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决策部署,攻坚克难,尽责履职,致力打赢新冠疫情防控、全面脱贫攻坚和民政高质量发展协同战,目前已经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和“十三五”规划各项指标任务。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守住阵地,服务大局,为服务对象筑起健康安全守护墙
1.精细管理,守住阵地。疫情初始的严峻阶段,局党组靠前指挥,党组成员每日带队走访民政领域服务机构,尤其是重点领域养老机构和殡仪服务场所,开展日查夜巡。疫情缓和后,坚持常态化防控,稳妥指导复工复产,市婚姻登记处南通市率先复工;公墓管理处推出“微信祭扫”活动,减少人员祭扫聚集,圆满完成清明节服务保障工作。
2.强化担当,服务大局。江滨医院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做好湖北返如务工人员、密切接触者等高危人群的隔离观察工作,民政部在通报全国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时,给予了江滨医院全体医护人员“有种责任叫善于担当,有种使命叫默默坚守”的高度评价。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自觉组建志愿服务队前往共建社区和联助村居开展各种志愿服务。在防控物资严重缺乏下,发扬大爱精神,为社区解决口罩6000多个、手套300双、消毒粉8箱、额温枪16把,干部职工捐款万元。
3.多管齐下,兜住底线。疫情期间,第一时间争取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160万元下达到镇,确保镇级临时救助资金充足;按照人均120元/月的标准,发放困难群众临时补助万元,惠及15539名困难群众;按时发放困难群众物价补贴1620万元,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影响。
(二)聚焦重点,有序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1.社会救助一体化,织密兜底保障网。一是及时提标。自7月份起,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710元/月,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880元/月,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提高到1795元/月,确保兜底保障脱贫。二是保障到位。全年保障农村低保对象5596户9763人,落实资金5258万元;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72户228人,落实资金126万元;保障农村五保对象5525人,落实资金5548万元;保障困境儿童131人,发放生活补助135万元。三是临救高效。全省率先下放临时救助审批权限到乡镇,建档立卡户和急难型困难对象申请临救,直接根据事由给予救助,无需民主评议和公示,提高了救助的效率,充分体现了临时救助政策的灵活度和温度。全年临时救助2102人次,救助金额万元,人均达到1490元。四是精准救助。将低保、五保、住房救助和残疾评定等核查工作交由第三方机构承担,并制定了专门的考核办法。目前,我市新增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100%和在册保障对象按35%比例交由第三方入户核查,并形成一户一档的电子档案永久保存。五是无缝对接。与扶贫办、医保局等部门共享民政救助对象信息,让扶贫办准确掌握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情况,让困难群众及时被维护进医保系统。
2.养老服务立体化,满足群众新需求。一是完成消防审验。牵头成立消防审验处置行动工作组,对未能取得消防审验合格手续的养老机构,四部门集中研究会商推行优先备案登记和审批。截止目前,我市17家未取得消防审验合格手续的养老机构全部通过消防审验,合格率100%。二是开展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加大对社会资本投资兴办的护理院和护理型养老机构的支持力度;目前,全市有养老机构29家,其中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13家;拥有养老床位1508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张。三是全面改革试点。完成31家居家养老服务站改造提升任务。抓好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和服务内容提升工作,在丁堰镇试点推行养老机构连锁化运行,并初步建成了朝阳村、茄儿园社区嵌入式养老长者驿站。建成城北街道、如城街道、城南街道日间照料中心。32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四是实现失能(失智)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改扩建江滨医院闲置资源,建立床位198张,全部为护理型床位。挂牌“如皋市失智(失能)人员照护中心”。通过社会化运行“医养结合”的模式,收治已经摸排在册的53名失能特困供养对象,做到集中供养率100%。五是做好托底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扩展居家上门服务的老人数和服务内容,对符合购买服务的对象逐户进行评估,按需实施上门服务。收集登记信息台账的农村“留守老人”800多人,采用村民小组长和楼栋长定期上门探访的方法,全部实现一对一的关爱服务。
3.基层治理现代化,小组自治显活力。一是推进村委会换届选举。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编印换届工作指导手册,完成换届工作培训,对各镇(街道)推荐的村(居)委会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了两轮审核。目前,各城乡社区正在组织进行选民登记,确保2021年1月底前依法、全面、有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二是推动乡镇服务能力改革试点。推动印发《关于开展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筹划组织白蒲、长江镇服务能力建设改革试点。我市总结的“凸显服务一体化、构建治理三平台、推进服务五创新”的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一三五”新模式,被省民政厅确定为第二批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创新经验报送民政部。三是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大力推进市、镇(街道)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平台建设,引导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指导站。截至目前,已建成挂牌市级层面孵化培育平台1个,镇(街道)层面孵化培育平台8个。进一步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目前全市社会组织已登记968家,备案1824家,城市社区平均拥有社区社会组织个,农村社区平均拥有社区社会组织个。四是整治不规范地名。组织对全市已建成小区和道路存在的未批无名、未批先用、批而不用、用而不全四类不规范地名问题进行了全面摸排,共排查出小区不规范地名问题360个,联合行政审批科制定了分类处置方案。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在新起点上推进民政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的建设、法治建设、安全建设等工作。一是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与如皋民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去;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纯洁党风、夯实政风、转变作风。二是加强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维,让民政队伍成为法治文化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三是加强安全建设。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把安全融入生产生活的每一个环节。要强化安全教育,加强重点领域管理,落实防控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整改消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让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救助兜底保障更加精准。一是持续优化救助手段和救助程序。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动态调整低保标准。完善临时救助方式,增强救助时效性,实现应救尽救、托底救助。二是推动特困人员供养体系化建设。制定科学规范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建立完善的照料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全部入住养老机构。三是加强救助政策之间的衔接。加强低保与就业救助、扶贫开发等政策的衔接。全面推开“救急难”工作,完善主动发现、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慈善衔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统筹救助资源,发挥制度合力。
(三)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一是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通过放宽准入条件、优化审批流程、税收优惠扶持等政策,调动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积极性。镇(区、街道)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品牌化或连锁化经营。二是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与养老机构的深度融合,通过内部增设卫生室、增加执业医护人员或就近与医疗机构签订派驻医护人员合作协议,为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服务。三是深化智慧+居家养老模式。建立我市老人特别是空巢独居高龄老人大数据库和服务网络,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积极开展辖区内日间照料、助餐助急、培训指导等综合性养老服务。
(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民主。一是推进基层自治向小组延伸,实现邻里自治。全面推进村居民小组自治全覆盖,实现基层“五微”融合,打造邻里自治“六有”架构。二是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畅通民主选举路径,推行直接选举,配齐、配强村(居)委会班子。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社区事务、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三是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切实推进“三社联动”。建立健全以项目为导向、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常态机制,将政府的行业管理、社会事务管理、技术服务等职能向社会组织有序转移。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建立市、镇、村三级社会组织发展培育体系,明确扶持社会组织发展职责,积极扶持、培育和发展贴近城乡居民需求的公益慈善、文体娱乐和社区服务等各类社区社会组织。
(五)社会服务供给更加便捷。一是不断深化文明殡葬工作。推进惠民殡葬。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车辆服务行为。持续推进“双禁”工作,禁止装棺重葬和变相装棺重葬,禁止乱埋乱葬、乱建坟墓、坟头硬质化。按照“八有”标准,对已建镇级公墓、骨灰堂进行整改提升。二是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为民服务”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规范执法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规范内部管理,确保婚姻登记工作有序透明。三是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开展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摸排走访建档工作,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切实履行民政部门监护兜底职责。
三、“十三五”期间工作总结
(一)履行兜底保障责任,助力脱贫攻坚。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持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均提高到710元/月,较“十二五”末分别提高%、69%;特困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均提高到10560元/年,较“十二五”末分别提高%、%;城市“三无”老人、麻风病人、贫困精神病人、困境儿童等困难对象的救助标准每年均得到提升。“十三五”期间,平均每年保障城乡低保对象5500户10000人、农村五保对象5500人,共落实救助资金亿元;保障35000名重度残疾人,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亿元,有效增加了困难群众的实际收入,加快了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主要亮点:探索建立支出型家庭收入精准认定办法,率先出台城乡主要行业收入测算基本标准,获评2019年度江苏省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最佳案例。
(二)完成养老服务指标,体系趋于健全。“十三五”期间,养老机构床位数从7026张增加到8460张,其中护理床位增加480张。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比例不断扩大,达到19家,其中民办12家,公建民营7家。全市养老机构均完成消防改造,并通过第三方验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从110个提升到347个,实现覆盖率100%。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建立智慧居家上门服务机制,每年服务孤寡、高龄、贫困老人48000多名,总服务时长195万小时。“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尊老金亿元。
主要亮点:2017年,市老龄办被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表彰为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2017年,我市被列入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县市,南通唯一。2018年,丁堰长寿星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被确定为省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
(三)落实基层治理任务,不断迸发活力。“十三五”期间,探索建立和覆盖推广“1654”小组自治新模式。全市推进50家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施提档升级,累计332个城乡社区达标,达标率%。白蒲镇、吴窑镇、东陈镇3个镇被评为江苏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镇;如城街道城西社区、石庄镇楼房村等31个村(社区)被评为江苏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全市注册登记社会组织1335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数量1824家,平均每万人拥有登记社会组织数个,其中5A级1家,4A级8家。
主要亮点:2017年,我市代表全省顺利通过国家地名普查验收。2018年,“1654”小组自治新模式,被省民政厅评为省级“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成果奖”。
(四)社会事务取得长足发展。一是健全儿童福利体系。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开展医疗康复和助学救助。深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初步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相衔接的运行机制。二是慈善公益事业不断发展。全市14个镇(区、街道)全面建立慈善分会,347个村居实现慈善工作站全覆盖。三是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加强。婚姻登记管理规范,登记合格率100%。文明殡葬工作深入推进,遗体火化率始终保持100%;新建镇级公益性公墓11个,提档升级村级公益性公墓183个,实现了镇级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全覆盖。市救助管理站累计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897人次。
主要亮点: 2016—2019年,连续四届荣获“中国百强慈善公益城市”称号。2016—2019年,连续4年我市被表彰为全省福彩销售先进县(市)。2016年,市救助管理站被民政部授予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称号,省内唯一一家县级救助站。2019年,全省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上我市作经验交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我市上榜“加强殡葬综合改革,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成效明显的地方”,并且明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在2020年分配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时予以倾斜。2020年,白蒲镇林梓小学和吴窑镇福康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功创建省级儿童“关爱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