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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查报告

爱美丽发表时间 3130034

关于全县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查报告

一、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强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形势日益稳定,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2023年空气质量有所下降,县城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63,在全省183个区县中排名第130位(同比上升2位),全市排名第6位(同比下降1位)。PM2.5平均浓度36微克/立方米(同比增加0.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310天(同比下降20天),优良天数率84.9%(同比下降5.5个百分点)。地表水水质持续稳步向好,全县6个国家级、市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2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1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污染情况得到有效遏制,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声环境状况良好,全县四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昼间、夜间点次达标率均为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3.4分贝,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向好,桫椤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系统稳定性、多样性、持续性趋势不变,长江十年禁渔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成效突出,岷江流域和马边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显著改善。

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未完成市下达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的目标任务。

二、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县政府始终把环境保护作为重要任务和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列入全县各部门、各镇党政同责考核目标。各职能部门压紧压实监管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监管执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污染违法案件,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不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应急管理。各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的治理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强化措施,狠抓防治,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确保了全县无较大及以上环境突发事件。

(二)强化法治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防线日益牢固。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环保法规政策宣传,积极开展法治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学习、专项培训、典型教育等形式,并充分利用“掌上xx”APP、“微xx”微信公众号、“xx融媒”抖音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保法律知识,生态环境政策规定,不断凝聚了全社会环保法治共识和力量。

(三)强化能力建设,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得到补足。

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积极争取环保项目和资金,不断加强城市雨污管网、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短板项目,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成功发行县城及周边供排水管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45亿元,开工建设了xx县城乡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处理等项目,完成下渡污水厂扩容、香颂湖外排水管网整治等工程,启动了xx县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第三标段工程等。

(四)围绕专项治理,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有力。始终以实现减污降碳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为工作总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持续加力大气、水、土壤、噪声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绿色高质发展。2023年,完成2023—2025年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9个,完成岷江支流15个问题排口整治,完成xx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优化提升工程14个,强化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控,完成17家危废监管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共受理噪声投诉538件,办结率为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全县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但是,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大气、水等污染防治仍存在薄弱点。我县秋冬季PM2.5污染较为严重,夏季臭氧污染日益凸显,2023年轻度、中度、重度污染天数同比分别增加13天、5天、2天,优良天数有所下降。重大天气中政府采取减产、限产、停产等措施对工业生产、建筑施工等企业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大,企业负面反映较多,要求不搞“一刀切”、支持其达标排放呼吁较高。部分建筑施工、矿石开采加工等企业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xx路等道路扬尘防治面临反复。城区厨余垃圾回收综合利用率有待提高,部分经营性商户将污水管接入雨水管网或将厨余垃圾直排入雨水管网,影响直排水质,形成玉津石头溪等黑臭水体。敖家河等小流域水质不稳定,需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工业园区多地、多次出现来源不明的建筑垃圾。农村生产生活污染源点多面广,生活垃圾回收、农膜回收利用和农药化肥减量的难度大,雨污分流不彻底,入水水质不稳定。噪声污染防治在部分工业企业、施工单位和部分车辆驾驶员、群众中重视不够,投诉较多。

(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仍需加快推进。xx县城乡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处理项目、厨余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尽管已开工建设,但项目推进仍缓慢。罗城镇污水处理厂增效扩容及配套管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期),尽管已完成主体工程,但设备安装调试仍未到位。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二期),尽管已开工,但土地的青苗赔偿仍未完成,场地平整等工程推进较慢,建设资金仍未有效落实。老城区部分区域雨水和污水管网仍未分离,有的还存在错接。部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雨污管网铺设不合理,分流不彻底,小区维护成本高,群众有意见。

(三)执法监管合力仍需加强。在实施部门责任与属地责任条块结合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中,县经济信息化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在非煤矿山的环保监管上存在职责不明、推诿扯皮、监管有所缺位现象;县综合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在城区黑臭水体管控上,对经营性商户乱接雨污网管、将厨余垃圾直排进雨水管网的监管存在配合还不够密切,综合治理工作有待提高。

四、建议意见

(一)认真落实责任,形成防治工作合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着力提升环境监管和环境治理效率。加强统筹协调,细化部门职责,健全目标责任制,加大督察考核,严格奖惩措施,着力解决部门多头管理、权责不清、协调不畅、监管缺位的问题。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积极实施清结生产改造,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环保问题整改。加大宣传力度,传播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培养生态文化、生态道德,着力养成生态自觉,激发群众环保意识,树牢“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观念。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强化行政执法,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严惩环境违法犯罪。

(二)推进项目建设,补足基础设施短板。深入研究中省生态环保领域政策导向和投资重点,认真收集、梳理、生成环保项目,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着力补齐垃圾处理、雨污管网分离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准入门槛,精简审批程序,及时兑现招商政策,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搞好项目资金平衡测算和配套支付、强化项目监管、加快项目验收,积极推进工业园区配套管网、xx县城乡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处理项目、罗城镇污水处理厂增效扩容及配套管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期)、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二期)等已开工项目进度,确保如期投运。提高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强化城市管网维护。

(三)坚持问题导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梳理排查区域内、行业内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细化措施、立整立改。按照“十四五”大气环境治理目标任务要求,不搞“一刀切”,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进一步加强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治污减排,强化水泥、造纸、机械等重点涉气企业的排放管控,持续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积极实施“一河一策”“一断一策”,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力度,持续推进敖家河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控制,确保全县流域断面水质持续改善。扎实推进土壤重点监管企业治理,持续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严格规范危废医废垃圾处理和监管,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风险,切实消除土壤污染风险隐患。持续加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的监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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