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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开展主题教育调研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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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开展主题教育调研报告1

随着生活水平与消费意识的提高,人们对小区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物业管理方式就是在这种趋势的催化下诞生的。对于这种新生的小区管理方式,人们褒贬不一,引起了广泛的争论。对此,我们进行了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社会调查,现将调查成果与结论报告如下:

一、物业管理的性质:

物业管理与传统的小区管理方式(如家委会)相比有很大的区别。首先,物业管理公司是一个企业,自然是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所提供的服务是的。而家委会只是一个组织,是政府的一个部门,是非盈利性的;其次,由于物业公司是一个企业,所以有权力,也有义务为业主提供服务,而家委会却没有这样的义务。由上述区别中我们发现:由于物业管理是性服务,那么其总体服务水平一定在无偿服务之上,也就是说,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更加专业、更加周到。

二、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建设:

为了使业主能够对自己提供的服务满意,物业公司都在积极地做实事,小区建设就是最好的例子。以我们调查的世纪城小区为例,物业公司已为业主提供了体育器材、室等设施,并计划提供更多文体、商业类设施,大大方便了住户。也正是因为物业公司做出的努力,使得相当一部分住户逐渐接受了这种新生的小区管理方式。

三、未来的`发展空间:

由于物业时新兴事物,所以有些细节问题还不是很清楚,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冲突屡有发生。但纵然是这样,物业管理业凭借着齐专业的服务赢得了大多数人的青睐。可以相信,随着法律条文的完善与管理、服务项目的增加,物业管理市场将会更加规范,住户也会获得更大的利益。到那时人们的居家生活将会更加舒适,让我们翘首以待吧!

物业开展主题教育调研报告2

一、物业管理行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商品化政策的持续推进,以及乡村城市化、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近几年得到了长足发展,在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为适应业主乃至社会对物业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90%以上被调查企业都注重服务品牌的培植和运用,从简单的专项服务到整体的综合性服务,从行为规范到服务标准,从服务理念到发展战略,从传统管理到创新服务,从客户管理到客户满意,从单项的物业服务到综合的资产经营管理,服务的`品质和品牌意识已在全行业深入人心,物业管理有效提高了城市管理和房地产管理水平,赢得了政府、社会和广大业主的良好赞誉。

(二)社会效益表现突出

一是支持就业再就业工程,减轻社会就业压力。物业管理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在消化剩余劳动力方面具有天然优势,有利于减轻就业压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协助公共秩序管理。这次被调查的企业中,协助**x门处理治安案件共53920起,协助有关方面处理突发事件30207起,参加抢险救灾68905人次。

三是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被调查的企业中三年来有793家企业先后赞助社会事业经费**万元,捐助希望工程和帮扶贫困母亲等活动经费**万元。

(三)经济效益有待改善

目前大多数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规模偏小,创富能力差。近半数企业未能盈利,而且盈利企业的平均利润额仅为**万元,反映了多数企业生存状况的困难,缺乏可持续长远发展的经济基础。

(四)环境效益初步显现

物业管理行业在环境效益方面的作用也是十分明显的。由于物业管理覆盖了城市大部分区域,污染减少了、社区整洁了,环境优美了,生活方便了,人们的环境意识不断增强,生活习惯日益文明。

二、行业发展的基本状况

(一)企业发展情况

1981年至1994年13年间,只有268家企业成立,占企业总数的,是我国物业管理的萌芽起步阶段,发展速度慢。1994年至20**年13年间,共有4332家企业成立,占总企业数,是我国物业管理发展最为迅猛的阶段,大多数的物业服务企业在这一阶段诞生。其中1994至20**年10年间共成立企业2495家,占总企业数,10年间企业以每年近133%的速度猛增,20**年以后,企业数量的增长速度放缓。

1.以企业注册登记类型划分。

国有企业758家,占总企业数的;股份有限公司301家,有限责任公司2976家,私营企业348家,

港澳台商独资企业73家,外商投资企业43家,其他类型企业101家,大多数物业服务企业实现了公司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物业服务企业仍占一定比例,外资和私营企业比例偏低。

2.以企业资质等级划分。

一级资质365家,二级资质713家,三级资质3287家,其他未取得资质的企业235家,以上数据说明,现阶段物业服务企业的整体规模较小,多数企业无法取得规模效益,整个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整体抗风险能力差。

3.以与开发企业的关系划分。

被调查企业中属于房地产开发单位下属物业服务企业有1260家,占企业总数;其他隶属关系的企业3340家,开发建设单位下属企业占全部企业的四分之一强。

(二)从业人员情况

被调查企业的从业人员总人数772032人。基本分类情况如下:

1.以工作岗位划分。

从事管理岗位即企业管理层人员119978人,占总人数,从事操作岗位即企业一线操作工人652054人,占总人数。操作岗位人数中是秩序维护员,是清洁工,是工程维修人员,是车辆管理人员,是绿化养护人员,为其他勤杂工种。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物业服务仍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中管理岗位人员较少,操作岗位人员偏多,尤其是秩序维护员所占的比例过大(近四成),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物业管理行业对促进社会就业的积极作用。

2.以学历层次划分。

被调查企业的全部从业人员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622人,占总人数;本科生33396人,大专生89625人,占总人数;中专生147575人,高中以下学历499814人,中专以下学历所占比例和一线操作工人所占比例几乎完全相等(84%左右),物业管理行业的劳动密集型是与从业人员的低学历紧密联系的。

3.以技术层次划分。

被调查企业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6667人,占管理人员总数;中级职称32351人,占管理人员总数总数;初级职称29461人,占管理人员总数;无技术职称人员51449人,企业操作人员有高级技工18873人,占操作人员总数,中级技工46498人,占,初级技工80071人,占,无技术人员506612人,技术力量的薄弱是显而易见的,这意味着大量涉及技术水平的设施设备维护工作需要通过外包专业公司来完成,同样企业对外包单位的技术指导和监督也存在力不从心的问题。

4.以男女性别划分。

被调查企业的从业人员中,男性占**,女性占**。

物业开展主题教育调研报告3

物业管理作为新兴的朝阳产业,在我市已有十余年的发展历史,这十几年来,在各级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物业管理总体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物业管理从一个新生事物发展成了贴近千家万户、家喻户晓的行业。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我市物业管理现阶段发展状况,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实地走访及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中发现问题归纳如下:

一、收费难依然是制约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最大壁垒

在调研中我听到最多的眼就是收费难,似乎从有物业管理那天起就伴随着这一问题,即使是在《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年多的今天,在人们的消费意识、物业管理观念逐步加强的情况下,收费难依然是困扰绝大部分物业管理企业的首要问题。业主不交费的理由众多,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到位自不必说,而如房屋质量等开发商遗留问题以及邻里间纠纷等也被拿来作为不交费的理由就实在让人不得不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困境感到同情了。

更有甚者,没有任何理由,就想“搭车消费”,用别人的钱享受自己的服务,于是效仿他们做法的人越来越多,物业管理企业收上来的物业费越来越少,从企业追求利润的经济本性来说,当收入小于成本或者利润减少时,必然会降低成本,而降低成本的直接后果就是服务质量下降,于是更多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不满意,从而不交物业费,这就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小区环境差了,住房自然贬值,到头来受苦的其实不只是物业管理企业,还有园区内的所有业主。所以要搞好沈阳的物业管理,必须从培养人们的交费意识入手。经济基础是实现小区保值增值的关键,这一点必须让广大业主们清楚的认识到。

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运行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当

在《物业管理条例》中,业主大会制度被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再次明确,业主大会是全体业主的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作为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的业主是小区真正的主人,管理好小区应该是全体业主的共同愿望,所以物业管理不是物业管理企业一方的事,而是全体业主的事,业主应通过业主大会这一渠道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发表自己的观点,参与到小区管理中去。

但在调研中发现,很多小区的业主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对小区物业状况漠不关心,造成业主大会召开困难,有些小区在全部入住几年后仍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没有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处于前期物业管理状态,个别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因缺乏沟通渠道而无法解决,为小区正常的物业管理埋下隐患。有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不规范,未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不具有合法性,其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代表全体业主。还有的小区即使按规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其成员对物业管理相关知识了解甚少,对其职责认识不清,缺乏足够的精力、热情,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不能起到应有作用。另外,个别社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比较漠然,未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发挥应有的组织、指导作用,使部分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处于无序状态。

三、物业管理企业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某些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缺乏客户意识,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用语不文明,对业主的正当要求不能及时满足,影响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客户满意度的.提升。其实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很多是源于物业管理企业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很多问题只要正确沟通都是可以解决的,物业管理企业人员一定要树立“业户至上”观念,才能把物业管理这项工作做好;

二是某些物业管理企业缺乏专业人员。例如日常维修是物业管理一项很重要的工作,维修不及时、不到位都会使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产生怀疑,甚至出现矛盾。

四、服务标准不统一,有待规范

物业管理服务作为一种商品,不仅具有一般商品的特性,还具有一定公众性的特性。业主在购买本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时候会与其他小区相比较,看看自己所享受到的服务在价值、价格上是不是最优的,但由于现在我市未对不同价格的物业费应具体提供那些服务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所以在业主进行比较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同质不同价,或者同价不同质的现象,这种现象会对业主在评价物业服务上产生影响,质优价廉的小区业主会认为物业费交得值,他们得到了应有的服务,而那些质优价不廉,甚至是质不优价不廉的小区业主就会认为他们应该得到更多服务,或者减少物业费的支出,从而不愿交物业费。

五、开发商遗留问题严重影响物业管理企业正常经营

开发商遗留问题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是房屋质量存在问题;

二是承诺未兑现,业主未得到承诺利益,园区内配套设施未健全。

调查中,有些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人员反映他们小区内没交物业费的业主有90%是因为房屋质量有问题,还有的是因为开发商承诺的配套设施没有建,业主又找不到开发商,于是物业管理企业便无奈地成了替罪羊。此外,有些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扩大管量,对开发商妥协,降低承接标准接管物业,也为日后的管理工作埋下隐患。

六、地方性法规建设滞后,影响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化

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已颁布实施一年多,对我市物业管理行业起到了积极的规范作用,但由于其全国性和指导性的特点,在解决物业管理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时可操作性差,这就要求我市能尽快出台地方性配套法规、规章,如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的确定等。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尽快出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等级标准

按照“分等定级、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等级标准,同质同价,质高价高,不同等级,价格不同,服务内容和质量也不同。由小区业主大会根据需要讨论决定选择具体服务标准,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不搞服务不足,也不搞服务过剩。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业主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物业管理企业定期公布费用收支账目,让业主明白消费,避免双方因费用问题产生怀疑。

二、加快业主大会制度规范化进程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成立业主大会,公开选举业主委员会,使业主的合法权利得到保护,正当权益得到维护。经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要热心公益事业,对这项工作有足够的热情,能够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起到沟通桥梁的作用,及时将业主意愿反映给物业管理企业,在遇有业主因开发商遗留问题不交物业费时及时向业主解释,消除二者间误会分歧,使小区物业管理在和谐的氛围中正常运行。

三、制定物业管理人员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

在提高员工专业技能方面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做好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2、制定计划,分期分批对各类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实行“末位淘汰制”,竞争上岗,树立岗位就是报酬的观念;

4、多渠道吸纳有经验的专业人才,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优势互补,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在提高员工道德素质方面,要着力从培养其服务意识入手,说话、办事时刻从服务者的角度出发。因为在物业小区里,住户人数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作为物业管理人员不能对业主要求太高,应该多从自身找差距,摆正自己的位置,工作中多一份耐心,用自己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优质的服务水平赢得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四、严格把好验收关

事实证明,开发商遗留问题是日后小区物业管理的最大难题,所以在小区竣工验收时,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把关,房屋质量、配套设施必须保质保量。物业管理企业在承接物业时也要详细检查物业情况,包括小区业主档案资料等,不能因盲目扩大管量而为日后经营管理埋下隐患。

五、尽快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

由于各地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存在差异,《物业管理条例》将一部分具体法规、规章的制定权交给地方,我们应根据我市物业管理实际,结合《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年多以来的实践经验,尽快制定出台实施细则,为解决具体问题提供操作性强的法律依据。

六、加大宣传力度,创造物业管理和谐的供给需求环境

深入细致宣传《物业管理条例》,让广大业主不但了解物业管理对小区环境的重要性,也能在适当时候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充分行使自己作为物业主人的权利。同时通过宣传,也要使物业管理企业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工作性质,更好地在法律和合同范围内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使物业小区形成业主要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的互补状态,促进我市住宅小区环境优化,推动整个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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