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川汇区法院副院长述职述廉报告
川汇区法院副院长在述职述廉报告中总结了工作成绩,剖析了不足,提出了改进措施,强调了廉洁自律的重要性。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川汇区法院副院长述职述廉报告相关资料,供您学习参考!
述职述廉报告
川汇区法院副院长:王俊杰??
发布时间:201x-12-30
201x年,在市委和区委的领导下,在市纪委和区纪委的监督下,我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廉洁奉公,带领法院干警进行党风和廉政教育,与上与下,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本年度工作、学习和廉政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树立司法为民思想
做为一名共产党员和法院副院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的学习至关重要。只有廉洁从政才能公正执法,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年来,我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同志构建和谐社会讲话精神,对"三个代表"的思想内涵,"十七大"会议精神有了更加完善的理解和把握,政治思想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我深刻认识到,腐败问题从思想上、作风上和组织上严重侵蚀着党员、干部队伍,影响着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同人民群众关系的加强。针对审判工作和干警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思想根源,着力在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上下功夫,使干警自觉在审判工作实践中进行党性锻炼,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作为法院工作人员,无私才能无畏,清正廉洁才能严肃执法、严格守法,才能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自觉地把法院工作服务和服从于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在工作中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判断是非、衡量得失的标准,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中去。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威信,自觉做到议事不唯心,用人不唯亲,工作不唯分,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一个让党放心、让领导信任、让群众满意的政治上合格的人民法官。
二、抓好执行、行政审判及立案信访工作,确保公正与效率
执行工作是整个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环节,生效法律文书是否能确实履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利益能否得到最大保护、能否彻底消灭"法律白条",执行工作是关键。在执行案件中,我要求全体干警要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服务宗旨,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公正与效率,以"优化企业经营活动为契机",使干警克服单纯办案、孤立办案倾向、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与此同时,我彻底抓好行政审判与立案信访工作,通过行政审判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依法规范行政执法,通过加强对立案信访工作管理,依法做好审判流程,把好立案关,认真对待立案信访工作,确保涉法上访案件得以落实,达到息诉、息访、化解矛盾的结果。
通过对各个庭室建章立制,在各个庭建立健全各种廉正制度,每个庭室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廉政建设教育会,总结廉洁成绩,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
突出行政审判、执行工作重点,对以上工作实行流程管理,努力减少和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落实新的证据规则,推行审务公开,实行阳光审判,防止暗箱操作,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效率。
三、管理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清正廉洁是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作为法院一名副院长,我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做到"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在工作和生活中不为金钱名利所惑,不为权势,富贵所压,不吃请,不受贿,严以律已,严格依法办事。时时刻刻做到自警、自律、自强,并给自己约法三章:一是按组织规定不该享受的待遇绝对不提,该享受的待遇能够自己解决的自己设法解决。为单位节约每一分钱的开支。二是审判和执行业务工作一定要在单位办理,绝不在家接待当事人。三是与主管各口的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狠抓落实,经常深入干警中间,掌握同志们的思想动态。同时管好配偶、子女,要求他们不搞特殊,不收受别人钱物,不干预院内审判工作,不替当事人说情,不用公车办私事;管好分管庭室工作人员,要求他们严格执法,公正审判,自已不干扰他们履行审判职责。
今年,我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方面,思想素质、政治修养、业务能力都有很大的提高,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会议"精神的指导下,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努力工作。虽然我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做了一些应该做的工作,但距党和人民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审判中还存在效率不高、质量不过硬等现象,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尚未彻底杜绝。因此,我决心在新的一年里,认真学习,努力拼搏,做出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