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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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篇1
2017年7月17日至8月5日,区委巡察办第二巡察组对区安监局进行了巡察。2017年10月2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党组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和违反“六项纪律”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关于印发<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海拉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海党察办〔2017〕16号)文件要求,海拉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项研究、专题部署,细化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于12月12日已经完成整改任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书记、局长师伟同志于10月25日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我局整改任务。师伟同志强调,巡察工作的开展,能够帮助我们更加准确地理解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区委的方针政策,全面深入地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对推进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他指出,巡察整改好不好,关键看党组。局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切实增强巡察问题整改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会议决定成立巡察整改问题专项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师伟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贺飞,党组成员、安监大队队长高峰任副组长,其他相关科室负责人和支部各支委为成员,组织落实巡察问题整改工作。
11月15日,按照区委巡察办的要求,我局班子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师伟同志和党组成员、副局长贺飞同志把巡察整改问题摆进去,认真剖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动真碰硬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有力的推动了我局问题整改的决心,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1月15日、29日,党组书记、局长师伟组织召开两次整改调度会,专题听取并研究落实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师伟指出,局党组成员及支部各支委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责任分工抓好问题整改,把巡察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结合起来,推动当前工作。党组书记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要承担起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
11月29日、12月11日,党组书记、局长师伟同志主持召开安监局廉洁纪律警示教育大会,会后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观看《巡视利剑》警示教育片。师伟同志指出,要以这次巡察整改的契机,把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提上一个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
1、党组织发挥作用不强方面:11月7日已完成支部换届工作,充实党建力量,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支部核心带头作用;提升认识,严格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组织生活开展不深不实方面:一是局党支部印制“海拉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会一课、三重一大、党费收缴制度等制度汇编”并发至每名党员手中,明确会议时间、会议内容、授课内容等,让每名党员心中有数,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和各项组织活动;二是按照机关工委党费收缴标准,及时按照标准按月收缴我局党费,12月8日,完成下半年党费收缴工作,并上缴至机关工委;三是完善各项组织制度,对我局现有各项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完善,组织教育党员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各项组织活动,贴近实际使党的活动真正的能发挥作用。已修订完各项制度,经党组会研究和党员大会通过并于2018年1月1日实行。
(二)党的建设缺失。
3、“两学一做”学习开展不深入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适时更新学习内容,并将星期五下午定为学习日、党员活动日,开展组织生活;我局严格按照学习计划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实践教育,特别是做好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和十九大会议精神的学习。整改以来我局陆续全员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8次。二是将“两学一做”应知应会印刷成册,下发至每名党员手中,并于12月初进行了一次测试。
4、党组会议开展不规范方面:立行立改项,已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各项要求,如实记录党组会议内容。
5、“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参照区委、政府的“三重一大”制度,我局已完成“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工作,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三)从严治党不力。
6、党组书记及其他班子成员在履行“一岗双责”方面不到位,纠错力度不够方面:对今年以来各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项梳理,建立台帐、清单,逐条进行整改,明确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7、个别党员主动接受纪律约束程度不够,党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到位方面:按照我局的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公车使用制度等规定,在年底进行汇总,建立请假与考核评优相挂钩的机制,切实做好制度约束。12月初已修订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公车使用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四)违反“六项纪律”问题。
8、廉洁纪律方面安排不到位方面:11月29日和12月11日,我局已经召开两次全局廉洁警示教育大会,专题部署我局廉洁纪律警示教育,并采取观看警示片等方式,使廉洁纪律深入党员心中。
9、工作纪律方面执行不规范方面:及时更新、完善、修订我局请销假、考勤和公车使用等制度,规范全体职工各项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制度执行,特别是党员同志要做好榜样带头。
10、群众纪律方面执行不规范方面:完善我局行政效能投诉制度和相关措施,建立公示栏等,公布局党建和工作相关信息等。公示栏已经制作完毕,并悬挂在单位醒目位置。
三、下一步打算
整改工作对我局教育干部产生了积极影响,但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坚持从严治党,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局党组真正扛起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亲力亲为,抓班子、带队伍;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认真主动地抓好分管科室、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 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警示与查处力度,真正做到单位内部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主要负责人抓巡查整改 村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篇2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6日至8月上旬,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9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进行了反馈。局党组高度重视,逐个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反馈的4个方面32条意见,基本完成整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9月24日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会召开后,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摘录、周霁书记在市委巡察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局党组认为,巡察既是对我们进行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更是对照“四个意识”要求,给我们的一次严肃“政治提醒”。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戳到了痛处,建议提得实,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务必率先垂范,把思想统一到巡察反馈会议精神上来,把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当作一次洗洗澡、治治病的机会,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以整改促提升,推进全市水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本着真认帐、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把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与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相统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严从实、不折不扣落实巡察组意见和要求。在党组会议上,党组成员结合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并利用“十一”假期与分管科室一起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针对反馈问题,党组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交心谈心,剖析问题产生原因,研究整改的具体措施。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局党组于10月15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结合分工,从主观上找原因,主动承担责任,认领整改任务,班子成员之间坦诚相见,相互批评,帮助找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出台了《中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每一个问题,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确保了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坚持目标导向,突出整改实效。局党组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安排部署,督促各科室(单位)真心实意、扎扎实实推进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始终把调查研究、举一反三、检查督办贯穿始终,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听取整改进度,研究相关问题。深入当阳、枝江、秭归、长阳等县市区进行专题调研,对有关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办,研究推进项目实施的措施。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移民信访维稳、安全饮水投诉举报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等专题办公会议4次,听取汇报,讨论整改推进工作,确保了每个问题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针对干部岗位职责,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了防范措施;完善了重大事项决策工作流程、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信访投诉举报办理等工作流程,做到了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立了机关管理的长效机制。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方面 1、河湖“清四乱”不够到位。2018年7月,水利部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后,今年以来又新增四乱问题57个。5月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检查发现江北高速项目在晓峰河段违规堆渣问题,6月份省环保督查“回头看”发现郑万高铁超量超高堆渣影响南阳河行洪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宜昌市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方案》。二是深化问题排查整改。组织开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的124个四乱问题计划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12个,剩余12个正在按既定方案加快推进。市河湖长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进度滞后的进行现场督办。三是持续巩固“清四乱”长效机制。将“清四乱”成效纳入全市2020年度河湖长制考核指标。稳步推进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今年底前将全面完成划界工作。进一步规范联系单位河湖巡查,发现问题交办县市区及时处理。四是出台了《宜昌市生产建设项目弃渣场管理办法》,从选址设计、施工变更、监督管理、项目验收、责任追究,对生产建设项目的弃渣场管理进行规范,构建长效机制。反馈意见指出的江北高速项目在晓峰河段违规堆渣和郑万高铁超量超高堆渣也于7月31日完成转运。 2、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有差距。2017年5月,市委要求全市河湖生态“到2020年底前,消除劣V类水体”,截至今年7月,全市11个纳入湖北省湖库保护目录的湖泊中有3个未稳定消除劣V类水质。全市未完成退垸(田、渔)还湖面积5455亩,其中枝江4125亩,其后期退垸还湖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未明确。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湖泊治理牵头单位职能,加大协调力度,统筹协调涉湖县市和市直相关单位加强湖泊治理保护工作。9月14日,市水利和湖泊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湖泊治理保护工作协调会,共同商讨湖泊治理问题;9月17日,组织市直湖泊督导责任单位,涉湖县市政府、水利、环保、乡镇召开湖泊治理保护工作现场会,进一步明确职责,安排部署湖泊治理保护工作;10月下旬,市河湖长办组织水利、环保、涉湖县市外出考察学习湖泊治理经验措施。二是持续推进湖泊治理,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监测数据,湖泊水质明显改善,全部达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三是督促枝江市印发了《枝江市退垸(田、渔)还湖工作2020 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了枝江市后续退渔还湖总面积4125亩及2020年度目标305亩。四是加强检查督办,建立湖泊治理保护长效机制,落实7名市级湖泊督导责任单位,定期开展湖泊巡查,同时将湖泊治理工作纳入了2020年度河湖长制考核范畴,持续传导责任压力。 3、河流巡查监管不够有力。2018年2月,市政府河湖长制专题办公会要求开展河流定期巡查,2019年,市水利和湖泊局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约定对13条河流每月开展一次巡查,但2019年下半年,实际开展巡查仅3次。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设置巡河频次。根据前期巡河实际情况和服务市级河长巡河工作需要,10月28日,市河道堤防管理处及时与巡河单位沟通,下发《关于加快实施市级河长河流专业化巡查项目的函》,明确巡河单位每两月完成一次全线巡查,将项目延期至2021年10月,并要求巡河单位加快巡河进度,完善巡河资料,及时报送巡河成果。二是切实加快河流巡查进度。10月23日,市河道堤防管理处派人现场督办二标段沮漳河巡查情况,10月29日,对一标段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截至目前,两个标段均已完成第六次巡查任务,正在开展第七次巡查工作。三是加强合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审查巡河成果资料、考核巡河情况,规范项目资金拨付,截至目前,市级河长河流专业化巡查项目已支付万元(合同金额万元)。 4、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不够有力。部分山区农村供水保障抗风险不足,2019年因遭遇干旱天气,长阳大堰乡近9000群众冬季用水困难,全年供水缺口2-3万吨。供水工程设施建设标准较低,五峰、长阳等山区县部分工程沿河、沿路管网未做深埋处理,易被损坏且在冬季受冻影响供水。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全市8个县市及点军区、夷陵区《农村供水规划》编制工作。截止目前,已有25个项目启动前期工作。已筹集资金亿元,有6个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已编制完成《大堰乡供水方案咨询报告》,目前正在编制《大堰乡供水水源提升项目初步设计》,12月底可完成编制工作。三是印发了《关于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裸露管网进行排查整改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开展裸露管网专项清理活动。四是全市8个县市和夷陵、点军、西陵、猇亭等12个地方、24个万人供水工程已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保障突发情况下农村居民用水需求。五是指导各县市区公开供水指导价,通过召开屋场会、一事一议等形式宣传节水知识,推进计量设施安装,提高群众“水商品”意识,逐步养成计量用水习惯、增强节约用水意识。 5、水利项目建设推进缓慢。今年全市中央水利投资计划亿元,上半年投资完成率仅23%。其中,2019年12月下达的16个项目投资计划,有9个项目未开工,涉及投资亿元。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等6类项目平均投资完成率均落后于全省平均进度。 整改情况:一是提请市政府召开调度会,有效传导压力。9月27日,召开了全市河湖长制暨水利重点工作推进会,11月17日,召开全市秋冬农业开发现场推进会,会上均通报了全市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分管副市长刘洪福就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建设作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建立了投资计划执行月通报制度。组织县市区填报基建月报9期,实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编发《全市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通报》6期,对全市各地各单位和各类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每月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抄报各县市。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办。每月各单类项目排名后两名的单位,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项目实行专项督办;对综合排名后两名且多个项目滞后的单位,由分管投资计划的领导进行综合督办。9至11月,局分管领导先后6次到项目现场进行督办。四是建立后进笼子制度,加强绩效考评。每月按项目进度对4个主城区、9个县市及夷陵区和2个市直单位、业务科室分三块进行排名,每月主城区中的最后一名、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中的最后两名、业务科室中的最后一名,共计四个单位进入后进笼子。对进度长期滞后影响全市总体目标排名、年底仍在后进笼子的,由局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分管该项目的科室(单位)及负责人年终不能评为优秀,分管领导不能评为优秀。经过整改,全市水利项目建设提速明显。2020年度全市共下达中央水利投资计划亿元,涉及工程项目21个,其中2019年12月下达的16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已累计完成投资亿元,投资完成率为%,比7月份时多完成投资个亿。 6、水利行业强监管不到位。水利行业质量与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全市9个县级质量监督机构无专职监督员。部分水利项目建设中,水利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如兴山县在建的4个水利项目中有2个是由县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担任法人代表。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违规行为监管不到位,2015年开工建设的五峰县关门岩水库工程项目,存在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资质、违规分包等系列问题,至2018年12月省审计厅专项审计指出后才予查处。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兴山县水利局迅速变更兴山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湖北省兴山县南阳河白沙河段治理工程两个工程法人代表,由刘智(兴山县水利局副局长)变更为李兴悦(兴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同时为举一反三,印发了《关于开展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情况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情况进行排查,发现17个工程项目法人代表任职不满足要求,已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完成人员变更。在办理工程项目招标备案时,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法人组建情况的审查,指导招标人按规定组建项目法人。二是依法对五峰关门岩水库工程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对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鑫海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罚款处罚,罚款金额119万元。三是出台了《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加强全市水利建设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宜水发〔2020〕7号),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考核,防范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发生。部署开展了施工、监理单位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专项检查,目前施工、监理单位已完成自查自改,县市区水利部门完成了监督检查。四是制定了《宜昌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推行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与安全生产清单式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五是严格执行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应用到我市水利招标投标活动中,加强对不良行为的惩戒力度。 7、推进移民安稳致富不够有力。截至7月底,全市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结存累计亿元,资金使用率仅%。已批复的745个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中,未开工项目达171个,占比%,仅长阳县2019年以前已批复未开工项目达36个。夷陵区2018年、2019年葛洲坝第二轮移民帮扶资金1500万元至今未落实到项目,112户土坯房(D级房屋)拆除重建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督办,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10月中下旬,组建2个专班对长阳、当阳、秭归、夷陵区、伍家区等8个重点县市区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现场督办,11月下旬,配合省水利厅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及现场督办。督促各地制定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的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及任务。下发了《关于做好移民后扶结存资金消化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制定了结存资金消化计划,2018年及以前年度结存资金可在今年12月底全部消化完成。二是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统计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全市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通报,对进度较慢的项目进行专门督办。三是及时清理调整项目。指导长阳县对未开工的36个项目进行清理,已调整项目32个,收回项目资金,继续保留实施4个项目。四是加快推进葛洲坝第二轮专项项目实施。10月14日,夷陵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实施葛洲坝帮扶解困项目方案,10月19日区财政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发改局下达了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计划项目12个,补助资金907万元,目前正在按方案加速推进。12月中旬以前,可完成394户土坯户改造和基础设施项目主体工程。 8、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到位。2019年4月,市政府要求推开做实“六多合一”改革,市水利和湖泊局对涉同一建设项目多个审批事项未有效整合。2020年1月,其受理的秭归县移民安置区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和防洪影响两个审批事项,仍由不同科室分开审批,分别批复。2020年7月,市水利和湖泊局在市直41个部门和单位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排名第32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两次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召开了全市水利营商环境工作大会,组织机关干部集中观看了营商环境电视问政,并开展了集中讨论和自查自纠。二是印发了《全市水利系统试行“并联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同类涉水审批事项或同一建设项目多个涉水审批事项并联,改变过去“单项受理、分散审批”模式,实行“一份报告、一次评审、一个批文”,仅技术报告编制可为建设单位减少编制成本10万元以上。三是探索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对一般性项目通过“一步式”简易程序审批,项目业主只需提供一份报告表和承诺书,砍掉了技术报告审查、修改、上会等环节,实现了当日申请次日批复的目标。压缩一般程序审批时限,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时限压缩比例达到40%以上。四是出台了《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枢纽工程评分标准(试行)》,针对不同规模和技术难度的项目分类评标,引导不同实力的企业分类投标。制定水利项目建设标准时间对照表,提出了建设项目各个流程的标准时间,倒逼服务效能提升。五是挑选“特派员”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在重大项目方案的可研初设、规划设计、报批等提前介入,指导编制涉河审批事项的技术报告,避免再走“评审—修改—再评审—再修改”的老路,实现了一次提交一次评审通过,提高了审批时效。 9、推进智慧水利建设进度迟缓。智慧水利信息系统建设项目2016年被纳入三年滚动规划项目,项目建设方案几易其稿至今未出台。运用信息化技术实施现代化管理的手段明显不足,如水旱灾害防御中雨晴信息系统与中小河流洪水预警预报未整合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遵循“统筹规划、顶层设计;需求牵引、应用主导;固本推新、分步推进;平台共用、资源共享”的发展原则,目前已完成《宜昌智慧水利信息系统实施方案》修编初稿。二是积极响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大脑规划建设前期准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将《宜昌智慧水利信息系统实施方案》建设需求作为本部门本行业城市大脑建设需求,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进行了申报,后续将在市政府统一指导下开展建设相关准备工作。三是以《宜昌市智慧河湖长暨信息化水平能力提升工程》为题进行了三峡后续工作2021~2023年度项目库申报,计划通过该项目来实施《宜昌智慧水利信息系统实施方案》建设内容。 10、农村饮水安全公司化改革推进缓慢。2019年7月,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在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纳入公司化管理”,并细化了各县市区年度目标任务,2019年,宜都市、点军区等7个县市区未完成当年目标任务,截至今年7月,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公司化覆盖率仅72%,兴山、五峰、秭归仅完成35%、22%、20%。 整改情况:一是10月召开了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农村供水公司组建要点问答》、《供水公司改革流程图》,指导各县市区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公司化覆盖率为95%,整体进度提升23%,其中兴山、五峰、秭归进度为100%、88%、85%。二是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公司化改革推进情况通报》(政府督办通报〔2020〕年9号),市政府在9月27日的全市河湖长和重点水利工作推进会、11月17日的全市秋冬农业开发现场推进会上对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高位推进改革进度。三是积极争取到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资金共计2270万元,其中中央1081万元、省级763万元、市级426万元,用于公司运营工作。四是全市8个县市和夷陵区、点军区都由发改部门出台了农村供水指导价,完善了供水价格体系。截至目前,全市集中供水工程已全部收费,水费收缴率98%。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督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强度不够,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干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较少,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责任清单。及时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实现责任清单化、项目化、长效化。二是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先后两次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并明确机关党委为具体承办部门,按要求建立台账,抓好贯彻落实。同时,督促各党组成员及下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紧盯小病灶、微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教育诫勉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局党组就巡察“回头看”指出的未与银行及时续签《协定存款合同》问题,对相关工作人员共7人进行了约谈提醒,并印发通报。二级单位党组织针对党员干部履职不到位、思想作风懈怠、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全年开展约谈提醒12批次30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次,通报1人次,持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 12、对重点问题专题研究不够。2019年2月,原市水利水电局对水利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清查专项行动,发现所属单位部分50万元以下小型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直接与有关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存在廉政风险,局党组未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未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制度。根据最新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定,修订《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小型项目的采购程序、组织形式、资金支付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二是加强对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检查。委托湖北诚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东风渠、黄管局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印发了《关于调整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工作规则的通知》(宜水办〔2020〕8号),明确招标备案的责任单位,并按照工程投资实行分级办理,切实加强对市级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备案管理。 13、廉政风险排查不具体。少数科室风险点排查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如水库湖泊科排查的风险点为“涉湖库行政审批工作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技术推广站为“科学技术项目资金申报与使用、新技术推介”。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排查。根据最新的岗位调整情况,从履职风险、管理风险、个人风险等方面对市直水利系统35个重要岗位、关键人员存在的252个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并从学习教育、监督检查、制度约束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231条,进一步完善了岗位风险防控机制,对岗位廉政风险做到清晰掌握、科学防范、有效控制。二是切实加强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宣教月和十进十建相关活动,深入开展党纪法规“学、讲、考”,党组书记讲授专题廉政党课,邀请专家学者就《政务处分法》、《民法典》进行专题辅导,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及时学习省市纪委重要典型案例通报,通过“两微一端”每周推送党纪法规相关知识,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风险防范意识。 14、落实意识形态和****责任制不到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对意识形态正面引导力度不够,没有深入挖掘、宣传系统内“榜样标本”等先进人物及其典型事迹,学先进、争先进氛围不够浓厚。未组织开展保密自查自评,也未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巡察发现水库科、水政支队在互联网计算机上处理密件。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新闻宣传,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2020年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省、市媒体发布水利工作相关新闻信息240余篇(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信息100期302条;组织开展“美丽河湖、水润宜昌”抖音大赛、摄影大赛,通过楼宇电梯电视、公交车视频电视、户外广告屏、户外展览等形式展播“美丽河湖、水润宜昌”系列公益广告,让人民群众分享河湖治理保护新成果。二是强化先进典型宣传。开展了“战‘疫’一线的宜昌水利人”系列宣传,宣传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的典型事迹,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刘院生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开展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全市14个河湖、48个单位、101个人物被公示为省级示范,数量位居全省第一,民间河长陈光文作为湖北省2名代表之一,入选 “全国民间河湖卫士”。在局网站开设“学先进 赶先进 当先进”专栏,展播“最美水利人”先进事迹。三是修订完善****制度,及时组织科室干部学习,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保密责任书,对保密设备落实了专职人员,压实了责任。四是强化保密知识的教育培训。11月20日,举办了市直水利系统机要****培训,邀请市委机要和保密局领导就如何做好新时期****进行专题辅导。五是加强****自查自纠,制定了****检查方案,对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开展了****检查。 15、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有待加强。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盯“重点事”不够,未督促市直水利系统对政府采购项目和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进行有效监管。2019年5月,省纪委监委交办宜昌市移民直补政策落实问题线索2035条,经查实,有168人违反政策领取移民补贴,涉及金额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市水利和湖泊局修订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小型项目的采购程序、组织形式、资金支付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二是针对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宜昌市移民直补政策落实问题线索,督促市水利和湖泊局精心组织,认真核查,及时整改。截至9月底,全市2035条问题线索全部整改到位,共追缴移民资金万元。督促市水利和湖泊局在核查整改的基础上,认真开展2020年移民后扶人口动态管理工作,对全市万移民后扶人口信息逐一核实完善,完成了水库移民信息基础数据库更新录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省水利厅最新出台的《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市水利湖泊局督促各县市区修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监管,推动移民后扶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16、资金管理不到位。2019年1月,原市移民局与建行三峡分行签订移民资金存放管理服务合同,约定按基准利率上浮40%支付利息,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合同,截至2020年7月,市水利和湖泊局少收取利息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沟通。巡察组于7月22日发现存款问题后,财务科立即与建行云集支行取得联系,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衔接,7月28日建行负责人及经办人到我局进行沟通面谈,就相关事宜的处理达成一致。二是补计利息。补计截至2020年7月31日利息共计元,全部转入我局专用存款帐户,并续签了业务存款合同。三是开展问责。由分管领导约谈财务科全体工作人员及交接期间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汲取问题教训,并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7、大额固定资产未入账。市中灌中心建设项目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2019年4月进行了项目决算审计,但截至目前,该项目未办理资产登记入账手续,少计资产8169万元。 整改情况:中灌中心大楼未登记入帐的主要原因是该大楼房屋所有权人为中灌中心,但出资方为四方共建,目前产权没有登记到各参建单位,按照国有资产相关管理规定,虽然房屋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但资产不能进行登记入帐。2020年10月12日,由我局牵头组织东风渠管理局、黄柏河管理局、设计院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整改措施,一是由中灌中心牵头对基地大楼的商用及公用面积按四家单位的投资比例进行划分,进一步明确各自权属。目前经各方协商,权属划分已基本确定。二是到税务局、不动产产权交易中心咨询房屋产权办证政策。经咨询,房屋过户综合税率约为基地大楼总投资额的16%左右,如果分户办证,办证费估算需要1000多万税金。三是后期将根据权属划分的补充协议,提请财政局进行国有资产登记入帐事宜。 18、调研检查统筹安排不够。2019年7月,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针对“一周内各科室到同一县市检查达6次之多”的问题,要求认真整改不得再发生类似问题,2019年12月9日至12日同一周内,水政监察支队、灾害防御科等3个科室分别到秭归县水利和湖泊局检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干部进一步学习了***总书记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月度计划调度工作的通知》,统筹安排月度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发文会议检查等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发文、会议和检查审批制度,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办公室每季度对科室落实情况进行汇总,第三季度比上一季度发文、会议、检查分别下降了10%以上。没有发生多科室同时到同一区域调研检查现象。四是改进检查方式。坚持省已检查督查工作事项不再单独组织检查督查;坚持问题导向,直达问题一线,不组织全域性的检查;坚持以“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检查。第三季度机关各科室重点对安全生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脱贫攻坚考核反馈问题进行了检查,均“四不两直”方式。 19、作风不严实,有工作推诿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厘清了科室职责。2019年10月,局人事科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移交的通知》,将原水利局办公室承办的西北口水库移民信访工作明确划转到移民科,并按程序完成了工作资料的交接,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印发了《市水利和湖泊局休假请假、考勤管理办法》,严格干部的日常管理,提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三是强化对干部的工作考核。印发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履职尽责考核办法》,对干部个人工作实行月度考核,量化评价,努力锻造严紧硬实的工作作风。 20、回应群众诉求不够有力。巡察组进驻期间,随机抽查了7件群众反映“吃水难”投诉信访的办理情况,有2名当事人反映“村委会购买了水管但没有铺装,还是没有水吃”、“水还是时有时无,而且水还是浑的”,对信访办理情况“不满意”,但信访台账均显示事项“已办结,群众回复满意”。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后,组建专班对2名当事人进行了实地回访,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督办。针对夷陵区交战垭村王某反映的“村委会购买了水管但没有铺装,还是没有水吃”问题,已督促夷陵区水利部门在该村组安装了300米32PE供水管道,对原有水源地进行改造,召开供水片区屋场会确定管护方案、制定水费收缴方案,并重新选定了管水员,目前供水正常,整改已完成,当事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针对秭归县银杏沱村谭某反映的“水还是时有时无,而且水还是浑的”问题,已与当事人沟通商定,由其本人找好单户水池水源,处理好建设用地、引水管道开挖回填等事项后,村委会为其新建蓄水池一个,当事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为举一反三,切实提升信访投诉件的办理质量,一是修订完善了《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群众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供水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信访投诉办理要求。二是对2020年受理的18起安全饮水投诉举报件再次一一进行了电话回访,对巡察反馈的2个问题进行了实地回访。三是电话抽查全市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落实情况,进一步压实各地的监管责任。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1、加强局属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不够有力。未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局属东九水务有限公司和宜能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均未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2020年6月,东风渠党委因东九水务有限公司党员只有2人撤销了其党支部,现公司总经理及副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均不是中共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党委例会集中学习、领导个人自学等方式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政策文件,通过学习《条例》进一步增强规范公司党组织设置、党员培养发展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识。二是修订公司章程。局属单位宜能有限公司和东九水务有限公司修订和完善了公司章程并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备案,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为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规范设置党组织。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成立了中共宜昌市东九水务有限公司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部有党员3人,明确由赵保华同志任公司党支部书记。 22、议事决策效率不高。2019年4月,党组会讨论研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投标有关问题,要求修改后再提交党组会讨论,但至今未再上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及相关要求,提高议事决策效率。二是切实规范水利招投标秩序。9月24日,印发了《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枢纽工程评分标准(试行)》、《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非枢纽工程评分标准(试行)》(适用标段限价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非枢纽工程评分标准(试行)》(适用标段限价3000万元以下项目),进一步规范了水利招投标秩序。 23、担当作为**难题不够。针对当阳市重庆三峡自主外迁移民群体长期上访上诉等难题,未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解决办法,进京赴省上访现象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市重点移民群体信访稳定情况专题调研。9月4日、15日、29日局党组3次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全市移民信访稳定工作,提出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措施和建议;10月14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袁卫东和分管副市长刘洪福专题听取重点移民群体信访稳定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10月30日,局主要负责人带领专班赴秭归县,与秭归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商洽重点信访问题解决办法。二是加强当阳重庆三峡自主外迁移民信访问题解决。9月21日,局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当阳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关于重点信访问题汇报,共同研究化解措施。9月22日,当阳市委召开三峡移民稳定工作专题办公会议,建立了牵头人、重点人员县级领导包保稳控制度,健全了“1+N”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预警,确保移民群体稳定;深入开展“进移民村、解移民难、促移民富”活动,帮助移民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在我局的大力争取下,省水利厅同意安排6000万元支持当阳移民发展。当阳市结合乡村振兴工作,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拟对6个重点移民村每村支持1000万元,优先开展第一批美丽乡村建设。当阳市结合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谋划移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42个、产业转型升级项目27个、散居帮扶项目181个和创业就业项目6个,加快推动移民发展增收。 24、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干部专业化不强。局机关科级以下干部中水利水电及相近类别专业的只有7人,占比仅四分之一,专业技术人才明显缺乏。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局机关编制和职数情况,选调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堤防科科长、高级工程师崔俊锋同志到局机关工作,增加机关专业力量。二是加强市直水利系统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4名专业干部。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市水资源管理中心、市水利技术推广服务站正在通过全市公开遴选的方式,拟引进7名专业技术干部。目前,遴选的笔试已经完成。 25、部分重要岗位空缺时间较长。局属单位12个科职以上岗位长期空缺。 整改情况:全面摸排市直水利系统科职岗位空缺情况,对空缺的岗位条件进行分析,按照人岗相适的要求。启动市水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副站长、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堤防科科长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总干渠管理处主任的配备工作,已完成动议和民主推荐工作。提请市委组织部开展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主要负责人配备工作。 26、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不够严谨规范。2019年9月推荐东风渠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职位人选,未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整改情况:一是11月20日组织市直水利系统人事干部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干部选用程序及纪律。二是严格执行《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节点把关实施办法》,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格选人用人监督。 27、支部换届不够规范。东风渠灌区管理局离退休党支部未按期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党支部在2019年12月开展支委换届过程中,由支委正式候选人担任监票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学习培训。在党委例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邀请市直机关工委专家为市直水利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讲授《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10月份组织开展了包含了《工作条例》在内的党的基础理论知识测试。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对系统各党委、总支、支部换届时间进行了摸底,建立了党组织网络图。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三是完成换届选举。东风渠灌区管理离退休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文件的规定,于11月完成了换届,成立了支部委员会。 28、组织生活会严肃性不够。局属单位在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中,批评和相互批评较真碰硬不够,部分党员相互批评中多以“加强学习、多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基层调研指导”等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组织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进行辅导培训,提升理论学习、政策学习的质量,进一步增强高质量过好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意识和知识。二是强化监督考评。深刻认识和主动把握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工作安排、日常监管、党建考核。按照单位联系点工作制度安排,12月底局领导将对局属各(党委、总支、支部)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看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等情况,检查结果将作为评价单位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确保压力和责任传导到位。 29、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局属单位2名党员在入职和借调后,其组织关系未及时转接。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对具体负责党员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认真学习组织文件精神、组织关系转接等党的基本理论知识。10月份组织各支部对党员进行了梳理,避免“口袋”党员和“挂空”党员的存在。二是及时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督促局属单位对2名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转接,并及时跟踪、过问党组织关系回执情况,目前均已转接到位。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30、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未完成。2018年市委第四轮巡察对水利水电局系统反馈的问题尚有3个未整改彻底。黄柏河流域管理局事企分离改革,只完成了所属企业合并,管理和经营职能未能彻底分开。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还有14人保留事业编制身份挂靠在市水利技术推广服务站。泉河水库大坝坝顶兼做通车公路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黄柏河流域管理局下属三家公司已经组建合并成宜能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正在配备公司副总经理(已完成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副总经理配备完成后实行独立经营,真正实现事企分离。二是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宜昌市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尚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经营类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办理,具体办法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经与编办沟通,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原14名事业编制人员编制还是暂时挂靠在市水利技术推广服务站,以便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人社局等部门出台具体办法后,及时按相关办法执行。三是泉河水库大坝坝顶兼做通车公路问题已于9月30日销号。 31、未将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人员挂靠问题纳入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清单,一体推进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宜昌市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尚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经营类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办理,具体办法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经与编办沟通,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原14名事业编制人员编制还是暂时挂靠在市水利技术推广服务站,以便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人社局等部门出台具体办法后,及时按相关办法执行。 32、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线索办理不够及时。上轮巡察市水利水电局和移民局共移交问题线索6件,已办结4件,未办结2件。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移交给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正在移送审理。三、下一步工作打算虽然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也取得了较好效果,但距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把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一)树牢四个意识,始终把管党治党责任压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督促党组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强化干部纪律作风教育,教育干部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锻造严紧硬实的工作作风。强化监督管理,以刚性约束保障各项政策制度执行到位,着力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责任担当,继续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来抓,作为推动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摆在突出位置,做到重视程度不松,工作专班不散,工作要求不降,整改措施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松劲、不减压,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篇3
根据统一部署,2019年3月28日至5月20日,第三巡察组对区行政审批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19年7月12日,巡察组向区行政审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局党组专门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政班子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将巡察反馈意见和潘超同志代表局党组在巡察反馈意见会上的表态发言材料,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全局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局党组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以文件形式下发《行政审批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溧审批党〔2019〕6号),对19项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局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局党组书记在每周的党政联席上都要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布置本周工作时,都是将整改工作放在第一条来布置,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截至目前,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43个问题中,4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问题已对照上级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并持续整改。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共修订或新制定15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二、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各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深化推动“放管服”改革力度不够 1.政务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外网申报系统用户体验度不高,部分自主申报系统智能化功能尚未完成,系统自主申报企业不规范名称缺乏鉴别力,网上业务办理不理想,网络申请占比不足30%;绿色审批通道、自助服务区有待开辟;对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不够,组织培训学习少,未制定有效的联动考核机制。 一是推进权力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按照“四级四同”要求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为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成果契合企业和群众需求、符合“一网通办”要求、切合基层工作实际,按照《关于分批次做好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业务办理项认领等工作的通知》(苏协调办〔2020〕12号)要求,组织各部门开展六类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业务办理项认领工作。认真分析未认领业务办理项清单,指导区各部门及时登录事项库认领相关事项,并同步维护认领事项指南字段信息,确保应认领的业务办理项指南字段信息完整、准确。行政权力事项可网办率达%。二是强化“一站式”审批服务。市民之家三楼C2区已设置2个代办服务窗口负责为企业提供容缺受理等绿色审批通道;市民之家一楼设置了自助税务服务区、二楼设置了人社自助服务区、不动产自助查询服务区、公安自助服务区、三楼设置了工商自助登记服务区。三是加强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走访调研。2020年全年集中对所有镇街进行调研走访5次,召集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系统管理员进行集中培训指导3次,修订了新版业务考核办法,建立便民服务工作群,及时指导和处理便民服务中心日常业务和问题。 2.审批监管不到位,未与各监管部门真正形成有效联动机制,审批与监管双向推送机制不同步,监管部门不能及时接收反馈信息、监管跟不上。 一是加强审批监管。已指定专人负责审批事项的双向推送,当日审批于每天下班前上报完毕,做到日结日清。二是形成联动机制。加强了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建议原主管部门按照溧政办发[2018]37号文要求,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对审批局的业务加强指导,及时传递政策信息,通知审批局参加有关市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二)营商环境仍然存在“短板” 3.服务及政策宣传力度不够,“不见面审批”线上、线下咨询服务有待完善,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和环节宣传不到位,国土、工商注册、公共资源交易区等窗口未见服务指南宣传册;申请人对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并联审批材料准备和表格填报内容把握不清。 一是加强服务政策宣传。各审批科室已制定服务指南并摆放到位。印制了《业务受理向导》、《交易成果件向导及操作流程》放置于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业务受理部窗口,服务对象能明了国土、工商注册、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受理流程。印制了《保证金向导及操作流程》、《交易服务费向导及操作流程》放置于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保证金收退、交易服务费收取窗口,投标人能明了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流程及交易服务费的交纳依据、流程。二是完善线上、线下咨询。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统一在线平台和南京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第一时间对在线咨询进行答复;各相关部门权力事项全部编制了在线办事指南,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公布事项办理流程和环节、咨询电话;江苏政务服务网溧水旗舰店开通一栏通,首批设置6个栏目,进行政策宣传。2020年接受线上咨询363人次,做到件件有答复。线下每个受理窗口配备独立的IP电话,并且在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便于企业群众电话咨询。三是加强督促整改。督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两个分牵头部门规资分局和城建局及时把各阶段流程公布上网,加强各部门网上运行,方便申请人办理事项。四是完成审批流程公开上网。已将《关于印发<溧水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溧政发2018190号)公布在区政府网。 4.代办综合协调服务能力不足。工程建设项目向全流程、全覆盖拓展服务效果不尽人意。 一是提升代办服务能力。根据新老代办员不同需求,推行代办员多元化培训。2020年以来举办线上线下培训10期,培训达500余人次。二是拓宽代办服务范围。把控项目来源,每月召开首席代办员工作例会,梳理需办理审批手续项目,实现当年重点项目和储备项目100%代办,往年结转项目持续代办。三是严格把关容缺受理项目。对已申请的项目,全力推进代办进度,帮助企业早日办理施工许可,对未申请项目严格按文件要求把关,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申报。四是加强与企业沟通交流。督促代办员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确保帮助企业在各节点积极申报;对堵点难点等问题开展走访调研,加大代办项目跟踪,实时跟进代办动态。2020年,区代办中心共计入企134次,帮助项目解决问题300多个;组织审批部门走访企业48家,累计解决问题91个。 (三)审批协调推进不到位 5.部门信息共享不到位,“信息孤岛”依然存在。 全力配合建立数据共享平台,打通网络壁垒,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积极与划转业务的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向上级部门建议安排审批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指导培训。南京市政务服务综管系统与工商、卫建等部门专网数据已基本实现数据共享,可以进行信息验证和查询。下一步继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打通更多部门系统,逐步实现更多部门信息共享。 (四)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6.个别党小组活动未开展或以支部活动代替党小组活动。党员活动流于形式未入脑入心。 一是召开党小组组长会议,进一步明确党小组工作职责和活动规范,要求各组长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党小组作为支部与党员的沟通桥梁作用。二是要求全体党员学好党员应知应会知识并于2019年9月4日组织了测评,成绩均在85分以上。 7.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业务谈话多,思想认识谈话少。 一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2020年,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全年谈心谈话累计21次。二是针对2018年部分同志在竞聘或转岗后没有领导与其进行思想上的交流沟通的问题解释如下: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在干部竞聘或转岗后均有过相关廉政谈话,并针对换岗后的思想认识进行了交流,但平时未注意做好相关记录,导致巡察时无法提供相关纸质或录音材料,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做好相关谈心谈话记录,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党员管理失之于“宽松软” 8.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2016年以来党支部尚未发展1名党员。对提交入党申请书同志关心不够;对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发展对象考察表填写均不规范。 规范流程,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打造党员后备力量。2020年已发展1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1名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1名同志被吸收为预备党员。 9.党员活动证记录不认真;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规范;台账材料不齐全,教育培训机制、计划不健全,教学形式单一。 目前已严格按照组织部要求,规范填写党员活动证,已严格按照要求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收取党费,并坚持按照每月应收取的标准收取党费。在“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统一活动日开展教育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党员到红色培训基地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开设“党风廉政+”大讲堂等多种形式的党员教育,今后支部将谋划在前,列好计划,运用更多教学形式,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六)选人用人存在短板 10.混编混岗情况较多,公务员编制的任事业编职务,事业编制的任公务员职务;干部梯队老龄化,缺少完善的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制度。 造成混编混岗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机构职能事项划转的影响,人随事走,编随人走,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混编混岗;另一方面是区级层面的行政编制数较少,公务员人数不够,待今后的行政编制增加将逐步改进混编混岗情况。2020年12月,已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鼓励年轻同志积极参加竞选,注重对优秀的80、90后干事进行选拔、培养,使干部梯队更均衡。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全面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区行政审批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巩固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把整改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抓常抓长,坚持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情况接受区委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一)牢牢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主动地向党中央看齐,向***总书记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忠诚于党,始终对组织坦诚,始终正确对待权力,始终牢记政治责任,做到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全面落实市、区委决策部署,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用以更好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把市、区有关营商环境建设和政务服务的大政方针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落实治党管党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政治观念,把党建工作摆在优先和引领位置,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推进实施、同步检查考核,扎扎实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局党组书记带头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每年年初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让大家把担子都挑起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等制度,深化党章、准则、条例和党的重大政策方针等理论学习,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创新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教育效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完善支部学习交流、互访互查、先进评选等机制,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三)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盯紧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变形反弹,努力让风清气正的新风尚在政务服务系统蔚然成风。加强作风廉政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把作风和廉政教育抓在日常、严在平常,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纪敬畏意识。深入开展走访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踏踏实实帮助群众、企业解决高效办事问题,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政务服务作风改进的明显变化,形成干部受教育、基层真欢迎、群众得实惠的“叠加”效应。 (四)不断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担当作为能力。把打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带出一支业务精、能力强、口碑好的“政务服务铁军”作为坚持不懈的努力方向。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20字标准选配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全面落实“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的要求,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考核,健全从严管理干部的体系。注重培养年轻干部,推进干部挂职锻炼、轮岗交流,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认真落实市、区委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文件精神,为敢于负责者负责、为敢于担当者担当,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办好大讲堂,为广大干部搭建交流学习、充电加油的大平台,继续引进和培养政务服务工作急需的高端技术人才。 (五)严格做好内部管理,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坚持把抓落实、抓执行、抓管理作为长效整改的重中之重,不但让制度立起来,更要让制度活起来,充分发挥刚性约束作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建立与“四种形态”相适应的纪律审查工作机制,对踩“红线”、越“雷池”、闯“禁区”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坚决追责问责。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消除廉政风险隐患。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会议培训审核、出差审批等制度,真正抓细抓实,让守规矩、遵规章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六)大力推动业务工作,进一步树牢为民服务宗旨。围绕改善政务服务质量这个核心,始终把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环境的期盼作为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放管服”改革要求,全力落实《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条》,以“溧刻办”改革为抓手,坚决抓好改革创新难题,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动“1120”、“753”改革,大力加强投资项目代办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把企业满意度作为检验政务服务水平的试金石,加快营商环境质量改善,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篇4
根据市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对院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作为党组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为切实解决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下功夫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传达学习,院党组形成高度重视问题的导向听取市院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院再次专门组织召开党组会认真传达市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逐条进行了自查自纠、探讨和研究。院党组成员一致认为市巡察组对我院的政治巡察认真细致,找的问题全面准确。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院党组成员深刻认识到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敢于正视,要认真分析和深入研究问题,弄清问题的性质,找准症结,更好地去解决问题。作为党组主要负责人,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突出位置抓好落实,自身也做了深刻的自我批评,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两个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为积极整改奠定了良好思想基础。二、认真梳理责任清单,带头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按照市院巡察组提出的有关要求,我院将反馈的五个方面十个具体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实行清单管理,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完成时限。坚持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作为党组主要负责人,积极主动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关键问题亲自督办,防止主体责任的空挂、空转,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各部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整改落实的工作格局。对整改问题,实行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改不流于形式,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围绕主要问题,制定切实有效工作措施进行整改围绕巡察中发现的五个方面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努力下功夫进行整改。 (一)在继续加强学习上下功夫。学习是每一名干警增长才干、提升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不论是党组班子,还是个人,我都要求大家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来常抓不懈。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在学习中开阔视野、提高能力,在学习中陶冶情操、加强修养。特别是要注重把自身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带着诚意去学习、带着要求去学习、带着问题去学习,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学,规定的学习内容必须认真完成,工整记好学习笔记,按要求写好心得体会文章。特别是结合本院实际,将“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扩展到全院,实行全院干警人人上讲台,尤其是35岁以下干警,既互相学习、互相提高,又能锻炼干警的心理素质和表达能力。 (二)在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院党组自觉把党建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坚持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放松,领导干部要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的首要责任。坚持以上率下,突出党组中心组先学先行的表率作用,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得到落实。要求党组其他成员、党小组组长要认真负责完成组织推进学习、改进加强学习、督促检查学习、考核验收学习、带头参加学习等任务。要求支部制定好2019年党建工作规划,三个党小组在今后要开展好党内组织活动。认真执行好“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学习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内情况沟通制度、联系群众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院党组、支委成员联系党小组工作制度,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使党建工作制度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认真开展各类学习宣传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和学习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切实解决党支部日常管理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以及党支部活动缺少生机活力等问题。 (三)在深化纪律作风上下功夫。院党组把查找问题、解决突出问题摆在重要位置,要求大家边学边查边改,让每一位干警都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的问题,澄清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自觉改进作风。同时,紧紧扭住反对“四风”和强化作风改进这一重点不放,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上下功夫,对干警上下班纪律、会议纪律、保密纪律、集体活动、车辆驾驶、车辆安全、工作日饮酒、出入娱乐场所等方方面面进行了严格规定。院领导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敢抓敢管,小过即问,小错即纠,下大力整治吃拿卡要、慵懒散拖、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四)在建章立制强化监督上下功夫。院党组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坚持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细化了考勤、值班、请销假、车辆管理等制度,实行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工作亮晒制度、检务督察等多项制度,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考核督察结果与干警评先评优、晋职晋升、提拔任用挂钩。监察室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任务完成不好的,倒查责任,严肃问责。努力以督查促整改,确保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到位、整改效果全面达标。 (五)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持续深入地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责任清单,充分发挥检察官主体地位,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引导全体干警争做岗位标兵、业务骨干。建立院领导干部与干警谈心谈话机制,了解干部心声,倾听干部意见,掌握干部思想动态,纠正干部队伍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整改中开展“思想上常谈心、工作上多关心、生活上送爱心”为主要内容活动。根据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不同特点以及地方编制、劳务派遣人员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消除顾虑、促进安心工作。在干警中开展了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专项活动,让每一名检察人员都明白“忠诚、为民、公正、担当、廉洁”检察职业道德是党和人民对检察官在思想和行为上的要求,切实提升全员执行力,提高办公办事效率,塑造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篇5
区委巡察办:
2018年8月1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在我局召开了巡察工作意见反馈会,指出了局党委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4个方面存在的20个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研究、专题部署,细化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局党委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带头谋划整改方案。
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区**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志明确表态,巡察整改既是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保护干部的需要,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服从上级党委的部署安排,虚心接受整改建议,举一反三,全面整改。8月18日,**同志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在会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巡察组反馈的20个问题,逐条逐人发表了看法,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整改建议,通过反复修改最终制定了《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
**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组织落实、考核评价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负责问题整改的具体布置、检查和督促。
二、明确目标任务,带头实施整改措施。
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职责,梳理出责任清单、厘清责任范围、划出责任重点、明确整改时限。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的工作,各单位、站所和相关科室具体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责任明确的整改工作格局。同时,**同志牵头主持制定和修订了**局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财务管理、公车管理、干部管理等**项规章制度。并带头严格执行,让制度真真“落地。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巡察反馈会后,院党委高度重视,党委书记李道昌在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委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组长在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关于对六安市中医院巡察的反馈意见》,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部署,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要求各牵头人,立即部署研究制定反馈措施,并立即开展整改落实。
三、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逐条逐项扎实整改
迅速成立了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李道昌任组长,院党政领导班子为领导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整改进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沈亚男兼任办公室主任。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院党委书记、院长李道昌同志多次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和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反馈的四个大方面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牵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
四、上下联动,制定整改方案
院党委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逐项制定措施、逐项落实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了分管领导挂牌督办、职能部门牵头整改、责任人具体落实、纪检机构协调督促的整改责任体系,最终形成《市中医院关于落实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下发执行。
五、坚持全面整改,注重统筹结合。
在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及巡察之后,院党委不等不靠,针对巡察中指出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行业领域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摸排、调研,以上率下,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和改变工作作风等推动全面整改。巡察意见反馈后,院党委制定了43项整改任务,基本整改到位,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实效,党委书记明确要求要把整改落实与推动医院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全面改善医疗服务、规范医疗行为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及时将有关情况进行汇报。目前为止,由党委书记签发了8期《六安市中医院巡察整改重要事件专报》,对落实巡察整改的重要事件的具体情况向市委第一巡察组、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第一监察室、市卫计委党组、市纪委驻卫计委纪检组报送。
六、抓好整改契机,构建长效机制
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与医疗事业发展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要求期待还有差距。党委书记李道昌推动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中提出了“坚持长效管理,确保整改成效”的思路,并坚决贯彻实施。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呼唤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以学习十九大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做好党的思想建设;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弘扬时代新风,充分发扬“爱院、敬业、团队、品牌”精神,加强内涵建设、构建和谐医院;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遵守,在全院起表率作用。
2、建章立制、贯彻执行。从制度机制建设上,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新建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方案的制定是前提,贯彻执行是关键,没有持续的执行,方案就只是一张摆设。
3、讲究方式方法,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以开展临床路径为抓手,全面规范医疗行为,真正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从而达到控制费用,提高医疗质量的目的。截止目前,已基本完成临床路径表单录入工作。至此将有超过1400种病种进入临床路径管理,做到临床路径全覆盖。
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自现在起,逐步建立“预约诊疗制度”、“远程医疗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等五项工作制度,和“以病人为中心,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等10个方面创新医疗服务,促进我院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医疗安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在经济措施上实施“开前门、堵后门”、“腾笼换鸟”的方针。一方面努力提高正面收入:控制药占比、耗材比、次均费用,提高有效收入;鼓励科研教学工作,建立奖惩措施,适度经济奖励;优化评先评优办法。另一方面加大监督惩处:强化监督执纪,抓早抓小形成常态。对不规范、不合理,违法违纪行为加大监督惩处力度。