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消防工作督导落实情况汇报提纲
一、上半年政府重点消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建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旗委、政府始终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由政府旗长担任组长,分管旗长具体负责的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全旗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建立消防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西防委发〔2018〕5号),建立了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发动机制、消防安全信息公告机制和重大问题抄告机制。旗政府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把消防安全工作同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一并安排部署。
(二)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完成。一是2018年9月19日召开旗长办公会议,安排经费在巴拉嘎尔高勒镇建设4座、巴彦花镇建设2座消防水鹤。二是旗消防救援大队于2019年5月27日向旗政府提交了《关于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评估及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请示》(西消〔2019〕1号),于近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消防装备、经费保障。一是提高经费保障标准。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截至6月23日,已拨业务经费49万元。二是加大营房改造投入。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合理规划营房功能,全面改善营区的生活、训练环境,投入20余万元用于营区功能用房改造及购买日常训练器材及灭火救援装备,投入经费超过实拨业务经费的50%。
(四)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对所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结合机构改革,厘清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责任,认真梳理监管部门消防安全生产职责,并落实到部门“三定”方案中。
(五)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2019年,全旗共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76家,除4家单位停产停业外,其余7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均已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签订了消防安全承诺书。
二、“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
(一)工作部署及发布公告情况。根据盟安委办工作要求,我旗成立了由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旗应急管理局局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旗消防救援大队及商务局组织旗内各社会单位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以及《“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系列挂图》等宣传产品共计200余份。
(二)组织开展针对性培训。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旗政府组织旗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深入旗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福利院、医院等单位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培训10余次。
(三)组织重点警示约谈。6月26日,旗安委办组织文化、住建、教科、市场监管、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同日,旗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旗内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展开警示约谈。要求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里关于消防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以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为重点,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切实加大消防监督和执法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督促单位自查自改。我旗共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76家,除4家单位停产停业外,其余7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均完成了“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并将自查自改报告及消防安全承诺书上报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根据盟安委办统一部署,我旗开展了遏制“小火亡人”专项行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回头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回头看”等专项治理工作,并指导社会单位进行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强化了社会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了社会面的火灾防控能力,巩固了前一阶段的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六)行业系统集中排查情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旗安委会成员单位结合“危化品等重点行业专项检查行动”、“六大攻坚专项行动”等一系列工作,深入旗内各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建立台账,知道整改责任单位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依法督促整改,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截止目前,文体、商务、民政、消防等部门共计检查社会单位105家,发现火灾隐患271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70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05份,罚款33001元。
(七)推进消防标准化管理。根据《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已确定在西乌珠穆沁旗草原印象商务酒店和德克隆时代广场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八)联合惩戒推动整改情况。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内政办发〔2016〕33号)要求,旗安委会对在专项检查行动中存在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依法挂牌督办。
(九)开展突出重点防范工作情况。夏季是我旗的火灾高发季,各类庆典活动多,致灾因素多。针对此情况,旗安委办于6月26日召开约谈会,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加强对设有住宿功能的旅游景点、在建建筑工地宿舍、学校宿舍楼、医院病房楼、儿童用房及养老院等要害部位的监督抽查,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及时报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对于一时难已整改的隐患单位,书面报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
(十)加强消防宣传引导。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旗政府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每日发布消防安全常识及风险提示,同时在旗内各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宣传材料。
三、存在的问题
受历史条件影响和自然因素制约,我旗消防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是重点地区、行业、场所火灾隐患依然不容忽视。我旗“三小”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牧区火灾隐患依然突出,整改难度较大。二是城镇和牧区消防建设发展不平衡。城镇建成区消防水源建设与国家标准仍有差距,牧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相对滞后,防控火灾能力较差。三是居民和社会单位的消防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日常生活中,违章用电、用火、用油现象依然存在,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坚决以铁手腕、铁纪律,加快火灾隐患的整改。对火灾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整改,坚决遏制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单位及群众,逐步建立与完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体系,逐步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社会化、公益化、规范化的消防宣传格局。
我旗的消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努力营造消防安全的大环境,为我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营造平安、和谐西乌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