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情况报告【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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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第一篇】
按照市、县下达的整改通知,我乡对20xx年的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及20xx年的甜橙产业化扶贫项目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领导
整改通知下达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周廷辉同志为组长、乡长李冯和副乡长刘光华同志为副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明确把落实整改内容作为项目工作的重点,对涉及的两个整改项目做出了科学部署,以确保取得实效。
二、整改进度
(一)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项目
1、针对公示照片不清晰的现状,整改小组对照片进行了重新整理,确保照片质量能真实而清楚地反映项目公示情况。
2、针对各项目村未建立辅助帐的现状,整改小组督促项目村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作了核实,按要求乡财政所做了专帐,各村建立了辅助帐。
3、针对各村甜橙未补助到户的状况,经过乡党委研究,结合我乡土地流转的实际情况,各项目村村委会与农户签订了《甜橙栽植协议》,协议中明确了甜橙的所有权属农户。
4、针对会议记录签字由一人代签的状况,整改小组责令各项目村对会议记录进行了重新整理,由实际参会人员签字。
(二) 甜橙产业化扶贫项目
截至目前,甜橙产业化扶贫项目验收资料也已按照要求已进行了严格整改,资料重新分类并制订了目录,甜橙补助花名册、会议记录以及项目照片等都进行了重新整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方面,我乡将进一步梳理资料,查漏补缺,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顺利通过市纪委的复查。另一方面对甜橙栽植后死亡、丢失和因土地整理损毁树苗的情况,现已进行土地去杂、除草、订购树苗进行补植。
精选公示情况报告 【第二篇】
预备党员公示
经广东实验中学顺德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吸收陈为中共预备党员,现予以公示,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党支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
学校党支部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
2、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来信来电请告知真实姓名。
3、本公示期限为7天,从xx年6月2日起至xx年6月8日止。
广东实学校党支部
二○一0年12月二十日
公示情况报告 【第三篇】
一、实施对象
第二批勤廉公示的对象为:各乡镇(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二、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为:宿豫发〔*〕18号文件中所列的主要内容,主要公示近3年以来(*年1月1日起)的勤政廉政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8月20日至8月22日)
1、宣传学习。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召开第二批科级领导干部勤廉公示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宿豫发〔*〕18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公示对象集中一段时间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纪党规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学习孔繁森、郑培民等勤廉先进事迹,对照排查自身在勤政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新闻媒体刊播公告。区勤廉公示办公室通过宿豫广播电视台向社会公告。公开公示对象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分管工作、勤廉公示主要内容及监督电话。同时,要在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告。
3、业务培训。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对公示实施对象所在乡镇(场)纪委书记、联络员和第二批先进性教育督导组成员进行业务工作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23日至9月13日)
1、“点题”述职述廉报告内容(8月23日至8月25日)。区勤廉公示办公室派员和先进性教育督导组一起到公示实施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征求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综合形成《“点题”公示内容反馈书》,向公示对象反馈群众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点题”的公示内容。
2、个人撰写述职述廉报告(8月26日至8月28日)。公示对象对照勤廉公示内容,自己动手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不得让他人。述职述廉报告要分别写清近3年来勤政情况、廉政情况,尽除空话、套话、大话、虚话,力求真实、客观、全面、具体,既要按照规定的7个勤政公示内容和14个廉政公示内容进行逐条对照逐条阐述,又要把干部职工最关心最想知道的“点题”内容说清楚、说明白、说透彻;既要反映勤政廉政好的一面,又要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时,公示对象所在单位要按照责任制报告内容撰写今年以来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
3、纪委、组织部审核述职述廉报告(8月29日至9月1日)。公示对象的述职述廉报告写好后,由区委组织部对勤政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由区纪委常委会对廉政情况进行审核。区纪委常委会根据群众“点题”和举报、案件查处和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对公示对象述廉报告初稿进行审核。凡报告的格式不符合要求,报告内容不详实、不具体的,一律退回重写。对避重就轻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提出严肃批评,直至追究党政纪责任。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对述职述廉报告初稿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向公示对象反馈。公示对象根据审核意见对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4、公示、评议述职述廉报告(9月2日至9月13日)。经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审核的述职述廉报告,要对外公示并组织公示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和群众进行评议。由公示实施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将其述职述廉报告张贴在机关和下属单位公开栏内。述职述廉报告张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在公示栏处设立意见箱,征求群众意见,并对公示情况进行督查。公示期间,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将利用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民主生活会组织公示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评议。班子评议主要是将述职述廉报告分别印发给领导班子成员人手一份,评议。群众评议主要是由区勤廉公示办公室通过走访干部职工和群众代表,进行个别访谈。
班子和群众评议情况,区勤廉公示办公室以《干部群众评议意见反馈书》形式分别向公示对象反馈。公示对象根据班子和群众评议的意见,对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再修改再完善,并将修改完善后的述职述廉报告报区勤廉公示办公室。
(三)考核评定阶段(9月14日至9月20日)
1、民意测评。结合第二批先进性教育分析评议阶段的民主生活会,对领导干部勤廉公示进行民意测评,区勤廉办派员参加,首先由公示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宣读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然后由公示对象分别宣读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并当场发放《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情况测评表》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测评表》,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以无记名填表方式独立完成,测评表由区勤廉公示办公室派员负责发放、回收、汇总。
2、组织考察。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对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进行集中考察,主要对公示期间和民意测评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调查核实。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要求,对公示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3、结果评定。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结果评定,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勤政情况的结果评定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廉政情况的结果评定分“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结果的评定,以《宿豫区科级领导干部勤廉公示结果评定表》形式,由区勤廉公示办公室综合民意测评、群众反映、组织考察等情况,初步确定评定档次,报区勤廉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同时,根据领导班子和公示对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测评结果,结合公示对象勤廉公示相关情况,分别评定并报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领导班子和公示对象落实责任制情况的评定结果。
(四)总结整改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1、公示评定结果。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和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以书面形式,向公示实施对象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反馈公示对象勤廉公示评定结果及落实责任制情况评定结果,并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向公示对象本人反馈,同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2、反馈整改意见。区勤廉公示办公室根据公示期间群众和上级“点题”、班子和群众评议、组织审核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群众投诉反映以及公示对象本人在述职述廉报告中自我剖析等情况,综合梳理出需对公示对象提出整改的意见,书面通知公示对象就整改意见认真进行总结剖析,拿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态度和时限,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勤廉公示办公室。
3、实行谈话提醒。对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经核实确实存在轻微问题或结果评定等次为“基本称职”、“不称职”或“基本满意”、“不满意”的领导干部,由区委或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领导对其实施诫勉谈话或进行组织处理,并责令其迅速整改到位,谈话情况要形成记录归入廉政档案,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不能如实讲清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认真自查自纠,以及在公示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调查处理。
4、公示情况归入廉政档案。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对公示对象勤廉公示的有关资料以及公示评定结果和责任制考核结果进行整理并归入干部廉政档案。
四、组织协调
1、区勤廉公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宣传报道组、材料综合组、指导督查组和后勤保障组,具体负责对勤廉公示工作的指导、督查和协调。指导督查组人员从第二批先进性教育督导组中抽调。
2、公示实施对象所在单位要加强与区勤廉公示办公室的协调配合,积极支持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开展工作。各单位要明确专职联络员,负责联系和协助搞好本单位公示对象的勤廉公示工作。
公示情况报告 【第四篇】
个人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xx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统发〔〕32号)文件精神,推荐上报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推荐上报xx市旅游局为“xx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局计划统计科林晓华同志为“xx市统计工作先进个人”。按照规定对上述拟授称号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从6月18日至6月25日,在7天公示期间,人事教育培训科和纪检室都没有收到关于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意见、投诉。没有异议。
特此汇报。
xx旅 游 局
x年六月二十五日
公示情况报告 【第五篇】
XXXX局
关于拟推荐“全国XX系统优秀XX员”
公示结果的报告
XXX局:
根据推荐“全国XX系统优秀XX员”的有关规定,我局将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姓名、个人简要事迹进行了公示,现将公示结果汇报如下:
一、公示资料:“全国XX系统优秀XX员”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及简要事迹。
二、公示时间:从二○一二年五月二日开始至五月六日结束,时限五天。
三、监督方式:以设立监督电话或当面反映情景等方式进行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和公示记录。
四、公示结果:在张榜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不一样意见。
特此报告。
XXXX局
20XX年XX月XX日
精选公示情况报告怎么写 【第六篇】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郡县治,天下安。县域政治生态是全党政治生态的基础,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为找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着力点,四川省纪委在分析研判各县(市、区)管党治党情况的基础上,深入部分县(市、区)访谈党员干部、开展问卷调查、进村入户走访,着力把脉县域政治生态现状与未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县域政治生态明显好转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快重塑县域政治生态,迎来了鼓舞人心的积极变化。
一是“烂树”、“病树”、“歪树”大幅减少,县域“森林”焕发新的生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大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全省县(市、区)共查处人数由2013年的9801人,上升到2017年的23564人,清除了一大批政治生态“污染源”。
二是腐败存量持续消减,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打虎”“拍蝇”力度强劲,全省基层纪律审查立案数由2013年的9252件上升到2016年的17393件,全省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数从2014年的63461件(次)下降到2017年的35255件(次),表明纪律震慑在增强、突出问题在减少。
三是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指数一路走高,全面从严治党赢得干部群众一致好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指数由2012年的%逐年上升至2017年的%,特别是领导干部清廉自律等与政治生态关联度较高的指标,均同比上升。
四是党风政风呈现“四多四少”积极变化,党内正气上升、社会风气上扬态势明显。在政治生活上,清朗关系多了,亲缘政治少了;在纪律作风上,知敬畏的多了,坏规矩的少了;在选人用人上,重实绩的多了,跑关系的少了;在干事创业上,讲实干的多了,搞空谈的少了。
全面净化县域政治生态任重道远
从调研情况看,县域政治生态中的顽症痼疾还没有彻底根治,一些新的问题又浮出水面,制约政治生态的根本好转。
净化县域政治生态的政治责任落实不平衡。一是有的“关键少数”没有抓好“关键责任”。调研中,个别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经济发展说得头头是道,对管党治党则无话可谈;一些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管党治党不清不楚。个别领导干部对基层站所干部的违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一个领域政治生态持续恶化。二是基层落实“两个责任”“说得多、做得少”的问题较突出。近年来,全省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1437名党员干部中,乡科级及以下占%。三是基层纪检机关“三转”出现“回头转”,有的县纪委参与与主业无关的工作。四是个别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单位落实“三会一课”存在形式主义,一些地方只顾“富口袋”、忘了“富脑袋”。
县域政治生态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发生转移,从是不是风清气正转向了是不是积极向好。基层干部普遍认为,干事创业积极性总体上升,但为官不为的现象仍然存在,成为制约政治生态积极向好的重要问题。一是在任务重、责任大情况下,有的基层党员干部担当意识、奉献意识不足,激励拼搏奋斗的手段还不够有效。二是一些干部怕犯错担责,虽然基层感受到了干事创业中容错纠错的强烈信号,但这些干部仍然存在“分管越多、问责越多;创新越多、错得越多”的顾虑。三是乡(镇)一些年龄偏大的干部存在混日子想法,一些年轻干部“不愿到基层、不愿在基层”,乡(镇)干部普遍存在人员紧张的现状。
县域政治生态反复污染的风险较大。虽然县域政治生态发生了积极变化,但县域内熟人社会、亲缘关系、人文风俗没有变,一些问题的表现形式没有变。一是一把手违纪对政治生态破坏力巨大。县委书记廉洁,政治生态就会风清气正;县委书记出问题,政治生态必出问题。二是工程建设、土地矿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转让和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交通、农林、扶贫及政法等行业依然是腐败高发易发的聚集区。三是“微腐败”量大面广,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依然突出。2017年以来,全省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比增长%。四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这四类“老问题”较多。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反映形式主义积弊较深,检查多、会议多、文件多。五是选人用人的“潜规则”仍有市场,“老乡圈”“校友圈”“战友圈”等圈子文化客观存在,“遇事找关系”等民众心理比较常见。
干群关系还没有走出“塔西佗陷阱”,基层干部为民服务形象距离群众期待仍有差距。一是一些群众信“上”不信“下”。2017年,各级纪检机关接受信访举报同比下降,但群众到省级部门上访同比上升。二是县乡纪检机关的监督权威性认可度不够高。比如就巡察工作而言,有的群众对巡察组不信 三是群众感情、群众观念需增强。有的干部怕群众、躲群众,不愿意与群众接触,既怕言行失当被录音录像,又怕群众要求无法解决。
全力推动县域政治生态根本好转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全面净化政治生态,只有县域政治生态净化了,全省政治生态才会彻底净化。必须把县域政治生态建设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载体,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思路举措,推动县域政治生态根本好转。
加强对县域政治生态的动态研判。推行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定期对全省各县(市、区)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分类、分区域把握“树木”与“森林”情况。以提升和优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为支撑,结合“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建立科学量化的县域政治生态评价体系。
注重干部激励和选人用人双重保障。督促有关部门规范省、市、县三级绩效奖,合理确定各地绩效奖水平。建立基层干部工资福利正面清单,支持基层运用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鲜明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落实机关与基层干部的双向交流、定期轮岗。
强化政治生态“护林员”责任。抓紧抓牢县委书记这一“关键少数”,严格县委书记述责述廉,督促县委书记主动抓、深入抓政治生态建设。向社会公布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情况,把作风转变、党风廉政、群众满意等作为出具“党风廉政意见”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加大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力度,建立市(州)范围内的巡察组长、巡察人员库,探索运用交叉巡察方式,最大限度杜绝“关系网”,增强干部群众信任度。
打好基层正风反腐“歼灭战”。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久久为功消存量,坚定不移遏制增量。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深化招投标体制机制改革,健全投资项目公示制。开展会风文风“回头看”,进一步整合省、市、县三级督查检查事项,以上率下杜绝形式主义。探索建立与村民自治选举相协调的村干部退出机制、农村党员违纪惩戒机制,把纪律震慑传递到末梢。
推动县域政治文化建设脱虚向实。塑造向上向善的县域人文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清除圈子文化、腐败亚文化等腐朽文化。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铲除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的根基。
扶贫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第七篇】
根据《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审计发现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摸排整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扶贫移民局和所涉乡镇认真对照《通知》五个方面的反馈问题逐一排查核查,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搬迁对象
我县组织对20xx-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各项目乡镇进行了全覆盖排查,经认真复核,未发现搬迁对象识别不精准情况,不存在已搬迁人口不在搬迁对象范围内。
二、搬迁任务
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共计划完成3个乡(镇)5个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20户440人,历时2年,现已累计完成96户360人顺利搬迁入住,占总任务的80%,剩余24户80人待发改局验收后搬迁入住。
三、未搬迁已脱贫
经与扶贫移民局对接核实,《未入住已脱贫名单》中,县已脱贫未搬迁入住的搬迁户共17户,其中镇2户已搬迁入住,并在系统中进行了标注;乡6户、镇9户因已脱贫户享受脱贫不脱政策的相关要求,纳入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目前住房均已建设完成,正在筹备入住事宜,待发改局验收过后,入住信息再录入系统。
四、农户自筹资金
按照中央、省有关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标准,严控三条红线,坚守三条底线,坚持“标准主导、标准优先”,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政策”,给予1人户家庭一次性补助万元,2人户及以上家庭人均补助万元,严格控制户均自筹不超1万元,参照本县人均收入实际情况,我县不存在因搬迁举债返贫现象。
五、住房面积情况
在住房面积上,严格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我县对20xx年—20xx年各项目乡(镇)易地扶贫搬迁住房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发现存在个别超面积问题,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
公示情况报告 【第八篇】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使党员群众工作。现将公示情况汇报如下:
的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隍城镇党委严格按照《关于公示xx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和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xx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公示
一、主要做法
镇党委及时召开支部书记会,传达了《20xx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并将文件复印至各支部,要求各支部通过支部会、党员传阅、张榜公示等方式予以公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知晓度,努力使每个党员都能及时详细了解党费具体用途,鼓励广大党员对党费收支情况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全镇27个支部通过20xx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7个工作日)的'张榜公示,大家对中管党费收支情况表示认可,无群众反映任何问题,圆满完成公示工作。
二、基层反响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使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镇党委积极收集和采纳基层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到20xx年11月13日,镇党委共收集到意见和建议10条,参与反馈意见和建议的基层党组织有10个。
三、意见建议
对收集到的10条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1、党费公示工作,增强了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工作的责任感和党员按期缴纳党费的自觉性,提高了党费收支的透明度。
2、党费公示充分保障了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知情权,是党务公开工作的一大亮点。
3、党费公示的覆盖范围还有待扩大。
4、基层党委也需要进行党费公示。
5、党费公示的渠道要多样化。
确定入党发展对象公示结果 【第九篇】
确定入党发展对象公示结果
校党总支与2014年5月1日至5月7日对经过“双推”的入党积极分子白莎、杨飞、王敏、沈功、高磊、李二虎、符标等七名同学进行公示,经公示,党员、群众在公示期内对这些同学无异议。
神木中学党总支
2014年5月12日
确定入党发展对象的公示 【第十篇】
关于确定
同志为入党发展对象的公示
为进一步征求广大党员群众意见,现将支委会确定
同志为入党发展对象的情况公示如下:
同志,男(女),岁,文化程度,现任
职务。该同志
****年**月**日申请入党,****年**月**日确定为培养对象,根据对其一年来的培养考察情况,经支委会
****年**月**日研究决定确定为入党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本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联系电话:
(支部)
(党委)
党支部(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