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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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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规范,提升服务效率,确保交通安全与秩序。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报告”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布日期:2020-08-26

按照《黑龙江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黑三项制度办〔2020〕1号)要求,我厅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检自查工作。2019年,我厅制发了《全面推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黑交办发〔2019〕34号),明确了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在以往试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去行政化改革、综合执法改革的实际,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完善行政程序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极大促进了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现将三项制度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事前公开。在厅门户网站公示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省交通运输厅保留行政权力事项135项(行政许可25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复议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处罚83项、行政强制13项、行政监督检查5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2项)。其中,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33项(行政许可25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复议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2项),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102项(行政处罚83项、行政强制13项、行政监督检查5项、行政征收1项)。在厅门户网站公布行厅本级政执法主体资格及行政执法人员20人,待省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继续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人员公示工作。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和流程图已在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发布。按照省统一部署要求,委托哈尔滨新区实施的行政许可已签订协议并在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告。二是规范事中公示。制发《关于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通知》(黑交便函〔2019〕647号),进一步加强规范执法证件申领工作,待省级综合执法机构正式组建后,协调省司法厅组织培训考试、办理新的执法证件。目前,我厅执法单位能够严格履行告知程序,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三是加强事后公开。按照行政执法双公示要求,在"信用交通.黑龙江"网站及时公布行政执法信息。自机构改革调整行政审批主体以来,厅机关累计受理行政许可3959项。其中厅机关26项,办结19项;省路政局3933项,办结3835项。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情况

一是统一执法文书。我厅执法部门使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9号)中统一制定的执法文书式样。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用语。我厅认真执行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用语规范》。目前正在起草《黑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三是规范音像记录。省路政局根据执法需要,在42台执法车辆配备了执法监控设备,实时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对扣押车辆等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情况

一是落实审核主体。根据厅三定方案,厅法制处负责厅本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省级综合执法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工作。厅法制处明确的3名法制审核人员均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我厅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职律师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的作用。目前,我厅结合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工作。二是明确审核范围及内容。正在研究制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基础上,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省级综合执法改革情况,进一步明确厅本级重大执法决定范围,重点审核重大行政许可决定。三是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和流程,正在制定厅本级法制审核流程图。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信用交通.黑龙江"网站,及时公布行政执法双公示信息。二是建设全省省内大件运输许可"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已上线运行,实现了全流程线上办理、全过程"不见面"审批。三是加快推进交通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进程。四是推进信息共享。"信用交通.黑龙江"网站归集整合的交通运输信用信息与其他行业信用信息互通共享。信用评价结果将应用于公路水路建设市场及运政、路政、交通执法安全生产等交通运输重点领域。

五、组织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有行政执法职能业务处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依法行政"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法制联络员,做到人员到位,职责明确,确保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发《关于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黑交办发〔2020〕24号),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事项,建立行政执法年度报告制度,强化推进落实。三是加强培训。组织全省交通运输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结合执法程序规定和一线执法工作中常见问题及典型案例,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讲解。组织执法骨干参加交通运输部执法规范化培训。

六、面临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由于省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尚未完成组建,尽管在以往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在适应综合执法改革新形势、综合执法新变化方面还有待于加强,对制度需要进一步的细化完善。为此,我厅适应改革新需要,正在组织对去年出台的实施方案进行细化、完善,已起草完成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以及《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厅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意见表》《厅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流程图》,即将征求省司法厅和各市地交通运输部门、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意见。在征求、吸纳意见调整完善,履行会议审议程序后印发执行,以建立起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维护行政执法人员和相对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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