口组成,没有经过严格的培训,驾驶技能不高,有的甚至没有驾驶证就开始驾驶三轮摩托车,导致三轮摩托车驾驶员不了解通行条件,不了解停车规定以及其他规章制度,经常违法违章。

(三)关于“路”的思考

1、道路功能不明确;**县内有国道、省道、县乡道几十条,也分成不同的等级,在这些国、省、县、乡道上各种非法占道行为经常发生;村民打场晒粮,堆放肥料,占道放置机建材料、城区道路两侧更是商业、服务业、修理业、商贩、地摊林立,道路成了既是交通又是重要商业区,从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机动车的通行率。有大量的公共交通、货运交通、非机动车交通和行人交通,形成交通类型复杂,交通密度大,交通频繁的混合交通,相互干扰,交通安全、畅通得不到保证。

2、路面设施不全;城区交通路面设施差,设备不全,路面标志远远不能满足道路交通的需要,缺少必要的停车场设施,绝大多数的车辆都是当街停放,无法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更加重了交通管理工作。道路没有护栏设施,行人和机动车混杂,埋下了极大的事故的隐患。

三、如何协调交通管理工作和客观现实交通环境的思考

面临着这样的一个交通现状,我们交通管理部门如何使用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中的工作步骤、工作方法来规范人、车、路、交通环境“四要素”中所存在的主、客观问题,利用有限的管理资源实现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的管理目标,为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这是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工作难点和关键所在,从漾濞的现实交通出发,我们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做好以下的工作,使人、车、路和谐发展,解决交通与发展之间的矛盾。

(一)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素质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治违章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的治本措施。只有每个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了,并自觉依法行车走路,交通秩序才会彻底变好。一方面立足长远,从学校入手,加强小学生遵守公共交通的启蒙教育,使今后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普及。另一方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深入县内各个乡镇交通安全法制意识相对薄弱的村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从最贴近交通参与者的利益方面入手,灌输给广大的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的安全意识,改变过去无视交通在公路上、大街小巷,胜似闲庭信步、无视交通信号,不顾其他交通参与者,随意停放车辆,任意穿行马路、无证驾车、酒后驾车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二)创新管理手段、大胆管理;

加大城区人口较为集中的新建街十字路口的红绿灯管理,从潜意识里给交通参与者灌输交通安全意识,规范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并不断创新管理手段,大胆创新、大胆管理,如:更改上路执勤时间,提前上班执勤规范交通高峰期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经常下乡巡查乡村道路交通情况,委托偏远乡镇的派出所管理交通,加强夜间巡逻机制,减少失管、漏管现象等。不断健全管理体制,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的交通法规出发,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管理原则管理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

(三)

建议政府更新交通设施,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完善停车场,改变乱停乱放的停车恶习。提出意见和理由,建议政府和城建等部门将公共停车场的建设放在城市建设的重要位置,建立和城市规模及城市机动车拥有量相适应的公共停车场,并合理布置,加强管理。彻底改变交通拥挤、乱停乱放的现象。增设交通标志和交通防护栏,划分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从客观上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四)

加大整治力度,净化交通环境;

要使县城的交通有序、畅通就必须要加大整治力度,净化交通环境。由于目前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和警力配置因素,对城区的交通管理,必须联合工商、城建、交通、农机及公安诸警种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治理。除了日常管理外,每年定期开展统一行动,打击盗抢机动车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乱停乱放等各种违法行为,治理占用道路摆摊设点、打场晒粮,规范机动车修理摊点,营造严管氛围,以确保城镇交通安全有序,净化交通环境。

(五)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交通管理;

交通行为是一种广泛的社会存在,交通思想道德建设和行为规范,单靠交警部门的职能作用,显然不够。只有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完善社会性、群众性的交通管理网络,如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交通管理、创建交通安全文明村镇,走交通管理社会化的管理途径,形成社会监督,使交通参与者逐步成为自觉文明的交通主体,并聚合成社会全体才能确保人们现代交通意识和文明行为的形成和不断进步。

总之,只有坚持综合治理道路交通方针,充分运用国家法律、法规、交通工程技术、现代化管理手段对人、车、路进行全面的管理,使三者之间的时间和空间达到平衡,实现安全、畅通之目的;把近期措施和长远规划结合起来,把改善县城交通与加强县城对外交通辐射能力结合起来,把政府的统筹领导与对城区交通系统工程的科研工作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改善农村小城镇的交通秩序管理,为实现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交通调查报告【第4篇】

调查目的通过调查交通安全情况,发现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提醒大家“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调查地点

调查方法街头观察、调查访问

调查对象

因为近年来澄城的发展日新月异,公路、马路、步行街的建设四通八达,这些既给家乡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方便也是对群众安全意识的一个考验,所以我们对路上的行人进调查。古人有一句话:天下安危,匹夫有责。按现代人的解释,它表达的上一种公民意识,即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要对社会的安全承担一定的义务。作为公民衣食住行是少不了的,交通安全意识也是我们必须有的。

我国现有的交通条件和交通管理设施还不算先进,人、车、路比例失调的问题仍然存在,这无疑是影响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造成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众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道路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法律法规存在漏洞等。但在影响交通安全的诸多因素中,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却是影响交通安全最突出、危害极大的因素。

我国的交通事故率偏高,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列世界第一。资料显示,交通事故每死3个人,其中就有2人死于违章驾驶。违章的主要原因,一是超重、超载、超车,二是酒后驾车。在因违章驾驶造成自身死亡的司机中,16至40岁的年轻人占一半,其中主要是3年以下驾龄的司机。在我国,交通事故每死亡4个人中,有3人是交通弱者。行人和骑自行车人占死亡人数的45%,而司机的死亡率只占%。另外,我国交通事故每死亡8人,有7人是死在路段上。

调查中发现,大多数人都没有过马路严格遵守交通指示灯的'习惯,人们乱闯马路的现象随处可见,虽然交通指示灯赫然在目,但还是只有少数的人能严格按照红灯停、绿灯行的原则过马路。因此,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交通混乱。这样,也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极大影响了社会秩序。

行人“犯规”的屡见不鲜:骑自行车横冲直撞,不遵守靠右行规则的大有人在;摆摊设点、强占路面,在马路上随意停车、堆放建筑材料及垃圾随处可见;闯红灯、翻越护栏、横穿马路等一系列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四处可见。

在人流量最大,交通事故频发的的一个十字路口进行实地调查时。我们发现由于人们交通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加之红绿灯转换时间较长,有不少的人还没等指示灯变绿,看到车流变小就急急忙忙的过马路。突然来了一辆车又变得慌慌张张,司机也是很无奈。这种行为主要出现在年纪较大的老年人身上,严重影响了县城交通的畅通,也威胁到了他们自身的人身安全。因为对交通安全意识的宣传不多,所以我们县群众整体的交通安全意识都不高。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居民的安全出行意识相对淡薄,但是他们中大部分又认为自己不应该乱穿马路、超速、超载……都强烈希望行人和驾驶员增强安全意识,做文明行人和文明司机,给居民良好的环境,改善我县的交通状况。

安全出行的保障是我们行人的一种意识,交通执法者和交通规则也只能帮助我们强化这种意识,最重要的是我们行人自己对立牢固的安全意识,认真遵守交通规则。从最基本的遵守交通规则开始,加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完善自身的不足。安全意识的树立是从生活的点滴做起的,我们必须对自己的生命负责,认真地遵守交通规则:在十字路口过马路时注意红绿灯的指示;过人行横道时注意观察左右两边的车辆;骑自行车过人行横道应下车推行;不在路口及非人行道处逗留;不抢道,不闯红灯。遵守交通规则是有修养高素质的表现,我们应当学会文明出行。除了自己注意安全出行的规则外,我们还应该提醒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也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为抢时间而做出不明智的冒险行为。

提高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需要重视对公民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交通安全意识包括良好的大众意识、自尊自爱意识、遵章守法意识。大众意识是把自身和大众融为一体,把自己的行为不单纯地看作一种个人行为,而是对社会和大众有影响的大众行为,这是维护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的意识基础。自尊自爱意识就是首先懂得珍惜自己的生命和权利,才会体会到他人生命、权利的重要,才知道怎样规范自己的行为,以使他人不受损害。自觉的本身其实也是一种约束,当这种约束逐渐变为习惯,就成了自觉的意识行为。一方面,从幼儿园和中小学生抓起,进行交通法规的普及教育,另一方面,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强化民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然而,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并不是一般的宣传、一般的教育、一般的措施所能安全解决的。人们长期遗留下来的弊习,尤其是少数有法不遵、明知故犯的人,单靠教育很难转移意识和观念。大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性的惩戒措施。作为辅助手段培养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

作为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做到加大执法力度。我们在交通管理执法上尚存在很多问题,法不责众、领导说情、特权车等现象在交通执法中司空见惯。要真正做到依法治交通,必须严格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这样才能规范交通参与者的行为,保障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状况的好坏,公民在交通中安全系数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民对交通安全的关心程度,取决与安全意识的强弱,是靠高素质的公民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来保证的。只要每一位公民都注意培养自我的交通安全意识,才能有效的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系数。


交通调查报告【第5篇】

20xx年6月9日13时15分许,叶颖康驾驶湘AC20xx号重型自卸货车行至223省道103KM+50M梅州市梅江区黄坑村路段时,与王金森驾驶的粤MTH52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王金森当场死亡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94万元。

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有关部门人员全力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同时,根据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该起事故挂牌督办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区政府迅速成立了以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为组长,由区总工会、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区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此次事故的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人员情况

1.周伯乐 男 汉族,于1986年1月9日出生 现年36岁,小学文化程度,家住:湖南省浏阳市北盛镇马战村新江片新江组192号 现住: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御庭豪园306,湘AC20xx号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车主。

周伯乐未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肇事车辆驾驶人基本情况

1.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叶颖康,男,身份证号码:44142119871221xxxx,持B2E驾驶证(有效期限20xx年4月23至20xx年4月23日)驾驶湘AC20xx号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广东省梅县梅南镇轩内村龙运窝人。

2. 湘AC20xx号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叶颖康:持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号:***411,有效期至: 20xx年7月28日,从业资格类别:货运驾驶员。

(三)肇事车辆基本情况

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车牌号码湘AC20xx,发动机号码:D12D1E00002,车辆识别代号:LGDGWBAP8EH104281,初次登记日期为20xx年5月09日,发证日期为20xx年5月09日,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xx年5月31日,强制报废期止:20xx年05月09日,使用性质:货运,机动车所有人:周伯乐,车辆已缴纳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四)涉酒精检验报告

1.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现场使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对叶颖康进行吹气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0mg/100ml。

2.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提取了王金森血液样本(D20xx06034001)进行检测,并由广东省梅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检验报告梅市(司)鉴(化)字〔20xx〕380号,检验结果:乙醇成分,含量为/100ml。

(五)涉毒检验报告

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提取了叶颖康的尿液进行检测,并出具了现场检测报告书 (20xx)梅公交(直)毒检字第A0012号,检测结果呈阴性。

(六)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情况

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委托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对湘AC20xx号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进行了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鉴定意见:受检的湘AC20xx号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制动及转向功能有效;照明、信号装置不符合GB7258-20xx《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相关规定。

(七)事故现场道路状况

该道路为平直道路,沥青路面,路面单向宽度为米;照明条件为白天,交通控制方式为:标志、标线,道路类型为省道。

(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情况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认定事故当事人责任为:1.当事人叶颖康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2.当事人王金森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06月09日13时15分左右,叶颖康接到周伯乐电话,东山医院建设工地有一批废料需回收,叶颖康便驾驶湘AC20xx号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从梅县区水府寺附近的仓库前往东山医院建设工地,当叶颖康驾车从梅江区秀兰大桥经过223省道往东山医院方向行驶,行驶至黄坑路段的一处没有交通指示灯的路口(路口有一个叫生产队的饭店处)左转调头时,与王金森驾驶的粤MTH52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豪爵牌)发生碰撞,叶颖康听到碰撞声响后,立即下车查看情况,发现摩托车及倒在路面的王金森,他走前叫喊王金森已无任何反应。

(二)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叶颖康停车并下车观察,发现被碰撞倒地的摩托车和受伤的王金森,马上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随后“120”急救医务人员到达现场, 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民警也到达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置;经确认受伤的王金森已当场死亡。6月15日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检验报告》(梅江)公(司)鉴(法尸)字[20xx]13号,检验结果:王金森符合头部与钝性物体作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事后,周伯乐方积极主动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及善后的保险赔理赔工作。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死亡人员情况

本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王金森,男,汉族,现年32岁,出生日期为1990年2月8日,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水源乡龙塘村上屋小组10号人,身份证号码为36073419900208xxxx。

(二)经济损失情况

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共为约94万元(包括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发生原因

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事故调查组认为造成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

1、当事人叶颖康驾驶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的地点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驾驶机动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是导致此事故的一方面原因;

2、当事人王金森未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未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是导致此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 “6·9”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五、相关单位履职情况

(一) 周伯乐。湘AC20xx号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的车主,无法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不符合相关规定,履职不到位。 (二)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有对辖区的重点道路的安全工作,有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有工作部署,有带队检查记录;开展了农村道路、汽车站等场所的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基本履职到位。

六、事故责任追究建议

(一) 周伯乐。未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运输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议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叶颖康。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的地点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驾驶机动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是导致此事故的一方面原因,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根据为梅州市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建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王金森。未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未在最右侧车道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是导致此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鉴于王金森已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周伯乐。一是要停止相关的运输经营活动。二是要在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开展运输活动。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此次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教训,举一反三,要综合运用督查、通报约谈等制度措施,督促辖区内的道路货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和公众交通安全文明守法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加强货运车辆的资质、证件的检查,始终保持对各类型货运车辆违法、非法运营的高压严打态势,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35 3445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