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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意见反馈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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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意见反馈报告1

一:针对问题,深入剖析

祥和社区党支部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在广泛讨论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逐条梳理、深入剖析,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每条整改措施都能落实到位,每个人问题都能得到尽快解决,截至目前,指定的12项整改措施,已经落实完成3项;

反馈的1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个、基本完成整改个、未完成整改个。

二:明责任,抓关键,严督促,实落实

(一) 关于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社区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委成员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健全完善从严治党问责,追责机制,建立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制度判定:基本完成

2、建档“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此次巡察反馈结果,社区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班子会议,通过交流、思考、总结,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则仍和自觉性。同时根据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逐一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形成整改方案。此外,为加强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社区党委组织开展有关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领域监管,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效结合,认真履责,强化问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整改力度;增强责任感。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关于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

1、社区党委党的建设不够规范、力度抓的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现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创建共产党员服务城活动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积极参加支部活动。要加强学习,充分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基层党建设工作。

进度判定:已完成

巡视反馈意见原文 巡视反馈意见报告全文

巡视巡察意见反馈报告2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3月31日就巡察情况向我单位进行了三个方面14个问题的反馈,我单位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并于4月2日召开了以巡察整改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了有关情况。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通过“饶阳县政法委”微信公众号、微博向社会公开。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对“***”分子教育、转化、管控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仍需做实做细的问题

一是统筹各镇区、各部门加强对“***”等邪教分子管控、帮教和转化工作,目前“***”分子已经全部转化完成,建立了“***”管控长效机制,巩固教育转化成果。二是加强情报信息和专案侦查工作,及时掌握“***”等邪教组织的活动动向,协调配合公安局进行不定期的反宣品的清缴活动,确保社会发展健康稳定。

2. 关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仍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制定全面计划。制定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任务分解表》,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抓手。为加强对全县扫黑除恶斗争的组织领导,制定了《关于成立饶阳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二是与“两委”换届相结,开展对“村霸”和黑恶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问题排查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对2123名纳入视野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出动政法力量394人,公安、各镇区联合排查重点场所9处,没有发现农村涉黑涉恶现象,确保了村“两委”换届顺利进行。三是开展果蔬护航专项行动。针对4个市场棚区等重点部位进行集中宣传,发放明白纸300余份,各乡镇区张贴举报电话200余张,引导广大群众和经营户学法、守法,提高依法经营意识,严厉打击涉农领域违法犯罪活动。饶阳县刑警大队破获多次盗窃果蔬案件,尹村派出所所长成功调解果蔬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3.关于理论学习教育存在差距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机关学习制度,认真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党史学习清单,进行学习,每周五集中学习一次,每月对学习笔记进行了检查,扎实推进机关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拓宽学习渠道,我们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来学习政策知识,严格按照每天不低于30分得要求,进行学习。党员干部的学习意识和理论知识得到明显提高。

4.关于民主生活会执行不严格问题

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部署今后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批评与自我批评时直接说问题提意见,意见要深刻,绝不充当“老好人”。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我们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对今后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支部书记、各支部成员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清单四办法”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宪法心得体会相关同志都结合自身学习进行了重新填写。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6.关于学风不实,不求实效问题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结合今年的党史学习和政法干警教育整顿活动,我们制定了学习计划,专题学习计划表学习内容与饶阳县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要求学习内容要保持一致。二是对学习内容查漏补缺,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

7.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没有做到与时俱进问题

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自反馈问题以来,我们充分利用政法委微博和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跟进报道政法委工作动态,让社会大众了解政法工作,通过运用网络了解民意,开展工作。

8.关于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在整改民主生活会中,我们严格要求各领导班子成员针对自身问题撰写发言提纲,相关负责同志对内容进行了把关。之后我们对党史心得、民主生活会材料、组织生活会材料都一一进行了审核,确保内容不雷同、不复制粘贴网络文档。今后,我们将对加强对文字材料的质量把关,切实从自身问题进行问题剖析,充分发挥剖析作用。

9.关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待加强问题

今后在基层调研时,领导干部将扑下身子,冲在第一线,深入群众,多入户调研,掌握社情民意,真正了解群众的所需、所想、所急,要动脑筋、想办法,干实事干好事,真正做到真心实意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让群众满意。

10.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拒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1.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亲自挂帅、亲自谋划、亲自抓,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夯实党风廉政建设,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确保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我们开展了2次警示教育,提高了教育效果。

12.关于工作制度不健全问题

办公室负责完善了工作制度,制定了请销假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档案工作制度、党员干部红白事报备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13.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

我们将严格遵守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不搞“大锅饭”,不搞“平均主义”,做到党员民主评议全覆盖,按标准确定优秀党员名额,合理公正的评选出各个档次党员。

14.关于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按照规定缴纳党费,补齐缴费不足的党费。二是结合实际开展领导班子廉政谈话,有的放矢,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三是严格按照《党支部手册》要求,按计划完成党建工作。

以上是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对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我支部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重复发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巡视巡察意见反馈报告3

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房管局巡察情况的反馈报告》相关内容,市房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8大类21个具体问题,20个已整改完毕,1个正积极推进。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方面8大类21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责任股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问题一:“四个意识”树的还不够牢。

主要表现:一是市房管局党组政治意识不强,未能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反复地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总书记“”重要讲话,学习次数少,学习方式单一,学习笔记仅记录学习内容,没有反映出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讨论情况,没有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二是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领导对房地产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较少,贯彻落实不够全面彻底。如学习《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办法》、《***谈治国理政》一书中的“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分别是1次,学得不够深入。在落实上,物业管理方面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多,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进度缓慢,没有在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方面没有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党组政治意识,2019年,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要求领导干部职工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做到明确学习要求、落实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反复地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2018年集中学习十九大精神3次,“”讲话精神5次,中央12号文件2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次。截止2019年1月年对十九大精神、“”讲话精神、中央12号文件等分别学习了1次。同时创新学习方式,在开展集中学习之前,明确通知参会人员相关的学习内容,要求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提前思考和准备讨论发言内容,在会上班子成员带头讨论,转变不积极讨论的观念。二是加强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领导对房地产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干部职工深入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全面贯彻落实。2019年采取每季度至少1次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的方式进行,如1月集中学习了《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分别1次。在落实上,物业管理方面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协同物业管理协会加强规范管理,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多的小区及时督促物业企业进行整改,同时协会还成立了专家组,2019年积极配合解决物业纠纷3起,解决电话投诉2起,发挥着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

问题二: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制度执行不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2018年已进行整改,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记录,均反映集体讨论过程和参会人员表态发言,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所有事项进行集体讨论。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局党组切实提高了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2019年2月25日召开班子会议组织开展了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议,组织1次集中学习。主要是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问题三: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

主要表现:一是履行职责不到位。2013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150户,实际完成62户,完成率%,未完成任务。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居住小区二期工程、教师村公共租赁住房工程,两个项目开工日期均为2013年,工期一年,实际竣工时间为2017年,严重超期。三是房管局开展“三项”清理工作不到位。四是扶贫帮扶针对性不强,帮扶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未完成任务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的原因为当时根据《五指山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申请家庭可以选择其中一种保障方式进行申请。当年共有264户家庭申请,其中申请实物配租有202户,货币补贴有62户,因大多数家庭选择实物配租,导致实际完成的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没有达到任务数。二是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问题,由于2013年工程设计及工程开工建设用地规划等前期准备工作用时较长,致使整个工程的进度缓慢,直到2017年才完全竣工。今后若有建设保障性住房计划,将吸取工作经验,充分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三是针对房管局开展“三项”清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已于2018年11月9日将2015年违规发放领导班子成员值班补助,共计2700元整,退回局账户中;2013年以来6名干部职工私车用单位油卡加油共计元,已于2018年10月25日全部退回存到局账户中。进一步完善了公车管理和使用制度,杜绝出现干部职工私车用单位油卡加油现象。四是针对扶贫帮扶针对性不强,帮扶成效不明显问题。2017年以来,我局转变帮扶模式,由帮扶种苗转为帮扶基础设施,由农户自己购买种苗,局帮扶解决养殖基地建设设施用水泥。2018年经局帮扶建设基础设施共有9户,产业纯收入年达4000元的有12户。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问题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主要表现:一是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二是民主生活会开展的质量不高。三是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2017年以来已做进一步的完善和整改,2018年党支部组织委员已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的全过程记录和参会人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记录。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对即将召开的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在对照检查材料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大自我问题的剖析力度,追求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对于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党组要严格要求在当年的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并能够在相互批评中指出要求高度重视吸取相关经验。2018年度无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18年以来已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股室负责人与各自股室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层层压实责任,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杜绝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切实把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实践要求。2018年全年进行谈话提醒共计14次。目前,我局做到谈话提醒每月至少1次,每季度至少3次。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

问题五: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开展学习教育不扎实。

主要表现:一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勇当先锋 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以来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要求党支部组织委员高度重视,对支委会、党课、党员大会等认真做好笔记记录。二是“勇当先锋 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开展不到位问题已经整改完毕,根据活动方案,已向市直机关工委提交8月至12月的心得体会,共计5篇。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主要体现为在扶贫工作中主动作为,经研究同意为局帮扶贫困户购买瓷砖及联系公司给予安装楼梯扶手,及时完成了五个直观任务;在解决网签备案历史遗留问题时,及时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切实站在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上主动作为。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问题六: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研究布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二是考勤制度不够严格。三是物业管理工作监管不力。四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切实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会议主题。2018年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进行了分解并设立台账。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已要求办公室严格执行落实考勤制度,完善外出下村登记记录,并长期坚持,同时从班子成员抓起,带头做好打卡工作,对出现迟到早退较严重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已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职工会议进行强调,加强纪律管理,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各股室负责人于股室内工作人员之间要加强监督。严格落实考勤与绩效挂钩。三是加强物业监管,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积极督促未进行备案的物业企业进行备案。针对物业相关投诉件多的问题,积极组织对全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进行专题调研,协调多部门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围绕重点问题展开研究,分析解决的办法,同时组织物业管理行业进行培训,从人员思想意识、业务能力、政策法规方面入手,不断夯实物业服务基础,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四是针对审计整改工作不力,海南省审计厅关于五指山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建商业设施部分拍卖款万元未收到”的问题,我局已在2018年5月上诉法院,法院在2018年5月29日受理(法院案号:2018琼9001民初386号),被告文易平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五指山市法院驳回被告的异议,被告对市法院驳回不服,上诉至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25日收到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2018)琼96民辖终45号),驳回被告异议申请。目前该案件已审理终结。但于2018年12月10日文易平作为上诉人,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判决及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市房管局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已于2019年1月28日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二审判决。

问题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主要表现:一是公务接待不规范,报销手续不齐全。二是充值油卡又夹带报销油票情况。三是违规购买土特产。

整改情况:一是因当时财务报账执行没那么严格规范,且为了房产去库存促销,常接待一些外地有销售影响力的客人及对我市房地产展销有所贡献的人员。将完善公务接待及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海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账管理办法(试行)》来规范报账报销行为。二是因2013年经济房、公租房建设多,任务重,各分管责任人及工作人员下工地勘察次数多,油卡不能满足用油需求,因此经局班子讨论同意当时下工地人员在不使用油卡的情况下可以报销油票,以及下企业调查和物业管理等工作,可每季度用油各报销2000元。对于解释不清的情况已要求相关人员进行退款。三是针对2013年7月、8月违规购买茶叶、灵芝茶、蜂蜜的问题,因2013年7月25日—8月3日在石家庄、郑州等地区,开展“2013海南五指山城市形象推介会暨旅游养生地产展示会”活动,为了更好地推介五指山城市形象,宣传五指山旅游养生地产项目,达到预期的成果,购买了茶叶、灵芝茶、蜂蜜进行展销。针对2013年1月,购买节日慰问品野山鸡蛋12500元,无清单和领用人的问题,因当时临近春节,经局务会讨论决定,共购买125箱山鸡蛋,发放给自筹及聘用保障房调查工作人员43人,每人发2箱计86箱作为年终福利,其余39箱先后用于慰问困难群众、退休职工等,故未列明发放清单。

问题八:资金监管不够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力。

主要表现:2013年全市经济适用房购房款余额元未及时上缴;2014年7月,存在参加城市推介活动借用现金10万元用于食宿费用,而非使用公务卡;2017年违规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万元挪作他用:其中误餐费支出万元,扶贫支出万元,办公用品支出万元。2013年11月,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1278户,发放人数3619人,发放金额万元。其中,违规发放245户,703人,违规发放金额万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经济适用房购房款。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借用一期工程款万元,即所收经济适用房一期购房款直接用于支付二期经济房勘察费、监理招标公证费、项目前期咨询服务费、设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未能执行收支两条线。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3年全市经济适用房购房款余额元未及时上缴的问题,经核查,经济适用房购房款是签订合同后收取30%的首付款,是每天向购房者催收累计的资金,是一个动态数据,元并非一开始就在账上,不存在长期占用大额资金不上缴的情况,已于2013年12月6日已全部上缴;二是针对2014年7月,存在参加城市推介活动借用现金10万元用于食宿费用,而非使用公务卡的问题,经核查,因当时去西北(乌鲁木齐、兰州)开展房地产推介活动,布置展馆等需紧急用款,时值周末,为确保展销活动顺利完成,经局务会讨论决定将10万元紧急付给前方工作人员,经核查,10万元全部用于公务费用,未超出活动预期经费;三是针对2017年违规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万元挪作他用的问题,因财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有错误导致,我局于2018年3月22日起草请示报市政府申请拨付“公共租赁维修管理工作经费”万元,经市政府2018年4月25日专题会议(〔2018〕94号)同意,我局根据会议精神起草函件到财政局申请拨付整改资金,市财政局于2018年5月31日将资金下拨,并将整改资金返还原资金渠道;四是针对2013年11月违规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金额万元的问题,按照省厅文件要求进行整改,已全额追回,并于2013年12月取消了五指山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人员公示名单473,今后严格执行发放廉租房补贴租金制度;五是针对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借用一期工程款万元的问题,因当时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急需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此借用了一期工程款,但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资金一到位后,及时退还了进行垫付的一期工程款,并已上缴国库,今后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要求。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局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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