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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改造工作【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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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改造工作【第一篇】

五是加强督促,注重质量监管。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危改工作督查方案,成立危改工作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 要求建房户限期改正,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六是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规范运作。实施危房改造以来,我镇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建立了严格的报帐制度和公示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危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七是建立信息档案,完善危改资料。为方便查询,我镇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数据资料档案库,由专人负责,做到完整、真实、准确。认真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的收集,分类存档(包括摸底分户登记表、房屋审批表、台帐表等)工作。

四、工作成效

一是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通过半年的危房改造,将有效地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困难群众基本可以告别危房,因自然灾害而发生居住不安全的情况将有效减少。

二是引领和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改造村容村貌相结合、与实施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相结合、与拓宽镇村道路、改善人畜饮水、美化环境、农村卫生和农村文化等生产和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来,有力地促进了群众的建房观念的转变,极大的`调动了农村建房的积极性,农村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农民参照生态文明家园图纸和标准建造房屋。

四是激发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了群众想建房而又资金不足的难题,缓解了群众建房资金压力,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生产,激发了群众发展经济、投入小康社会建设的热情。

五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帮助群众解决建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群众从中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老百姓变富裕了,老百姓的心和干部更贴近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项目投入单一。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上级财力有限,危改资金不足部分难以解决。

二是由于农村危房改造数量大,镇级财政又无力解决配套资金。

三是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群众居住的危房虽然得到了改造或新建,但建房危改点的水、电、路、广播电视、农村消防、群众活动场所等配套设施建设因部份村无其他资金的投入而跟不上发展需要。

四是软件工作滞后。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中,虽然我们的硬件工作开展得非常好,可由于工作量大,人员太少(1-2人),再加上农村涉农工作多,村委会工作人员应接不暇,农户台帐等资料的调查整理工作迟迟交不上来,因此,软件工作滞后于硬件工作。

五是部份农户思想落后。在工作中,有一部份农户存在等、靠思想。“等”就是要等资金全到位后再动工,这完全不符合危改资金的发放;“靠”是指部份农户完全错误理解甚至无理要求其房屋改造所需资金全部靠政府承担。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危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强化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扶助贫困人口的重要项目来抓紧抓好。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选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使真正的贫困家庭受益。

三是结合新农村建设认真搞好规划,本着因地制宜、群众自愿、先急后缓、逐步推开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建设资金,着重先解决极度危险、极度贫困的农村危房户,力争用两年全面解决全镇农村危房户改造。

四是整合资源,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投入。积极整合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建设资金,不断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投入。

五是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黔西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2年6月26日

镇位于霍山县西南部,是一个典型的山区乡镇,总面积平方公里,人口万人,由于地处深山区,交通不便,群众生产生活相对滞后,居住环境的改善一直是群众千方百计想解决的问题。镇党委、政府以高度的责任感,以实现人民愿望,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竭尽全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抢抓县里实施危房改造的机遇,把危房改造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自10月份以来,全镇共实施危改建房104户,其中五保户29户,低保户3户,困难户72户,截止年底全面完成了建房任务。

把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融洽党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努力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成聚民心、暖民心、稳民心的“民心工程”。根据全镇危房改造工作安排,对全镇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情况,进行了一次认真排查,排队梳理,有重点地列入改造计划,并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实施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做法,部门单位和村两委亲力亲为,主动协调,解决难题,督查进度,在领导层面上确保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的推进力。

建设标准、资金保障等都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为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建立起了申报有序、救助及时、资金保障、机制健全的保障机制,做到了“申报一户,公示一户,核准一户,审批一户,改造一户”,通过“政府补助、农户自筹、亲友帮助、邻里帮工”的方式加快了建房进度。

三、科学规划 在推进建房过程中,我们努力做到科学规划。一是组织调查摸底。在完成农村困难群众住房状况调查摸底,以户为单位,建立危房档案资料,做到家庭成员清、居住情况清、收入情况清、贫困原因清。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分轻重缓急,拟定危房改造计划。二是制定改造计划。危房改造工作与我镇五保集中供养、地质灾害、新农村建设、库区移民等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实施分批改造。三是坚持求实效。根据村镇建设规划及困难群众的生活需要,我们要求所有新建房屋主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水泥地面,内外墙分别用水泥、涂料粉刷或贴砖,同时水、电、卫生、灶具设施配套。

四、规范操作 农村危房改造是关系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操作实施必须合乎民意、取信于民,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为此,我们重点在改造对象上规范程序,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对象确定上,由村上报调查核实的情况,由镇下达改造计划,然后分村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群众无异议的,再上报审批,确保了危房改造的对象真正落实到需要改造的群众身上。

五、健全机制 一是建立了月报制度。每月25日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反映动态,推进工作。二是建立了监督制度。纪委、国土、城建等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协同村两委,不定期进行督查,切实加强在建前、建中和建后的把关指导,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建立了会议制度。镇领导组建立定期会议制度,按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以此推进工作。

旧房改造工作【第二篇】

尊敬的村委领导:

你们好!

申请人;xxx,男,家住xx区xx村c区,号,地址位于xx区xx镇,镇卫生院以西,xx镇.镇政府以东。

申请事由: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进一步促进新农村改造建设的若干意见,平政(xxxx)30号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农村改为城市以旧房换新房,以平房,多层换高层,为改变农村脏乱差的居住环境,缓解我家的住房紧张.在原址安置扩建的原则下。实現我盼望多年的理想和愿望。

改造建设条件;我居住地址;位于临市建设主大道北侧,交通将极为便捷,场地平整.,供水,供电,污水排放,村通讯及宽带网等条件均为具备。如我居住村改建后,将给村民带来极大的实惠,我村将成为华丽的居民新区,和繁华闹市的商业和饮食网点。造福于子孩后代。综上述请求村委领导;为保障政府有关农村改造的惠民政策的实施,真正做到利惠于民。我深信村委领导会正视该村区改造问题,特此申请!恳请村委领导给予批准为盼!

此致

xxxx年xx月xx日。

旧房改造工作【第三篇】

当前,全县上下正在集中力量抓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以实际行动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把这项惠及千万百姓的民心工程办好,需要全县各级干部共同努力,笔者结合实际工作,谈几点想法和建议。

一、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过程遇到的普遍性问题。

虽然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但作为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工作,由于群众思想认识、家庭情况各不相同,推进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有时难免还会遇到群众的不理解和不配合。根据前一阶段调查摸底和实际操作,我乡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主要遇到以下问题:

(一)集中连片改造难度较大。在实际工作,集中连片改造面临两难境地,一方面是大部分群众企盼对某一自然村或村小组集中连片拆除,然后统一规划建设,但另一方面是连片改造点难免有若干农户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拆除。比如,相邻之间有的农户房子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安全性较好,不需要改造;而有的建于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已经非常破旧,需要改造。再则改造点上群众经济状况也各不相同,难以统一思想、统一拆除重建。此外,一些群众祖业观念和恋旧情结较重,虽然在其他地方另建有新房,但认为土坯房是祖辈留下的祖业,不愿拆除。从而导致集中连片改造实施起来难度较大。以中寨乡为例,在已经启动的20余个拆建点中,连片40户以上改造点不到1/3。

(二)改造点基础设施筹资压力较大。农村危旧土坯房一般处在交通条件落后,基础设施薄弱的`区域,而在用地紧缺和建房成本的双重压力下,大部分农户选择原址重建,这样就导致了每个乡镇土坯房改造都会出现点多面广的情形。以中寨乡为例,第一批启动的改造点就有12个,要全面完善水、电、路、河堤等基础设施,需投入760多万元。在上级补助匮乏、乡(镇)本级财力有限、群众筹资能力较弱、社会捐助几乎为零的工作格局下,改造点基础设施投入筹资难的问题需要加以探索,寻求破题方法。

(三)部分群众存在等待观望情绪,改造积极性不高。虽然我们对《若干意见》和我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进行了逐户宣传,但仍然有部分群众片面地认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是上级下达的硬性任务,是地方政府垫资兜底都必须完成的工作。因而,这些群众担心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也会先改造先吃亏,存在观望情绪。

(四)掌握改造决定权的群体大部分外出务工。目前,农村家庭留守人员多为老人和小孩,无法“当家作主”,不能决定是否进行土坯房改造。而拥有决定权的成员往往在外面务工,其中有很多人虽对《若干意见》和土坯房改造相关政策有一定了解,但了解不深,犹豫不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造的推进。

(五)土坯房集中的地方村民经济基础差,改造能力弱。至今仍居住在土坯房的群众,一般经济状况较差,即使有了政策扶助,一些群众仍然难以完成改建任务。这就形成了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土坯房少、改造任务轻、群众改造能力强,经济条件差的地方土坯房多、改造任务重、群众改造能力弱的工作局面。以中寨乡为例,在全县9个乡镇中,中寨的经济水平处于落后位置,大部分群众生活水平还比较低,因此土坯房的比例比较高,全乡3310户农户中,还有2652户生活在土坯房中,其中c、d级土坯房有1256户,这对中寨来说,土坯房改造的任务非常艰巨。

二、几点工作建议。

要在前完成全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任务,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的群众多、情况千差万别,在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唯有不断摸索,不断总结,不断创新。

(一)提高宣传针对性,调动群众积极性。当前,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宣传采用普遍性政策的宣传方式,覆盖范围广,密度高,并取得了一定效果。然而要更好地消除群众等待、观望的心理,还必须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尤其要在两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宣传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机遇性和紧迫性,转变群众观念。要明确以下几点内容,从改造时间上,就是xxxx年至年,此后进行改造的,未必能享受补助政策;从改造户数上,全县22162户土坯房,至2015年,改造完成16216户危旧土坯房;从补助标准上,将会保持政策统一性和连贯性,做到公平公正。通过以上宣传,增强群众危旧改造土坯房的机遇意识和时间意识,让群众觉得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从而不再被动地等待改造,而是要“争”着改、“抢”着改。二是要创新形式,加强对外出务工群体的宣传力度。要通过打电话、手机报群发信息等方式将《若干意见》和危旧土坯房改造相关政策宣传到外出务工人群中,争取有改造决定权的群众对此项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二)不拘泥于改造形式,灵活推进,提高改造可操作性。()在土坯房改造过程中,既要重视形象进度,又要充分考虑农户实际情况;既要有可起示范引领作用的集中连片改造示范点,又要积极鼓励农户创新改造形式。在实际操作中,笔者认为可以采取“示范点引领+农户分散改造+引农进城”相结合的模式予以推进。有条件的改造点,可以采取统一拆建集中改造的方式打造若干个示范点;对居住群众成分较复杂、意见难以统一的改造点,允许农户采取以分散改造为主的模式。同时,大力鼓励农户到城镇合资、合作建房或是购买商品房,然后拆除在农村的原有危旧土坯房,通过“引农进城(镇)”,既能完成改造任务,又能加快城镇化进程,带旺圩镇人气,也能极大促进乡镇经济发展。

(三)做好“结合”文章,凝聚土坯房改造强大合力。土坯房改造是一项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系统工程,必须全民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因此,做好“结合”文章至关重要,尤其要注重两个层次的“结合”:一是在工作方式方法上,要与“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创先争优)、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工作相结合,整合有限的人力资源,在抓好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的同时,协调推进其它涉农工作。二是在资金筹措上,要做到专项资金、行业资金和社会捐助相结合。在合理使用好危旧土坯房改造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更要整合好财政、农业、民政、林业、水利、交通、电力、扶贫开发等部门和行业的项目资金,将这些部门实施的项目优先布局到危旧土坯房改造点,用于完善改造点上的基础设施。此外,还要注重发动社会力量,吸纳社会捐助,用于弥补危旧土坯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笔者认为可以通过理事会运作模式,动员本村、本乡(镇)在外成功人士积极捐资捐物,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旧房改造工作【第四篇】

9月20日,区长胡xx主持召开区三届五十九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情况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把专项治理作为强化工作、改进管理、促进发展的契机,把日常工作与专项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会议要求:

1、抓好监督检查工作。继续紧抓专项治理排查:一是突出“重大项目”,加强对重大项目排查工作的督查,确保重大项目资金安全和工程安全。二是突出“投诉项目”。督促各项目主管部门对近两年的投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涉及投诉的项目列为抽查检查的重点。三是突出“问题项目”。对超工期、超预算、未招标、有质量安全隐患或问题的项目要进行重点抽查。四是突出“新开工项目”,对2019年以来新开工的项目开展重点检查,防止新问题的发生。

2、抓好排查整改工作。把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加强沟通,协力配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项督促整改到位,力争年内实现问题整改到位率100%。区治工办要加强整改工作的指导,加强对整改进度的督促检查,保证重点检查和抽查率不低于20%。

3、抓好案件查处工作。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放在突出位置,注重从排查中发现问题,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继续发挥行政主管部门和8个监督审批部门的作用,明确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制,对工作中不负责任的人员实施问责。

会议指出,开展党员干部预警防控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我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社会监督,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之一。要针对苗头性问题采取防范措施,针对倾向性问题建立防范制度,切实为广大党员干部建立一道有效预防的“防火墙”,把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

会议要求:

1、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开展预警防控工作,形成预警防控机制,是贯彻中央反腐倡廉方针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对于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着重要的意义。开展党员干部预警防控工作,是关心爱护干部的重要体现。区政府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要求自己,增强预警防控意识,防止在发展中出问题。

2、突出重点,加大力度。要将排查风险的措施落实到各个具体岗位和个人,细化到权力行使的各具体环节,做到。

岗位职责。

明确,岗位风险清楚。将各单位预警防控工作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业绩考核评价范围,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3、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近期召开由各地各部门纪检负责人参加的全区纪检监察重点工作推进会,统一安排部署全区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党员干部预警防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工作。制发相关文件,规范党员干部预警防控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选取前川街、六指街、盘龙城开发区、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国土规划局、区人民医院等11个单位作为工作联系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会议指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是党和政府改善民生又一重大举措,是增强凝聚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会议议定: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成立以副区长陈世刚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或小组成员的黄陂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部门密切配合,加快项目建设。该项目立项及审批手续所涉及部门多,必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危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并按照项目完成倒计时制定出各有关部门工作时间表。

(三)完善各项手续,依法依规操作。广泛宣传政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快推进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公道、正派把好事办好。对不能锁定的对象,宁缺无滥,防止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要注重项目的规划引导,结合迁村腾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科学选址,考虑项目建设风格到与景区整体风格的一致性,不能影响景区的总体规划。

(四)严格政策配套,保障办公经费。在充分争取中央、省、市危改资金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上级政策文件精神,落实区级配套。危改领导小组办公经费,由区财政拨付20万元,以确保项目协调工作正常运转。

会议认为,区粮食局实施盘活资产整合资源的作法有利粮食企业的布局结构调整和资源要素整合,促进粮食系统的改革和发展,该工程的实施将有效解决粮食系统的许多历史遗留问题,甩掉企业的经济包袱,发展壮大粮食企业。

会议议定:

(二)依法依规操作。区粮食局成立工作专班,和国土规划、房产部门进行对接,依据相关政策,对全区粮食系统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确权。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坚决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工作专班办公经费可以先从土地储备收益金中预支。

(三)积极稳妥推进。一是加快启动。优先启动粮食部门资产处置工作,由区土地储备中心对确权后的粮食部门拟处置土地进行收购,然后进行“招拍挂”。项目前期启动应急资金300万元,由区财政局先行借付,待处置土地挂牌出售后,从土地收益金中予以扣除。二是争取支持。由区发改委积极向上申报国家流通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申请省、市中心骨干粮库建设改造以奖代补和全市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用于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数额。三是加强协调。由前川街加强所在村群众与区粮食局的沟通,由区公安分局做好工程建设的协调稳定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施工。

会议指出,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改善农村环境,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我区作为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验区,相关工作必须抓紧推进,积累经验,走在前列。

会议议定: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黄陂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吴俊勤任组长,相关部门及街乡镇分管环保工作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环保局办公,陈克学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印发。

工作方案。

印发《黄陂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方案》,依据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整治试点工作。

(三)实行责任考核。由区政府与各单位签订目标。

责任书。

推动各单位迟早开展相应工作。并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纳入区绩效考核内容。

(四)加大资金投入。由财政局负责,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17项指标的要求,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办法,加大资金投入。

会议指出,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是进一步扩大内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出台了《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我省也出台了《湖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省、市先后召开了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区直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坚决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安排部署抓好落实。

会议议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孙江任组长,区政府办、商旅、财政、经信、环保、公安、国税、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开展我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二)部门密切配合。商务和旅游、财政、环保等部门负责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商务和旅游部门负责中标回收和销售企业及网点的监管,会同财政、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财政负责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和必要的工作经费;经信局负责家电生产企业的管理;环保局负责拆解处理企业的监;公安局负责秩序保障和安全维护工作;国税局负责发票的管理工作;工商局负责市场监管;质监局负责产品监督监督;物价局负责价格指导和监管。同时,加大联合检查督导力度,规范家电“以旧换新”操作程序。

(三)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家电“以旧换新”

的相关政策及操作规程,做到家喻户晓,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保障工作经费。家电“以旧换新”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由区财政局予以拨付。

会议指出,今年汛期,我区连续遭遇强降雨,造成严重的自然灾害,交通基础设施水毁严重,直接经济损失1980万元,特别是北部山区,由于道路、桥梁遭受损坏,给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及出行带来极大不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水毁交通基础设施进行修复。作为民生工程,切实做到利民、惠民。

会议原则同意区交通局提出的水毁建设方案,总投资3337万元。

会议议定:

(一)抓紧立项。由区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对全区水毁的桥梁、涵洞,损坏的农村公路进行统筹安排,对四大类33个项目要抓紧立项,区分轻重缓急,纳入政府今明两年投资计划。

(二)抓紧修复。充分用好市里下拨的500万元专项资金,区级在先期拨付200万元的基础上,再配套300万元用于当前急需修复的水毁项目。区发改委、财政、交运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快水毁交通基础设施的修复。

会议认为,区公安分局招聘文职人员是充实公安队伍,适应公安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安网上作战能力,适应警务改革发展方向的需要。

会议原则同意区公安分局拟定的招聘信息化文职人员工作方案。

会议议定,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条件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区公安分局派员参与,全程配合招聘工作;区财政局按人均年经费2万元列入年度经费预算。

会议指出,雨润花都项目是立足华中、辐射全国、对接世界的集花卉研发、种植、物流、加工等功能于一体的品种齐全、运行高效、业态先进、交通便捷、信息畅通的现代化特大型全球花卉采购中心项目,3万吨肉制品深加工项目是中国台湾农民创业园及黄陂农产品加工园的重大龙头项目。两个项目由中国500强企业江苏雨润集团分别投资88亿和亿建设。项目建成达产,将分别实现利税10亿元和亿元,提供直接就业50000个和1500个,对于调整产业结构,打造产业集群,促进武湖产业新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原则同意与雨润集团公司就项目在投资规模、地价、效益及优惠政策等方面形成一致意见达成的投资协议。

会议议定:

(一)抓紧对接,尽快签约。由区政府办、台创园管委会抓紧与雨润集团对接,尽快落实好签约事宜。

(二)依法依规,予以重奖。鉴于宁波广兴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引进项目中作了大量协调工作,发挥了中介作用,为黄陂区争取了较大的利益,可从雨润花都项目先期用地区划出100亩住宅用地,奖励给该公司,进行配套开发,有关手续依法按程序办理。授权项目联系领导签订相关协议。

(三)部门配合,全力服务。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支持和全力服务项目落户和建设。区发改委要积极做好项目立项并申报重大项目,区国土规划局要加快办理项目规划调整、用地等手续,区环保局主动办理环评手续,台创园管委会要全力协调服务项目落户和建设,区农业、经信、财政等部门要积极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不断推进项目加快建设,早日投产。

旧房改造工作【第五篇】

xx村民委员会:

我是xx乡xx村xx屯农民,全家(几)人,现有泥砖房x间,约xx平方米,其中一间厨房,一间房间。

自建房至今,已有x年,加上年久失修及连续几年遭遇风雨自然灾害。自(年份)年起,房屋出现了许多裂缝,房顶上的瓦片经常出现漏水现象。目前房屋已经摇摇欲坠,墙体开裂、倾斜、梁柱霉烂脱节、房顶透亮,瓦片脱落,险象环生,已经成了危房,不能住人了,危及全家生命安全。所以想我是多么想把我家的住房改造一下,能够让我的家人住进比较安心的房子,不必要每一天担心房子倒塌的.问题。

我全家(你还能够把自我家里的具体状况写上去,还能够加上自我的想法,等等),家中十分贫困,是贫困户,一年除了种地收成和我一个人外出打工,没有什么经济来源。老父老母已八十高龄,年老多病,已不能下地劳动上山干活。儿女此刻双双读书,供读艰难。但是由于家里真的十分困难,没有剩余的钱来改造我家的住房,我自我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经济条件来改善我家的住房条件,让家人住的安心,由于经济困难,无法重新建房。

现欣闻政府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和有关惠民政策,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多少风雨飘摇中担惊受怕度日的危房户远离危险,喜极而泣!所以我想请求补助,恳请村委及乡政府及时核查危房险情,帮忙向上级申请给予危房改造救助资金为盼。我保证,我申请的补助只是为了改善我家的住房问题,绝对不进行其他与这无关的事情,恳请领导批准!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年x月x日。

旧房改造工作【第六篇】

尊敬的领导:

所以我和家人都非常无助和困惑?

一,这样的申请到底需要多少个工作日,我们合理的申请为什么拖着不予办理?

二,如果说几个人合伙建房才叫符合政策,我们老百姓的实际困难就不应该解决吗?

故真诚的恳请上级领导,百忙之中关心一下像我们这样的贫困的弱势群体和老百姓,帮助解决一下民生问题!

此致敬礼!

旧房改造工作【第七篇】

甲方:

乙方:

根据舞钢市政府新农村建设精神及铁山党工委政府的规划以及营街村委要求,特将铁山供销社营街门市部加以改造。甲方愿将铁山供销社营街门市部东5间旧门面房,面积约100平方米的改造工程交给乙方施工改造,乙方在改造过程中必须遵照甲方的改造要求进行施工,不准偷工减料,确保施工质量。

1、甲方原旧门面房5间下半部分不拆动,上半部拆止房门头平,甲方不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

2、房门高改为3米,宽度不变,门口上部设过梁加雨蓬出80公分。

3、室内地坪上提50公分,房屋总高为米,楼板下设240×240圈梁,每间中间设南北240×500大梁一道。

4、砼标号为c20,钢材采用国标,砖砌体用50水泥砂浆砌筑,屋面采用sps柔性防水屋面。

5、内墙为防瓷墙面,外墙采用1:3水泥砂浆墙面,用白水泥收面,屋面设前排水。

6、主门采用卷闸门。

二、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工程总造价:3万元。

四、付款办法:竣工后付款。

五、工程保修期及保修金:主体1年,屋面3年,待工程竣工后扣除总造价的5%,在此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返修。

六、乙方应文明安全施工,在施工中出现安全人身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负责村组协调及建筑时所发生的纠纷,如不能按时竣工,每月按门面房市场租赁价的双倍赔偿甲方。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市社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铁山供销社。

乙方:

xx年xx月xx日。

旧房改造工作【第八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不仅有利于稳增长,而且能够有效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

各级财政部门要围绕国务院有关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要求,按照“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中央适当补助”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统筹安排,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各地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中央补助力度不低于上年;省级财政也要增加投入,加大对财力困难市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市县财政要按规定渠道落实资金来源,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多渠道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其中,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要继续向棚户区改造倾斜。与此同时,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需要。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切实降低棚户区改造成本。

各级财政部门特别是市县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切实降低棚户区改造成本。一是对棚户区改造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二是对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按规定实行划拨方式供应的,除依法支付征地补偿和拆迁补偿费用以外,免缴土地出让收入。三是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税收,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实行减免优惠政策。

三、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切实化解库存商品住房。

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有利于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性安置费用,有利于满足棚户区改造居民多样化居住需求,有利于化解库存商品住房。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棚户区改造居民优先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特别是对于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地方,进一步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通过货币化安置,由棚户区改造居民自主到市场上购买安置住房,或者由市县相关部门搭建平台,组织棚户区改造居民采取团购方式购置安置住房,切实化解存量商品住房。

四、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程序,确保安置住房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对于需要市县相关部门购买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在购买环节要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的规定和程序,防止出现暗箱操作、腐败等问题,确保采购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采购的安置住房质优价廉。政府采购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应当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五、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做好与棚户区改造贷款衔接工作。

对于底以前开工的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可以继续按照已签订的合同规定发放棚户区改造贷款,不纳入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不得出具任何形式的担保函;对地方政府与借款人签订的相关协议,地方政府要按约定将相关支出逐年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于需要由政府主导运作的20新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要按照规定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一律不得通过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举借政府债务。各地原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在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承接主体,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新开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37号)的规定,与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签订贷款合同,按照合同规定以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进度,直接向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发放贷款,防止贷款挪作他用,避免造成贷款资金闲置和浪费,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益。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做好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与棚户区改造贷款衔接工作,明确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购买主体、购买范围,落实棚户区改造资金来源,公开择优选择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并与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加强对购买服务的履约评估管理,按照协议及时向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支付购买服务资金。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收到政府支付的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资金后,严格按照贷款合同规定偿还银行业金融机构棚户区改造贷款本息。

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妥善解决财力困难市县资金问题。

各地区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状况,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实施棚户区改造。对于财力困难市县已经纳入省级和国家规划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实施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时,首先应当立足市县本级按照规定渠道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其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解决棚户区改造资金:一是省级财政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将中央下达本地区的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重点向棚户区改造任务较重且财力困难市县倾斜。二是省级财政也要加大对棚户区改造任务较重且财力困难市县的转移支付力度。三是财力困难市县因棚户区改造任务较重确需举借政府债务弥补资金不足的,可以在核定的债务限额内,通过省级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

七、落实棚户区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贴息办法》(财综〔〕76号)的规定,继续落实好棚户区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棚户改造项目予以一定比例和一定期限的利息补贴,鼓励和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贴息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支付到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同时,市县财政部门应建立贴息资金公示制度、贴息情况统计制度,按规定填报贴息情况表,并于每年2月28日前上报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将汇总的本地区贴息情况表报送财政部。贴息资金申请和使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对于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贴息资金以及弄虚作假骗取贴息资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承接主体违反上述贴息规定,市县财政部门可以取消其申报贴息的资格,并相应收回贴息资金。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强化棚户区改造资金监督管理,保障棚户区改造资金专款专用。

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用于棚户区改造的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滞留、挤占和挪用。对于挤占、挪用棚户区改造资金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对于资金不到位、不落实、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九、开展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工作,提高棚户区改造社会经济效益。

各级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综〔2015〕6号)的规定,开展棚户区改造资金绩效评价。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分配以后年度棚户区改造资金、调整相关政策等重要参考依据。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棚户区改造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做好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提高棚户区改造社会经济效益。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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