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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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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告篇1

一、专项整治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司纪委下发的“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知精神,我公司成立了“酒驾”“醉驾”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传达了通知精神,领导班子和各专责带头承诺,坚决执行规定,杜绝“酒驾”“醉驾”等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营造自觉抵制酒驾醉驾氛围,认真组织公司全体干部员工进行集中学习,并通过全员大会、周例会、微信工作群宣传公布“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一步教育广大干部员工远离“酒驾”“醉驾”所带来的危害。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150份,形成共同抵制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亮点

塔河供电公司利用党员工作微信群、公司工作微信群等平台,铺天盖地开展“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主题宣传,通报曝光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宣传酒驾醉驾严重危害性,营造不想违、不愿违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成效

通过“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活动,使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清酒驾醉驾引发事故多发高发的形势,深刻吸取因酒驾醉驾导致的较大事故教训,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员工对“醉驾入刑”等法律新规定的认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告篇2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成效,交警大队按照市局交警支队《2019年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迎庆”系列行动扎实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1至11月,共查获酒驾673起、醉驾30起、毒驾7起,专项行动收到显著成效。

一、高度重视,组织部署精细周密。一是成立工作专班。为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大队成立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张明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交警大队各中队、所、室负责人和各农村片区联合执法中队中队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交警大队,由副大队长王澜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部署、督导推进、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确保行动有序开展、收到实效;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大队结合西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印发了《2019年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等具体事项,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打好了基础;三是定期会议部署。大队通过定期召开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部署会、协调会、推动会等方式,总结回顾前阶段工作成效、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整治重点、目标,2019年先后召开13次会议部署推进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确保了整治工作有组织、有目标、有重点地稳步开展、深入推进。

二、灵活方法,集中整治措施有力。一是合理勤务安排。大队在保证正常工作时段路面查控力度的同时,合理安排勤务,确保有足够的警力参与酒驾专项整治,整治中,执勤民警充分发挥机动灵活作用,以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查处工作,做到了酒驾集中在哪里,整治就跟踪到哪里,有效增强了整治效应;二是强化重点区域整治。对“涉酒”事故多发时段、路段及酒后驾车查处情况进行科学分析汇总,并结合县城区餐饮娱乐场所分布特点,确立了晋城大道、安汉大道、天宝路、春天路、鹤鸣路、环城路六个重点整治区域,坚持每周晚因需投警、对点查控,形成了对酒驾整治的严管态势;三是精准开展整治。在分析确定重点整治区域的基础上,大队按照“紧靠重点场所、把住出行路口”的原则,确立了以安汉大道纪信广场转盘、晋城大道牧童转盘两个重点卡点为依托,勤务向四周范围扩展辐射的卡点勤务机制,确保了查处酒驾工作实现灵活、多变,有效防止了酒后驾车人员掌握规律,逃避警方查处的现象;四是处置措施到位。为防止个别酒后驾车人员因酒后情绪冲动,不配合民警执法、抗拒执法、无理取闹,引发群众围观等突发事件,大队及早施策预防,详细制定了各类处突预案,有力保障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宣传跟进,营造氛围全面到位。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宣传计划,多措并举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通过媒体宣传。通过西充电视台、西充县政府门户网、农村交管平台、农村交管手机APP、“三微一抖”和手机短信等公布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整治重点等内容,2019年先后通过各类媒介发布整治工作信息150余条、动态成效300余条、暴光典型案例100余起,营造了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路面宣传。各外勤中队民辅警在执勤、巡逻和路查路检活动中,结合近年来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呼吁全社会自觉举报、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共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赢得了群众酒驾整治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三是强化行动宣传。在县局、支队安排的酒驾整治统一行动、集中清查行动和大队自行组织的整治行动中,参战民辅警在加强路检路查的同时,都主动深入县城主要餐饮、娱乐场所、商业聚集区开展巡逻和宣传,将印有“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酒后驾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醉(罪)在酒中,毁(悔)在杯中”、“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等提示劝告宣传资料发放到就餐群众及驾驶人手中,使驾驶人受到深刻的警示教育,有效减少了酒驾发生的可能性;四是警媒联动宣传。大队与西充电视台建立了酒驾整治联系制度,在每次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中,电视台都安排新闻记者随警作战,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并充分利用《西充新闻》、《警方热线》、《生活周刊》等栏目广泛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宣传,重点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和“醉驾入刑”等方面的宣传,2019年县电视台共制作酒驾整治专题节目6期,使机动车驾驶人和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

四、督导推进,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一是严格督导检查。大队成立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检查督导组,坚持每月对各交警中队和各联合执法中队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动态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督导、考评和排名,有效提高了整治工作的实效性;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大队确定了专人负责将整治工作动态情况和工作信息按时向支队上报,确保了各类信息上报的及时、全面、客观,为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有效的信息保障和决策依据。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告篇3

一、教育宣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1.警示教育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遏制酒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供电公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严禁酒警示教育活动,活动要求干部职工要以近期实事案例中酒驾醉驾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筑牢思想防线,杜绝侥幸心里,本着对自己、家庭、对单位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党纪和国法,以党纪法规为准绳,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2.普法教育开展情况

**供电公司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为期一周的普法活动,通过学习和回放新闻中真实惨痛的醉驾案例视频,分析酒后的各种表现、违纪违法的各项规定、其他酒驾情形、酒驾醉驾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巨大成本。通过法律知识讲解,做到专业而务实,精炼又不失生动,在广大干部员工内心进一步强化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洒”的意识,得到员工高度认可。

3.纪法学习开展情况

**供电公司党支部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准备了酒驾典型案例、与处理醉驾行为相关的党纪法规等内容,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会议传达以及结合日常工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讨论、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纪法意识,驻牢思想防线,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纪、心中有法。

二、工作亮点

**供电公司充分利用工作微信群、党员微信群等微信平台,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的互动性和趣味性。得到广大干部员工的高度关注和一致好评。

三、工作成效

通过开展酒驾、醉驾活动,让大家在思想上绷紧酒驾这根弦,使全体干部员工对酒驾醉驾的危害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和案例行使意识,让大家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牢记于心,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坚决防止发生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告篇4

一、细化整治措施,提升管控效能。十九大期间大队多次召开勤务分析研判会议,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制定酒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酒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坚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和“涉酒”交通事故的分析研判,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增强整治酒后驾驶的针对性,确保准确打击,严防因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0月8日至10月22日,大队共查处酒驾32起,醉驾2起。

二、强化违法处罚,严管路面秩序。结合“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有效推进酒驾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密集型整治。改变以往点多面广、分散作战的不足,集中优势警力,设置临时检查卡点,对过往可疑车辆做到逢车必检、逢疑必测,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杜绝“说情风”,实行“零”容忍,切实形成对酒驾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二是灵活机动打击。结合酒驾行为发生的时间特点,适时采取流动巡查、设点查缉与突然袭击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时对重点时段的餐饮、娱乐集中区域的路面实施巡查管控,采取灵活变更勤务点的“游击战术”,深化酒驾查处工作。三是打破传统规律。打破以往定期开展夜查统一行动的常规模式,以午饭后、晚饭后勤务为重点时间段,将定期夜查改为每天夜查,在重点道路进行流动巡逻,重点清查城区道路酒驾违法行为,提高管控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酒驾整治常态化。将常规查处时间由19时至22时延时至22时至次日凌晨,严查心存侥幸的酒后驾驶人,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全天候、无缝隙管控。

三、规范执勤执法,树立良好形象。针对酒驾、醉驾当事人可能出现情绪波动大、强行冲关等特点,在开展酒驾违法查处过程中,执勤民警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规范着装,规范落实执勤执法装备,配备好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执勤执法装备,及时取证,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注意把握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工作方式、方法,向违法当事人讲清法律依据,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树立良好的交警形象。

四、丰富宣传形式,强化教育引导。大队始终秉承宣传教育相结合,真正把宣传教育转化为“战斗力”。一是充分利用“双微”、网络直播等媒介,灵活采取直播报道等方式,重点宣传酒驾查处全过程,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酒驾的氛围和严厉打击酒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声势。二是组织民警针对重点管理对象推送典型案例讲座,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醒市民群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三是畅通24小时举报渠道,欢迎市民监督举报酒驾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交通管理态势。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告篇5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交通安保工作,进一步推进“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切实预防和减少因酒驾、醉驾引发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大队按照省厅交管局和市支队的统一部署,认真分析研判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规律,精心谋划,科学部署,采取四项措施,开展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努力为市民出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细化整治措施,提升管控效能。十九大期间大队多次召开勤务分析研判会议,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制定酒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酒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坚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和“涉酒”交通事故的分析研判,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增强整治酒后驾驶的针对性,确保准确打击,严防因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0月8日至10月22日,大队共查处酒驾32起,醉驾2起。

二、强化违法处罚,严管路面秩序。结合“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有效推进酒驾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密集型整治。改变以往点多面广、分散作战的不足,集中优势警力,设置临时检查卡点,对过往可疑车辆做到逢车必检、逢疑必测,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杜绝“说情风”,实行“零”容忍,切实形成对酒驾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二是灵活机动打击。结合酒驾行为发生的时间特点,适时采取流动巡查、设点查缉与突然袭击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时对重点时段的餐饮、娱乐集中区域的路面实施巡查管控,采取灵活变更勤务点的“游击战术”,深化酒驾查处工作。三是打破传统规律。打破以往定期开展夜查统一行动的常规模式,以午饭后、晚饭后勤务为重点时间段,将定期夜查改为每天夜查,在重点道路进行流动巡逻,重点清查城区道路酒驾违法行为,提高管控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酒驾整治常态化。将常规查处时间由19时至22时延时至22时至次日凌晨,严查心存侥幸的酒后驾驶人,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全天候、无缝隙管控。

三、规范执勤执法,树立良好形象。针对酒驾、醉驾当事人可能出现情绪波动大、强行冲关等特点,在开展酒驾违法查处过程中,执勤民警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规范着装,规范落实执勤执法装备,配备好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执勤执法装备,及时取证,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注意把握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工作方式、方法,向违法当事人讲清法律依据,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树立良好的交警形象。

四、丰富宣传形式,强化教育引导。大队始终秉承宣传教育相结合,真正把宣传教育转化为“战斗力”。一是充分利用“双微”、网络直播等媒介,灵活采取直播报道等方式,重点宣传酒驾查处全过程,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酒驾的氛围和严厉打击酒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声势。二是组织民警针对重点管理对象推送典型案例讲座,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醒市民群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三是畅通24小时举报渠道,欢迎市民监督举报酒驾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交通管理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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