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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检察院部分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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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检察院部分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整体履职能力较强,工作态度积极,但仍需加强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的规范性。下面整理的优秀范文,供您参考学习之用。

关于对市检察院部分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情况的调查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xx年度对部分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副主任朱赛月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和法制内司委、办公室、法制内司工委、代表与选任工委人员为成员的评议小组,于今年9月至12月,对市检察院部分员额检察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评议所作的主要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履职评议工作,胡成剑主任、朱赛月副主任就多次听取汇报、提出意见,要求履职评议工作要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和检察院内部监督作用,形成常态化,以点带面推进司法队伍建设。本次履职评议工作主要分为准备动员、调研评查、集中评议和整改落实四个阶段。准备动员和调研评查工作已经全部完成,这次常委会集中评议后,将进入整改落实阶段。前阶段,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创新思路,精心组织。今年的履职评议,是首次对“两官”同时进行评议,也是司法体制改革后的首次评议。为扎实做好评议工作,法制内司工委在领会主任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学习借鉴了兄弟县市区的好做法,同时结合20xx年检察官履职评议的工作经验,在做细做实工作方案上下足功夫。市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成立了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小组,认真配合做好各项工作,为整个评议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

(二)深入调研,掌握实情。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小组的其中3名成员,与被评议的3名员额检察官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3人小组与检察院领导、被评议对象本人及所处部负责人、部分同事进行个别谈话共14人次,随机抽查30个案件卷宗,并对被评议人的住所周边群众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我们还召开了“两官”履职评议工作情况调研座谈会,分别听取市监委、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公安局等单位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对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的反映和检察院近三年的检察工作、检察官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全面深入地掌握真实情况。

(三)客观公正,务求实效。这次履职评议,我们始终注意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坚持民主公开。履职评议过程中注重与市检察院经常性的沟通协调,同时通过乐清人大网站发布《关于开展“两官”履职评议的公告》,公布信访举报邮箱和在线投诉方式,广泛征求市民群众的意见。二是坚持依法评议。市检察院履职评议工作小组在组织测评、谈话、审阅案件、分析办案数据和年度考核等情况的基础上,对每位被评议对象写出评审意见。市人大履职评议小组与市检察院履职评议小组进行深入沟通,综合情况提出评议意见报告。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市人大履职评议小组认真总结分析各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多次召开小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实事求是地撰写履职情况调查报告。

二、履职评议所反映的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

近年来,市检察院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打造专业化队伍,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市检察院主动护航非公经济发展,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出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基层检察工作发展新模式。20xx年荣获集体一等功。

从履职评议前期调研情况来看,3位被评议员额检察官总体履职情况良好,执法思想端正,专业能力较强,工作成绩明显,廉洁自律,坚持原则,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从检察院内部民主测评情况来看,3名员额检察官总体评价优秀票最高%,最低%,均未出现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现象。经核实,近三年来3位被评议对象均没有被举报、投诉、信访的情况。但是,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当前检察工作以及检察官队伍整体建设仍需引起重视的现象:

(一)司法理念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被评议的检察官在履职报告中都阐述了自己现有的法律专业知识面对新发展的新要求,还不够全面的问题。面对新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出现一定程度的畏难心理,综合司法能力有待提高,对案件的研判能力、指控的准确性、适用法律的理解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执法办案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所评查的案件中,大部分案件认定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到位,但也存在案卷材料填写欠规范,对于案件审查报告中提到的证据材料没有充分收入到案卷当中,个别工作文书有漏批漏签现象,审查逮捕意见书存有文字重复、打字错误、提示语未删除,卷内目录填写不全,未将送达回证、接受案件通知书、受理案件登记表等列入卷宗目录,以及没有执行回执单等瑕疵问题。

(三)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地位平等,互不隶属,具有独立的宪法地位。而近年来,检察机关的政治功能被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的作用未能全面彰显。市检察院在监督方面的意识、方法、手段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深入,在执行法律监督过程中,受传统执法思想的影响,出现“重办案轻监管,重配合轻制约”的现象,对程序上执法行为、过程和效果等一系列的监督效果有待提升。

(四)检察官队伍的培养和作用发挥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服务群众意识要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如何化解群众矛盾,回应群众诉求方面不够到位。二是使用人才的机制和措施还不尽完善,有的检察官长期在同一部门办案,岗位锻炼不够,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较大程度上考验着捕诉一体的新机制新要求。

三、抓好下步整改工作的几点建议

检察机关职能特殊、使命光荣,在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保障社会大局稳定、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检察机关要在新的起点上,把检察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为乐清改革发展再立新功。市检察院要根据本次评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被评议对象要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评议意见,并在评议后三个月内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在进一步深化司法理念上下功夫。市检察院要继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强化公正司法的理念,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要教育和督促检察官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在执法过程中着力处理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切实肩负起全面推进法治乐清建设的使命。

(二)坚持司法为民意识,在进一步实现公平正义上下功夫。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观念,增强公仆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将公平正义落实在办案的全过程、检察监督的全方位。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办理每一起案件,以一丝不苟的态度制作每一份法律文书,确保每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准确、程序合法,维护司法公正。

(三)坚持接受人大监督,在进一步提高人民满意上下功夫。市检察院要认真梳理总结这次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的各项意见,建立和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长效机制,积极下基层听取人大代表和群众的心声,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质量,真正让严格司法规范成为检察官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同时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改革的需要,着力在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司法规范,服务人民群众中有新的举措、新的推进。

以上报告和3位被评议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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