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咨询师报告【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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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咨询师报告【第一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废物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域达标相关工作要求,我县xxxx年狠抓了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一次性医塑用品和医疗废物加强了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携带有大量致病菌和病原微生物,管理不善将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我局历来重视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xxxx年我局印发了“xxxx县医塑用品回收处理及其他医疗废物处理实施方案”。
xxxx年我局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域达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医疗废物的管理。
一是召开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会议,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让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管理者学法、知法、守法。
二是对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使之掌握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牢固树立医疗安全意识。
三是各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到医疗废物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1、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
2、医疗机构设置医疗废物临时贮存点,并按医疗废物专用容器分类收集、贮存,统一移交给合法的集中无害化处理单位处置。
3、镇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领导机构,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机构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暂时贮存、登记、交接等相关工作。
各医疗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认真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良性工作机制。
各医疗机构加强了对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的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并积极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有效保护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的身体健康。
县卫生局组织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转移、运输、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发现隐患责令医疗机构立即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查处。
县疾控中心定期到各镇乡级医疗机构回收医塑用品,随时督促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并按时上报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
xxxx年全年全县医疗机构共产生医疗废物量吨,其中医塑用品交有资质机构处置量吨,乡镇级以下医疗机构自行焚烧处置量吨,焚烧后深埋量1吨,县人民医院焚烧处置量吨,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100%。
xxxx年共监督检查县级医疗机构8家次,其他医疗机构252家次,未发现各机构有违法违规情况。
医院医疗废物整改报告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确保医疗安全,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体健康。
医疗废物咨询师报告【第二篇】
根据卫生局祥卫字20xx89号文件精神,我院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检查工作,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储存位置的管理规范,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安全,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我院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及自查,现将问题情况汇报如下:
成立了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组,由院长彭加理任组长,副院长张雄忠、冯慧芳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组明确了职责任务,制定了医疗废物制度,专用运送工具及销毁制度。
1、将医疗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杜绝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装,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2、将医疗废物分别扎口密闭,针头、穿刺针、刀片等毁形后放防渗漏耐穿刺的利器内3/4满时闭锁,不得再取出,贴上标签。
3、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应先高压灭菌后再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4、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废物,应用双层专用包装物及时密封,贴上标签。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后,按医疗废物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并做好登记工作,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无回收价值的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
相关科室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登记表,登记核对来源、种类、或数量,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齐全。
建立了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对转运途中发生医疗废物泄露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应急处理措施,严防发生二次感染、确保安全。
通过这次对我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各科室也逐步规范了医疗操作行为,在今后我院要加强对各相关科室的检查力度。我们在医疗废物的管理上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因单位客观条件限制,在医疗废物转运工作还不能完全规范,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加大资金投入、规范操作,彻底杜绝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而造成的对广大人民身心健康的损害。
祥云县云南驿中心卫生院。
二0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医疗废物咨询师报告【第三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等规定,我院组织了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和处理等环节进行自查,完善各种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和扩散等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严格按照每天生产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杜绝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将医疗废弃物分别放入带有“警示”标记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损伤性废物放入专用锐器盒内,不得再取出。
2.当医疗废弃物达到包装袋的3/4满时,做好有效
封口,并贴上标签,标签内容有废物类别、生产日期、科室。
3.对医疗废物进行秤重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和经办人签名,称重时要求科室人员与运送人员双人当面核对。资料要求科室至少保存3年以上。
4.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及生活废物,应用双层专有包装物,并及时密封,贴上标签,标识内容同前。
1.专业人员管理:运送医疗废弃物人员在运送时有穿戴防护服、戴口罩、帽子、手套和防护鞋等。
2.运送医疗废弃物人员按规定时间,路线送至暂存地。
3.运送前应检查医疗废弃物标记,标签,封口,防止运送途中流失,泄露。
4.运送结束后及时清洁消毒运送工具。
1.医疗废弃物暂存点警示标记清楚,有防鼠、防蚊蝇、防盗、防渗漏等措施。
2、暂存点消毒管理:配备相应的消毒工具、器具及设备,医疗废物转出后对暂存点及时清洁、消毒,并有记录。
3.严格交接记录,对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时间、去向、经办人签名等内容进行登记,登记资料保存3年。
4.及时转送医疗废物,本院的医疗废物没有在暂存点存放没有超过2天,也没有发生自行处理、转让、买卖事故等情况。
通过这次对我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不足,主要问题有:
1.工作人员有时会把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混装;
2.医疗转送时科室记录不及时;
3.未使用有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包装袋;
4.锐器盒不符合相关规定。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对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医疗废物分类的熟悉度;各科室规范医疗操作流程,及时做好登记;配备符合要求的专用收集工具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通过不断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努力把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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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咨询师报告【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州卫生执法监督所关于开展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所制定了《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方案》,于20xx年3月1-11日,在全县范围内(因时间关系未到白羊乡)开展了对各级医疗机构、县疾控中心、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单位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共检查二级以上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21家,疾控中心1家,保健站1家、计划生育指导站1家,医务室2家,村卫生站67家次,中小学校28家和托幼儿机构2家。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50余人次,执法车辆11台次。
1、医疗机构:
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设有兼职管理人员,各门诊科室、住院部各科室设置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首诊医生发现疫情时及时填写了传染病报告卡,由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登记、直报工作。但个别乡镇医疗机构存在漏报、漏登记现象。
2、疾控机构:
配备了专职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完善疫情报告管理制度,通过网络直报疫情,成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每日对疫情进行动态监控,定期做出疫情分析报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在明显位置设置危险生物卫生标志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建立生物安全责任制,建立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有兼职管理人员,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较齐全,设立了医疗废物暂存点,医疗废物交由县垃圾处理机构同生活垃圾一并处置或自行焚烧处置,相关人员采取了一定的卫生防护措施。因我县无医疗废弃物专用处置设备及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不符合相关规定。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个体诊所:
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废弃物以自行焚烧处置为主,并做有登记,个别乡镇卫生院及大部份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无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无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医疗废物暂存点与生活垃圾同处一处,甚至有的单位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在一起。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意识较差,防护设施不全,有的医疗单位医疗废物暂存点存放大量医疗废物,不及时进行处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基本能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置了兼职管理人员,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较为齐全,但医疗废物暂存点不规范,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意识较差,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
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卫生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了责令限期整改和行政警告。
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均成立了相应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有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的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大部分学校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课报告制度,有学生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情况登记,统计,有学生病假登记,部分学校环境整洁,建立了相应的清扫和消毒制度。但发现存在一定问题:部分学校,尤其是乡级中小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不健全,有的虽然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但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使疫情报告不及时,不能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还有些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不够,使教师和学生不能了解更多的传染病防治知识,部分学校教室和宿舍通风不良,没有严格执行清扫消毒制度,极易造成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卫生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了责令限期整改和行政警告。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打下了基础。
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今后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教,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达到知法、懂法、守法。县级及乡镇医疗单位要尽快建立传染病处置工作制度和传染病自查制度,完善相关记录,建立医疗废物产生地医废处理工作流程,使用符合规定的包装物和包装容器。
2、切实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乡村级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使之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消毒隔离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有效防止各类传染病的传播流行。
3、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传染病管理,切实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完善学校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疫情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学校教室和学生宿舍清扫、消毒制度,在学校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使老师和学生掌握更多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4、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问题严重及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医疗废物咨询师报告【第五篇】
为认真落实环境保护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组对市提出的整改意见,确保我市相关工作顺利通过环保部的后督察,根据《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工作整改方案》及环保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复核专家提出的具体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近期目标要求: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为标准,以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工作整改方案和现场复核专家意见为整改重点,完成具体问题的整改,确保通过后督察。长期目标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复核和后督察为契机,对低水平达标环节进行全面巩固提高,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深化环境综合整治,保障环境安全,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健全完善、持续改进环保工作机制。
(一)切实抓好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1.强化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
(1)深入实施《门楼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及实施意见》中确定的7大类26项重点工程,确保年度各类工程项目按期完成,出境断面水质符合功能区标准要求。完成时限:年底及长期。(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农业局、环保局、畜牧局、国土局、开发区管委、桃村镇政府)。
(2)编制龙门口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具体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完成时限:年底。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应急演练。完成时限:底及长期。完善饮用水源地界标。完成时限:底。进一步加强水质监测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完成时限:长期。(责任单位:环保局)。
(3)在龙门口水库饮用水源地和门楼水库饮用水源地段白洋河流域和清阳河流域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置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在龙门口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按规范要求设置围网。完成时限:底(责任单位:水务局)。
2.强化环境安全整治。
(1)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以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确定的企业范围,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完善危险废物标志牌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杜绝危险废物随意处置现象发生。完成时限:底。(责任单位:环保局)。
(2)督促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做好医疗废物暂存工作,杜绝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存问题。完成时限:底及长期。(责任单位:卫生局)。
(3)对存在问题的以下单位实施限期整改。一是通达选矿药剂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保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复核专家意见底前完成整改任务。(责任单位:环保局);二是盘马金矿、庄子金矿、流口金矿、山城金矿按照环保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复核专家意见底前完成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市金兴矿业公司)。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一律停产整治。
3、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环保核查进一步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对全市所有电镀、制革、化工、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和铅蓄电池企业进行环保核查。对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重金属超标排放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治,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完成时限:底。结合正在开展的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督促有关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配套完善环境安全防控和应急处置设施。完成时限:底。督促重点企业按照《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完成时限:底及长期。(责任单位:环保局)。
(二)切实加强工业污染防控力度。
1、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1)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对后建成且未办理环评手续的、降低环评等级的、未批先建的,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限期一个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补办审批手续;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限期二个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补办审批手续。其中,未批先建的责令停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一律淘汰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完成时限:底完成责令停止建设和淘汰取缔工作。(责任单位:环保局)。
(2)对前建成投产、未办理环评手续的项目,限期一个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报环保部门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一律淘汰取缔。完成时限:年7月底完成淘汰取缔工作;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责任单位:环保局)。
(3)对批建不符的,限期一个月编制完成变更报告或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报原审批机关补办审批手续。(责任单位:环保局)。
(4)对未经试生产批复,即投入试生产的,立即补办试生产批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复同意其试生产申请。对超期试生产、未取得延期试生产批复的,限期一个月内补办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处罚款。(责任单位:环保局)。
2、深入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1)对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要求,对全市企业进行新一轮梳理排查,制定今后三年清洁生产推进计划,提高清洁生产覆盖面。完成时限:年年底。(责任单位:环保局,经信局)。
(2)对于本次复核中存在问题的清洁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审核要求和具体措施,开展持续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时限:底及长期。(责任单位:环保局,经信局)。
(三)切实加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力度。
1、加快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桃村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及管网配套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年内投入运行。完成时限:底。市区污水处理厂配套中控系统,完善市区城市污水管网,强化雨污分流改造,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水平,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完成时限:年底。(责任单位:住建局、开发区管委、桃村镇政府)。
2、无害化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收集池要采取防臭措施,抓紧时间申请验收。完成时限:底。(责任单位:住建局)。
(四)切实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1、深入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
(1)严格执行《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机动车环检前置于机动车安检要求,确保年底前机动车定期检验率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要求。完成时限:年7月底。(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
(2)适时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路检工作,禁止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完成时限:年年底。(责任单位:公安局)。
(3)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交运营车辆排气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公交车冒黑烟现象。完成时限:底。(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公安局)。
(4)建立健全机动车环保检验与安全技术检验数据共享机制,实行机动车污染投诉举报制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切实提高机动车排放达标水平。完成时限:年7月底及长期。(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
2、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1)抓紧组织实施《市年度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以实现《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第二时段标准为目标,重点做好燃煤电厂、水泥生产企业和工业窑炉的颗粒物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工作。完成时限:年年底。(责任单位:环保局)。
(2)深入开展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编制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强化城市扬尘污染联防联控,每季度开展一次城市扬尘污染源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切实减少扬尘污染。完成时限:长期。(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市上下倍加珍惜的一块“金牌”,落实复核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7月份作为集中整改月,将每一项整改内容都列为一把手工程,加大投入,落实措施,全力冲刺,确保完成各项具体整改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华东督查中心后督察。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整改工作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改进措施,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倒排工期,攻坚克难,确保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三)加强督查调度,严肃责任追究。建立整改情况周报制度,各有关部门于每周五向市政府督查科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将整改内容纳入市政府督查科督查重点,定期调度、核实、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提高整改工作质量和效率。环保、监察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周开展一次现场督查。对整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对延误整改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健全完善整改档案,准确反映整改实效。各有关部门在整改过程中,切实注重建立健全整改档案,保证资料的严肃性、完整性、合规性。环保局要组织调度汇总各项整改工作档案,及时向市环保局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医疗废物咨询师报告【第六篇】
20xx年6月8日,市卫生局与环保局联合检查组到我院检查督导工作,对医疗废物管理及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监督意见,医院领导非常重视,尤其是污水处理不达标问题,指定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检查、督导、落实本院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的管理工作,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确保医疗废物处理及污水排放符合《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中相关要求。具体措施报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完善医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细致、实操性强的应急预案。
二、加强对病区护长、清洁工、污水、污物处理专职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悉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转移、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知识。
三、设专职人员负责管理,鉴于此岗位的'危险性,除每月增加100元补贴外,每年还进行健康体检一次,对乙肝表面抗原阴性者给予预防接种。
四、各科室运送医疗垃圾必须用周转桶,以防渗漏、防遗撒、防刺伤。周转桶每天清洁消毒。
六、保持污水排放系统顺利通畅,污水处理专职管理员每天清除污水中的漂浮物及污泥,清理出的东西按感染性垃圾处理。
七、根据每天住院病人数,评估医院工作量及污水量,进行人工投放消毒药液。
九、每日监测污水总余氯2次,控制出水中过高余氯,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并做好登记。
十、争取尽早修复自动投药机或重新购买污水处理设备,以确保能持续、有效地对污水进行消毒。
医疗废物咨询师报告【第七篇】
导语本站的会员“风萧萧200911”为你整理了(*),希望对你有参考作用。
根据“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单位情况,对我中心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我中心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工作制度、专用盛装、运送工具的消毒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职责、制订了本中心院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做到医疗废物规范管理。
二、专用设备、专用包装。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过程中使用专用包装袋、专用利器盒、专用运送收集桶,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并贴有警示标志和警示语。
三、
收集、运送、暂存管理:。
从医疗废物产生地到分类收集、内部转运、暂时存放过程等各种行为规范。
1、分类收集规范,严格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杜绝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2、将医疗废物分别放入带有“警示”标识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损伤性废物放入专用利器盒内。
3、运送前应检查医疗废物标识、标签、封口,防止运送途中流失、泄漏、扩散。
4、运送结束,及时清洁消毒运送工具,有清洁消毒记录。
5、每日清洁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紫外线消毒及室间墙身用含氯消毒液喷洒。
四、人员防护:。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在收集、运送过程中,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手套、防护鞋等。
五、人员培训情况:。
医务人员每年培训2次,内容为: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院内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等。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对我中心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不足,主要问题有:。
1、工作人员有时会把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混装。
2、医疗转送时科室记录不及时。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对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医疗废物分类的熟悉度;各科室规范医疗操作流程,及时做好登记等。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通过不断的检查,及时发现问。
医疗废物咨询师报告【第八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废物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域达标相关工作要求,我院狠抓了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对全院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一次性医塑用品和医疗废物加强了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携带有大量致病菌和病原微生物,管理不善将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我院历来重视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我愿为进一步加强了对医疗废物的管理。一是召开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会议,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让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管理者学法、知法、守法。二是对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使之掌握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牢固树立医疗安全意识。三是各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到医疗废物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明确职责,规范行为。
1.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
2.医疗机构设置医疗废物临时贮存点,并按医疗废物专用容器分类收集、贮存,统一移交给合法的集中无害化处理单位处置。
3.我院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领导机构,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机构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暂时贮存、登记、交接等相关工作。各医疗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认真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良性工作机制。各医疗机构加强了对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的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并积极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有效保护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的身体健康。
三、加强监督指导,严惩违法行为。
我们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科医疗废物的收集、转移、运输、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发现隐患责令医疗机构立即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查处。
医疗废物咨询师报告【第九篇】
能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管理。现将医疗废物管理总结如下:
1、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我院成立了医疗废物领导小组,为院长第一责任人,并制定了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和处置等各种制度;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和要求;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医疗废物及医疗废物暂存库房管理,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到人,医疗废物存放、转运、收运实施全程监督。
2、为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我院组织了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对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知识培训,努力提高了医疗废物管理意识,杜绝院内交叉感染。
3、医疗废物管理有专职人员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以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1、加强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交接管理,全院今年新购进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专用医疗废物桶,并更换原来不符合规范的废物桶,全部购进的是上级要求有标识的医疗废物桶,做到标识清晰、分类符合要求,并每日上午、下午分别由各科室清洁工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运送到医疗废物集中处,并做好记录。
2、对损伤性医疗废物(如:针头、手术刀片等)直接放入耐穿刺、防渗漏的容器中,外运时必须严格密封,并在其外部套装医疗废物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其它医疗废物包括患者的生活垃圾直接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分层封扎袋口。不使用影响密封性能的器具或方法进行封口。
3、医疗废物收集容器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所有废物盛装量不超过容器或包装袋的3/4,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严禁使用有破损或已经污染的收集容器。
4、每天的医疗废物由各科室专人(清洁工)使用转运工具,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及时清运,并做好双人(见证人)签名,运送工具、暂存场所等需及时清洁,遇污染时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消毒。
5、对医疗废物暂存场所,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有明显的警示标识,设有防渗漏、防蚊虫、防鼠等安全措施。并定期消毒清洁。
6、病原体的培养物、菌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在本科室就地灭菌,消毒后再按医疗废物处理。
7、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清洁工能够相对固定,并经过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医院感染控制、自身防护、意外事故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清洁工工作时能够严格按照病区防护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8、20xx年下半年(7月1日起)医院与玉林市爱民公司签订合同,由玉林市爱民公司专职人员每隔日下午使用医疗垃圾专用车收集医疗废物,做好交接工作,并认真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收量、交接时间、集中处置单位以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两年。
9、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能够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医院内产生的污水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消毒后,再排入污水处理。
10、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1、医疗废物集中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经过多年来由于院领导重视,对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使我院的医疗废物能够有效地无害化地处理。来年我院继续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保护环境,保护人民健康。
我院成立了医疗废物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各职能部门及临床科室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管理,临床科室护士长及保洁公司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感染管理科负责医疗废物的全程监督管理。
二、加强医疗废物回收处理贮存设施的配备和保障。
我院为各科室配备收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带盖暂存箱,并购买了相适应的废物回收袋,医疗废物装黄色垃圾袋,生活垃圾装黑色袋。各科把垃圾暂存箱放在固定的卫生处置间,并标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给专职回收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并进行了防护培训。按要求进一步完善医院医疗垃圾贮存间;医疗废物暂存地配有防盗门,磅称以及消毒设备;有专人管理,专职人员配有防护用品,制度、流程上墙。
三、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袋收集处理。
感染性医疗废物:一次性输液器、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等和各种废弃的血标本,传染病人使用后废弃物装双层黄色袋。
病理性废物:病理切片后及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损伤性废物:使用后的针头、手术刀、备皮刀、玻璃安瓿等收集在特制的硬纸盒内。
药物性废物:过期、变质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及废弃的疫苗、血库废弃的血液制品等。
四、做好回收人员个人防护。
在回收运送医疗废物时做好个人防护是极为重要的,下科室回收时都严格要求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帽子、口罩、橡胶手套,在回收传染性废物时,戴双层手套、防护用品用后不能存放在生活区,及时消毒清洗。收集运送时,防止刺伤、擦伤,保证安全。
专职收集人员每天分类包装、做好标识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收回后送到医疗废物暂存处,收集时带好医疗废物交接登记簿,与各科当面交接,做好双签字。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回收运送人员必须要求科室重新包装,否则,运送人员有权拒绝回收运送,做到日产、日清。
五、进行全员培训,定期检查考核。
一年来医院定期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和保洁人员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理》、以及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收集、运送、处置、监督管理等要求。给各科印发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各科室认真组织人员学习,并按规范要求执行。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落实,奖惩分明。
一年来我院还积极做好污水处理工作,不担专人专职,还投入两万多元购买污水消毒药剂,并定期进行维护,从而使处理过的污水达到排放标准。设计能力为日处理300吨污水,实际处理量为每年14万吨,年消耗稀盐酸800斤、二氧化氯1000斤。工作流程:稀盐酸和氯酸钠经过二氧化氯发生器、电控柜操作处理,处理后的达标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一、医疗废物暂存间消毒不彻底,分类不明确。
二、对各科室医疗废物处置量记录不全面。
三、污水处理站每日监测不到位,对损坏设备维修更换不及时。
20xx年我院将继续加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工作,对20xx年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改正。严格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
医疗废物咨询师报告【第十篇】
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臵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三、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
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臵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四、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五、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臵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处臵。
六、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处臵前应当就地消毒。
七、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不具备集中处臵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臵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臵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九、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处臵。
医疗机构名称:(盖章)。
20xx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