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总结范文【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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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总结【第一篇】
县人民法院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提高和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防止杜绝干预司法行为,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干警插手、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划出红线,设置禁区,确保公正司法、规范司法、廉洁司法,推动审判、执行等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根据《省高院关于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及市法院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情况,扎实有效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专项行动。主要在以下五方面展开:一是积极组织学习,提高纪律意识。召开专题会议,系统学习"三个规定"具体内容,相关文件精神及领导讲话原文,学深吃透,弄懂弄通学习要义,在思想上统一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组织全院干警结合党性分析检查、自身岗位实践等开展自学活动,加深认识"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让干警们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情况发生。
二是认真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并认真填写落实"三个规定"自查表,签订《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院政治部审务督察室会同院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执行"三个规定"全面摸排情况进行了监督,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敲响警钟。充分利用法院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宣传"三个规定"有关精神,警示干警严格遵守规定要求,严禁领导干部干预个案。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守住规定红线不放松。将以省法院的深入开展"
加强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各项要求的落实,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同时,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案件评查等有效方式,认真摸排本院干警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严格追责,全面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工作机制。
该院为了保证专项整治有效开展,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翁建军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组织,规定以部门为落实主体,承担主体责任,分管院级领导全面抓好分管部门专项整治,承担分管责任。还对具体负责抓落实监管部门及联系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对专项整治督促检查等事宜作出安排。
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总结【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
**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
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
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
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总结【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开展的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苏家屯区法院认真开展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落实“三个规定”,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持续开展学习《法官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十个严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十个不准”》等法规制度,以庭室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讨论,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掌握具体内容,指出突出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在法院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和院内楼梯间屏幕上发布以上法规制度,更加方便学习,夯实思想根基。
以案为戒,强化警示教育
召开民事审判部门党风廉政会议。对《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典型案例通报》《关于全省法院2018年查处十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和《2019年全市法院违纪违规问题的通报》进行全文传达,引导干警汲取深刻教训。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海涛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体干警要以案为鉴,注重与律师的正当交往,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遵纪守法。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刘为民要求大家思想上要提高认识,转变理念,并针对民事案件存在的问题,用发生在我院的典型案例进行提醒教育,要求干警要遵规守纪,提升办案质效。
召开执行部门“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会议。针对近期查办的我院干警违纪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党组书记、院长王**和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刘为民对执行局全体干警分别从廉政方面进行提醒告诫,提出要吸取教训,以案为鉴,规范司法行为,强化程序意识,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严禁与律师之间不正当交往,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完成好本职工作。
集中申报、摸清底数、认真排查
纪检监察室下发《关于开展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全院人员集中申报亲属从事律师执业的情况,建立工作信息台账,定期跟踪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在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便于全院干警知晓,加强有效监督。为了进一步查找法院突出问题,对执行“三个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通过电话沟通的形式征求本辖区执业律师代表意见,为规范法官与律师交往行为,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严格管理,加强监督
定期开展廉政回访工作。随机抽取本年度已结案件,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廉政回访,询问了解承办法官等执行廉政纪律规定情况。严格落实廉政监督卡制度。通过抽查部分案件,发现个别执行案件没有廉政监督卡,已告知整改并要求在以后工作中严格规范廉政监督卡。
通过学习教育,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警学习“三个规定”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全面加强法官的司法作风建设,规范法官与律师交往的行为,切实提升风险防控意识,促进法院公正廉洁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总结【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部署要求,压紧压实政治责任,玉门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落细落实。
将“三个规定”“两个办法”纳入院党组、各支部及全院干警集中理论学习计划,通过组织学习、研讨交流、理论测试等方式,提升学习效果。全院干警认真领会相关要求,熟悉掌握具体内容,高度重视“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意识不断增强。
按照“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填报要求,院政治部、纪检监察组审核把好廉政专员“入选关”,切实将政治好、业务强、作风硬的19名年轻优秀干警选为党务廉政专员,负责各庭室记录报告平台的技术指导、督促提醒、分析汇总等工作,为落实“三个规定”奠定基础,确保“三个规定”记录填报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院党组牢牢扛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扎实部署“三个规定”各项工作,将“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情况纳入庭室、干警绩效考核体系。院领导带头学习规定、办法,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带头记录报告事项,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自觉做到不干预、不插手、不过问具体案件的办理,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全院干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打消思想顾虑,自觉履行记录报告职责。
召开全院干警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启用“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启用“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严明记录报告规定,明确不如实填报的责任和后果。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回访案件当事人、走访律师事务所等方式对“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认真做好违反“三个规定”线索和行为的调查、追责和通报等工作,筑牢公正司法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