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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员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汇聚【优质5篇】

网友发表时间 270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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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员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第一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政府官员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汇聚【优质5篇】”,xxx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纪委、国家监委和xx纪委监委各项决策部署,迅速聚焦落实x***、x***会议精神,认真落实x纪检监察机关要求,为全面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提供坚强xxx保障。

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xxx责任,一以贯之学懂弄通做实x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抓好党的x***精神,跟进学习xxx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x等重点工作等重点常态化跟进监督,累计发现问题x个,督促整改x条,立案x件,运用“第一种形态”x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坚持把严肃党的xxx纪律特别是xxx纪律始终摆在首位,精准发现和处置违反xxx纪律问题线索,重点清查干部“x”,深挖彻查xxxxxx立场不坚定、背离初心使命的“x”,做到“惩”的一手要硬,“治”的一手也要硬,最大限度争取和凝聚人心,今年以来查处违反xxx纪律案件x件。

究制定涵盖县乡两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的4类责任清单,发挥专责监督推动作用,持续压紧压实党委(党组)全严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照x责任清单,阶段性向县委呈报重点工作建议,今年以来,向县委呈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示单x份,呈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专报x次,专项整治监督情况专报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x次。向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发放工作提示单x份。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县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持续倒逼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x人次,同比增长x %,其中县委书记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x人次,县委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x人次。协助县委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做好每半年一次的xxx生态分析研判工作,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分析研判本部门、本领域的xxx生态,按季度召开县直部门党组(党委)履行“两个责任”会议,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用好“x”办案机制,班子成员盯案督办,不断加大线索处置力度,着力查处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特别是xxx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今年以来,共接收信访举报x件次,处置问题线索x件;立案x件,结案x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x人,采取留置措施x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x人,挽回经济损失x万元。运用“四种形态”占比为xx。加大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共核查线x条、立案x件、结案x件。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把思想工作贯穿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全过程,实现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科学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制定《xxx县关于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的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着力解决积弊沉疴,扎紧制度笼子,完善监督体系。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抓实“清廉机关”创建活动,打造x个示范单位、x个示范乡(镇)、x个示范村;不断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润心铸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运用好“清风xxx”公众号等载体,讲好xxx全面从严治党的故事,截至目前已刊发x期x篇文章,关注人数已达x。

锲而不舍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对餐饮浪费行为长期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积极整合监督力量,开展“监督+再监督”联合检查,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两会”期间等关键节点“四风”情况监督检查,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对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问题严肃整治,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时刻防范,对“一桌餐”“会所宴”“变相游”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高度警惕,不断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今年以来,共发现问题x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x人次,移送问题线索x条;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x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x件,印发通报x期,公开曝光x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注重从干部群众反映和信访举报中掌握实情,建立信访“微监督”平台,截至目前,共收集各类问题线索x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x人次,涉嫌违纪立案审查x件。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制发《关于开展“好家风见初心”家风建设助廉活动方案》,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格管好家属子女,养成良好家教家风。

突出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深入开展xx等专项督查,全力保障党***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发现问题线索x条,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x件x人。开展重点村党组织书记“提级监督”工作,通过对口联系、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等形式,发现问题x条,督促完善财务、资产管理、资金发放等x项制度。动态更新x项“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坚持统一标准、一贯到底,为x个乡(镇)、x个村(社区)统一印制“小微权力”监督宣传品,印制清单及运行手册x份、活页夹x套、双语漫画宣传折页x余张,制作常用流程图展板x套,覆盖每个村(社区)宣传阵地,做到服务大厅各岗位前“一岗一册”、“一岗一夹”。制定村级“三员”《重点工作监督清单》,定期向村级“三员”推送监督清单,x名纪检监察干部包联x名“三员”,深入开展“小微权力”监督培训等多种形式培训,不断提高“两员”履职能力。截至目前,“三员”收集问题x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x人,立案x件。

开展“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升年”行动,实施巡察“书记工程”,按照一届党委巡察全覆盖要求,紧扣收官之年重点任务,认真抓好本届党委巡察的收尾工作,目前,已对x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x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移交问题线索x条,已完成一届党委巡察x卷业务档案的组卷整理。开展“x”,提升巡察整改成效。开展了xx系统教育整顿专项巡察,发现问题x件。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以整改x巡视组反馈问题为重点,同时,做好x第三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完善制度x项。

带头加强xxx建设,在坚决维护党***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重大决策部署上带好头、作表率,发挥“领头羊”作用。落实好地区纪检监察机关yq,落实“党建+模范机关”建设,用好“四边”工作法、“x”干部锤炼机制,常态化开展“培训、练兵”“每周一考”及在线测试x场次,参与各类培训、调训x人次。开展派驻监督提升行动,积极与地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共学共建”活动,开展派驻(派出)机构业务知识测试x场次,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业务水平。开设“xx”夜校微课堂,通过集中学习、测试、分享心得、讲党史故事等方式让干部学史知廉。引导机关干部从党史教育中感悟初心使命,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访惠聚”驻村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机关班子成员带头开展x***精神学习、x***精神学习x场、专题党课x次,受教育人员x人次。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把“严”字体现到日常管理全过程,坚持铁面无私清理门户,用更严的监督约束防治“灯下黑”,对标落实行为规范,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x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

对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理解不到位,在态势和数量上不够“稳”。xxx纪律监督效果不理想,特别是xxx“零案件”,对xxx纪律研究不够,在处置问题线索时不够科学有效,存在简单化思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对于“x”的甄别查处办法不多,发现问题不及时,纪律审查不深入。

个别党委(党组)不会抓、不愿抓的现象依然存在,被动依靠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主动加强事前监管意识不强。部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有待提升,对同级监督认识不够到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和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意识不强,运用不到位、不规范情况较为普遍。

新进纪检监察队伍干部较多,全日制学历为法学、财会、审计等专业占比x,有办案经验的占比为x,仍然存在专业知识匮乏、工作实战经验不足等问题,监督执纪水平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提升。

运用好“x”办案联动机制,发挥好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采取“x”办案调度机制,每季度组织乡镇开展案件互学互查互评,班子成员定期调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推进整改,切实提高办案质量。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确保以案促改落实到位,扎实做好处分人员回访教育,落实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施办法,有针对性地开展访谈活动。

是强化政治监督。重点对x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聚焦县委扩大会议的部署,盯住x事,加大监督推动力度,以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二是强化对部门公权力的监督。认真梳理x,探索部门(单位)廉政风险动态检测预警机制,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加强和改进同级监督。三是做细日常监督。持续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做好巡视反馈问题后续整改和巩固提升工作。四是做实基层监督。深入落实 “巩固拓展‘小微权力’深化基层监督宣传月”x条措施,运用好纪检监察干部包联“两员”机制,加强宣传培训提升“两员”主动发现问题能力,完善重点村提级监督。

认真研究制定《2021-2025年xxx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2021年巡察工作计划,科学有序推进政治巡察。立足常规巡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建立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升年”, 协助县委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推动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等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统计等监督协作配合,同向发力、形成监督合力。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班子成员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动纪检监察干部“大练兵”,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学,一级带着一级干的局面。结合“访惠聚”驻村、“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扶贫帮困、志愿服务等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二是持续抓好“x”微课堂,实行全员上讲台,以讲促学,深化练兵培训,实施“x”实践锻炼,加大线上培训力度,依托各类培训资源精准开展政治和业务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深化、提升、拓展全员培训成果,切实提升全员培训质效。

政府官员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第二篇】

2020年,**县纪委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上来,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聚焦主业、落实主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县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现将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开展对十九大报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为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提供了有力保障。突出了政治巡察和政治体检,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了十九大、新党章等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此外,在开展督查、考核、问责等各项工作时,均树立鲜明政治导向,将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摆在突出位置。注重提升综合素质,组织开展了“修心学、练内功、创佳绩”主题教育活动和纪检监察干部家风建设;开设“x纪讲坛”和“微课堂”,定期轮流安排机关干部上台授课,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综合能力。

二是不断加强党内监督。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办法(试行)》,加强了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章、执行党纪、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问题,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确保了政令畅通。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全面开展党内谈话报送工作,发挥了党内谈话在党内监督中的积极作用。

1、明确责任意识。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菁华铺乡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办公室、站所、村的主体责任。建立党政负责人轮值督查制度,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实施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对工作落实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特别是责任范围内出现问题的一律追究领导责任。

2、完善考核机制。乡纪委牢牢把握考核指挥棒作用,针对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办法,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一是制订了2016年度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分别与10个村、6个中心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组织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活动。二是制订村纪检小组、党风政风监督员、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办法,坚持每月一次工作讲评。三是制定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在党务公开栏、村部宣传栏中进行公示,并印发给各村、部门单位。

3、严肃追责问责。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各责任线办、部门履责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围绕群众反映的强烈的问题,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今年,共4名工作人员被追究责任,其中2名村干部被免职,林业站2名人员被诫勉谈话,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效果。

1、突出抓好信访举报工作。深入推进“大走访”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今年乡纪委共接待信访群众和信访件31批次,不论是否属乡纪委处理解决的范围,都能热情接待,尽力解决,不能解决的,都移交相关部门并督促解决。根据县纪委的安排,对6个信访交办件进行了调查、取证、核实、答复。

2、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抓住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全体乡村干部发送“过廉节”短信,重申和提醒清廉过节的纪律规定,做到招呼常打、袖子常拉、警钟长鸣。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同时今年对乡村干部、县乡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换届风气专题谈心谈话300余人次,进行纪律学习,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顺利完成了乡党委、人大、政府换届工作,实现了“零举报”、“零发生”、“零上访”,确保了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3、突出抓好案件查办工作。2016年,立案15起,结案15起,其中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2人,留党察看5人,严重警告2人,警告3人。

1、念好紧箍咒,作风建设全面提升。一是在各种工作会议上,逢会必讲作风建设,结合飞信、微信、网络、公开栏等宣传渠道,对各线办、村、部门单位提出作风建设要求,让纪律规矩深入每个党员干部的骨髓;多次召开作风建设专题会,及时通报每次督查结果。二是加强了对干部的廉政谈话,经常与班子成员交流交心,多次找机关中层骨干、办主任进行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点评前段情况、学习工作要点,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三是强化督查,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不定期的对干职工上班、值班和全乡开会到会等情况进行督查,今年以来检查42次,对发现的问题均进行了严肃的处置。

2、加强专项监督检查。主要针对惠民政策落实、民生保障、集体“三资”管理、各类项目建设、精准扶贫等六个领域,扎实推进三超两乱、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雁过拔毛式腐败、纠四风治陋习等专项整治,认真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以查促防,查纠并举。组织纪委、财政所精干力量对下拨的资金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函询相关人员,组成专项整治检查小组对部门、各村进行全面核查。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线索,严格处理。对桃林桥村私分6万元利息收入、原支部书记停职期间报销发票万的问题,责令桃林桥村收回违规报销发票款和利息收入6万元,并对彭腊成立案处理。对林业站占用专项资金元用于内部站内工作经费的问题,对站长李洪福和财务管理人员罗建辉给予诫勉谈话,并责成林业站通过各种渠道将占用款项收回。对傅家塘村养老文化综合服务中心、瑞祺建材、棚户区基础设施改造、泗海幼儿园、桃林桥中学、玉菁公路等重点项目工程和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对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和招投标活动项目阳光操作。

1、以一体化建设为契机,构建廉政建设网格。

为加大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我乡在每个村设立纪检小组,村纪检小组由3人组成,同时聘请一名党风政风监督员,以党小组为单位,建立了55个廉情信息点,党小组长为廉情信息员。为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能职责,知晓了如何开展监督等知识,5月23日下午,组织乡纪委委员、办公室主任、4个村支部书记前往夏铎铺镇、坝塘镇参观学习纪检监察工作。6月14日,召开村书记、纪检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廉情信息员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暨基层纪检组织一体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人手发放一本廉情工作笔记。每个月召开一次村纪检委员工作调度会,12月6-7日到各村召集村书记、纪检小组成员、党风政风监督员、廉情信息员进行专项检查,询问相关工作职责,调研落实履行职责情况,各村党风廉政建设网格化机制初步形成。

2、以宣传教育为抓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以推进基层党务公开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一是抓学习教育,提升党性修养。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廉政准则》、《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组织乡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5月12日邀请县委党校副校长陈小冬讲解党章党规。注重农村党员的培训教育,10月9-10日举办了一期农村党员培训班,联村领导给所联村党员上党课,讲述党的历史和形势,学习党章党规,组织村干部在党员组长会议上开展勤廉双述活动。二是抓宣传警示教育,提高廉政意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全体乡村干部专题收看了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黑瞳》、《榜样》。1月14日,在乡机关开展了“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为主题的演讲比赛;3月1日,在桃林桥村举办了以“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为主题的述德述廉文艺晚会。10月27日举办了乡廉政文化周“廉洁家庭展风采和谐菁华促发展”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文艺晚会。通过活动的开展,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对廉政文化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使党员干部始终在群众的监督下开展各项工作。

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任务、新要求,我乡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挺纪在前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二是落实监督执纪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不足,紧紧围绕“把纪律挺在前面”这个总要求,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意识,更加聚焦主责主业、更加突出自身建设,实现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好转。

政府官员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第三篇】

对标“重要窗口”,以“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为重要抓手,持续强化“一个统筹、三大职能”,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天台县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1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天台县人民政府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1 年度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先进单位;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和合”调解打造“三治”特色村居”获评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

深化复议应诉“三色预警”品牌建设。

为规范我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高相关责任单位责任意识,进一步降低行政败诉(被纠错)风险,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我局创新并深化打造复议应诉“三色预警”品牌,力争行政争议发生率和败诉率“双下降”。该制度实行以来,共举办案件分析讨论会52场,梳理出9家单位28个行政执法风险点,并将风险记录信息作为对政府部门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和关键材料。截至目前,已对52件行政案件试行“三色预警”制度,共发出7期专报,其中2期专报获县委书记批示,暂无因承办单位执行该制度不力而导致败诉案件的发生。

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

以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试点为契机,创新“提案式、伴随式、带案式”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模式,我县被列为全省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创新实践重点地区,法治监督科被台州市司法局推荐为“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办案成绩突出集体”。每季度以交流座谈方式向12名县政府执法监督员通报全县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新动态,并向其征集本季度执法监督主题,已向7个行政执法部门发送选题建议书8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提出监督意见12条,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2份。

引入全流程心理矫治。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明确台州二院为我县社区矫正提供全方位的心理矫。

治服务。精心选聘26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心理治疗师组成“心理矫治专家库”,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个别谈话、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心理团体课等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其调节情绪,消除心理障碍,完善人格。今年以来,累计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8期,心理测评2余人次,个别谈话2余人次,开展小组团体课8场次,提供心理矫治、心理辅导15人次,该模式已在全市推广。

探索实施“疑难事项合法性联审制度”为法治政府建设赋能。

在全市范围内首创疑难事项合法性联审制度并积极探索实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建好一个互动交流平台、开好一次联合审查会议、做好一套三色预警标准、写好一份法律意见书、定好一套责任体系“五个一”联审流程开展合法性联审,主要围绕主体权限、适用依据、作出程序、具体内容、合法性等五方面,全面分析事项风险隐患,科学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红橙黄”三色分级,具法律意见书。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由单位主要领导做出最后决定,并做好结果运用。我局将选好典型案例,做好制度调试,推动疑难事项合法性联审制度不断完善、成熟。

(一)落实依法抗疫,法治保障有新提升。

法治保障党委政府防控疫情。出台《应对疫情惠企惠民9条意见》,调动法治资源、保障涉医权益、减免法治服务费用,为防疫和复工“两抓”提供法治政策支持。成立“防疫法律顾问团”,联系县防疫指挥部8个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涉法事务处理,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96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129条。强化法律供给,编印《防范疫情政策法律知识手册》分3期推送,指导全县部门、乡镇(街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法雨春风”护航企业复工复产。聚焦“六稳”“六保”,抓好“五减”政策、“两直”资金,清立改废涉企规范性文件12件。以“三服务”活动为载体,统筹“防疫法律顾问团、公益律师服务团、驻企服务员专班”服务力量,明确“法治宣传、公益服务、暖心助企”三大任务,综合运用电话、短信、浙江政务app、微信等平台,组织宣传活动22场次,发放《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册1万余份,刊登《条例》广告74条、发布典型案例13个,免费解答线上法律咨询2余人次,惠及企业3余家。疫期抽调9名干部,组建4个驻企专班进行“点对点”服务,累计收集用工、政策等“七难”问题182个,帮助解决175个,办结率为91%。

防疫”有奖竞答活动,87384人次参与竞答。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公证“非接触式”服务、矛盾纠纷线上调解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服务和普法宣传5628次。

(二)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有新进步。

全力推进法治天台建设。细化完善法治建设考核,印发《22年法治天台建设工作要点》《22年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天台县责任分解表》。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出台《天台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以“三个一”考评机制抓实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责任。通过“联合考核”“现场述法”等方式对53个部门、15个乡镇(街道)、4个国企、395个行政村(社区)进行“法治测评”。加强法治督察,印发《22年法治建设专项督察工作计划》《天台县法治监督员工作规则》,选聘法治监督员45名,制定了3项专项督察工作计划,已对5个部门、6个乡镇(街道)进行实地督察,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限期整改。建立“巡察+法治”工作机制,目前已完成对13家单位的法治巡察,共提交巡察报告13份,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法治相关问题9个,完成整改8个。

全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印发《天台县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1项指标进行责任分解到县各相关单位。积极培育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5个。做好督察整改落实,协调各部门、乡镇整改落实中央、省提出的23项督察内容。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5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目录3项执法事项已按要求划转到位。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公示行政执法主体79家,审核执法证26本,清理退休、调岗等人员证件比例达98%,执法单位持证率高达912%,开展重大具体行政执法决定网上备案769件。扎实推进执法监督,开展案卷评查11件,发现问题16个,均已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推动政府依法决策,配合省厅、市局做好立法调研工作,制发《天台县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并将16件事项列入,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项,清理规范性文件368件,审查规范性文件25件、合同11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82条。

全面提升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加强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完善软件设施,通过省行政复议规范化评估。完善行政错案分析总结制度、行政错案约谈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共开展案件集体讨论19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规范行政复议调解,今年以来,和解、调解撤回申请而终止的14件,和解调解率为38%;办结行政应诉案件177件,败诉案件16件,败诉率为4%,低于省定1%最低控制线。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检法司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和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制度的若干规定》,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加强安全治理,平安建设有新成效。

正人员动向和身体健康状况。重点开展“涉黑、涉恶、涉枪、涉赌、涉毒”5类社区矫正对象排查工作,确保及时掌握底数。推进矫正衔接,出台了《天台县关于患精神疾病易肇事肇祸的社区矫正对象联防联控帮扶救助等工作的办法》,确保特殊重点矫正对象信息互通。做好换届资格联审工作,共对248多名候选人开展了资格联审。推进了“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已开展特殊时期视频会见41场次,开展各类专题教育28场次。推进政法一体化工作,已调查评估27件,执行协同案件数157件。县检察院开展专项执法督察1次,开展执法案卷评查142份,发现各类问题86项并落实整改。以“十个一”活动高质量抓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深化诉源治理解锁“一地解纷”新模式。建成县级矛调中心,构建“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县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县联调中心、行政复议(应诉)窗口等成建制入驻县矛调中心,并从办事事项、办事流程、办事时效以及矛盾纠纷的解决率、时效率和满意率等方面入手,推动中心建设标准化、规范化。配置专职调解员5名,金牌调解员22人,律师5名,行业性调委会23个,设立专门接待室5个、窗口2个,进行法律事项服务。通过融合推动、关口前移,截至目前,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5127件,调处成功5112件,涉及调处金额293875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71%;实质化解行政争议91件,行政诉讼案件和解撤诉率达43%;诉前纠纷化解和民事可调撤率达861%(全市第一),得到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做实做强“和合调解”服务。将“和合基因”植入“大平安”“大调解”体系,打造了“寒山劝和工作室”“平桥“金钥匙”、赤城“老施”等7个“和合调解”品牌工作室。深化和合调处共解机制,升级“专业+草根”组团调解模式,创新“四劝和”“四色图”等矛盾纠纷化解法,推动矛盾纠纷清零见底。全力服务村级换届选举,组织排摸村级矛盾纠纷9次。强化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处置,38件非正常死亡案件均成功化解。

(四)夯实基层基础,基层治理有新进展。

全面深化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建设。出台《天台县全面推进基层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建设实施方案》及司法所所长列席党政联席会议、法治事务目录化管理等配套制度,明确乡级审核规程,确保基层政府法律事务及应审事项“两个底数清”,着力构建党政办或司法所审核、法律顾问服务的多元审核机制,已实现审核机制全覆盖,审核率达992%,处于全市前列。

全域开展法治宣传。组织召开全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制发《县级单位22年度法治宣传教育任务清单》,将53个县级部门纳入了普法责任制清单管理,编制个性化法治宣传项目25个,编发《全县“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通报》6期。8月18日,“七五”普法顺利通过台州市普法总结验收组验收。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法治天台”栏目持续推进,形成以案释法品牌,该栏目被评为21 年度浙江省“新闻名专栏”二等奖。积极开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学习和宣传。

全方位开展基层法治实践。争创国家级民主法治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4个、市级民主法治村18个、市级法治宣传规范化乡镇(街道)2个。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抓好乡村领导干部普法学习,发挥“法律带头人”示范作用,实施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程,共评选出法治带头人55人、法律明白人84人、学法用法示范户517户。推出“守法贷”“守法代”“守法办”等系列“守法惠”活动,释放学法用法红利,打造“普法也是生产力”品牌。

全力推进司法所提档升级。分梯次、分层级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共培育申报“枫桥式”司法所1家(白鹤司法所)。助推司法所改革发展,认真总结路桥区司法所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经验做法,推进司法所积极承担起合法性审查职能。目前,全县已有15个司法所承担合法性审核。

(五)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有新提升。

精准发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依托工业行业协会公共法律服务站,组织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和律师行业“扬帆行动”,修改、废止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12件,备案审查14件。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12场次,开展企业经营环境检视112次,提出法律建议257条,律师参与排查涉企矛盾19起,惠及企业179家。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学习全覆盖、普遍化。

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公证职能。全面推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法律援助无纸化平台已投入运行。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容缺受理、“全城通办”、点援制等制度,成功协助申请人申请域外法律援助1件,提供一次性法律帮助314件,实现“最多跑一次”。1件法律援助案例入选司法部优秀案例。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7件,公证案件1792件,回访率达1%,群众满意率达98%。

(六)强化素质提升,队伍建设有新活力。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党建促队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八个排头兵”指标体系建设贯穿提升年活动始终,重点研学了《选编》《纲要》《党章》等规定书籍,组织实施全员政治轮训、开展年度重点工作季度“亮晒比拼”,已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政法干部专题轮训2次。

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战斗力。积极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共梳理出各类问题256条,同步制定整改措施274条。评查社区矫正案卷58件、法律援助案件41件、行政复议案件7件,整改率达922%。持续推进司法队伍规范管理,推荐年轻干部参加县委县政府“五线历练赛马达标”行动3名。以专业能力提升为抓手,出台系列激励机制,突出抓好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以《社区矫正法》《民法典》宣贯活动为契机,通过专题业务培训、线上答题竞赛等举措,提高全局干部的法治素养。

加强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推行“钉钉”考勤打卡,强化效能检查和廉。

洁自律监督工作,深化落实“一岗双责”。制定了21 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与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廉政约谈工作制度,开展提示约谈24人次,警示提醒约谈5人次,每月不定期组织开展作风纪律明察暗访2-3次。

公证体制改革暂未落地。经多次邀请县府办、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公证体制改革会议、共同论证,当前相关部门已初步同意拟改制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但该方案仍未经正式通过。

“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存在先天不足。当前,司法所作为基层四个平台之一,其业务用房多数依靠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司法所没有独立的业务办公用房,受乡镇(街道)限制,很难达到枫桥式司法所建设要求。

(一)奋力推动法治天台建设。以“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天台”为主线,全力推动法治浙江、法治台州建设考评,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责任,力争在打造法治先行区中创出天台特色。全域推进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各项指标,倒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优化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培育、推广,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平桥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重点治理行政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健全执法机制,加强执法考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

(三)提升法律事务服务能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和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和审查备案,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做好行政执法证考试、制证,推进县府办常务会议学法。推动“疑难事项合法性联审预警制度”创新项目见效。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保障,推进行政复议听证场所建设。继续推进复议应诉案件“三色预警”品牌建设,落实复杂疑难案件专家咨询会商制度,建立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库。

(四)规范推进社区矫正建设。做好《社区矫正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在《社区矫正法》框架下,打造“天台模式”升级版。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全面启动应用政法一体化办案单轨制运行机制。完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机制并加强实战演练。加强监地协作,规范调查评估的项目内容与工作程序,做好监狱委派民警管理。落实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建设系列文件,加强政府购买专业社团服务力度,深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强化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社会救助政策指引和过渡性安置。

(五)深化诉源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统筹调解资源,坚持综合调解、全程调解,构建“一案一调解”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推动出台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行政复议全过程调解、错案约谈、府院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等制度,加强行政和司法良性互动机制,共同提升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实现复议被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双下降”。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工作对接机制,引导行政部门联合购买人民调解服务。

(六)全域推进全民普法。开展“八五”普法规划调研。推进建设法治宣传阵地,完善“报、刊、网、端、微、视、台”一体的融媒体公益普法矩阵。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开展法治宣传规范化单位创建。推动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模范户”培育工程。

(七)强化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工作。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争创省级“枫桥式”司法所。规范村(社区)调委会工作流程,强化专业型品牌型人民调解工作室作用,注重人民调解大数据的分析和运用。加强行政调解指导和工作对接,引导行政部门聘用专家型调解员从事民事纠纷调解。做好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监督管理、选聘和初任培训,做好人民陪审员的补缺选任。

(八)升级公共法律服务。深化法律援助全域一体化改革,推行申请类案件全域无差别办理。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强化入企指导、优化举措,真正把法律服务精准高效地落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急需处。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青年律师扶持培养,提高律师万人比。推动律师事务所管理更加规范,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抗疫法律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社会活动,提升律师职业的社会美誉度。

(九)抓实司法队伍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最新重要讲话文章,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提升支部学习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创建示范党支部。开展党员律师轮训,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强化执法执业监督,健全执法司法权运行制约机制和监督体系,落实作风监督制度,开展廉政约谈,全面加强警示教育,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积极营造廉洁高效、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全面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政府官员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第四篇】

2020年,在x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公司实际,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是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公司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责任主体明确、责任范围明确、责任内容明确。二是制定下发《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与下属xx个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要求各部门与部门内中层干部签订责任书,督促指导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夯实责任主体,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协助公司党委及时更新了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对党委和和支部落实主体责任记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力推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及时提醒、协调组织等方式,加强对公司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展党组织生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等的监督。

(二)强化思想建设。集团公司纪委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xx全会精神以及省市纪委各项决策部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向新思想对标看齐、以新思想定向领航。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深化廉政教育中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明规矩、守底线。在重要节假日综合运用开展警示教育、发送警醒信息等方式,做到早打招呼、早作提醒,将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

(三)强化政治监督。把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加强对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复工复产步伐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上级决策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认真落实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措施,加强对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监督保障。

(四)强化机制建设。一是注重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在工作中,集团公司纪委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努力营造人人尊崇制度、人人遵守制度、人人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为全面防范廉政风险,深入查找集团公司各业务领域工作中存在的机制漏洞,上半年在充分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完善,对管理制度开展废改立工作,共计废除制度xx项、新建制度xx项。结合实际制定了《公车管理办法》《工程采购管理制度》等xx项制度,为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扎牢了制度笼子、拧紧了廉政发条。二是注重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组织人员开展检查xx次,严肃查处各单位、各部门存在的不落实制度、不执行制度、不维护制度等行为,有效防止了“制度空转”,在全集团上下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推动了管理水平提档升级、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三是纪委专责监督作用。紧盯关键少数、关键人员、关键岗位以及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对工程招投标、人员招聘等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环节深化“嵌入式”监督,确保用权公开公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五)强化正风肃纪。一是坚持廉洁风险分析排查制度,以xx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围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廉洁风险。对排查出的xx个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落实防范措施,推动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二是引导各级党组织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上半年以来把整治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对xx名党员干部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问责,并对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形成了震慑。三是在全面复工复产后,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单位开展“三重一大”、工资奖金分配、物资采购等领域的效能监察,对于发现的xx条问题线索,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确保纠治整改到位。准确把握并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集团公司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力度不够。部分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还不强、力度还不够,对于工程建设、资金管理、项目招标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管不到位,导致集团公司内部的廉政风险点还较多。部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分管的部门和单位疏于教育管理,对发现的“四风”问题没有动真碰硬整改到位,影响了集团公司政治生态的涵养。下一步,集团公司纪委将出台相应举措,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今年以来,集团公司纪委以集中辅导、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综合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训,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担当。但是基层党组织特别是生产一线的部分党支部,还没有对纪检监察工作高度重视,没有设置专职纪检委员,兼职的纪检干部较为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还不能完全胜任工作需要。这反映出集团公司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力度亟需加大。

(三)廉洁从业警示教育氛围不浓。今年以来,集团公司上下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普遍有所加强,但是还存在警示教育广泛性不够、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导致廉洁从业警示教育氛围不浓厚、成效不显著。对于警示教育工作,部分基层党支部虽然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通报相关情况,但是一般性、笼统性的教育较多,专题性、深入性的教育较少,警示教育尚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意识没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下一步集团公司纪委将出台相关制度规范警示教育工作。

2021年,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xxx全会工作部署,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督促协助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强化日常监督和精准监督,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围绕公司全年工作目标,把预防和惩治相结合的廉洁工作机制贯穿到全年各项工作之中,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突出政治监督。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全程参与公司党委会议、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组织活动,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二)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国企的独特优势。要切实推动公司各级党员干部深化对公司政治属性的认识,将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映射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生产任务上,把党高度集中统一的思想意志、凝心聚力的思想优势转化到公司全体党员和广大员工的思想共识、价值共识、行动共识上,把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转化到公司的战略、制度执行力上,把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等组织优势转化到公司的决策、组织效率上。

(三)明确职责定位。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探索强化监督职能,特别是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聚焦重点人、重点事,精准监督、精准识别、精准发力。协助公司党委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持续开展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层层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紧盯关键时间节点,突出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工作纪律等问题,加强廉洁过节监督检查。紧盯“关键少数”,切实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加强廉政教育,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弘扬廉政文化,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四)推进“一岗双责”。各下属单位的“一把手”既要承担业务经营工作,又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随着公司外部环境竞争不断加剧,在履行“双责”的时候总是倾向于业务经营的一侧。为改变这一现状,一方面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作为硬指标、硬任务;另一方面要认真探索党建和业务经营的有效融合点,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的模范效应,推动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岗双责”。

(五)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以“三个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进一步细化排查相关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典型案件。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四风”,重点查处公车私用问题、违规收送礼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坚决纠正个别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虚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问题。加强常态化检查,以更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断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大力弘扬廉政文化,树立新风正气。

(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自身政治建设,要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加大自身思想建设,以《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规则》《监察法》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敢于担当,敢于较真碰硬,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决不能回避矛盾、当老好人。作为执纪者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于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做到有线索必核、有案必查、失责必问,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政府官员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第五篇】

对标“重要窗口”,以“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为重要抓手,持续强化“一个统筹、三大职能”,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天台县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xx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天台县人民政府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xx年度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先进单位;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和合”调解打造“三治”特色村居”获评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

1.深化复议应诉“三色预警”品牌建设。

为规范我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高相关责任单位责任意识,进一步降低行政败诉(被纠错)风险,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我局创新并深化打造复议应诉“三色预警”品牌,力争行政争议发生率和败诉率“双下降”。该制度实行以来,共举办案件分析讨论会52场,梳理出9家单位28个行政执法风险点,并将风险记录信息作为对政府部门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和关键材料。截至目前,已对52件行政案件试行“三色预警”制度,共发出7期专报,其中2期专报获县委书记批示,暂无因承办单位执行该制度不力而导致败诉案件的发生。

2.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

以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试点为契机,创新“提案式、伴随式、带案式”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模式,我县被列为全省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创新实践重点地区,法治监督科被台州市司法局推荐为“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办案成绩突出集体”。每季度以交流座谈方式向12名县政府执法监督员通报全县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新动态,并向其征集本季度执法监督主题,已向7个行政执法部门发送选题建议书8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提出监督意见12条,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2份。

3.引入全流程心理矫治。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明确台州二院为我县社区矫正提供全方位的心理矫治服务。精心选聘26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心理治疗师组成“心理矫治专家库”,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个别谈话、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心理团体课等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其调节情绪,消除心理障碍,完善人格。今年以来,累计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8期,心理测评200余人次,个别谈话20余人次,开展小组团体课8场次,提供心理矫治、心理辅导15人次,该模式已在全市推广。

4.探索实施“疑难事项合法性联审制度”为法治政府建设赋能。

在全市范围内首创疑难事项合法性联审制度并积极探索实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建好一个互动交流平台、开好一次联合审查会议、做好一套三色预警标准、写好一份法律意见书、定好一套责任体系“五个一”联审流程开展合法性联审,主要围绕主体权限、适用依据、作出程序、具体内容、合法性等五方面,全面分析事项风险隐患,科学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红橙黄”三色分级,具法律意见书。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由单位主要领导做出最后决定,并做好结果运用。我局将选好典型案例,做好制度调试,推动疑难事项合法性联审制度不断完善、成熟。

(一)落实依法抗疫,法治保障有新提升。

1.法治保障党委政府防控疫情。出台《应对疫情惠企惠民9条意见》,调动法治资源、保障涉医权益、减免法治服务费用,为防疫和复工“两抓”提供法治政策支持。成立“防疫法律顾问团”,联系县防疫指挥部8个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涉法事务处理,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96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129条。强化法律供给,编印《防范疫情政策法律知识手册》分3期推送,指导全县部门、乡镇(街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法雨春风”护航企业复工复产。聚焦“六稳”“六保”,抓好“五减”政策、“两直”资金,清立改废涉企规范性文件12件。以“三服务”活动为载体,统筹“防疫法律顾问团、公益律师服务团、驻企服务员专班”服务力量,明确“法治宣传、公益服务、暖心助企”三大任务,综合运用电话、短信、浙江政务app、微信等平台,组织宣传活动22场次,发放《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册1万余份,刊登《条例》广告740条、发布典型案例13个,免费解答线上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惠及企业300余家。疫期抽调9名干部,组建4个驻企专班进行“点对点”服务,累计收集用工、政策等“七难”问题182个,帮助解决175个,办结率为%。

3.畅通渠道解决群众涉法需求。联合公检法等20家单位进驻县级矛调中心,疫情期间专设“涉疫绿色通道”,定人包案解决各类涉疫纠纷。依托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乡镇调解分会、四个平台,建立专兼结合、联动联防的矛盾隐患排查化解队伍,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580次,调处纠纷2786件,调解成功2786件,调处成功率达100%。开设“抗击疫情法律”专栏,创新推出为期一周的“蜗家学法防疫”有奖竞答活动,87384人次参与竞答。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公证“非接触式”服务、矛盾纠纷线上调解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服务和普法宣传5628次。

(二)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有新进步。

1.全力推进法治天台建设。细化完善法治建设考核,印发《20xx年法治天台建设工作要点》《20xx年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天台县责任分解表》。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出台《天台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以“三个一”考评机制抓实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责任。通过“联合考核”“现场述法”等方式对53个部门、15个乡镇(街道)、4个国企、395个行政村(社区)进行“法治测评”。加强法治督察,印发《20xx年法治建设专项督察工作计划》《天台县法治监督员工作规则》,选聘法治监督员45名,制定了3项专项督察工作计划,已对5个部门、6个乡镇(街道)进行实地督察,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限期整改。建立“巡察+法治”工作机制,目前已完成对13家单位的法治巡察,共提交巡察报告13份,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法治相关问题9个,完成整改8个。

2.全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印发《天台县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100项指标进行责任分解到县各相关单位。积极培育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5个。做好督察整改落实,协调各部门、乡镇整改落实中央、省提出的23项督察内容。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5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目录300项执法事项已按要求划转到位。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公示行政执法主体79家,审核执法证2600本,清理退休、调岗等人员证件比例达98%,执法单位持证率高达%,开展重大具体行政执法决定网上备案769件。扎实推进执法监督,开展案卷评查11件,发现问题16个,均已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推动政府依法决策,配合省厅、市局做好立法调研工作,制发《天台县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并将16件事项列入,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项,清理规范性文件368件,审查规范性文件25件、合同11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82条。

3.全面提升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加强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完善软件设施,通过省行政复议规范化评估。完善行政错案分析总结制度、行政错案约谈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共开展案件集体讨论19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规范行政复议调解,今年以来,和解、调解撤回申请而终止的14件,和解调解率为%;办结行政应诉案件177件,败诉案件16件,败诉率为%,低于省定10%最低控制线。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检法司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和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制度的若干规定》,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加强安全治理,平安建设有新成效。

1.规范社区矫正监管。切实抓牢疫情期间社区矫正监管教育,以100%日常信息化核查为主,实施“信息登记、每日核查、实时跟踪”流程闭环,全面掌握社区矫正人员动向和身体健康状况。重点开展“涉黑、涉恶、涉枪、涉赌、涉毒”5类社区矫正对象排查工作,确保及时掌握底数。推进矫正衔接,出台了《天台县关于患精神疾病易肇事肇祸的社区矫正对象联防联控帮扶救助等工作的办法》,确保特殊重点矫正对象信息互通。做好换届资格联审工作,共对2480多名候选人开展了资格联审。推进了“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已开展特殊时期视频会见41场次,开展各类专题教育28场次。推进政法一体化工作,已调查评估27件,执行协同案件数157件。县检察院开展专项执法督察1次,开展执法案卷评查142份,发现各类问题86项并落实整改。以“十个一”活动高质量抓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2.深化诉源治理解锁“一地解纷”新模式。建成县级矛调中心,构建“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县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县联调中心、行政复议(应诉)窗口等成建制入驻县矛调中心,并从办事事项、办事流程、办事时效以及矛盾纠纷的解决率、时效率和满意率等方面入手,推动中心建设标准化、规范化。配置专职调解员5名,金牌调解员22人,律师5名,行业性调委会23个,设立专门接待室5个、窗口2个,进行法律事项服务。通过融合推动、关口前移,截至目前,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5127件,调处成功5112件,涉及调处金额万元,调解成功率达%;实质化解行政争议91件,行政诉讼案件和解撤诉率达%;诉前纠纷化解和民事可调撤率达%(全市第一),得到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3.做实做强“和合调解”服务。将“和合基因”植入“大平安”“大调解”体系,打造了“寒山劝和工作室”“平桥“金钥匙”、赤城“老施”等7个“和合调解”品牌工作室。深化和合调处共解机制,升级“专业+草根”组团调解模式,创新“四劝和”“四色图”等矛盾纠纷化解法,推动矛盾纠纷清零见底。全力服务村级换届选举,组织排摸村级矛盾纠纷90次。强化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处置,38件非正常死亡案件均成功化解。

(四)夯实基层基础,基层治理有新进展。

1.全面深化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建设。出台《天台县全面推进基层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建设实施方案》及司法所所长列席党政联席会议、法治事务目录化管理等配套制度,明确乡级审核规程,确保基层政府法律事务及应审事项“两个底数清”,着力构建党政办或司法所审核、法律顾问服务的多元审核机制,已实现审核机制全覆盖,审核率达%,处于全市前列。

2.全域开展法治宣传。组织召开全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制发《县级单位20xx年度法治宣传教育任务清单》,将53个县级部门纳入了普法责任制清单管理,编制个性化法治宣传项目25个,编发《全县“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通报》6期。8月18日,“七五”普法顺利通过台州市普法总结验收组验收。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法治天台”栏目持续推进,形成以案释法品牌,该栏目被评为20xx年度浙江省“新闻名专栏”二等奖。积极开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学习和宣传。

3.全方位开展基层法治实践。争创国家级民主法治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4个、市级民主法治村18个、市级法治宣传规范化乡镇(街道)2个。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抓好乡村领导干部普法学习,发挥“法律带头人”示范作用,实施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程,共评选出法治带头人505人、法律明白人840人、学法用法示范户5017户。推出“守法贷”“守法代”“守法办”等系列“守法惠”活动,释放学法用法红利,打造“普法也是生产力”品牌。

4.全力推进司法所提档升级。分梯次、分层级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共培育申报“枫桥式”司法所1家(白鹤司法所)。助推司法所改革发展,认真总结路桥区司法所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经验做法,推进司法所积极承担起合法性审查职能。目前,全县已有15个司法所承担合法性审核。

(五)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有新提升。

1.精准发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依托工业行业协会公共法律服务站,组织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和律师行业“扬帆行动”,修改、废止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12件,备案审查14件。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120场次,开展企业经营环境检视112次,提出法律建议257条,律师参与排查涉企矛盾190起,惠及企业179家。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学习全覆盖、普遍化。

2.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公证职能。全面推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法律援助无纸化平台已投入运行。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容缺受理、“全城通办”、点援制等制度,成功协助申请人申请域外法律援助1件,提供一次性法律帮助314件,实现“最多跑一次”。1件法律援助案例入选司法部优秀案例。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7件,公证案件1792件,回访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

(六)强化素质提升,队伍建设有新活力。

1.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党建促队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八个排头兵”指标体系建设贯穿提升年活动始终,重点研学了《选编》《纲要》《党章》等规定书籍,组织实施全员政治轮训、开展年度重点工作季度“亮晒比拼”,已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政法干部专题轮训2次。

2.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战斗力。积极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共梳理出各类问题256条,同步制定整改措施274条。评查社区矫正案卷58件、法律援助案件41件、行政复议案件7件,整改率达%。持续推进司法队伍规范管理,推荐年轻干部参加县委县政府“五线历练赛马达标”行动3名。以专业能力提升为抓手,出台系列激励机制,突出抓好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以《社区矫正法》《民法典》宣贯活动为契机,通过专题业务培训、线上答题竞赛等举措,提高全局干部的法治素养。

3.加强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推行“钉钉”考勤打卡,强化效能检查和廉洁自律监督工作,深化落实“一岗双责”。制定了20xx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与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廉政约谈工作制度,开展提示约谈24人次,警示提醒约谈5人次,每月不定期组织开展作风纪律明察暗访2-3次。

1.公证体制改革暂未落地。经多次邀请县府办、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公证体制改革会议、共同论证,当前相关部门已初步同意拟改制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但该方案仍未经正式通过。

2.“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存在先天不足。当前,司法所作为基层四个平台之一,其业务用房多数依靠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司法所没有独立的业务办公用房,受乡镇(街道)限制,很难达到枫桥式司法所建设要求。

(一)奋力推动法治天台建设。以“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天台”为主线,全力推动法治浙江、法治台州建设考评,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责任,力争在打造法治先行区中创出天台特色。全域推进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各项指标,倒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优化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培育、推广,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平桥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重点治理行政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健全执法机制,加强执法考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

(三)提升法律事务服务能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和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和审查备案,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做好行政执法证考试、制证,推进县府办常务会议学法。推动“疑难事项合法性联审预警制度”创新项目见效。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保障,推进行政复议听证场所建设。继续推进复议应诉案件“三色预警”品牌建设,落实复杂疑难案件专家咨询会商制度,建立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库。

(四)规范推进社区矫正建设。做好《社区矫正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在《社区矫正法》框架下,打造“天台模式”升级版。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全面启动应用政法一体化办案单轨制运行机制。完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机制并加强实战演练。加强监地协作,规范调查评估的项目内容与工作程序,做好监狱委派民警管理。落实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建设系列文件,加强政府购买专业社团服务力度,深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强化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社会救助政策指引和过渡性安置。

(五)深化诉源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统筹调解资源,坚持综合调解、全程调解,构建“一案一调解”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推动出台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行政复议全过程调解、错案约谈、府院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等制度,加强行政和司法良性互动机制,共同提升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实现复议被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双下降”。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工作对接机制,引导行政部门联合购买人民调解服务。

(六)全域推进全民普法。开展“八五”普法规划调研。推进建设法治宣传阵地,完善“报、刊、网、端、微、视、台”一体的融媒体公益普法矩阵。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开展法治宣传规范化单位创建。推动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模范户”培育工程。

(七)强化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工作。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争创省级“枫桥式”司法所。规范村(社区)调委会工作流程,强化专业型品牌型人民调解工作室作用,注重人民调解大数据的分析和运用。加强行政调解指导和工作对接,引导行政部门聘用专家型调解员从事民事纠纷调解。做好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监督管理、选聘和初任培训,做好人民陪审员的补缺选任。

(八)升级公共法律服务。深化法律援助全域一体化改革,推行申请类案件全域无差别办理。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强化入企指导、优化举措,真正把法律服务精准高效地落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急需处。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青年律师扶持培养,提高律师万人比。推动律师事务所管理更加规范,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抗疫法律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社会活动,提升律师职业的社会美誉度。

(九)抓实司法队伍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最新重要讲话文章,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提升支部学习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创建示范党支部。开展党员律师轮训,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强化执法执业监督,健全执法司法权运行制约机制和监督体系,落实作风监督制度,开展廉政约谈,全面加强警示教育,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积极营造廉洁高效、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全面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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