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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大全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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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大全【第一篇】

2020年4月20日至5月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乡开展了巡察;并于8月1日,向新桥乡党委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意见。为认真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印发县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新桥乡党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中提出的整改任务,按照《中共小金县新桥乡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新桥乡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新桥乡党委高度重视,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深刻分析产生原因,并结合工作实际,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目前,反馈意见指出的三个方面1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现将新桥乡党委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巡察组反馈意见两个月来,新桥乡党委把这次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工作水平、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契机,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体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应付了事的,坚决按程序追究问责,重新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一)提升政治站位,坚定整改意识。

自巡察整改反馈会召开后,乡党委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抓不好整改就是失职渎职的使命担当意识,要求班子成员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当作一次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的机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整改落实,把整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照单全收,对号入座,严格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实地核查、综合研判、分析评估,做到原原本本、一项不漏的抓好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安排部署。

为切实加强新新桥乡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新桥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张继刚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第一书记、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党委副书记谢灵运任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马运麟任办公室副主任,全面负责整改工作。自反馈会召开后,乡党委对照反馈的问题,坚持领导带头向严处抓、强化措施向深处改、责任追究向实处落、制度笼子向紧处扎,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分管干部,明确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在全乡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研究对策措施,制订整改方案。

新桥乡召开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把反馈的3个方面12个问题分解到每位班子成员手中,并要求班子成员对领到的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反思警醒,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工作方案。经党政班子多次讨论修改后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形成《中共小金县新桥乡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新桥乡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并以党委文件形式上报巡察办,经县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作为贯彻落实好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责成各责任领导根据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对标检查,严格执行整改落实。

(四)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整改台账。

新桥乡党委要求,对待巡察反馈意见绝不能就事论事,敷衍了事,流于形式走过场,要以问题为导向,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进行分类,明确整改措施、任务分工,形成了问题、任务、责任“三个台账”,并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实施推进。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正在进行的整改任务,督促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限和要求推进整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对整改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立行立改,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

(五)强化督导检查,推进整改落实。

为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新桥乡纪委不定期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要求,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并建立巡察整改周汇报、月小结制度,对整改情况一盯到底。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贻误落实,其至推诿扯皮的,责令责任领导做出情况说明,并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乡纪委将对督查出来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通报;对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承办任务的干部予以通报表彰;对整改不到位、进度缓慢的干部予以通报批评,要求认真纠正,严肃整改,限期处理解决好存在的问题。

县委第二巡察组共向我乡党委反馈三个方面12个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认真、走过场问题。主要表现在开展主题教育不认真,开展主题教育不扎实,主题教育开展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新桥乡村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安排表》和《新桥乡党支部党建纪实簿纪实管理细则》,建立起各村第一书记、包村干部常态化驻点指导辖村开展“三会一课”机制,并由乡党政办对各支部党建纪实簿的填写,实行常态督查;二是组织辖村党支部书记牵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集中学习,督促辖村党员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两本书”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三是由乡党委牵头制定涵盖以上内容的简易读本,提高党员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知晓度。

目前,以上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辖区各支部能够把“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主要途径高度重视起来;同时,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细致地落到实处。

(二)在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2、关于党员发展不严谨、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在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党员发展材料不规范,党员发展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工作者及村支部书记的培训力度,建立《新桥乡党委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全程责任追究;二是乡党委已对水坪村、北马村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将材料整改完毕;三是根据核实的情况,将正确的入党材料规范完善进原有档案并附情况说明;四是指导各支部在发展党员期间,要完善并履行好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促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在支部记事薄中体现出来;五是乡党委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常态化组织辖村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用考试成绩来鉴定学习成果。

目前,以上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各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已熟悉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按照党员发展流程按期开展工作。

3、党委对党建工作研究不够、重视不够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党建工作思考谋划不够,党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年至少组织召开4次专题会议,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二是引导党政领导班子摆正党务与业务工作的关系,负责抓好联系村和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通过支部活动把每个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抓起来,把党员的力量凝聚起来;四是配优配强党务干部队伍,要选综合能力较强的干部担任党务工作者,并开展好党务工作者岗前培训工作,同时,建立党务工作者后备队伍,并适时展开意向性培训,确保后期党务工作必须要有人进行管理接班;五是按照《新桥乡辖区村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安排表》,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坚决防止党内政治生活出现表面化、形式化;六是充分发挥各党支部委员会的作用,按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内容含括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安排部署,学习党建知识和时事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党员发展等内容,并按照《新桥乡党支部党建纪实簿纪实管理细则》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目前,以上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新桥乡建立起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特别是在疫情和防汛期间各支部和党员作用发挥明显改善;同时,党务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得到了有效加强,组织生活会得到了规范,对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产生了积极的效果。

4、党委对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问题。主要表现在民主与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公开公示不规范;对村级议事机制监督不到位;对村级项目实施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委委员一岗双责,党支部各司其责”的责任体系;二是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以机制约束促整改,在“三重一大”的执行上,将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正确对待“多种声音”,集中正确的意见;三是由乡党政办围绕“党务、民政、社保、扶贫、财政”等内容制定辖区“三务公开”规范,并由各村第一书记、村会计牵头按月更新公开内容;四是由乡党委牵头,建立村级“一事一议”相关配套制度,各村在召开“一事一议”相关会议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组织实施,乡党委将全程对村级“一事一议”的执行进行监督,存在问题立查立改。五是强化乡党委、纪委对村级议事机制监督、项目实施监管力度,督促村级事务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决策程序规范进行;六是乡党委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指导村两委选出民心所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并对其进行教育培训,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七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推行“三务”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广泛监督,保障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同时,由乡纪委对村级事务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监督,对村“两委”做出的各项决定决议,要加强检查监督,跟踪问效,防止出现打折扣、打白条或者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目前,以上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基层党建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断增强,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明显提高,村级各项制度更加完善,乡党委和乡纪委对村级事务的监督已形成常态;同时,三务公开已全面推进,且做到按月公开。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新时期意识形态工作学习还不够,部分村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够,缺少对意识形态研判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认识,深刻理解和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二是加强学习,坚持把学理论、学原著、悟原理作为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坚持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坚持会前学法学纪,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学用结合。三是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村组干部、党员干部群众中开展专题演讲、讲故事比赛等,运用各种媒体、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宣传;四是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的创新理论宣讲进基层”宣讲活动,积极开展“身边的好人”“好婆婆、好媳妇”“最美新桥人”等评选活动,;五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年度工作要点,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4次;六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县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每年年底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目前,以上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我乡不将“学理论、学原著、悟原理”作为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并在辖区内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力度和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度有所提高,意识形态研判记录清晰,工作推进有力。

6、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认识不清、监督缺位问题。主要表现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宣传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每季度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020年9月20日,召开了我乡今年1-9月班子成员向党委书记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二是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张继刚同志于2020年9月4日与现任乡纪委书记陈辉同志进行专门谈话,要求乡纪委具体负责,并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协助乡党委在今后做实、做细此项工作;三是要求各班子成员、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根据自身的工作分工,制定个人今年的廉政风险点,并按风险点警醒自己开展日常工作,予以长期坚持;四是定期不定期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重点包括乡财、村财、干部履职情况、风险防控等情况,确保各项任务和工作安排都有落实,有回音。五是2020年11月13日,对全乡干部职工、村两委主要干部进行今年的第二次集体廉政谈话,对财经纪律和制度做好警示教育。六是以全县开展的党风廉政群众扫码答平台机会,利用“阳光问廉坝坝会”、微信群、qq群、群众大会等契机,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工作力度,宣传党风廉政社会评价电话,提高群众知晓度及满意度。

目前,以上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我乡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意识更强,各项工作推进有力,乡班子、村“两委”干部已查找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断加强,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宣传,群众积极参与党风廉政测评。

7、执纪监督失之于软、失之于宽问题的整改。主要表现在执行工作纪律不严谨,执行监督责任不够,谈话提醒力度不够,对乡财、村财的日常监督监管偏宽偏软,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乡纪委监督乡党政办公室严格执行我乡干部考勤制度,杜绝有不假外出的情况发生,每月形成考勤汇总表存档,对违纪违规的依法依规处理。二是常态化对干部职工去向牌、值班值守信息的公示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抽查、检查,确保公示栏上的信息为最新的实事信息,方便群众办事。三是乡纪委加强对全乡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乡、村两级“三务”公开、“八项规定”精神等的监督力度;四是制定《新桥乡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自我管理办法》,拓宽对同级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纪律监管渠道,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工作。五是2020年开始,制定专门的乡、村干部廉政谈话记录本,对谈话对象的身份进行分析,结合谈话对象岗位实际编制谈话提纲,确保每一次廉政谈话起到实际的作用;六是做好谈话工作,与现任纪委书记陈辉同志进行谈话,要求陈辉同志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协助党委开展好全乡今后的廉政谈话工作,同时,在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开展好全乡党员、干部的廉政提醒工作,做到提醒到位,预防在先;七是乡纪委庚即对乡财、村财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不合理的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加大对乡村两级财务、项目的监督力度,把监督延伸到村组每个角落,确保监管不留盲区和空白。八是完善《新桥乡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办公室严格把关,乡纪委不定期对公务用车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无派车单不出车,无领导签字不派车,促使建立规范的管理台账。

目前,以上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乡纪委已加强乡村两级干部的执行监督,乡、村干部廉政谈话已严格实施,公务用车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乡纪委已常态化对乡财、村财进行监督检查。

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大全【第二篇】

1.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决策过程缺少详细记录,没有全面反映每位参会成员的意见建议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需要表决的事项,严格征求了每位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情况,以党委会议形式表决,同时由党委秘书认真记录每位成员的发言情况。列席人员不再发表意见建议,不再进行表决。二是组织人员到县委办公室进行了学习,完善并提升党委会议记录标准档次,并且严格按照参会范围组织会议。三是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及整改时限,倒排工期、夯实责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间节点上报资料,镇级整改上报所有资料必须由业务干部、主要领导签字背书,村级整改上报所有资料必须由包村干部、包片领导签字背书。

2.关于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村务账目管理知晓率低、坐收坐支的问题。

一是强化农村“三资”监管督查力度,每季度调度一次,督促农村财务及时报账,避免坐收坐支,对报账不及时的村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抓好问题整改。二是对财务账目进行一季度一张榜公示制度,且时间不少于7天,加大对农廉网的宣传力度,切实加强群众知晓率。三是配齐专业人才队伍,今年12月,将一名有5年会计工作经验的人员调到经管站,切实提高业务水平。

3.关于党委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严格,2016-2017年没有落实“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压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

述职报告。

重要内容。每年党组会至少2次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形势,明确努力方向。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二是完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按季度细化学习内容,根据实际变化,及时调整充实学习内容。7月份组织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理论学习,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三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修改完善政务微信、网站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员和网评员队伍。加强网络信息管理,规范干部职工网上信息传播行为,严防网络意识形态渗透。

4.关于媒体融合发展滞后,推进融媒体建设缺乏有效针对性措施,没有形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融媒体品牌。

一是加强外宣力度,将本地特色农产品、改革创新举措、民生实事通过日报、农业农村报进行宣传,提高了知名度。二是完善人民政府公众号,增加“服务在线”“为民服务”窗口,将计生、民政、城建、市场监管等88个办理事项梳理清晰,夯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

5.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辣味不足的问题。

一是充分做足会前准备,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听取意见、带头谈心谈话,带头检视剖析,主持起草班子检视剖析材料,审阅把关其他成员的检视剖析材料,学习研讨、听取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检视剖析材料等各环节扎实到位。二是各位班子成员之间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自我批评实事求是、敢于揭短露丑,将批评意见具体化、实例化。接受批评的同志虚心听取意见,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6.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明确工作任务,推动责任落实。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对从严治党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落实分管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管理、教育和监督。组织开展好村级党支部和机关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要求每名机关干部都要以党建指导员身份,按时参加所包村支部的组织生活。二是凝心聚力抓党建,提升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能力。开展10期“淬火”工程,涵盖660名党员和积极分子,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凝聚推动发展正能量。三是积极发展农村后备干部,今年在“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吸纳党员39名,有效补充了农村党支部新鲜血液。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攻坚克难勇气不足,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力度不够。工作中有时候会有畏难情绪,“涉深水、破坚冰、啃硬骨头”的勇气有所欠缺。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降低了工作标准,满足于不出错、过得去。我镇招引的项目质量不高、新兴产业少,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新旧动能转换成效不明显,重复投入多,技改项目少。

(二)关于2017年度双管部门工会福利发放问题。2017年部分双管部门工作人员按镇上机关干部统一管理,签到签退、包村扶贫,发放了工会福利,经巡视整改,我镇决定年底前追回双管部门人员发放的福利。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工作微信群过多,工作落实靠老套路,存在“重安排、轻落实”的情况,以文件贯彻文件,会议贯彻会议现象较为普遍,文山会海并没有减少,基层减负未落实到实处。

三、

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镇党委将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强宣传提高参与度。

通过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巡视整改的积极性,让全体党员干部认识到巡视整改工作不仅仅是领导干部和少数部门的事情,而是全镇的重要工作,树立巡视整改没有局外人的意识,切实增强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按要求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带头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整改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各牵头责任部门要细化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成效。

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大全【第三篇】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xx年3月28日至20xx年6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进行了综合巡察,7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整改落实成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财政改革。

(一)压实领导责任。

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以红包礼金治理、专项资金规范、农开项目管理、特色县域经济项目绩效评价4个子方案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科室(单位)目标3项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67个具体问题归纳为25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3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进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的2项问题正处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认识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法》、《预算编制风险防控办法》、《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法》、《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重点突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等级的评估、防控措施的制定,目前正在讨论阶段,力争在近期出台全部9个内部控制文件,形成“1+8”内部控制完整体系。

2.关于督促检查不实,考核评比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查不手软。注重加大责任追究、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今年,开展领导交办件督查15次、作风建设督查22次,编发通报5期;二是考核不打折。注重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机关支部和党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两线并行”,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支部、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3.关于过于强调团结和谐,直面问题力度不大,导致财政资金分配不公问题的整改情况。

算支出指标文件管理办法》,由局各业务科室在资金下拨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下达资金指标文件,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在官网公开。三是重点领域再掌控。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结项等方面严格操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制定与项目建设相匹配的财政性资金的申报、审批、结算等严格规范的操作办法。

4.关于党组履职不到位,原则性不强,导致项目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了科室(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责任。规范资金申报程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对有关重点项目认真把关再进行申报,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向上争资申报文件,必须有所在乡镇出文、主管部门核定项目后才进入行文程序审批。局业务科室(单位)加大了核查监管力度,进项目查看现场,下单位查阅资料,确保监管环节不缺位,截止11月21日我局向上争资行文数量204个,较去年同期减少111个。

5.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也有缺失,监督履职不主动、不大胆问题的落实情况。

了专题廉政党课;牵头组织开展局内作风建设督查22次;对于“三重一大”的问题中某些提议,纪检组只要认为不妥的都能及时发表不同意见,取得党组的支持。二是整合力量。针对发生的问题,局纪检组认真反思,整合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力量,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财政监督的全覆盖。三是深入整顿。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专项整治工作。今年4-11月共自查20xx年至20xx年的财政专项资金亿元,下沉一级重点检查扶贫、水利等7项资金亿元;6月中旬,在县纪委组织下,财政局积极参与配合,抽调86名财政干部作为检查组成员,选取林业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切入点开展乡镇(街道)之间的交叉检查,共计检查28个乡镇(街道),发现并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30条;8月份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区县之间的“雁过拔毛”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目前行政处理立案1件,退缴违规资金4万元;10月份抽调15名财政干部配合县纪委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合村并帐工作。

6.关于纪检组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震慑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开展日常廉政谈话80人次(其中集体谈话3次);任前廉政谈话三批51人次;提醒谈话27人次,印发作风建设督查通报5期;年初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评审价格失真的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评优和扣发绩效工资处理;配合县纪委对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的2名同志及时停发工资,做出了开除处理;10月份对交通肇事的一名干部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自我剖析。按要求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党组民主生活会,并督促机关党委将组织生活会开到各支部。今年3月份召开了一次“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会前有请示、有通知,会议有方案,会后有总结,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组战斗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在各自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都在所联系支部开展了“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党课讲授活动。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别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了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同时,明确二级单位内部的“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全局性的,必须报上级决定后实施。如:农开办办务会工作机制,集体研究制定项目申报计划,三重一大”原则研究并逐级上报,按照《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依规依程序办理,农开办提出立项建议,向上报批。

3.关于财政财务制衡机制不完善,监管出现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别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门户网设置预算公开专栏,截止目前已全面公开了20xx、20xx年1000多个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文及分配情况。

4.关于执行组织纪律选人用人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根据科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人力资源科对干职工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制定定期对干职工进行岗位调整交流方案,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满5年(含)必须交流、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职满3年(含)适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5年(含)以上的应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适当交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5月份,对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目前在任的财政所长中连续4年在同一岗位的仅4名。8月份,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对部分科室(单位)进行了机构整合,包括中层副职、业务骨干和临聘人员在内的3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交流调整。

一是修改和完善了财评中心工作制度。放开小额项目的评审,30万元以下的土建项目,5万元以下的设计、地勘、监理等费用项目可由政府采管备案;费用改为二审制,任务繁忙时,按照需要,委托中介机构一审,提高了评审效率。明确由2人以上查看现场,并明确评审员仅对表观工程量负责。二是完善了评审流程。落实对审签字制度,评审工作底稿上增加现场查看部分的内容,现场情况由建设、施工单位及评审员当场签字确认。深入推行联席会议制度,为解决评审中的争议问题,形成集体决策。推行了评审事项取证表制度和廉政回访制度。三是下一步将提请县委县政府修改宁政发〔20xx〕年1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为。四是财评中心20xx年获得了“省财评工作先进集体”、“县级青年文明号”、“项目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验收工作也将在12月份进行。

6.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抓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风,做到规范、精练。局办公室加强发文管理,着力精简各类发文。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减少文件数量,能通过电话、网站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截至11月,下发正式文51件,同比减少5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局办公室联合监察室定期对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7.关于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玩手机游戏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成立了考勤小组,局监察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通报,将督查情况运用到干职工民主测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二是扎实推进财政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集中培训、干职工自学、上级跟班学习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职工的岗位专业水平和财政财务管理能力。

8.关于个别同志群众观念淡薄,存在权力寻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财政局结合财政局“雁过拔毛”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严肃执纪问责,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谈话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立即纠正,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干职工,严肃处理。

(三)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全面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程序,尽可能地做实做细编制前的相关工作,增强预算工作的刚性,规范预算指标调剂业务。二是加强年初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安排与县主管领导对接汇报,做到项目更细化,支出更刚性。三是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预算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乡镇(街道)政府的预算管理意识和业务水平。在7月份开展的乡镇财政所长、村账代理会计培训中,设置了预算管理培训内容。

2.教育系统经费没有预算到各学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财政在20xx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已经将预算编制工作布置到29个基地学校。二是29个基地学校也将20xx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经费测算草案通知到每个学校,各学校都按统一标准进行预算经费测算和编报,同样执行“两上两下”预算编制流程。

3.关于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暂存、暂付款以及对外借款规模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转资金处理和20xx年度指标结转明确了相关规定。二是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的审批程序,所有财政资金出借均由借款单位提出申请,明确借款用途、归还渠道、还款时间、违约责任,按程序报批以后方能办理出借,严格控制财政资金出借的规模。1-11月份,财政出借资金总额为亿元,目前已收回亿元。最后两月,将进一步从严控制,积极催收,实现暂存款、暂付款余额下降的目标。三是及时清理财政往来资金,定期对出借资金进行函证,对到期出借资金采取催收、扣缴等方式,积极清收出借资金。今年已单独发函10次催收相关单位欠款,由于各载体单位资金偏紧,欠款催收的成效不太明显。

专项资金申报进行整合,增强县级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要求各载体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明确申报业务主管部门责任,由申报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

5.关于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要求不严,程序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资产配置严格审批,超标、超计划资产购置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使用资产(含出租、出借、担保、投资)、资产处置(土地、房屋、股权等)必须报县政府审批后再按程序公开处置。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单位使用、财政统筹、政府调配”的模式管理,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三是整合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共调拨和划拨土地48280平方米,房屋118554平方米,金额9亿元;归集土地亩,房屋平方米;审批国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4个,抵押担保贷款亿元,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6.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申报和使用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的其他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7.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文件规定,加快指标文件处理进度,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环节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要求上级指标文件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位,特殊情况的,在30日内下达指标,无划拨不及时的问题。如上级下达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民政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了资金安全和有效。二是业务科室对专户资金的项目、来源、金额逐一清理,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截至9月,我县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进度在全省123个区县市中排名第41位,农业科专户从20xx年开始资金只出不进,基建专户截至10月底,20xx年之前上级专项资金仅余179万元。

8.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效益比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验收报告书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二是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办[20xx]20号),在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目标管理、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和结果应用等方面做出系列性规定。三是上线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施过程跟踪,项目自评和财政再评价等方面实行流程化管理。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项目10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3家;计划开展财政再评价重点项目10个,目前完成2个;确定年度第二批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其中所有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都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9.关于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面检查乡镇财政所总会计、单位会计业务,按季抽查每乡镇一个村的村账支出业务,登记并公布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加强相互学习交流,财政监督检查局加强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理。

10.关于全县部分单位财务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要求财务人员规范合理使用指标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报用款计划,办理支付。二是加大报账宣传力度,在日常报账时,对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宣传,提醒单位及时处理支付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将支付报账业务积压至节假日。

11.关于公务卡使用比例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行提供上门办卡服务。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篇2。

20xx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建设局工作进行了巡察,20xx年1月20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设局党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在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4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动员。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党。

委成员按分工负责,各股室和各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局办公室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细化分解整改事项为4方面15项27个问题,分别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目前,25个问题已整改完毕,2个问题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巡察督查。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局纪委除按《整改方案》的规定时间督办外,还进行明察暗访,跟踪督办。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了《建设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建设局市政工程精细化管理规定》。

(一)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清单。目前,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于2月中旬召开了7场次恳谈会,7人次提醒谈话,对1名中层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委学习带动作用,制定了20xx年度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每个党委委员亲自授课,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突出讲纪律、讲规矩,结合城建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制度。年底,局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二级单位进行多层次恳谈,恳谈内容涉及干部思想作风、党群干群关系、制度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是制定考核计划,加强考核问责。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为导向,修订年度考核方案,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个人廉洁自律及巡察工作整改情况等全部纳入考评内容。元月下旬组成两个考核组对局属各单位20xx年度工作开展进行了综合考核。20xx年,局党委决定把“两个责任”延伸到各支部,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和组织考试的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纪委“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结合20xx年度考核工作,选拔专职人员成立纪检监察室,加强纪检监察业务指导培训。

二是发挥好局纪委查处惩戒职责,对一般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形式进行教育提醒和惩戒。加强违纪违规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的落实,形成震慑作用。针对“系统内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没有及时向县纪委报告,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责任追究”等问题,我局党委报县纪委,对一名中层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局领导对问题比较集中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恳谈;对3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作风纪律教育。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除局党委班子成员轮流授课之外,还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等单位专业人士进行集中授课,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发生在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将孔令晓中午饮酒、刘天增作为自来水公司经理挪用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的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给广大党员干部心灵触动。

日—17日利用下午时间,先后与自来水公司、市政公司、质监站、园林处等四个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内容涉及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方面的问题。

1、关于履行职责不力,工程管理混乱,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备,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在自查过程中,的确发现个别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在手续和程序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虽然受制于客观因素,关键还是急于完成任务,缺乏规矩意识。为此,局领导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从20xx年起,所有新建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完善立项、环评、勘察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对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我们将积极报请县政府专题研究,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建设方式进行施工。

监控督办。对于“监理公司违规超资质范围多次对市政、绿化工程进行监理,监理人员超数额监理工程项目”的问题,监理公司已作出说明,向局纪委作出检查。局党委要求监理公司积极申报市政监理专项资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今后所有市政项目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规定配套项目监理人员。对于“有项目经理无资质、一人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经理”现象,经查,20xx年4月28日—20xx年7月28日,城区绿化工程第3标、5标两个标段同时使用张华的项目经理证件,违反了《河南省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属于认识上不到位。缺乏对相关规定的学习和了解,在资质的使用管理上不够严谨,缺乏内部管理约束。为此,我局给予张华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不再担任绿化公司项目经理。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经理资质使用管理,实行一事一批、统一协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坚持专人监管,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对于“个别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自查中,发现教育西路消防栓安装、填埋不规范,我局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整改,对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监理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举一反三,我局又制定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土地、房管等单位,严厉打击转包、分包、出借资质行为。

习《中国*廉政准则》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定了《建设局工作人员“三不准六禁止”规定》(即:三不准:不准工作日参加任何形式的饮酒活动;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进入足疗城、ktv娱乐城、高档会所等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六禁止:禁止与市政工程投资商、房地产开发商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禁止私自私下与自然人合作搞各种形式的融资活动;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禁止以任何形式插手、干预工程或入股参与工程建设;禁止向施工企业销售、变卖建筑建材制成品、绿化苗木;禁止收受施工企业及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下发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并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若发现有干部职工利用职务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现象,将依法严肃处理。

使用效益。把工程预算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点,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针对“bt模式运作不规范,对投资人监督制约不力。bt模式运作的部分工程,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约定第一次回购款支付额度、支付时间比较随意”的问题,经查,确实存在,原因是为减少回购款的利息支出,我局在与投资商所签订的bt合作协议可根据县财力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回购款。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3号)精神,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沥青路面的重大投资项目在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的情况下,可以提前支付工程总额的25%,专项用于购买铺油用的沥青。下一步,我局严格按照ppp融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支付资金程序,建立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台账,按照形象进度和回购期限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拨付,坚决杜绝随意拨付现象。

域景观建设指挥部。对于“部分施工合同签订不负责,存在承包人签名代签、工期计算错误”的现象,经局纪委核实,因相关人员疏忽造成。对此,局纪委已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2、关于招投标方面违规违法多发问题。

针对“先施工后招标现象严重”的问题,经过自查,确实存在。近年来我局组织实施的部分“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及省市安排的重点工程,如:县衙周边道路改造工程、方山西路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工程,由于工期有时限要求,按照正常程序根本无法如期完工,为此,我局报请县政府同意,采取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的方式进行建设。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实行工程分类管理,对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急、险”工程、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将及时报请县政府确定建设方式。同时限定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施工手续,对没有按时完善手续的单位将予以查处。

影响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县双创办再次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硬化、绿化,我局安排绿化公司组织实施。两项工程均不超过30万元,这属于相近区域不同时期实施的两项小项目,不属于项目肢解、规避招标。根据国家招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监理费用在30万以上的工程将依法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理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不进行招投标。对此,局党委已要求园林处作出情况说明。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若发现有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行为,局纪委将认真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针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串标、出借资质情况”的问题,经查,市政公司、绿化公司确实存在此种情况。对此,局纪委已介入调查,根据事实对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出现类似现象和行为。

针对“少数工程评标过程中,评委专家有作弊嫌疑”的问题,局纪委已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禁以各种方式影响评委专家评审。同时,我局将积极与县公共资源中心对接,严把评委专家资格关,严禁有不良行为的评委专家进入内乡市场参与评标活动。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投诉后,将依法严厉打击评委专家作弊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县纪委、检察院依纪依法处理。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针对“局机关和个别二级单位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且数额较大”的问题,经查,自来水公司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两项专项资金没有及时缴纳县财政局,根据自来水公司运营现状,局党委已要求自来水公司制定资金缴纳计划。目前自来水公司已缴纳100万元,剩余资金计划利用5年缴纳完毕。局纪委已对自来水公司经理刘天增做了党内警告处分。下一步,将加大专项资金征收力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局。同时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每项工程建立资金专账,资金拨付随项目走。

针对“有大额支出没有清单,苗木等原材料采购以批为单位,无数量、无单价,出具发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现象”,局党委已责成园林处迅速自查,并向局纪委写出检查。下一步,我局将以此为戒,对全系统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制定出台《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同时聘请专业人员每季度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手续。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作风”方面问题。

1、关于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滥设名目,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问题。我局已在全系统开展违规发放奖金补助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局机关、园林处、监察大队进行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局机关发放的奖金补助102340元、园林处发放的奖金补助38053元、监察大队发放的奖金补助21500元已收回并上缴县纪委。同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20xx年起,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政策发放奖金补助。生产性单位按照业绩发放绩效考评奖金。

2、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违规接待问题比较严重。招待费严重超支,大额酒票入账,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饭店就餐等问题比较突出。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局属各单位于2月15日将定点就餐的饭店报局纪委备案,每半年局纪委将专项检查一次,对于违规者将严肃问责。

3、关于个别单位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在全系统开展自查清理活动,对局机关、园林处违规购买土特产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各单位严禁购买土特产,严禁相关票据入账。严格财务支出管理,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

4、关于局机关违规购买和使用车辆问题。对于我局使用建筑业协会购买的东风悦达起亚越野车问题,目前已退还给建筑业协会。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5、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

关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被南阳市公开约谈通报”的问题,自我局被公开约谈后,20xx年12月4日县政府安排我局作为临时业主全面接管该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班加点,昼夜施工,目前已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下一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四分六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局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分管单位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二是实行“两个清单”(职责清单和标准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四是加强问责力度,发现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将启动问责机制,甚至对单位一把手做组织处理。

建小区协调,准备采用磁卡水表进行计量。四是从3月份开始,邀请上海专业查漏公司对城区管网进行巡查。截止目前已查出dn100以上暗漏3处,dn100以下暗漏28处。

关于“墙改基金征收不到位,征收比例仅为%”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墙改基金在征收过程中给予免收;二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县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10%左右的保障性住房给予免收墙改资金;三是县政府出台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对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减免征收墙改基金。为避免征收的随意性,局纪委对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墙改基金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按标准进行征收。同时,将与县财政部门沟通,执行征收返还规定,参照周边县市的做法,在征收时把应该返还的部分予以扣减。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位发言。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民主理财的基础上,又制定《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班子会议集体决策的事项将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对于未经班子研究,擅自做决策的单位负责人,将启动问责机制。

2、擅设机构。未经县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违规执法。由于我县没有专门的城建执法监察队伍,20xx年9月初,河南省住建厅行政执法考核组对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进行检查考核时,认为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主体不规范,要求尽快组建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执法体制,限20xx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并把整改情况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住建厅。我局报县政府同意,从局属各单位选调15名具有执法资格工作人员临时组建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开展工作。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不规范。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以内建党20xx12号文件形式撤销了城建监察大队。目前县编办以内编20xx20号文件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机构和人员正在组建中。

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二级单位超职数配备中层领导干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消化超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按照编委批准的领导职数,加强干部职数管理,落实好局属单位职数配备。将超指数的单位,根据20xx年度考核,进行退减。二是在没有消化超职数的情况下,不再新提拔干部。

单位出现职数空缺时,只从现有干部中进行调整使用。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向县编委申报增加园林处、绿化公司、质监站等单位人员编制指数。

4、关于事企不分,违规兼职。部分二级单位与下属企业管营不分。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问题。一是结合全县机构改革,逐步实现企事分离、管干分离。二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任用、调整党员干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对在企业兼职的中层干部进行调整。

5、人员管理不规范。局机关长期借调二级单位人员使用。对二级单位管理比较松散,干部职工长期不上班、内退、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现象比较普遍。

一是健全完善局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制度。结合行政单位公车改革要求,对局机关借用的1名司机,已于20xx年12月30日返回原单位工作。对现有借用人员加强管理,逐步完善借用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豫人社薪[20xx]6号文件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宛人社薪[20xx]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考勤和请假休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休假均严格按规定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三是对长期不上班、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人员,由原单位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限于20xx年3月底前回原单位上班,逾期不上班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目前绝大多数人员已回原单位上班,对于个别没有按期回原单位上班的人员,我局已要求相关单位与人劳局对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实行分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分包领导负责督促分管单位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单位一把手具体负责解决。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步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大全【第四篇】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2月28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韩庄镇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6日,县委巡察组向韩庄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6个大方面、15个问题、42个具体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韩庄镇党委深刻认识到,县委巡察组对我镇的巡察工作,既是对我镇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找差距、促整改、谋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韩庄镇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组整改要求上来,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自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7月6日下午,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并安排部署工作;7月9日,镇党委召开了民主生活会,随后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针对相关问题进行认领,就切实抓好巡察整改以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李昉同志为组长、镇长韩冰同志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落实县委巡察要求,把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7月16日,镇党委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并制定了《中共韩庄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下发到各总支、支部、镇直各部门,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明确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切实担起直接责任,坚持履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各问题、各环节都有推进措施,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全过程的督导检查,党委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情况汇报,逐一进行研究分析,做到问题线索核查不清楚不放过,法规政策研究不透、把握不准不放过,核实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责任分工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细化实化整改落实情况,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着力推动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镇党委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对照整改方案修订完善了加强党建工作、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度14项,规范了工作行为,严明了工作纪律,防止整改问题的反复和回潮。

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大全【第五篇】

市委交叉巡察组: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xx年6月29日至8月8日,县市委交叉巡察组对玉皇庙乡开展了为期40天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9月21日,市委交叉巡察组向我乡反馈了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情况,乡党委书记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抓不好整改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抓好整改工作。

(一)提升站位,高度重视。自巡察整改反馈会召开后,乡党委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抓不好整改就是失职渎职的使命担当意识。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当作一次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的机会,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坚决拥护,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对号入座,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党委书记多次牵头召开专题会,制定整改方案,对重大问题,提出要求,对重大案件进行综合研判、分析、评估,做到原原本本、一项不漏的抓好整改。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切实加强玉皇庙乡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力亲为抓部署、抓落实、抓督导,分别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整改工作动员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乡党委对照反馈的问题,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在全乡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研究措施,制订方案。一是召开专题会交办整改事项。9月22日,我亲自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把反馈的7个方面23个小项分解到每位班子成员手中。二是深入实际,对反馈的问题,我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汇报,要求班子成员对交办的问题撰写调研提纲,确定整改措施。三是制定详细的整改台账,在深入实际调查的基础上,我于9月23日召开党委专题会,逐项研究具体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并进行分类汇总,整改方案形成后,党委书记李松勇亲自三次修改,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以党委文件形式上报巡察办。

(四)建章立制,扎实整改。乡党委书记李松勇多次强调,对待巡察反馈意见绝不能就事论事,敷衍了事,流于形式走过场。要自觉把巡察成果运用到工作中,构建长效机制,扎扎实实抓整改。对未按照要求、时限完成的整改任务,责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情况说明,对工作不力的进行追责,并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在此次巡察中我乡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力争构建遵规守纪、廉洁从政、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要求,我乡建立了《玉皇庙乡财务制度管理办法》、《玉皇庙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玉皇庙乡公务灶管理制度》、《玉皇庙乡落实五天四夜工作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明了工作纪律。二是从整治作风纪律上入手,集中整顿工作纪律,要求所有乡村党员干部、扶贫责任组成员中午禁止饮酒,实行指纹签到,乡纪委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并通报。

巡察整改反馈的1个方面23项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巡察整改期间制定完善19个制度,开展6项辅导、培训和专题活动。清退资金28490元,在整改过程中,警示约谈了5人、立案查处3起案件,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了强调震慑,起到了警示作用。

玉皇庙乡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乡整体工作的助力器。

一是全面贯彻巡察组反馈意见,务求实效。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我们必须深刻反思,主动认领,勇于担责,自己的问题自己买单,做到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标本兼治,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扎进制度笼子,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制定的方案、措施,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堵塞工作漏洞,突出查处重点,务求整改工作成效显著。

二是紧盯不放落实整改。乡党委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严格工作纪律,加强对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

三是充分利用巡察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严格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大全【第六篇】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xx年3月28日至20xx年6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进行了综合巡察,7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整改落实成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财政改革。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春林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正容同志和纪检组长何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由陈正容、何欣同志分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3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局务会议8次、干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以红包礼金治理、专项资金规范、农开项目管理、特色县域经济项目绩效评价4个子方案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科室(单位)目标3项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67个具体问题归纳为25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3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进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的2项问题正处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认识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抓责任履行不放松。严格职责分工,制定《县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机制体系。严肃政治规矩,分别于3月22日、5月19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听取局党组书记讲授的《牢记为民理财,坚持廉洁从政》、《提振信心,深学敢为,奋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两次专题廉政党课,11月10日,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和支部成员学习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听取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专题解读;局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讲授了9堂党课。严行谈话警示,3月23日,时任党组书记谭启良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月22日,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条例》、《准则》,并结合身边案例开展廉政警示谈话;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负责人、主要岗位业务人员之间逐一开展日常廉政和廉洁提醒谈话。截至目前,谈话对象达402人次。二抓教育创新不滞后。在“。

两学一做。

”及“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道德讲堂、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等活动有序开展的同时,多角度、全方位充实教育元素,组织开展庆七一暨“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主题展演,评选表彰财政系统爱岗敬业标兵、最美家庭、优秀党员42名,发挥身边榜样作用;举办财税系统男子篮球赛、财务人员趣味运动会,国地税、乡镇、部门单位40余家报名参与,在竞技拼搏中浓厚了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开辟廉政文化走廊和廉政宣传专栏,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和作风建设提示短信;承办第三联组“廉政知识抢答赛”,我局原党组成员江志华家庭获县纪委授予的全县十佳“家风好家庭”荣誉;11月5日,组织48名局青年干部赴县国防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三抓权责制衡不遮掩。扎实推进公共权力清查,7月上旬,5个科室先行先试,对职能职责范畴内各项公共权力的政策依据、规定标准、工作流程进行逐一剖析,进而查找薄弱环节、风险所在,形成较为全面、细致的模版后,9月份在全局科室(单位)中推开,目前已形成29个权力清单、196个责任清单;着力强化内部控制约束。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湘财监〔20xx〕10号)精神,在全面梳理科室职能、明确。

岗位职责。

形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拟定了《宁乡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财政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办法》《预算编制风险防控办法》《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法》《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重点突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等级的评估防控措施的制定,目前正在讨论阶段,力争在近期出台全部9个内部控制文件,形成“1+8”内部控制完整体系。

2.关于督促检查不实,考核评比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查不手软。注重加大责任追究、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今年,开展领导交办件督查15次、作风建设督查22次,编发通报5期;二是考核不打折。注重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机关支部和党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两线并行”,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支部、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3.关于过于强调团结和谐,直面问题力度不大,导致财政资金分配不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公开有突破。针对20xx年预算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出台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部门预算、决算的数据和说明,到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均实现了原文公开和资金公开到类、款、项,各业务科室对180家部门预算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审核,铁纪把关、顶住压力,要求相关单位整改不打折扣。二是资金拨付更规范。制定《预算支出指标文件管理办法》,由局各业务科室在资金下拨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下达资金指标文件,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在官网公开。三是重点领域再掌控。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结项等方面严格操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制定与项目建设相匹配的财政性资金的申报、审批、结算等严格规范的操作办法。

4.关于党组履职不到位,原则性不强,导致项目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了科室(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责任。规范资金申报程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对有关重点项目认真把关再进行申报,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向上争资申报文件,必须有所在乡镇出文、主管部门核定项目后才进入行文程序审批。局业务科室(单位)加大了核查监管力度,进项目查看现场,下单位查阅资料,确保监管环节不缺位,截止11月21日我局向上争资行文数量204个,较去年同期减少111个。

5.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也有缺失,监督履职不主动、不大胆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主动作为。纪检组在局党组的支持下,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履职。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纪检组到三支部、五支部讲授了专题廉政党课;牵头组织开展局内作风建设督查22次;对于“三重一大”的问题中某些提议,纪检组只要认为不妥的都能及时发表不同意见,取得党组的支持。二是整合力量。针对发生的问题,局纪检组认真反思,整合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力量,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财政监督的全覆盖。三是深入整顿。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专项整治工作。今年4-11月共自查20xx年至20xx年的财政专项资金亿元,下沉一级重点检查扶贫、水利等7项资金亿元;6月中旬,在县纪委组织下,财政局积极参与配合,抽调86名财政干部作为检查组成员,选取林业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切入点开展乡镇(街道)之间的交叉检查,共计检查28个乡镇(街道),发现并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30条;8月份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区县之间的“雁过拔毛”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目前行政处理立案1件,退缴违规资金4万元;10月份抽调15名财政干部配合县纪委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合村并帐工作。

6.关于纪检组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震慑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廉政谈话,纪检组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要求立即纠正,对屡教不改的干职工,对照机关制度规定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违反纪律的一律按相关条例从严处理。今年3月至11月纪检组开展日常廉政谈话80人次(其中集体谈话3次);任前廉政谈话三批51人次;提醒谈话27人次,印发作风建设督查通报5期;年初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评审价格失真的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评优和扣发绩效工资处理;配合县纪委对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的2名同志及时停发工资,做出了开除处理;10月份对交通肇事的一名干部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自我剖析。按要求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党组民主生活会,并督促机关党委将组织生活会开到各支部。今年3月份召开了一次“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会前有请示、有通知,会议有方案,会后有总结,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组战斗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在各自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都在所联系支部开展了“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党课讲授活动。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别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6类重大决策、3类重要干部任免、3类重大项目安排、3类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了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同时,明确二级单位内部的“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全局性的,必须报上级决定后实施。如:农开办办务会工作机制,集体研究制定项目申报计划,三重一大”原则研究并逐级上报,按照《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依规依程序办理,农开办提出立项建议,向上报批。

3.关于财政财务制衡机制不完善,监管出现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各项制度,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明确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的权限和责任,面向所有有申报资格的主体,做到全过程公开。在资金申报环节,规定项目申报的政策文件公示不少于3日,让项目单位(企业)对财政政策广泛知晓。在项目初审环节,由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项目申报情况,在上报截止日5日前提出项目申报计划,充分核实项目的资质、申报条件等情况。在资金审批环节,通过审批的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门户网设置预算公开专栏,截止目前已全面公开了20xx、20xx年1000多个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文及分配情况。

4.关于执行组织纪律选人用人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根据科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人力资源科对干职工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制定定期对干职工进行岗位调整交流方案,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满5年(含)必须交流、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职满3年(含)适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5年(含)以上的应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适当交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5月份,对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目前在任的财政所长中连续4年在同一岗位的仅4名。8月份,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对部分科室(单位)进行了机构整合,包括中层副职、业务骨干和临聘人员在内的3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交流调整。

一是修改和完善了财评中心工作制度。放开小额项目的评审,30万元以下的土建项目,5万元以下的设计、地勘、监理等费用项目可由政府采管备案;费用改为二审制,任务繁忙时,按照需要,委托中介机构一审,提高了评审效率。明确由2人以上查看现场,并明确评审员仅对表观工程量负责。二是完善了评审流程。落实对审签字制度,评审工作底稿上增加现场查看部分的内容,现场情况由建设、施工单位及评审员当场签字确认。深入推行联席会议制度,为解决评审中的争议问题,形成集体决策。推行了评审事项取证表制度和廉政回访制度。三是下一步将提请县委县政府修改宁政发〔20xx〕年1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为。四是财评中心20xx年获得了“省财评工作先进集体”、“县级青年文明号”、“项目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验收工作也将在12月份进行。

6.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抓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进会风,注重对各类会议决定落实不走样。局办公室强化对会议统筹力度,控制会议数量,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改革会议形式,原则上能以通知、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会议,不再召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严格实行会议请假、签到制度,安排监察室现场监督通报。截至11月,召开全局性大会6次,同比减少25%。二是改进文风,做到规范、精练。局办公室加强发文管理,着力精简各类发文。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减少文件数量,能通过电话、网站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截至11月,下发正式文51件,同比减少5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局办公室联合监察室定期对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7.关于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玩手机游戏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成立了考勤小组,局监察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通报,将督查情况运用到干职工民主测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二是扎实推进财政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集中培训、干职工自学、上级跟班学习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职工的岗位专业水平和财政财务管理能力。

8.关于个别同志群众观念淡薄,存在权力寻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财政局结合财政局“雁过拔毛”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严肃执纪问责,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谈话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立即纠正,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干职工,严肃处理。

(三)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全面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程序,尽可能地做实做细编制前的相关工作,增强预算工作的刚性,规范预算指标调剂业务。二是加强年初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安排与县主管领导对接汇报,做到项目更细化,支出更刚性。三是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预算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乡镇(街道)政府的预算管理意识和业务水平。在7月份开展的乡镇财政所长、村账代理会计培训中,设置了预算管理培训内容。

2.教育系统经费没有预算到各学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财政在20xx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已经将预算编制工作布置到29个基地学校。二是29个基地学校也将20xx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经费测算草案通知到每个学校,各学校都按统一标准进行预算经费测算和编报,同样执行“两上两下”预算编制流程。

3.关于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暂存、暂付款以及对外借款规模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部门单位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月份对各支付单位下达了《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20xx年度年终指标结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办〔20xx〕34号),对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结余结转资金处理和20xx年度指标结转明确了相关规定。二是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的审批程序,所有财政资金出借均由借款单位提出申请,明确借款用途、归还渠道、还款时间、违约责任,按程序报批以后方能办理出借,严格控制财政资金出借的规模。1-11月份,财政出借资金总额为亿元,目前已收回亿元。最后两月,将进一步从严控制,积极催收,实现暂存款、暂付款余额下降的目标。三是及时清理财政往来资金,定期对出借资金进行函证,对到期出借资金采取催收、扣缴等方式,积极清收出借资金。今年已单独发函10次催收相关单位欠款,由于各载体单位资金偏紧,欠款催收的成效不太明显。

4.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项目过多、使用分散,甚至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对专项资金从申报到审批、分配、拨付等流程环节全部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严格申报程序,对每笔专项资金进行建档公示,确保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杜绝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跟踪检查,实施问效,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开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工作。紧紧抓住资金申报这个“入口关”和“牛鼻子”,改变县内各单位向上争资各自为政的做法,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申报进行整合,增强县级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要求各载体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明确申报业务主管部门责任,由申报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

5.关于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要求不严,程序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预算调整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预算执行约束力,加强了财政与人大财经工委在预算及调整预算程序方面的工作沟通,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法定程序,严把预算刚性支出。政府采购方面,一是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宁财采购〔20xx〕4号),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退出发票审签环节,减少随意性,提高规范性。二是优化服务。上线并优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扩大加油定点范围,汽车维修将推行资质供应商备案制,并引入物价部门核价;逐步加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网上询价等的适用范围,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进一步充实专家库,确保评标结果更科学公正。三是强化监管。加强对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和执行等环节的要求和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联合纪委和审计部门对重点单位和项目实行联检;充分发挥公众监管作用,加强社会监管和代理机构监管。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宁乡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xx〕11号),对资产配置严格审批,超标、超计划资产购置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使用资产(含出租、出借、担保、投资)、资产处置(土地、房屋、股权等)必须报县政府审批后再按程序公开处置。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单位使用、财政统筹、政府调配”的模式管理,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三是整合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共调拨和划拨土地48280平方米,房屋118554平方米,金额9亿元;归集土地亩,房屋平方米;审批国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4个,抵押担保贷款亿元,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6.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申报和使用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资金申报,完善资金申报的相关制度,对专项资金申报和分配坚持依程序办理,要求乡镇(街道)在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支持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主动与申报主管部门对接,由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盖章确认。二是加强项目申报环节的公示公开,杜绝暗箱操作、重复申报。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组织监督局、绩效科对20xx-20xx年首轮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价。监督局对18家单位进行了机关运行经费专项检查,移送问题线索2条,并对存在的其他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7.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文件规定,加快指标文件处理进度,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环节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要求上级指标文件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位,特殊情况的,在30日内下达指标,无划拨不及时的问题。如上级下达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民政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了资金安全和有效。二是业务科室对专户资金的项目、来源、金额逐一清理,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截至9月,我县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进度在全省123个区县市中排名第41位,农业科专户从20xx年开始资金只出不进,基建专户截至10月底,20xx年之前上级专项资金仅余179万元。

8.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效益比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了预算与绩效同步,预算安排资金时即纳入绩效管理程序。项目完工后,财政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现场勘验和检查,听取项目用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查阅核实有关账务、相关文件、合同以及验收报告书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二是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办[20xx]20号),在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目标管理、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和结果应用等方面做出系列性规定。三是上线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施过程跟踪,项目自评和财政再评价等方面实行流程化管理。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项目10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3家;计划开展财政再评价重点项目10个,目前完成2个;确定年度第二批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其中所有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都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9.关于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理顺对乡镇财政所“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通过全县财税工作调度会、财政系统业务工作部署会、考核评估、约束制度等多种形式,齐抓共管,推动我县乡镇财政所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二是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5月份对花明楼、历经铺等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7月份对乡镇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全面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乡财局加强日常指导与检查,按季全面检查乡镇财政所总会计、单位会计业务,按季抽查每乡镇一个村的村账支出业务,登记并公布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加强相互学习交流,财政监督检查局加强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理。

10.关于全县部分单位财务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要求财务人员规范合理使用指标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报用款计划,办理支付。二是加大报账宣传力度,在日常报账时,对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宣传,提醒单位及时处理支付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将支付报账业务积压至节假日。

11.关于公务卡使用比例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支付局加大宣传力度,业务人员在窗口做好耐心解释,并对强制目录内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予以拒付。二是对未办理公务卡的单位上门结合乡镇机关建设和集中支付业务办理工作进行宣传,释疑解惑,目前已上门至信访局、双凫铺财政所、白马桥财政所、城郊财政所、黄材财政所、喻家坳财政所、龙田财政所、东湖塘财政所、沩山财政所、沙田财政所、双江口财政所、坝塘财政所、夏铎铺财政所、历经铺街道财政所等单位进行走访宣传解释。三是借助银行考核座谈会的机会,要求每个委托代理银行对零余额开户单位进行提供上门办卡服务。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篇2。

20xx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建设局工作进行了巡察,20xx年1月20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设局党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在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4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动员。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党委成员按分工负责,各股室和各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局办公室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细化分解整改事项为4方面15项27个问题,分别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目前,25个问题已整改完毕,2个问题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巡察督查。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局纪委除按《整改方案》的规定时间督办外,还进行明察暗访,跟踪督办。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了《建设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建设局市政工程精细化管理规定》。

(一)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严格“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了“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度。党委书记、局长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局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局党委制定“四分六包制”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责任倒查机制,制定了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标准清单。目前,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于2月中旬召开了7场次恳谈会,7人次提醒谈话,对1名中层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委学习带动作用,制定了20xx年度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每个党委委员亲自授课,以xx大及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突出讲纪律、讲规矩,结合城建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制度。年底,局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二级单位进行多层次恳谈,恳谈内容涉及干部思想作风、党群干群关系、制度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是制定考核计划,加强考核问责。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为导向,修订年度考核方案,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个人廉洁自律及巡察工作整改情况等全部纳入考评内容。元月下旬组成两个考核组对局属各单位20xx年度工作开展进行了综合考核。20xx年,局党委决定把“两个责任”延伸到各支部,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和组织考试的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纪委“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结合20xx年度考核工作,选拔专职人员成立纪检监察室,加强纪检监察业务指导培训。

二是发挥好局纪委查处惩戒职责,对一般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形式进行教育提醒和惩戒。加强违纪违规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的落实,形成震慑作用。针对“系统内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没有及时向县纪委报告,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责任追究”等问题,我局党委报县纪委,对一名中层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局领导对问题比较集中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恳谈;对3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作风纪律教育。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除局党委班子成员轮流授课之外,还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等单位专业人士进行集中授课,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发生在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将孔令晓中午饮酒、刘天增作为自来水公司经理挪用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的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给广大党员干部心灵触动。

四是组织召开工程建设领域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会。每项工程在建设前,局纪委根据工程安排涉及的单位和关键人物,逐单位逐人进行廉政风险防控恳谈。20xx年3月14日—17日利用下午时间,先后与自来水公司、市政公司、质监站、园林处等四个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内容涉及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法律法规和各种。

规章制度。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方面的问题。

1、关于履行职责不力,工程管理混乱,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备,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在自查过程中,的确发现个别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在手续和程序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虽然受制于客观因素,关键还是急于完成任务,缺乏规矩意识。为此,局领导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从20xx年起,所有新建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完善立项、环评、勘察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对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我们将积极报请县政府专题研究,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建设方式进行施工。

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违规转包、分包工程”现象,局纪委已介入调查,逐个约谈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就具体情况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局纪委制定了违规转包、分包专项整治方案,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监控督办。对于“监理公司违规超资质范围多次对市政、绿化工程进行监理,监理人员超数额监理工程项目”的问题,监理公司已作出说明,向局纪委作出检查。局党委要求监理公司积极申报市政监理专项资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今后所有市政项目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规定配套项目监理人员。对于“有项目经理无资质、一人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经理”现象,经查,20xx年4月28日—20xx年7月28日,城区绿化工程第3标、5标两个标段同时使用张华的项目经理证件,违反了《河南省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属于认识上不到位。缺乏对相关规定的学习和了解,在资质的使用管理上不够严谨,缺乏内部管理约束。为此,我局给予张华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不再担任绿化公司项目经理。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经理资质使用管理,实行一事一批、统一协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坚持专人监管,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对于“个别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自查中,发现教育西路消防栓安装、填埋不规范,我局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整改,对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监理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举一反三,我局又制定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土地、房管等单位,严厉打击转包、分包、出借资质行为。

针对“有干部职工在工程项目中谋取私利”现象,我局高度重视,要求每位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并在全系统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定了《建设局工作人员“三不准六禁止”规定》(即:三不准:不准工作日参加任何形式的饮酒活动;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进入足疗城、ktv娱乐城、高档会所等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六禁止:禁止与市政工程投资商、房地产开发商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禁止私自私下与自然人合作搞各种形式的融资活动;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禁止以任何形式插手、干预工程或入股参与工程建设;禁止向施工企业销售、变卖建筑建材制成品、绿化苗木;禁止收受施工企业及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下发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并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若发现有干部职工利用职务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现象,将依法严肃处理。

针对“部分工程预算存在廉政风险。20xx年、20xx年城区绿化工程等5个工程送审金额万元,财政评审金额万元,超出财政评审金额%”的问题,经查,园林绿化公司承揽的工程在评审过程中确实存在,为此,局领导对园林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系统开展项目管理专项治理活动。下一步将加强工程预算管理,建立完善技术评审制度和财政评审制度,委托有资质的预算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评审,实行大宗材料询价制度,提高工程资金使用效益。把工程预算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点,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针对“bt模式运作不规范,对投资人监督制约不力。bt模式运作的部分工程,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约定第一次回购款支付额度、支付时间比较随意”的问题,经查,确实存在,原因是为减少回购款的利息支出,我局在与投资商所签订的bt合作协议可根据县财力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回购款。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xx〕3号)精神,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沥青路面的重大投资项目在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的情况下,可以提前支付工程总额的25%,专项用于购买铺油用的沥青。下一步,我局严格按照ppp融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支付资金程序,建立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台账,按照形象进度和回购期限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拨付,坚决杜绝随意拨付现象。

针对“个别二级单位做业主,指定下属公司施工,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失去有效监管的问题”,经过自查,该问题确实存在。我局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决定从20xx年起,所有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工程项目不再指定局属二级单位作业主,每项工程成立项目指挥部,主管领导任指挥长,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指挥部成员,按照相关规定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目前,我局已先后成立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指挥部、灵山北路项目指挥部、迎宾大道周边区域景观建设指挥部。对于“部分。

施工合同。

签订不负责,存在承包人签名代签、工期计算错误”的现象,经局纪委核实,因相关人员疏忽造成。对此,局纪委已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2、关于招投标方面违规违法多发问题。

针对“先施工后招标现象严重”的问题,经过自查,确实存在。近年来我局组织实施的部分“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及省市安排的重点工程,如:县衙周边道路改造工程、方山西路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工程,由于工期有时限要求,按照正常程序根本无法如期完工,为此,我局报请县政府同意,采取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的方式进行建设。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实行工程分类管理,对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急、险”工程、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将及时报请县政府确定建设方式。同时限定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施工手续,对没有按时完善手续的单位将予以查处。

针对“部分工程监理应招标未招标,指定监理公司,个别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问题,局纪委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园林处有类似行为。经调查,20xx年5月,根据县双创指挥部的安排,我局报县政府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园林处对湍东水厂水源地院内进行绿化。20xx年7月,县双创指挥部督查湍东水厂大门外脏乱差严重,当地群众私自种庄稼,影响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县双创办再次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硬化、绿化,我局安排绿化公司组织实施。两项工程均不超过30万元,这属于相近区域不同时期实施的两项小项目,不属于项目肢解、规避招标。根据国家招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监理费用在30万以上的工程将依法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理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不进行招投标。对此,局党委已要求园林处作出情况说明。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若发现有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行为,局纪委将认真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针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串标、出借资质情况”的问题,经查,市政公司、绿化公司确实存在此种情况。对此,局纪委已介入调查,根据事实对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出现类似现象和行为。

针对“少数工程评标过程中,评委专家有作弊嫌疑”的问题,局纪委已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禁以各种方式影响评委专家评审。同时,我局将积极与县公共资源中心对接,严把评委专家资格关,严禁有不良行为的评委专家进入内乡市场参与评标活动。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投诉后,将依法严厉打击评委专家作弊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县纪委、检察院依纪依法处理。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针对“局机关和个别二级单位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且数额较大”的问题,经查,自来水公司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两项专项资金没有及时缴纳县财政局,根据自来水公司运营现状,局党委已要求自来水公司制定资金缴纳计划。目前自来水公司已缴纳100万元,剩余资金计划利用5年缴纳完毕。局纪委已对自来水公司经理刘天增做了党内警告处分。下一步,将加大专项资金征收力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局。同时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每项工程建立资金专账,资金拨付随项目走。

针对“有大额支出没有清单,苗木等原材料采购以批为单位,无数量、无单价,出具发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现象”,局党委已责成园林处迅速自查,并向局纪委写出检查。下一步,我局将以此为戒,对全系统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制定出台《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同时聘请专业人员每季度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手续。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作风”方面问题。

1、关于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滥设名目,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问题。我局已在全系统开展违规发放奖金补助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局机关、园林处、监察大队进行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局机关发放的奖金补助102340元、园林处发放的奖金补助38053元、监察大队发放的奖金补助21500元已收回并上缴县纪委。同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20xx年起,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政策发放奖金补助。生产性单位按照业绩发放绩效考评奖金。

2、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违规接待问题比较严重。招待费严重超支,大额酒票入账,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饭店就餐等问题比较突出。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局属各单位于2月15日将定点就餐的饭店报局纪委备案,每半年局纪委将专项检查一次,对于违规者将严肃问责。

3、关于个别单位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在全系统开展自查清理活动,对局机关、园林处违规购买土特产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各单位严禁购买土特产,严禁相关票据入账。严格财务支出管理,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

4、关于局机关违规购买和使用车辆问题。对于我局使用建筑业协会购买的东风悦达起亚越野车问题,目前已退还给建筑业协会。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5、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

关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被南阳市公开约谈通报”的问题,自我局被公开约谈后,20xx年12月4日县政府安排我局作为临时业主全面接管该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班加点,昼夜施工,目前已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下一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四分六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局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分管单位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二是实行“两个清单”(职责清单和标准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四是加强问责力度,发现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将启动问责机制,甚至对单位一把手做组织处理。

关于“自来水水费征收率比较低”的问题,我局已要求自来水公司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整改:一是成立普查小组。对城区用户进行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大普查,并安排维修人员现场服务,发现漏点及时维修。二是列出霸王水用户名单,下发催缴通知书,限期补缴以往所欠水费。三是已和部分新建小区协调,准备采用磁卡水表进行计量。四是从3月份开始,邀请上海专业查漏公司对城区管网进行巡查。截止目前已查出dn100以上暗漏3处,dn100以下暗漏28处。

关于“墙改基金征收不到位,征收比例仅为%”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墙改基金在征收过程中给予免收;二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县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10%左右的保障性住房给予免收墙改资金;三是县政府出台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对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减免征收墙改基金。为避免征收的随意性,局纪委对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墙改基金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按标准进行征收。同时,将与县财政部门沟通,执行征收返还规定,参照周边县市的做法,在征收时把应该返还的部分予以扣减。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1、“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不到位。局机关和二级单位部分大额资金使用、主要原材料采购,未经班子会研究,透明度不够。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资金调度和大宗原材料采购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在今年的推荐后备干部人选中,会前没有通风,会中充分酝酿,局长在听取大家意见后,末位发言。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民主理财的基础上,又制定《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班子会议集体决策的事项将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对于未经班子研究,擅自做决策的单位负责人,将启动问责机制。

2、擅设机构。未经县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违规执法。由于我县没有专门的城建执法监察队伍,20xx年9月初,河南省住建厅行政执法考核组对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进行检查考核时,认为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主体不规范,要求尽快组建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执法体制,限20xx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并把整改情况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住建厅。我局报县政府同意,从局属各单位选调15名具有执法资格工作人员临时组建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开展工作。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不规范。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以内建党20xx12号文件形式撤销了城建监察大队。目前县编办以内编20xx20号文件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机构和人员正在组建中。

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二级单位超职数配备中层领导干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消化超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按照编委批准的领导职数,加强干部职数管理,落实好局属单位职数配备。将超指数的单位,根据20xx年度考核,进行退减。二是在没有消化超职数的情况下,不再新提拔干部。单位出现职数空缺时,只从现有干部中进行调整使用。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向县编委申报增加园林处、绿化公司、质监站等单位人员编制指数。

4、关于事企不分,违规兼职。部分二级单位与下属企业管营不分。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问题。一是结合全县机构改革,逐步实现企事分离、管干分离。二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任用、调整党员干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对在企业兼职的中层干部进行调整。

5、人员管理不规范。局机关长期借调二级单位人员使用。对二级单位管理比较松散,干部职工长期不上班、内退、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现象比较普遍。

一是健全完善局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制度。结合行政单位公车改革要求,对局机关借用的1名司机,已于20xx年12月30日返回原单位工作。对现有借用人员加强管理,逐步完善借用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豫人社薪[20xx]6号文件20xx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宛人社薪[20xx]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考勤和请假休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休假均严格按规定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三是对长期不上班、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人员,由原单位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限于20xx年3月底前回原单位上班,逾期不上班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

劳动合同。

目前绝大多数人员已回原单位上班,对于个别没有按期回原单位上班的人员,我局已要求相关单位与人劳局对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实行分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分包领导负责督促分管单位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单位一把手具体负责解决。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步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二)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三)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

(四)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把配合上级部门查办案件作为后续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这一手不能软,重点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加强源头防控,进一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五)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精神。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严厉查处“作风”顶风违纪案件,深化拓展专项整治内容。

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大全【第七篇】

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各乡镇会计核算服务分中心:。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6月12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19年9月24日向区财政局党组书面反馈了意见,要求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区财政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按照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局党组严肃对待,认真整改,这对区财政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有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9月2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立即研究成立由局党组书记黄本松同志为组长,局党组副书记李京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四个工作小组为工作小组成员,由张倩、张勇、熊廷江为领导小组联络员,负责做好整改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9月25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全局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和整改措施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巡察整改方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整改成效。

(二)对照清单,建立台账。

为有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区财政局党组逐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把握政治巡察的基本要求,以巡察反馈的6大方面35个问题为依据制定了整改任务落实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保证巡察反馈意见无缺项、无遗漏、全覆盖。

区财政局党组将9月24日至12月23日确定为集中整改期,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35个问题集中整改期内要完成或阶段性完成的任务和措施,严格对照标准,明确了各项整改任务的主责领导、主责单位、任务清单、完成时间,形成了整改台账。党组书记带头,党组班子成员对照整改任务清单,主动对位认领任务,认真履行对党组织的承诺。

(三)细化措施,明确责任。

局党组坚持将整改任务细化落实到各位班子成员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整改工作全面推开后,党组书记对党组班子成员进行逐一约谈,听取其所承担整改工作的推进思路和任务进展情况,与各班子成员一道剖析问题根源,逐项细化方案和措施,形成整体性系统化的整改工作体系,进一步明确主责领导和主责股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要求,进一步夯实责任,并要求各位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查找自身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分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追本溯源,深挖病根,对症下药,科学施策,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在领导班子带领下,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主动认领问题,层层压实责任,人人承担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及时掌握落实整改的进展情况,对已完成的任务及时销号,对个别进展缓慢或整改不到位的任务进行督办。

(四)严格标准,推进整改。

局党组本着对党负责、对全区财政事业负责、对全体干部职工负责的态度,严格标准推进落实。要求每位党组班子成员要铁面无私地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动力不衰减,成效不缩水;要求在明确时限内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要求局党建办完成好区委巡察办交办的所有线索问题的核查整改;要求各方面整改既要注重当下举措的落实,更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注重加强制度、机制、体制、程序等方面的建设,发挥整改成果的长效作用。

三个月来,局党组不断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推动,通过局领导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截至12月23日,6方面16类问题35个具体问题已按时间节点完成阶段性任务。对于整改工作中属于中长期的任务,目前已明确整改举措,并正在按照制定计划扎实推进,确保取得成效。

对照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局党组坚持查根源、定标准、明举措、严整改、求实效,紧盯6个方面35个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推进落实,逐项对账销号。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整改。

(1)关于“政治领导力发挥不够”的问题整改。一是加强学习。开设了4期“职工读书班”,着重围绕“通川财政发展历程和未来展望”、《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19年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政府投资条例》、《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规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等进行了学习交流,并结合自身工作,研读最新政策形势。二是深入调研。坚持学做结合,领导班子通过开展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共形成调研成果8篇。围绕财政系统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加强队伍管理、从严管党治党,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内容、规则和程序,重点从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和影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审核拨付办法、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财政资金监督工作、新会计软件实施运行、用好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巩固脱贫成果、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深入调研,通过查找问题、落实落地,拿出了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2)关于“政治功能与财政职能作用结合不够”的问题整改。一是争取资金成效显著。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区各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目前实际向上争取资金成效显著。二是财政改革成效显著。首先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摸清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草拟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指导性目录等文件。其次全面实施绩效述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取得阶段性成果,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述职深入开展。在2019年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23个区级部门和23个乡镇街委都提交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报告。三是优化乡镇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优化《乡镇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严把绩效评价关口,推进资金分配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确保财政资源配置到位。预算绩效管理先进经验被《中国财政》、《达州日报》、《决策参考》、《四川财政与会计》等报刊及新华社、财政部、省财政厅、“人民日报·百家号”等官方网站宣传报道。最后招商引税见成效。财税共同发力,引入北京乘法云公司落户通川,创办“自由人”人力资源电商服务平台项目,成功开启了异地引税新模式。

(3)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的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执行,议题由各党组成员在征求相关分管领导意见后提出,并与班子其它成员进行沟通后填写《党组会议题征集单》交局人事股汇总收集议题,编制《党组会议议题》。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的问题整改。

(4)一是及时传达上级各类文件会议精神,确保将上级精神要求传达到位,并结合财政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确保贯彻落实到位。二是明确了班子成员的分工,建立了ab角分工制度和班子成员之间的日常沟通协调机制,班子成员之间在每次党组会及办公会议中,互相交流业务,加强工作沟通,形成了一盘棋的思想,各项工作得到了有力推进。

3.关于“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偏软”的问题整改。

(5)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全覆盖。我区已从2016年起,每年已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全部纳入年初预算编制范围,做到应编尽编,严格预算一个“盘子”,报经区人代会审批后下达执行。并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的约束和刚性。二是严格政策执行,规范收入缴存。现已按巡察部门要求督促全区所有部门财政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额缴入财政非税专户,再通过财政非税专户缴入区级金库,实现收入一个“笼子”。三是严格预算执行。确保支出进度现全区预算单位的资金均通过全省统一的“大平台”支付,所有预算单位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及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签订《国库集中支付代理协议书》,并严格按照资金清算相关制度,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200 个,全区预算单位财政资金均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实现支付。四是清理结转结余,盘活存量资金。我区从2016年起,按照上级要求,每年对部门年末资金和超过两年以上的专项资金进行了清理,全部用于支持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支出和消化历年支出挂账。五是强化监督职能。全面完成全区征拆补偿项目资金、“一卡通”专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等监督检查;扎实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完成低保特困等“四项扶贫”专项资金检查,清理入户发现违规享受补贴等问题3个,涉及违规资金14万元。六是严格财政评审。严格办理预算评审、结算评审、资产评估项目。七是规范政府采购。规范已立项审批商场直购或网上竞价、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采购项目。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政治教育不深不细”的问题整改。

(6)关于“思想教育方式单一”的问题整改。认真制定了《2019年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表》、开展中心组学习15次、各党支部开展党课学习8次,“党员活动日”学习12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讨论16次、党组书记上党课2次、主题教育班子成员上党课8人次、党建知识竞赛1次。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财政部微信公众号积极开展自学,同时积极组织参与《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和“廉洁达州”微信公众号关于达州市纪委监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知识答题。

(7)关于“‘两学一做’学做结合不紧密”的问题整改。一是认真制定了《2019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表》、《2019年党建“三会一课”学习安排表》,将多种学习方式相结合。共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13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16次、党组书记上党课2次、主题教育班子成员上党课8人次,坚持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了政治思想觉悟,增强了奉献精神和担当意识。二是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强化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加强理论、时事和财政业务学习。学习积分是体现学习参与度、检验学习效果的直接考量;通过平台,熟悉党的方针政策、了解党建知识、接受党性教育、传播党的声音。让每日学习成为常态,随时掌握理论知识,及时了解时政信息,时刻注意充电蓄能,积极提升理论水平。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整改。

(8)关于“学习不深入”的问题整改。创新开展“财政业务讲坛”,目前已开展了1期,集中学习了《财政国库相关业务》、《项目建设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通过多形式的学习研讨,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党组书记带头抓、带头学、带头用,定期公布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学习强国”积分情况。在各支部党务公开栏和“通川财政党员活动”微信群公示了“共产党员”、“达州先锋”、“通川坚锋”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及订阅方式,目前全局在职党员干部已全部完成了订阅。

(9)关于“工作不全面”的问题整改。区财政局党组班子以对党负责的态度,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严格落实“四个责任”和党组书记“三带头三亲自”,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时刻履行监督责任,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加强组织领导,塑造坚定的政治立场。局党组立足财政工作,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服务,促进社会和谐,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工作分工明确、共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情况,年终形成了《通川区财政局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每季度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高质量深入开展,将《中共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党组2019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总结》,报送给通川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10)关于“思想引领力不强”的问题整改。一是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在12月党员活动日当天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坚持要把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政治体检,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领导班子履职尽责、团结奋进,重整行装再出发,在新时代把党的自我革命推向深入。思想上,教育党员、干部消除“傲”的姿态、摒弃“卡”的意识,根除“拿”的念头,用崭新的姿态展示财政人形象;行动上,坚持“行胜于言”理念,立行立做,让党员政治上“先锋”起来,业务上“模范”起来;作风上,立足解决问题,改变“坐等”现象,主动走出去,服务部门,服务群众,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社会公信力。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主题教育与纪律作风专项整治个人问题检视台账。全系统所有职工全覆盖,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自我查找、逐级谈心谈话、督查揭示等方式,认真查摆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有差距”的问题整改。

(1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了《通川区财政局党员分类积分量化管理暂行办法》,把积分作为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处置、评先评优和岗位交流的一项重要依据。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创新设立“党员示范岗”,由各支部结合党员积分量化评测表,评选出符合党员示范岗标准的党员人选,评选结果经由党组会审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局党总支对符合条件的17名党员授予“党员示范岗”标牌,并接受群众监督。5月8日,我局党员同高岩村委党员共同开展了结对共建党组书记上党课学习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本松同志围绕《用好“学习强国”,加强党性修养》对广大党员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加强政治理论修养,做一个识大体的人;二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做一个有境界的人;三要加强纪律作风修养,做一个守规矩的人;四要加强文化知识修养,做一个有情怀的人。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理想信念,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强化党性修养。

(12)关于“组织建设配备不足”的问题整改。一是党总支及各支部严格按照“五个基本”要求,一一对照党建清单,对标补短,目前对资料进行了规范装档,完善了相关资料。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直工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党总支于8月14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总支的工作报告,选举了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6名委员候选人。8月21日,召开局机关全体党员大会,举行换届选举。差额选举选出4名委员,选举后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确定委员分工(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的职责分工)。三是建立健全关怀机制。为充分发挥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退休党员凝聚力和归属感。11月12日,对退休支部行动不便、年老体弱的老党员提供主题教育送学上门服务,确保主题教育学习全覆盖,并关心了解其身体状况,让退休老党员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政治上的关心、精神上的关怀。

(13)关于“党员培养发展乏力”的问题整改。强化理论学习,促进新进人员提高党性认识,计划2020年按程序发展新党员2名。已加强新党员的发展培养,优化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完善了《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机关干部交流轮岗管理制度》,注重年轻干部多岗锻炼,锤炼工作作风,积极锻造政治可靠、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党员干部队伍。积极参加党务培训,组织三名支部书记参加了达州市通川区直部门机关党组织书记“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培训班,通过培训学习,我们支委干部拓宽了党建工作思路,提升了业务素质,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党性修养。

(14)关于“基本活动不规范”的问题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2019年党建“三会一课”学习安排表》,各党支部开展党课学习8次,“党员活动日”学习12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讨论16次、党组书记上党课2次、主题教育班子成员上党课8人次。二是坚持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在每月的党员活动日当天,为当月过政治生日的党员同志送上生日贺卡和祝福。2019年全年已为77名党员过了政治生日。

2.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整改。

(15)关于“混编混岗现象严重”的问题整改。过去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人员因工作需要与机关干部、各会核中心不定期交流和调动,但因身份性质受限(行政类、工勤类、参公事业类和事业类),只调整了人员岗位,而无法调整编制,造成了混编混岗现象严重。新三定方案已经形成待审定,报请区编委会研究同意通过成立“乡镇会计核算服务中心”,以彻底解决混编混岗的历史问题。

(16)关于“‘带病’调整干部”的问题整改。落实从严要求,加强审核把关,强化纪律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制定了《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和《通川区财政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切实加强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提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17)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优”的问题整改。新三定方案已经形成待审定,近期将结合市财政局三定方案,报请区编委会审定后,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配齐配强干部队伍。

(18)关于“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整改。一是通过国企引才计划,招引了2名专业人才(一名会计、一名金融专业)。二是通过复退士官安置,遴选了一名会计专业士官。三是已经报组织部,招聘空编3人。

(19)关于“评先评优激励效果不佳”的问题整改。为进一步强化机关目标绩效考核,激发干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客观公正评价机关干部职工德才表现及工作实绩,建立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提高机关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效能。结合我局实际,完善了《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2019年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机关职工目标绩效考核、优秀个人、先进集体等评定依据。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整改。

1.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整改。

(20)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整改。务求实效提高服务能力,结合“党员活动日”和“三八”、“五四”、“七一”等节庆活动,组织党员、职工参观“六区”重点建设项目,直观了解发展态势,增强发展信心;立足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共谋发展,改变“坐等”现象,主动服务部门、服务基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简化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21)关于“官僚主义有所反弹”的问题整改。11月23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本松同志利用周末时间,带队前往北外镇韩家坝社区对接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治帮扶工作,在详细了解了社区基本情况、安置小区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之后,黄本松同志针对性地从找好社区带头人、加强小区管理、利用好资产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按照会议精神,班子成员进行任务分解,班子成员已完成每周轮流在社区督导整治,协调各方资源推动整治,确保问题及时得到解决,支部实现转化。下一步,我局将与韩家坝社区一道,形成合力,找准症结,精准施策,协力推动整治工作。同时,坚持学做结合,领导班子通过开展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共形成调研成果8篇。围绕财政系统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加强队伍管理、从严管党治党,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内容、规则和程序,重点从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和影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审核拨付办法、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财政资金监督工作、新会计软件实施运行、用好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巩固脱贫成果、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深入调研,通过查找问题、落实落地,拿出了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22)关于“‘慵懒散浮拖’现象未有效整治”的问题整改。从9月12日起,全区财政系统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个人问题检视、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多种形式强化学习,经过采取一系列整治措施,迟到早退,溜岗串岗,外出不报备,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等问题已经得到明显改善,纪律观念有了明显增强,精神面貌有了明显转变,进一步强化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形象意识,增强了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了《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请销假制度》、《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机关干部交流轮岗管理制度》、《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机关管理轮流监督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监督,强化制度的约束力。

(23)关于“项目资金监管执行不严”的问题整改。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对项目验收“走过场”行为,不仅要严肃查处,还要严肃问责,已查处并通报吕献德、袁永剑、吴波三人,查处一个,警醒一片。通过“以案说法”,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思想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

2.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整改。

(24)关于“决算报表与会计账簿数据不一致”的问题整改。2018年部门决算财政已批复,不能更改,待2019年决算时做到账表完全一致。

(2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已清理并完成台账。

(26)关于“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的问题整改。我局财务会计人员已参加《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软件一体化信息平台实施培训》和《通川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等相关业务培训,加强业务学习,做到会计科目核算准确无误。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党风党纪教育不扎实的问题整改”的问题整改。

(27)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力,效果不佳”的问题整改。10月16日,通川区财政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10月份党员活动日及警示教育,观看《蒙尘的初心》,并按照达州市通川区纪委《关于组织参观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于11月22日,组织党员干部在市政府广场参观巴渠清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常怀敬畏之心,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的意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28)关于“纪律教育弱化,规矩意识缺乏”的问题整改。健全了内部制度。进一步健全了《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请销假制度》、《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机关干部交流轮岗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监督,强化制度的约束力。招聘专业性人员,提升业务能力。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严防出现违法中央八项规定。同时制定了《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机关管理轮流监督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秩序。12月5日召开了通川区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通报了《关于给予郭文平政务警告处分的决定》,并作了表态发言,给全系统职工敲响警钟,引以为戒。

2.关于“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29)关于“对扶贫资金监管不严,闲置浪费较大”的问题整改。扶贫小额信贷已退回乡镇,产业扶贫资金已与扶贫开发局衔接,尽快办理退回事宜。

(30)关于“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对资金拨付的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整改。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财政会同主管部门对民生实事、项目,重大项目推进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督。财政以绩效评价方式,推动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2020年将按“一个专项预算对应一个绩效目标,用目标开展监控,评价结果运用于专项预算”的方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绩效目标设置、事中绩效监控、强化结果运用的管理体系。同时,追加预算同步建立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不明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坚决取消,将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评价结果纳入岗位目标中考核。

(六)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31)关于“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整改。10月12日下午,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本松同志与乡镇会核中心主任开展廉政谈话,强化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自我约束意识。会上,黄本松同志提出了三点要求:首先,要履好职。既要加强学习又要爱岗敬业还要讲究方法;其次,要服好务。既要主动作为又要提高效率还要注重形象;最后,要守好廉。既要严守党纪法规,严守财政纪律,又要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坚决杜绝腐败,还要管好职工,坚决守住红线底线,更要不讲特殊,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保持高尚情操,时刻自省、自重、自警、自励,保持高尚的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12月5日,召开了局党组班子谈心谈话会,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本松同志要求党组班子成员:一是在工作层面要突出上进主动抓,着力于研究,注重方法统筹抓;二是在作风方面要以上率下,团结协作;三是廉洁方面要严于律己,履行好“一岗双责”。

2.关于“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整改。

(32)关于“分管领导履行监督职责力度不够,未定期听取研究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未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的问题整改。12月5日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本松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负责人分别进行了2次廉政谈话提醒,做到了早提醒、早发现、早纠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厘清责任边界,切实做到守土知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3.关于“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不力”的问题整改。

(33)关于“‘扫黑除恶’、‘133’、‘清源行动’等工作仅停留在会议传达,无具体安排、工作部署”的问题整改。制定了“通川区财政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展板及悬挂条幅,在局机关大门设立了“通川区财政局扫黑除恶举报箱”,将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涉黑涉恶在机关信息公示栏进行公示,召开了“通川区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大会”并学习了全省扫黑办公室主任视频会议精神,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召开扫黑摸底排查专题会,干部职工认真填写了自查表。在扎实开展“133”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清源”行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督促引导干部主动说清问题,减少“微腐败”存量,遏制“微腐败”增量,激浊扬清、固本清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和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4.关于“社会评价工作不扎实”的问题整改。

(34)关于“12340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的问题整改。一是通过专题会议再次强调。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本松同志在会上多次作出强调,每名职工都要牢记12340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平台,要求收到此电话时一定要接听,并进行客观公正评价。二是层层传达整改不留死角。要求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和乡镇办委会核中心将专题整改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强化落实,不留死角。三是通过多种媒体再次宣传。通过微信群发布12340相关宣传链接,在宣传栏张贴12340宣传资料,进一步让每一名干部职工牢记于心。四是加强内部督查确保实效。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和乡镇办委会核中心将专题整改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由党建办对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和乡镇办委会核中心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提升社会评价满意度。

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实不细”的问题整改。

(35)关于“聚焦廉政制度细化完善权力制约、运行、廉政风险点防控等方面的制度执行不到位,多发、易发风险岗位的风险点查摆不准、等级偏低”的问题整改。按照对重要岗位、重点人员防控的原则,各股室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点及防控措施进行了完善,细化了《深化财政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方案》:一是廉政风险防控重点任务。一要落实上级部署;二要狠抓集中整治;三要健全源头防控;四要持续反对四风;五要加强教育培训。二是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原则。一要坚持政治统领;二要坚持联动防拉;三要坚持科技防控;四要坚持动态防控。三是压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一要落实主体责任;二要强化监督职责;三要加强巡察工作。在醒目位置悬挂了“通川区财政局领导班子廉政风险防控公示牌”,班子成员办公室分别悬挂“通川区财政局领导干部岗位廉政风险公示牌”,各股室分别查找了廉政风险点,完善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自查表”,并由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大全【第八篇】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6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进行了综合巡察,7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整改落实成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财政改革。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春林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正容同志和纪检组长何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由陈正容、何欣同志分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3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局务会议8次、干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以红包礼金治理、专项资金规范、农开项目管理、特色县域经济项目绩效评价4个子方案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科室(单位)目标3项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67个具体问题归纳为25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3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进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的2项问题正处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认识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抓责任履行不放松。严格职责分工,制定《县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机制体系。严肃政治规矩,分别于3月22日、5月19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听取局党组书记讲授的《牢记为民理财,坚持廉洁从政》、《提振信心,深学敢为,奋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两次专题廉政党课,11月10日,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和支部成员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听取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专题解读;局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讲授了9堂党课。严行谈话警示,3月23日,时任党组书记谭启良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月22日,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条例》、《准则》,并结合身边案例开展廉政警示谈话;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负责人、主要岗位业务人员之间逐一开展日常廉政和廉洁提醒谈话。截至目前,谈话对象达402人次。二抓教育创新不滞后。在“两学一做”及“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道德讲堂、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等活动有序开展的同时,多角度、全方位充实教育元素,组织开展庆七一暨“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主题展演,评选表彰财政系统爱岗敬业标兵、最美家庭、优秀党员42名,发挥身边榜样作用;举办财税系统男子篮球赛、财务人员趣味运动会,国地税、乡镇、部门单位40余家报名参与,在竞技拼搏中浓厚了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开辟廉政文化走廊和廉政宣传专栏,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和作风建设提示短信;承办第三联组“廉政知识抢答赛”,我局原党组成员江志华家庭获县纪委授予的全县十佳“家风好家庭”荣誉;11月5日,组织48名局青年干部赴县国防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三抓权责制衡不遮掩。扎实推进公共权力清查,7月上旬,5个科室先行先试,对职能职责范畴内各项公共权力的政策依据、规定标准、工作流程进行逐一剖析,进而查找薄弱环节、风险所在,形成较为全面、细致的模版后,9月份在全局科室(单位)中推开,目前已形成29个权力清单、196个责任清单;着力强化内部控制约束。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湘财监〔2016〕10号)精神,在全面梳理科室职能、明确岗位职责、形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拟定了《宁乡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财政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办法》、《预算编制风险防控办法》、《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法》、《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重点突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等级的评估、防控措施的制定,目前正在讨论阶段,力争在近期出台全部9个内部控制文件,形成“1+8”内部控制完整体系。

2.关于督促检查不实,考核评比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查不手软。注重加大责任追究、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今年,开展领导交办件督查15次、作风建设督查22次,编发通报5期;二是考核不打折。注重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机关支部和党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两线并行”,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支部、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3.关于过于强调团结和谐,直面问题力度不大,导致财政资金分配不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公开有突破。针对2015年预算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出台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部门预算、决算的数据和说明,到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均实现了原文公开和资金公开到类、款、项,各业务科室对180家部门预算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审核,铁纪把关、顶住压力,要求相关单位整改不打折扣。二是资金拨付更规范。制定《预算支出指标文件管理办法》,由局各业务科室在资金下拨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下达资金指标文件,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在官网公开。三是重点领域再掌控。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结项等方面严格操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制定与项目建设相匹配的财政性资金的申报、审批、结算等严格规范的操作办法。

4.关于党组履职不到位,原则性不强,导致项目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了科室(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责任。规范资金申报程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对有关重点项目认真把关再进行申报,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向上争资申报文件,必须有所在乡镇出文、主管部门核定项目后才进入行文程序审批。局业务科室(单位)加大了核查监管力度,进项目查看现场,下单位查阅资料,确保监管环节不缺位,截止11月21日我局向上争资行文数量204个,较去年同期减少111个。

5.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也有缺失,监督履职不主动、不大胆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主动作为。纪检组在局党组的支持下,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履职。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纪检组到三支部、五支部讲授了专题廉政党课;牵头组织开展局内作风建设督查22次;对于“三重一大”的问题中某些提议,纪检组只要认为不妥的都能及时发表不同意见,取得党组的支持。二是整合力量。针对发生的问题,局纪检组认真反思,整合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力量,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财政监督的全覆盖。三是深入整顿。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专项整治工作。今年4-11月共自查2013年至2015年的财政专项资金亿元,下沉一级重点检查扶贫、水利等7项资金亿元;6月中旬,在县纪委组织下,财政局积极参与配合,抽调86名财政干部作为检查组成员,选取林业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切入点开展乡镇(街道)之间的交叉检查,共计检查28个乡镇(街道),发现并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30条;8月份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区县之间的“雁过拔毛”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目前行政处理立案1件,退缴违规资金4万元;10月份抽调15名财政干部配合县纪委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合村并帐工作。

6.关于纪检组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震慑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廉政谈话,纪检组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要求立即纠正,对屡教不改的干职工,对照机关制度规定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违反纪律的一律按相关条例从严处理。今年3月至11月纪检组开展日常廉政谈话80人次(其中集体谈话3次);任前廉政谈话三批51人次;提醒谈话27人次,印发作风建设督查通报5期;年初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评审价格失真的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评优和扣发绩效工资处理;配合县纪委对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的2名同志及时停发工资,做出了开除处理;10月份对交通肇事的一名干部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自我剖析。按要求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党组民主生活会,并督促机关党委将组织生活会开到各支部。今年3月份召开了一次“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会前有请示、有通知,会议有方案,会后有总结,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组战斗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在各自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都在所联系支部开展了“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党课讲授活动。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别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6类重大决策、3类重要干部任免、3类重大项目安排、3类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了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同时,明确二级单位内部的“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全局性的,必须报上级决定后实施。如:农开办办务会工作机制,集体研究制定项目申报计划,三重一大”原则研究并逐级上报,按照《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依规依程序办理,农开办提出立项建议,向上报批。

3.关于财政财务制衡机制不完善,监管出现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各项制度,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明确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的权限和责任,面向所有有申报资格的主体,做到全过程公开。在资金申报环节,规定项目申报的政策文件公示不少于3日,让项目单位(企业)对财政政策广泛知晓。在项目初审环节,由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项目申报情况,在上报截止日5日前提出项目申报计划,充分核实项目的资质、申报条件等情况。在资金审批环节,通过审批的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门户网设置预算公开专栏,截止目前已全面公开了2015、2016年1000多个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文及分配情况。

4.关于执行组织纪律选人用人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根据科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人力资源科对干职工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制定定期对干职工进行岗位调整交流方案,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满5年(含)必须交流、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职满3年(含)适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5年(含)以上的应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适当交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5月份,对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目前在任的财政所长中连续4年在同一岗位的仅4名。8月份,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对部分科室(单位)进行了机构整合,包括中层副职、业务骨干和临聘人员在内的3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交流调整。

一是修改和完善了财评中心工作制度。放开小额项目的评审,30万元以下的土建项目,5万元以下的设计、地勘、监理等费用项目可由政府采管备案;费用改为二审制,任务繁忙时,按照需要,委托中介机构一审,提高了评审效率。明确由2人以上查看现场,并明确评审员仅对表观工程量负责。二是完善了评审流程。落实对审签字制度,评审工作底稿上增加现场查看部分的内容,现场情况由建设、施工单位及评审员当场签字确认。深入推行联席会议制度,为解决评审中的争议问题,形成集体决策。推行了评审事项取证表制度和廉政回访制度。三是下一步将提请县委县政府修改宁政发〔2013〕年1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为。四是财评中心2016年获得了“省财评工作先进集体”、“县级青年文明号”、“项目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验收工作也将在12月份进行。

6.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抓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进会风,注重对各类会议决定落实不走样。局办公室强化对会议统筹力度,控制会议数量,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改革会议形式,原则上能以通知、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会议,不再召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严格实行会议请假、签到制度,安排监察室现场监督通报。截至11月,召开全局性大会6次,同比减少25%。二是改进文风,做到规范、精练。局办公室加强发文管理,着力精简各类发文。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减少文件数量,能通过电话、网站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截至11月,下发正式文51件,同比减少5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局办公室联合监察室定期对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7.关于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玩手机游戏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成立了考勤小组,局监察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通报,将督查情况运用到干职工民主测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二是扎实推进财政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集中培训、干职工自学、上级跟班学习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职工的岗位专业水平和财政财务管理能力。

8.关于个别同志群众观念淡薄,存在权力寻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财政局结合财政局“雁过拔毛”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严肃执纪问责,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谈话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立即纠正,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干职工,严肃处理。

(三)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全面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程序,尽可能地做实做细编制前的相关工作,增强预算工作的刚性,规范预算指标调剂业务。二是加强年初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安排与县主管领导对接汇报,做到项目更细化,支出更刚性。三是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预算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乡镇(街道)政府的预算管理意识和业务水平。在7月份开展的乡镇财政所长、村账代理会计培训中,设置了预算管理培训内容。

2.教育系统经费没有预算到各学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财政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已经将预算编制工作布置到29个基地学校。二是29个基地学校也将2017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经费测算草案通知到每个学校,各学校都按统一标准进行预算经费测算和编报,同样执行“两上两下”预算编制流程。

3.关于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暂存、暂付款以及对外借款规模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部门单位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月份对各支付单位下达了《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2016年度年终指标结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办〔2016〕34号),对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结余结转资金处理和2016年度指标结转明确了相关规定。二是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的审批程序,所有财政资金出借均由借款单位提出申请,明确借款用途、归还渠道、还款时间、违约责任,按程序报批以后方能办理出借,严格控制财政资金出借的规模。1-11月份,财政出借资金总额为亿元,目前已收回亿元。最后两月,将进一步从严控制,积极催收,实现暂存款、暂付款余额下降的目标。三是及时清理财政往来资金,定期对出借资金进行函证,对到期出借资金采取催收、扣缴等方式,积极清收出借资金。今年已单独发函10次催收相关单位欠款,由于各载体单位资金偏紧,欠款催收的成效不太明显。

4.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项目过多、使用分散,甚至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对专项资金从申报到审批、分配、拨付等流程环节全部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严格申报程序,对每笔专项资金进行建档公示,确保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杜绝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跟踪检查,实施问效,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开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工作。紧紧抓住资金申报这个“入口关”和“牛鼻子”,改变县内各单位向上争资各自为政的做法,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申报进行整合,增强县级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要求各载体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明确申报业务主管部门责任,由申报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

5.关于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要求不严,程序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预算调整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预算执行约束力,加强了财政与人大财经工委在预算及调整预算程序方面的工作沟通,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法定程序,严把预算刚性支出。政府采购方面,一是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宁财采购〔2016〕4号),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退出发票审签环节,减少随意性,提高规范性。二是优化服务。上线并优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扩大加油定点范围,汽车维修将推行资质供应商备案制,并引入物价部门核价;逐步加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网上询价等的适用范围,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进一步充实专家库,确保评标结果更科学公正。三是强化监管。加强对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和执行等环节的要求和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联合纪委和审计部门对重点单位和项目实行联检;充分发挥公众监管作用,加强社会监管和代理机构监管。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宁乡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4〕11号),对资产配置严格审批,超标、超计划资产购置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使用资产(含出租、出借、担保、投资)、资产处置(土地、房屋、股权等)必须报县政府审批后再按程序公开处置。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单位使用、财政统筹、政府调配”的模式管理,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三是整合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共调拨和划拨土地48280平方米,房屋118554平方米,金额9亿元;归集土地亩,房屋平方米;审批国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4个,抵押担保贷款亿元,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6.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申报和使用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资金申报,完善资金申报的相关制度,对专项资金申报和分配坚持依程序办理,要求乡镇(街道)在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支持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主动与申报主管部门对接,由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盖章确认。二是加强项目申报环节的公示公开,杜绝暗箱操作、重复申报。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组织监督局、绩效科对2013-2015年首轮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价。监督局对18家单位进行了机关运行经费专项检查,移送问题线索2条,并对存在的其他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7.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文件规定,加快指标文件处理进度,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环节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要求上级指标文件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位,特殊情况的,在30日内下达指标,无划拨不及时的问题。如上级下达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民政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了资金安全和有效。二是业务科室对专户资金的项目、来源、金额逐一清理,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截至9月,我县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进度在全省123个区县市中排名第41位,农业科专户从2016年开始资金只出不进,基建专户截至10月底,2015年之前上级专项资金仅余179万元。

8.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效益比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了预算与绩效同步,预算安排资金时即纳入绩效管理程序。项目完工后,财政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现场勘验和检查,听取项目用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查阅核实有关账务、相关文件、合同以及验收。

报告。

书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二是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办[2016]20号),在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目标管理、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和结果应用等方面做出系列性规定。三是上线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施过程跟踪,项目自评和财政再评价等方面实行流程化管理。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项目10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3家;计划开展财政再评价重点项目10个,目前完成2个;确定年度第二批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其中所有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都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9.关于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理顺对乡镇财政所“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通过全县财税工作调度会、财政系统业务工作部署会、考核评估、约束制度等多种形式,齐抓共管,推动我县乡镇财政所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二是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5月份对花明楼、历经铺等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7月份对乡镇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全面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乡财局加强日常指导与检查,按季全面检查乡镇财政所总会计、单位会计业务,按季抽查每乡镇一个村的村账支出业务,登记并公布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加强相互学习交流,财政监督检查局加强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理。

10.关于全县部分单位财务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要求财务人员规范合理使用指标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报用款计划,办理支付。二是加大报账宣传力度,在日常报账时,对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宣传,提醒单位及时处理支付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将支付报账业务积压至节假日。

11.关于公务卡使用比例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支付局加大宣传力度,业务人员在窗口做好耐心解释,并对强制目录内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予以拒付。二是对未办理公务卡的单位上门结合乡镇机关建设和集中支付业务办理工作进行宣传,释疑解惑,目前已上门至信访局、双凫铺财政所、白马桥财政所、城郊财政所、黄材财政所、喻家坳财政所、龙田财政所、东湖塘财政所、沩山财政所、沙田财政所、双江口财政所、坝塘财政所、夏铎铺财政所、历经铺街道财政所等单位进行走访宣传解释。三是借助银行考核座谈会的机会,要求每个委托代理银行对零余额开户单位进行提供上门办卡服务。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篇2。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建设局工作进行了巡察,2017年1月20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设局党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在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4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

方案。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党委成员按分工负责,各股室和各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局办公室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细化分解整改事项为4方面15项27个问题,分别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目前,25个问题已整改完毕,2个问题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巡察督查。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局纪委除按《整改。

方案。

》的规定时间督办外,还进行明察暗访,跟踪督办。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了《建设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建设局市政工程精细化管理规定》。

(一)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严格“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了“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度。党委书记、局长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局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局党委制定“四分六包制”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责任倒查机制,制定了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标准清单。目前,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于2月中旬召开了7场次恳谈会,7人次提醒谈话,对1名中层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委学习带动作用,制定了2017年度党员干部培训。

计划。

每个党委委员亲自授课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突出讲纪律、讲规矩结合城建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制度。年底,局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二级单位进行多层次恳谈,恳谈内容涉及干部思想作风、党群干群关系、制度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是制定考核。

计划。

加强考核问责。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为导向修订年度考核方案将履行党风。

廉政。

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个人廉洁自律及巡察工作整改情况等全部纳入考评内容。元月下旬组成两个考核组对局属各单位2016年度工作开展进行了综合考核。2017年,局党委决定把“两个责任”延伸到各支部,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和组织考试的形式对党风。

廉政。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纪委“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结合2016年度考核工作,选拔专职人员成立纪检监察室,加强纪检监察业务指导培训。

二是发挥好局纪委查处惩戒职责,对一般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形式进行教育提醒和惩戒。加强违纪违规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的落实,形成震慑作用。针对“系统内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没有及时向县纪委报告,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责任追究”等问题,我局党委报县纪委,对一名中层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局领导对问题比较集中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恳谈;对3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作风纪律教育。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除局党委班子成员轮流授课之外,还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等单位专业人士进行集中授课,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发生在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将孔令晓中午饮酒、刘天增作为自来水公司经理挪用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的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给广大党员干部心灵触动。

四是组织召开工程建设领域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会。每项工程在建设前,局纪委根据工程安排涉及的单位和关键人物,逐单位逐人进行廉政风险防控恳谈。2017年3月14日—17日利用下午时间,先后与自来水公司、市政公司、质监站、园林处等四个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内容涉及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方面的问题。

1、关于履行职责不力,工程管理混乱,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备,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在自查过程中,的确发现个别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在手续和程序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虽然受制于客观因素,关键还是急于完成任务,缺乏规矩意识。为此,局领导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从2017年起,所有新建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完善立项、环评、勘察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对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我们将积极报请县政府专题研究,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建设方式进行施工。

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违规转包、分包工程”现象,局纪委已介入调查,逐个约谈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就具体情况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局纪委制定了违规转包、分包专项整治方案,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监控督办。对于“监理公司违规超资质范围多次对市政、绿化工程进行监理,监理人员超数额监理工程项目”的问题,监理公司已作出说明,向局纪委作出检查。局党委要求监理公司积极申报市政监理专项资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今后所有市政项目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规定配套项目监理人员。对于“有项目经理无资质、一人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经理”现象,经查,2013年4月28日—2013年7月28日,城区绿化工程第3标、5标两个标段同时使用张华的项目经理证件,违反了《河南省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属于认识上不到位。缺乏对相关规定的学习和了解,在资质的使用管理上不够严谨,缺乏内部管理约束。为此,我局给予张华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不再担任绿化公司项目经理。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经理资质使用管理,实行一事一批、统一协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坚持专人监管,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对于“个别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自查中,发现教育西路消防栓安装、填埋不规范,我局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整改,对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监理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举一反三,我局又制定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土地、房管等单位,严厉打击转包、分包、出借资质行为。

针对“有干部职工在工程项目中谋取私利”现象,我局高度重视,要求每位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并在全系统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定了《建设局工作人员“三不准六禁止”规定》(即:三不准:不准工作日参加任何形式的饮酒活动;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进入足疗城、ktv娱乐城、高档会所等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六禁止:禁止与市政工程投资商、房地产开发商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禁止私自私下与自然人合作搞各种形式的融资活动;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禁止以任何形式插手、干预工程或入股参与工程建设;禁止向施工企业销售、变卖建筑建材制成品、绿化苗木;禁止收受施工企业及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下发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并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若发现有干部职工利用职务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现象,将依法严肃处理。

针对“部分工程预算存在廉政风险。2013年、2014年城区绿化工程等5个工程送审金额万元,财政评审金额万元,超出财政评审金额%”的问题,经查,园林绿化公司承揽的工程在评审过程中确实存在,为此,局领导对园林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系统开展项目管理专项治理活动。下一步将加强工程预算管理,建立完善技术评审制度和财政评审制度,委托有资质的预算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评审,实行大宗材料询价制度,提高工程资金使用效益。把工程预算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点,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针对“bt模式运作不规范,对投资人监督制约不力。bt模式运作的部分工程,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约定第一次回购款支付额度、支付时间比较随意”的问题,经查,确实存在,原因是为减少回购款的利息支出,我局在与投资商所签订的bt合作协议可根据县财力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回购款。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1〕3号)精神,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沥青路面的重大投资项目在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的情况下,可以提前支付工程总额的25%,专项用于购买铺油用的沥青。下一步,我局严格按照ppp融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支付资金程序,建立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台账,按照形象进度和回购期限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拨付,坚决杜绝随意拨付现象。

针对“个别二级单位做业主,指定下属公司施工,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失去有效监管的问题”,经过自查,该问题确实存在。我局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决定从2017年起,所有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工程项目不再指定局属二级单位作业主,每项工程成立项目指挥部,主管领导任指挥长,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指挥部成员,按照相关规定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目前,我局已先后成立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指挥部、灵山北路项目指挥部、迎宾大道周边区域景观建设指挥部。对于“部分施工合同签订不负责,存在承包人签名代签、工期计算错误”的现象,经局纪委核实,因相关人员疏忽造成。对此,局纪委已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2、关于招投标方面违规违法多发问题。

针对“先施工后招标现象严重”的问题,经过自查,确实存在。近年来我局组织实施的部分“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及省市安排的重点工程,如:县衙周边道路改造工程、方山西路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工程,由于工期有时限要求,按照正常程序根本无法如期完工,为此,我局报请县政府同意,采取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的方式进行建设。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实行工程分类管理,对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急、险”工程、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将及时报请县政府确定建设方式。同时限定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施工手续,对没有按时完善手续的单位将予以查处。

针对“部分工程监理应招标未招标,指定监理公司,个别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问题,局纪委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园林处有类似行为。经调查,2016年5月,根据县双创指挥部的安排,我局报县政府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园林处对湍东水厂水源地院内进行绿化。2016年7月,县双创指挥部督查湍东水厂大门外脏乱差严重,当地群众私自种庄稼,影响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县双创办再次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硬化、绿化,我局安排绿化公司组织实施。两项工程均不超过30万元,这属于相近区域不同时期实施的两项小项目,不属于项目肢解、规避招标。根据国家招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监理费用在30万以上的工程将依法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理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不进行招投标。对此,局党委已要求园林处作出情况说明。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若发现有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行为,局纪委将认真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针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串标、出借资质情况”的问题,经查,市政公司、绿化公司确实存在此种情况。对此,局纪委已介入调查,根据事实对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出现类似现象和行为。

针对“少数工程评标过程中,评委专家有作弊嫌疑”的问题,局纪委已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禁以各种方式影响评委专家评审。同时,我局将积极与县公共资源中心对接,严把评委专家资格关,严禁有不良行为的评委专家进入内乡市场参与评标活动。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投诉后,将依法严厉打击评委专家作弊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县纪委、检察院依纪依法处理。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针对“局机关和个别二级单位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且数额较大”的问题,经查,自来水公司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两项专项资金没有及时缴纳县财政局,根据自来水公司运营现状,局党委已要求自来水公司制定资金缴纳计划。目前自来水公司已缴纳100万元,剩余资金计划利用5年缴纳完毕。局纪委已对自来水公司经理刘天增做了党内警告处分。下一步,将加大专项资金征收力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局。同时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每项工程建立资金专账,资金拨付随项目走。

针对“有大额支出没有清单,苗木等原材料采购以批为单位,无数量、无单价,出具发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现象”,局党委已责成园林处迅速自查,并向局纪委写出检查。下一步,我局将以此为戒,对全系统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制定出台《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同时聘请专业人员每季度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手续。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作风”方面问题。

1、关于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滥设名目,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问题。我局已在全系统开展违规发放奖金补助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局机关、园林处、监察大队进行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局机关发放的奖金补助102340元、园林处发放的奖金补助38053元、监察大队发放的奖金补助21500元已收回并上缴县纪委。同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2017年起,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政策发放奖金补助。生产性单位按照业绩发放绩效考评奖金。

2、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违规接待问题比较严重。招待费严重超支,大额酒票入账,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饭店就餐等问题比较突出。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局属各单位于2月15日将定点就餐的饭店报局纪委备案,每半年局纪委将专项检查一次,对于违规者将严肃问责。

3、关于个别单位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在全系统开展自查清理活动,对局机关、园林处违规购买土特产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各单位严禁购买土特产,严禁相关票据入账。严格财务支出管理,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

4、关于局机关违规购买和使用车辆问题。对于我局使用建筑业协会购买的东风悦达起亚越野车问题,目前已退还给建筑业协会。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5、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

关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被南阳市公开约谈通报”的问题,自我局被公开约谈后,2016年12月4日县政府安排我局作为临时业主全面接管该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班加点,昼夜施工,目前已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下一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四分六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局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分管单位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二是实行“两个清单”(职责清单和标准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四是加强问责力度,发现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将启动问责机制,甚至对单位一把手做组织处理。

关于“自来水水费征收率比较低”的问题,我局已要求自来水公司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整改:一是成立普查小组。对城区用户进行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大普查,并安排维修人员现场服务,发现漏点及时维修。二是列出霸王水用户名单,下发催缴通知书,限期补缴以往所欠水费。三是已和部分新建小区协调,准备采用磁卡水表进行计量。四是从3月份开始,邀请上海专业查漏公司对城区管网进行巡查。截止目前已查出dn100以上暗漏3处,dn100以下暗漏28处。

关于“墙改基金征收不到位,征收比例仅为%”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墙改基金在征收过程中给予免收;二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县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10%左右的保障性住房给予免收墙改资金;三是县政府出台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对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减免征收墙改基金。为避免征收的随意性,局纪委对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墙改基金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按标准进行征收。同时,将与县财政部门沟通,执行征收返还规定,参照周边县市的做法,在征收时把应该返还的部分予以扣减。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1、“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不到位。局机关和二级单位部分大额资金使用、主要原材料采购,未经班子会研究,透明度不够。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资金调度和大宗原材料采购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在今年的推荐后备干部人选中,会前没有通风,会中充分酝酿,局长在听取大家意见后,末位发言。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民主理财的基础上,又制定《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班子会议集体决策的事项将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对于未经班子研究,擅自做决策的单位负责人,将启动问责机制。

2、擅设机构。未经县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违规执法。由于我县没有专门的城建执法监察队伍,2013年9月初,河南省住建厅行政执法考核组对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进行检查考核时,认为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主体不规范,要求尽快组建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执法体制,限2013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并把整改情况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住建厅。我局报县政府同意,从局属各单位选调15名具有执法资格工作人员临时组建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开展工作。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不规范。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以内建党201712号文件形式撤销了城建监察大队。目前县编办以内编201720号文件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机构和人员正在组建中。

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二级单位超职数配备中层领导干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消化超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按照编委批准的领导职数,加强干部职数管理,落实好局属单位职数配备。将超指数的单位,根据2016年度考核,进行退减。二是在没有消化超职数的情况下,不再新提拔干部。单位出现职数空缺时,只从现有干部中进行调整使用。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向县编委申报增加园林处、绿化公司、质监站等单位人员编制指数。

4、关于事企不分,违规兼职。部分二级单位与下属企业管营不分。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问题。一是结合全县机构改革,逐步实现企事分离、管干分离。二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任用、调整党员干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对在企业兼职的中层干部进行调整。

5、人员管理不规范。局机关长期借调二级单位人员使用。对二级单位管理比较松散,干部职工长期不上班、内退、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现象比较普遍。

一是健全完善局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制度。结合行政单位公车改革要求,对局机关借用的1名司机,已于2016年12月30日返回原单位工作。对现有借用人员加强管理,逐步完善借用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豫人社薪[2014]6号文件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宛人社薪[201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考勤和请假休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休假均严格按规定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三是对长期不上班、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人员,由原单位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限于2017年3月底前回原单位上班,逾期不上班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目前绝大多数人员已回原单位上班,对于个别没有按期回原单位上班的人员,我局已要求相关单位与人劳局对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实行分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分包领导负责督促分管单位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单位一把手具体负责解决。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步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二)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三)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

(四)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把配合上级部门查办案件作为后续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这一手不能软,重点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加强源头防控,进一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五)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精神。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严厉查处“作风”顶风违纪案件,深化拓展专项整治内容。

巡察组对村级巡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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