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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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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要素。积极、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也是维护农民土地产权,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会议之后,我县结合X实际制定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成立了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全力指导规范土地流转工作。为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情况,我们采取下乡调研、深入乡镇和村组,以及深入农户等进行座谈、走访和收集相关资料等形式,基本了解和掌握了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初步提出了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思路与想法。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及特点

县位于X市东南部,辖6镇3乡1个街道办事处,202个行政村,60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9.6万农业人口,现有耕地24.09万亩、园地29.22万亩。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劳务输出规模的不断壮大,农民的择业渠道日益拓宽,许多农民离开土地,走出家门寻找致富门路,加速了农村土地的流转。加之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下岗职工等纷纷进入农业领域创业开发,扩大了对流转土地的需求。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这个主题,切实把推动土地流转作为促进“三农”工作的重点来抓,强化引导,注重规范,使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出了较好的态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步伐。截止今年上半年,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总面积20488.19亩,其中,转包面积7930亩,占集体土地流转总面积的38.7%,出租面积12375亩,占集体土地流转总面积的60.4%,互换面积183.19亩,占集体土地流转总面积的0.9%。从目前调查情况看,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主要呈现以下三大特点:

(一)以自愿、有偿为原则。由农户结合产业实际自愿自发进行流转的面积占总流转面积的69%;通过政府和村集体引导的流转面积占31%;有偿流转面积占98%,流转费用一般按当地常年平均产量自行协商。

(二)流转形式趋于多元。目前,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三种,形式趋于多元。其中出租和转包为目前主要形式,一般来自外出打工而不愿放弃土地以及农户全家离乡进入城镇务工、经商并安家落户的农户;互换大多来自那些为了便于耕作管理的农户。

(三)流转主体更具实力。由于全县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从过去的农户之间,逐渐趋向农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更具实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带来的成效

一是减少了耕地撂荒现象。据统计,截至上半年全县共减少耕地撂荒面积183亩,其中通过土地流转复耕178亩,占97.2%。事实证明,土地流转已经成为制止耕地撂荒的重要途径。

二是提高了土地经济效益。随着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加快发展,农民已从小农生产习惯的束缚中不断解脱出来,把部分土地流转到农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了土地经济效益。

三是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的实现,使那些希望外出务工的农户摆脱了土地的束缚,能集中精力外出务工、经商等,为他们在外打拼夯实经济基础,为返乡自主创业创造有利条件,更能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据统计,截止2013年,我县经土地流转共转移农村劳动力9250人。

四是增加了农民经营收入。根据有关资料统计,2013年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后,农户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共获得外出劳务性收入4630.92万元,较未流转农民同期年均收入大约增加了600余元。

五是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通过土地流转,为加快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土地资源,较好地解决了农户各自经营、管理不便、机械化程度不高,难以形成规模效应等问题。

三、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的情况看,目前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还处于起步阶段。尽管出现了多种形式的流转,对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提高土地利用率,解决人地矛盾和发展规模经营起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土地流转宣传不到位。一些乡镇政府没有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放到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这个大局来认识。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不够深入,群众对土地流转的认识还存在误区。误认为土地流转就会失去承包权,失去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且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农民对土地的依赖观念较强,有少数农户宁可撂荒,也不愿进行流转。

(二)对土地流转认识有误区。由于多数农民的土地都种植了果树,一般情况下每亩收入5000-6000元,高者达万元以上,其产量稳定且经营收入较高而不愿流转,加之政府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工作上只能采取政策引导,不能强行推动,很大程度制约了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

(三)流转服务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县虽然成立了县、乡农村土地流转指导服务中心,但未增加相应的人员和编制,全县还没有建立起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以及有关的信息服务平台,流转服务体系尚不完善,不利于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不少农户采用口头协议私下自行流转,以亲朋邻里间为主,且不申请、不登记、不备案,即使签订书面合同,多数条款内容也不完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性差,极易引发矛盾和纠纷,给土地流转日常管理带来诸多不便。

(五)土地成片流转较难。我县农村由于多属山区地段,地块零散且农业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加之农户之间相对独立且素质参差不齐,很多情况下往往因一户或几户条件谈不妥,而难以实施土地成片规模流转。

四、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土地流转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加快土地流转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农业二次飞跃,增加农民收入和贯彻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的有效手段。特别要宣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保持长期稳定,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二)健全土地流转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日常监督工作,切实做到土地流转的程序、合同和行为三规范。1.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必须经农户自愿提出申请、自愿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村级审核同意,乡镇登记备案并依法鉴定。2.规范土地流转合同。要使用规范统一的流转合同文本,保证每份土地流转合同条款清晰、手续完备、内容齐全、权责明确,同时对经营权流转的土地状况、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方式等也要明确。3.规范土地流转行为。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农民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及流转方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抛荒二年以上的承包土地,在保持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可以由村、组集体统一组织流转。要加强农村土地纠纷仲裁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各类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依法保障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我县已制定印发了《县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和《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施方案》,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政策上积极引导,经济上给予奖励,刺激和调动承包户和流转大户搞好土地流转工作,营造良好的土地流转氛围。进一步明确土地权属,允许农户把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在市场上依法流转,促进农业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保障农民权益。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土地流转扶持资金,对于全部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其进城务工创业;对于引导农户流转土地较多、增收效果显著的乡镇和行政村给予适当奖励;对于通过采取土地流转合作方式集中农户土地进行规模经营,并能切实带动农户增加收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从扶持资金、税收政策、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

(四)探索土地流转的新形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不仅在于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犯,而且要积极追求农民利益最大化,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当前应积极引导和着力推广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经营的流转形式,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产业化经营的流转形式,以及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联合建立新的合作经济组织,实现规模化经营的流转形式,最大限度地维护、实现、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利益。

(五)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过程中,明确农民利益不受损害,不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建立各种社会保障机制,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在实施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同时,必须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加强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子女教育、农民工保护等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使农民放心走出去,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承包户放心流出土地,流入户放手规模经营。

(六)强力推进“一村一品”工作。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打造特色产品品牌,培育壮大区域农业经济,加快推进发展现代农业,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实现跨越发展。因此,必须加大力度,加快推进“一村一品”工作,“一村一品”搞得好就能激活土地流转市场。土地流转快、流转多,就能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联合社发展、推进规模化经营,加快个体经营向合作经济,合作经济向区域经济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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