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度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县2023年度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根据《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度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2023〕*号)文件要求,对照《2023年度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标准,我县逐项开展自查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教育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55所,其中村小及教学点26所,小学20所,初中1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1所(含民办1所),完全中学1所,高级中学1所,职业高中1所,特殊学校1所,水上运动学校1所,教师发展中心1所,幼儿园79所;在校学生60224人,在编在岗教职工3240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5分,自查得分5分)
1.我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10月7日、11月28日分别召开会议,研究教育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县委常委于2月12日、6月11日、8月18日分别召开常委会,审议通过《*自治县创建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县工作方案》、《第39个教师节庆祝大会方案暨2023年全县教育推进大会》等内容;县人民政府分别于2023年2月7日、4月27日、10月27日、12月12日召开会议,通过《自治县中小学校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县减轻在中小学教师负担十六条措施》等文件,对教育真抓实干工作、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农村学校财务运行模式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进行了研究。全面落实党政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全县中小学校均已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推门听课制度,出台了推门听课制度,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按要求深入学校听课。2023年,我县未出现影响较大的负面舆情。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6分,自查得分6分)
2.积极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本课,全年组织5000多名学生开展了以“红色教育、劳动教育”“我的韶山行”为主题的研学旅行活动;印发了《关于落实中小学国家课程开设及加强教学常规督查工作实施方案》,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三率”均达到要求、近视防控措施得到落实,总体近视率下降达到要求。2023年,我们分别开展了全县中小学足球、篮球、象棋、“三独”、建制班合唱、演讲比赛、田径运动会、庆六一大型文艺汇演等全县性体育艺术活动,积极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建制班合唱、“三独”、篮球比赛,青少年田径运动会等,并取得优异成绩。中小学实验教学开出率分别达到了95%、100%。印发《*自治县教育局开展劳动教育实验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鼓励学校加强校内劳动教育基地建设,年培训劳动教育教师50人,11月13日,在我县云果园成功举办了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现场推进会。
(三)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13分,自查得分13分)
3.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6.259亿元,2023年支出7.205亿元,增长15.11%。2022年、2023年学前教育在校生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分别为5626元、7765元,增长38%;义务教育在校生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分别为11708元、12531元,增长7.03%;普通高中在校生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分别为11430元、11588元,增长1.39%;职业教育在校生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分别为15760元、16373元,增长3.89%。同时,我县教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均按国家、省定项目和标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发放。
4.《市尊师重教十条措施》落实有力有效。①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在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同时,相应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②关心关爱教师身心健康。落实中小学教师定期体检制度,下发《教育局关于组织全县教师身体健康检查的通知》与县级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签订协议书,组织在职及退休教师参加健康体检。③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开展了教师节评选表彰活动,2023年,评选表彰120名县优秀教师、班主任等,教师节开展走访慰问120名优秀教师,春节走访慰问了困难教职工71人。④实施惠师优师政策,为教师加油予以优惠。⑤给予教师子女入托、入学、就业政策倾斜。优先为173名教师子女办理了起始年级入学手续,公益性岗位安排教师子女6名。⑥协调解决教师两地分居问题。协调解决解决9名教师两地分居问题。⑦实施婚恋关爱行动。团县委开展青年人才联谊交友活动,32名青年教师积极参与。⑧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各民办学校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月均工资约2700元,超过了2023年省最低工资标准,民办学校教职工均能享受多种社会保险、业务培训、优秀表彰等待遇。⑨切实减轻教师负担。制定《*自治县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十六条措施》,通过建立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审批制度、清理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科学制定教师考核评价标准、优化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规范各类专项活动进校园、减少城市创建类活动进校园、统筹教育宣传类活动进校园、合理安排社区类事务进校园、杜绝摊派无关事务进校园、合理部署乡村振兴任务、规范微信工作群、APP (应用程序)等进校园、严格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严禁安排教师参加无关培训和会议、关心关爱教师身心健康、加强督导监管和组织保障等十六条措施,切实减轻教师负担。⑩完善重大疾病教师救助制度。积极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对26名困难教师进行资助;2023年市教育基金会慰问了5名特困教师;为4000名教师购买了教职员工校(园)方责任保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员工风险管理服务体系。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8分,自查得分8分)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2023年,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数3042人,印发《*自治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实施方案》,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学历占比逐年提高,义务教育专任教师2636人,本科以上学历教师2133人,占比80.92%,提高了5%。积极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培训计划,年度拨付师训经费401万元,达到教师工资总额1.5%预算标准。9月,组织学校开展推普周活动,完成省厅布置的普通话抽测工作。
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连续出台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文件,组织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查处师德师风不良行为,辖区内未发生严重违反师德师风且社会影响恶劣的行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长效机制,2023年交流教师196人,占比60.12%,交流骨干教师59人,占比30.10%,交流校长17人。
(五)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27分,自查得分27分)
7.完成年度学位建设任务。建成了城西代远学校、城北长河幼儿园,新增学位3450个,不断丰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同时,完成了兰里中学、吕家坪小学两所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和栗坪村小、江坪村小两所乡村小规模学校提质改造。全县村教学点均网络覆盖,实现班班通。*一中“徐特立教学楼项目”于11月开工,已完成2023年建设任务。
8.持续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按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推进工作方案推进工作,新认定一所普惠幼儿园,目前,全县公办园26所,民办幼儿园49所,民办普惠幼儿园29所,全县在园幼儿9853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8932人,普惠率90.65%;公办幼儿园幼儿占比57.25%;积极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2023年,特岗招聘15人、人才引进2人、定向培养86人、银龄计划20人;超过2000人的中小学6所;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到国家评估标准学校比上年度增加。
9.完成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年度任务。我县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已经全部化解,目前各学校没有大班额。义务教育大班额无反弹。
10.深入推进标准化中职学校建设。*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现有教师135名,学生2520人,校园面积170亩,2023年,招生学生861人,公共科目普测成绩为86.46分,合格率为98.22%,均超过省平。
11.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民办久平文武学校,2023年秋季在籍学生数为103人,与去年在籍人数持平,做到了不增要求,开设了对公账户,规范招生和收费行为,目前收费在1000元以下,待县发改部门民办义务教育收费标准出台后,严格遵照执行,已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12.完成《市提升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实施方案》任务清单。我县出台《*县提升中小学教育质量实施方案》积极落实提升教育质量措施。
①配强管理队伍。出台《自治县中小学校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县教师跟班(岗)学习暂行办法》,建立了在学校遴选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在教学一线培养选拔学校管理干部导向。教育局长、分管副局长、教学、教研、实验教学等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均具有学校教育工作经历,已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和学校领导带头上课制度,利用开学工作检查,查看各学校行政领导任课情况,确保学校行政领导任课达到规定课时。
②发展素质教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课程管理的工作方案》,按规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规范开设地方课程,定期开展一系列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大型德育活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运动管理确保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通知》,同时开展相关督查,按时完成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与分析系统》相关数据填报。开展了全县中小学足球、象棋、演讲比赛、田径运动会等全县性体育艺术活动,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意见》等文件,全县45所学校均建有劳动实践基地,同时鼓励本地企业建设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现有市级劳动教育基地2个,省级劳动教育基地1个,将劳动教育纳入必修课程,中小学每周不少于1课时。2023年,培训劳动骨干教师50人,*中学等三所学校被评为首批劳动教育示范校,11月,全市劳动教育现场会在我县召开。
③打造高效课堂。制定和完善了《常态化教学教研工作实施方案》《常态化教学视导方案》《学校微课题研究制度》等文件,同时积极参加市教育科研论文评选和课题研究,获得12个一等奖、27个二等奖、省级立项课题1个、市级立项课题8个。全县中小学实验教学开出率分别达到了95%、100%,2023年开展了初中理化生教师实验能手和学生实验操作等竞赛活动,组织中小学分管教学副校长、主任教学竞赛活动,参赛选手102人、覆盖24个学科。
④坚持推门听课。制定了推门听课制度,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带头,以教研员、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为主,全体教师积极参与的推门听课制度。2023年,全县教学常规进行了四次视导督查,包括推门听课、巡课。其中教研室人员9月份听课70节,巡课151节。10月份听课213节,巡课51节。
⑤实施走教制度。制定《紧缺学科教师走教工作实施方案》,19名紧缺学科教师对隆家堡学校、岩门中学等学校实施走教工作,并落实走教补助。
⑥加强学科建设。启动了22个学科工作室建设,组织了全县毕业年级学科复习研讨会,涉及学科13门,授课教师52人,参与听课教师742人,建立了青年教师三年职业素养提升实施方案,实施教研员及学校对青年教师的跟踪指导。
⑦鼓励集团办学。抢抓乡村振兴东西协作机遇,组织*小学等12所学校与市*区12所名校签订了教育结对帮扶协议,同时,在县域内组建*小学等13个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联盟,整体推进县域内学校均衡优质发展。
⑧巩固教研支撑。配齐配强教研员,利用专职及兼职的模式,发挥教学联盟优势,搞活教学教研,2023年开展四次教学视导,建立了义务教育教研员联系农村学校、定期到农村学校任教和普通高中教研员联系普通高中学校、定期到普通高中学校任教制度。
⑨推广校园阅读。有序推进校园阅读工作,保证学生30分钟读书时间,每周一节阅读课,每年开展“书香校园”“阅读名师”等评选;5月9日,在*小学开展全县中小学“校园阅读工程”启动仪式,将校园阅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出台积分制管理制度,2023学年,3所学校被评为市“书香校园”,12个班级被评为“书香班级”、57名学生被评为“阅读之星”。
⑩推进科普教育。严格落实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国家课程计划,投资80多万创建了设在*中学县人工智能教育基地,组建了教师团队,组织学生参加市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国梦全国青少年通信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教育竞赛总决赛,黄雅茹等学生获得全国二等奖等好名次,何卓林等教师获市优秀指导老师奖。12月,在*中学主办了全县青少年科技创新系列竞赛活动,竞赛涵盖了人工智能等18项赛事,利用中国流动科技馆在*巡展、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等资源,组织学生6000多人次参与,同时积极组织傅嘉长等名师劳模开展科普进学校宣讲活动,促进学校科普工作开展。
⑪提升教师素质。连续三年出台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文件,组织各学校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和师德标兵优秀事迹宣讲,积极制定教师培训三年规划。2023年,开展了教师新课标、中小学校园长培训,公民办幼儿园保育员培训,全年培训规模达到9000余人次。8月,开展中小学教师业务考试,开展了常态化教学比武,18所学校共38位老师参与;11月份,完成全县中小学教师体能测试。
⑫注重学段衔接。制定《*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普通高中与初中衔接教学的实施方案》,自2023年秋季开始联合开展初高中学科衔接教学研究活动。
⑬改善办学条件。2023年,建成了*学校、*幼儿园,新增学位3450;启动了*一中“徐特立教学楼”项目建设和实施职业中专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投入*万元,为新建的代远学校及部分中小学配备教学一体机、教学实验仪器等教育教学装备,同时大力发展“互联网+教育”,全县实现班班通,切实缩小了区域、城乡、校际差距。6月,邀请省市专家到县开展智慧教育平台推广应用全员培训。
⑭深化教育改革。制定《*自治县义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教育系统教师积分制管理指导意见》《义务教育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方案》,对学校、教师、学生综合评价进行了改革。引导*一中坚持文化教育为主,积极开展文化学科专业特长生培养;引导*民族中学坚持非文化专业特长发展,走体艺专业特长生培养发展特色道路。
⑮减轻教育负担。9月,开展减轻教师负担自查自纠工作,对未入市委白名单的APP推广任务一律叫停,在线学习类不再进行排名;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作业管理和课后服务管理的通知》规定,加强学生作业统筹管理,严格实施课后服务流程,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⑯抓实协同育人。加强家校联系,每月至少4次家访,城区学校均开办“家长夜校”,组建了谭亚楠、聂铭等“家长夜校”讲师队伍,培训家长8000多人次,建立微信家校共育群1000多个,发放防溺水、防性侵等宣传资料4万多份,推送家校共育信息21万多条。落实每两周1课时心理课程,配齐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足额预算单列心理健康教育经费,组织学校分管领导和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常态化开展心理辅导和治疗服务,已完成心理测评45096人,建立定期筛查制度,筛查出500名重点排查对象。
⑰强化质量监管。2023年,开展了3次义务教育学校质量监测,监测覆盖多个年级,多个科目,每次抽测我们都进行了分析、总结、通报反馈,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成绩。高中年级实行全市统测。
(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12分,自查得分12分)
13.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制定《*自治县义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教育系统教师积分制管理指导意见》《义务教育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方案》《教育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对学校、教师、学生综合评价进行了改革和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严格实行高考成绩不发学校,不下达升学指标,不以升学率考核学校和教师,不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不公布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名校”录取率等。
14.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督导体制,现有总督学1人,督导股工作人员3人,教育督导经费和督学责任区经费已按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已建立乡镇、县直单位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机制。
15.贯彻落实“双减”工作。县教育局增设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2023年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4次调度“双减”工作,印发《*自治县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制度的方案》,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的两个“全覆盖”,4月、11月两次对全县48家培训机构培训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发现问题教材5份,下达整改通知5份。4月,对校外监管数据进行稽核;5月,开展校外“平安消费”专项行动;7月,开展校外“监管护苗”专项行动。同时,成立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督查小组,常态化开展督查,切实落实“双减”工作。
(七)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4分,自查得分4分)
16.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和送教上门工作。制定《2023年*自治县控辍保学方案》,建立疑似辍学管理台账和“三帮一”台账,强力推进控辍保学攻坚月工作,全年成功劝返65人,其中五类对象38人,确保了五类对象无一人辍学。2023年特殊教育学生在籍115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62人,随班就读7人,送教上门46人,送教上门资源教师28人,开展了资源教师培训和教学比武活动,不断提高资源教师送教水平和质量,确保送教时间和满意度。
17.落实各类学校各项资助政策。我县2023年春季资助17881人,资金1137.1185万元;秋季资助17779人,资金1124.8055万元,财政按标准足额配套到位。
(八)维护教育安全稳定(15分,自查得分15分)
18.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重大安全隐患专项行动,对校车公司和消防安全、校园周边、防溺水、食品安全等领域,进行了排查整治。全县校园封闭式管理、保安配备、一键式报警器和校园视频监控与公安机关联网、护学岗设置“4个100%”全面达标;成立教育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教育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方案,通过整治共摸排出线索40条,移交2条,整治完成38条。
19.强化食品安全与校服征订管理。每学期初,开展“护苗”行动,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全覆盖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全县中小学均已安装明厨亮灶系统,学校设有专人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制度措施,全年未被省市通报批评,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12月,开展各计划校的实地审计;没有发生侵占学生利益的行为。学校采购校服均经公开遴选程序完成。
20.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流感、新冠病毒感染等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冬春季常见呼吸道传染病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积极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垃圾分类、青春期健康安全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学生健康安全意识,2023年,我县未发生聚集性传染病疫情。
(九)奖惩项目(自查10分)
21.加分项目。我县*中学被教育部认定为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校;全市劳动教育现场推进会11月13日在我县召开;*小学认定为省级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并被省厅纳入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推荐名单;*村学校*的《在星星火炬指引下茁壮成长》在省团课大比武中获奖;*中学校长*在市校长(园长)阅读素养大赛演讲活动中荣获一等奖;我县“双减”工作党建引领校外培训机构高质量发展和规范高中艺考培训经验做法,先后在国家教育部《“双减”改革每日快报》2023年第*期及*期予以刊登推介;“双减”新闻在华声在线刊发2次;“双减”5条动态收录在*省“双减”改革每周专报第11期、19期、21期、31期、34期;我县“监管护苗”专项行动持续发力在新湖南刊发;“传承文化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开展非遗文化进校园活动”在掌上*刊发。
三、自评情况
我县自查评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