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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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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第一篇】

县审计局:自收到贵局对我单位《关于原合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吴震起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后,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检讨了我局在日常财务管理上存在的的问题。虽然我局在执行财经法规方面是严格的,但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等方面还存在未按财经法规去做的现象。局主要领导对这次经济职责审计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用心的态度加以整改,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审计局反馈意见后,我局及时召集各股室及二层机构负责人召开关于审计整改任务的工作布置会议,再次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局长庞兴云同志进一步重申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把抓审计整改、促落实工作与工信局开展的“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同时,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的成效,成立了由办公室牵头,企改的股室配合的整改工作督查组,具体督查审计整改落实的全部工作。二、强化措施,抓好整改。在县政府作出专门安排部署后,各部门、各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十分重视,立即着手落实,并把“抓落实、促发展、干到位”的工作总原则融入审计整改工作的全过程。整改详情如下:

一、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逐一整改,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

(一)关于少列收支、少列支出问题。我局已立即已经调整了有关预算科目,补录了少记漏记科目,按要求完成了相关整改工作。

(二)关于未取得发票报销问题。根据审计报告指出我局2012年3月至2016年11月前后有29笔共支付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款项支出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报销。我局立即组织人员核对,并沟通协调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处等单位了解到,因以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不完善,没有要求及时开具相关票据,目前已无法再补齐所缺发票。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索取发票,完善报销手续。

(三)关于房租收入和劳务费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问题。根据要求我局需向税务机关申报补缴2011年1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出租房屋租金收入及2012年至2015年间榨季劳务费等费用的纳税费。截止2018年7月,我局已向税务局补缴元需补缴的房屋租金收入税费。因榨季劳务费补税所需资金数额较大,我局办公经费紧缺,目前仍在努力筹集经费中,争取尽快完成补缴工作。今后按税法规定的科目,按时足额上缴。

(四)关于挤占挪用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的问题。根据要求我局已调整账务,对库存白条进行了清理清查,个人借款下达催款通知书,限期收回。对专项资金已单独核算,今后不再挤占挪用或直接弥补经费的不足。

(五)关于处置资产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问题。合浦县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至2014年期间处置资产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的收入所涉及的项目多、数额大。我局组织工作小组开展核算工作,已将原鑫丰公司废旧资产收入元上缴财政国库。剩余款项经核查,涉及的金花茶厂、鑫丰公司均已完成改制,企业主体不复存在,而2013年至2014年期间以上企业处置资产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的收入基本已用于安置职工、开展改制等工作支出,已无法追回。我局将完善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并计划申请撤销改制办账户,将账户中所有款项一次性上缴县财政局统一管理,杜绝类似的状况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在用心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帐务处理。

1、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对转移支付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2、加强支出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关制度,深挖节支潜力,紧缩乡镇财政支出,建立和完善费用报销制度。透过建章立制,从严控制购置费、车辆费用等开支,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入帐。

3、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固定资产清查评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帐簿,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和增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根据《会计法》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岗位职责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清理制度。三是加强对部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加强对预算外收费票证的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外收费票证领、销、存和登记、报告制度。收取预算外资金时,务必使用省级财政机关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收取的算外资金,务必依照法律、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坚决禁止乱收费,同时也避免了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今后,我局将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单位预算管理,做好预决算编制工作,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杜绝经费支出中的漏洞。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第二篇】

我于2014年3月开始主持张家口市第二十中学工作,2014年9月被正式任命为二十中校长。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学校的行政负责人,负责领导和主持全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

任职期间,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校领导班子成员的通力配合下,带领全校师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走人才强校、依法治校、科研兴校、质量立校之路,团结一心,埋头苦干,专心致志,奋发图强,不断强化管理,优化队伍,提升内涵,推动了二十中学教育事业持续加速向前发展;同时努力加强自身廉政建设,落实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和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了学校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使学校的发展一年一个台阶,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

在我任职期间,学校的办学规模逐步扩大,由2014年的16个教学班增加到现在的35个教学班,在校生人数由1100多人增加到现在的2400多人;教师队伍不断涨大,教师人数由2014年的90多人增加到现在的130多人,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攀升,一中上线

人数由2014年的20人增加到现在的135人。教育教学设施进一步完善,近几年先后投入400余万元,改善了办学条件,添置了现代化教学设备。

在我任职期间,学校连年获得“区德育工作先进单位”,“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连续获区教育局最高奖“教学工作综合评估先进单位”,“教学成绩优胜单位”。先后被列为全国中语会读写训练基地,省作文教学重点课题实验学校,首批“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先后被评为市“群众最满意学校”,“法制先进工作单位”,“校园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奥运安保工作先进单位”和“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经过几年的发展,现在的二十中已经是一所领导满意,人民放心的张家口市的热点学校。

在我任职期间,一直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修养,清正廉洁,努力做到对得起党,对的起人民,对得起自己,不辱使命,不负众望。做到了自我要求严格,几年来始终保持谦虚的作风,热情对待教师、学生和家长,关心学校的发展,做到生活作风低调、不张扬,喜欢踏踏实实做事,乐于埋头苦干。坚持工作要求从严,公用经费从紧,教师待遇从宽的理念,全校基本杜绝了浪费,教师的福利不断提高,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全校教师对我的思想和作风是非常

认可的,大家人心稳定,工作热情高涨。做到了重大决策民主,虽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但我从不凌驾于组织之上,对于招生、评优、选先、评职称、较大笔的学校开支,都实行民主决策。特别是大宗设备的购置,尽量做到货比三家,反复权衡,公开透明,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对于基建项目,有预算、有决算、有审计,规范操作,尽量做到最低的价格,做最好的工程。做到了学校公务制度化,几年来不断健全学校后勤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学校公务活动和各种收支。实行所有票据一支笔审批,扎口管理,避免了支出上的管理漏洞。加强公有资产的管理,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定期公开,利用家长会,给家长的公开信等手段向社会公开,学校的经费运行定期在全校教师会上公开说明。

在我任职期间,正是二十中处于发展阶段,接任之初,基本设施陈旧老化,现代教学设施更是匮乏,学生逐年增多,教室、课桌严重不足,学校欠外债四四十七万伍仟多元。任职几年来,除偿还完全部外债外,又争取省、市、区资金170多万元,自筹资金230余万元,争取社会捐赠80多万元,建起了微机教室,建设了37个多媒体教室,还给初一的十二个班配备了电子白板,建成了高水平电子点播系统,给一线教师

配备了笔记本电脑,实现了教学的现代化。几年来先后购置学生课桌1800多套,改造实验室三个,改造办公室11个,投入100多万元三次租赁改造分校,满足了不断发展的二十中的需要。由于开始学校规模只是四轨制,楼房设计时的标准显然满足不了现在发展的二十中的需要,特别是电路的负荷明显不足,为此投资40多万元改造了电路。为了2014年的教学评估和2014年教学评估复检,投入80多万元粉刷了教学楼,美化、绿化了校园。近几年,为区财政和区教育局贡献了278多万元,负担教师工资159多万元。下面重点把近四年的财政运行情况说明一下:2014年,总收入元,总支出为元,其中用于购置办公设备114260元,用于购置专用设备45894元,用于购置图书元,人员经费元,公用经费支出元;2014年总收入元,总支出元,其中购置办公设备支出57973元,购置专用设备支出82600元,信息网络购建支出2782元,人员经费支出元,公用经费支出元。2014年,自诉人元,总支出元,其中购置办公设备支出35050元,购置专用设备支出91015元,大型修缮支出165624元,购置图书支出元,人

员经费支出元,公用经费支出元。2014年(截止到7月底),总收入元,总支出元,其中购置办公设备支出10500元,图书支出1980元,人员经费支出元,公用经费支出元。截止到2014年七月,固定资产累计元,比2014年底元增加元。

在我任职期间,投入大量的精力谋划学校的扩建与改建工程,在明德北办事处房管科同志们的配合下,对扩建范围内的居民住房情况进行了摸排,和开发商一块进行设计教学楼,商讨合作事宜,跑市规划局、土地局、教育局争取政策、资金的支持,在万事齐备,只欠开工的时候我到点离职了,这是我任职期间最大的遗憾,没有为二十中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我任职期间,由于自己学习不够,思想认识不高,大局观念不强,2014年因小金库的问题受到了上级行政记过处分,对学校、对事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之后,通过学习,领导的批评教育,使我认识到了自己错误,并在工作中及时改正,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取得了更大的成绩。

回首往事,在二十中工作的十年中,不论是作为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还是作为校长主持学校的全

面工作,我都做到了兢兢业业,一丝不苟。想到我刚调入时500多学生、面临处于被兄弟学校吞并命运的二十中,再看看我离开时,已经是具有一流的教学设备,一流的师资队伍,一流的教学质量的张家口市的热点学校,我感到欣慰,同时我也深深知道,所有的成绩都应该归功于党和人民,特别是应该归功于和我并肩战斗的全体教师,没有你们的无私奉献、默默无闻就没有二十中的今天,感谢你们——我亲爱的战友们!

张家口市第二十中学校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第三篇】

市审计局:

根据《揭阳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揭审投报〔2021〕2号)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落实审计意见的整改。现将我局落实审计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未能按“十二五”“十三五”规划要求建成揭阳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

审计意见:未能按“十二五”“十三五”规划要求建成揭阳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明确揭阳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2015年建成,但至2015年没有建成;《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将揭阳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列为续建项目,计划建成时间为2019年,但截至2020年12月末,该厂仍未建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加快推进项目的建设,市城管执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今后应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落实情况:我局今后将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市区应急填埋场、市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一期等三个项目计划“十四五”期间完成。2021年1月11日三个项目经市政府专题会议(揭府纪要〔2021〕1号)批准启动建设,目前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已进行中,其中市区应急填埋场计划于2022年底前建成,用于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建成前市区垃圾填埋场满容后生活垃圾的应急填埋。

(二)市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未能按“十三五”规划要求达到60%

审计意见:市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未能按“十三五”规划要求达到60%。按照市区垃圾处理场提供的数据,市区2020年度处理生活垃圾吨(剔除老垃圾吨及市政污泥填埋吨),其中,通过填埋方式处理的吨、通过焚烧方式处理的吨,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为%,未达到60%。

市城管执法局应加大推进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项目建设力度,争取早日建成投产,提高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比例,达到“十三五”规划要求。

落实情况:2021年1月11日,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项目经市政府专题会议(揭府纪要〔2021〕1号)批准启动建设。我局对项目的建设高度重视,专门成立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目前项目前期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项目计划于2023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届时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一期、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已建成合共处理能力2500吨/天,实现市区生活垃圾全量焚烧,远远超过焚烧处理能力比例60%的要求。

(三)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未按时编制

审计意见: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未按时编制。2012年以来,我市一直没有制订相关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直至2020年11月2日,市政府才正式批复实施《揭阳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时间2020年8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今后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抓好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相关工作,统筹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落实情况:2020年11月2日,市政府正式批复实施《揭阳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专项规划》,我局今后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严格按照《揭阳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实施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抓好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相关工作,统筹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四)普宁市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为“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存量垃圾治理项目,但至今仍在收纳生活垃圾

审计意见:普宁市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为“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存量垃圾治理项目,但至今仍在收纳生活垃圾。2012年发布的《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将普宁市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列为生活垃圾简易处理场(厂)治理项目,其治理方案为治理封场。该场在2014年已满库容,通过挖潜并在原堆场上增高叠填垃圾,延长使用寿命。2016年普宁市实施该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17年4月发布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再次将其列为存量垃圾治理项目。2018年5月3日该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通过竣工验收。2019年8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订《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明确该场治理已完成。但至审计时,由于普宁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能力不足,该场还是普宁市解决“垃圾围城”的兜底重要设施,仍须承担日均550吨生活垃圾的处理量,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叠填生活垃圾。

市城管执法局应督促普宁市人民政府妥善解决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完成后仍在使用问题,确保治理效果,防止出现环保问题。

落实情况:当前普宁日产生活垃圾除送到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一期处理外,仍有约550吨要到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该填埋场作为解决“垃圾围城”的兜底重要设施,因当前垃圾处理需求,暂时无法对该填埋场实施全面封场整治及生态复绿。

近几年来,为彻底解决云落填埋场存量垃圾污染影响问题,普宁市于2016年实施填埋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整治内容包括场内垃圾堆体修整、防渗设施建设、雨污分流导排建设、沿场道路及边坡建设、渗滤液处理厂扩容改造升级等,于2018年5月3日完成工程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大提升了云落填埋场的垃圾处理能力,整治后处理规模达到600吨/天,有效消除对练江水资源污染和安全隐患,改善周边所在镇村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环境。2019-2020年,为改善云落填埋场环境,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普宁市进一步扩大填埋区库容,先后实施了一系列云落填埋场综合提升工程,包括东部填埋区临时覆盖土工膜工程、西北侧应急扩容工程、挡渣坝加固建设工程和渗滤液应急处理子项目。其中,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子项目由广东健恒在原渗滤液处理站的基础上自带500吨/天设备投入运营;东部填埋区临时覆盖土工膜工程、西北侧应急扩容工程、挡渣坝加固建设工程于2020年11月份完成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西北侧应急扩容工程面积约5500平方米,加上原有排洪沟东侧可利用面积约3000平方米,可新增面积8500平方米左右,新增堆填容积约万立方米。

今年6月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建设投产运营后,将原运至填埋场垃圾转至环保处理中心二期处理,届时将全面停用填埋场,对该场实施封场整治及生态复绿。

我局继续对普宁市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治理效果,对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问题情况,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防止出现环保问题。

(五)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未按时投产、不能按期发挥绩效

审计意见: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未按时投产、不能按期发挥绩效。根据《PPP项目合同》,项目需在2020年8月22日前建成实现试运营,但至2020年12月末,因MBT车间未建成,不能实现MBT预处理功能(即实现在垃圾中分拣出金属、沙、石、陶瓷、电池、PVC等可回收利用但不适合燃烧的材料,提高垃圾处理的环保性),目前该项目只能调试试运营,日垃圾处理约700吨,垃圾处理能力未达到设计1000吨/日的目标和实现预分拣功能,不能按期发挥绩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要求项目公司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项目早日建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应根据PPP项目合同条款要求,维护政府方利益。

落实情况: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建设由市住建局为主管部门,目前处于调试试运营期,我局是其运营的主管部门,但其PPP合同没有这方面的约定。自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一期2019年4月份开始调试试运营以来,垃圾处理服务费便没有按照正式运营的108元/吨结算,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按正式运营服务费的70%结算,即元/吨。同时,近期要求欧晟绿色燃料(揭阳)有限公司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每天接纳生活垃圾达到900-1000吨之间,提高项目调试试运营的绩效。

(六)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填埋场一期填埋区超容量填埋

审计意见: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填埋场一期填埋区超容量填埋。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填埋场一期填埋区容量180万m3,设计使用年限10年、处理生活垃圾650-800吨/日,自2006年3月竣工验收投入使用至2018年7月停止填埋垃圾,超设计使用年限2年多,累计填埋垃圾228万m3、超库容48万m3。

市财政局今后应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投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今后应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的监管,规范项目建设和运营,防止发生事故、灾害等,确保环境安全。

落实情况:我局今后将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的监管,规范项目建设和运营,防止发生事故、灾害等,确保环境安全。目前,市区垃圾填埋场二期填埋区运营已于2020年2月份起由深圳市前海东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进行规范运营,并定期测量填埋区的库容剩余情况,估计至2023年1月份将填埋垃圾满容。至此,我局已启动揭阳市区垃圾处理及资源利用厂二期、应急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一期等三个项目建设相关筹建工作,2021年1月11日经市政府常务会批准启动建设,现项目前期工作已紧锣密鼓地进行,力争各项目按计划建成投入使用,杜绝类似之前填埋场一期填埋区超容量填埋情况的再次发生,防止发生事故、灾害等,确保环境安全。

(七)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填埋场在第三方运营前,长期运行费用投入不足,未能规范填埋,未能发挥雨污分流系统作用,导致产生大量渗滤液,加大处理费用

审计意见: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填埋场在第三方运营前,长期运行费用投入不足,未能规范填埋,未能发挥雨污分流系统作用,导致产生大量渗滤液,加大处理费用。根据《揭阳市区垃圾填埋场应急抢险项目实施及临时运营服务方案(专家评审意见修改稿)》,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填埋场在第三方运营前,长期运行费用投入不足,无法购置大面积覆盖膜材料和组织人力进行垃圾堆体覆盖,在2019年1月前,一期填埋库区未能全量膜覆,降雨直接进入垃圾堆体后转变为渗滤液;二期填埋区启用后也未能按照规范进行必要的日覆盖,现场垃圾填埋堆体基本处于裸露的状态。因未能规范填埋,未能发挥雨污分流系统作用,产生大量渗滤液,加大渗滤液处理费用。

市财政局今后应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投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今后应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的监管,规范项目建设和运营,防止发生事故、灾害等,确保环境安全。

落实情况:为确保市区垃圾填埋场的规范运营,2019年8月8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六届41次〔2019〕8号)批准,同意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填埋场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运营,我局经招标,于2020年2月份起由深圳市前海东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承接进行规范运营,服务费按规范处理生活垃圾元/吨计,服务内容包括进场垃圾计量、规范填埋作业、膜覆盖雨污分流、渗滤液收集及处理、场区环境管理等全部规范运营工作。同时,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揭阳市环境事务中心派员在现场对该公司的运营进行监管,日常巡查管理和定月运营考核,确保项目运营规范。通过严加管理,促进项目运管规范,防止发生事故、灾害等,确保环境安全。

(八)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填埋场在配合环保大督查整改期间收纳的万吨废树脂粉,未能规范垃圾填埋作业,破坏二期填埋区部分“雨污分流”功能设施

审计意见: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填埋场在配合环保大督查整改期间收纳的万吨废树脂粉,未能规范垃圾填埋作业,破坏二期填埋区部分“雨污分流”功能设施。

2018年6月7日,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预验收,因一期填埋区已超库容,需投入使用。随后在6月28日至8月5日期间,为按时完成环保大督查整改,收纳万吨废树脂粉,日均填埋量达3000吨(包含日常产生生活垃圾填埋量),已远远超过二期填埋区的设计处理能力600吨/日,由于人力及配套机械等客观因素制约,无法正常作业,导致二期填埋区部分“雨污分流”功能设施受到破坏。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进一步查明产生上述问题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市城管执法局今后应做好类似情况的应急预案。揭阳市市区垃圾处理场应规范生活垃圾填埋作业。

落实情况:市区垃圾填埋场2020年2月份起由深圳市前海东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承接进行规范运营,服务费按规范处理生活垃圾元/吨计,服务内容包括进场垃圾计量、规范填埋作业、膜覆盖雨污分流、渗滤液收集及处理、场区环境管理等全部规范运营工作。同时,揭阳市环境事务中心派员在现场对该公司的运营进行监管、考核,确保市区垃圾填埋场规范填埋作业。我局今后将做好类似情况的应急预案,现已落实市区垃圾填埋场运营单位深圳市前海东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制订了《填埋场垃圾处理量大增应急预案》,作为今后市区垃圾填埋场遇到类似情况的处理指引,确保市区垃圾填埋场保持规范填埋作业的良好运营状态。

(九)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厂改造建设规模240m3/d的决策与实际情况不符

审计意见: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厂改造建设规模240m3/d的决策与实际情况不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在2017年2月编制《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计划于2017年底建设完成,本垃圾场即将进入封场,渗滤液产量也将逐年减低”的判断,确定改造工程的建设规模为240m3/d。这一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符。一方面,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于2017年3月核准立项,根据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为2016年11月),建设工期为20个月,需要在2018年12月才能建成;另一方面一期垃圾场直至2018年6月才停止填埋生活垃圾,且计划建设的填埋场二期项目依然需要使用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厂对渗滤液进行处理,实际该场渗滤液产量无法减少。

该判断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项目决策不合理。根据揭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提供数据,2017年日均生活垃圾处理量1389吨,2018年日均生活垃圾处理量1523吨,2019年日均生活垃圾处理量1345吨,2020年日均生活垃圾处理量1397吨。目前垃圾填埋场日生产渗滤液仍在500吨以上,远远超过设计的建设规模240m3/d。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进一步查明产生上述问题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今后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运营。

落实情况:我局今后在市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相关设施项目建设时,将要求相关可研、设计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深入调研,广泛与相关部门探讨征求意见,充分论证和科学预判决策,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运营。

(十)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厂实际运营日均处理能力仅达到设计要求的80%,项目绩效低

审计意见: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厂实际运营日均处理能力仅达到设计要求的80%,项目绩效低。

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的设计处理能力为240m3/d。而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提供数据,该厂在2018年7月起至2020年1月由广州中科鑫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应急试运营期间正常月份平均处理量为4878吨,扣除每月需停机检修6天,日均203吨;2020年1月至目前由深圳市东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运营,正常月均处理量为4350吨,日均181吨。均仅达到设计要求的85%、75%,项目绩效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应进一步查明产生上述问题原因,改进处理工艺,提高渗滤液处理厂处理能力。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第四篇】

区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审计在先、整改在先、完善机制在先,做到既“治已病”,更“防未病”。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作重要指示,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整改“有力度”。一是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列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将区人大常委的决议和意见、政府常务会议的意见以及区政府领导对审计报告、专报的批示落实情况,列入政府督查工作事项。二是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排名,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三是区纪委监委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评价内容,对未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并认真整改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扣分。

(二)强化整改意识,即知即改“有速度”。各部门单位整改意识不断增强,与去年相比,整改方案更细、整改措施更实,整改效率和效果也有明显提高。区财政局、林业局、民政局、区农商银行等单位认真贯彻边审边改的要求,大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就完成整改,本次报告的123个问题中,在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的就有37个,占总问题数的30%,与去年相比增加了19个百分点。区财政局等单位还举一反三,在落实整改的同时,开展全面自查整治行动,从体制机制上巩固整改成果。

(三)坚持实事求是,容错免责“有温度”。按照***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区审计局强化担当意识,探索实践容错免责机制,如高家镇划船塘村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区审计局从政策法律、决策程序、实际效果和利益输送等方面审查,认为划船塘村的做法是符合政策导向的创新举措,按照“容错免责”要求未作为问题反映,该案例也得到省审计厅充分认可。在今年扶贫审计中,对于市审计局提出的部分家庭违规享受扶贫政策的问题,区审计局也充分运用“容错免责”的相关政策,有效解决问题,切实避免了一批信访、保护了一批干部。

(四)确保有效整改,长效管理“有制度”。坚持由点及面、全面整改,在对问题本身进行整改的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本次报告的问题中,区政府及各责任单位共出台或完善制度36项,对“一事一议”资金项目管理、法律顾问经费发放、农村危房改造、部门经费支出、乡镇债务、村级民主决策等27个方面进行了规范,真正体现了审计整改效果。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18年8月13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2017年度衢江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反映的123个问题均列入审计问题清单并下发至各责任单位。从整改结果看,各单位较好地完成了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审计查明的123个问题,完成整改117个,整改率%。其中:54个资金管理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49个,追回被套取、挪用资金万元,盘活存量资金万元,11人被问责;69个非金额计量问题,已有68个问题通过完善机制、补办手续等方式完成整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采纳审计建议,建立、完善制度36项。此外,区政府对2017年度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中尚未整改的6个问题进行了跟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建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厘清审计整改责任主体、责任范围,明确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以及履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责任、审计整改督促协助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的具体情形和界定标准,规范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方式及程序,真正做到“责任不落实的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

(二)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区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定期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各有关部门将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落实到位;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继续将审计查明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及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推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制度,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参与审计整改的监督作用。

(三)进一步健全各领域管理长效机制。在扩大整改成效上下功夫,有效发挥“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作用。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从源头上解决屡审屡犯问题,推动治理能力提升。一是结合扶贫审计整改,进一步完善扶贫对象信息化管理,实现扶贫信息及时更新、真实可用;二是逐步完善财权事权相匹配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开源节流,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赤字问题;三是完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监管力度,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四是按照打造“信用示范之城”的相关要求,将审计查处的违法违纪问题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五是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以及整改中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完成难度较大的整改事项,由区政府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并落实到位。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第五篇】

县审计局:

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20日,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原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主任巫法源任期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自收到《审计报告》后,征收指导中心主要领导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以积极的态度对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于重复领取加班伙食补助3000元的问题,我们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规定退回重复领取的加班伙食补助,并组织学习《关于规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遂财行〔2016〕1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审核,严格执行夜餐费开支管理规定。

二、对于结余资金万元未盘活的问题,已与县财政协商沟通,由我中心合理使用。

三、对会计基础资料不完整的问题(2016、2017年发放2016年1—6月食堂饭卡,工会发放春节慰问品大米、食用油,发放清单未签字)作了全面整改,找到相关当事人补全发放清单上的签字,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严格做好原始凭证审核。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财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队伍人员的相关培训,提高财务理论业务知识。

二、加强财务管理。加强财务审核,确保外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入账原始凭证要素齐全、票据合规。

三、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单位各项管理更加规范化。

遂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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